会计准则文献综述

会计准则文献综述
会计准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面向市场、面向国际。经济现象的多样化、复杂化也日益显现。面对新经济业务的出现,法律规章制度往往不能把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内涵表现出来,必然会出现交易和实质不相符的现象。这就需要专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以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正确的依据。因而,研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完善我国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围绕“实质重于形式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这一论题进行文献研究,全面、准确、客观地展现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此类问题的主要观点,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并作出总结。

正文

1.国外研究现状

P.L.Titard.首次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涵义进行解释“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这里的“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他认为这条原则的涵义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更注意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因为在有些情况下,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其经济实质内容,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会计核算要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1]。

Stanley & James Noel等研究的结论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调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外在的表现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2]。

Ronakl.A.Dye, Shyam Sunder 等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的关系。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在内容上虽然各有侧重,但三者的核算目的一致,即三者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这三条原则应结合起来应用,不可偏废[3]。

2.国内研究状况

万宇洵教授认为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内涵强调了一种选择而且具有明显的趋向性,即实质与形式当两者之间偏重于实质而不是形式,实质即经济实质,形式即法律形式,应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实质与形式不统一时偏重于实质进行修正的一种规范要求[5]。

张辉认为制定与实施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忽视某些实质很重要而形式却并未显示出其重要,虽然形式很复杂而实质却不重要的经济活动可能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它是对会计人员会计确认行为的引导与约束,它的内涵强调了一种选择,是在形式与实质不统一时,偏重于实质进行修正的规范要求,以指导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信息处理时应确认“实质”,而不是确认“形式”,因此,张辉认为将其作为对会计确认原则的修正是比较合理的。

李仕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最大最突出的问题是容易被企业规避和滥用。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企业有可能通过财务安排对其规避、歪曲与滥用。据此,他提出正确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几点建议:一是进行制度规范;二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加大会计监管执法力度。

王难君认为虽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其价值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其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其他原则在协调上存在问题,针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二是把握好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尺度,综合的运用各种会计核算原则;三是遵循国际会计惯例,完善对会计核算原则运用的监管。

小结

从中外文献整体来看,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和确认上的运用研究,早期研究工作主要在英美等国,其主要成果在英美等国会计准则中,而近期的研究除英国、美国外,还包括中国、法国、日本等国,将研究的重点从会计准则到联系本国会计准则与实务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在我国尤其是从2006年开始,涌现很多学者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研究。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内涵的认识在国内外学术界还存在着分歧。代表性的有两种:一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二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修正与限制。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实质上也是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P.L.Titard. Judgment and U.S Accounting Standards . Accounting Horizons, 1972,8

[2] Stanley , James Noel.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 Englewod Cliffs, New Jersey:Prentice hall Inc, 1987

[3] Ronakl.A.Dye, Shyam Sunder. Why not allow FASB and IASB Standards to compete in the U.S . Accounting Horizons, 2001,9

[4]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

[5] 万宇洵.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探析.财务与会计,2002,7

[6] 李仕.浅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财会研究,2008,6

[7] 谷颖捷.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思考.会计之友,2007,2

[8] 王难君.浅议新会计准则下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财会研究

[9] 王培娴.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

[10] 李霞.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企业研究,2011

[11] 李仲春、武小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10

[12] 冯博.论新会计环境下公允价值引入的必要性,2010

[13] 于芹红.浅谈实质重于形式在合并报表中的运用,2010.3

[14] 郭爱武.“实际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运用及其问题与对策

[15] 郑杰.浅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Shandong Co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6,06

国外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与借鉴[文献综述]

题目:国外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与借鉴 一、引言 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 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权利的交易。金融租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兼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企业资产存量、促进消费、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等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1952年,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掀开了现代金融租赁业的发展进程。金融租赁从产生至今只有50多年的历史,但其发展却非常迅速。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交易方式也越来越多。我国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金融租赁。最初,金融租赁曾经是作为我国引进外资的一种方式,成为最先从市场经济国家引入我国的两种金融创新工具之一,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金融租赁业仍然很薄弱。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也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正因为我国金融租赁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其租赁交易额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均很小,所以其发展潜力巨大。从长远来看,金融租赁业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前景。但仍需注意的是,放开发展金融租赁业务虽然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意味着新问题的出现。在金融租赁交易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银行、投资人等)中,任何一方运作发生障碍时,其他方就会受到损失,就会出现问题。而目前国内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又使得金融租赁业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化。 就目前来说,我国金融租赁市场远未成熟,国内关于金融租赁业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有效的预测及应对金融租赁公司的问题已成为我国金融租赁业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分析、比较国外金融租赁业务发展的经验,充分认识到我国该业务发展之中的不足,做到在加快租赁业发展的同时,对我国从事该业务正在和即将面临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未雨绸缪才能使金融租赁业务得以健康发展。 二、主体 (一)国外研究动态 1.金融租赁体系内一些相关因素的研究 Sivarama Krishnan和Charles Moyer(1994)指出,租赁比率和债务比率有着一个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第四条第(十五)款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十六)款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排除在外: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两类小企业承担了社会公众责任,从满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角度出发,要求这些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类小企业作为集团内母公司或子公司,从统一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出发,要求这些小企业也应当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新收入会计准则修订稿

新收入会计准则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摘?要: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收入会计准则,与原有的收入准则相比,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在会计理念、收入确认模式等方面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新收入准则,是企业当前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收入;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公司则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则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从上述时间表看,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新收入准则,是企业当前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 1?新旧收入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与现行的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模式和理念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现综述如下: 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 当前,规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准则有两项:分别是第14号会计准则——收入和第15号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前者是按照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控制权转移为收入确认的主要原则,后者则主要以完工百分比法为收入确认的主要模式。在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并行的情况下,二者的边界是很难进行准确界定,有可能会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合并,使二者采用了共同的收入确认模型。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原建造合同准则不再执行,二者的边界不复存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了基本的保障。 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时间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对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要求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当中的首要条件。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有时候也是很准确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界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2019 1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

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 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 预计负债”科目。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

融资租赁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题目:关于融资租赁若干问题探讨 专业财务管理 学号 2 学生姓名刘俊君 指导教师岳森 日期 2011年4月29日

文献综述 1 选题背景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是一项区别于传统租赁、分期付款销售和抵押贷款的新的交易形式,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新的边缘行业,具有投资、融资、促销、资产管理等功能。 自上世纪50年代在美国产生以来,融资租赁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迅速成长为一项重要的产业。目前,在某些发达国家,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以美国和日本为例,2004年,美国制造厂商80%以上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美国融资租赁的渗透率(即全社会固定资产以租赁方式投入和购置的比率),自1984年以来一直高踞30%以上,最高达到38%。目前美国有80%以上的企业采用设备融资租赁,美国的融资租赁业成交额约占世界融资租赁业的45%。根据日本融资租赁事业协会统计,2003年,日本融资租赁业交易额为73778亿同元,约合600多亿美元。融资租赁设备投资额65917亿日元,约合520亿美元,占民间设备投资额比例为8.7%。我国的融资租赁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作为一种吸引外资的方式从国外引进的,至今已经有近30年的发展历史。然而,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发展却是一波三折,并始终没有融入国民经济的主流地位。特定的历史原因造成社会各界对融资租赁的内涵认识不清、政府对融资租赁相关法律、会计、税收政策和监管体制的建设滞后、以及全行业范围的租金拖欠,使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几乎陷入了行业萎缩的境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正处于恢复发展的时期。截至2007年年底,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相继取得金融租赁牌照,旗下金融租赁公司相继成立,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从此进入快车道。 2 国内外关于市场有效性的研究现状 大部分国外学者从融资租赁的成本分析、税收和折旧准则对融资租赁决策的影响等角度对融资租赁进行研究。Barclay和Smith(1995)的研究揭示,边际税率更高的企业更易采取融资租赁方式。Finucane(1988)的研究指出,税收因素并不

会计文献综述

西南大学辅修会计课 程文献综述 题目:《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文 献综述》 班级:2013级会计三班 姓名:罗一鸣 学号:222012326032012 序号:110

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文献综述摘要:目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已经成为财务会计理论的核心 内容。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非常重视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已纷纷建立起各自的概念框架体系。而我国目前只是加速颁布实施了具体会计准则,但具体会计准则却造成前后准则矛盾重重和会计实务的混乱。因此,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是必要的和紧迫的。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对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为我国以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订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中国;财务会计概念;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一、前言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6年12月公布的《关于企业财务报表目标的暂行结论》、《财务会计和报告概念结构:财务报表的要素及其计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三个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这个概念,其解释为概念结构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致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其是目的是为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提供理论依据。随后,基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对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开始了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我国与西方相比,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

较晚。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引用始于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试图把其作为概念,但其缺乏严谨的理论基础,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和理论体系,把概念框架和具体会计准则的功能混为一谈,从而不能为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提供依据。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对企业会计的改革虽然取得一些成果,但是仍然出现一些问题,这也加剧了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迫切需求,从而也决定了对其综述的必要性[1]。通过综述我们可以明确了解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的发展轨迹,对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的核心、存在的争议以及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提供思路和理论基础。 二、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演进过程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萌芽阶段(1979年一1991年)1979年到1991年,中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仅仅处于萌芽阶段,从已掌握的资料看,除了翻译的文稿以外这一阶段没有相关的研究性文献。此时研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时机尚也未成熟。但是,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国内的学者和准则制定机构还是关注了西方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在研究思路方面有所借鉴。如1984年葛家澍在《美国财务会计理论发展的新阶段——评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1—3号)》一文中对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1—353号公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指出“目标能指明方向,概念能解决问题”,此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观念开始进入国人视野。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

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

【重磅】文献综述3000字

文献综述 ——成都沁和布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推动力量,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在其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难题。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以融资为主线,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兼顾金融与贸易的新型金融模式,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中小企业广泛使用融资租赁,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小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从而取得更好的发展。 一、国外研究现状 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20世纪70年代末融资租赁业开始高速成长,自此,租赁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继信贷之后的第二大企业融资渠道。美国在融资租赁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整体研究状况和发展规律如下: 第一,国际融资租赁正在受到亲睐:当前,美国融资租赁业有一种向国际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资本和商品的输出,发达的融资租赁也步入国际技术贸易领域,并不断扩大,在其金融租赁总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第二,融资租赁持续高速发展并且租赁服务趋于全面:(1)融资租赁方式多样,直接融资租赁,杠杆融资租赁等;(2)出租物几乎无所不包,从单一设备到整个机器工厂,甚至某个细小零件;(3)服务对象形形色色。 第三,多元化的融资租赁经营被普遍采纳:美国企业在开创多元化经营方式时几乎都考虑到了融资租赁业务。与此同时,融资租赁企业的大批涌现,加剧了融资租赁市场竞争,迫使原有融资租赁企业向其他领域渗透,以保持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二、国内研

新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综述.doc

新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综述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执行。本文从资产的计价、特殊行业的业务处理、特殊业务的处理、财务会计报告、其他等五个方面对新准则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以期有利于会计人员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整体把握及贯彻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含应用指南),已于今年月日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这一企业准则体系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想趋同,为我国各类企业现有的经济业务提供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下面分五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给予简要的阐述。一、资产的计价 新准则仅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特定资产或者交易采用公允价值,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另从稳健性与防止盈余操纵方面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了较大的调整。 1、存货 存货的借款费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现行准则关于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为固定资产,新准则关于借款费用

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除了固定资产外,还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级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 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现行准则对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但后进先出法未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因此新准则取消了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二)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第一节租赁的识别 第四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企业无需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第五条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第六条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但是,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一)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 (二)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难以确定供应方是否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的,应当视为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

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电子档)知识点

第一章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小企业的界定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但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 2.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负公平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发展 4.有利于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 一、会计基本假设(4个)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若干个相等的)会计期间。 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会计基础 是确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 权责发生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收付实现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个) 可靠性(真 实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关于租赁业务的文献综述

关于租赁业务的文献综述 一、前言 租赁业是古老而新兴的行业,这一特点决定我们不可忽视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对于有 悠久历史的经济活动,要从历史的研究中发现其规律性,探索其必然趋势。因此,我 们将从租赁业的历史出发来综述其产生、发展、特点、种类、意义以及国内外开展租 赁业务的情况,从而为我国租赁业发展产生的问题提供参考。 二、租赁的基本概念 租赁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一种信贷关系。它是由财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缴纳一定租金给出租人,出租人对财产始终保有所有权,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的经济行为。 三、租赁业务的历史发展 租赁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信用形式。他经历了由古代租赁、传统租赁、到现代租赁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古代租赁是一种古老的实物信用形式,租赁的目的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互相交换使用物件,以满足对物件使用价值的需要。租赁双方没有采取固定的契约形式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固定的形式。 传统租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目的仍是为了获得物件的使用价值,但其与古代租赁相比,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已经采取契约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有关租赁的法律条文也陆续出现。在科学技术和工业大生产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租赁设备逐渐被现代化设备所取代,如现代交通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但在传统租赁下,租赁的目的仍然是使用设备本身,租赁设备也只是只租不售。 现代租赁是二战后在美国发展起来,后日渐风行欧美日等发展国家。现代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并以融资为目的的租赁。任远(2009)对现代租赁还做了如下的补充:租赁业务实质上被企业在资本投资中当做获得设备使用权的一种融通资金手段,以取得经营业务所必须的资金。这种金融和贸易相结合的筹措设备资金的新手段被称为租赁融资,并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并列成为一种独立的信用形态——租赁信用。 四、现代租赁业务的概念 戴国强(2007)对现代租赁业务做了如下阐述: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它是以融资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融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就租赁目的而言,承租人是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进行的租赁的。第二,就租赁期而言,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有停租、续租、留购的权利;同时,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且是不中断的。第三,就租赁物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而选定的具有一定规格、性能、型号的生产设备。总而言之,现代租赁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性能的信用交易。 谢太峰(2007)对租赁业务做了更为生动形象的阐述:租赁业务是以融资资金为目的的租赁,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从供货处选好所需设备,并谈妥交易条件,然后找出租人要求出租人按谈妥的条件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得到设备的所有权,然后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交纳租金。 五、现代租赁业务的特点 谢太峰(2007)对现代租赁业务的特点进行了提炼和概括,他认为现代租赁租赁业务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七方面。①现代租赁业务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三边交易。②拟租赁的设备有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照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不承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好设备维护的义务。③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讲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视租赁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对租赁进行分类 一项租赁应否认定为融资租赁,不在于租赁合同的形式,而应视出租人是否将租赁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无论租赁合同采用什么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 由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基础确定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同一项租赁所划归的类型应当一致。即如果承租人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原则上出租人一般也应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而不应划归为经营租赁,从而避免同一项资产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作不同的认定。 (二)企业应正确确定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的确定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着重要影响。确定租赁开始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作为确定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入账价值的基准日;二是作为进行租赁分类的基准日。租赁开始日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加以确定。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正确核算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 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应按本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租赁业务对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而言,属主营业务;而对一般企业而言,可能是特殊业务。本准

则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对租赁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企业应当在对租赁进行恰当分类的基础上,正确地把握适用条款。 (四)企业应当设置和运用适当的会计科目 为了正确核算租赁业务,承租人一般需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1)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所确定的金额;(2)企业为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包括出租人垫付的银行开信用证费,但不包括支付给出租人的开信用证的利息费用,后者已计入租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商检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如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税。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租赁合同规定将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将该项租入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项目”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项目”科目转入本科目核算。 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2.“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应付给出租人的各种款项。 3.“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总额。

租赁业务文献综述

租赁业务文献综述 一.引言 自1952年美国第一家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成立以来,金融租赁在欧美、日本以及一些发展中国迅速发展。金融租赁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已经成为仅次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自1952年美国第一家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成立以来,金融租赁在美国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金融租赁业发展能带动制造业发展,加快技术更新,因此已成为各国重点发展的对象。本篇文章综述了现代租赁的概念、特点、租金构成和计算、租赁在发达国家及我国的发展状况,最后对我国商业银行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作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现代租赁的概念 戴国强(2007)在他的《商业银行经营学》中指出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它是以融资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租赁活动。 费伦苏(2009)在《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的策略研究》一文中对商业银行现代租赁的概念的阐述如下: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而任远(2004)在他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中认为,租赁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它是财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缴纳一定租金给出租人,出租人对财产始终保持所有权,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的经济行为。 三.融资租赁特点 戴国强(2007)在他的《商业银行经营学》中指出,融资租赁是以商品资金形式表现的借贷资金运动形式,是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信用方式,兼有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的双重特征。与经营租赁相比具有一下特点:(1)租赁物品由承租人选择,具有较强专用性;(2)业务涉及两个以上的合同,合同至少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三个方面的关系,由于租赁标的的专用性比较强,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3)租赁开始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亦即出租方以租金的形式收回租赁资产成本的绝大部分,并能获得合理的利息收入;(4)租期比较长,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的绝大部分使用年限;(5)承租人对设备保养、维修、保险和过时风险承担责任,承租企业在支配和使用该项资产期间,出租方不得干预;(6)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般以名义价格将转让给承租方。 刘永泽陈立军(2009)在《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中,对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确认给出了更为直观,数字化的解释:“租赁期较长”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留购的名义价格”指低于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指两者的比值不低于90%。 四.融资租赁业务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 指南 颁布时间:2006-10-30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 本准则第四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一)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 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 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本准则第六条(三)规定,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其中" 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则第六条(四)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三、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确认 根据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原则”一词来自西方国家,最早见于1890年美国的会计文献,但真正受到美国会计界的重视是在1930年以后。随着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如今会计原则已成为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主要课题。在多数国家,“会计原则”一词又被改称为“会计准则”。近些年来,会计准则也逐步为我国会计理论界所重视,并正在努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一、会计准则的涵义什么是会计准则?至今国内外会计界看法不一,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一)国外会计界关于会计准则的几种不同认识1、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术语委员会于1853年公布的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指出:原则是“所采纳的或定称的一般法则,当作行动的指针;行为或实务确立的一个基础……”。这是美国会计职业团体对会计原则所下的最早定义。从这个定义理解,会计原则是会计行为的指针,是会计行为或实务所赖以确立的基础。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发布的第4号说明书指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揉合了某一特定时刻有关下述事项之一致见解;何种经济资源及义务应依财务会计而当作资产及负债入账,资产及负债之何种变动应予入账,这些变动应在何时入账,资产及负债及其间之变动应如何衡量,何种情况予以披露,以及应如何披露,乃至应编制何种财务报表等。”在这段叙述中,明确指出,会计原则就是关于资产、负债及其变动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揭示的一致性意见。3、美国西德尼。戴维森主编的《现代会计手册》中曾对会计原则下了这样的定

义:“会计概念是通过会计原则来体现的,而会计原则则可以认为是恰当地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由此可见,会计原则一方面体现了会计概念;另一方面,又是进行正常会计工作的规范。4、美国P.H.沃尔金巴克等着《会计原理》一书,认为“公认会计原则这个术语具有一种会计指导方针的广泛涵义,从最基本的观念、准则直到详细的方法和程序。它包括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每一方面的原则。”这里是对会计原则从更广泛的范围来下定义的,会计原则是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种指导方针。5、美国会计学家艾利克。L.柯勒主编的《会计辞典》指出:“会计原则者,有关会计理论与程序之原理是也。其目的在解释通行会计实务,并为选择会计程序之指标。”这里也是对会计理论方面下的定义,会计原则几乎等同于会计原理。6、美国会计学家W.B.梅格等着《会计学——营业员业决策的基础》一书中,认为会计原则是“在编制财务报表中有助于达到可理解、可信赖和可比较的目标所遵守的准则或指南,也用于判断会计方法是否可以接受的标准。”这个定义把会计原则看成是编制财务报表的指南和判断会计方法的标准,完全从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未免过于狭窄。7、日本番场嘉一郎主编《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的定义是:“会计原则是经济社会中给企业的会计实践指明方向的路标,是企业进行会计活动的指南。”这个定义是从会计实务出发而提出的,会计原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指南。8、在西方国家最早采用会计准则一词的,是1940年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所著《公司会计准则绪论》。在这本书中指出:“会计准则之本身,非即为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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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标 签】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政部第33号令 【发文日期】2006-02-15 【实施时间】2006-02-1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小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金人庆 2006年2月15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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