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以北京为例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以北京为例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以北京为例

从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一直把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作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和现实载体,如何通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其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极功能,就成为当前社会建设进程中需要关注并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转型加速期社会组织管理面临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我国原有的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单位体制走向解体,街居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深陷于“行政化”的泥潭无法自拔,基层民主发展有限,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所造成的“去集体化”、“去组织化”趋势构成了社会组织模式改造和重组的时代背景。社会建设的推进呼唤着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完善。

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的全面变革,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成为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选择。社会组织更灵活,更适应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目前虽然社会组织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管理还面临很多难题。

首先,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困境。我国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社团管理法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中规定,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政务院下属的内务部和地方各级政府,这实际上是一种“分层管理”体制。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社团管理的职能才被明确移交给民政部门。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是目前规范中国社会组织行为最主要的法律框架。该《条例》确立了社团的“双重分层管理体制”。“双重管理”即社会组织的筹备、成立、开展活动,乃至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都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双重审查和批准。“分层管理”指社会团体的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行政管辖范围,应与社团的住所范围相一致。在“双重分层管理体制”下,社会组织想获取合法的“社会身份”,有着严格而繁琐的程序。民间团体的注册要由业务主管部门核准,需要从属或“挂靠”于某个政府部门,这就大大提高了社团准入的门槛。一些业务范围不易界定或跨行业的社会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办理登记。有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只得采取变通策略,以工商登记的形式达到合法注册的目的,以营利性企业的身份从事非营利性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这必然使其运行成本大为增加。1998年国务院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但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并未在根本上得以改变,社会组织仍然存在准入门槛偏高的问题。同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这客观上导致了社会组织从成立伊始就缺乏竞争、缺乏活力。另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个人设立基金会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等规定,也限制了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2]

其次,社会组织管理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民间社团的注册申请手续和审批条件繁杂、严苛,以致大量社会组织因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注册。另一方面,注册成功的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对政府部门有着很强的依赖关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政

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才有资格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在组织运行中扮演着真正的决策机构的角色。并且,这种成立之初建立的依赖关系也使主管部门有机会干预社会组织领导的选任、结构的设置和事务的执行。社会组织则在组织的运作上、资金的获取上、以及公众信任上等等,都需要依靠相关政府部门。久而久之,社会组织逐渐演变为一种准政府组织,丧失其民间性、独立性和自治性。同时,这种“双重管理体制”还造成了“严审批、疏监管”的现象,许多“业务主管单位”并不熟悉社会组织的业务,不能有效地对其发挥指导作用,无法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

就目前来看,虽然社会组织的影响越来越大,参加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但目前仍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无法真正发挥其公益性功能。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正名”,为其提供合法的“社会身份”,进而通过制度创新,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功能的发挥。

二、分类负责模式:社会组织管理的新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推动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并要求相应的政社分离、企社分离、事社分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角色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小政府、大社会”、“强政府、大服务”逐渐成为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此同时,社会力量的成长也推动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从国家主导型向国家与社会合作型转变,社会治理不再是由政府作为单一主体进行,而是不断转向由非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参与进来的合作治理模式,社会治理不再是政府独揽,而是不断转向与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合作共赢。因此,政府一方面要逐渐放权,由对社会组织的严格管控转向“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另一方面应转变思维方式,加快制定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推动促进社会组织在协同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和承担公共服务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把社会组织变成自己的合作伙伴。目前北京市通过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立监督管理体制等一系列措施,探索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模式。

1. 培育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对于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而言,增强其自主性、独立性是关键。北京市注重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营造社会组织发展良好环境。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和网上社会组织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及违法活动,保障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

传统的重登记、轻管理的行政监管体制是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针对由此导致的社会组织活力不够、政社不分,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北京市改革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对四类社会组织——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由民政部门协调联系业务主管单位,基本解决了社会组织找业务主管单位难的问题。同时,民政部门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将受理社会组织成立审批的时间从法定的60日缩短为10日。中关村就是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

接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之一,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北京市人大颁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体制等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还下发了《中关村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中关村社会组织建设思路。五个委办局联合下发了《北京市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对中关村现有社会组织、产业联盟登记管理扶持发展的工作安排。现在已经按新体制登记了5个中关村社会组织。[3] 这些社会组织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广泛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开辟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2. 认定“枢纽型”社会组织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2008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公布的“1+4”系列文件中出现的一个引发广泛关注的新词汇,体现了北京市对社会组织管理模式进行的创新性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负责社会建设的有关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4] 它主要承担其构成体系内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等职能。

2009 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认定首批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标志着北京市社会组织与原有的行政部门逐步从“主管主办”关系过渡到“行业指导”关系,向“小政府,大社会”的建设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5] 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将替代以往众多的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服务各类社会组织。首批认定的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包括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妇联、北京市科协、北京市残联、北京市侨联、北京市文联、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市法学会。负责领域涵盖职工类、青少年类、妇女儿童类、科学技术类、残障服务类、涉侨类、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医疗救助类、法学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6] 在此基础上,2010年底北京市又认定了市工商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律师协会等12家单位为第二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两批22家“枢纽型”组织对市级社会组织的工作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2011年下半年北京市正在加快认定第三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力求实现对市级社会组织的全覆盖。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培育区县、街道层面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打造市、区、街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网络。[7]

“枢纽型”社会组织框架逐步建立后,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发展方向,大部分行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只行使行业指导职责,原则上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今后,除少部分有特殊

职能的部门外,大部分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接收新的社会组织申请,逐步实现与其主管的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交由相关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合力,促进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3. 建立监督管理体制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组织行为,北京市建立健全了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第一,增强社会组织独立性,实现行政权力有序退出。采取了“新增严控”和“存量渐减”措施,严格控制新增社会组织中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现有社会组织中存在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采取社会组织自律方式,在下届换届选举中,原则上兼职人员不得当选。第二,规范组织内部制度。制定了《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了社会团体内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行为等。还建立了基金会年检报告、募捐活动、公益项目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布制度,实现了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第三,建立等级评价机制。按照《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截至2011年

初,已完成评估183家,评出3A以上168家,正在评估300家。通过评估和等级评价,达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目的,有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第四,建立退出机制。制定《北京市关于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约谈、撤销登记、注销登记等制度。开始对长期不参加年检、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对调查核实的,启动撤销登记的法定程序。第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先后查处、取缔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对274个社会组织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其中51个进入了撤销登记程序,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建设性反思: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的未来路向

以往在整个社会管理体制中,国家居于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微不足道,只起补充的、辅助的作用。在国外,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被解释为“伙伴合作”(partnership),这是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由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同提供服务、进行管理。“伙伴合作”不反映两类组织地位的高低,只是反映其共同合作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在我国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中,同样要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如今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部门体制下“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出现,政府正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微观社会管理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逐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需要由社会组织来承担。

从未来的趋势看,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多更积极的作用。国内曾经有研究者提出了社团自治化程度指标:法律框架、章程制订、人事权归属、

经费来源、日常决策权归属、运行方式、激励机制、监督制度、自治组织的主观倾向等。[8] 目前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法律地位、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因此,应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在内部制度、组织文化、人员素质、经费筹措、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在筹募资金、项目运作、技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加强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此外,还要着力完善保障机制与激励机制,调动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培养、吸引和用好社会组织人才。

就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现实来看,北京市确立了“民政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自律、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体系,通过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式,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确立了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探索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化的路径。这种分类负责的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为社会组织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有序发展提供了思路。一方面,按照各类社会组织工作领域确定“枢纽型”社会组织,清晰地勾勒出社会组织管理的整体架构,明确了组织职能和专业特长,便于社会组织按照“行业指导”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监管、变更和注销。也便于相同类别、相近功能的社会组织之间加强联系与协作,在一定范围内整合资源,有利于形成组织合力,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另一方面,由“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等级评价、社会评估、组织自律等规范体系建设,便于建立起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审查长效体制,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科学化、制度化、体系化奠定良好基础。再者,对社会组织进行科学的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既有利于政府加强宏观指导,从长远来看,也便于企业、社会各界根据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采购。这些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就目前“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尽管已初见成效,但其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还面临一些难题。

首先,对社会组织“宽审批、严监管”,放宽对于“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降低其登记注册门槛,一方面可以被看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积极信号”,另一方面由于缺失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在政治认可和制度规范上存在一定风险。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构建以法律为框架的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体系,同时要强化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管等工作责任。

其次,这种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的“枢纽式”管理实际上是在党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搭建一个“民管民”的组织平台。这种“民管民”方式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值得商榷。按照传统的“双重管理体制”,社会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两个“婆婆”,现在又增加了“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个管理层级,实际上有了三个“婆婆”。这与增强社会组织独立性的发展方向不一致。

再次,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同时承担着服务和管理的双重任务,实际上加重了组织负担。其如何指导和管理其他社会组织,也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在组织管理中,除非“枢纽型”社会组织愿意向其他社会组织让渡一些利益,其他社会组织才愿意接受其指导或者与之合作。很

多“枢纽型”社会组织并不是非常乐意担任这种角色,只是碍于上级政府的任命才不得不勉为其难地接受。

最后,“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建立一个管理枢纽,有效地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发挥其在政治引领、业务指导、管理服务、联系协调、研究政策、信息发布、组织交流、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但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数量和类型有限,如果按照业务职能进行简单归类管理,必然会有很多社会组织不能被归类或被归类到业务职能有一定差距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还不如行业协会。

总的来说,尝试用“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行社会组织管理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容易出现管理层级增加、组织利益分割、组织间关系难以协调、业务指导有偏差等消极后果。因此,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应考虑综合运用多样化的管理体制,以达到全面覆盖、协调运作、有效管理的目的。

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1、多功能室及室所有设施,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使用。 2、使用完要检查物品的完好情况,及时关好门窗、电源。 3、保持室整洁,不准在室吸烟,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地板上涂画,不得乱扔废纸、杂物,禁往木地板上倒水。 4、管理人员要对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室各种设施完好无损。 5、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格管理秩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为教师与幼儿探究科学之场所,非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入。 2、进入发现室,教师要教育幼儿不要大声喧哗,爱护各种物品,活动有序,按一定法,有步骤地进行。 3、发现室要经常保持清洁,要定期清点物品,防损坏、被盗等事故发生。一旦损坏,及时上报。 4、指导教师要提前把通知单送交发现室管理人员。 5、管理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不得因失误延误活动进行。 6、教师及保管人员要及时填写各种记录、表格,按时整理归档。 7、活动结束后,要整理好各种物品及室卫生,离开时关好门窗。 保健室工作制度 1、及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防疫站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落实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定期对全园幼儿进行查体,了解和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幼儿健康卡。 3、教育幼儿保护视力,注意饮食卫生,矫正幼儿坐、立、走、读、看、写的不良姿势。 4、定期开窗通风,格执行消毒制度,保持室清洁卫生。 5、及时采购管好常用药品。使用养护好医疗器械,各类器械用具每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更换二次。 6、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用过的物品、排泄物、诊断治疗用过的器具应格消毒。 7、建立特殊幼儿健康档案定期检查及时把情况反馈给家长。 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定期为教师和幼儿开放,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

如何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e17319432.html, 如何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作者: 来源:《学会》2017年第08期 社区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扩大参与、实施活动和开展服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创新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之一。近年来,社区社会组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依然存在数量偏少、能力不足、资源匮乏、人才紧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加以培育和扶持。不过,由于规模小、影响弱和活动范围狭窄等原因,社区社会组织的这些发展困难一直未能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例如,大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录里,一大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游离于政府的正式管理之外。然而,随着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已经变得尤其必要和紧迫。 正因如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8月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专门用一章的篇幅对“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出了很多颇具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条就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事实上,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购买服务确实可以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扮演更加积极而重要的角色。政府购买服务的功能不仅体现在简单地向社区社会组织输送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金“血液”,更体现在借机运用各种机制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和持续发展能力。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四个可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机制。 一、完善政府退出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从一部分公共服务的生产职能中退出,将其交由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担,从而大大拓宽了社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当根据“抓大放小、应退尽退”的退出标准,对自己承担的公共服务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明确哪些公共服务适合由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制定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并根据实践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拓宽市场准入机制 与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相比,社区社会组织由于自身的“社区”定位,往往存在规模偏小、资源不足、内部治理不健全等缺陷。这些“先天性”缺陷,使得社区社会组织几乎绝迹于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因为各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列入该目录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较高的资质条件,比如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等。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放宽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准入标准,利用“绿色通道”、定向购买等形式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范围。

2020年(工作计划)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构架未来五年北京科技发展的重大任务和组织手段 3月20日,北京市科委正式公布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实施方案,以经济社会目标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领域为支撑的“科技工作主题计划”(以下简称“主题计划”),标志着科技管理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将推进科技工作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促使科技创新成为首都现代化的新引擎和重要支撑。 以十六字原则实施主题计划,实质是调整政府科技管理模式和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心,实现由技术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向企业、市场和社会需求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的根本性转变。 2006年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将按主题计划要求组织实施,从项目调研、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建议征集、项目凝练和年度计划项目的预算编制,直到项目目标考核的要求都按主题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流程管理进行。 目前,市科委已开始在全市范围面向相关委办局、区县、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展开宣讲活动,为实施主题计划打下良好基础。 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具体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要从首都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紧紧围绕首都建设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具体目标的要求来安排科技计划,把科技计划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直接挂起钩来; 根据北京科技资源丰富、各类创新机构众多的特点,科技管理部门把职能定位在对资源的集成利用上,调动各方积极性,把他们引导到推动北京各项事业上来; 发挥北京各重点技术领域、学科的综合优势,按照技术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目录 ※工作思路 北京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宣讲会 1 农村科技服务港 2 ※新农村建设专栏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发展农业生产力 5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如何扩大农民收入增长 6 关于“建设新农村”政策重要概念的解释7 农业成败的关键在于技术和投入8 新农村建设亟需创新农业发展模式9 ※科技动态 农业信息化为新农村建设铺路架桥10 市科委、市农委向京郊推介新农村建设科技成果12 ※区县动态 密云县知识产权局揭牌13 大兴区部署实施两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3 通州区六项措施推动经济发展14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word版本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中心全体成员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中心全体成员讨论通过,修改必须经过中心全体成员决定,制度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监督实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必须履行与本人职位相对应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中心内部组织管理架构 第三章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中心档案主要分为两类:社会组织文件档案与社会组织电子档案,按照实际工作进行记录并归档。 第二条社会组织文件档案包括:中心行政文档、工作月报等以及社会组织备案、培育材料(备案资料、培育孵化计划书、社会组织评估报告等);每类文件分别用文件盒存放,盒外贴文件标签说明;每个文件盒附一份文件清单(每月更新)。 第三条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及时更新中心行政文件及备案的社会组织相关材料的电子档案,并按照四大类社会组织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第四条归档流程:中心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是否缺页,文件名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别字,是否完成签署);中心工作人员应熟识档案的类别、内容、每类归档文件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应及时归档,并在归档清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第五条重要纸质档案存档需上锁,钥匙由中心负责人保管。

第四章场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中心场地属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备案、社会组织集体活动、社会组织学习培训和社会组织办公。 第二条凡在本中心备案、孵化的社会组织,均可无偿使用本场地。 第三条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本场地,须和中心协商,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中心场地使用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特殊情况周六和周日使用场地须提前申请。 第五条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一经同意使用本场地,需负责使用期间场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公物,不得涂污墙壁、损坏设施;节约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维持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中心正常工作。 第五章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义工在开展义务服务时,应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滥用中心给予的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进行非法、欺骗或谋私的行为。 第二条未经服务对象的同意,义工不得泄露其相关资料。 第三条未经中心同意,不得将服务对象和中心的资料带离中心,如有特殊原因,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第四条不得随意提供医疗和药物的建议,或对服务对象的病况妄加评论。 第五条义工秉持服务价值,尊重服务对象,对涉及服务对象的隐私严格保密。 第六条未经中心同意,不可替服务对象拍照、摄像或签署文件,或将服务对象资料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严禁义工与服务对象进行任何交易,给服务对象送礼物或互赠礼物,需获得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同意。 第八条义工不得向服务对象强加自己主观的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价值观念,如向服务对象宣传宗教观念、宣扬自己的处世价值等等。 第九条义工在服务前需进行必要的培训,了解服务要求及所要遵守的规范,同时与相关社工密切配合。

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

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大胆探索的精神开展实验,不断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探究能力。 二、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步骤,掌握所需仪器的使用方式。提倡学生开展探究性实验,鼓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学生应在实验课前将实验方案和所需仪器、器材、试剂清单交给任课教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按组入座。做实验前,根据老师开出(或自己设计的并经老师批准)的仪器清单,检查核对实验桌上的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老师。 四、实验时,学生应安全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对实验结果、误差进行分析,写出实验报告。对探究性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尝试改进实验方案。 五、爱护仪器,节约水、电和药品。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确属正常损坏,经老师核实,予以报损。 六、实验时应注意人身安全。操作涉及人身安全的仪器或使用有毒或有腐蚀性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中毒、受伤等事故发生。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老师。 七、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渣等废弃实验材料不得倒入水槽或随地乱扔,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级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八、实验完毕,应拆开实验装置,将所有仪器擦洗干净,并清点整理好,放回原处。仔细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科高发[2007]138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 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产学研合作意见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2007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附件: 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进一步推进经济、教育、科技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学研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北京是全国科技资源最集中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及科研实力居全国首位,在科技成果及知识积累、人才储备、实验手段、信息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科研与市场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的做法与思考-精选模板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的做法与思考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的做法与思考 一、全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市共有社会组织323个,其中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78个,民办非单位135个,基金会10个。 在社会团体中有行业性社团32个、专业性社团93个、学术性社团41个、联合性社团个;在社会团体四种类型中专业性社团所占比重最大,如4月30日成立的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就是一个专业性的社会团体。 民办非单位中有教育类45个、卫生类5个、文化类1个、科技类4个、体育类11个、劳动类9个、民政(社区)类45个、其他类15个。其中,教育领域的民办非所占比重最大。 在10个基金会中,村一级组织成立的基金会有5个,分别为李巷益民基金会、闸上慈善基金会、农联爱心基金会、巨桥惠民基金会、韩山福民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在安老、慈孤、济困、赈灾,及兴建、改造公益和慈善设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在村级举办基金会开创了全国村办基金会的先河,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依法登记。首先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使申报人了解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事指南》;其次是热情予以指导服务。对应提交的申请书、章程、经费管理办法、领导机构名单、会员名单、住所证明等有关文本提供样本资料,并给予热情指导;三是主动沟通协调。主要是与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主动进行沟通、协调,结合场所、办公条件的现场考察,指导社团、业务主管部门开好成立大会等等;四是规范登记程序。如行业性社团严格按三脱钩要求办理等。由于在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时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办事程序公开公正、审批时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把关,因而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监督管理。一是精心组织。年检前制订了周密细致的方案,并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年检范围、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二是突出重点。年检时,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通过一个,对暂时无法达到要求的社会组织,出具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一些因各种原因造成活动不正常、经费难落实的重点社团,多次上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协调、沟通解决办法。三是形式多样。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采用现场办公、专题会议、个别协商、电话督办、登门催办等多种形式进行年检。例如:对科协主管的26个社团分农业、工

律师行业服务承诺制度试行

律师行业服务承诺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构建高质量法律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章和行业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佛山市顺德区律师行业,即佛山市顺德区律师事务所(分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及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第三条律师行业服务对象:自然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包括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律师行业服务职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依法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律师行业服务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诚信执业、主动服务、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实现委托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律师行业服务内容: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五)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第七条律师行业服务承诺: (一)热情服务。热心接待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相递,一颗爱心相随,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举止文明,周到服务,耐心倾听,细致解答。 (二)诚信服务。忠实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决定受理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收取费用之前,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的可诉性、举证不能、执行不能等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风险,不对判决或仲裁结果作出任何承诺;及时向委托人告知委托事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区统一印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800元的,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九、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对于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或间隔时间较长没有把握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必须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应通过试讲后方能上岗。 四、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对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实验操作。 五、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

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答案 如何培养社会组织

课程名称:如何培养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如何培养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测试时间60分钟) 1. 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10道题,共40分) (1)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中,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至少应该达到 三分之一以上 (2) 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 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时指导和监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 (3) 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中,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未被邀请者无权参加投标),并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是 有限竞争招标 (4)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 协同力量 (5)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三家以上 (6) 从狭义上理解社会组织仅仅是指民间力量组成的 非营利性组织 (7) 对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

基金会 (8) 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行使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职权的社区组织是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 (9) 社区业主委员会是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的 执行机构 (10)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 2. 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8道题,共40分) (1)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在于 有利于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有助于推进社区群众性自治; 有利于满足社区成员的多元化需要; 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机制。 (2) 社区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定职能包括 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北京现代建筑分析

关于北京现代建筑设计现状考察报告建筑是城市的年轮。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平复名北京,再次受领国都之衔,北京城迎来了新一轮的城市发展高峰:中央部委行政办公亟需用楼,国家级文体活动亟需场所,外交使馆区也亟待扩展......于是,众多大型建筑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它们改变了北京城自元以降的整体形貌,塑造了共和国国都从满目疮痍到昌盛繁华的城市风采。 微风习习的清晨,徜徉在北京大街小巷,映入人们视线的,是越来越多的新奇建筑沐浴在金色晨光之中:在奥运村,有一个用树枝般的钢网把可容10万人的体育场编织成的温馨“鸟巢”,其阳刚形象在视觉上极具冲击力;在它对面,一座昵称“水立方”的水蓝色建筑呈现着冰晶状的亮丽身姿,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一片柔和温润;在人民大会堂西侧,一只巨大银白色椭圆型“蛋壳”,“漂浮”在“湖中”,以其迥异于周边建筑的设计风格,成为长安街上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只是北京现代建筑的“冰山”一角…… 被称为“鸟巢”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主体育场——国家体育场,由普利茨克奖获得者瑞士建筑师赫尔佐格、德梅隆与中国建筑师李兴刚等共同设计。建筑形式和网状结构完美地统一在一起,清晰、自然、纯净、硬朗,顶部网状的结构采用了车轮辐条受力的原理,其完全独立的结构,可以抵抗水平的温度变形、风荷载和地震力。它为2008年奥运会树立了一座独特的历史性的标志性建筑,而且在世界建筑发展史上也将具有开创性意义。 国家体育场工程为特级体育建筑,大型体育场馆。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裂度8度,地下工程防水等级1级。工程主体建筑呈空间马鞍椭圆形,南北长333米、体的巨型空间马鞍形钢桁架编织式“鸟巢”结构,钢结构总用钢量为4.2万吨,混凝土看台分为上、中、下三层,看台混凝土结构为地下1层,地上7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钢结构与混凝土看台上部完全脱开,互不相连,形式上呈相互围合,基础则坐在一个相连的基础底板上。国家体育场屋顶钢结构上覆盖了双层膜结构,即固定于钢结构上弦之间的透明的上层ETFE膜和固定于钢结构下弦之下及内环侧壁的半透明的下层PTFE声学吊顶。 鸟巢设计中也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碗状座席环抱着赛场的收拢结构,上下层之间错落有致,无论观众坐在哪个位置,和赛场中心点之间的视线距离都在140米左右。“鸟巢”的下层膜采用的吸声膜材料、钢结构构件上设置的吸声材料,以及场内使用的电声扩音系统,这三层“特殊装置”使“巢”内的语音清晰度指标指数达到0.6——这个数字保证了坐在任何位置的观众都能清晰地收听到 广播。“鸟巢”的相关设计师们还运用流体力学设计,模拟出91000个人同时观赛的自然通风状况,让所有观众都能享有同样的自然光和自然通风。“鸟巢”的观众席里,还为残障人士设置了200多个轮椅座席。这些轮椅座席比普通座席稍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以北京为例

从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一直把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作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和现实载体,如何通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其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极功能,就成为当前社会建设进程中需要关注并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转型加速期社会组织管理面临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我国原有的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单位体制走向解体,街居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深陷于“行政化”的泥潭无法自拔,基层XX发展有限,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所造成的“去集体化”、“去组织化”趋势构成了社会组织模式改造和重组的时代背景。社会建设的推进呼唤着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完善。 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的全面变革,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成为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选择。社会组织更灵活,更适应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目前虽然社会组织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管理还面临很多难题。 首先,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困境。我国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社团管理法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中规定,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政务院下属的内务部和地方各级政府,这实际上是一种“分层管理”体制。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社团管理的职能才被明确移交给民政部门。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是目前规X中国社会组织行为最主要的法律框架。该《条例》确立了社团的“双重分层管理体制”。“双重管理”即社会组织的筹备、成立、开展活动,乃至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都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双重审查和批准。“分层管理”指社会团体的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行政管辖X围,应与社团的住所X围相一致。在“双重分层管理体制”下,社会组织想获取合法的“社会身份”,有着严格而繁琐的程序。民间团体的注册要由业务主管部门核准,需要从属或“挂靠”于某个政府部门,这就大大提高了社团准入的门槛。一些业务X围不易界定或跨行业的社会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办理登记。有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只得采取变通策略,以工商登记的形式达到合法注册的目的,以营利性企业的身份从事非营利性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这必然使其运行成本大为增加。1998年国务院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但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并未在根本上得以改变,社会组织仍然存在准入门槛偏高的问题。同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成立业务X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这客观上导致了社会组织从成立伊始就缺乏竞争、缺乏活力。另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个人设立基金会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等规定,也限制了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2] 其次,社会组织管理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民间社团的注册申请手续和审批条件繁杂、严苛,以致大量社会组织因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注册。另一方面,注册成功的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对政府部门有着很强的依赖关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才有资格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在组织运行中扮演着真正的决策机构的角色。并且,这种成立之初建立的依赖关系也使主管部门有机会干预社会组织领导的选任、结构的设置和事务的执行。社会组织则在组织的运作上、资金的获取上、以及公

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服务承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明确服务内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都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 五、规范服务承诺标准。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的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 1、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 2、办公场所、服务大厅的环境标准(设施标准、公示内容、卫生标准、标示要求等)。 3、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4、预约服务电话,全天候受理职责范围内的预约服务事项。 六、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每个行政许可项目,要公开办事依据和办理流程及所需手续,承诺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七、建立健全投诉、查处与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程序和查处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八、加强对服务承诺制的组织领导,围绕服务承诺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本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实行政务公开。 二、公开内容:凡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相关的事项,都应予以公开。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要根据部门业务特点,与具体业务相结合。主要包括: 1、办事机构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结果、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 2、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公开; 4、通过网上信息公开;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标准版)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代彦宗),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

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的问题与建议

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的问题与建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为老服务“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第13项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也提到了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由此,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作为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在为老服务领域中,承担着大量繁重工作。 另一方面,在“决定”第4项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中明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可见,街道作为基层管理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公共服务和事务性管理,是改革的趋势。 从2012年起,我所在的挂职街道提出了用3-5年的时间,积极探索以项目化工作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框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助老、助学、助困、助残”等民生问题,以承接项目的模式,开展专业化服务。这与国家法律和党的社会治理方略相一致。 鉴于由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化工作,既是街道在政府职能

转变理念下的有益尝试,也是基层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途径,更是对基层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挑战,为此,笔者拟结合挂职期间参与街道民生工作的实践,在对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领域项目化工作的实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完善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化工作的制度规范的角度,谈些体会与思考。 一、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领域项目化工作的实践 据了解,该街道现有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共32家。其中,属于民政系统的有8家,由街道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者由街道聘用事业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7家,只有宝善公益事务服务所1家是由社会人员自发组成,由街道于2012年底从杨浦区引入。 2012年,街道民生项目化工作有16项。其中,涉及为老服务的有5项,均由职能科室承担。2013年,为老项目有两类10项,包括心灵慰籍类和生活照顾服务类,由上述民政系统的8家民非组织分别承担。其中,由宝善公益事务服务所承接的项目化工作主要是“银手杖”和“左邻右里调和”两项。 如上所述,为老服务领域中涉及的社会组织,其负责人大多是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或者聘用的事业人员。这一现状的形成有各种原因,包括历史形成、约定俗成或是上级部门拨款成立等等。由这些社会组织承担的项目化工作,本身缺

北京现代建筑调研报告讲解

北 京 现 代 建 筑 调 研 报 工学院建筑系 12级建筑学楚 高健 1201080020

国家大剧院 由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主持设计的国家大剧院中国国家大剧院高46.68米。由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主持设计,设计方为法国巴黎机场公司。 国家大剧院外部为钢结构壳体呈半椭球形,平面投影东西方向长轴长度为212.20米,南北方向短轴长度为143.64米,建筑物高度为46.285米,比人民大会堂略低 3.32米,基础最深部分达到-32.5米,有10层楼那么高。国家大剧院整个壳体钢结构重达6475吨,东西向长轴跨度212.2米,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穹顶,它由18000多块钛金属板拼接而成,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国家大剧院地下最深处为-32.5米,相当于往地下挖了10层楼的深度,成为北京最深的建筑。亚洲最大管风琴,音乐厅内的管风琴共有6500根发音管,是亚洲最大的管风琴,18000多块钛金 属板中,只有4块形状完全一样。钛金属板经过特殊氧化处理,其表面金属光泽极具质感,且15年不变颜色。中部为渐开式玻 璃幕墙,由1200多块超白玻璃巧妙拼接而成。椭球壳体外环绕人工湖,湖面面积达3.55万平方米,各种通道和入口都设在水面下。行人需从一条80米长的水下通道进入演出大厅。造价达3000万元。 国家大剧院造型新颖、前卫,构思独特,是传统与现代、浪漫与现实的结合。现代的国家大剧院与古老的紫禁城并肩而立,秉承传统与创新求变是建筑业永恒的论题。入选美国《商业 周刊》“中国十大新建筑奇迹”、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北

京《十大最佳现代建筑》。京城有特色、地标性的现代建筑实在是美不胜收,难以穷尽,这里或许只是窥豹一斑罢了。一个城市需要激情,而这种激情更多的将来源于城市建设的线条与足迹。建筑是城市的脊梁,铸就着城市的力量,见证着城市的辉煌。我们已然欣喜地看到,一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新北京正在崛起。我们期待着,在迈向国际大都市的进程中,在东西方文化的激情碰撞中,北京城市的建筑不断创新和提升,为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华建筑找到一条新的发展之路,抒写出“宏大叙事”般的建筑史诗。 组成壳体的钛金属强度大、耐腐蚀,且既有柔和的阳光色调,又有高科技金属质感,是一种主要用于航空、航天器的金属材料。这么大面积的钛板壳体在世界建筑史上尚无先例。攻克难题景观水池四季碧水冬不结冰夏不长藻国家大剧院设计中最具灵性的部分是剧院周围的那一潭碧水,这一面积为35500平方米的水面为京城中心地区增添了一处灵动水景。据国家大剧院提供的资料显示,景观水池分为22格,每一格相对独立,但外观上保持了整体一致性。水池分格设计既便于检修,又能够节约用水,还有利于安全。水池采用中央液态冷热源环境系统控制,保证冬暖夏凉。在冬季水温较低和夏季水温较高时,池水经循环水泵再经全自动过滤器后进入冷热源机房的板式换热器,进行热交换,调节池水温度,从而使水面冬季不结冰,夏季不长藻。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的做法与思考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的做法与思考 一、全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市共有社会组织323个,其中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个,基金会10个。 在社会团体中有行业性社团32个、专业性社团93个、学术性社团41个、联合性社团12个;在社会团体四种类型中专业性社团所占比重最大,如4月30日成立的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就是一个专业性的社 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教育类45个、卫生类5个、文化类1个、科技类4个、体育类11个、劳动类9个、民政(社区)类45个、其他类15个。其中,教育领域的民办非企业所占比重最大。 在10个基金会中,村一级组织成立的基金会有5个,分别为李巷益民基金会、闸上慈善基金会、农联爱心基金会、巨桥惠民基金会、韩山福民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在安老、慈孤、济困、赈灾,及兴建、改造公益和慈善设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在村级举办基金会开创了全国村办基金会的先河,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依法登记。首先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使申报人了解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事指南》;其次是热情予以指导服务。对应提交的申请书、章程、经费管理办法、领导机构名单、会员名单、住所证明等有关文本提供样本资料,并给予热情指导;三是主动沟通协调。主要是与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主动进行沟通、协调,结合场所、办公条件的现场考察,指导社团、业务主管部门开好成立大会等等;四是规范登记程序。如行业性社团严格按三脱钩要求办理等。由于在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时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办事程序公开公正、审批时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把关,因而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监督管理。一是精心组织。年检前制订了周密细致的方案,并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年检范围、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二是突出重点。年检时,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通过一个,对暂时无法达到要求的社会组织,出具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一些因各种原因造成活动不正常、经费难落实的重点社团,多次上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协调、沟通解决办法。三是形式多样。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采用现场办公、专题会议、个别协商、电话督办、登门催办等多种形式进行年检。例如:对科协主管的26个社团分农业、工交、财贸三个组进行现场办公;对38家社区服务机构则以4个街道为集中点,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到位,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流水作业,提高了年检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效果。通过年检,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整体素质,促进了规范化建设。 (三)培育发展。一是注重信息交流。我们与教育局、技监局、体育局、文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经常沟通,及时联系。如教育局在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时,及时与我局联系,并要求申报者到我局咨询和依法登记;技监局在社会组织代码证年检时发现未经登记或登记证已过有效期限的,都能与我局及时联系。二是注重业务培训。在科协、体育局、文联、工商联等部门召开的会长碰头会、秘书长例会等有关会议宣传法规政策、提高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的认识。三是注重典型宣传。我们会同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等部门开展优秀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参与了市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总支党建工作调研、先进经验推广;在行业社团、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分别树立典型,并进行推广。 三、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市社会组织在发展历程中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有序化轨道,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10种)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音乐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 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 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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