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第三轮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2006年是我院执行“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

议精神和经贸党字(2004)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活力,促进事业发展,提高办学效益,必须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用机制的改革,这是我院努力做大做强做优,实现跨越发展,走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之路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

创建全国示范性高职学院目标的需要;是强化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院再上新台阶的需要。

第三轮深化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创新,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将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向纵深,进一步理顺体制、转换机制、明确职能、合理配置,建立关系通畅、责权明晰、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规律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推进学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示范性高职学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1坚持“精干、高效、廉洁”的原则,调整内部机构进一步精简党政管理人员,强化一岗多能的功能。管理部门及其他单位都必须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2、坚持职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界定学院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降低管理重心,强化两级管理,调整管理跨度,建立监控考核机制,规范管理行为,使学院管理体制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

3、坚持以教学改革为中心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学科带头人建设和系部组织建设。

4、坚持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管理科学的原则,以确定机构编制为前提,以转换运行机制为核心,实行全员聘任制。根据“按需设岗、按岗定酬、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

5、坚持后勤社会化方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后勤集团的企业化运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调整说明

按照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归口管理,对职能相近的部门合署办公、合并或对外

增挂牌子(均不计入党政管理机构总数)。

1党校设在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党校合署办公。关心下一代工作

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组织人事处。

2 ?纪检监察审计处更名为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合署办公。

3?成立督导室,为院正处级建制。下设教学督导科、考核科,负责教学督导和全院目标管理任务的考核。迎评办公室与督导室合署办公。

4?学生工作处、人武部、团委合署办公。团委升格为院正处级建制。

5?院采购中心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采购中心合署办公。

6.原科技处更名为科技产业处,原对外合作办改建为合作办。科技产业处、合作办、投资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7.增设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学院更名为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公室与国际教育学院合署办公。

8.各系、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增设办公室,以加强教学单位的管理工作。

9.原实验实训中心更名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0.合并高职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室,改建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

(二)机构设置

学院内部机构划分为党政部门、群团部门、院系教学单位、教辅部门和经营服

务实体五大类。(组织机构图见附表1)

1、党政、群团部门

2、教辅部门

3、院系教学单位

4、科学研究所

(1)学习型组织研究所

(2)现代物流研究所

(3)注意力经济研究所

(4)现代流通研究所

(5)现代商务研究所

(6)财政金融研究所

5、经营服务实体一一后勤服务集团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强化后勤服务集团职能,进一步优化重组后勤资源,扩大后勤经营服务范围,深化后勤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小机关、大实体”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的后勤社会化运行保障新体系。后勤服务集团要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宗旨,在稳定校内市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拓展校外市场,参与社会竞争,加快后勤服务集团企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改

革的实施意见》见附件3)

绿化办设在后勤服务集团,集团其它科室由集团自行设定,报学院批准备案。

同时,积极探索和鼓励各系部结合专业实践,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自办或联办服务性和经营性实体,如:模拟公司、物流公司、营销策划公司、旅行社、会计

(审计)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制冷维修工作站、食品技术开发中心、职业资格或技能鉴定所等,以促进学院实践性教学的发展。

6、过渡性机构

(1)校区建设指挥部

(2)迎评办公室

(3)光华校区管委会

7、为全省服务的机构

(1)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办公室挂靠合作办

(2)软件人才培训基地挂靠信息技术系

(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挂靠继续教育学院

(4)国家级流通现代化工程培训基地挂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8党建工作体系。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现调整党建工作体系,共成立14个总支委员会和2个直属党支部。(见下表)

8个独立建制系,各自设置党总支委员会,配备书记2人(1正1畐寸)。系总支委员会下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

其他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等成立6个总支委员会及2个直属党支部,各总支可根据需要下设党支部。各党总支及党支部的书记、直属党支部的书记原则上由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说明:光华校区党总支的党员,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日常组织生活在光华校区党总支,重大组织活动回部门所在党总支和党支部,年终考核在部门进行。

三、人员编制

(一)编制原则

1?合理定编,提高效率。在确立新的机构设置、部门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按满负荷工作量的设岗要求合理定编。编制实行宏观总量控制,分类核编,

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见附表2—1、2、3)

2?综合考评,全员聘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适当重组,划转剥离。按照有利于调整和优化人员机构的原则,把竞争上岗、择优上岗、轮岗交流、待岗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事相符,妥善安排聘余人员。

(二)编制要求

从优化教师队伍,精简行政人员出发,按教师占64%教辅和科研人员占20% 党政管理人员占16%勺比例,核定各类人员编制。以全院教职工总数500人暂定结构比例,其中教师编制为320人,教辅和科研人员编制为100人,党政管理人员编制为80人。

1.一般的管理部门配备3人以上。除因加强校区建设指挥部、督导室、职教集团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软件人才培训基地、迎评办等部门工作,由院务会决定聘请的人员不计入编制总数以外,其他返聘及外聘人员均纳入本部门编制,满编或超编部门不得返聘或外聘人员。

2.党政管理部门一般配备1正1副干部职数,但从“一校两区”的格局和工作特殊性等实际情况出发,职能部门可视情况配备1正2副。

3.为加强系部领导班子,系部党政负责人一般配备4人左右,即:党总支负责人

2名(1正1副),行政负责人2名(1正1副)。

各系配备系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兼任党总支人事秘书)、秘书各1名,思想政治辅导员(正式编制)1 —2名,实训员1名。系办公室主任为院内正科级,团总支书记为院内正科级,系秘书享受正科职待遇。担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如不具备院内正科级条件,比照未任职务的同等条件人员岗位津贴上浮半档。

系书记、副书记、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秘书、实训员均实行坐班制,周课时4-6节(两次课),每学期不超过108节,按实际课时支付课酬,超过规定的课时不计课酬。系主任、副主任减免1/2的课时工作量,根据考核情况给

予岗位津贴上浮一档作为奖励。教研室主任减免30%勺课时工作量。每位思想政治辅导员管理250-300名学生。

4.凡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中层正职干部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中层副职干部,符合基本竞聘条件的,改任院属调研员,可不计实职领导干部职数,但列入部门编制人数,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调研员属于在岗在职干部,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并参加分管某项工作,或接受院党委的委

托负责学院的某项专门工作。

四、人事聘用

本次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员聘任上岗实施细则》(见附件1)中规定的聘任原则及条件,实行全员聘任上岗。专任教师岗位的具体条件见经贸院字(2003)159号)文《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五、实施步骤

(一)酝酿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06.1.21 —2006.3.29 )

学院成立新一轮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成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承担日常事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进行调查研究,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先由组织人事处拿出初步设想,提交改革发展研究室讨论研究。再由改革发展研究室在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分组起草方案,经过几上几下、集思广益的讨论修改和征求意见,形成草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报党委会审定后下发实施方案。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动员部署改革工作,各部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组织学习和讨论等形式,明确党委要求,统一意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环境。

(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阶段(2006.3.29 —2006.4.10 )

在民主推荐、自荐的基础上,经过竞争上岗、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由党委研究决定聘任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

(三)各部门科职及科以下人员竞聘上岗实施阶段(2006.4.11 —2006.4.19.)1?各部门负责人竞聘上岗后,在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指导下,完成定职定岗定员工作,并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方案,报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院党委审定。

2 .公布岗位和职责,全体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竞聘人员资格由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六、措施要求

1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体中层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和自荐工作,严

守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院党委、院行政做好中层干部的聘任上岗工作。全体教职工要以学院的发展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分配,认真理解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心协力,支持并投身第三轮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2.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学院及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干部竞聘不卧倒,工作调整不停顿。所有竞聘上岗的新任领

导,自宣布被聘任后的二日内,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到,并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原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待新任领导到职交接后,方可卸任。同时要注意做好转岗工作人员、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

3.公开程序、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但因公外出等其他原因不知情的,其部门负责人必须通报本人,听取意见。学院纪检部门和工会(教代会)要参与改革的实施,进行全程的监督,实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OO六年三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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