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设置

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设置
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设置

摘要:防火分区对于建筑防火设计极其重要,通过合理有效的防火分区设置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本文通过对防火分区设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际,给出了一些防火分区设置的简单建议,希望能给设计人员此次为鉴。

关键词:防火分区;水平分区;竖向分区

防火分区是指在设计中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以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及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等分成若干区。防火分区包括楼层的水平分区和垂直分区两部分。在建筑物内采取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防火分区的重要性已在无数次火灾教训中得到验证。

一、传统防火分区划分方案

就建筑物而言,当其中某一空间发生火灾,火便因燃烧过程中的热辐射、对流和传导,或通过楼板、墙壁内部的烧损处或门窗洞口向其他空间蔓延,最后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物的火灾。因此,在一定时间内把建筑物的火势控制在一定区域内,防止在水平或垂直方向蔓延,是非常重要的。现行消防技术规范防火分区划分,主要分为水平防火分区。

(一)水平防火分区划分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它可以阻止火灾在楼层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在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用特级防火卷帘、普通防火卷帘加冷却水幕或单独设置防火分隔水幕进行分隔,防火墙必须同其它部位相通时须设甲级防火门、窗或相当于防火墙耐火极限的防火卷帘。在一些小规模的开口部位可以设置流量不小于2L/s.m的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防火分隔水幕等设施替代。

(二)竖向防火分区划分

竖向防火分区指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的分区。它采取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的方法,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如果在建筑物内设置上下层连通的中庭、敞开楼梯、自动扶梯、走马廊等开口部位,在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况下,应将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成为一个竖向的防火分区。水平和竖向防火分区划分方法是相互联系的,如竖向防火分区划分面积叠加很容易造成防火分区超过国家规范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须在开口部位设置相当于防火墙耐火极限的防火卷帘或水幕分隔,管道井用不燃烧体封隔,这样将竖向防火分区变为某一楼层的水平防火分区。

二、建筑防火分区划分中常见问题

(一)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

关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各国规范均做了具体规定,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对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有明确规定,而现实中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就是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面积。

建设单位及设计者借性能化评估之名,使得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面积数倍之多,而实际评估并无可靠的基础数据可供参考,形成既不符合规范规定,又无性能化评估可供支撑的问题。

(二)防火分区划分面积控制指标规定过于简单

为了阻止火灾蔓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做了规定,如耐火等级一、二等级的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间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面积可扩大一倍等。该规定仅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耐火等级等几个简单的方面对建筑物进行分类后确定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未考虑内部装修、可燃物的多少、建筑功能、建筑使用人员等方面因素,

这方面在民用建筑表现特别突出。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同办公等人员稀少、人员熟悉本工程情况的建筑物混为一谈,装修复杂、可燃物较多的宾馆、商场等建筑同未设可燃物装修的建筑一个标准,这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如某二层大学食堂,建筑面积约7000m2,厨房部分面积1500m2,与学生就餐、售餐部分采用完全的防火分隔隔开,学生就餐部分仅有难燃的塑料座椅,但上下层通过敞开楼梯连接,面积约5000m2,大大超过国家规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该建筑不可能造成火灾蔓延,虽然后期加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显然是一种浪费。

(三)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

一些特殊场所防火分区划分和满足使用要求存在矛盾冲突,造成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如选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应选用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的,而实际采用普通防火卷帘,又无冷却水幕保护,或虽有冷却水幕保护,但供水时间不能保障持续3h。一些建筑内装设防火卷帘控制装置不全,防火卷帘要求要自动、电动、机械操作三种控制方式,而实际中仅有两种或仅有手动一种控制方式。一些场所选用防火门开启方式不合理,如一些人流量较大场所应选用常开式防火门,但却选用常闭式防火门,实际使用中却处于常开状态,或者在较短时间内经多次的启闭后,闭门器损坏即不能正常使用,闭门器需要频繁更换。

(四)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低

2001年规范重新修订后,明确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墙,而一些场所采用纸面石膏板夹岩棉做隔墙。规范规定,纸面石膏板必须是双层双面的,中间岩棉夹层厚度不得小于7.5cm,耐火时间才能达到2.0h以上。但实际工程中,填充岩棉的厚度往往不到7.5cm,有的甚至采用单层纸面石膏板,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特殊分隔部位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小于1.5h,但在大多数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这些部位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没有区别,楼板耐火极限仅达到1h。

(五)存在“隔而不断”问题

有些建筑表面上做了防火分隔,但往往在隐蔽部位却没有完全分隔,形成“隔而不断”现象,不能使防火分区形成一个封闭空间。一些有吊顶的场所中防火墙仅仅砌至吊顶底,不符合防火墙应砌至“梁板底部”的规定,闷顶内依然连通,一旦失火,火就容易在吊顶内蔓延开来;有些建筑因局部功能改造,装修时私自在防火墙上穿孔打洞,外表用装饰材料装饰,墙体上孔洞却未用耐火材料封堵;有些建筑通风空调系统风管穿越防火墙而未设防火阀,或设置不当,或管理不善,起不到隔火作用。

(六)竖向井道未进行分隔

防火分区作为封闭空间必须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进行分隔。而有些建筑对上下层连通的部位未进行分隔,如自动扶梯;有些建筑玻璃幕墙与楼板之间的空隙未封堵,也未设置耐火的0.8m窗槛墙。再如,有的设计师在设计电梯时,把普通电梯或载货电梯设计在疏散走道上,按规范规定,普通电梯不需设消防前室,但是这种设计对建筑内部防火分区的划分相当不利,火灾发生时,电梯作为垂直方向的井道成为烟气蔓延通道,很快使烟气侵入上部楼层,不利于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疏散。

三、防火分区设计建议

正确划分防火分区,对于火灾时防止烟气扩散、阻止火势蔓延、保证人员疏散、赢得扑救时间和减少火灾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而防火分区设计不合理、防火分隔措施不严密是造成火灾蔓延的主要原因。为了真正使防火分区划分得合理有效,我有以下建议(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按照国家的消防技术规范确定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建筑物种类繁多,我们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特点,依据相应的规范划分防火分区。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第三、四章的规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和高度等确定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和防火墙间面积;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五章的规定确定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高层民用建筑及相连的附属建筑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确定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供平时作为商店、餐厅、公共娱乐场所、丙、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使用的人防工程,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汽车库以及设在其它建筑内的停车库,应按《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

在划分防火分区时,人防工程的防火分区按使用面积计算,其它建筑按建筑面积计算。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面积可按规定增加一倍;局部增设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而不能机械地全部面积增加一倍。

建筑设计中处理好各类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与合理使用之间的关系并不容易,但通过认真研究就可以发现,合理划分防火分区、优化分隔措施并不一定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功能,如使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系统代替防火墙等。

(二)在建筑内设置特殊主动、被动防火措施的阻火带

划分防火分区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余部分蔓延,对此,只要在建筑物内某段采取特殊的主动和被动防火措施,使烟火难以通过该地段,则应视为达到防火分隔的目的。一些大空间民用建筑和工艺设备连续性要求高的工业建筑,可考虑在建筑的某一段设置灭火效能强的喷淋系统,加大流量,喷头采用大水滴喷头或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保护时间3h,保护宽度不小于6m(相当于防火间距),设置单独的水泵供水,形成主动防火地段;在该段区域内,装修全部采用不燃烧材料,形成不燃烧区域,火灾难以通过该区域蔓延;在顶棚下方加设机械排烟设施,烟气有秩序的排到室外,形成禁烟区,采取以上措施,每段阻火带两侧的区域建筑面积不超过国家规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视为达到防火分隔的目的。

(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火分区划分,应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面积限制,利用功能分区来划分防火分区

根据地下工程的特点,设计人员应合理确定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按不同的性质划分防火分区。方法有:①大型建筑的地下部分划分防火分区时可按功能分片再分区。如分成人防工程、设备用房、公共场所、停车库等片,各片同样要用防火墙分隔。②水泵房、空调机房、配电室等不同用途的房间均可单独作为一个防火分区。③设置固定灭火设施即能迅速有效扑灭火灾,又是扩大防火分区面积的有效方法。

(四)合理设置中庭

根据中庭的火灾特点,结合国内外高层建筑中庭防火设计的具体做法,参考国外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贯通中庭的各层应按一个防火分区计算。当其面积大于有关建筑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时,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窗,以控制火势向各层间蔓延;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以控制烟火向过厅、通道处蔓延扩散;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排烟设备和防火门连锁控制。

(五)设计人员对防火分区要设计严密,划分彻底。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划分,是由楼板的垂直分区和防火墙的水平分区来实现的。防火分区划分的重点就是处理好楼板、防火墙及外墙。楼板、防火墙等建筑构件应能达到规定的耐火极限。非预应力楼板的耐火极限一般可达1h,是首选的楼板材料。预应力楼板应采取增加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或涂防火材料等防火措施,提高其耐火能力,使其达到规定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各种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均要求为3h。用于防火墙的材料很多,

设计人员选择防火墙材料时应谨慎,以免防火分区墙达不到应有的隔火要求。其它建筑构件,如柱、梁、屋面板、外墙等,也应按照各自耐火极限的规定选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材料。防火墙应设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墙除要求达到耐火极限的规定外,还必须把防火墙设在建筑的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来增加防火墙的稳定性,当用房间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作为防火分区墙时尤其应注意。在设计中还应考虑防火墙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楼板、防火墙上的孔洞应进行防火处理。消防规范均规定,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墙不应开设洞口。建筑工程因生产或功能的需要,一些管道、风管、电缆等会穿过防火分区或开设了门、窗、洞口,也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防火墙和楼板的防火可靠性。做好建筑中共享空间等连通部分的防火设计。可通过在连接部位设防火门、防火卷帘及自动灭火系统等方法,以确保上下连通层的叠加面积不超过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

同时,外墙设计应结合建筑内部防火分区划分情况,做到与分区设计一致,各相关设计要相互配合,共同把好防火设计关。

参考文献:

[1]李引擎.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王学谦.建筑消防百问[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3]张树平.建筑防火设计[M].西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4]王学谦.建筑防火[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

建筑防火设计的几个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的几个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民用建筑中的防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建筑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防灾问题归纳起来有防震(又名抗震)、防洪(防水)、防虫(害)、防火(消防),以及由于“非典”爆发引起关注的防疫等等,其中,防火设计是建筑设计中令人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方案设计,公安消防部门要审查,初步设计中许多地区都申明要有消防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中,有消防设计的专题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有消防专项验收等等,建筑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工程设计中的一项 重要内容。 建筑师必须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就关注防火设计问题,这既是职业素质的体现,也是对业主负责的态度。从事建筑设计近二十年来,我越来越体会到防火设计的重要性。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防火设计关系到建筑设计的安全性;关系到建筑设计的功能性;关系到建筑设计的完整性。安全性是建筑消防设计最本质的要求,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功能性就是防火设计必须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相协调,既要满足防火规范的规定,也要符合使用功能的需要。完整性就是防火设计应该从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建筑构造及水电通风等诸专业通盘考虑。从建筑师的角度出发,笔者提出以下几个建筑防火设计中经常面对的问题,作为对建筑防 火设计的思索和总结。 一、平面布局与布置 如前文所述,防火设计必须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就进行认真地考虑,主要是指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布置要从建筑防火安全出发,满足规范的要求。现行建筑防火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简称高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简称低规)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三本规范。规范中针对特殊功能的用房作了规定,设计过程中必须予以充分的考虑,主要内 容见附表—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word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一些问题(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一些 问题(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一些问题(2020 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为建规)是设计人员使用最多的规范,是实践中总结出的规范。正确的条文能使我们设计出防火性能优良的建筑,错误的条文把我们的思维引向歧路,设计出符合防火规范但不是真正防火的建筑,导致日后火灾的发生。 下边把本人在35年工作中执行防火规范时发现的一些问题写出来,供大家评论。 一建规中的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大家知道,人的生命权优于财产权,这一条把物权放在人权之前是不太合适的。消防队在救火时是先救人后灭火的。我们设计时应首先

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保护,然后再考虑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议在今后规范编写时,把公民生命的安全放在首位,及当防火和防盗发生矛盾时,防火优于防盗写入规范。 二建规中的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第一项的层数和24m的问题,本人认为不仅住宅应提高到九层,办公楼等人员比较固定的建筑也应提高到九层。层高应加以限制。现在九层的复式住宅,总高度已经逼近二类高层的50m高度了。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 3.1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7 “一”表示不允许。

防火分区设置的注意事项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与探讨 夏恪昌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咸宁支队湖北咸宁 437100) 【摘要】防火分区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设置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本文指出了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的几个地方,并对防火分区的设置提出了几点探讨意见。 【主题词】防火分区设置探讨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设置防火分区是一种消极的火灾对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发生重大火灾的概率,减少火灾损失和有员伤亡,因此各类消防技术规范均对防火分区的设置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1 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主要规定 1.1 根据建筑性质确定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的第3.3.1条、第3.3.2条和第5.1.1条分别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人防规》)第4.1.2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4.1.1条对停车库的允许最大占地面积和防火隔间面积作了规定。 当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可在上述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0倍,局部设置的则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限)。 1.2 对特殊场所的防火分区设置作出了特殊规定 《建规》第5.1.12条规定,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达10000m2。 《建规》第5.1.13条规定,地下商店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时,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人防规》第4.1.3条规定,人防工程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

第二篇第三章第一节防火分区

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学习要求 掌握防火防烟分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和分析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和防火隔间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解决防火防烟分隔设施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开展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设施的检查。 第一节防火分区 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划分:一方面通过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槛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防火分隔;另一方面利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防火区域,可以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一)检查内容 、防火分区面积 )工业建筑检查时,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如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隔间内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其库房或隔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民用建筑检查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使用性质等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前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当建筑内设置商场、展览厅、汽车库等功能时,需注意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其特殊要求,如室内有车道且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汽车库要求减少。 )人防工程检查时,对于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人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烧的房间面积可不计人防火分区的面积;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传送带、中庭等开口部位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将上下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同样,对于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其上下连通层的防火分区面积也需要叠加计算。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防火分区篇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5.1.7 的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 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厂房;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 1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2 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的规定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 3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5.1.1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7.5.3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2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关于商场 5.1.12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问题的几点看法

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问题的几点看法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的几点看法 摘要:在建筑防火设计的过程中,要形成对防火区的整体设置,综合有效的防火区域设置,构建最大限度的安全系数。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防火区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对于提升建筑设计的整体安全性好和功能性将有很大的优势。本文将围绕建筑设计中相关防火区域的综合设置形成全面分析,并在设置过程中,形成对整个建筑设计的全面控制。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区分配;安全管理 在防火分区设置的过程中,要结合建筑设计的整体功能性,提出相应的防火设计的要求。在确保建筑设计防火分区的基础上,形成相对合理、科学化的防火分区方式,这样,在整个火灾管理中,可以形成有效的火灾隔离与控制处理,并对于救灾情况中的疏散以及补救等措施形成严格的管理,减少火灾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与财产的损失等。因此,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要突出对建筑物火灾基本情况的有效控制,形成与各种消防安全规范的融入性,形成严格分分区,可以有效的控制整个建筑设计与防火分区的综合功能。 1建筑设计中防火分区的重要性与主要方式 综合功能的主要体现 在建筑设计尤其是在高层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要形成防火分区设计的有效控制,尤其是在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水源分布、建筑区域分布等多方面的管理中,通过防火分区的运行,可以对建筑设施中基础设施、消防安全、高层建筑等质量方面形成有效的控制,从而全面实现相关的管理。尤其是在出现相关不稳定因素或者救护不及时的情况下,就会给建筑居民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通过防火分区可以提升整个安全设计的有效保障。同时,在技术运行的而过程中,对于建筑设计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高层商业建筑 1、防火分区 营业厅地上:4000m 营业厅地下:2000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 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地下车库:4000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分隔 5.1.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地下汽车库或者高层汽车库2000M 注: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 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5.1.1的规定增加一倍。 2、疏散距离: 1、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2007-01-01实施) 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 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1.7)

防火墙防火分区墙如何区分

一、定义的不同 1、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建规》) 2、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建规》) 注:分隔防火分区的一定是防火墙,但是防火墙不一定都是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墙耐火时间至少要3h,防火隔墙根据需要以2h 左右的居多。 二、使用位置的不同 1、防火墙主要用于防火分区的分隔和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之一(因防火间距不足而增加的防火墙除已明确可以开门窗洞口的,其余不能开门窗洞口),防火墙上的门窗洞口一定是甲级; 2、防火隔墙主要用于同一个防火分区中,特殊功能房间的分隔(有一些分隔位置也是要求采用防火墙),比如一些重要的设备用房、工业建筑中不同的火灾危险性部分等,防火隔墙上的门窗洞口一般根据规范要求可以采用乙级或甲级,对防火隔墙耐火极限的要求除《车规》上在构件耐火极限表上有要求外,其余在各类建筑防火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中都有具体要求,《建规》上一般在,,节,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大家可以自行查阅相关规范。 三、要求不同 防火墙(《建规》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 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疏散、灭火设施的设置均独立),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若未采取分隔措施,裙房的防火分区按照高层建筑主体的要求确定。 5.3.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条文说明 当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及其他楼层时,考虑到涉及多个楼层的疏散和火灾蔓延危险,防火分区仍应按照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确定。 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要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 地下超两万平: 5.3.5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2条的规定;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3条的规定; 3.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4条的规定; 4.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4.12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2.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编号:SY-AQ-0965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Building fire compartment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防火分区的概念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 建筑火灾的扩大蔓延有两个方向,一是水平方向的蔓延;二是垂直方向的蔓延。为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就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所以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有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两种。防火分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的概念,其范围大小在消防规范中用面积计算,其大小取决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高度、层数等因素。在建筑物内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亦要进行防火分区、分隔。其防

火分隔物-─墙及楼板应为耐火结构。 (一)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方向分隔靠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门窗孔洞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或在其两俚0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m。 有关规范规定,在安装有自动洒水灭火设备等自动消防设备时,在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时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局部面积增加一倍。 (二)垂直防火分区 垂直方向分隔靠楼板,穿过楼板的各种竖井,应每隔2至3层进行封堵,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层层封堵,井壁上的门应用丙级防火门。 (三)功能性分区与分隔 对不同火灾危险性或不同用途的房间、场所进行分隔,控制火势向其他部分蔓延。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

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 3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5.1.1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5.1.12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摘要:建筑物内合理防火分区的划分可以确保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 住火情,为人员安全撤离提供保障,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对于当前 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结合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防火分区常见问题设计建议 防火分区是指在设计中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以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及一定耐 火极限的楼板等分成若干区。根据现行消防技术规范防火分区划分包括水平分区和垂直分区 两部分。防火分区的设置不仅可以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及时的对人员进行疏散和扑救,同时 还可以有效的减少火灾对人们身体和财产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防火分区在设计上的要 求也越来越高,面对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必要的改革措施已在具体的实践之中。 1 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 1. 1 防火设计规范不完善,考虑因素不全 当前我国防火设计方面的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建筑物防火的设计方面只注重建筑物高度、类别、材料耐火性能几个方面,对于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具体情形关注却不足,比如建筑 物内部可燃物的放置情况,建筑物装修情况和建筑的使用功能等这几个方面都没有详细考虑,而这些因素却是做好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对于一些民用建筑,人员密度大、装 修复杂的场所,防火分区的划分更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内部构造相对复杂的建筑物防 火设计与学校、工厂等一些装修简单的建筑物防火设计划等号,显然是很不合理的。 1. 2 防火方法与建筑空间功能要求有矛盾 不同建筑物防火分区要采用不同的分隔方法,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适合安装防火墙, 比如对于工艺流程要求完整连贯的工厂建筑,对于空间的整体功能要求很强,防火分区的分 隔无法用防火墙的设置来实现,而如果用防火卷帘,由于防火帘规格有限制,这就出现了防 火技术上的难题。对于空间较大的建筑物来说,设置防火墙就会影响整体空间的构造,影响 到工厂生产的功能需要,而且防火墙稳定性要求高,设置起来难度又大;如果设置防火卷帘,由于卷帘自身重量大,对于建筑物结构要求强,因此安装起来操作难度较大,并会影响整体 空间功能的使用;而如果使用消防水幕设置防火分区,对于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又是一个很 大的考验,并且消防水幕的防火分隔效果也并不佳。 1. 3 防火分隔时间不明确 当前很多建筑物内都设置了多种防火分隔物,比如采用砌筑防火墙的方式,如果操作起 来不方便,那么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防火分隔,比如卷帘门、水幕、防火门、防火窗等等,不同的防火分隔物的耐受程度是不同的,虽然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采用了多种防火分区 的划分方式,但是不同的防火方案防火的分隔时间是不同的。对于防火墙来说,这是当前人 们对于建筑防火的重要手段,防火墙的耐火时间规定不能低于3. 00 h,安装有冷却水幕的防 火卷帘门耐火时间规定也不能低于3. 00 h,而防火门、窗由于防火的部位不同,防火时间也 有一定差异,可以将整个设置于人员疏散通道区域内采用的A 类防火门、窗分成甲、乙、丙 三个等级,甲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50 h,乙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20 h,丙级耐火时间不 能低于0. 50 h,而防水水幕的水量设置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做为小开口部位的防火设计,用 水量不小于2 L /( s?m)。 建筑物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火灾出现时防止火焰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余空间,其阻隔 火焰的时间应该由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确定。但是消防规范中规定,防火 墙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 h,作为竖向防火分隔物的楼板的耐火极限是不低于1. 50 h(一级耐火等级),设置在防火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是不低 于1. 50 h,那么,在规范中防火分区定义中提出的“一定时间内”应该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 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2 建筑防火分区在设计中的控制要点 2.1 实施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方案 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指的是建筑群在确定达到一定的防火标准后,对建筑物在使用性质、

防火分区设计

防火分区设计 1 防火分区概述 1.1 防火分区及其作用 (1)防火分区的定义 防火分区就是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分隔构件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2)防火分区的作用 建筑物的某空间发生火灾后,火势便会因热气体对流、辐射作用,或者是从楼板、墙壁的烧损处和门窗洞口向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开来,最后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的火灾。因而,对规模、面积大,或多层、高层的建筑而言,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着火的一定区域内,是非常重要的。 1)控制火势蔓延 2)确保人员疏散 3)利于消防扑救 1.2 防火分区的类型 (1)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防火分区,就是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墙体、门、窗等水平防火分隔物,按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将建筑物各层在水平方向上分隔为若干个防火区域。其作用是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扩大。 (2)竖向防火分区 为了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楼层范围内,防止其从起火层向其他楼层垂直蔓延,应沿建筑高度划分防火分区。 竖向防火分区是以每个楼层为基本防火区域,也称层间防火分区。 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是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上下楼层之间的窗间墙作分隔构件。 (3)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的防火分隔 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包括:各种竖向井道,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如钢瓶间、泡沫间)、通风空调机房,设置贵重设备和贮存贵重物品的房间,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避难间等。

2 防火分区的分隔构造 防火分区的分隔物是防火分区的边缘构件,一般有防火墙、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耐火楼板、上下窗间墙、封闭和防烟楼梯间等。 (1)防火墙 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 2)基本要求: ①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②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 (2)防火门 1)分类: 甲级 1.2h,用于防火墙上、易燃物库等; 乙级 0.9h,用于疏散楼梯间、前室; 丙级 0.6h,用于管道井等检查门。 2)材料:木质、钢质、复合材料。 3)开启方式:平开、推拉。 4)常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夹丝玻 璃钢质防火门、透明复合玻璃钢质防火 门;木质防火门、夹丝玻璃本质防火门、 透明复合玻璃木质防火门;单扇玻璃钢防 火门、单扇嵌夹丝玻璃玻璃钢防火门;全玻 璃(复合玻璃)防火门;复合材料防火门等品 种。 5)基本要求: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②在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的功能。

建筑构造防火设置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1 防火墙 7.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轻质防火墙体可不受此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高层厂房(仓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 时,防火墙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m 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0.5m 以上。其它情况时,防火墙可不高出屋面,但应砌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7.1.2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7.1.3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 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 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但装有固定窗扇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可不限。 7.1.4 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7.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7.1.6 防火墙的构造应使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7.2.7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7.2.9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 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7.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 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发表时间:2016-07-05T15:13:16.2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7期作者:陈艳华寇佃娟 [导读] 本文将对于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结合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山东瑞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76800 摘要:建筑物内合理防火分区的划分可以确保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住火情,为人员安全撤离提供保障,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对于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结合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防火分区常见问题设计建议 防火分区是指在设计中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以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及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等分成若干区。根据现行消防技术规范防火分区划分包括水平分区和垂直分区两部分。防火分区的设置不仅可以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及时的对人员进行疏散和扑救,同时还可以有效的减少火灾对人们身体和财产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防火分区在设计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必要的改革措施已在具体的实践之中。 1 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 1. 1 防火设计规范不完善,考虑因素不全 当前我国防火设计方面的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建筑物防火的设计方面只注重建筑物高度、类别、材料耐火性能几个方面,对于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具体情形关注却不足,比如建筑物内部可燃物的放置情况,建筑物装修情况和建筑的使用功能等这几个方面都没有详细考虑,而这些因素却是做好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对于一些民用建筑,人员密度大、装修复杂的场所,防火分区的划分更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内部构造相对复杂的建筑物防火设计与学校、工厂等一些装修简单的建筑物防火设计划等号,显然是很不合理的。 1. 2 防火方法与建筑空间功能要求有矛盾 不同建筑物防火分区要采用不同的分隔方法,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适合安装防火墙,比如对于工艺流程要求完整连贯的工厂建筑,对于空间的整体功能要求很强,防火分区的分隔无法用防火墙的设置来实现,而如果用防火卷帘,由于防火帘规格有限制,这就出现了防火技术上的难题。对于空间较大的建筑物来说,设置防火墙就会影响整体空间的构造,影响到工厂生产的功能需要,而且防火墙稳定性要求高,设置起来难度又大;如果设置防火卷帘,由于卷帘自身重量大,对于建筑物结构要求强,因此安装起来操作难度较大,并会影响整体空间功能的使用;而如果使用消防水幕设置防火分区,对于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又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并且消防水幕的防火分隔效果也并不佳。 1. 3 防火分隔时间不明确 当前很多建筑物内都设置了多种防火分隔物,比如采用砌筑防火墙的方式,如果操作起来不方便,那么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防火分隔,比如卷帘门、水幕、防火门、防火窗等等,不同的防火分隔物的耐受程度是不同的,虽然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采用了多种防火分区的划分方式,但是不同的防火方案防火的分隔时间是不同的。对于防火墙来说,这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防火的重要手段,防火墙的耐火时间规定不能低于3. 00 h,安装有冷却水幕的防火卷帘门耐火时间规定也不能低于3. 00 h,而防火门、窗由于防火的部位不同,防火时间也有一定差异,可以将整个设置于人员疏散通道区域内采用的A 类防火门、窗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50 h,乙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20 h,丙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0. 50 h,而防水水幕的水量设置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做为小开口部位的防火设计,用水量不小于2 L /( s?m)。 建筑物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火灾出现时防止火焰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余空间,其阻隔火焰的时间应该由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确定。但是消防规范中规定,防火墙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 h,作为竖向防火分隔物的楼板的耐火极限是不低于1. 50 h(一级耐火等级),设置在防火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是不低于1. 50 h,那么,在规范中防火分区定义中提出的“一定时间内”应该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2 建筑防火分区在设计中的控制要点 2.1 实施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方案 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指的是建筑群在确定达到一定的防火标准后,对建筑物在使用性质、可燃物量、建筑群内人员的数量以及分布、耐火的等级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在对防火的分区进行确定。这种设计方案是在对随机建筑物的综合防火性能进行评定后,然后在设计出一个特定的符合此建筑群的防火安全系统模式,这样在火灾出现的情况下,就可以对人员和火灾的趋势进行有效的控制。 2.2 对大空间建筑群设置防火带 防火带就是在存放可燃物品的建筑群众设置一定的区域,而这个区域内所有的建筑物都是不可燃烧的材料。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使阻挡防火带的一侧烟火向另一侧蔓延,这样就可以在建筑群的空间上形成一个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目前,根据现有规范中的要求,其在对商场、学校、候机厅这些具有空间连续性能高的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中,是非常难以实施的。在这个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防火带的宽度需要根据建筑物内所具有的可燃物的性质来决定。在防火带附近的可燃物为不燃物品时,防火带的宽度确定为6 m,在防火带附近的物品为可燃物或者难以燃烧的物品时,可以将其的防火宽度设置在9 m。 2.3 实施建筑中庭防火分区设计方案 现代人们对建筑物的需求不仅满足在安全性上,同时还非常注重采光的效果和空间设计中的美感,因此,现在的很多建筑都是采用中庭式的设置方案,然后在中庭上采用玻璃屋盖采光。从现有的规范中可以得知,在对防火分区与中庭贯穿中所采取的累计叠加的方式进行计算,其所计算出的实际范围是远远大于规范中的允许范围的。所以,在中庭的两边大于6 m时,将封闭屋盖去掉,这样在面积的计算上就可以不用累加计算,同时为了遮风挡雨在中庭的上面还可以设置雨棚,只要开口的面积不大于井底的面积,将其按照天井的范畴来进行计算也是合理的。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防火分区作为建筑防火中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其在划分的过程中和分隔方法的设计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设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