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在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修改通过,并自( C )起施行。

A. 2017年12月1日

B. 2018年12月28日

C. 2018年1月1日

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B )的罚款。

A.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 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 A )部门决定。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人民政府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4.《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C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不得少于一人。

A.千分之十

B. 千分之五

C.百分之一

5.《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 A )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A.设计文件

B. 施工文件

C.建议文件

二、填空题

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登记注册,提供规范的中文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2.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抢险,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8.《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不得少于一人。

10.《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三、判断题

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被检查单位可以不予配合,可以拒绝。(×)

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专项检查。(√)

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处理结果定期抄送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问答题

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规定有哪些责任?

答:①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④依法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

费;

⑤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

产安全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

⑧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

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哪些规章制度?

答:①安全生产责任;

②安全生产例会;

③安全生产奖惩;

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⑤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⑥安全生产检查;

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整改;

⑧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⑩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②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④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⑤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⑥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⑦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⑧参与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⑨按规定上报并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有哪些规定?

答:预案应包括:

② 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

②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③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人员、装备;

④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⑤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通信与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等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方案;

⑥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⑦经费保障;

⑧其他有关事项。

5.《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作用是什么?

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6.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输油和燃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必须与哪些建筑物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

答:居民区(楼)、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建筑物。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考试题库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考试题库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对 ) 2、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错 ) 3、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对) 4、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 对 ) 5、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止生产”是有时间限制的。( 对 ) 6、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 7、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证。(对)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对) 9、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对) 10、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错 ) 11、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 ) 1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 ) 1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无权撤销原批准(错) 14、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错 ) 1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错) 16、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对) 17、煤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错 ) 18、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错 ) 19、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对 ) 2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对 )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对 ) 2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是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通过的省级地方法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的。 目录 编辑本段法规信息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6-07-19 【实施时间】2006-09-01 【内容分类】省级地方法规 【标题】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编辑本段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新闻单位应当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第八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争第一,预防为主 2、檀、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靠挂密目安全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简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去》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教育。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仿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总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6、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 17、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下拘留。 1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0、模板拆除作业之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应对作业区进行围圈、设置明显标志或监护人员。 2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2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4、起重指挥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和通讯设备。 2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括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

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7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7月28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试卷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试卷 工程名称:姓名:性别: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鼓励采用的科学技术和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生产。 3、建设单位必须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配合建筑施工企业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建筑工程设计应当保证性能。建筑施工企业发现设计图纸不能保障建筑工程安全性能的不得于作业人员采取措施时,应当向原设计单位提出的建议。 5、建筑施工企业的对企业的建筑负责, 对本项目的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6、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立相应的 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技术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 7、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和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不得上岗作业。 8、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 场、、、保护环境等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档设施,悬挂张贴醒目的安全,并实行封闭管理。

9、施工现场必须符合规定,建筑必须及时清理, 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购置和使 用 产品。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施 工、架设机具、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 应的档案资料,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 11、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予以消除的,依法追究 责任。 12、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建筑工程、生产监督管理时滥用、职守、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的,有计划,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14、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 15、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检查,自检、检查和 安全日检制度。 16、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保护意识。 17、作业人员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2010)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主要内容 《基本规范》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在核心要求这一章,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3)《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特点 《基本规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P.Plan)、实施(D.Do)、检查(C.Check)、改进(A.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是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三是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 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这一定义涵盖了企

最新《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职业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状况,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实际,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履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单位与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本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未组建工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代表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一条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

2018年安全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安全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填空题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 2、房屋拆迁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施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8、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9、(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3、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4、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5、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6、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有罚款。 1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试题库完整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 一、适用范围企业经理人和中、基层管理干部 二、题库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 (二)消防法 (三)职业病防治法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工伤保险条例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十)中粮生化安全管理手册 三、试题类型单选题+多选题 四、试题范围(一)单选题(请选出唯一全面、正确的答案) 1. 生产经营单位的(B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 投资人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D.受益人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B )予 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 A. 生产经营单位 B.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C.财务管理人员D.安全管理负责人员 3.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B ),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A.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B.安全生产费用 C.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D.安全技术改造费用 4.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A )的意见。 A.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主要负责人 C. 职工 D. 安监部门人员 5. 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D )的落实。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C.安全生产各项政策 D. 安全生产责任制 6. 用人单位的(A )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职业卫生管 理人员D.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7.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B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职业卫生档案 B.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C.职业健康查体档案 D.职 业卫生查体档案 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xxxx\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安委办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2010年07月30日 17时29分 2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安全生产”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安委办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6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安委办《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八日 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政府全面负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制定的工作目标,确保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 (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各级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协调适应。 (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的责任。 (六)激励奖惩相结合。各级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七)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要向考核单位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八)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客观公正

2020全国安全员考试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应用文档,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全国安全员考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正确的选A ,错误的选B ) ( B )0001.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不包括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 A )0002.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 B )0003.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依法设立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安全生产的责任由委托机构负责。 ( B )0004. 生产经营单位对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实习学生无需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B )0005. 对于被派遣的劳动者,只需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即可。 ( A )0006.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B )0007.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A )0008.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 A )0009.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A )001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A )0011.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 B )0012. 企业可以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 A )001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A )0014.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A )0015.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A )0016.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当拒绝执行。 ( B )0017.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不用了解防范事故对策。 ( B )0018.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监部门报告,不可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 A )0019.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 A )002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A )0021.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B )0022.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B )0023.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补报。 ( A )002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题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 1、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х) 正确: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х)正确: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人事部门同意。(х) 正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4、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根据企业经济能力来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х) 正确: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5、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不需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即可使用和操作。(х) 正确: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6、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风险承包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х) 正确: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7、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不需要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只要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就可以。(х) 正确: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8、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再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х)正确: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9、按照《消防法》规定,企业基层单位不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但必须对基层单位操作人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标准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职业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

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状况,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 —3—

2018最新版安全员考试试题C证试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 年最新真题及答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试题 试卷类型: C 一、单选题 ( 每题 l 分共 5 0 分,每题在给出的 4 个选项中只选 l 个作答案,用 2B 铅笔填涂答题卡上对应的答案字母框 ) :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 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D。 A.变更合同约定的造价B.压缩定额规定的工期 C.变更合同的约定内容D.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锈器条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C的措施建议。 A.施工安全操作与防护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B.设计安全操作与防护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C.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D.建筑安全操作与防护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 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A现场监督。 A.专业技术人员B.监理人员C.设计人员D.建设单位技术人员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 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C。 A.全部责任B.合同中约定的责任C.主要责任D.一般责任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C,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安全用电方案B.安全实施方案C.安全施工方案D.安全验算结果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 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D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 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总承包单位 B .分包单位C.施工单位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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