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流程图

环境监察流程图
环境监察流程图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流程图

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流程图

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图

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流程图

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流程图

现场处罚工作流程图

排污费减免、缓缴工作流程图

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流程图

案件办理询问笔录工作流程图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流程图

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图

排污申报登记流程图

浅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

浅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 摘要:环境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旨在提高环境保护质量。但由于工作内容繁杂,环境污染现象多种多样,工作人员在监察执法的过程中,不仅难度大,而且难以将执法重点落实。这就需要不断地优化环境监察队伍,对于环境监察中存在的难点及时解决,对于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本论文针对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展开研究。 关键词:新常态;环境监察执法;难点;重点 引言: 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监察人员的责任也愈加繁重。处于新常态下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重点落实到保护和预防上,对于不当之处要做好完善和补充工作。对于当前环境监察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克服各种难点,做到工作有重点,提高环境监察工作质量。 一、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中所存在的难点 (一)环境监察执法中需要面对更多的监察对象 中国的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生产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环境。处于这样的环境下,就要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并落实到法律层面,采用执法工作方式对企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予以控制。处于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生产规模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的压力也更大[1]。管理对象的数量增加,要做到监察管理到位,就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创新方法。一些企业生产中虽然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但是,使用的设施在污染排放的时候不符合规定的指标,污染物治理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排放污染物超标,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于监察执法人员而言,由于环境监察对象增加,执法工作就要面临各种困难。 (二)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处于新常态环境下,各种环境问题日渐增多,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监察执法人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不断地掌握新的知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也要不断地更新,确保工作顺利展开[2]。一个具备良好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监察工作。但是,由于当前的环境监察工作任务重,监察执法人员几乎没有时间学习,自身的业务能力不能提高,在工作中遇到为难之处不能及时解决。 (三)环境监察执法中设备没有及时更新 处于高科技社会环境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就要引入高科技成果,特别是监察执法中应用的设备要及时更新。但是,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和仪器不能及时更新,对环境监察执法就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一些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较低,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就会导致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难度增加[3]。中国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监察执法工作是重中之重,要做好环境综合执法,实施系统化的执法管理,还要实现垂直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但是,这些管理模式都不够完善,没有实现过程化的环境监察执法,不能够及时获得信息。由于监察执法工作存在滞后性,各种违法行为与日俱增,不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使得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二、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 (一)对环境监察执法制度不断完善

移动执法方案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推进,日常工作中大量的公文、报告、报表、数据等各类信息量越来越大,涉及到的部门越来越广泛,传统的信息利用方式、执法管理及办公模式已无法满足工作量日益增大的环境监察业务的需求,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压力剧增,在有限的环境管理资源下,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以提升环境执法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各地方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现场执法情况和查处进程,分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率,解决各种环境行政执法焦点问题,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处理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通过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引入移动信息化手段,可以明确和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等,可以使立案、登记、执行、自由裁量等各个执法环节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实现规则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2.系统定义与目标 融入现代移动终端、移动通讯、互联网、GIS、GPS定位等先进技术的一种新的执法方式---简化现场执法工作、规避人为工作疏漏、严格绩效考核、提高执法效率,实现“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建立集PDA端的环保执法通系统和PC端的后台支撑系统于一体的网格化移动执法体系,系统可监督、检查各类污染源的建设、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处置和防治状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总体目标定位:“统一管理、统一监管、统一执法、统一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的“五统一,一共享”。 ●规范流程、监督执法 通过建设环境移动执法平台,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帮助一线执法人员高效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还能帮助管理人员随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去向和任务执行情况,监督执法全过程。 ●监察业务管理一体化 平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3G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种领先技术,构建后台支撑系统和现场执法终端于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实现监察业务管理一体化;工作与考核一体化;GIS系统与业务系统一体化。 ●整合现有系统,数据统一查询 平台兼顾其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和应用功能的交互。系统集成环境监察支队现有系统的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目录 1.前言 (1) 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 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 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 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 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6) 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1) 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5) 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0) 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6) 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1) 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7) 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2) 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7) 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3) 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6) 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9)

前言 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环境监理要点a

1—10章环保28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环保法律的基本原则: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污染者付费的原则;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生物群落分为:植物群落、动物群落、微生物群落自然保护区内部,一般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生态恢复与优化的原则:1.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重的原则;2.因地制宜的原则;3.临时占地应不低于原生态的原则;4.乡土和归化植物优先、外来物种慎用的原则; 5.建设和养护并重的原则;按土壤侵蚀外营力将全国土壤侵蚀区划分为3个一级区(水力侵蚀为主区、风力侵蚀为主区、冻融侵蚀为主区),根据地质、地貌、土壤等形态将3个一级区又分别划分为若干二级区。 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点:1.侵蚀时期短而集中2.侵蚀类型复杂,方式多样3.侵蚀发生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4.侵蚀区域差异大,强度剧烈 水土保持的指导方针和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流失治理方针,以及“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的原则 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指导方针应为:(1)预防为主,开发建设与防治并重。(2)积极采用综合的工程措施及生物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3)可根据其工程建设特点采取分区分散防治,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4)水土保持与工程建设相结合,恢复和改善工程范围内及周边影响范围的水土保持设施,保证主体工程安全运行。(5)交通建设水土保持管理与地方水土保持管理相结合。 环境噪声污染源:(1)交通运输噪声(2)工业生产噪声。(3)建筑施工噪声。(4)生活噪声计量声音的物理量(1)声功率。(2)声强。(3)声压 交通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1.隧道施工的影响2. 施工物料流失及取、弃土场冲蚀的影响3.施工人员和机械污水点源排放的影响4.工地实验室污水的影响 水下爆破的影响:水下爆破导致水体浑浊度增高和悬浮物增加,这将妨碍水生生物的卵和幼体的正常发育,影响鱼类和其它水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抑制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水生动物饵料等。废水处理的基本原理可归纳为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交通建设引发的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动力船舶机械产生的尾气及沥青烟气,其中以扬尘和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 沥青混凝土拌和扬尘及沥青烟气:(1)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2)沥青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3)沥青摊铺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之内。沥青摊铺和拌和场操作人员应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堆场扬尘(1)粉状建材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100m以上。(2)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3)控制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或作洒水防尘。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处理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原则”,充分从固废中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隧道弃渣、路基弃渣可尽量用于填筑路基或房基。钻孔泥浆可经沉淀、干化处理后运至弃渣场。清表表土可收集后用于后期土地复耕或绿化。清表草被可采用堆肥处理后,用于肥田或工程绿化。 交通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文凭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工常运转的条件;(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以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指标满足水保要求;(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第十章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概述 环境达标监理:监理任务: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污染排放监理范围:施工现场、工作场地、生活营地、施工道路、料场和取弃土场、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敏感区等监理内容: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排放达标,施工过程符合敏感区环保要求 环保工程监理监理任务:保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实施监理范围:水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控制工程、水土保持等绿化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监理内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等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一是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振动)、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等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三是声屏障、绿化、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施工符合相应规范和合同规定。四是施工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环境保护监理组织设置原则(1)效率原则(2)责、权、利统一原则(3)分工合作原则(4)灵活性原则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一、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二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等三、地方性法规、文件四、国家环境标准五、公路水运工程标准规范六、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环境行动计划等七、工程设计文件八、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九、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监理工作程序(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以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计量与支付。(4)工程交工阶段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5)参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标准化项目方案

.. . 项目概述 1、招标要求: 2、项目背景 2013年,市环保局根据形势发展及工作需要,启动市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该系统遵循环保部相关要求,以GIS电子地图网格化执法管理为核心,强化需求调研、质量管理和资源整合,构建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移动执法终端和后台支撑系统以及相应的移动通讯服务于一体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全覆盖体系,将各项环境监察工作纳入信息化管控,实现环境信息现场查询、执法业务移动办理、执法过程实时监控、监察任务自动提醒、监察绩效动态考核。 目前,市各区级环保部门根据自身环保信息化需求建设了相应信息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环评审批、排污可证、排污收费、环境信访、在线监控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但是,各区基本上未将环境监察执法、立案等业务纳入信息化管理,传统的执法式手段粗糙,效率低下,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执法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应用缺乏规化管理,不能有效转化为可用信息资源。同时,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建设信息化系统,导致“信息孤岛”的出现。这些都成为制约市环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制约因素。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49

号)的要求,市环境保护局积极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以市级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充分整合共享环境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低效建设,形成统一融合的环境监察执法管理体系,搭建全市统一、规、高效的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责任,规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以信息化推动全市环境执法网格化、规化、精细化管理。 3、项目必要性 根据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2011〕106号)中“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按要求通过达标验收”的要求,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穗环〔2013〕19号),要求各区、县级市环保局高标准做好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以“全市环保工作一盘棋”战略观念,以市级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在全市围积极推进移动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市统一、规、高效的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充分整合共享市、区两级的环境执法信息资源,形成统一融合的“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体系,将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责任,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推动环境执法网格化、规化、精细化管理。 4、建设目标 遵循环保部和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要求,针对花都区环境监察信息化现状,统筹规划、分级实施,采用现代化的无线通讯、数据库及信息安全等技术,以整合的网络和整合的数据为基础依托,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实现现场环境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综合应用,为实现环境现场执法统一平台,规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实现环境执法信息互联共享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附件一: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

前言 本指南介绍了电镀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南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清单》,实施现场执法检查。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现场监察程序”、“现场监察方法”、“环境应急管理”、“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察报告”参见已颁布的味精、焦化、铅蓄电池等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本指南中不再赘述。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电镀行业实施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2.1 电镀 (1) 2.2 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 (1) 2.3 退镀 (3) 3.监察工作依据 (3) 3.1 政策 (3) 3.2 标准 (3) 3.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4.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 (4) 4.1 产业政策 (4) 4.2 选址 (4) 4.3 环评制度执行 (5) 4.4 “三同时”制度执行 (6) 4.5 试生产管理 (6) 5.电镀企业监察要点 (6) 5.1 产业政策 (6) 5.2 生产现场 (7) 5.3污染防治设施 (13) 附件1:电镀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单 (23) 附件2:排放标准 (29) 附件3:电镀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简介 (32) 一、镀前处理 (32) 二、电镀 (35) (一)镀锌 (35) (二)镀铜 (36) (三)镀镍 (38) (四)镀铬 (40) 三、镀后处理 (41) 四、退镀 (41) 五、污染防治措施 (42)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篇一:精选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新亮点重点内容解读汇编 精选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新亮点重点 内容解读汇编 《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重点内容解读为什么要印发《要点》?《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部的年度例行工作,旨在于指导全国环境监察系统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但与往年不同的是,20XX年《要点》的发布正处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和国办《通知》印发后不久,更具特殊意义。此外,20XX 年的《要点》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也彰显了执法信息公开的决心。《要点》对事权进行怎样的划分? 事权界限不明晰是长期困扰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原因。作为环境保护部指导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点》在环境监管事权划分上重点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明确下级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要点》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不少于30%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 篇二: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壶环发?20XX?号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现印发《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境监察工作要点通知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XX年4月1日印发 20XX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夯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20XX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和队伍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新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 1、详细评估“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根据全省“十二五”环保工作规划,谋划部署我县“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方案,努力提升全县环境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1、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2、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3、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l、计划管理 (1)、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建立档案; (2)、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现场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 (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3、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 4、总结归档

(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 (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 (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 1、分类归档 (1)、现场监察室负责对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分列名录,登记编号,建立设施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名称、型号,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处理费用,验收(改造)日期等。 (2)、每月对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不少于2次。 2、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

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标准化项目方案

项目概述 1、招标要求: 2、项目背景 2013年,广州市环保局根据形势发展及工作需要,启动广州市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该系统遵循环保部相关要求,以GIS电子地图网格化执法管理为核心,强化需求调研、质量管理和资源整合,构建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移动执法终端和后台支撑系统以及相应的移动通讯服务于一体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全覆盖体系,将各项环境监察工作纳入信息化管控,实现环境信息现场查询、执法业务移动办理、执法过程实时监控、监察任务自动提醒、监察绩效动态考核。 目前,广州市各区级环保部门根据自身环保信息化需求建设了相应信息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信访、在线监控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但是,各区基本上未将环境监察执法、立案等业务纳入信息化管理,传统的执法方式手段粗糙,效率低下,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执法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应用缺乏规范化管理,不能有效转化为可用信息资源。同时,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建设信息化系统,导致“信息孤岛”的出现。这些都成为制约广州市环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制约因素。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49号)的要求,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积极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以市级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充分整合共享环境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低效建设,形成统一融合的环境监察执法管理体系,搭建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以信息化推动全市环境执法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一、积极落实党中央确定的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在5月中旬前,完成造纸、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和“一厂一档”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更正和完善已录入系统企业信息。5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系统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实事求是编制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报告,并依法公开。6月5日前,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将有关排查评估结果报送市环保局。 从7月1日起,对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将8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将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钢铁等9大重点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计划》的要求,已列入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要按照《县20xx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完成自动监控

设备的选型和监测站房建设,20xx年9月1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和验收。年内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要迅速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摸底排查,不得 漏报瞒报重点排污单位,并做好登记造册,20xx年5月31日前,将《市重点行业排查统计表》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者不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一)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综合督查。 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将对市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重点 督查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的落实整改情况、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请局各股(室)、站、大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环境监察稽查。

环境监察稽查办法4

环境监察稽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现场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环境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监察稽查是指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监察办法》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环境监察稽查(以下简称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 (一)日常稽查,指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日常稽查计划,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稽查。 (二)专项稽查,指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专项稽查计划,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一项或多项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的稽查。 (三)专案稽查,指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日常督查或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或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申请稽查等渠道获悉的具体问题,

以立案调查形式开展的稽查。 第二章稽查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全国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的稽查工作。 具体承担稽查工作的环境监察机构应设置稽查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第五条稽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或有效的地方行政执法证件; (二)具有较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经国家或省级稽查专项业务培训合格。 第六条稽查人员执行任务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调阅、复制相关环境监察工作档案; (二)约见和询问被稽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对涉案排污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包括现场检查、勘察、取样、录音、拍照、录像、查阅有关资料; (四)依法依规制止和纠正环境监察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七条稽查人员在稽查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环境监察工作纪律和要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2017)

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试行) 第一章行业概况 1.1主要工艺与设备 医药化工行业: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侧重以化工方式制药。 主要分化学合成制药、生物发酵制药、制剂等三大类。 主要工艺:化学合成或生物发酵、蒸馏、离心、吸附、萃取、提取、精制、烘干、溶剂回收。 主要设备: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过滤器、精馏塔、物料输送泵、真空泵、冷冻机、烘干机。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医药化工行业(原料药和中间体类),废水:有机污染物浓度非常高,污染物组成也比较复杂,同时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和一些生物抑制因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发酵尾气、溶剂气体和恶臭气体,特别是溶剂废气,基本上为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溶剂废气有数十种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剂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等,按类别划分有醇类、卤代烃类、苯类、醚类、酮类、脂类、有机胺类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高浓废盐、废活性炭等。 医药化工行业(制剂)排放的废水相对污染较轻,主要为清洗废水,污染物组分也比较单一。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汽,以及少量的涉及到毒性较低有机溶剂(例如乙醇);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药的内包装袋以及失效的各种制剂药品等。 1.3主要污染治理工艺。 废水方面:一般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一般为生化处理)、三级处理(深度处理)。预处理一般主要是沉淀、气浮、微电解等,生化一般分为厌氧和好氧,厌氧一般有水解酸化、UASB、ABR、IC等,好氧一般有活性污泥、接触氧化、SBR

等。 废气方面: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碳纤维吸附、电解氧化、焚烧(蓄热焚烧和催化焚烧)等。 危废方面:送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焚烧或安全填埋。 第二章前期资料收集 属地监察机构一般建立企业的一厂一档,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保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和整改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等。 第三章现场勘验要点 现场巡查调查中,主要围绕医化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排污方式、去向、种类、浓度,治理设施设备的工艺、设施运行、记录等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巡查调查要根据目的和任务,按照基本情况和具体情况两大类分类实施,有所侧重。调查中,既要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抓住污染特征和重要环节。 3.1建设项目监察要点 3.1.1资料查阅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验收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危险固废转移联单。 2、原辅材料使用台账,水、汽(煤或油)、电等能耗量,生产报表,企业销售台账。 3.1.2现场检查 1、厂区布局。对照环评报告中的平面布局,核实目前实际生产布局有无发生重大布局调整。 2、主要生产设备。以车间为单位,对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统计反应釜的工艺编号、规格、型号、功能,根据反应釜数量和总容积差异,

计算机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科技论坛计算机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郭振华1赵晓飞2 (1、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02、佳木斯通达环保技术服务中心,黑龙江佳木斯154000) 1计算机技术对环境保护的意义总体说来,计算机技术对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有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直接作用包括在现今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噪音检测、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技术、模型技术、多媒体和可视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趋近数字化;其间接作用包括利用计算机技术将环境保护信息化,环境保护信息化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保障和支撑,对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支撑与驱动作用。同时把环境知情权还给公众, 推动公众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环境保护,可以使广大公众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有助于公共决策的形成,有利于环保部门依法行政。2实施环境保护信息化为了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能够更好地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夯实“十二五”发展基础,就要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办公水平,加快环境保护的信息化管理的系统功能开发应用进程,环境保护离不开环境信息的采集和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计算机信息技术为环境保护工作迈向信息化、现代 化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同时信息化建设应与主体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与现存系统进行衔接,要做到:2.1建设环境保护系统基础网络建成“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结合的环保系统网络部署,对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覆盖全市各区县,应设有大气、地表水、噪声、辐射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环保应用系统建设力度要加强,应用系统应该较好的覆盖环保管理与业务应用的需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应急管理、排污收费、污染投诉、建设项目审批等一批业务应用系统要发挥实效,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或者区县环保监控中心联网2.2启动数据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当前环保工作迫切需要统一、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和权威的信息支撑,环保部门多年来的环境监测、统计与考核管理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这样通过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加强了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同时建设统一的环境数据中心及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实现环境数据服务一致化与业务协同化,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通过推动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逐步建立起以环境信息统一管理为特征的信息管理体系。同时,环境信息一体化建设又将从根本上提升信息化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综合决策等环境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强了对地区环境监管能力。2.3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和内部办公系统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的定位,开通官方网站,拓宽网站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审核和网上审批,使得环境管理核心业务基本实现信息化支撑,开发建设了环境监察管理、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固体废物管理、信访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99%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三分之一在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市和区县环保部门共用,并定期对网络及应用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评,根据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同时,围绕“行政办公、信息发布、综合服务”的定位,建设内部办公系统,内部办公系统具备了相应功能,为环境管理决策和经济建设服务。3实施数字环保的自动化 3.1数字环保的自动化新趋势 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 求,借信息化之力,加强环境监管和决策。 数字环保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环保业务和环保事件信息,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的信息化措施;数字环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实现移动办公、环保执法自动 化和规范化。数字环保由环境监管信息集成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环境在线监控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 及综合报告系统组成。数字环保通过远程环境管理平台、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收集、整理环保信息资源,建成 环境电子信息资源库,为环保部门和社会提供广泛、完善的环境数据查询服务。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司长赵英民说:“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准确的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3.2“三位一体”监控模式 根据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借助计算机技术实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污染治理设施工况监控的“三位一体”的污染源监控管理的新思路, “三位一体”监控管理的主旨是将过去的单一化的排放监控用系统化过程监控来代替。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组织开展环 境污染专项治理,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对浴池、饭店排污设施,对涉水企业的污染进行治理,以及开展对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都能使得减排效果明显改善,这其中包含的对企业的监控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排污口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视频监视;与电厂脱硫DCS 生产管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中控管理系统连接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在线监测分析,三种手 段互为补充、 互相支持,以便在污染减排上实现新的突破。3.3远程监控手段 为做好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和防范工作,可以通过监控平台的远程控制系统,实现既做预警,又做控制的功能。 一旦发现排污企业短时间严重超标,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监控措施,通过无线通信及视频监控手段对大气、烟尘、水网排污口点等的污染状况进行监视,并集成建立GPS/GIS 系统平台上的环保调度指挥系统,紧密结合环保局的管理工作,将污染源管理,污染处理设备运行状态、排污收费、环境预测与OA 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环境保护部门设立监控中心主监控室,内部采用局域网连接,配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完成整个系统的业务主动脉流。通过环境保护监控专网连接远端污染源现场设备,获取污染数据和视频报警 信息。将来如果需要,还要增加指挥中心的预报功能,对可能出现的环境事故问题提前预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过去的环境监控手段,运用远程监控系统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实施长期的、连续的、有效监控,科学准确的、全面有效地检测所管理区域的环境状况。 总的说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对于环境保护 部门的行政管理、决策和执法监督,以及对于环境的污染事故的预警、治理等均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有效的提高了环境保护的工作效率。 摘要:当今社会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工业及生活排放的废弃物不断地增多,从而使大气、水质、土壤污染日益严重,自然生态平衡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和破坏,许多资源日益减少,并面临着耗竭的危险;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也日趋 严重,粮食生产和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因此,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 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环境科学肩负着艰巨而紧迫的任务,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的途径就是要以新兴的计算机技术为基础,将现代的计算机技术与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环境保护;信息化;数字化;三位一体 37··

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规范

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规范 [隐藏]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现场执法准备3第三章现场执法检查要点4第四章现场执法检查取证5第五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6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环境现场执法是指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但辐射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除外。第二章现场执法准备第四条现场执法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证件准备环境监察人员须随身佩戴《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行政执法证》等有效执法证件。 (二)取证准备环境监察人员须携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环境监察通知书》等记录表格,林格曼烟气黑度仪、快速检测设备(pH试纸或试笔)、采样瓶、样品标签等采样工具,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取证设备。第五条现场执法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含2名)环境监察人员组成。第六条环境监察人员到达环境监察现场后,土动出示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表明身份,核实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地址等,提出协助调查要求:对拒绝现场检查的,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可由当地村

(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签名,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第三章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第七条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四项: (一)询问询问排污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协助调查的人员职务及联系方式;询问工商登记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和准确地理位置信息。 (二)检查四周情况了解企业周边状况、厂区功能区划分、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检查生产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原辅材料、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防治措施、污染物治理没施情况,特别注意生产变化、原材料消耗、排污变化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有污染物产生的工艺设备是否发生改变:检查排污单位的生产工况,判断是否停产、试生产(运行)、正式生产(运行)。 (四)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物是否分类收集并得到有效处理,生产场所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第八条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四项:检查是否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取得环保部门批准文件,是否按环保部门批准文件执行。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取得前是否已开工建设;检查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发五年后,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录 1.前言 (1) 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 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 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 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 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5) 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0) 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4) 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9) 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5) 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0) 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6) 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1) 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6) 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2) 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5) 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8)

前言 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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