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权

第三章物权
第三章物权

第三章物权法

1、李某与张某是一起居住多年的邻居,李某得知张某正在办理移民手续,张家的房屋也将出售,于是,李某找到张某,进行协商,他们约定李某交付两万元人民币,协议达成后,李某立即交付了两万元人民币。过数月,李某得知张某的移民的手续已经办好了,就找到张某商量买房子的事情。而此时张某告知李某,自己已经将房子卖给了同事王某,而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

A,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但李某只能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

B.张某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C.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但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D.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王某

2、某甲将私房两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二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订了私房两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BC )

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B.某甲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3、李某与张某是一起居住多年的邻居,李某得知张某正在办理移民手续,张家的房屋也将出售,于是,李某找到张某,进行协商,他们约定李某交付两万元人民币,协议达成后,李某立即交付了两万元人民币。过数月,李某得知张某的移民的手续已经办好了,就找到张某商量买房子的事情。而此时张某告知李某,自己已经将房子卖给了同事王某,而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 )

A.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所有权归属于王某

B.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李某只能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

C.张某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D.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但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4、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5、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6、父亲去世,有一儿一女,未出嫁的女儿要将父亲遗产三间房卖给他人,已结婚的儿子反对,女儿不听,立即出售了三间房。此合同属( C )。

A. 有效

B. 变更或撤销

C. 无效

D.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7、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八

B.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C.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8、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第三章物权法习题及答案171013

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D )。 A.权利 B.智力成果 C.行为 D. 脱离人身体的人体器官 [解析]物权法上的物是有体物,所以无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2.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C )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当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回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 本例中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双方都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反悔是想毁约,而乙起诉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在甲履行合同是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D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其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解析] A中善意第三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B和C中债权人或不知情的第三人分别善意取得质权。D中不能善意取得是因为该行为是无偿的赠与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 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D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上市公司股份作质押担保应该到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 A.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 B.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 C.担保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用益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D.建设用地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权等属于担保物权 [解析] C的错误之处在于地役权不属于担保物权,而且它是从物权。该句话的正确说法应是“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ABD说法都是正确的。 6. 某航空公司以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客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D )。 A.建造中的大型客机不得设定抵押 B.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无效 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主合同无效 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债务人在不转移其房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留置 2、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A、抵押权是抵押物的标的物 B、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C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抵押合同的内容为准 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A、土地所有权 B、企业所有的机器 C学校的教育设施 D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财产 4、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动续期 B、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 C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 D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 5、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A、冬天里的第一场雪 B、镶在嘴里的金牙 C注册的商标 D佩戴的领带 6、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台灯与桌子 B、沙发与柜子 C杯子与杯盖 D房屋与窗户 7、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 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8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A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

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分析】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2.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即物权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为内容。所谓“直接”,是指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便可实现。所谓“支配”,是指依权利主体的意思,对物加以管领处理。 3.物权是支配特定物的权利。该特定物可以是权利人合法所有的自有物,也可以是权利人根据法律、合同所支配的他人的物。物权的标的物在内容、范围上均须确定,否则,将因物的归属不明、利用无度而导致社会生活陷于混乱。 4.物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物权人得就特定的物为独立支配从而享受其利益,而无需他人积极配合,也当然排除他人干涉。 二、物权的特征 【分析】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下列特征: 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物权以物为支配对象,包括对物的全面支配和限定支配。权利人无需借助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领、支配实现自己的利益。对物进行支配,不是物权人的目的而是物权人的手段,物权人的目的在于通过支配而取得物之利益。 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故又称为对世权;而债权人则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权利。 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则不限于物。 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还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人得优先行使其权利,是为物权的优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的所在行使其权利,是为物权的追及力。 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效力。当物权人行使权利遇到不法妨碍时,可以凭借物权直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或消除可能发生妨碍的因素;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采任意主义。 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回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 三、物权的种类 ■完全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他物权) 【分析】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 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所有权即是完全物权,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从所有权中可以分离、派生出各种其他物权。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定限物权除特殊情况外,均设立于他人的所有物上,所以又称之为他物权。定限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类。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分析】这是对定限物权(他物权)按照标的物的支配内容上的差异所作的进一步分类。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3)

目录 考点一物的概念和种类 考点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三物权变动 考点四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考点五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考点六共有制度 考点七用益物权 考点八担保权概述 考点九抵押权 考点十质押权 考点十一留置权 考点一物的概念和种类 一、物的概念 物是物权的客体。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的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单选题】(2019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A.太阳 B.星星 C.月亮 D.海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上的物。物权法上的物具有如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选项ABC因不能为人力所支配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多选题】(2013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A.土地 B.月球表面 C.药品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客体。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二、物的种类

(一)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1)大多数动产以及不动产中的房屋,均属于流通物。 (2)文物、黄金、药品等属于限制流通物。 (3)法律禁止流通之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二)动产与不动产 (1)不动产须登记,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2)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物,以交付为原则。 (三)主物与从物 (1)主物和从物在物理实体上都独立存在,从物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 (2)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与主物一致。 【提示】旅馆设置的家具、房间的钥匙、书的封套、汽车后备箱中的备用胎、机器的维修工具等,均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四)可替代物(种类物)与不可替代物(特定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 (1)可替代物。交易上依数量、容量或重量而确定的物,如书、粮食等。 (2)不可替代物。具有唯一性、不可被他物替代,如梵高的画作等。不可替代物一旦发生损害,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五)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 (1)消费物。依其性质只能“一次性”使用或让与之物,如粮食、货币、汽油等。 (2)非消费物。依其性质可以“多次”使用或让与之物,如汽车、手机、冰箱、电视机等。 【提示】消费物的使用行为=处分行为。 (六)原物与孳息 根据两物之间存在的原有物产生新物的关系,分为原物与孳息物。 (1)孳息必须与原物分离,为独立物。 (2)天然孳息。由自然规律形成。由原物的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3)法定孳息。依托法律关系产生。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单选题】(2018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三、物权的特征与种类 【提示1】由物的概念所引申出的物权,是指特定主体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具有支配性、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1)支配性强调一种对物的支配力,即无须第三人的积极行为协助,权利人即可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可简单概括为“人与物”; (2)排他性强调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即“一物一权”,权利人可排除他人以同样方式支配物的权利,可简单概括为“人与人”;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①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则须登记。②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可口可乐)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如齐白石的字画)一旦发生损害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3、主物和从物。再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与主物一致。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为从物。 4、原物与孳息。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 ①天然孳息。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孙悟空(所有权人)将自己在花果山中的一片桃树林承包给猪八戒(用益物权人)摘下的桃子归谁所有?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60%的桃子归孙悟空,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100%归猪八戒(用益物权所有)。 ②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二)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1、物权的概念。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以下特点: ①支配性。物权是对于标的物具有直接支配力的财产权,物权人有权仅以自己的意志实现权利,无需第三人的积极行为协助,属于支配权。债权则属于请求权,其实现有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②、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项所有权,债权则具有兼容性,同一标的物上成立双重买卖,两项买卖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 ③绝对性。无权是对抗所有人的财产权,排除任何他人的干涉,其他人有义务予以尊重,故为绝对权或称对世权。债权则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存在,属于相对权或称对人权。 物权属于财产权,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债权属于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 2、物权的种类。 ①自物权和他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 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属限制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为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用益物权针对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则针对物的交换价值。 ③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质权和留置权不得设定于不动产之上。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设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一是种类法定,即不的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二是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行为人违反“种类规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案例1、某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优先购买权,否则叔父有权宣告房屋买卖无效。在本案中,叔父欲以优先购买权排除他人购买,实际上是想创设一种具有排他权利的物权。但《物权法》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物权种类,因此这一约定因违法“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如果侄子违法约定将祖宅售与他人,叔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无效,也物权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不过约定在《合同法》上仍然有效,因此,叔父有权请求违反约定的侄子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的占有为前提。当甲以其手表向乙设定质押时,如果甲乙之间有约定手表仍存放于甲处,则该质权设定行为因违反“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只是质权未生效。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2、一物一权原则 ①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有多个所有权。 ②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人”可以使多人(如夫妻共有)。 ③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可以设定多个物权(但不能相互冲突) 甲(所有权人)将其手表抵押给乙(乙对该手表享有抵押权),因抵押不转移占有,甲又将手表质押给丙(丙对该手表享有质权),丙在修理该手表时由于不支付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丁对该手表享有留置权)但,既然甲已经将手表质押给丙了,那就不能再质押给戍(无法交付)。因此,对动产而言,一物之上,所有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可以并存,但质权跟质权不能并存。 甲(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先出租给乙(用益物权人),后又抵押给了丙(抵押权人)。 3、物权公示原则。 ①公示原则。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②公信力。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实际存在瑕疵,为保护交易安全,对信赖该公示物权并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公信力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案例;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薄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正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放宽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几个月后,乙得知此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丙返还房屋。在本案中:①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得到了该房产的所有权;②乙物权要求丙返还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形。 1、登记生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有效。

经济法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年版

1、下列情形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杯子和杯盖 B:房子与窗户 C:母牛与怀着的小牛 D:存款和利息 答案:A 解析: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才构成主物和从物关系。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其他独立物结合使用,并在其中发挥主要效用的物。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是从物。需注意的是,从物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物,否则就不是从物,如房屋上的门、窗,不能脱离房屋而存在,因而就不是从物。存款与利息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物的组成部分。 2、.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3、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4、张某与某新建小区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张某 B: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 C:张某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未办理产权登记而归于无效 D:李某与开发商办理的产权登记由于张某签订合同在先而归于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买卖合同的效力与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所以C选项和D选项错误。本题中,张某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对于其所要购买的房屋不能再拥有产权了。

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A、冬天里的第一场雪 B、镶在嘴里的金牙 C、注册的商标 D、佩戴的耳环 2、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台灯与桌子 B、上衣与裤子 C、杯子与杯盖 D、牛头与牛尾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4、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5、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6、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当晚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7、甲将其所有的一本小说卖给乙,双方约定,乙先向甲支付购书款,甲在7日内将此书阅读完毕后再交付给乙,阅读期间为甲借阅乙所有的书,这种情况下,乙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 A、乙自甲阅读完成后取得所有权 B、乙自约定生效之日起取得所有权 C、乙自支付购书款时取得所有权 D、乙自甲实际交付该书时取得所有权 8、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9、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对房屋买卖进行了预告登记。后乙公司未经甲同意,又将该房屋卖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 B、甲无权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 C、甲和乙之间的预告登记失效 D、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10、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 万元,购买一辆汽车跑出租,由丙驾驶,收入各按1/3 比例分配。一次丙开出租车撞伤路人丁。之后甲、乙决定将车出租给戊。根据《物权法》的规

经济法·课后作业·第八章

第八章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是( )。A.母牛产下的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存款得到的利息 D.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2.关于“一物一权”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A.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用益物权 B.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担保物权 C.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物权 D.一件共有物上只有一项所有权 3.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法定期限是()。A.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 B.自侵占发生之日起2年内 C.自知道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 D.自知道侵占发生之日起2年内 4.甲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甲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甲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甲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5.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物权即生效的情形是()。 A.王某因接受遗赠与取得其叔叔的房产 B.A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商品房 C.丙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D.甲从乙处购置一幢房屋 6.李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王某,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 B.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 C.李某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未办理产权登记而归于无效 D.王某与开发商办理的产权登记由于张某签订合同在先而归于无效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八章-物权法(含标准答案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八章物权法(含答案)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6-01 15:48 共315人浏览[大] [中] [小] 一、单项选择题 1.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知识点】占有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2.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知识点】不动产买卖合同与登记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生效了。 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 导语: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下面和小编来看看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是( )。 A.遗失的手表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房屋 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 2、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父房屋一间 B.乙的100万元储蓄存款获得的利息5万元 C.丙以购来的木材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4、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5、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 )所有。 A.甲 B.乙 C.丙 D.丁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要件的有( )。 A.甲公司将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订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设定地役权 C.甲公司将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丁,该房屋尚登记在其去世的父亲名下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

物权法习题

第八章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物的分类中,能够移动且不因移动而损害其价值的物是()。 A.种类物B.动产 C.特定物D.原物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而为的占有称为自主占有。下列占有中,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A.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 B.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 C.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D.小偷对赃物的占有 3.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当晚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A.甲B.乙C.丙D.丁 4.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6.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被偷走,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郑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 7.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

第八章 物法律制度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物权基本理论 一、物的种类(P301~P302) 1.动产与不动产 (1)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登记为要件;而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 (2)诉讼管辖不同:因不动产纠纷发生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动产纠纷发生的诉讼,诉讼管辖的确定较为灵活。 2.特定物与种类物 (1)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 3.主物与从物 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移转。 4.原物与孳息 (1)天然孳息 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法定孳息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P303) 1.平等保护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三、占有制度(P304~P305) 1.占有的种类 (1)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我的,我占有),不论该物是否真正属于 占有人所有。如甲对自己购买的房屋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小偷对赃物的占有也属于自主占有。 ●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他的,我占有)。如质权人、承租人、保管 人、借用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2)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出质人、出租人、寄存人、出 借人的占有属于间接占有。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乙作为承租人直接占有该房屋,而甲则属于间接占有。(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八章物权法(含答案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八章物权法(含答案)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6-01 15:48共315人浏览[大] [中] [小] 一、单项选择题 1.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知识点】占有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2.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知识点】不动产买卖合同与登记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生效了。 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债务人在不转移其房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留置 2、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A、抵押权是抵押物的标的物 B、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C、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抵押合同的内容为准 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A、土地所有权 B、企业所有的机器 C、学校的教育设施 D、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财产 4、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动续期 B、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 C、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 D、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 5、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A、冬天里的第一场雪 B、镶在嘴里的金牙 C、注册的商标 D、佩戴的领带 6、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台灯与桌子 B、沙发与柜子 C、杯子与杯盖 D、房屋与窗户 7、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8、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A、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 B、正在建造的商品房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第八章练习题

第八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孳息的取得,表述正确的是()。A.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有所有权人取得B.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有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按一定比例取得 C.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利,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取得 2.甲在马路上看到一只受伤的狗,在等候了一段时间不见有人认领后,随作为流浪狗带回家。经过一个多月的悉心喂养,这只小狗非常健康、可爱。不料被乙偷走,几天后乙准备出售此狗时,被甲发现。下列各项中,有关甲主张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乙占有此狗之日起1年内,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B.自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乙占有此狗之日1年内,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C.自乙占有此狗之日起2年内,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D.自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乙占有此狗之日2年内,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3.甲喂养的一只小狗遗失在出租车上,被出租车司机乙带回家。甲根据开具的发票找到了乙,乙称他已在集市上将小狗卖给了丙。下列各项中,关于此事的处理正确的是()。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小狗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小狗,但应当向丙支付所付的费用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小狗,但无须向丙支付所付的费用 D.甲只能要求乙返还小狗,因为丙为善意取得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登记作为其权利生效条件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机器设备抵押权 5.下列各项中,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时间为()。 A.自记载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簿时 B.自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试题:第三章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适用先占取得 所有权的是()。 A.遗失的手表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房屋 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 2、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的继受 取得的是()。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父房屋一间

B.乙的100万元储蓄存款获得的利息5万元 C.丙以购来的木材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4、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 告登记。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 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 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5、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 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 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 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所有。 A.甲 B.乙 C.丙 D.丁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 要件的有()。

第3章 物权法 cpa1012

第3章物权法 cpa1012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三、动产的物权变动 四、一物二卖 五、无权处分 六、共有 七、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八、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抵押权 十、质权 十一、留置权 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1, (1)物权种类:动产于不动产、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主物语从物、原物与孳息物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a ,物权法定原则 b 一物一权原则 c 物权公示原则 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制度: 1、土地登记制度 ①土地总登记 ②初始登记 ③变更登记 ④注销登记 2,更正登记于异议登记 ①更正登记:权利人、厉害登记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薄及宅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②异议登记:如果不动产登记薄及宅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4,预告登记 ①预告登记之后,未经预告登记人同一处分该不动产的, 不发生无权效力。 ②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 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动产的物权变动 物权变动的情形 1,所有权:交付生效 2,质权:交付生效 3,抵押权:登记对抗,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特殊的交付方式: 1,简单交付:虽然动产在转让以前权利人以先行占有该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交付时间。 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替代交付。 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物权转移自该约定发生时产生效力。 四,一物二卖 根本法律原则:在同一标的物上成立的多重买卖合同均可“有效”。 1, 债权行为:有效合同 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人权的人订立合同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没有所有权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意思就是说物权行为是否有效是需要所有权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否则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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