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北部生态新区、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国办发〔201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1号)、《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9〕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6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审改办〔2019〕19号),我办制定了《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9〕28号)、《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桂工审改办〔2019〕1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6号)要求,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第二条在柳州市各县(区)、新区管委会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审批适用本办法。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纳入本办法。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项目(非重大工程)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专项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并联审批,是指同一审批阶段内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审批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接件、回复,相关业务审批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并行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第四条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审批管理权限、程序、条件的前提下开展并联审批,合理确定纳入并联审批范围的事项。原则上,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核准或备案)到实现开工、最后办理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审批事项,能够在同一阶段并行办理的,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范围。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分阶段并联审批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按照运行要求实现分阶“网上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出件”。

第六条按照统一系统、统一代码、统一监管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功能,依托审批系统管理平台,建立全流程部门协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第七条各相关审批部门要积极探索运用“多规合一”“联合测试”“联合勘测”“多图联审”“多评台一”“区域评估”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原则上,立项用地许可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按职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新区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每个阶段按职责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并联审批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本阶段并联审批的工作规程,规程应包括本阶段的审批事项,涉及的并联审批部门,多部门运行环节设计、时间节点等内容。

(二)制定本阶段统一的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和材

料清单。

(三)各阶段综合窗口负责本阶段项目申请材料的统一接收、流转和送达。

(四)组织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批,协调审批阶段内各部门的审批审查工作,督促审批阶段内各部门在时限范围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对本阶段并联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六)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事项外,各审批部门不得额外增设前置审批条件。凡是能够通过网络共享使用的材料,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能够实现网络核验的信息,审批部门不得要求其他部门重复提供;凡是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到现场办理。

第九条并联审批协办部门职责。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作为并联审批协办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各阶段的审批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内容及变更情况;

(二)按照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要求,限时完成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

(三)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配合牵头部门协调工作安排,完成并联审批中涉及本部门的协调调度工作。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阶段划分及部门权责。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办理事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部门:应急管理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

办理事项:设计方案审查(消防、地震、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等设计要求的综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三)施工许可阶股。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协办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办理事项: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事项,调整为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办理。

(四)竣工验收阶段。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市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或单位,各县(区)、新区管委会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联合验收(规划、消防、人防、安全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联合完成验收。

(五)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第十一条并联审批申请。按照合法、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在不改变前置关系的前提下,支持申请人按照工程建项目的实际需求,分阶段对审批事项按需申请并联审批。同时,申请人也可以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分项办理。

第十二条一窗收件。各并联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内容,只需向综合服务窗口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统一受理。综合服务窗口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并联审批项目申请后,应立即通过审批系统将信息同步发送至各相关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按程序予以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平台向综合服务窗口发审查意见,由综合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

第十四条并联审批。各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承诺审批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及时将审批意见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在并联审批过程中,牵头审批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各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可以作为后续审批依据,不再由申请人征求上述审批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联合审批。对并联审批中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事项,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开辟“绿色通道”,以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批。工程建设项日审批坚持以并联审批为主、联合审批为辅。

第十六条一窗出件。在相关部门完成审批事项办理后,由牵头部门作出办结处理意见,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并发放相应证照。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时限按项目类制分:政府投资类项目8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68个工作日(其中,带方案出让类项目35个工作日);公路工程类项目70个工作日,水利工程类项目6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各县(区)、新区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各阶段牵头职能部门)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提示、督促办理,对不认真履行审批责任、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等影响项目审批进度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各县(区)、新区管委会各级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与并联审批机制相适应的配套工作制度文件。(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20090825

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扎实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报审成本降低、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二、试行范围 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包括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全部企业投资项目。 三、主要阶段及审批事项 并联审批试运行期间,按照国家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前期工作的客观规律,首批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包括四个阶段共14项,涉及发展改革、经委、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环保、安监(煤监)等审批部门。

(一)项目提出阶段:共1项审批事项,即项目备案(咨询函),审批部门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经委。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深度阶段:共6项审批事项,一是项目核准,审批部门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经委;二是用地预审,审批部门为国土部门;三是选址审批,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四是环评审批,审批部门为环保部门;五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审批部门为发展改革部门;六是招标事项核准,审批部门为发展改革部门。 (三)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阶段:共3项审批事项,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二是初步设计审批,审批部门涉及建设、交通、发展改革、经委等部门;三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部门为安监(煤监)部门。 (四)项目开工深度阶段:共4项审批事项,一是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批准文件)备案,备案部门为国土部门;二是施工图审查备案或审批,审批部门涉及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三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四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审查,审批部门涉及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部门。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暂未纳入并联审批的审批事项,按现行工作流程进行审批,以后适时纳入并联审批。 四、运行框架 并联审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公文流转、项目审查和信息共享四个子系统,对应的实施主体和载体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系统、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规范部门在并联办理中的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并联办理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的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审批和并联竣工验收。 第三条参加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资料审查联席会议的人员,应是代表本部门在联席会议现场提出审查意见的首席代表或项目经办人。人员应相对固定(可设A、B岗)。审查工作应当公开、公平、高效、廉洁。 第四条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必须按照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不能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会议期间应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当场或会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字迹清晰,内容明确,能够清楚地指出项目需补充资料的内容、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 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在工作日的上午召开,下午由综合窗口组织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部门不得无故缺席。参加联合现场踏勘部门应当当场或一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踏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把踏勘意见填写入本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中。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因故确实不能参加需要调换人员的,须经综合窗口同意。 第七条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将审查意见填写入一次性告知单,经办人、首席代表签字后送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将各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反馈给项目单位。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联席会议情况实行评价制度。每次联席会议后,由综合窗口组织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人员的工作态度、审查情况进行书面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评价结果作为对并联审批部门考核内容之一计入总体考核中。 第九条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提出审查意见。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提出恶意、不负责任的审查意见。鼓励参加会议人员提出可推动项目进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除参加联席会议的固定人员外,鼓励部门局级领导参加会议,并对项目提出具体、确定的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综合窗口负责项目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通知部门窗口参会人员、项目单位及相关设计人员,会场准备、向参会部门发放一次性告知单等职责。会后负责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的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办理中,确需进行二次现场踏勘的,必须经综合窗口同意后,由综合窗口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班级:14信管B班学号:14202235 姓名:张玉珍 1 .系统背景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帮助进行费用估算,并收集相关信息来计算挣得值和绘制S曲线,能够进行复杂的时间和资源调度,还能够帮助进行风险分析和形成适宜的不可预见费用计划等等。例如,项目计划图表(PERT图、甘特图)的绘制,项目关键路径的计算、项目成本的核算、项目计划的调整、资源平衡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动态控制等都可以借助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采用的方法即项目管理的方法,主要是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项目管理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实际值与计划值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达到控制效果。因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系统维护等功能模块。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不论政府公共投资,还是企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均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工程数量和种类多、投资金额大,建设、管理任务十分繁重;2)项目建设周期加快,进度、资金、质量管理难度加大;3)项目资金来源多样化,资金计划性要求增强;4)资金支付要求更加准确、及时,尤其是工程款的结算更是受到各级政府、社会的关注;5)工程项目投资透明度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及效益需接受更多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在建工程项目及资金进行实时、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内部控制,已成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但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尤其是管理手段的制约,虽然投资管理体制、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投资项目管理中也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管理问题: 1)由于缺乏先进的信息管理平台、手段,各级管理者难以及时地了解、掌握整体或单个工程项目的立项、进度完工、付款、实际成本及、决算情况,造成“三边”工程大量存在;很多项目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款项拨出后不能真正到施工单位;完工许多年仍不能决算等。2)随着基建投资项目的增多,管理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难以满足各级管理的需求。3)由于不能及时掌握有关的进度、完工信息,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筹集难以进行正确的计划。4)不能有效地实现“按进度、按合同、按计划”控制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很难合理、科学地进行项目资金的统筹规划,容易累积成管理中的问题。5)工程文档(如设计、概预算、合同及合同变更资料、发票等)的管理利用有很多困难,经常性的查找耗费很大的人力,更谈不上利用文档进行项目的控制。 依靠传统的手段、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大的难度,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必须依靠先进、科学的技术建立起规范、流程化的管理信息平台,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国土资发【2008】24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 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精)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一、中山大道延伸段(职校—梅江大桥段) 中山大道延伸段(职校—梅江大桥段)道路全长2303.7米,规划设计道路宽度46米,东以梅江河岸为界、西以道路红线往西50米范围为界。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901.75m2,建筑面积7134.04m2,概算总投资5665.05万元。 1、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案,做好了征地范围线的测试、工程概算、房屋拆迁面积摸底等工作。 2、存在的问题: ①征地难; ②需要确定规划设计的风格及标准。 3、下一步工作打算: ①5月份开始着手启动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②7月份开始区域范围内的土石方及路基平检和桥梁建设工作。 二、宁都县四星级大酒店 宁都县四星级大酒店规划位于中山大道延伸段东侧,总用地面积50亩,配套房地产开发面积100亩。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的招标工作。下一步要尽快确定该项目招商引资的挂牌条件,启动征地工作,与综合大市场协调完成土地填挖平整工作。

三、宁都第二水厂 宁都第二水厂规划在县城西部刘坑村,供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水源选用竹坑水库水,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与自筹相结合,预计分两期实施,一期2.5万立方米/日,计划投资2538.71万元。 1、项目完成情况: ①已完成第二水厂建设的立项工作。(宁发改投字[2006]18号文批复立项); ②完成第二水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宁发改投字[2006]82号批复) ③初步拟定厂址在县城西部的刘坑村、虎陂村,总占地面积60亩。 2、存在的问题: ①资金缺口大。第二水厂项目总投资高达3600余万元,仅靠供水公司自身经营,无法解决第二水厂建设资金。 ②征地难。目前虽已确定选址,但征地拆迁和征地补偿工作难度大,需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3、下一步打算: ①做好第二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 ②启动第二水厂征地和拆迁工作; ③做好第二水厂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

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建设项目涉及的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等6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并联容 在7个控制节点上,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 (一)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属技改项目,则由市经委负责),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四)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并联14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市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五)市建委牵头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节点上,在设计施工阶段,并联建委、规划、消防、卫生、人防、广电、水务、气象、安监等部门完成设计文件行政部门审查(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及户外广告设置的项目,市建委根据市规划局定点意见确定增加上述部门参与设计审查),并将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招投标备案作为施工许可的部环节;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并联规划、消防、环保、卫生、人防、安监、水务、气象、广电、林业园林、、城管等部门验收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六)市房管局牵头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屋产权办理2个节点。 (七)由于供地方式的不同,并联审批的流程也相应分为招拍挂土地的项目和非招拍挂土地的项目两种。具体情况见《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般流程简图》(附后,其中(一)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管理信息 系统设计方案 概述 1.1项目背景 工程项目建设历来是一项复杂的课题,做为政府主导投资的大型工程,项目普遍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参建单位多、地域分散,交通不便、并且受地域与气候因素影响较大等显著特征。这些项目特征及其包含的复杂业务流程、繁琐的工程数据给政府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监理和承包商等项目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传递、管理行为的落实和及时正确的决策指令的发布造成客观制约。随着我国对国家大型工程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工程建设的参与方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为建设项目的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或承包商来说如何有效的管理项目让工程效益最大化已经是摆在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1.2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根据PMI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的规划,项目管理可划分成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人员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九个领域;项目管理工作可归纳为5大过程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及44个管理子过程,成功的项目管理就是科学的将这些管理过程和管理领域交互、重叠地应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 从普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以上管理容概括为四流、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四流指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资料流;四控制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围控制;两管理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指项目管理组织协调。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项目自身的运行规律和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按照预期的预算目标、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最大程度实现项目的实际效益。它涉及以下几个特征: 1)项目管理是项目建设过程和项目管理过程相结合的产物,具体组织的 项目管理要结合其所从事项目的过程特点及组织管理结构来进行; 2)从项目的角度看项目管理和从组织的高度看项目管理的结果是不同 的。从项目的角度看是如何管理好项目。从组织的角度看是如何管理 好一批项目,即是应该如何建立一个项目管理体系;

柳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柳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拆迁管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并参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因征用土地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主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产权所有人(包括授权代管人) 第四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因征用集体土地需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或其他批准文件,发布拆迁调查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拆迁调查公告后,由拆迁人实施拆迁调查。 第六条自拆迁调查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应停止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建设,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及地面附着物进行租赁、抵押等。 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为一年。 拆迁调查公告发布后,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按违法建筑处理。第七条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面积、权属、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房屋面积等有关资料,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集体土地经批准征用后,拆迁人应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市国 土资源局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人方可实施拆迁。 第九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拆迁期限内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用户手册

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 管理员用户手册 V1.0 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云南颠峰众成软件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说明 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的应用软件将根据各业务使用单位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本软件《管理员用户手册》文档也将随着软件的修改完善不断进行修订,请以最后版本为准。

目录 1.管理人员手册 (4) 1.1.事项管理 (4) 1.1.1.投资项目事项管理 (4) 1.1.2.投资项目流程管理 (11) 1.1.3.投资项目流程管理 (13) 1.2.查询 (16) 1.2.1.业务查询 (16) 1.2.2.项目查询 (16) 1.3.系统管理 (17) 1.3.1.工作日管理 (17) 1.3.2.政策法规管理 (19) 1.3.3.行政区划管理 (21) 1.3.4.审批中心管理 (23) 1.3.5.部门管理 (26) 1.3.6.用户管理 (28)

1.管理人员手册 1.1.事项管理 1.1.1.投资项目事项管理 在“业务导航”上选择“事项管理”点击投资事项管理,,如下图所示: 1.1.1.1.查询投资项目事项 在查询栏中输入/选择应查查询条件,符合条件的事项将被展示在事项列表中。 操作步骤: 1. 输入/选择查询条件; 2. 点击“查询”按钮。 1.1.1. 2.新增分类事项 分类投资项目事项,包含这几个分类事项,是分类事项的集合。分类事项

不能操作任何审批操作,只有分类事项下的子事项才能够执行相应的审批操作。 操作步骤: 1、机构部门树点击添加事项的部门窗口,此时事项工具的“新增”按钮由灰变为可用,点击“新增”按钮,选择“新增分类事项”。如下图: 2、根据提示录入事项信息(带*内容必须填写,下同)。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子事项的“新增”和“作废”按钮变为可用。如下图: 3、点击子事项的“新增”按钮,根据提示录入子事项的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子事项。保存成功后,权利运行图的“选择”和“查看”按钮变为可用,可用选择上传权力运行图;版本号后的“启用”和“作废”按钮可用,确认信息后点击“启用”可以启用该版本,点击“作废”可用作废该版本的事项;“事项材料”选项卡的“新增”按钮可用,可用新增事项材料。如下图:

经验交流材料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e215813023.html,)/心得体会范文/经验交流材料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下称基地)项目和××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设施(下称专用线)项目分别于XX年4月5日和20XX年7月19日列入全省第十九次、第二十八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发改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项目责任人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顽强拼搏,两个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到目前为止,建陶基地引进建陶生产企业及配套企业60家,合同资金为125.3亿元,到位资金41.34亿元,其中建陶企业30家,生产线192条,建成生产线35条,在建生产线25条,形成年产能3亿平米。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获得铁道部行政许可,于20XX年3月动工建设。目前八景火车站扩建增设2股到发线已完工,专用线及货场征地工作顺利结束,5个标段都完成了招投标,3个已开工建设。对比上级要求,上述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或超过了省里规定的要求。我们的主要经验交流是: 一、锻造精神,创新理念,凝聚重大项目工作动力每一个重大项目,从招商、立项、实施到竣工投产、达产达标,都是一个

艰苦的系统工程,没有强劲的动力和一股子精神是难以实施好的。为了搞好建陶基地及其跌路专用线等重大项目,我们把项目论证、立项、实施的过程当作凝聚全市上下特别是全体干部齐心协力建设重点项目、发展高安经济的过程。建陶基地上马前,我们在全体领导干部中组织了“中部要崛起,高安怎么办”和“高安实现工业化应从什么产业着手”的讨论,在明确建筑陶瓷是当时高安最现实、最擅长的产业选择后,又组织了包括在广东佛山建陶界工作的高安人士参加的“建陶基地最佳选址”的征求意见等 活动。这些活动有效激发了高安人特别是市乡两级干部积极投身基地建设的热情,并形成了“招引项目不怕冷落,审批项目不怕繁杂,实施项目不怕困难,服务项目不怕琐碎”的重点项目建设精神。在规划阶段,我们又广泛征求了各界的意见,经市委主要领导概括提炼为“建设中部最具影响力的建陶产区”的发展目标,“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产业园区、一个建陶陶瓷生产中心、一个产品研发中心、一个三产服务中心、一批全国知名品牌集聚中心”的“五个一”发展思路和“做产业、成系统、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这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路径,指引了方向,提供了精神和思想保证。在为高安发展建功立业精神的感召下,各相关部门和干部发扬了愚公移山的精神,特别是基地管委会全体干部更是日夜奔忙在灰尘滚滚的工地,睡在村部大房间的通铺,常年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以至于一段时间大部分干部累倒病倒。新明珠集团总裁叶德林原有在别处落户的意向,但最终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

附件1: 柳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柳州市行政审批办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环节精简、程序便民、办理高效的要求,特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等。 第三条建设项目审批按照“三大阶段并联(联合)审批”的办法进行。项目审批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由市建委牵头,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审批阶段 1、市发改委是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向申请人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抄告相关审批部门并进行催办。 属于核准目录内的项目,市发改委在相关部门意见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的核准文件。 属于备案的项目,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的备案文件,并抄送相关部门。 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发改委统一安排。 属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 2、市规划局:在接到市发改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相关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改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 3、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市发改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改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 4、市环保局:在接到市发改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根据项目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核意见书,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改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 5、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发改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审批意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市规划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提出规划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受理规划总平面图审查时,向申请人发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并抄告消防、环保、人防、防震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经审核合格的,于28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需上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不在此期限内。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 市建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 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震、气象等部门为相关部门。一般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阶段,重点项目、高层项目等特殊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联合审批)阶段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 市建委根据申请人申请,对设计文本、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后,向申请人发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抄告相关部门并提前告知会审时间;相关部门应在会审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市建委应于受理并联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会签。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联合审批) 市建委与市规划局根据申请人申请,对设计文本、相关资料进

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柳州国土资源局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 报批稿) 柳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目录 前言 (i) 1.总则 (1) 1.1指导思想 (1) 1.2规划依据 (1) 1.3规划原则 (2)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期限 (3) 2.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4) 2.1总体调整情况 (4) 2.2耕地保护目标 (4) 2.3建设用地目标 (5) 2.4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7) 2.5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7) 3.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8) 3.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3.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10) 3.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3) 3.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7) 3.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20) 4.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23) 4.1区县规划调控原则 (23) 4.2区县土地利用指导 (24) 5.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 (30) 5.1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 5.2管制分区调整方案 (30) 6.保障措施 (33) 6.1增加内容 (33) 6.2修订内容 (34) 附录 (36)

附表 表1、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数表(2013年); 表2、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2020年); 表3、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表4、柳州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2020年); 表5、柳州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表(2006-2020年);表6、柳州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表7、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表(2020年) 表8、柳州市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表(2014-2020年);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推进方案(最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推进方案 一、服务范围 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以审批标准化为基础,实行并联限时办理。 实行审批制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不含涉密项目),以及与之相关的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 凡属涉密事项的项目审批,不在平台受理、办理。 国家、省、xx市相关部门项目需在地方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相关审批部门提交办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信息,通过平台推进至中央、省、xx市平台。 二、项目申报和并联办理流程 项目申请人登陆平台,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要求,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平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由平台赋予项目代码,选择所办审批事项并确定审批部门后,系统提供相关审批事项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清单,项目申请人凭项目代码分别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初审。项目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到系统后,系统自动分类处理,将相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审批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项目受理。项目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通过平台系统告知项目申请人。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通知项目申请人补正。 申请项目不符合法定受理办理条件或规定的,审批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平台系统告知项目申请人。 (四)项目办理。审批部门正式受理审批事项后,应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审批环节的收件、受理、特别程序、办结等关键信息,审批部门应及时传输至平台系统,方便项目申请人使用项目代码查询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审批结果。 项目申请人提交资料、平台赋码后,平台系统自动分类处理。将相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审批部门,各部门及时受理,开展并联审批,实现同步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互相抄送、信息公开的审批工作模式。 项目申请人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对涉及开工前的事项,申请人可凭项目代码,由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行并联办理。 (五)特别程序。项目履行评审、论证、现场踏勘、听证或技术审查等特别程序时,平台暂停计时,启动特别程序环节计时。项目申请人根据审批部门评审论证意见,修改相关报告文本的时间不计算在特别程序时间以内。特别程序终止后,平台继续启动该事项办理计时。

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工作上发言

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工作上发言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栗书记同志在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交流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安排部署明年项目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同志,副省长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交流推进大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提高项目建设能力,确保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王同志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把项目建设作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战场,要求我们要集中一切优势力量,

集中一切资源要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重要保证,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总体要求,以最强的工作力度、最实的工作措施、最好的工作作风抓好项目建设,确保明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开局。王同志强调,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是加快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要强化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发展、抓转型、抓跨越的理念,提高项目谋划生成能力、招商引资能力、对上争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推进建成能力。要千方百计解决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储备不够、工作力度不强等问题,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加强项目信息化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管理职责 四、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要求(一)项目前期阶段 (二)项目实施阶段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与检查 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设计与工程变更管理 图纸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验收管理 (三)项目后评价 五附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要求与质量,理顺工程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关系,规范工程管理基本程序,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各环节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 (一)总工室 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调研报告。

2、收集、整理项目各阶段设计所需资料。 3、提出招标技术要求和设计任务书,参与选择设计单位,协助编制所需相关设计合同,配合成本合约部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4、根据公司、项目部、施工单位等部门要求,共同确定设计思路,并提供不同阶段的设计用图。包括总平面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册、建筑施工图以及各阶段所需的相关图纸等。 5 、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设计跟踪,避免设计方向出现偏离、保证设计进度按期完成。 6、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技术以及可行性论证。 7、提出设计图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等在质量、工程量、设备材料选用方面的决策建议。 8、对施工现场设计有关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对。 9、组织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内部分析,主导公司对设计方案的评审。 (二)项目公司(项目总经理/厂长、项目责任人) 1.按总工室要求提供项目设计所需资料。 2.参加图纸会审。 3.负责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评审、实施以及落实情况控制。 4.负责联系成本合约部、运营采购部、工程部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货与监控。 5.主导施工过程中各项报建手续的办理。 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工程量、材料设备等提出现场实际建议与要求。 7.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工作。

柳州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柳州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了赔偿标准、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和柳州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 推荐阅读:赔偿标准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柳州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用土地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第三条征用集体土地的地类,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结果确定。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可根据调查统计结果,按照普遍性原则,确定征用各类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 第五条征用集体土地所需的各项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建设单位或用地单位统一收取。 第二章征用土地补偿 第六条征用集体土地应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基本农田的,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补偿,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倍补偿; (二)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倍补偿,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倍补偿; (三)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补偿; (四)征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当地旱地平均年产值的九倍补偿; (五)征用用材林、灌木林、薪炭林林地,已有收获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当地旱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征用经济林林地,已有收获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其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材料_1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省建造陶瓷产业基地(下称基地)项目和××省建造陶瓷产业基地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设施(下称专用线)项目分别于XX年4月5日和2011年7月19日列入全省第十九次、第二十八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发改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项目责任人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坚韧拼搏,两个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到目前为止,建陶基地引进建陶生产企业及配套企业60家,合同资金为125.3亿元,到位资金41.34亿元,其中建陶企业30家,生产线192条,建成生产线35条,在建生产线25条,形成年产能3亿平米。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获得铁道部行政许可,于2011年3月动工建设。目前八景火车站扩建增设2股到发线已完工,专用线及货场征地工作顺利结束,5个标段都完成了招投标,3个已开工建设。对照上级要求,上述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或超过了省里规定的要求。我们的要紧经验交流是: 一、锻造精神,创新理念,凝结重大项目工作动力>每一具重大项目,从招商、立项、实施到竣工投产、达产达标,基本上一具艰难的系统工程,没有强劲的动力和一股子精神是难以实施好的。为了搞好建陶基地及其跌路专用线等重大项目,我们把项目论证、立项、实施的过程当作凝结全市上下特别是全体干部齐心协力建设重点项目、进展高安经济的过程。建陶基地上马前,我们在全体领导干部中组织了“中部要崛起,高安如何办”和“高安实现工业化应从什么产业着手”的讨论,在明确建造陶瓷是当时高安最现实、最擅长的产业挑选后,又组织了包括在广东佛山建陶界工作的高安人士参加的“建陶基地最佳选址”的征求意见等活动。这些活动有效激发了高安人特别是市乡两级干部积极投身基地建设的热情,并形成了“招引项目别怕冷降,审批项目别怕繁杂,实施项目别怕困难,服务项目别怕琐碎”的重点项目建设精神。在规划时期,我们又广泛征求了各界的意见,经市委要紧领导概括提炼为“建设中部最具妨碍力的建陶产区”的进展目标,“建设一具功能齐全的产业园区、一具建陶陶瓷生产中心、一具产品研发中心、一具三产服务中心、一批全国知名品牌集聚中心”的“五个一”进展思路和“做产业、成系统、可持续”的进展理念,这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路径,指引了方向,提供了精神和思想保证。在为高安进展建功立业精神的感召下,各相关部门和干部发扬了愚公移山的精神,特别是基地管委会全体干部更是日夜奔忙在灰尘滚滚的工地,睡在村部大房间的通铺,常年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以至于一段时刻大部分干部累倒病倒。新明珠集团总裁叶德林原有在别处降户的意向,但最终为高安领导干部凌晨为其项目选地的精神和35天平坦XX亩土地的速度所折服,先后做出签约投资12亿元和增资12亿元的决策。 二、高举龙头,系统配套,抢抓重大项目招商机遇 建陶基地既是一具单独的重大项目,也是一具由多个重大项目组成的母项目,其快速建设和成型,得益于做最具吸引力的基地品牌,招最有妨碍力的知名企业,搞最强服务能力的配套系统,并使三方面相互强化。在打造基地品牌方面,经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获得了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和省经贸委的授牌,中国建材联合会的中国建造陶瓷产业基地授牌,中国建造卫生陶瓷协会和《陶城报》的陶瓷行业新锐榜2011、2011两个年度产区第一名。在招商方面,经过派出特意力量服务其资源和生产要素调查论证,顺利引进最具妨碍力的建陶航母新中源,带来了新明珠、欧雅、恒达、伟达、英皇卫浴洁具等一大批闻名品牌陶瓷企业。在配套方面,立脚服务大基地大项目,引进劳动力培训、产品展贸、现代物流、机械模具、包装印刷、科技研发等项目30多个,投资3800万元、占地60亩的中国建陶实训中心主体工程也已完工,投资5亿元的汇诚实业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已建成一期。基地品牌的塑造促进了大项目的降户,大项目的降户促进了配套项目的建设,趋于完善的配套又反过来提升了基地品牌,促进了招商,形成了良性循环,从而牢牢抓住了新一轮建陶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 三、超前预备,改进操作,提高重大项目建设效能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确保在线平台逐步完善、稳定运行并发挥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内涵】在线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线平台适用于各类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包括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涉密项目及信息不得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和传递。 第四条【平台组成】在线平台由中央平台和地方平台组成。

中央平台负责管理由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地方平台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地方各级在线平台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XX省、XX市、XX县)”。 第五条【平台功能】各级在线平台由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政务外网审批监管系统构成。互联网门户网站是项目单位和社会公众网上申报、查询办理情况的统一窗口,提供办事指南、中介服务、政策信息等服务指引;审批监管系统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电子监察、项目监管、大数据分析的工作平台。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六条【体系组成】在线平台工作体系由综合管理部门、应用管理部门、建设运维部门共同组成。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在线平台建设、应用、规范运行,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和标准规范并督促落实,开展绩效管理。 中央平台综合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履行地方平台综合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由地方政府指定。 第八条【应用管理部门】应用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在线平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审批和监管职能,制定内部工作规则,编制完善、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审批依据、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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