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一、参保范围:

海淀辖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地职工。

二、缴费比例:

1、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3、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007年4月---2008年3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05元,上限为9024元。

四、农村户口人员参保:

有两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

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不建个人账户,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单位应在海淀区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集中选择2家作为本单位农民工的医疗定点医院。不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单位从社保中心领取《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供农民工住院就医,领用数量按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不足一百人的发放2张。

注意:填写单位名称、社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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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选择“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城镇人员一样。

注意:1、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二转为方式一时,需将农民工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后再填《表六》变更。

2、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一转为方式二或其他类别时,填写《表

六》变更,并同时填写《表七》核定缴费基数。

3、办理变更的次月人员类别生效,生效之前的应缴金额不做退费处理。

4、如果人员离开单位,请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五、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条件:

1、“老人”:2001年4月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以退休人员身份参保。

2、“新人”: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中人”: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选医院: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注意:1、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2、2007年度的16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

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16家A类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3、请参保人员慎重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

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1、单位于每年的

2、3月份必须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逾期未核定的将从4月份开始自动按本市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收费。

2、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3、核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含职工缴费工资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10人以下,不用报盘);

(3)《劳动情况表》(104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局医保科代收的《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统计表》(纸介加盖公章)。

八、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就近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发生的医药费:

单位将退休人员选择的社保所名称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将电子文件信息导出报区中心或两个分中心,以保证退休人员自单位申报的次月起,可以在选定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注意:1、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注入退休人员的医保存折;

2、单位管理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划入单位的帐上;

3、报销通知单由市商函中心直接邮寄至退休人员居住地。

九、生效时间:

单位办理新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在职转退休业务均自办理手续的次月生效。

社保中心医疗部提供月报打印功能。无人员增、减、变更的单位,一个缴费年度内(即当年4月至次年3月)医疗系统自动按用人单位上月月报金额托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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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第一步:报销材料 第二步: 1. 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 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 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 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进入后找到”下载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1.2 等如下步骤的操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1.2等步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2.1住院录入: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 * 号”→点击“查询”→点击“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入” 1.2.2数据报盘: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点击“查询”→点击“报盘”,将文件存入U 盘,报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 1.2.4纸质文件:接1.2.3后,点击“打印”,生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左上角盖公章) 1.2.5报盘文件:住院和门诊由于是分别报销,所以也各自生成一个报盘文件,是“.txt”,不要对文件做任何改动,直接存放到U盘即可. 1.3注意事项:1.3.1医院:产生费用的医院必须是北京市医保范围内的医院,并且最好是二级以上的医院(有些药品,一级医保医院是自费,但是在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医院就是工费,如果是住院情况的话,这笔钱可能会几千块,其实只是医院等级的差别) 1.3.2职工:首先,必须是单位在职职工,且一个自然年度内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其次,非单位在职职工但是在档案存放地自主缴费参保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他们的费用报销单位就是档案存放的各区县和街道,需要他们盖章(1. 2.4)在纸质文件上.

最新医保政策是什么

最新医保政策是什么 (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 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 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 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 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 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 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 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 缴费比重。 (三)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 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

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 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 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 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 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 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五)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 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 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 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 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六)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医保卡在异地能不能报销呢?那么,到底是什么把医保困在原地?医保“全国漫游”还要等多久? 医保没有“一卡通”,群众“跑腿”“垫资”烦 80多岁的郭大爷在海口过冬时突发心脏病,住院近一个月。要 是在老家郑州住院,只需自掏1万多元,但因身处异地,两省之间 无法跨省即时结算,郭大爷的家人“垫资”了6万多元,再办理多 重手续回参保地才得以报销。

医保报销规定

北京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报销规定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谢谢! 1,参加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医保IC 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 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在医保医院一般的招工体检! 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结算; 2.至于如何用IC 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 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 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个人医疗保险怎样报销? 一,门诊就医须知 1, 门诊,急诊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中医医院就医(中医医院无科别限制) . 2, 急诊也可以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 ,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必须加盖急诊章,急诊收据也要加盖急诊章. 5, 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6, 药品外购时,必须有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的"外购章",同时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7,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二,门诊费报销须知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以自然年为一个计算单位,如2005 年 1 月 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为一年. 1.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起付线退休人员为1300 元,在职人员为2000 元. 2. 退休人员超过13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 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 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 元,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时,即可申请报销.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北京市医保定点19A医院

北京市医保19家A类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 (下列医院不需要选择,属报销范围) 19家A类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 东城 1151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3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1151004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1151005 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1151006 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1151007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1008 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2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2002 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53001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154001 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5001 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155002 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155003 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 2110013 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 2151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2130016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2153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4001 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55001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5002 北京急救中心专科三级甲 2154002 北京市西城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一级 2155003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按摩医院专科二级 2152001 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所专科二级甲 215500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西城诊所专科 2155004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专科 崇文 3151001 北京市崇文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乙 3151002 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中医 3155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专科三级甲 3153002 北京市崇文区精神病防治院专科二级 3154001 北京市崇文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二级

北京市医保中心门诊报盘操作流程

门诊单据报销的要求 1.每月1至20日接收单位上报的报表。当年费用截止次年的1月1至20日接收 2.介定上传与非上传单据的区别方式: ①收据上有手册号为上传单据。(按上传方式录入) ②收据上无手册号但有急诊章的单据,有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买药的单据, 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欠费)”字样的单据。(按手工方式录入) ③无手册号也无急诊章不予报销。(退还本人) ④门诊诊疗费都按照上传方式进行录入申报(医保已支付贰元字样不用申报)。 ⑤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字样的费用不用申报,如参保人员已经使用过社保险卡,在申报未持卡的费用时需要同时申报社保卡。 3.报表的粘贴标准是,第一张为审批表,后面左上角按照费用发生日期逐一粘贴收据、明细、底方(注:明细和底方要对应收据,同一收据的底方和明细不要分开黏贴)。 4.如参保人员是因外伤就诊的,请在交单时附上相关的外伤证明或者外伤说明。 5.同一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上传或者手工单据一次只可申报一份。 6.上报报表是使用“数据采集(普通单位版)”打印的审批表、明细表及上报数据的软盘或U盘。 7.明细表的人数应与上报单据份数相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将多出的人员划掉,并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8.2010年门诊报销支付依旧分为3类: 第1类为在职人员, 起付线1800元,医院就医报销比例7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上封顶线20000元。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第2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下),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补充报销15%,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4285.71元。(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 第3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上),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0%,补充报销10%,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2500.00元。普通门诊报销系统 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报销业务电话:83975010.5540.5556.5557 软件公司咨询电话:96102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新)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一、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所有的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暂不包括铁路运输系统、电力系统职工和用人单位派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一)城镇职工医保费的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有关规定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城镇小微企业可以单建统筹、不建个人账户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由个人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4、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参保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其中,2003年1月1 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军人的军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均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以市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政策缴费并享受待遇至最低缴费年限。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北京市医保类型有哪些

北京市医保类型有哪些 北京市一共有。。。12种医保类型! 怎么会这么多?听我一一给您道来!! 1、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持“社保卡”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俗称“蓝本”)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到医保收费窗口结算。 2、“一老一小”参保人员:门诊普通窗口挂号,自费就医;住院:持“社保卡”或《北京市老年人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手册》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3、城镇无业居民参保人员:参照“一老一小”中的老年人。 4、公费医疗中的医疗照顾人员,持“医疗证”或“优诊证”和“医疗照顾人员就诊凭证”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5、公费医疗中的区公务员,持“医疗证”和“区公务员医疗保险卡”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6、北京市公费医疗人员,持“医疗卡”(指定医院证明)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7、参保生育保险人员,持“社保卡”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生育险服务证”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8、参保工伤保险人员,持“工伤证”到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9、医保内“特殊病”人员:持“社保卡”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到“特殊病窗口”(住院收费处)结算。

10、农民工参保人员:门诊普通窗口挂号,自费就医;住院:持《北京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 11、新农合参保人员: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手册》到医保窗口挂号就医,到医保窗口结算。 12、异地医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工作居住人员医保定点申报单”后,普通窗口挂号,自费结账后,回申报地报销。 其中“一老一小”又可以分为老年人和学生儿童; 新农合各区县之间待遇也不相同,通常只允许到所在区的医院就诊,跨区看病只有急诊住院才可以报销; 公务员的待遇各区之间也不尽相同,分持卡和不持卡两种。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 (一)农村 1、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 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三)职工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 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 年2 月20 日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68 号令),并于2005 年5 月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改:即《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158 号令)。为便于员工了解有关政策,特编发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构成: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住院费用。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是员工必须参加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主要用于支付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用以支付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不能解决的费用。 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 1.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怎样计算? 在职员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以社平的60%做为其缴费基数;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应以社平的300%做为其缴费基数。 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三、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1. 什么是个人账户?金额如何体现? 个人缴费及企业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位员工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建立一个专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用于员工支付医疗费用,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拨付(如发生企业欠费,欠费期间将不拨付),使用方法同一般存折,但只能用于取钱。 2. 个人账户资金每月按什么标准计入? 个人账户资金= 缴费基数. 合计比例(详见下表) 3. 个人账户能够支付哪些费用? 可以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金(含)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 4. 对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如何计息的? 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按照当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不需要缴纳利息税。 四、关于定点医院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1. 定点医院可以选择几家?如何选择? 员工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 的原则,在单位和居住区域内可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一般为一级的医疗机构)。 2. 定点医院是如何划分等级的?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规定,医疗机构共分为三级:三级医院指市级医院, 二级医院指区县级医院, 一级医院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3. 定点中医医院和定点专科医院的选择是如何规定的? .医保规定的A 类定点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统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本市定点专科医院和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统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定点专科医院只能看专科病;定点中医医院不受科别和中西药限制,就医报销办法同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参统人员也可将专科医院、A 类医院选为本人的4 家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就医报销办法同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4.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当地2 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院,在本市只能选择1 家定点医院(共3 家)。 .凡选定的异地医院须每年审批一次 5. 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变更? 员工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统一年内不能变更,到期后如要求变更的,可提出申请,由单位统一办理。 6.什么是《北京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 作为替代之前《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也称作"医疗蓝本",用于验明本人身份,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相关个人信息,就医时进行实时结算,并做本人转移关系时的专用磁卡,不得丢失或借他人使用。自2009年4月30日起,北京市陆续下发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逐步实行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医保、合疗政策解读(整理版)

医保、合疗政策解读(整理版) 一、缴费时间、费用 1、居民缴费为每年的9月1—12月31,成人(18周岁以上):160元/年,儿童(18周岁以下):90元/年,工厂职工:根据工资基数工厂每月统一缴费。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每年5月份开始按村统一收缴,费用根据武功县合疗办规定收缴。 二、门诊报销 1、居民门诊发生的费用:每人每年报销500元整。 2、职工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在门诊就诊。 3、合疗患者单纯门诊不予报销,如是住院的患者,住院前一周连续检查的检查费可以纳入住院费用一起报销。 三、住院起付金标准和报销比例 住院结算方式分三种:普通住院、单病种结算、病种结算。 (一)、普通住院 1、居民0—18周岁:180元,18周岁以上:300元,报销比例:85%. 2、职工医保:420元。报销比例:在职92%,退休94% 3、合疗患者:14周岁以下:420元,14周岁以上:600元,报销比例:80%,80周岁以上报销85%,90周岁以上报销90%。 二)、单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实行三方付费)

1、居民 2、职工

(三)、常用的单病种病名(医保) 恶性肿瘤、肝硬化晚期、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脑出血、骨髓异常增生症、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窒息、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黄疸、支气管肺炎(14周岁以下)等 (四)、合疗单病种(122种) 正常分娩、剖宫产、异位妊娠、子宫肌瘤、小儿肺炎、婴幼儿腹泻、小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胆囊炎、细菌性痢疾、肺炎、高血压(3级)、结石性胆囊炎、胆囊息肉、腹股沟疝、肛瘘、肛裂、肾结石、输尿管结石、痔疮、鼻窦炎、白内障、青光眼手术、创伤性断指、锁骨骨折、肱骨髁上骨折、股骨干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五)、医保按病种结算的病种 白内障、胆囊切除术、急性阑尾炎手术、肱骨干骨折、骨盆骨折、人工半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卵巢肿瘤手术、子宫肌瘤手术、异位妊娠手术、乳房肿瘤手术治疗、肛瘘手术治疗等,居民(自然分娩、剖宫产) 四、门诊管理 1、参保人凭医疗保险卡(合疗本、卡)挂号就诊。医务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调节、规范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完善医保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得到及时补偿,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引导医疗服务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市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付费方式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医师多点执业和药品、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门诊报

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管理部门及时维护医保服务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保证其能够在各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 (四)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的要求,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 二、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 (五)深入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照“分段计算、累加给付”的原则报销,即: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分别报销50%、60%、70%。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并按照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的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份意见中提到了哪些实用信息?小编为你梳理了诸多干货,赶紧来看看吧! 1、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6、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住院 (一)住院类别: 1.普通住院。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以外的参保患者按照普通住院方式结算,按照患者所在医疗机构级别计算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2.分级诊疗。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本级别相应病种,参保患者凡第一诊断符合分级诊疗病种的,按分级诊疗病种结算,不设起付线; 3.重大疾病。符合重大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相应的51种大病,不设起付线,按照病种限额予以报销。 (二)普通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线2400元,报销比例60%。 参保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原级别标准)依次递减20%,但递减不得低于原标准的50%; (三)普通住院统筹基金限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住院,不受住院次数和所住医院级别限制,但实际报销费用累计金额最高为4万元,不包括重大疾病。 (四)住院“一站式”结报服务:2018年1月起实现基本医保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信息对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五)特殊人群报销: 1.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一类、二类保障对象,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等三类人员,住院报销实行零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统一报销标准基础上提高1 0个百分点; 2.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儿(0—6个月)首次住院实行零起付线。 二、门诊 (一)长期门诊:申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时,审批程序及具体经办流程参照《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兰人社发[2017]59号)执行。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支付统筹限额内按患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相应比例计算支付,超过年度统筹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普通门诊:县(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起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统筹报销比例60%,每人每年度统筹报销累计报销额不超过100元。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1、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 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的模式。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2、基本医疗保险基中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可以用来做什么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哪些情形引起伤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交通、医疗事故; (三)、整形、整容; (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4、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具体使用范围有哪些 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

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具体可用于:(―)、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 (二)、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 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5、怎样正确使用医保卡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 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制卡银行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制卡银行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三)、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制卡银行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该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四)、个人在刷卡消费后,应及时核对消费项目及金额,确认无误后请在消费单据上签名,并保留底单。 (五)、医保卡安全:参保职工拿到医保卡后尽快修改密码,可拨打制卡行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捋身份证到制卡银行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捋身份证到该行

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

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 一、住院报销政策 (一)城镇职工住院 1、报销比例: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85%,二级支付比例为87%,一级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95%。其余费用自负,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2、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440元/次,三级医院880/次;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办理了特病门诊;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办理了特病门诊的全年住院收一次起付线。 3、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3.2万元/年,大额基金支付50万元/年。 (二)城乡居民住院 1、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级医院一档80%,二

档85%;二级医院一档60%,二档65%,三级医院一档40%,二档45%。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800元。 3、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二档12万。 (三)城乡居民孕产妇报销 1、产妇产前检查费用补助限额100元。 2、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4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 二、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一)城镇职工特病门诊 1、特病病种:共有21类特殊疾病,个人身份参保一档只能享受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 2、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恶性肿瘤放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衰病人的透析治疗统筹支付报销比例为90%,其他特病为80%,;大额支付比例为100%。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流 程及方法 第一步: 报销材料: 1.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 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第二步: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 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 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http://210.73.89.188/csibiz/home/index.html,进入后找到”下载 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 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 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 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

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 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 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 1.2 等如下步骤的操 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 1.2等步 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 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1.2.1住院录入: 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 →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身 份证号”→点击“查询”→点击 “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 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 →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 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 入” 1.2.2数据报盘: 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 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 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 点击“查询”→点击“报盘”, 将文件存入U盘,报送到各区县 医保中心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为落实党中央“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国家“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要求,减轻员工医疗费负担,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职工积极性,保障退休人员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构建和谐中海、百年中海。 2、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92号),以及《关于下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通知》(中海人[2010]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上海地区的实际,制订本地区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1)在职职工:是指与集团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册职工。 (2)退休人员:是指由集团各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且确认其退休关系隶属中国海运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册退休(职)人员。 4、补充医疗保险可报销哪些费用? 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由员工(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下同)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个人自负医疗费”是员工因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基本医疗保险、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船东责任险理赔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包括员工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自负、分类自负和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医疗费,但不含自费医疗费。 5、员工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其中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在职职工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90%给予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2)退休人员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90%给予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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