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段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技术规章的建、修、改、废,保证技术规章制度的有效可行,本办法所称铁路技术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技术规章),是铁路技术设备(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完成施工或制造且交付运营后,涉及行车组织(包括行车安全措施、非正常行车及故障应急处理办法等)和信号显示及技术设备的运用、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技术规章不包括以下规章制度文件:

1.铁路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铁路产品的设计、制造、准入等。

2.铁路机构设置和人员资质、考核、培训等。

3.铁路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调查处理等。

4.企业标准(包括标准性技术文件),以及行政管理类的规章制度等。

第三条技术规章制定应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技术规章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形成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的技术规章体系。

第四条技术规章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

章的管理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要求。任何科室、车间、班组、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

第二章分类

第五条铁路技术规章分为总公司、局集团公司和站段三个层面。总公司、局集团公司技术规章分为基本技术规章和专业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分为专业系统技术规章(以下简称系统规章)、专业单项技术规章(以下简称单项规章)和专业临时技术规章(以下简称临时规章)。站段技术规章不分类。

第六条基本技术规章是铁路技术规章体系的核心。在专业技术规章范围内,比较综合的技术规章为系统规章,比较单一的技术规章为单项规章;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特定条件下制定的技术规章为临时规章。

第七条总公司基本技术规章是《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局集团公司基本技术规章是《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以下简称《行细》),以及对《行规》、《行细》补充、修改的技术规章。

第八条我段技术规章是将上级技术规章结合我段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转化为本段具体操作的规章制度,是把相关

技术管理细则、管理办法、作业流程不断整合完善,形成简单易懂、便于操作、方便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技术规章管理实行逐级负责,按归口管理、专业科室具体落实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1.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段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计量室是段技术规章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组织清理技术规章、定期汇总、公布技术规章目录、负责技术规章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技术规章编号管理、建立技术规章文档(纸质、电子版),并定置存放。

2.各专业科室设专(兼)人员,根据职责范围负责管理本科室范围内技术规章;负责对上级基本规章制度及专业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范围内技术规章的贯彻落实,提出考核意见;配合计量室清理、更新技术规章制度等。

3.办公室负责对发布的技术规章制度文件进行登记办理;督促并做好电子公文流转,保证技术规章制度按时呈送、抄送、下发;负责技术规章制度签发原件的归档。

4.职教科负责对技术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培训,确保职工准确、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规章制度内容。

5.各车间、班组是技术规章的落实主体。各车间副主任和工长分别对各自管理的技术规章负责。负责有关技术规章制度的建档(纸质、电子版)与落实,并定置存放。以技术规章为依据,执行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计量室应指定专人管理技术规章。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规章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现场工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原则2年以上)。调整技术规章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人员交替时的业务交接,保证规章管理的延续性。

第四章编制原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各专业科室组织专业技术规章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会签及送审,对技术规章的内容及发文程序严格把关。跨科室的专业技术规章,由主办专业科室牵头,相关专业科室参加起草并会签。

第十二条技术规章应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清楚、内容简练、用语规范、简明易懂、并采用国家、总公司统一规定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技术规章的制定、补充、修改、废止及解释,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发布技术规章的文件种类和形式应符合局集团公司、段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技术规章不得与法律法规、

总公司、局集团公司规章相抵触、不一致或超越上位法;不得以下位阶文件改变上位法规定。下级技术规章必须服从上级技术规章,同一层面专业技术规章必须服从基本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之间必须协调一致。

第十五条因技术设备和运输组织变化,段技术规章需突破局集团公司技术规章的,须报局集团公司专业处室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段技术规章以段文件的形式发布,不应以铁路电报、信函等公文形式设定技术规章内容,特殊情况下以铁路电报、信函式公文等形式发布后,应抄送计量室,并在半年内调整修订为以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七条技术规章应使用规范的名称,称为“规定”或“办法”。技术规章如需过渡试用,应在其名称后加“(试行)”或“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对既有的技术规章进行补充时,应在其名称后加“的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需要过渡试用的技术规章,须在发布文件中注明技术规章有效期,有效期不超过3年,过期应由制定科室负责组织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计量室。

对经过实践有必要保留的,应及时修改发布正式技术规章或纳入相应的技术规章。

第十九条每项技术规章原则上应在一个规章文件中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 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力争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概算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 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如运输生产急需时,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5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6条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类型及技术要求制造。新产品须按铁道部的规定,由 指定单位进行设计、试制、试验(试用)和鉴定,经批准后,方可投

入批量生产。变更设计(包括运营中的设备)时,应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铁道部批准。 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投入使用后,制造部门应经常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产品,提高质量。 第7条一切产品都必须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机车、车辆等重要产品,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产品出厂时,须附有合格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第8条对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在开始使用前须有细则、操作规定、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第9条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给水、供电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簿》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 第10条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蔽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 第11条机车、车辆等主要设备的调拨、封存、部备、报废及改变结构等,均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2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 第13条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尺寸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铁路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规章制度 (4) 一、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5) 二、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 三、变更设计审查制度 (12) 四、工序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14) 五、监理例会制度 (16) 六、工程质量和原材料检测试验制度 (18) 七、试验室治理制度 (23) 八、工程测量操纵制度 (30) 九、工程巡检和旁站监理制度 (37) 十、工程质量问题报告和处理制度 (39) 十一、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41) 十二、施工进度和投资监操纵度 (47) 十三、打算统计和报告制度 (51) - 1 - / 205

十四、环保水保监控和土地复垦监督制度 (58) 十五、标准化治理制度 (61) 十六、信息化治理制度 (62) 十七、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66) 十八、监理人员日常治理制度 (71) 十九、监理日志、日记填写治理制度 (79) 二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80) 二十一、施工单位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 (81) 二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82) 二十三、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83) 二十四、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84) 监理人员职责 (86)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7) 二、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8)

三、质量要紧负责人(兼主任)岗位职责 (90) 四、安全要紧负责人岗位职责 (91) 五、造价(计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93) 六、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94) 七、环水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95) 八、信息系统治理员岗位职责 (97) 九、中心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99) 十、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00) 十一、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01) 十二、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102) 十三、试验员岗位职责 (103) 十四、试验室信息化治理员岗位职责 (104) 十五、监理组长岗位职责 (105) 十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07) 十七、监理员岗位职责 (109) - 3 - / 205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普速铁路部分) 2014 年 7 月·北京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确保国家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 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 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各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给予教育、处分。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 1 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 第 2 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 3 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涉及营业线施工时,须按铁路总公司规定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 4 条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安全评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 5 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防护、公共安全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 6 条铁路重要产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铁路产品准入制度。 第 7 条铁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

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地处铁路站场内,施工场地狭小,列车运行频繁。为加强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保证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带班人员或班组长统一指挥行走路线,统一指挥施工。 2、施工人员通过道口和接触网下市,不准高举、肩扛工具、锹、棍棒、金属物等物品,必须水平拿着通过。 3、接触网下严禁打手机;严禁打雨伞通过。雷雨天气严禁在接触网附近逗留。 4、严禁相接触网、铁轨方向喷洒水;严禁在铁路边上大小便。 5、严禁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上悬挂东西或晾晒衣物,严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员严禁破坏铁路设施;施工车辆严禁碰撞铁路设施和建筑物。 7、在铁路两边施工的车辆(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工程车辆等),有机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关闭照明灯。 8、通过道口的任何车辆,车斗内、车辆外面严禁坐人。 9、在接触网左右,严禁距离接触网小于3米的车辆上作业。 10、施工人员严禁攀爬电力设施,接触网支柱,翻越铁路两侧的安全隔离网。 11、严禁攀登车皮、钻车皮,严禁在车皮下避风、避雨、休息,严禁在轨道上坐、卧或在铁路轨枕范围内行走。

12、施工人员在站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焚烧杂物等。 13、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疲劳和酒后上岗。 14、施工人员严禁向列车和接触网乱抛绳索、石块、工具等物品。 15、铁路两侧2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杂物或作业工具等物品。 16、严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单位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严禁超速行驶(5km/h),驶入站场内及施工作业区内后速度严禁超过15km/h。 18、严禁任何机动车辆在道口和接触网附近(3m以内)停车。 19、各分包单位车辆严禁在道口、接触网附近(3m以内)装卸货物等操作。 20、通过道口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包括装载机通过必须把铲放平,挖掘机通过臂高不得超过。吊车、泵车通过把臂放平)。 21、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行人、摩托车、自行车、汽车抢道通过。 22、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开启。 23、任何特殊施工车辆(如挖掘机、吊车、装载机等)通过道口进入站内必须和道口工、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24、施工现场任何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型号的驾驶证。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25、施工现场吊车、泵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看护。禁止靠近接触网作业。

铁路客运规章制度

铁路客运规章制度 选择题 1.《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依据( )制定的。(A.B.1.客规) (A)《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 (B)《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C)《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D)《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答:C 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A.B.1.客规) (A)托运人 (B)收货人 (C)旅客 (D)押运人 答:C 1 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旅行身高( )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A.B.1.客规) (A)1.0,1.3 m (B)1.1,1.3 m (C)1.1,1.4 m (D)1.1,1.5 m 答:D 4.现役伤残军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由( )签发。(A.B.1.客规) (A)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B)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C)中国人民解放军师以上单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答:.A 5.“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由( )签发。(A.B.1.客规) (A)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 2 (C)各省、自治区、县民政部门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答:B 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进站身高不足( )的儿童,可不买站 台票。(A.B.1.客规) (A)1.4 m (B)1.1 m (C)1.2 m (D)1.3 m 答:B 7.( )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 应优先安排。(A.B.1.客规) (A)10人 (B)20人 (C)15人 (D)12人 答:B 8.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 )。(A.B.1.客规) 3 (A)5天 (B)8天 (C)10天 (D)15天 答:C 9.各种车票的有效期从( )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计算。(A.B.1.客规) (A)指定乘车日 (B)购票日 (C)改签日 (D)实际乘车日 答: A 10.毕业生凭( )可买一次学生票。(A.B.1.客规) (A)学校书面证明 (B)派遣证 (C)聘用单位证明 (D)学生证 答:A 11.遇特殊情况,( )可决定暂停发售站台票。(A.B.1.客规) (A)站长 (B)客运值班员 (C)客运主任 (D)售票主 4 任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道部文件 铁科技〔2008〕69号 关于印发《铁路技术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 现印发《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二○○八年五月八日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技术规章制度”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涉及技术装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第三条 技术规章制度分为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 基本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管理的核心,分3个层次,包括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车站制定的《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 专业规章制度:是对基本规章制度分层次、按专业进行细化的技术规定。包括铁道部、铁路局印发的专业技术文件和段制定的《段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段细》)等。 根据铁路技术装备和行车组织的变化,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可制定临时规定。

对不在技术规章制度范围内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应纳入相应的标准体系统一管理。 第五条 《技规》及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的技术要求。《行规》及铁路局专业技术文件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局运用、施工、维修及作业的技术要求。《站细》、《段细》及相关管理细则、工作细则、作业程序等组成站段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站段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必须符合本办法。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管理与分工 第七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负责,按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考试部分-13页文档资料

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一般要求 第30条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 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正线管辖长度。 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采石场和林场。 第31条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 铁路线路 第32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33条Ⅰ、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及最大限制坡度规定见第2表和第3表。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大于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车站必须设在曲线上时,到发线有效长范围内不得设在反向曲线上,其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段内的最小曲线半径,且不得小于第4表中规定的数值。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第35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状态。区间线路变动时,须经铁路局批准,但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小曲线半径,坡度不得大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大限制坡度。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有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凡变更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立即检查,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负责维修和使用的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路基 第36条路基面的宽度,应考虑远期发展的铁路等级、维修和机械化作业,并根据路拱断面、轨道类型、道床标准形式及尺寸、线间距、电缆槽、接触网支柱、路肩宽度等计算确定。 有砟轨道路肩宽度:线路设计速度为200 km/h区段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1.0 m;线路设计速度为160 km/h及以下的铁路,位于路堤上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8 m,位于路堑上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6 m。牵出线的中心线至路肩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5 m。 曲线地段路基外侧加宽办法按铁路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路基应避免高堤深堑。 路肩标高受洪水或潮水位控制时,其路肩标高不低于设计洪水位加波浪侵袭高加壅水高再加0.5 m。 路基两侧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铁路用地,保证路基稳定,满足维修检查通道、栅栏设置、绿色通道建设及防沙工程的要求。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 【篇一: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道部文件 铁科技〔2008〕69号 关于印发《铁路技术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 现印发《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二○○八年五月八日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技术规章制度”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涉及技术装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第三条 技术规章制度分为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 基本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管理的核心,分3个层次,包括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车站制定的《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 专业规章制度:是对基本规章制度分层次、按专业进行细化的技术规定。包括铁道部、铁路局印发的专业技术文件和段制定的《段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段细》)等。 根据铁路技术装备和行车组织的变化,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可制定临时规定。 对不在技术规章制度范围内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应纳入相应的标准体系统一管理。 第五条 《技规》及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的技术要求。《行规》及铁路局专

业技术文件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局运用、施工、维修及作业的技术要求。《站细》、《段细》及相关管理细则、工 作细则、作业程序等组成站段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站段技术管 理工作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必 须符合本办法。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第二章 管理与分工 第七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负责,按归口 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铁道部各专业部 门负责管理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 铁路局总工室归口管理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铁路局各专业处室负 责管理铁路局专业规章制度。 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由铁路局明确。 第九条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组织《技规》的制定工作。铁道部各专业部 门参与《技规》的制定,负责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铁路局总工室负责组织《技规》的贯彻落实和《行规》的制定工作。铁路局各专业处室参与《行规》的制定,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 专业规章制度在本系统的细化、落实,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工作。 铁路局车站、段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 度的细化、落实。车站应制定《站细》;段根据需要制定《段细》,制定《段细》的单位由铁路局规定。 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技术规章制度,明 确管理职责与权限,保证定编、定岗。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熟 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 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和管理的延续性。 第十一条 铁道部、铁路局、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制定的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 并纳入专项管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十五章差不多要求 第408条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纳。 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 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由铁路局批准。 第409条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 视觉信号的差不多颜色: 红色——停车; 黄色——注意或减低速度; 绿色——按规定速度运行。 听觉信号: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音响和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鸣笛声。 第410条视觉信号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形,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 000 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400 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 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 隧道内只采纳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 铁路沿线及站内,禁止设置阻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如已装有阻碍确认信号灯光的设备时,应拆除或采取遮光措施。 在规定的信号显示距离内,不得种植阻碍信号显示的树木。对阻碍信号显示的树木,其处理方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411条进站、出站、进路、调车、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均以显示停车信号为定位;线路所的通过信号机以显示停车信号为定位,其他通过信号机以显示进行信号为定位。 接近信号机、进站预告信号机、非自动闭塞区段通过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及通过臂板,以显示注意信号为定位。 遮断、遮断预告、复示信号机以无显示为定位。 在自动闭塞区段内的车站(线路所),如将进站、正线出站信号机及其直向进路内的

加强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措施

加强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措施 摘要:通过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三大因素”(设备、制度、人员)相互关系的探讨,提出消除影响运输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奠定支撑运输安全坚实基础的要求措施。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加强整体协调运转,明确结合部的分工和责任,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 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稳定;因素;设备;施工;影响 1、影响运输安全的“三大因素” 维持铁路运输生产所必备的先进技术设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高素质的运营人员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三大因素”。铁路运输企业的设备、制度和人员情况在其安全生产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1)铁路设备对安全的影响。对行车设备的改造施工及故障处理,多数情况需停止信号联锁的使用,要在无联锁的情况下接发列车,操纵台无显示、信号停用、道岔失去联锁,从准备进路、交递凭证、引导接车到区间列车的掌握均由人工来完成,对接发列车安全影响较大。2000年全路发生的17起行车重大、大事故中,有7起(占41.2%)是在施工情况下发生的。设备临时故障是在作业人员无准备的情况下,信号及联锁设备发生变化,一般在水害、雷击、暴风雨雪等自然环境下及设备老化等时,易发生临时故障,对运输安全影响也较大。哈尔滨铁路局每年发生影响接发列车安全的设备故障约1200起。 (2)规章制度对安全的影响。规章制度有遗漏、不严密,与现场实际不符等均会影响运输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是:①深入现场实际不够,未能随设备的变化及时修改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制度;②工务、电务部门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影响车务部门对《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以及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③没有针对设备的临时变化,及时制定作业办法和安全措施,使作业过程缺乏安全保障。 (3)作业人员对安全的影响。①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掌握或理解有误,影响作业安全;②作业人员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简化作业过程,影响作业安全;③作业人员应变能力差,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影响作业安全。1999年8月2日5:10,哈尔滨铁路局万乐站因3#道岔故障(1—3联动道岔光带和表示灯无显示),影响上行出站信号不能开放,使用路票发车,5:38Y212次旅客列车进2道停车,值班员确认3#道岔是定位后,对故障的判定和处理不当,误认为1#道岔也是定位状态,5:40列车启动行至信号机前司机发现l#道岔是反位,停车构成未准备好进路发车的险性事故。 综上所述,在设备改造施工及临时故障等情况下,如果规章制度不完善,设备作业人员应变能力差,就会影响运输安全。因此,强化设备、制度、人员及其相互间的协调配合,是确保运输安全稳定的关键。 2、强化“三大因素”的协调管理 设备是基础、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关键,三者是相辅相承、紧密相联、互相制约的统一体;同时,三者只有在动态的变化中保持相对的协调和稳定,安全才有保证,忽视了三者的动态协调与统一,维持安全稳定的支撑就将倾斜。 2.1强化施工管理,提高设备质量 从运输安全的角度规范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方案给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实施施工、验收质量责任追究,避免低标准的重复施工,尽可能减少施工次数;接收部门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检查制度,及时处理潜在的设备隐患,减少设备故障率。在设备发生意外故障后,能在最短时间(查标定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2.2跟踪设备变化,完善规章制度 (1)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规章制度。随时掌握设备变化情况,以及现场设备的特点和单位、部门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求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亲自”:亲自参加上级有关行车规章制度的宣贯会;亲自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总则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铁路在运输组织和技术设备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对铁路运输提出更高的要求。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各工作环节紧密联系的特点。为确保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必须制定统一、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明确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充实和完善。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应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铁路九大员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九大员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架子队管理需要,合理有序的发挥架子队管理的优势,保证兰新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一航局有关规定和《一航局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实施细则》,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九大员是指架子队管理人员,包括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实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一航局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 第四条架子队九大员基本要求: (一)、架子队九大员必须为部正式职工,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通过正式职工花名册、部工资表、部调令等形式加以证明。 (二)、架子队的九大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报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核备。 第五条九大员任职条件: (一)专职队长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掌握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具有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道德素质良好。 (二)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参加工作3年以上,至少参加2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工作,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4、了解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 5、具备编制工程一般施工方案的能力。 (三)技术员任职条件: 1、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参加工作2年以上,至少参加1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一般施工技术,熟悉本岗位的日常技术工作和要求; 4、具备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能力。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电子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路技术管理规程 1992年9月1日,铁道部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力争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概算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如运输生产急需时,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铁路客运规章制度

铁路客运规章制度 铁路客运规章制度 篇一: 铁路客运规章学习选择题题库(个人珍藏) 选择题 1.《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依据( )制定的。(A.B. 1.客规) (A)《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 (B)《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C)《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D)《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答: C 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A.B. 1.客规) (A)托运人 (B)收货人 (C)旅客 (D)押运人答: C 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旅行身高( )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A.B. 1.客规) (A) 1.0, 1.3 m (B) 1.1, 1.3 m (C) 1.1, 1.4 m (D) 1.1, 1.5 m 答: D

4.现役伤残军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由( )签发。(A.B. 1.客规) (A)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B)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C)中国人民解放军师以上单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答: .A 5.“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由( )签发。(A.B. 1.客规) (A)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政部门 (C)各省、自治区、县民政部门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答: B 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进站身高不足( )的儿童,可不买站台票。(A.B. 1.客规) (A) 1.4 m (B) 1.1 m (C) 1.2 m (D) 1.3 m 答: B 7.( )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应优先安排。(A.B. 1.客规) (A)10人 (B)20人 (C)15人 (D)12人答: B 8.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 )。(A.B. 1.客规) (A)5天 (B)8天 (C)10天 (D)15天答: C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力争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概算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如运输生产急需时,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5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6条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类型及技术要求制造。新产品须按铁道部的规定,由指定单位进行设计、试制、试验(试用)和鉴定,经批准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变更设计(包括运营中的设备)时,应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铁道部批准。 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投入使用后,制造部门应经常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产品,提高质量。 第7条一切产品都必须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机车、车辆等重要产品,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条规定:“路基应按铁路等级选择优质填料填筑坚实,基床应强化处理,并经常保持干燥、稳固及完好状态……对不稳固的路基,应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病害。”由于铁路既有线路建设年代、技术标准及填筑材料不同,在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单位荷载都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既有线路路基基床会发生各种病害,如,多雨地区的浸水、沉降,寒冷地区的冻胀、隆起,软土地区的地基路堤工后沉降①等,直接引起基床变形,这些变形都会导致线路上部构造发生变化,譬如:几何尺寸、线路方向、轨道平顺度等不易长期保持稳定,从而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营,甚至危及列车安全。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认真研究铁路线路路基基床病害的防治技术,以利在在新线路铺设和既有营运线路基床维修和病害整治中,利用现代化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设备等,确保铁路路基基床技术状态完好,支撑线路上部建筑,确保列车安全运行,是本文的研究目的。由于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有限,本文不可避免地存在错误,请各位导师批评指正。 1基床病害的分类及形成条件 1.1 基床病害的分类 铁路路基基床是指路基上部受列车动力作用和水文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一层,它的确切厚度,视路基构造、运输条件和水文气候条件的不同而有差别,一般约有1-3m左右,在这范围内,尤以路基面下0.5m内受动力的影响较为剧烈,再下去应力缩减较快,到路基面下1.0m处,路基动应力约为路基面的1/3。 运营线路,由于列车经常不断地、反复地运行,对线路产生一定的压力和剧烈的振动,这些重压与振动通过线路上部构造(轨道)对路基基床施加相应的压力和振动,以致轨道面的质量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这些变化有的是由于水、土、力等不力因素的作用,有的是技术设施上存在缺点,有的是在筑路施工中施工不良,有的是经常养护维修不好所引起的。由于上述原因,基床会产生变形和病害。 基床变形是指路基基床部分原有形状发生非弹性的任何变形。在发生变形之先,有一个引起变形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称之为基床病害,而变形只是病害的现象。一般情况下是先发生病害而后引起变形,但有时病害与变形同时发生。例如,轨道沉落,既是病害又是变形,变形可由外表的观察或测量断定,病害的判断则需经过研究和检查路基内部情况。 我国幅原辽阔,南北温差大,东西降水不均,且地表构造复杂。如多雨地区气候温和、潮湿、多雨水,而路基土质又多系粘性土和粉质粘土,颗粒细小,含水量高,以至路基面软弱,故在列车频繁地运营动力作用下,特别是在春融和雨季防洪期间,不少线路上经常发生基面翻浆冒泥、路肩外挤隆起、路基边坡外臌,引起轨道沉降。北方寒冷地区,寒冬季节则还会发生线路冻胀,引起轨道沉落和冻胀隆起。盐渍土、软土地区,多为冲海积冲洪积平原,广泛分布软土、盐渍土、臌胀土等特殊土及松软土,其主要问题是工后沉降不易控制,在最不利水文、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列车动载的重复作用下,常常发生道碴陷槽、翻浆冒泥、冻害、挤出等基床病害。 基床变形分内部变形和外表变形。 1.1.1基床内部变形

铁路监理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应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经五人以上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2)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3)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四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部分别存档备查。 4)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6)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7)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监理组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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