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社保

页脚内容1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社保填表说明:

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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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页脚内容3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概念及作用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内容 三、如何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四、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提交与查询 正文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概念及作用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是用于记录和反映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费情况的表格,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基础资料。通过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可以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准确征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等。 2.社会保险费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 3.申报期限:指申报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范围。 4.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指申报单位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5.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金额: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和费率计算出的

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6.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金额:指申报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 三、如何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在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仔细选择社会保险费险种,确保选择的险种与实际情况相符。 3.认真核对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和费率,确保计算出的应缴纳金额准确无误。 4.如实填写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金额,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5.填写完成后,应当认真检查,确保无误,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 四、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提交与查询 填写完成后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应当提交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提交,也可以是线下提交。 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线上查询:通过登录当地省地税网,输入账号和密码,选择【社保 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情况查询】进入申报查询页面,输入要查询的申报税费所属年月,确认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 2.线下查询: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保申报操作流程图--通用数据采集系统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手册(适用于 3.0.11.18(22)版本) 一、下载通用数据采集系统 登录福建省地方税局官方网站→办税大厅→资料下载→涉税软件→社保企业端软件3.0.11.22完整版.rar →解压,安装社保企业端→显示彩色的图片就表示下载成功 二、操作流程 (一)企业注册 打开采集系统→点击“企业注册”→输入电脑编码后回车,填写资料,打“*”号是必填的→保存 (二)企业登录 输入登录用户和密码(系统默认的用户名是admin,密码是admin888),点击登录 (三)设置权限 登录采集系统→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在基础资料、参数管理、申报管理、系统维护前的小框点击右键,显示打勾后点击保存→退出重新登录系统 (四)费率维护 参数管理→费种费率维护→从默认配置中新增→确定(五)职工信息登记 基础资料→参保人员管理→在线下载→输入网报系统的登录

名和密码→点击“查询”→点击“人员信息更新到本地”→点击保存。 人员多的话,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办税区→上传下载→社保人员信息下载→点击“另存EXCEL”,表格存到桌面,打开表格,输入人员缴纳的缴费基数后保存→登陆采集系统→基础资料→参保人员管理→点击“EXCEL导入”,导入保存在桌面的表格→点击“保存” (六)正常申报 申报管理→正常申报→点击“+全部人员”→输入缴费基数→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生成汇总申报表→出现基本养老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增加险种→选择失业险单位和个人→保存→打印申报表→导出申报介质→申报管理→在线报送(七)查补申报(主要针对查补基数或者是查补以前年度未申报的)申报管理→查补申报→选择需要查补的税款所属期→缴费月数(如果人员已经有正常申报过,该月份要选择“0”)→录入需要查补的人员信息→输入缴费基数→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生成汇总申报表→出现基本养老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增加险种→选择失业险单位和个人→保存→打印申报表→导出申报介质→窗口申报 (八)查询打印申报数据 申报管理→申报表管理→双击申报表→可查看及打印申报明细表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社保 页脚内容1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社保填表说明: 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页脚内容2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SB020-2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社保登记号: 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缴费单位纳税编码: 管理机关:

说明事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1、《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于地税部门权责征收,两表必须同时报送。 2、对于通过电子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身份证号并逐人填写“用工方式”栏目。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首次申报或有人员变更时,必须先填写SB09-3〈个人信息登记表〉,然后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报税号,不用填写“用工方式”栏目。 3、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按报税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列。 4、表头说明: 4.1、“社保登记号”指缴费人在社保部门的社保登记号。 4.2、“缴费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 5.1、“缴费人名称”是指缴费人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适用于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 (适用于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 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各执一份,适于所得税查帐收企业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 2.第1、2、3、13、14、15、8项费种、费目、结算所属期内容已填写好的仅适用于2008年年度结算时使用,终止结算时需将下载 表单中这几项已填内容删除后再据实填写。 3.第4项“调整后结算期工资总额”须先计算“附表缴费基数结算表”第26项,按第26项计算结果填写第4项,第4项=第26项。 4.第5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按乐政办发…2008‟31号执行。(1)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制造业中的食品、机 械、金属制品、工艺品、服装、电器、电子元器件、汽摩配、仪器仪表、家具以及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商业零售业为35%; 其他制造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为50%;流通业(不含商业零售)、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房地产业及其他行业为100%。(2)工伤保险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申报比例100%。 5.第7项‘职工个人参保基数之和”仅为有人员参保的单位填写,无人员参保的单位填“0”。其数据为单位所属期全体已参保人员在 社保部门申报的个人参保基数之和。缴费单位可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查询或向社保部门咨询。网税系统查询方法:(1)“涉税查询”→“税务记查询”→“个人缴费登记信息查询”→选择相应“月份、费种”点击确定→选择输出为Excel 或保存。将所属期查询的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合计数”各月数据累计即可。(2)费. 款所属期属结算期内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均已按月申报的缴费单位,其“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参保基数之和”也可将费款所属期 属结算期内 ....各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养老保险费—职工缴纳—缴费基数”累计即可。 .....已申报的 6.第8项“缴费比例”,2008年度养老保险费费款所属期4-5月份费率为15%;6-12月份为13%。工伤保险费费率:尚未办理参保手 续的缴费单位填写0.5%;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单位按社保部门确定的费率(即《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上的费率)填写。 7.第9项“应缴费额”等于第6项“结算期缴费基数”和第7项“结算期职工个人参保基数之和”取大值 ...再乘以第8项“缴费比例”。 8.第10项“已申报结算所属期费额”填写已向地税部门申报费款所属期属结算期内 ..........的应缴数。 9.第11项“已退库结算所属期费额”指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费款所属期属 ....的退库金额。 ......结算期内 10.第12项’结算期应补(退)费额”,按计算公式计算后正数为应补缴数,负数为应退费数。 11.第16项“结算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指结算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12.第17项“非在岗职工参保基数之和”为现参保关系在本单位的非在岗职工的个人参保基数之和。 13.第20项“工资高于省平300%部份”指职工当月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可暂不计入缴费基数部分。 2008年度结算执行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50元。 14.第21项“外单位参保扣除”指已在外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工资、补贴等项目,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上有注明参保人员工资的, 按其列明的参保工资扣除;未列明参保工资的,按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扣除。 15.第22项“聘用的离退休工资”指支付给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6.第18、23项“其他”按浙地税函…2007‟249号文件执行 17.第6、12、19、24、25、26项按表内罗列的计算公式或逻辑关系加减填写。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缴费人识别号: 缴费人名称: 费款所属期起: 费款所属期止: 单位社保编码参保费种社保流水号征收品目征收子目缴费人 缴费基数费率应缴费额 数 1 2 3 4 5 6 7 8 9=7*8 合计 -- -- -- -- 本月销售收入 表单说明 1、有多个险种分行填写各险种信息。 2、本表一式三份,两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申报单位自存。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A06136《员工缴费明细申报表》 员工缴费明细申报表

缴费人识别号: 缴费人名称: 费款所属期起: 费款所属期止: 申报性质: 身份证件种身份证件号个人社保编 姓名参保费种征收品目征收子目申报工资缴费基数费率应缴费额 码类码 2 3 4 5 6 7 8 9 10 11=9*10 1 合计 办税人申报日期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受理日期受理人 表单说明 1、申报工资是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不存在,则填入上月或本月工资。 2、一个人有多个险种分行填写各险种信息。 3、本表一式三份,两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申报单位自存。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办税指南-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二、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缴费人 ➢办结方式:即办 ➢全省通办:是 ➢网上办理:是 ➢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最多跑一次:是 三、办理条件 以单位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五、办理材料 填报需知:

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 1.A06135《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九、注意事项 1.单位缴费人应当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且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参保缴费、信息关联和费种认定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费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

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GDFJ01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GDFJ01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务机关(盖章): 说明: 1.填表人数超5以上需另附电子导盘文件(可自带U盘向办税服务厅人员索取用人单位的电子导盘文件)。 2.变化类型:“1”增员;“2”减员;“3”已在册。 3.身份证明类别:“1”护照;“2”通行证;“3”回乡证;“6”身份证;“7”军官证;“9”其他;“A”外国人永久居留证;“B”港澳台身份证。 4.户籍类型:根据户口本记录填报。“03”本地非农业户口;“04”本地农业户口;“05”外地非农业户口;“06”外地农业户口;“31”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2”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33”台湾地区居民;“41”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42”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5.用工形式:“10”干部;“40”合同;“70”法人代表;“99”其他。 6.人员类别:“04”干部;“06”工人;“07”军转干;“13”农转居人员;“99”其他(雇主或退休人员选)。 7.人员状态:“0”在职;“1”退休;“4”其他。 8.缴费工资:本月应缴费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按计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填列。 9.参保险种:请在已参保险种下打“√”。“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其他险种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10.减员原因:据实填写。“210”劳动合同期满;“220”单位破产;“230”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24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242”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24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24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245”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250”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310”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20”劳动者死亡或失踪;“331”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合同;“332”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合同;“333”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400”其它(用人单位一般不勾选“其他”)。 11.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每月办理申报、缴费时报送至税务机关。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SB020-2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社保登记号: 所属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缴费单位纳税编码: 管理机关: 单位:元(列至角分) 缴费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邮政编码 社保费 报税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人姓名或身份用工方式计费工资薪金合计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证号小计单位个人小计单位个人小计单位个人 合计 附表共份 会计主管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 年月日审核人: 年月日录入员: 年月日 说明事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1、《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于地税部门权责征收,两表必须同时报送。 2、对于通过电子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身份证号并逐人填写“用工方式”栏目。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首次申报或有人员变更时,必须先填写SB09-3〈个人信息登记表〉,然后在《社会

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报税号,不用填写“用工方式”栏目。 3、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按报税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列。 4、表头说明: 4.1、“社保登记号”指缴费人在社保部门的社保登记号。 4.2、“缴费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 5.1、“缴费人名称”是指缴费人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账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厦地税发[2011]49号)关于201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1]49号)关于201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知 2011年05月19日 各区地方税务局(含直征局、外税分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现将2011缴费年度(2011年7月-2012年6月)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一)2010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57元(下称“社平工资”)。其60%为2014.20元,300%为10071元。 (二)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下称“最低工资”)。 二、费基费率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应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5)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可按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或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6)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按照2413元的月缴费基数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2%,个人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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