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III信贷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III信贷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III信贷档案管理

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制度.doc

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制度1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做到妥善归档、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经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念 信贷档案指本公司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范围(见附件1)。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二条管理部门 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由风险管理部指定专(兼)职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管理,并负责本公司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统一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条分类 根据信贷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

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五级分类形态。 第四条保管期限 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分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后二种。各类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 1、正在执行中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及其它信贷项目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进行管理。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年(从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二章操作程序 第五条整理立卷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信贷档案材料向风险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风险部对本公司执行中信贷业务档案集中管理,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材料,风险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移交到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材料多的可组成多个卷。卷内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内目录》(见附件2)。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XX支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一、档案移交及借阅 (一)移交档案: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须在档案发放前入档)银行承兑汇票三个工作日必须将相关信贷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行长同意延缓归档。 档案保管员必须对归档的资料负责审查、验收、编号、分类、装订、入档,并对归档后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负责。对资料不齐,要素不全和刮、挖、补的档案资料,应退回信贷营销人员补充,完善后再行验收入档。 (二)借阅登记:客户经理或外单位因业务检查需要借阅档案,必须由风险科主管行长同意,随借随还,在档案室或档案管理人员在场情况下调阅,可以复印,不得将原件拿出档案室,同时做好借阅登记,任何人员不得将所借档案的资料随意抽换;在借阅档案当日确实无法归还的,须持有行长出具签批书面证明。 档案管理员对借出信贷档案须认真查验,防止资料缺失。 二、信贷台账登记 客户经理在办完信贷业务的当日须登记相对应的信贷台账,对结清或还款情况应凭还款凭条及时登记信贷台账,凭条须及时交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三、贷后管理 (一)信贷营销人员,应按照总行贷后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及担保单位(物)进行跟踪检查,调查客户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并由科长审核签字,对需要汇报至支行的情况提交至风险科,由风险科向行长汇报。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确需办理贷款展期的,信贷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按照新增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二)贷后资料归档: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取得信贷客户的相关变更要件资料及信贷业务催收通知文本,应连同贷后检查报告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归入原信贷业务档案中保管,如有借款主体发生变更的,还须同时做好变更的登记。若借款主体的变更可能影响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及时向审贷会反映,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贷后稽查 由风险科抽调各科室稽核人员针对我行每笔业务进行每季度定期及不定期的贷后检查,对于查处不符合规定办理的相关信贷业务,由风险科提出意见并向行长汇报,同时书面通知经办部门限期整改,营销部门整改后整改报告风险科备案,归档保管。对于限期仍未整改完毕的个人及科长予以经济处罚。处罚标准由行务会商议决定。

25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定稿)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 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 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第九条 要件类档案包括:企业授信情况有关资料、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书、审贷会会议纪要、公司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审查意见、上级部门的贷款批准意见、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函、各类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保险合同、贷款法律审查意见(按相关制度规定应出具的)、准贷(签)证、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及回执、贷后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报告、保证金进账证明资料、自然人的资信评定书,法人客户的信贷登记咨询书,以及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其他业务所必须的要件等等。 第十条 管理类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表》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Word 文档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 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 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 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 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 要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 第四条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 (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

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 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 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 4、会议记录: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 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 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 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 (二)贷款档案资料: 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 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 二是档案管理要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 三是要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 第六条各支行、分理处应将信贷管理档案与贷款业务资料分开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做到妥善归档、资料完整,调阅方便,查找快捷,每笔贷款都有据可查,使信贷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化、规化,从档案管理上完全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念 信贷档案指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围(见附件1)。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第二条管理部门 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前,由信贷业务部指定专(兼)职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信贷档案管理,并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10个工作日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条分类 根据信贷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五级分类形态。 第四条保管期限 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分贷款本息结清前、后两种。各类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 1、正在执行中的贷款及其它信贷项目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进行管理(按季调整)。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6年(从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二章操作程序 第五条整理立卷 每笔信贷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将信贷档案材料整理完善归档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台账。 信贷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1、信贷档案以每笔业务为单位组卷。卷资料按信贷业务管理和操作顺序进行排列。 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信贷档案卷目录》(见附件2)。 3、将案卷按照信贷业务发生时间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4、按以下要求逐卷填写卷盒脊背各项目: (1)合同编号。 (2)客户名称。企业类客户填写单位全称,个人类客户填写。 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档案管理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 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对信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负责。发现缺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补齐。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对缺件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第六条移交归档 1、信贷业务档案材料均应在放贷时由信贷业务员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对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的信贷档案每月整理一次,应于次月5日前,移交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word版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 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b5E2RGbC APklfH YJ6cEU qPAsth vQVFNq wK3w9l bpXh3I TFLbTL biyTdm vcyAbl HU2UOv ErzK0e X9MRyO vkWatv RDwH1X MAeBz8GZ。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 取补救措施。p1EanqFDPwH97T YYioVM LhgXsH62GIu3yZxXq9T5C3MQ atakR5lNPVd7KGIFjD X62DB8m0x8vP9Hv qMZxLaBn GeCMpc JrdLZ6FOx。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 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 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DXDiTa9E3d4X06Yd vAcE5J Xrr8He sMbHzf2oIYBL iPuZrh zuQpvj6YdTZb RLsUch1mnK4A vxZqlf fYZazd o3gRBB18ow6Q joCdX4。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 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 自行保存。RTCrpUDGiTqL SiYsIN swpcEW qziqdP SkAuwP ZNjrYB d7I5YE PIFOm0eFfG1Q Bcss16anM9sV t1xOYx dkBEBu93XAgR AjLtQM9K5C。

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料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规范进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操作,主要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为公司的贷款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贷款档案是公司在办理各项贷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公司信贷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贷款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三)本文件是系统性文件,适用本公司贷款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供信贷员、风险管理专员、档案管理员、贷后管理人员、内审人员使用。 (四)公司按照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贷款档案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建立贷款档案管理网络,档案管理人员应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贷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二、贷款档案管理的原则 (一)贷款档案分为核心资料和附属资料。 1、核心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贷款业务档案和其他核心资料等; 2、权证类贷款档案是指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等方式贷款中所涉及的重要权利凭证或重要法律文件,重要凭证原件提交财务部门入库保管,贷款业务档案资料留存复印件; 3、管理类贷款档案是指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的与信贷业务相关的贸易合同、项目审批手续等文件,及信贷人员按照信贷操作流程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贷前调査和审查形成的相关资料; 4、要件类贷款档案是指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以及信贷业务操作环节的相关业务凭证。 (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实行"分级建档、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原则;贷款业务挡案资料由客户经理归集,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贷款企业

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单项资料涉及多页情况,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应由客户经理签字确认真实性。 (三)公司全部贷款业务均应建立业务档案。 (四)贷款业务档案以每笔业务合同为单位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卷内可以多册。(五)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归集建档并整理成册;基本资料档案可以在不同业务间共享,但信贷员应确认现有档案资料能够反映客户最新信息。 (六)公司贷款档案由信贷部综合员集中保管,各部门间进行档案交接应进行登记。 (七)贷款档案保管期一般为每笔贷款业务结清后次年的1月1日起5年;重要档案,如各种报表的年度汇总表、业务档案交接表和销毁清单应永久保管。(八)因工作失误致使贷款档案毁损、遗失的,应根据责任人的过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贷款档案管理流程 (一)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信贷业务部信贷员: 1、放款当日将抵押物产权证书、抵押物他项权证、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权利质押的有价单据原件移交财务部门; 2、完成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移交综合员,填写《贷款资料存档目录》; 3、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贷后检査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二)审査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合规性。 综合员: 1、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 2、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合规; 3、专人保管《贷后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按年装订,结清贷款装订成册。(三)黏贴印花税。 档案管理员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借款合同》等贷款业务要件类档案粘贴印花税发票。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

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与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与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与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与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与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与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她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为信贷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贷款通则》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银行信贷档案是各级行在管理和经办各类信贷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史料价值和查考利用价值的信贷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是xx 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第三条xx银行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分行负责建立本行所管理和经办的信贷档案,并负责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级行应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信贷档案工作的领导。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和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使信贷档案得到完整的保存、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利用。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业务审查审批部门、放款审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贷后管理部门及资产保全部门等。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四类: (一)管理类:客户(借保双方)基本资料、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信贷业务审批资料和贷后管理资料等。 (二)要件类:合同、借据、入账通知单和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催收通知和回执等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三)权证类:抵、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票据等(原件单独存放,复印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四)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业务资料按照《xx银行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信贷档案内容 第六条信贷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条章,且有经办人签字): (一)基础资料 1.公司类(借、保双方)客户需要的基础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客户公章); (1)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章程;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国企未验资的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7)开户许可证; (8)有权部门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文件(事业法人提供); (9)贷款卡(借保双方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档案管理,根据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和从事信贷管理活动的各分支机构及其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制度建设与检查落实工作。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负责做好信贷档案的收集、立卷、移交、归档、调阅、保管及销毁工作,并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各机构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或具有史料价值及调研价值的各类文件。 第五条信贷管理档案是公司各机构在实现信贷经营管理目标、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管理状况的文件、会议记录、监测台帐、报表等资料。其中,有特别管理意图和管理需要的信贷管理档案称为特别档案。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信贷档案材料原则上应为正本、原稿,不得另行编写与修改。对只能收集复印件的重要档案,收集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加盖客户公章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确认。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二)完整性原则。完整记录信贷业务流程,有利于明确信贷经营责任和信贷管理责任; (三)及时性原则。整个信贷管理流程中形成的档案须按要求及时更新,按时归档; (四)保密性原则。任何人对涉及国家机密、公司和客户商业机密的信贷档案均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负责人、信贷业务前后台负责人、部门主任应对辖内机构或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督导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分别是: (一)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牵头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价以及公司权限内的资产风险分类等信贷档案的管理。 (二)公司授信审批部,负责公司授信业务有关审查、审批资料及相关信贷档案的管理。 (三)公司资产保全部,负责公司权限内法律诉讼、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呆账核销等审查、审批资料及相关信贷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的部门(机构)及职责分别是:(一)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价,负责公司权限内的信贷管理档案的管理。 (二)公司业务部,负责本部门承担授信调查的公司类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 (三)农业及个人业务部,负责本部门承担授信调查的农业及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支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州市商业银行**支行信贷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行信贷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行信贷档案是各业务经办行(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我行与法人、自然人间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原始凭证和文件,包括客户提供和银行内部形成的信贷业务原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保函、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各类信贷档案。具体有公司、个人贷款业务档案、清收档案及信贷综合类档案。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管理机构、原则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机构为支行的客户经理部。 第六条信贷档案的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管理、专人负责、按时交接、定期检查。 一、统一领导 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对支行信贷档案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监督和检查。 二、分级管理 信贷档案根据其文件重要程度分两级机构进行管理,总行风险部负责集中管理一、二级文件资料,本支行负责管理三、四级及综合性文件资料。 三、分段管理 是指将一笔信贷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依据其执行状态,划分为执行中的信贷文件(简称“执行中档案”)和结清后的信贷档案(简称“已结清档案”)两个阶段。 “执行中档案”由本支行设专柜分别保管存放。 “已结清档案”按照五年期、永久和二十年期保管期限的划分与“执行中档案”分区保管。 四、专人负责 本支行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统称信贷档案员)负责本部门信贷档案的日常管理等工作。信贷档案员应相对稳定,且不得由直接经办信贷业务的信贷人员担任。支行要将信贷档案员名单报总行备案,并填写《信贷档案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信贷档案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 五、按时交接 业务经办人员应在单笔信贷业务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归档要求将信贷文件及时交信贷档案员整理立卷,双方履行交接手续,再由信贷档案员7个工作日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 第三章归档方法 ................................................... 第四章基本内容 ................................................... 第五章日常管理 ................................................... 第六章责任追究 ................................................... 第七章档案管理细则 ............................................... 第八章其他规定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信贷管理基本办法》、《贷后管理基本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本公司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等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主要由借款客户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银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二)保密性原则。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三)规范管理原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本公司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按照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由县(区)级银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其它信贷业务档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完整word版)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妥善保管、利用好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机关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须按规定,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凡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交结清档案文件资料后调离。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室暂设在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各科室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整理及上缴工作。 第四条本机关档案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稿、照片、录音、录像、盘片、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系统、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留言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二)本机关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以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整套文件材料(包括会议安排、通知、议程主席团名单、开幕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经验材料、技术材料、会议总结、会议纪录、会议简报、决定、纪要以及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先进事迹等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 3、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材料。 4、局印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 案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信贷综合制度和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农业银行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三是方便实用原则;四是保密性原则;五是规范管理原则。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第四条下级行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信贷业务管理行和经营行应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电子档案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的设立及管理员职责。 (一)信贷业务经营行应在信贷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具有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分理处视同经营行。 (二)信贷业务管理行应在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本级行内部运作形成的信贷资料档案(以下统称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包括本级行信贷决策所依据的有关资料、本级行信贷决策产生的有关资料、向上级行的报备报批材料及上级行批复。 承担经营职能的管理行参照经营行模式管理全部信贷业务档案。 (三)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库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管理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有权对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信贷部门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形成后、移交档案库前,信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信贷业务档案。信贷部门要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

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1.2 机关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真实记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机关各部门形成办理的应归档文件材料,须整理后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3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传承企业文化、信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1.4 机关档案管理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原则。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管理类档案管理; 人事部负责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期向办公室、人事部移交。 2.2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办法。 2.2.2 集中统一管理机关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2.3 积极开展档案实体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为机关和企业各项工

作提供便利。 2.2.4 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管理。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2.5 负责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2.6 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2.3 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处)主要职责: 2.3.1 建立部门处室归档管理网络,监督指导各处室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3.2 检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向办公厅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归档 3.1 归档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手册》和业务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在工作中形成办理的文字、电子、声像和实物等文件材料,依照归档原则要求,制定归档明细表(详见附件),各部门归档明细表每年修订一次。 3.2 归档时间 3.2.1 各部门管理类文件材料(文书、合同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重大及一般合同(协议)由合同主办部门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明传电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来文由办公厅(文件处)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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