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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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4455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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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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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铁道部文件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铁运[2002]72号

1. 总则

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

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

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货车各级修程定期检修周期见表1.1。

表1—1 定期检修周期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轴修棚车P 60、P 13、P 61等型普碳钢车5年1年P 60、P 65S型行包快运车6年1年P 62 6年1.5年其他型耐候钢棚车9年1.5年续上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辅修敞车C 16、C 16A、C 62A(车号为44字头)5年1年C 61Y、C 63、C 63A、CF、C A12 6年1年C 62A(车号为45字头开始)6年1.5年C 61、C 76A、C 76B、C 76C 8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敞车9年1.5年罐车碱类罐车、液化石油气罐车、液氯罐车等4年1年其他型罐车5年1年矿石车K 17、K TF、K TRF、KF 60等型普通钢车5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矿石车8年1年水泥车U 15、U 60、U

60W 5年1年U 61W、U 61 9年1.5年冰冷车普碳钢车4年1年耐候钢车6年1年集装箱平车6年1.5年平车(含NX系列)、家畜车、粮食车、守车、长钢轨车、60 L的凹型车5年1年毒品车10年1年1996年以后生产的D 22C、D 12、D 70、D 10(经轴承密封改造)9年3年厂修、段修周期原分别为9年、1.5年的不常用专用车10年2年其他型不常用专用车、载重90 t以上的车辆8年2年6个月注:1.专用车指:救援车、机械车、线桥工程车、宿营车、发电车、检衡车、磅秤修理车、生活供应车、战备车等。2.滑动轴永车辆轴检周期为3个月。毒品车厂修为扩大段修。3.因裴用转向梁型式的变化而引起约车型变化(在车型编码尾部加注K、T、H的车辆),原检修周期不变。

1.8 须按现丰检修周期标记扣修厂修车,以月为

准,不得提前。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1.9 货车及其主要配件的状态修和寿命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

1.9.1 检修周期为6年的车辆在第5个厂修到期,检修周期为9年的车辆在第4个厂修到期,扣修人厂时,由工厂、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和工厂所在地车辆段共同对车辆底体架部分的技术状态进行全面鉴定,凡状态不良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不再进行修理。如状态良好者,可再进行1次厂修。

1.9.2 除特种车的专用配件外、货车的下列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配件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时报废。寿6》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但车轴使用时间以轮对第1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1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实行

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1.9.

2.1 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5年。1.9.2.2 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满2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9.

2.2.1 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1.9.2.2.2 车轴质裂纹;

1.9.

2.2.3 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横裂纹;

1.9.

2.2.4 C级钢、E级钢钩尾框横裂纹或纵裂纹长度大于30mm。

1.9.

2.3 普碳钢钩体、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

1.9.

2.4 普碳钢钩体、钩尾框使用时间满15年而未满20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9.

2.4.1 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横裂纹;

1.9.

2.4.2 钧尾框裂纹。

1.9.

2.5 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9.

2.5.1 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

1.9.

2.5.2 1999年3月以后制造的SKFl 97726型轴承使用日引司淌7年(或70万km)。

1.9.

2.6 MT—2型、MT—3型、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以箱体标记为准)。

1.9.

2.7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1.9.

2.8 双作用弹性旁承橡胶体使用时间满6年。

1.9.

2.9 心盘磨耗盘使用时间满6年(或80万

km)。

1.10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如剩余寿命小于1个段修期时,经检查确认质量状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山装车单位负1个段修期的质量保证责任。

1.11 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朋的新制配件须有制造时间和制造厂代号标记。

1.12 厂修货车的新制零部件和材料、配件代用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2.1 新制的零部件除配合尺寸外须按图样或铁标执行。

1.1

2.2 需要变更原设计材质或规格者、由工厂鉴定、计算,按铁道部颁发《机车车辆产品设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1.1

2.3 凡属标准件(新型车的同类原型配件按标准件掌握)、通用件,若需代用时,须报部批准。

1.13 有关轮对、滚动轴承和空气制动部分的检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按铁道部颁发的有关规则或文件执行。

1.14 质量保证期

1.14.1 检修单位须对整车质量负责。经过厂修的车辆在正常运用、维修的情况下,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厂修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表l—2质量保证要求时?应返厂修理;遇有临小修理,经当地车辆段同意代为修理时,须由责任工厂承担修理费用。

1.14.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凡在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内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时,须由配件制造单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装用单位承担装用责任。车辆在检修中因设计、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项日或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超过段修限度或产生裂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需更换的零部件由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无偿以旧换

新。

表1—2 检修质量保证期顺号部位保证内容保证期限1车体(1)中梁、侧梁、枕梁、大樯梁及中梁下滑板①新焊、新补强、新截换处不裂②旧焊缝及未修部分不裂(2)罐体(含气御或水泥罐车罐体)①新焊、新挖补、新补强处不漏②旧焊缝及未修部分不漏③流化床不裂损、不倒塌④加湿套焊缝不开裂(3)棚车、守车双层墙板内的铁立柱不折损(4)棚车、守车、冰冷车、粮食车、水泥车、押运间不漏雨,冰冷车冰箱不漏水(5)无盖漏斗车的风动、手动底门开闭装置及其空气管路不发生故障(6)底漆、面漆不发生大面积脱落(7)防火板不脱落1个厂修期1个段修期1个厂修期1个段修期1个厂修期1个段修期1个厂修期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2车钩缓冲装置(1)钩体、钩尾框无旧痕裂损(2)钩舌无旧痕

裂损(3)车钩闭锁位不超过运用限度、防跳间隙不超过段修限度1个段修期1个辅修期1个辅修期3转问架(1)铸钢枕、侧架及一体式构架不裂(2)交叉支撑装置各零部件不裂损(3)交叉支撑装置无组装质量问题(4)新焊支撑座不裂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1个段厂期1个段厂期续上表顺号部位保证内容保证期限4轮轴轮对(1)重新压裂的轮对其轮不松动、轮座不裂损①有轴箱的滚动轴承轮对②无轴箱的滚动轴承轮对(2)车轮无旧痕裂损(3)轴颈、防尘板座、轴身不裂4年5年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4轮轴轴承(1)一般检修的无轴箱滚动轴承无一般检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2)轴颈与滚动轴承组装(压装)不松动、无组装质量问题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5钢动装置(1)制动梁弓形杆、梁体及支柱、闸瓦托、闸瓦托吊、各拉杆及链、子轴或滑块、转K 3型制动梁撑杆、墙头不裂,L-A、

L-B、L-C型闸瓦托不松动(2)编织制动软管总成、链芯折角塞门、锥芯截断塞门、非密封式制动缸、三通阀、分配阀不发生故障(3)控制阀、比例阀、传感阀不发生故障,主管、支管、球芯折角塞门、球芯截断塞门、一体式远心集尘器、密封式或半密封式制动缸、法兰接头不漏泄、无旧痕裂损(4)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和各型人力制动机不发生故障1个段修期一个辅修期1个段修期1个段修期注:1.质量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限内,车辆在正常运用中不应发生的质量故障。但不包括在定期检修时发现的问题。2.凡由于运用中不正常冲撞、脱轨、超载、装卸碰撞、偏截、商务错装(车型不符),或由于操作不良、擅自拆卸等情况而导致的损坏,均不属质量保证范围。3.事故责任的确定接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办理。换新,车辆制造或检修单位继续向配件生产单位进行质

量追溯。在使用寿命期内,因内部缺陷造成事故时由配件制造单位负责。质量保证期时间统计精确到月。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见表1—3。

表1—3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和保证期限顺号配件名称保证内容保证期限备注1转8A、转8AG、控制型等摇枕、铡架、钩体、钩舌、钩尾框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5年2转8G、转K1、转K2、转

K4型摇枕、侧架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9年3传感阀、比例阀、控制阀阀体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9年4 ST、MT-2、MT-3型缓冲器,L-A、L-B、L-C 型制动梁,交叉折,支撑座,弹性旁承橡胶体,交叉杆轴向橡胶垫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不失效转K 2型分离式斜楔、整体式斜楔、侧架立柱磨耗板无裂损、磨耗不超限6年含MT—2型、MT—3型缓冲器大修后质量保证期5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不失效6年含

大修后质量保证期6心磨耗盘(衬垫)、奥-员球铁衬套无裂损、磨耗不超限6年7编织制动软管总成不脱层、无裂损、漏泄不超过规定6年8贝氏体斜架、旁承磨耗板、卡人式滑槽磨耗板、摇枕斜摩擦面磨耗板无裂损、磨耗不超限摇枕弹簧、减振弹簧、轴箱弹簧、旁承弹簧、橡胶弹簧无裂损、不失效续上表顺号配件名称保证内容保证期限备注9安装磨耗盘(衬垫)的上、下心盘120 km/h 120 km/h以下无裂损、磨耗不超限6年9年10转K 3型一体式构架、制动梁总成、旁承弹性挡、橡胶块无裂损、不失效转K 3型减损主磨耗块、导向套、副磨耗板、球块、轴箱磨耗板无裂损、磨耗不超限6年11脚踏式制动机,NSW、FSW型手制动机无裂损、磨耗不超限6年

1.14.3 向车辆上安装的轮对,按月计算其超声波

探伤的剩余保证期,须达到下次段修到期月份。轮座镶入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在组装保证期内的,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超过组装保证期的,由向车辆上安装的单位负责。轴颈卸荷槽、防尘板座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时,有轴箱滚动轴承轮对第1次组装不超过4年、无轴箱滚动轴承轮对第1次组装不超过5年时,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但轴承如经退卸,由退卸轴承的单位负责。

1.15 本规程内的技术规定和限度是根据C 15、

C 16A、C 61、C 61Y、C 5D、C 62A、C 62B、C

63、C 63A、C 64、C 64A、CF,P 62、P 62N、P 63、P 64、P 64A、P 65,N 17、N 17A、NX

17A、NX 17B,G 60、G 17、G 17B、GF、G 70、G 70A、G 70B,U 60、U 60W、UC 61W、U

61W2,K 13、K 13N、K 18、K 60,X 1K、X 6A、X

6B、X 6C,J 5、J 6,B 6、B 6N、B 6A,T 6、T 6D、T 6F、T 11A、T 11B、T 12,W 5,D 2、D 18G、D 18A、D 10、D 12,L 17、L 18,S 12、S 13等车型制订的。对其他车型的货车,如解体范围、通用件、标准件、车体腐蚀、木(竹)材、油漆、熔焊、铆接、规定的试验、保证期限及与上述车型型式、规格均相同的零部件须按本规程执行。

1.16 长大货物车厂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按《长大货物车厂修技术条件》执行。

1.17 装运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放射性物质及有毒中度危害货物(GB 5044)罐车、不锈钢罐体和铝板制罐体的罐车、罐内装用内衬的罐车、工程专用车辆等的底架、钩缓装置、制动装置、转向架、轮对、轴承及整车落成按本规程检修,罐体、罐体阀类及车体机电设备等按有关行业标准检修。

1.18 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和路用车的车体部分有特殊要求时,在不改变车体原结构、不违反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检修单位与需方签定的协议办理。如需改变车体结构,必须报部审批。

1.19 本规程是货车厂修和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在铁路运营线上运行的货车厂修时,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铁道部以前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则、文件、电报及技术标准等与本规程有抵触时,均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由铁道部负责解释、修改。

2. 综合要求

2.1 检修车辆及主要零部件的原始记录和厂级局域网的各工作站所输入的数据或装备自动采集的数据须齐全、准确、及时,原始记录和各工作站输入的数据保存须符合规定。

2.2 技术管理须实现以计算机网络处理为基本手段的信息化管理,在完善人厂鉴定、检修计划、技术数据、故障处理、加装改造、质量检验等信息的集中(或分点)录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工位录入或装备自动采集。

2.3 检查用的量具、样板须按规定校刘、检定。微机控制及微机集中控制单车试验器、微机控制三通阀、分配闽、控制阀试验台等自动检测和修理设备每日开工前须进行性能校验,按规定定期检修,单车试验器校验须符合附件D的要求。

2.4 除铁道部批准改造的零部件外,要按现牛的原结构检修,装用的零部件须与设计规定一致。

2.5 详细检查各零部件的技术状态。裂纹、焊缝开裂、蹈耗、腐蚀、弯曲、变形等须严格技本规程的规定检修;松动、丢失、折损等不良情况,须予施修或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教育文库中查看更多范文。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15条 客车借用期间,借用车辆视为借用局、段配属,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22条

路用客车分为铁道部统一管理的路用客车和铁路局自行管理的路用客车。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25条 凡需将运用客车改为铁路局自管路用车辆的,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7条跨局直通旅客列车每运行一个往返必须安排入库检修;单程运行距离在2000km及以上的旅客列车,在折返站原则上应安排入库检修。铁路局管内运行的旅客列车可按走行公里确定入库检修周期,原则上运行4000km须入库检修一次。旅客列车入库进行技术检查作业的时间每次不得少于6h。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8条凡入库检修的车辆,出库前必须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附件2);未完成检修或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得上线运行。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9条 标记速度为160km/h的客车运行(20±2)万km(或距上次各级修程不超过1年)实施A1级检修,其他各型客车运行(20±2)万km(或距上次各级修程不超过8个月)实施辅修。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四章质量标准●第33条 运用客车每年应进行三次集中整修。春运前,实施春运整修;春运后至暑运前,实施春季整修;暑运后,实施秋季防寒整修。每年三次运用客车整修除执行《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外,还应结合各次整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2) 1 总则 制动装置是铁路货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铁路货物运输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货车制动装置检修的目的是恢复制动装置的性能。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需要,保证运用货车制动装置的技术状态,适应制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制动装置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制动技术发展趋势,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的专业化操作性文件。适用于铁路货车制动装置主要零部件分解后的检修、试验和装车要求。制动装置及其主要零部件在现车上的检查和从车辆上拆下的分解检修范围及要求按《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和铁道部颁发的其他有关文件、电报规定执行。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的检修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装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工艺规范、装备先进、质量可靠、管理科学。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以状态修为主,逐步扩大换件修、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主要零部件的检修周期与货车检修周期一致。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的检修须在铁道部批准的单位进行,检修单位的工艺条件须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货车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本规则制定检修工艺、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加强工艺控制,提高工艺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检修单位应设置制动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须掌握本规则和车辆检修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制动装置检修、试验人员须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上岗资格。铁路货车重要制动零部件实行质量保证、寿命管理和生产资质管理。装车使用的货车空气制动阀、空重车阀、折角塞门、组合式集尘器、制动缸及缸体、编织制动软管总成、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以下简称闸调器)、脱轨自动制动装置、人力制动机、制动梁、闸瓦、闸瓦托、橡胶密封件等零部件,须由铁道部批准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总则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总则 总体要求 1.1(1)空气制动装置作为铁路客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铁路客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为保证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技术状态,统一空气制动装置检修技术和质量标准,根据《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路客车段修规程》、《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的目的是消除影响空气制动系统运用安全的故障和缺陷,恢复空气制动装置技术状态,保证客车空气制动性能。 (3)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检修随客车定检周期进行(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以换件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空气制动装置及其主要零部件从车辆上拆下的分解检修范围按铁路客车各级检修规程规定执行。 (4)本规则是对客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空气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适用于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主要零部件分解后的检修、试验和装车使用及试验。 (5)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检修须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本规则制定检修工

艺和作 1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业指导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专业技术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 (6)对主要空气制动零部件应实行质量保证、寿命管理和生产资质管理。 (7)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配备必要的工装设备、设施、检测量器具,满足检修工艺要求,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逐步实现检修、检测自动化和信息化。(8)本规则作为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和追溯的基本依据,检修单位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遇有本规则的规定不明确或与检修实际有出入时,检修单位在保证行车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与驻(厂、段)验收室共同研究解决。意见不一致时,按检修单位总工程师的意见办理,检修单位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并将不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9)本规则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执行,前发有关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方面的规程、规则、文件、电报及技术标准与本规则有抵触时,均以本规则为准。 (10)本规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2

修制修程

修制修程(厂修)内部检修标准 综合要求 1.各型转向架均须架起车体推出转向架入地沟线检查,各螺 栓、圆销、开口销组装的配件须分解检查。 2.车钩各零部件须全部分解落地检查,钩体、钩舌、钩腔内 配件、钩舌销、钩尾框、钩尾销、牵引杆、钩尾销插托均除锈探伤。 3.制动阀、编织制动软管总成、橡胶制品、开口销全部更换。车钩及钩尾框 1.钩舌内侧面及上、下弯角处,13号、13A型、13B型钩体的钩耳及内侧弧面、钩颈距钩肩50mm的范围内,17型钩体的钩耳及内侧弧面、钩颈距钩肩50mm的范围内、钩头正面、钩尾销孔、钩尾端面到钩尾销孔上、下平面及尾端球面部位须进行湿法磁粉探伤。 2.13号、13A型、13B型、17型钩尾框后端上、下弯角50mm范围内及钩尾框两内侧面须进行湿法磁粉探伤。 3.钩舌、钩耳边缘、钩耳内侧弧面上(下)弯角处、牵引台、冲击台根部、钩颈、钩身、钩尾、钩尾销、钩尾销插托、从板及座、钩尾框裂纹时更换。 4.13号、13A型、13B型、17型钩尾销孔后壁与钩尾端面间裂纹时更换。 5.13号、13A型、13B型上锁销孔前后磨耗之和大于

3mm时堆焊后磨修恢复原形。 6.钩腔上防跳台磨耗大于2mm时堆焊后磨修或更换,前导向角磨耗大于2mm时须恢复6mm凸台原形,钩腔下防跳台磨耗大于2mm时堆焊后磨修恢复原形,长度方向为16mm。 7.钩身下部有磨耗板凹槽或钩身下平面原焊装磨耗板者仍须焊装磨耗板。钩身磨耗时堆焊磨平后焊装磨耗板。磨耗板磨耗超限时更换,丢失时补装。磨耗板须焊装在钩身下平面距钩肩50mm处,规格按《铁路货车厂修规程》第4.1.3.12执行。 8.13号、13A型、13B型下作用车钩钩体须有防跳插销安装孔;无防跳插销安装孔的钩体须按要求加工安装孔。 9.13号、13A型钩体更换新品时须为13B型。 10.钩尾框一侧弯曲大于3mm时更换。 11.13号C级钢、13A型、13B型钩尾框框身厚度磨耗深度大于2mm,其他部位大于3mm时纵向堆焊后磨平。17型钩尾框框身剩余厚度小于22mm时更换。普碳钢钩尾框磨耗超限时更换。测量部位:框身厚度以深入边缘10mm为准,其他部时更换,丢失时补装;下框身下平面磨耗时堆焊磨平后焊装磨耗板。钩尾框磨耗板规格,13号为250mm×100mm×4mm,13A、13B型为250mm×100mm×6mm,16型、17型为150mm×100mm×6mm,以钩尾框后端内壁为基准面焊装,磨耗板后端距钩尾框后端为130

《铁路货车段修要求》word版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技术条件(暂行) 1 基本原则 1.1 70t级铁路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维护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次相应修程之前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及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1.2 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 1.3 本技术条件是对《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02〕93号)的补充,未规定的内容执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及铁道部有关文件、电报。 1.4 本技术条件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是70t级货车段修和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须严格执行。 2 基本要求 2.1 检修周期 2.1.1 70t级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两级修程周期的规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 2.1.2须按现车检修周期标记扣修段修车,以月为准,不得提前。当厂修、段修同时到期时须做厂修,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2.2 主要配件的寿命管理 2.2.1 寿命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车轴使用时间以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 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 2.2.1.2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5年,钩舌使用 时间满20年。 2.2.1.3摇枕、侧架、车轴、钩体、钩尾框及牵引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满25 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2.2.1. 3.1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 2.2.1. 3.2车轴横裂纹。 2.2.1. 3.3钩体的钩身、冲击台、牵引台横裂纹。 2.2.1. 3.4钩尾框、牵引杆横裂纹,纵裂纹长度大于30㎜。 2.2.1.4 MT-2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以箱体标记为准)。 2.2.1.5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6轴箱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7弹性旁承体使用时间满6年。 2.2.1.8心盘磨耗盘使用时间满6年。 2.2.1.9弹簧托板组成使用时间满8年。 2.2.1.10摇动座使用时间满8年。 2.2.1.11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2.2.1.12.1 353130A、353130C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km)。 2.2.1.1 3.2 353130B、C353130、SKF OR-7030A ITALY紧凑型轴承使用时间满8 年(或80万km)。 2.2.2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当剩余寿命不足一个段修期时,经检查确认质量状 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负一个段修期的质量保证责任。 2.2.3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期的新制配件必须有制造时间和制造厂 代号标记。标记应清晰,标记位置须在非磨耗部位。 2.3质量保证期 2.3.1检修单位须对整车质量负责。经过段修的车辆在正常运用、维修的情况下,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段修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表2-2质量保证要求时,应返段修理;经当地车辆段同意代为修理时,须由责任车辆段承担修理费用。

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

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 铁路车辆运用过程中,车辆零部件会逐渐磨耗、腐蚀和损伤,为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稳定可靠地工作,必须进行有计划的检查和修理。 一、中国的铁路车辆检修 我国铁路车辆有两种检修制度:状态检修和计划检修。前者是根据车辆运用的技术状态,不定期地进行;后者则是按周期(按时间或按走行里程)进行。中国铁路从1949年开始采用预防性计划检修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有大修、中修、年修三级主要修程和制检、轴检两级辅助性修程。1965年起简化定期检修制度,改为客车检修有厂修、段修、辅修三级修理;货车检修有上述三级加轴检共四级修程。日常维修指列检、库检、乘检和临修,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运用中的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发生行车事故。 厂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理,使其零部件达到厂修规程的要求,以恢复车辆的基本性能。厂修通常在车辆修理厂进行,必要时也可在有条件的车辆段进行。 段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技术检查,修复损坏和磨耗的零部件,使其达到段修规程的要求,保证车辆的技术状态能安全地运用到下次厂修。段修在车辆段进行。 辅修对车辆的制动装置和轴箱油润部分进行检修,同时对其他部分作辅助性修理。辅修工作通常在站修线或库检线进行。 轴检按辅修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部分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摘车轴检在站修线进行;不摘车轴检在列车中进行。两种轴检均应保证在下次辅修到期前不发生轴箱油润故障。 临修车辆运用中如发现较大故障,在列车停站时间内不能处理时,可将故障车辆从列车中摘出,在站修线进行计划外的摘车临修。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施修部分应保证使用到段修或辅修,其他部分亦须符合编组站列车检修所的检修质量标准。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总则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总则 1.1总体要求 (1)空气制动装置作为铁路客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铁路客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为保证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技术状态,统一空气制动装置检修技术和质量标准,根据《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路客车段修规程》、《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的目的是消除影响空气制动系统运用安全的故障和缺陷,恢复空气制动装置技术状态,保证客车空气制动性能。 (3)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检修随客车定检周期进行(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以换件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空气制动装置及其主要零部件从车辆上拆下的分解检修范围按铁路客车各级检修规程规定执行。 (4)本规则是对客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空气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适用于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主要零部件分解后的检修、试验和装车使用及试验。 (5)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的检修须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本规则制定检修工艺和作

业指导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专业技术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 (6)对主要空气制动零部件应实行质量保证、寿命管理和生产资质管理。 (7)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配备必要的工装设备、设施、检测量器具,满足检修工艺要求,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逐步实现检修、检测自动化和信息化。 (8)本规则作为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和追溯的基本依据,检修单位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遇有本规则的规定不明确或与检修实际有出入时,检修单位在保证行车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与驻(厂、段)验收室共同研究解决。意见不一致时,按检修单位总工程师的意见办理,检修单位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并将不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9)本规则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执行,前发有关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方面的规程、规则、文件、电报及技术标准与本规则有抵触时,均以本规则为准。 (10)本规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文发布)摘录 1. 总则 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 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货车各级修程定期检修周期见表1.1。 表1—1 定期检修周期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轴修棚车P 60、P 13、P 61等型普碳钢车5年1年P 60、P 65S型行包快运车6年1年P 62 6年1.5年其他型耐候钢棚车9年1.5年续上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辅修敞车C 16、C 16A、C 62A(车号为44字头)5年1年C 61Y、C 63、C 63A、CF、C A12 6年1年C 62A(车号为45字头开始)6年1.5年C 61、C 76A、C 76B、C 76C 8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敞车9年1.5年罐车碱类罐车、液化石油气罐车、液氯罐车等4年1年其他型罐车5年1年矿石车K 17、K TF、K TRF、KF 60等型普通钢车5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矿石车8年1年水泥车U 15、U 60、U 60W 5年1年U 61W、U 61 9年1.5年冰冷车普碳钢车4年1年耐候钢车6年1年集装箱平车6年1.5年平车(含NX系列)、家畜车、粮食车、守车、长钢轨车、60 L的凹型车5年1年毒品车10年1年1996年以后生产的D 22C、D 12、D 70、D 10(经轴承密封改造)9年3年厂修、段修周期原分别为9年、1.5年的不常用专用车10年2年其他型不常用专用车、载重90 t以上的车辆8年2年6个月注:1.专用车指:救援车、机械车、线桥工程车、宿营车、发电车、检衡车、磅秤修理车、生活供应车、战备车等。2.滑动轴永车辆轴检周期为3个月。毒品车厂修为扩大段修。3.因裴用转向梁型式的变化而引起约车型变化(在车型编码尾部加注K、T、H的车辆),原检修周期不变。 1.8 须按现丰检修周期标记扣修厂修车,以月为准,不得提前。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1.9 货车及其主要配件的状态修和寿命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基本要求 (8) 第三章客车车辆管理 (11) 客车配属 (11) 客车转属 (12) 客车借用 (13) 客车代管 (14) 客车报废 (14) 路用车 (16) 国际联运客车 (18) 专运客车 (19) 自备客车 (19) 地方客车 (20) 第四章运用检修 (21) 日常检修 (21) 专项检修 (22) 客车整修 (23) 客车辅(A1)修 (24)

临客整备 (24) 第五章质量管理 (26) 质量标准 (26) 质量监督 (26) 质量分析 (27) 质量追溯 (27) 第六章客车运用 (29) 列车编组 (29) 列车运行 (31) 车辆摘挂 (37) 客车加挂 (39) 客车回送 (40) 客车试运行 (41) 客车存放 (42) 客车添乘 (42) 第七章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 (45) 库列检 (45) 客列检 (47) 车辆乘务组 (52) 第八章行车设备故障管理 (58) 应急处置 (58)

客车故障调查处理 (59) 第九章客车安全监控 (61) 地面动态检查 (61) 车载监测 (62) 第十章客车防火与防冻 (64) 客车防火 (64) 客车防冻 (68) 第十一章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 (70) 爱车工作 (70) 备品管理 (72) 第十二章基础管理 (73) 工作制度 (73) 标准化管理 (76) 信息化管理 (76) 职工培训 (77) 第十三章附则 (79) 附件1 术语解释 (80) 附件2 客车运用限度表(备注: 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 (83) 附件3 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 (88) 附件4 客车检修周期表 (90)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钩缓

4 车钩缓冲装置 4.1 综合要求 4.1.1基本作业条件 4.1.1.1车钩缓冲装置检修须在独立的检修间内进行。应配置车钩、钩尾框、钩舌、缓冲器、17型缓冲装置检修流水线。 4.1.1.2应配置以下主要工艺装备:成套钩缓装置分解机、车钩三态作用实验装置、抛丸除锈机、钩尾框复合磁化湿法探伤机、钩舌湿法探伤机、圆销扁销探伤机、钩舌自动焊机、钩舌S面铣床或数控刨床、13型钩尾销数控或仿型加工设备、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配件热处理装置、销孔加工机具、镗孔设备、镶套机、成套钩缓装置组装机、17型缓冲装置分解机、缓冲器分解组装压力机、17型缓冲装置组装机、车钩存放架或存放线。 4.1.2分解、除锈及探伤 4.1.2.1车钩须分解,钩尾框、钩舌、上锁销组成、下锁销组成、钩锁、钩舌推铁、钩舌销、钩尾销、钩尾销插托须进行抛丸除锈,外表面清洁度须达到Sa2级,局部不低于Sa1级。钩尾销螺栓须清除表面污垢。4.1.2.2钩舌、钩舌销、钩尾销、钩尾销插托、钩尾销螺栓、16型转动套须磁粉探伤检查,钩尾框须整体复合次磁化磁粉探伤检查,对钩体疑似裂纹部位进行磁粉探伤。探伤部位如下: 4.1.2.2.1钩舌内侧面及上、下弯角处,如图4-1、4-2所示阴影部位。 图4-1 16型钩舌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4-2 13号、13A型、13B型钩舌探伤部位示意图 4.1.2.2.216、17型钩尾框前、后端上、下内弯角50mm范围内及钩尾框两内侧面,如图4-3、4-4所示阴影部位。13号、13A型、13B型钩尾框后端上、下弯角50mm范围内及钩尾框两内侧面,如图4-5、4-6所示阴影部位。

图4-3 16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4-4 17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4-5 13号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4-613A、13B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4.1.2.2.316型车钩转动套前端面,如图4-7所示阴影部位。 图4-7 16型车钩转动套前端面探伤部位示意图

客车厂修规程资料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试行) 2014年9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总体要求 (1) 1.2 基本要求 (1) 2 车体 (6) 2.1 钢结构 (6) 2.1.1 基本要求 (6) 2.1.2 底架各梁 (7) 2.1.3 裙板 (7) 2.1.4 其它 (8) 2.2 通过台及风挡 (9) 2.2.1 脚蹬、翻板 (9) 2.2.2 扶手 (9) 2.2.3 风挡装置 (10) 2.3 车端阻尼装置 (12) 2.4 木结构及内装饰 (12) 2.4.1 分解 (12) 2.4.2 检修 (13) 2.4.3 组装 (15) 3 车钩及缓冲装置 (18) 3.1 15号系列车钩缓冲装置 (18) 3.1.1 钩舌 (18) 3.1.2 钩体 (19) 3.1.3 缓冲器 (19) 3.1.4 其它 (20) 3.1.5 组装 (20) 3.2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 (22) 3.2.1 连挂系统 (22) 3.2.2 缓冲系统 (23) 3.2.3 安装吊挂系统 (24) 3.2.4 组装 (26) 3.2.5 油漆及标记 (26) 3.3 15号托梁式车钩 (26) 3.3.1 15号法兰车钩 (26)

3.3.2 托梁、托架、磨耗板 (27) 3.3.3 组装 (27) 3.4 CA-3车钩缓冲装置 (27) 3.4.1 CA-3车钩 (27) 3.4.2 其它零部件 (30) 3.5 其它型号车钩 (30) 4 转向架 (31) 4.1 构架 (31) 4.1.1 209T(P、PK)、206G(P)型构架 (32) 4.1.2 209HS、CW-2(1)、SW-160(H)、CW-200K、SW-220K、AM96、PW-220K 型构架 (32) 4.2 轴箱定位装置 (32) 4.2.1 导柱及附件 (32) 4.2.2 定位转臂及箍 (33) 4.3 轮对及滚动轴承轴箱装置 (34) 4.4 中央悬挂装置 (34) 4.4.1 摇枕 (34) 4.4.2 弹簧托梁(托板) (35) 4.4.3 空气弹簧装置 (35) 4.4.4 悬吊装置 (36) 4.4.5 旁承装置 (37) 4.4.6 横向缓冲器 (38) 4.4.7 抗侧滚扭杆装置 (38) 4.4.8 AM96中央悬吊装置 (39) 4.4.9 横向梁、安全吊 (39) 4.4.10 高度阀调节杆组成 (39) 4.4.11 防过充安全钢丝绳 (39) 4.4.12 其它 (39) 4.5 钢弹簧 (39) 4.6 牵引装置 (40) 4.6.1 心盘、中心销 (40) 4.6.2 牵引销(回转支座、牵引支座、中心销组成) (40) 4.6.3 牵引拉杆 (41) 4.7 油压减振器 (42) 4.8 基础制动装置 (42) 4.8.1 制动梁 (42)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2016版本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 1 总则 (1) 2 基本要求 (3) 3 轮轴新组装 (8) 3.1基本作业条件 3.2车轴加工 3.3车轮加工 3.4车轴、车轮选配 3.5 轮对组装 3.6 轴承压装 4 轮轴检修 (18) 4.1综合要求 4.2一级修 4.3二级修 4.4三级修 4.5四级修 4.6轴承检修 4.7轮对检修限度 4.8轴承检修限度 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 5.1车轴标记

5.2车轮标记 5.3轴承标记 5.4 标志板标记 6 轮轴探伤 (66) 6.1综合要求 6.2探测规定 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 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 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 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 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 7 信息化管理 (101) 7.1综合要求 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 7.3数据信息管理 7.4信息共享与应用 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 9 备用轮轴管理 (109) 9.1管理机构及职责 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 9.3备用轴承管理 10 附则 (117)

TG/CL224—2016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1 总则 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1.3铁路货车轮轴修程分为轮轴一级修、二级修、三级修、四级修,轴承修程分为一般检修和大修,在货车定期检修的框架下,实行以换件修和专业化集中修为主,以状态修为辅的检修管理体制,结合铁路货车检修进行,但又与铁路货车检修相对独立。 1.4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和管理工作是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车轮轴新组装的目的是满足新造货车、补充检修货车使用需要,一级修的目的是维护轮轴的基本使用性能,二级修、三级修的目的是维护轮轴的技术性能,四级修的目的是恢复轮轴的技术性能;轴承一般检修的目的是维护轴承的技术性能,轴承大修的目的是恢复轴承的技术性能,加强轮轴管理的目的是保证轮轴满足使用要求,保持运输秩序畅通,实现质量追溯。 1.5铁路货车轮轴组装及检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质量保安全”的方针,贯彻“以装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体现货车轮轴“检修及加工数控化、检测及组装自动化、过程管理信息化、生产组织集约化”的思路,积极推进轮轴技术及管理现代化进程,实现管理规范、工艺科学、装备先进、质量可靠、安全稳定的目标。 1.6铁路货车轮轴造修单位应在满足本规则要求的前提下,规范工艺流程,优化工艺装备,改进作业方式,不断完善轮轴造修基础工艺线,逐步实现工装设备和检测器具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光电化。应根据本规则编制完善的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且不得低于本规则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逐级负责铁路货车轮轴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企业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铁路货车轮轴的技术管理工作。

2021年铁路货车厂修规程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铁路货车厂修规程

2021年铁路货车厂修规程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铁道部文件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铁运[2002]72号 1.总则 1.1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6

TG/CL276-2015 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客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客车专用设备包括:探伤、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重点专用设备等。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四条基本原则。 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各单位须落实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 2.负责检查、指导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 2.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 4.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客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 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 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 4.负责编制提报客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客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客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编号:SM-ZD-79814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铁道部文件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铁运[2002]72号 1. 总则 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 楼主 | 2016-06-27 21:37:59 共有3个回复 1.1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2.2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 3.3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 摘要: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轴检按辅修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部分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铁路车辆检修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2016-06-27 21:35:32 | #1楼回目录 铁路车辆检修制度 铁路车辆检修是指铁路车辆运用过程中,车辆零部件会逐渐磨耗、腐蚀和损伤,为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稳定可靠地工作,必须进行有计划的检查和修理。铁路车辆有两种检修制度:状态检修和计划检修。前者是根据车辆运用的技术状态,不定期地进行;后者则是按周期(按时间或按走行里程)进行。1965年起简化定期检修制度,改为客车检修有厂修、段修、辅修三级修理;货车检修有上述三级加轴检共四级修程。日常维修指列检、库检、乘检和临修,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运用中的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发生行车事故。 厂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理,使其零部件达到厂修规程的要求,以恢复车辆的基本性能。厂修通常在车辆修理厂进行,必要时也可在有条件的车辆段进行。

段修对车辆进行全面技术检查,修复损坏和磨耗的零部件,使其达到段修规程的要求,保证车辆的技术状态能安全地运用到下次厂修。段修在车辆段进行。 辅修对车辆的制动装置和轴箱油润部分进行检修,同时对其他部分作辅助性修理。辅修工作通常在站修线或库检线进行。 轴检按辅修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部分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摘车轴检在站修线进行;不摘车轴检在列车中进行。两种轴检均应保证在下次辅修到期前不发生轴箱油润故障。临修车辆运用中如发现较大故障,在列车停站时间内不能处理时,可将故障车辆从列车中摘出,在站修线进行计划外的摘车临修。临修中除修理故障部分外,还要对车辆作全面检查。施修部分应保证使用到段修或辅修,其他部分亦须符合编组站列车检修所的检修质量标准。 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2016-06-27 21:35:42 | #2楼回目录 国内外铁路车辆检修制度的对比 铁路车辆运用过程中,车辆零部件会逐渐磨耗、腐蚀和损伤,为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稳定可靠地工作,必须进行有计划的检查和修理。 一、中国的铁路车辆检修 我国铁路车辆有两种检修制度:状态检修和计划检修。前者是根据车辆运用的技术状态,不定期地进行;后者则是按周期(按时间或按走行里程)进行。中国铁路从1949年开始采用预防性计划检修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有大修、中修、年修三级主要修程和制检、轴检两级辅助性修程。1965年起简化定期检修制度,改为客车检修有厂修、段修、辅修三级修理;货车检修有上述三级加轴检共四级修程。日常维修指列检、库检、乘检和临修,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运用中的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发生行车事故。

铁路客车密接式钩缓装置检修作业指导书

密接式钩缓装置检修 作业指导书

标准化密接式钩缓检修岗位安全风险提示 工作时必须穿戴防砸皮鞋,防止车轮碾伤或铁屑扎伤; 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止异物溅入眼睛; 检修时要轻拿轻放,检修、搬运、存放时均不得落地; 使用升降小车取钩时,注意安装牢固后再分解车钩。

类别:A2、A3级检修 系统:车钩缓冲装置 部件:密接式钩缓装置 密接式钩缓装置检修作业指导书 适用车型: 25T 作业人员:车辆钳工3-4名(岗位合格证)作业时间:6小时/个 工装工具:1.钢卷尺; 2.钩缓升降车; 3.活动扳手、手锤、钩引、力矩扳手; 4.托盘。作业材料: 1. 砂轮片; 2. 护目镜; 3. 扫帚; 4. 簸箕; 5. 拖布等。 参考资料: 1.《铁路客车段修规程(试行)》.(铁总运〔2014〕349号); 2.《车辆钳工》.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1; 3.《车辆处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辆函〔2015〕240号);

4.《车辆处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对客车密接式车钩缓冲器加强检修更换的通知》辆电〔2016〕91号 5.《车辆处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检修规程勘误的通知》(辆函〔2016〕96号); 6. 《车辆系统安全对接会材料》(7月25日)辆电〔2016〕279号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加强客车密接式钩缓装置支撑弹簧盒检查的通知; 7. 《关于对客车密接式钩缓装置支撑弹簧盒进行安装加固的通知》(技信〔2016〕79 号) 8. 《车辆处关于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密接式钩缓装置支撑结构及KC15弹性胶泥缓冲器改造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7〕31号)》辆函〔2017〕48号 安全防护及注意事项: 1. ——徒手搬运配件时,防止掉落,避免伤及人员; 2. ——打磨配件时,注意力集中,避免伤及人员。 基本技术要求: 1.车钩缓冲装置整体分解下车,清除锈垢,可见部位外观检查须良好,探伤部件须露出金属本色。回转机构、连挂系统分解检修, 缓冲器、钩体、安装座状态检查,表面无裂纹。橡胶件A2修状态不良时更新,A3修时更新。 2.探伤件经热处理、调修后或经过焊修、机械加工的探伤部位须复探。 3.有力矩要求的防松螺母均须按表一标准用扭力扳手检查,其余螺母、螺栓可参考执行。 4.所有组装配件须是合格品。 5.钩尾销须探伤检查,圆柱面及过渡处横向裂纹时报废。允许存在深度不大于1.5mm划痕(须打磨,圆滑过渡)或5条以内长度不大 于25mm的纵向发纹,超限时报废。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2002年12月12日

铁道部文件铁运【2002】93号 关于重新分布《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运输发展和铁路货车新技术推广运用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货车段修质量,保证运输安全,铁道部重新制定了《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现予公布(单行本另发),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铁辆【1992】30号文件印发的《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同时废止。 为贯彻好新规程,特作如下要求: 1.各铁路局要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车辆段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新规程,2003年3月底前对各工种、岗位进行新规程的理论考核,并按新

规程组织试修。 2.各铁路局要根据新规程重新编制工艺技术文件,组织车辆段按新规程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保证新规程顺利贯彻实施。 3.由铁路局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后检修工时、材料消耗和检修装备等变化的原始资料统计,进行综合经济分析。有关分析结果及执行新规程后的情况和意见于2003年6月30日前报部运输局装备部。 4.对滑动轴承及其轮对等旧型配件的检修,如新规程中未做规定,应按原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新规程中检修周期与原规定不一致的,仍按现车标记扣修,在车辆厂、段修时按新规程的规定修改。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1. 总则---------------------------------------------4页 2. 基本要求-----------------------------------------6页 3. 车体--------------------------------------------11页 4. 车钩缓冲装置------------------------------------28页 5. 转向架------------------------------------------38页 6. 轮对与滚动轴承----------------------------------61页 7. 制动装置----------------------------------------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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