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站基于客运流线的服务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方案研究

重庆市水保审批条件及程序

水保审批条件及程序(市级) 凡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1千平方米以上(含1千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一、审批权限 (1)中央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或者限额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市级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开发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跨区县(自治县、市)的开发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在万州境内建设的除中央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外的开发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下放给万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5)将原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除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机场港口码头,城镇搬迁,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及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城市建设、企业兴(迁)建、通讯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资源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依法委托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程序 1.申请 (1)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建设项目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手续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2)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制项目应在报送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授予方(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接受方(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为了加快推进***市城市公交事业市场化,规范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特许经营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为。(详见本合同附件:特许经营线路范围示意图)。 2、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 (8—10) 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线路特许经营权后,其享有在该线路上独家从事公共交通营运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4、甲方保证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的各种城市公交行业扶持政策和如下优惠政策: (1) 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2) 公共财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3) 公共财政补偿政策主要包括: (4) 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条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 (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的具体情况确定) 2、安全管理 (由甲方根据有关安全运营规范确定) 3、行业规范 (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行业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条服务价格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1、乙方向乘客收取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应经***市物价部门核定; 2、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市市民的消费增长水平、物价指数,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服务价格的申请,申请提交后,由****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会同长沙市物价管理部门予以制定或调整; 3、乙方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节约资源、促进发展及社会的承受能力。 4、乙方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甲方应给予保障。若乙方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其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获得政府的相应补贴。 第四条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和更新改造 1、甲方负责加强与城市公交事业相关的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和更新改造,确保其能够满足公交发展的需要。 2、乙方有权共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并保证在正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公用基础设施。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乙方经营成本,提出合理的价格调整意见; 2、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3、对乙方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水利年鉴2014_地方水利-重庆市-【水土保持】

莅渝检查指导,下达重庆市防汛抗旱特大经费1.63亿元,山洪灾害防治资金1.88亿元。重庆市防指先后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10次,强化24小时防汛抗旱值班制,及时发布江河洪水Ⅲ级预警和山洪灾害Ⅱ级预警1次,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2次,发送防汛短信近3万条次,发布重要水雨情通报66期,发布水情公告160期,报送防汛抗旱专报84期。将抗旱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先后派出29个工作组赴20多个区县指导抗旱工作,做到旱情不除、人员不撤,前后调拨3批次价值500余万元中央物资和11批次价值300余万元市级物资支援灾区救灾工作。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充分利用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大监测密度,及时分析、会商,快捷、准确地进行滚动式信息发布。民政、卫生等部门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安置灾民。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队积极投入抢险,建成紧密的军民联防体系。财政、交通、环保、市政、通信、海事、电力等部门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市、区县两级明确了全市2975座水库、533处堤防、820处山洪防御区的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及职责,并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各新闻媒体积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级主流媒体累计发表(播发)防汛抗旱稿件830余条(篇)。 此外,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全部投入试运行(除渝中区外),中小河流的4540个雨量站、840个水位站、216个水文站、67个墒情站全部投入使用。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重庆仓库建成投用,武警水电部队进驻仓库并实现军地联合管理。全市所有小(1)型以上水库实现信息实时报送,水库、区县、市级、国家四级实时数据共享。成功抗御持续高温伏旱,全市累计抗旱浇地120多万亩,解决42.3万人、16.4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近年来新修的水利工程在抗旱减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2006年相比,旱灾损失大幅减轻(农作物受旱面积减少120万h m2,饮水困难人口和牲畜分别减少778万人、732万头;需送水解决饮水困难7.38万人,仅为2006年147万人的5%)。有效应对“6·30”等10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及琼江50年一遇最大洪水等洪峰过境,未发生一起水库垮坝等重大险情,未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件和次生灾害,合川城区居民两次实现零转移目标(2011年转移15万人)。(任春霞) 【农田水利】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围绕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重庆市累计完成投资12 2.7亿元、投工投劳1.3亿个工日、土石方1.65亿m3,分别较上年增长21.3%、18.2%、17.9%。共修复水毁工程6072处,新修防渗渠道1429k m,新建中小型水源工程1.88万处;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37万h m2,新增有效灌面2.67万h m2,恢复改善灌面7.67万h 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万h m2。 2.小农水建设继续推行“先建后补”,通过“定额补助”提高项目业主、村社群众投入水利建设的积极性,落实区(县)及群众自筹;通过简化招投标等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通过群众参与与专业监理相结合,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争取中央新增15个“五小水利”重点县,基本覆盖全市农业区(县)。全面完成2012年下达计划的29个第二、第三、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实施2013年第三、四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成“五小水利”工程4705处,新增高效节灌面积1.43万h m2。(任春霞)【水土保持】按照“注重特色、规模治理、效益优先”的建设思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结合,重庆市共计治理水土流失1527k m2,其中,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479k m2,社会及其他部门治理1048k m2。 (任春霞) 【城乡供水】2013年盛夏期间重庆市再次遭遇严重高温干旱灾害,重庆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解决全市人畜饮水最困难地区5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两件实事,纳入全市22件民生实事范围,在2015年前完成。在调整优化“十二五”水利任务、投资时,更加突出了最困难地区饮水安全和最急需整治山坪塘2件民生实事的资金安排。重庆市水利局成立局民生水利实事工作办公室,及时开展普查摸底、区(县)调研、部门协调,商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2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截至2013年年底,建成各类供水工程4018处,解决了20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极大的改善了受益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同时为全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新农村及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供水保障;山坪塘整治开工18492口、完工12105口,新增恢复蓄水能力3107万m3,相当于新建3座中型水库,为部分最缺水地区提供了水源保障。(任春霞) 【农村水电】圆满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6万kW,获财政部、水利部绩效评价工作组好评。进一步规范农村小水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程序、质量安全、营运等管理,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职责,全市1400多座农村水电站已经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双 023地方水利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渝水水保〔2004〕26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水水保〔2004〕26号2004.9.24. 各区县(自治县、市)水利(农机)局,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自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以来,经过各编制单位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不断提高,极大地推动了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但是,目前重庆市水土保持方案的整体编制质量与水利部的要求和其它先进省(市、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必须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同时必须按照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水保监方案〔2002〕118号)的要求执行。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格式包括封面颜色、版式、扉页、责任页以及印制等必须按水利部保监〔2001〕1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制作,不得自制格式。 三、项目区自然、社会经济、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等基本概况重点是采用项目区即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资料数据。

四、水土保持设施系指项目征占用地所有区域内的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包括工程直接占用和被损坏的。调查时要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分类统计。 五、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要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布局,不仅要制成防治措施体系框图,并要分区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应包括主体工程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的工程。 六、水土流失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等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合理设计,要突出重点,千万不能千篇一律,面面俱到,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七、水土保持方案图件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图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各类防治工程的典型设计图或单项工程设计图等,图件要用CAD制作,均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附工程量计算表。地理位置图、防治责任范围图、措施总体布局图等尽量做成彩图。所有图件要标注清晰,保持整洁。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编制方法、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等要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工程定额、工程单价、价格水平等必须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主体工程投资概(估)算规范没有的项目定额、单价可以用水利、水保、其它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578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实施方案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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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 关于城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 为适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加强城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管理,满足城市居民出行需求,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城区的发展规划,市公汽公司提出了我市公交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案概述(简介、目标、立意及有关信息) 1、项目名称: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 2、承办单位简介: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92年,曾隶属于松原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2009年7月份划归市交通运输局,是国有公益性企业,承担着政府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能和义务。经营上,公司实行“面向社会、单车承包、定额上缴、超收归己”的经营模式。管理上,针对从业司乘人员成份复杂的特点,以“标本兼治、管护并重、优质服务、共谋发展”的理念,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司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公司内部管理上实行管理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强化职工工作的自觉性。目前,公司拥有公交线路13条,运营车辆512台,线路总里程186公里,日营运里程7.6万公里,日载客量达25万多人次,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已接近10标台的客运指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基本满足了市民出行乘车的需求,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积极作用。 3、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 4、项目提出的过程与理由: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为此,自2005年始,国务院及部委等相继下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等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的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公交优先的各项经济政策。 实行公交特许经营权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它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必须给予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其次,老百姓选择何种出行方式是自由的,政府不可能强制,公交运行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老百姓选不选择公交。因此,政府为了让百姓乐意选择公交出行,就必须按照百姓意愿制定严格的公交服务标准。第三,城市公交的角色和作用就是公共服务,尽管也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不能完全市场化,更不能无限、无序竞争。第四,由于城市资源有限,尤其是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的局限,只有把大部分的出行吸引到公交上来,才有可能避免拥堵,避免资源的大量消耗,避免环境的恶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真正确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垫江县盐井溪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垫江县盐井溪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 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渝水许可[2009]13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09.12.11 【实施日期】2009.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垫江县盐井溪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130号) 垫江县兴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垫江县盐井溪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垫江县盐井溪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179.50h㎡(含水库淹没区),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03.69h㎡,其中:土坎梯田83.16h㎡、林草地20.53h㎡。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204.89h㎡,其中:项目建设区179.8h㎡,直接影响区25.0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坝枢、库区、渠系工程、交通工程、提灌站、施工营地、料场、弃渣场、拆迁安置及复建工程等9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 经营权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授予方(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接受方(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为了加快推进***市城市公交事业市场化,规范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特许经营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为。(详见本合同附件:特许经营线路范围示意图)。 2、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 (8—10) 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线路特许经营权后,其享有在该线路上独家从事公共交通营运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4、甲方保证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的各种城市公交行业扶持政策和如下优惠政策:

(1) 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2) 公共财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3) 公共财政补偿政策主要包括: (4) 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条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 (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的具体情况确定) 2、安全管理 (由甲方根据有关安全运营规范确定) 3、行业规范 (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行业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条服务价格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1、乙方向乘客收取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应经***市物价部门核定; 2、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市市民的消费增长水平、物价指数,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服务价格的申请,申请提交后,由****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会同长沙市物价管理部门予以制定或调整; 3、乙方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节约资源、促进发展及社会的承受能力。 4、乙方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甲方应给予保障。若乙方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其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获得政府的相应补贴。 第四条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和更新改造 1、甲方负责加强与城市公交事业相关的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和更新改造,确保其能够满足公交发展的需要。 2、乙方有权共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并保证在正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公用基础设施。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乙方经营成本,提出合理的价格调整意见;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重庆市-【水土保持】

利设施修复任务。市防指召开会商会56次,编发水雨情通报75期、预警短信7万余条、新闻通稿68期。气象、水文部门提前6~48小时准确预测趋势,发布预警信号1965条、江河洪水预警信息10次、洪水调度建议12期。28个区(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213次,预警短信11.6万条,累计转移2500人,未出现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先后向乌江彭水、银盘、嘉陵江草街、任河巴山等骨干性水库水电站发出调度令19个,累计拦蓄洪量超15亿m3,连续3年实现彭水、武隆城区“零伤亡、少转移”目标,连续2年取得主城区朝天门、菜园坝、瓷器口未被淹的成绩;伏旱关键期,紧急调度玉滩水库,有效保障下游大足、荣昌15万人饮水安全。重庆市防指将24小时值班顺延1个月,快速有效处置10月21日凌晨巫溪堰塞湖险情。重庆警备区、公安消防部队出动官兵3000余人次,排除险情隐患100余处,疏散转移被困群众2100余人。重庆市防汛抗旱抢险中心累计调运物资近1500万元,有力支援受灾区县和湖南岳阳抢险救灾。(陈亮亮) 【农田水利】全市2016—201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总投资132.3亿元,占计划(129.1亿元)的 102%;投入工日15492万个、出动机械台班3279万台;完成土石方量1.9亿m3、修复水毁工程4280处、新修渠道1494.69k m、清淤沟渠5957k m、新修、加固堤防386.7k m、疏浚河道316.76k m、新修水库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44座、堰塘整治26109口、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7.29万k W、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892处;改造中低产田面积79466.67h 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3.52k m2、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2666.67h m2、改善灌面82606.67h 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413.33h m2、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4613.33h m2、新增年节水能力8494.49万m3、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81.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陈亮亮) 【水土保持】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8年)》,完成40个市级审批 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和渝北区2017年度全域“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8—2022年)》,将水土保持监测与水文泥沙监测有机结合;完成全市2016年度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建立全市水土流失空间分布数据库(1∶10000);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83个(市级50个),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198个(市级37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1778.23万元(市级4163.00万元),违法案件查处29个;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52k m2;发布《2016年水土保持公报》;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进万盛青山湖、合川赵家渡堤防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工作,三峡库区(忠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城口、南川等区(县)持续将水土保持纳入党校主体班课程。(陈亮亮) 【城乡供水】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水利工程(不含电站水库)蓄水26.61亿m3,占应蓄水量的 74.8%,比2016年同期增加1.39亿m3,增长5.51%;全年累计供水量为27.11亿m3,其中:人畜饮水7.71亿m3、灌溉用水7.83亿m3、发电用水 10.07亿m3、其他用水1.50亿m3。“十三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转入巩固提升阶段,全市加快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建设。全市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总投资 14.66亿元,完工工程3440处,受益人口319.28万人,其中,14个贫困区(县)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3044处,受益贫困人口155万人。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9.2%。 《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颁行,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高。(陈亮亮) 【农村水电】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已成水电站1564座、装机容量713.81万k W,占技术可开发量 (1235万k W)的57.8%。其中,大型水电站4座、总装机容量325万k W;中型水电站14座、总装机容 量127.5万k W;小型水电站1546座、总装机容量261.31万k W,占小型水电站技术可开发量(380万k W)的68.77%。2017年完成农村水电建设投资12.56亿元,争取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和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中央资金16539万元;全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7.98万k W;开工建设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项目13个,完成2016年7个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验收;兑现2016年水电扶贫受益金375.9万元,帮扶28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123个、生态改造项目130个,完成财政部组织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创建2座绿色小水电站;稳步推进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陈亮亮) 【工程管理】(1)抓建设管理。召开全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及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通报表扬13个 文明工地。在建16座大中型水库施工现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投入运行。开展98次检查,12次质量飞检,4批次专家质量核查。编制《重庆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料汇编》,出台《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管理办法》,制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导意见》,开展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工作,推进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系统、交易系统建设。对24起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记录和 7 4 3 重庆市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工作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工作规范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工作。 2 职责 2.1分管处长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初审和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申请的审核工作。 2.2 城市客运管理科科长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初审和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申请的初审工作。 2.3 城市客运管理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员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申请的复核工作。 2.4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受理员负责接收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申请及附列资料,发放许可决定。 3 质量要求 3.1自收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区域特许经营实施期限为60个工作日;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3.2 许可决定正确,无差错。

3.3 许可过程资料齐全。 4 工作规范 4.1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城市客运管理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员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元投资、优先发展、方便快捷的原则,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经科长、分管处长、处长逐级初审,报经市交通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以有效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专营,发展大型、方便舒适、环保型、节能型车辆。 4.2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许可 4.2.1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管理窗口受理员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接收拟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业务的企业的申请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在1日内传递给城市客运管理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员。申请资料包括: (1)(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证明; (3)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营运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力量证明; (4)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5)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工具。经营公共汽车的,在市区一般不少于五十辆大型公共汽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送审稿) 建设单位:重庆两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德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9月

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 批准: 核定: 审查: 校核: 编写: 参加工作主要人员:

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前言 重庆市巴南区位于长江中上游结合部,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属重庆主城核心九区之一,东与涪陵、南川接壤,南与綦江相连,西与江津、九龙坡、大渡口毗邻,北与南岸、江北、渝北、长寿交界。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区位优势。 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位于巴南区李九路组团地块,东临渝南大道,南接红光大道,北侧为李九路,西面为李家沱正街。交通条件良好,区位优势明显。 工程所在地属低山-丘陵地貌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渝府发[1999]8号)、《重庆市水土流失公告》(2006年6月),项目区所在的巴南区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366.84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工程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8年8月,重庆两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重庆曼哈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接受任务后,我单位收集了工程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及水土流失方面的基础资料,并对项目占地区及直接影响区内的水土流失现状作了详尽的调查工作。结合工程地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与规划及工程建设特点,在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划分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城乡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城乡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为了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政府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要求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37号和〔〕2号决定,经招标确定*****有限公司为***道路旅客运输独家经营单位中标等相关文件附后,负责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和经营工作。 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如下第一条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1、县域内原有126台农村客运车辆及经营权由乙方进行收购,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许可乙方相关经营范围、期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验。 许可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许可经营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许经营权,且完成所有车辆收购后,作为***唯一的道路运输企业,享有在***独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营运及相关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第二条政策保障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 对投入运营的车辆给予每年每车5万元运营补贴或按实际运输成本和车辆数予以补贴。 2、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和补助补贴。 争取的资金做为企业再发展和投入,不能因争取到了而取消和减少县政府的经营补贴资金。 第三条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1、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2、安全管理及行业规范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法规类别】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渝水许可[2009]12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09.11.24 【实施日期】2009.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渝水许可〔2009〕122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函送的《重庆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函告如下: 一、《重庆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602.48h㎡,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31.82h㎡,其中:忠县21.66 h ㎡(土坎梯田梯土16.33h㎡、林草地5.33h㎡)、石柱县141.22 h㎡(土坎梯田梯土105.13h㎡、林草地46.09h㎡)、万州区268.94 h㎡(土坎梯田梯土151.61h㎡、林草地117.33h㎡)。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651.41h㎡(其中:忠县35.67 h ㎡、石柱县215.31 h㎡、万州区400.43 h㎡),其中:项目建设区602.48h㎡,直接影响区48.93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和施工营地防治区等4个

广饶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项目服务要求

广饶县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项目 服务要求 一、采购用途:广饶县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方便广饶县城乡居民的出行。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1。

附件1 广饶县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项目需求 为贯彻落实广饶县委、县政府关于完成城乡道路客运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快促进我县公共客运事业创新发展,切实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1家具备资质的公司经营广饶公交线路。 一、招标内容: 1、广饶县境内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经营权期限8年(2019年03月11日-至2027年03月10日)。经营期内,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依照新的政策执行。 2、城区公交线路经营权配置7条,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配置23条,按照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班次、时间、票价和优惠政策规范运营。公交一体化规划线路调整完成后,按新规划调整的公交线路运营,今后因线路优化、城区扩展及规划变更等原因需调整公交线路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入运营的车辆数量要求达到113辆(含停保场、充电桩等保证正常运营的配套设施),并且全部为全新纯电动公交车(8-10米)。根据发展需要,未来需要增加车辆投放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中标人必须及时增加。如经营期内增加公交车投入数量,则新增投放的公交车经营权期限与本轮第一期投放的车辆同时到期。 4、所有投入公交营运的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显示线路牌、价格表、乘客须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渝水许可[2009]9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09.07.27 【实施日期】2009.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90号) 重庆市双桥区群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41.14h㎡,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4.12h㎡,其中:土坎梯地7.07h ㎡,林地0.66h㎡,塘堰0.73h㎡,荒草地15.66h㎡。工程共开挖土石方3.01万m3,项目建设期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量247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957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44.53h㎡,其中:项目建设区 41.14h㎡,直接影响区3.39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坝枢区、库区、灌区构筑物区、施工道路区、弃渣场区及拆迁安置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草稿)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授予方(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接受方(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事业市场化,规范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特许经营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甲方拟收购原有**台公交车辆及经营权所需资金共计为**万元,该笔资金由提乙方提供,资金为取得独家从事颍上县城市公共交通8年特许经营权及**台公交车辆所需费用,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 2、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 8 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后,乙方成立全资子公司**电动公交有限公司作为**城市公交的运营主题并享有在**独家从事公共交通营运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第二条政策保障 甲方保证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的各种城市公交行业扶持政策和如下优惠政策: 1、把**城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县城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对投入运营的公交车辆按照**万元/年/标台,支付地方运营补贴。 2、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县城公共交通票价管理机制。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县城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县城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 3、协助企业落实燃油补助及其他各项补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县城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国家对新能源公交车辆的运营补贴、省政府对企业采购新能源车辆的一次性补贴,当地政府予以协助申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规范专项经济补偿:对县城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按国办发〔2005〕46号文件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核实后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第三条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 (由乙方根据行业规范进行确定报甲方备案) 2、安全管理 (由乙方根据行业规范进行确定报甲方备案) 3、行业规范 (由甲方根据《安徽省城市公交通客运管理条例》进行确定) 第四条公交运营方式和管理 (一)公车公营:、甲方授予乙方独家从事特许经营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线路和经营期限内新增及优化的公共交通运营线路。乙方享有公交运营车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乙方为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渝府令 第199号)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99 号) 渝府令第199 号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管理,保障乘客和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主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活动以及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监督管理遵循合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企业(以下称特许经营企业)遵循依法经营,普遍服务,诚实守信,安全便捷的原则。 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 市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出行需要,编制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提出主城区公共汽

车客运年度计划,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从事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应当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未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不得从事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与其他单位或个人。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许可证件不得出借、出租。 第八条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客运企业法人; (二)自有符合技术、安全规范的20座及以上营运车辆100辆以上、价值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营运流动资金; (三)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四)符合国家或本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规范的要求; (五)无重大不良记录与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主城区客运市场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提高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授予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招标投标办法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拍卖办法按照有关拍卖规则执行。拍卖所得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具备法定招标、拍卖条件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邀请招标或协议方式授予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采取邀请招标或协议方式被授予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以拍卖或协议方式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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