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其私人借款

企业能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其私人借款
企业能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其私人借款

企业能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其私人借款

郭子龙律师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第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并在列举的企业可以代扣的情形中没有员工借款这一事项。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特别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对自己的工资拥有自主使用的权利。

由于工资与借款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别受劳动法律法规和普通民事法律法规的调整,不能直接予以相互抵销。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将分别按劳动争议和普通民事借款纠纷处理。劳动仲裁在处理此事宜时,一般都会仅处理工资部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而对借款部分则要求企业另行向法院起诉。

综上,律师建议,企业不宜在未取得员工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除借款,除非在扣款前取得员工书面同意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针对上述企业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又将如何进行防范和规避呢

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为偿还方式。但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2、如属于预支工资性质的借款,应在借条中注明借款性质为预支工资,则企业可以直接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亦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3、如属于员工用于办理业务的未报销借款(如:预提的备用金),则员工在登记领取或出具借条时,务必在报销时间一栏注明:“如本人未能在公司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凭证以报销该借款的,则公司有权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此借款金额”。而此借条或登记文件,则应在员工报销或还款时,予以退还或盖章作废。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X X X 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试行)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借款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 3 具体内容 3.1 个人借款规定 3.1.1个人凡因出差、其他公务需要预支款项的,须有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附表1),按规定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事情紧急可电话请示,但事后要补办手续。 3.1.2出差借款在返回公司后7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清账手续,多退少补;超过报账期限未报的,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 3.1.3 业务(公务)借款在业务完成后5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资金部门将在当月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3.1.4 夜间值班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到资金部门借款的,在事件完毕后三日内到资金部门办理清账落实责任人手续,否则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出纳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1.5公司原则上不因私借款,但确因特殊情况(生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借款的,必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有担保人担保。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借款限额原则上累计借款不超过该员工的当月未付实发工资的50%。 3.1.6借款审批权限:分厂厂长最高审批权限为200元,超过200元的一律由分管总裁审批。 3.1.7 扣款原则:借款人逾期未还,由出纳从借款人本月工资中扣回;逾期未还而自离者;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从担保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实在扣不回的款项应逐级上报至集团资金部,由资金部报分管总裁。 3.1.8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急需送往医院救治的,分厂厂长最高审批权限为300元,超过300元的,一律由分管总裁审批,时间紧急,可电话请示分管总裁,由分管总裁通知出纳,但事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 3.1.9新员工借款:出勤满40天,当月借款限额为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3.1.10应当从工资中扣除的借款(担保款),由资金部门及时将扣除凭证送往 工资造册部门,由工资造册部门从借款者当月工资中扣除。 3.2 预借伙食费规定

公司员工借条

公司员工借条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下面是小编为大伙儿整理的公司职员借条,希翼对大伙儿有帮助。 公司职员借条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别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能够约定具体怎么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假如前面有明确约定,则能够别要。 5、保证条款:(假如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别要就能够别要此条款,要的话依照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依照具体实际事情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假如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职员借条篇二 甲方(借款人):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出借公司):xx 乙方因,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xx%。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xx%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别成,接受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职员借条篇三 甲方(出借方):北京中技金谷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合理控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公司、控股公司。 第三条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由员工本人经办,且挂在本人名下的借款,包含一般性借款(指因日常办公、差旅等产生的借款)、科研借款(指因技术调研、技术推广等产生的借款)、工伤借款(指因工伤、意外伤害等产生的借款)、备用金(因日常零星采购、零星支出等产生的借款)。 第二章 员工个人借款原则 第四条 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处理公司员工借款业务。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核销完,报销付款应先冲销借款。 第五条 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及时核销完,因特殊情况需重新产生借款,需报CFO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六条 员工必须在所属单位对应的法人体下借款(具体情况参照附件一)。 第七条 劳务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 第八条 一般性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若超出此额度须写明原因及借款具体构成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工伤借款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工伤借款)。 第十条 集团公司每半年核定一次各一级部门备用金总额、需借备用金的岗位及岗位备用金上限。 第十一条 备用金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备用金)。 第三章 员工个人借款流程 第十二条 借款流程 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后,应由以下环节进行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二): (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借款是否符合业务需要。一般借款超过5000元的,应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若此借款为科研借款或工伤借款,还需由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审批。 (二)由会计人员审核借款人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金额和借款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三)若借款人属于非总部代管法人体,且借款金额小于等于5万,可直接提交出纳付款。 (四)由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对借款有无资金预算、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流程是否合规进行审核。 (五)若借款金额小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资金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借款金额大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CFO审批。 第十三条 备用金核定审批及借款流程 2

集团内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个人借款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各控股公司个人借款管理,保证对个人借款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清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集团颁布的《XX集团内部会计控制制 度指引》等制度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范围:XX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含间接与相对控股公司,下称各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个人借款是指各公司在职员工因业务用途需要暂借的各种临时性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备用金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 第四条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内部控制规范,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个人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个人借款审批 第六条一般个人借款审批权限(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 (一)一般人员借款: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经理借款:由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三)副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四)财务负责人借款:由总经理审批。 (五)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加签。

第七条大额个人借款审批(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 对于一次性个人借款或累计个人借款余额达到50,000元或以上的,其借款在经下属公司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须上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呈报主管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 第八条对于大额个人借款实行集体审批,主要在于防范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以上个人借款批签权限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章个人借款管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借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发生借款的,应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并由批准人提供担保才能办理借款: (一)借款超过清款(指报帐和还款)期限,还没结清的; (二)借款金额超过核定限额(指核定备用金)的; (三)试用期未满者。 第十一条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个人借款业务: (一)个人借款申请:需要发生个人借款时,借款人应先向审批人提交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报帐时间和归款期限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二)个人借款审批:审批人应根据其审批权限对个人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借款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个人借款支付:出纳人员对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予以支付;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包括越权审批、审批手续不齐及单据填写错误等)应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备用金管理: (一)备用金的核定: 1、由使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拟订,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 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 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闲置、拖欠等现象 发生,使收入和成本更加均衡,根据省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四川天天物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借款管理原则 1、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 名义借款。 2、因同一事项只能一人进行借款,一般不允许多人因同一事项进行借款。 3、能够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故意采取现金结算。尽量减少现金结算,确保 资金安全。 4、同一事项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担保,连带责任。分公司经理或部 门负责人对所属分公司的借款负连带责任。 5、分公司可以不指定报账人员,也可以指定一名报账人员,一旦指定不得 随意变更。 第二章借款类型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借款类型:零星借款、备用金借款、其他借款 判定:

、项目负责人以上的同等岗位(以人力资源部任命为准), 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借调员工。 1、零星借款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为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而需要临时 预借的款项,该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核销;如:垫支房租费、保险款、代 垫内退及退休人员费用、差旅费、培训费、招聘费、电话费、修车费、会 务费、保证金、工程分包费等。 2、备用金借款是指事先根据日常现金开支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的借款, 属于 经常性业务。填写时必须明确用途,每年12月31日前必须归还。 如米购员 日常零星采购所需的现金借款、每月必须现金支付的水电气借款、 部门及分 公司日常周转用的借款等。 3、其他借款是指因发生某种事故而紧急拆借的临时借款。如发生交通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垫支的款项等。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方式:现金借款(填现金借款单)、转账借款(填转账支 票申请单),所有借款采取网银支付。 第三章管理流程及相应规定 (可有) 第六条借款的管理流程 第七条借款人: 仅限于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分公司经理指定的报账人员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鼓励员工置业,实现员工安居乐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 3. 购房贷款政策 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贷款是公司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制定的一项福利措施,在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购房贷款属于无息贷款。 4. 员工购房贷款额度 4.1 员工购房贷款总额度:每年5月份,股份公司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各公司人员结构和配置状况,批准本年度各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的总额度,并予以发布。各单位在贷款总额度范围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发放员工购房贷款。 4.2 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员工购房贷款以五万元为一份,股份公司总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所属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最高可以申请四份;经理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三份;高级主管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二份;其他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一份。员工获批购房贷款后,如其职务发生变化,购房贷款金额不再变更。 5. 购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购房贷款的员工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5.1 截止当年5月30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是否要是主管或工程师级别?); 5.2 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 5.3 申请购房贷款前未获得过公司提供的其他购房福利; 5.4 在职期间,年度绩效考核无C 等及以下记录; 5.5 购房目的为自住者; 5.6 公司规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6. 购房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6.1 年度购房贷款总额批准发布后,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各公司下发有关购房贷款工作通知; 6.2 员工申请:员工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6.3 初审初评: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营班子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 6.4 复审复评: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对各公司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决策委员会审批。 6.5 审批: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年度购房贷款的人员名单和标准,下发给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7. 购房贷款合同

公司个人借款及报销管理规定

个人借款及报销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相 关责任与权利,加强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保证借 款的及时报账,规范个人借款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2 借款范围 本规定所指个人借款是指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名义向 公司所借或公司垫付的款项,主要类型包括: 2.1 会议用款 单位组织重大会议的大额用款,经办人可依据会议场 地、住宿、用餐预订单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计划财务 部预付部分款项给接待单位,付款暂挂经办人个人借 款,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办 理冲账手续。会议保障杂费支出,可办理个人现金借 款,现金借款部分不超过整个会议项目预算的%。公 司组织节庆、年庆等重大活动的用款原则上参照会议 借款规定。 2.2 公派培训 2.2.1 培训费用

仅指培训机构收取的授课费、教材费等,不含代收的 食宿费和交通费。 2.2.2 国内培训 国内公派培训项目每人次培训费用总额在0.5万元 (含)以下的,用个人信用卡或现金自行支付。培训 费用超过0.5万元的,参训人员可持相关培训审批单 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本单位计划财务部付款到培训机 构,付款暂挂经办人个人借款,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 办人持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冲账手续。培训期间超 过10天(含/每人次)的食宿交通费用可按《差旅费 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办理个人现金借款;少于10天 的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用由个人信用卡或现金先垫 付,培训完成后办理报账。 2.2.3 国外培训 公派出境培训由公司根据培训合同与培训机构直接结 算;若公司直接结算有困难,经办人可与培训机构以 及计划财务部协商适当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个人培 训借款。境外培训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根据《差旅费 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审批单办理,借款额度不超过 规定标准计算的总额。 2.3 境外出差 2.3.1 机票:境外出差原则上优先乘坐集团内部航班。 2.3.2 接待费用:经办人可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申请单(扣除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2适用围 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围、程序、限额、审批权限、清收及管理责任。 3核心条款 3.1从营销总部本部借款 3.1.1员工因公出差或其它工作原因借款,填制总部统一格式的“创维公司借款单”, 差旅费借款额应控制在其基本工资2倍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部门总监 审查,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1.2有关员工(片区人事、财务、维修经理、食堂主管、行政采购、司机等)因工作 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总监审查,运营费用科主 管审核,财务副总监审批,其它形式的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3.1.3总部副总级以上员工,因购房、购车需专项借款的,其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购房20 万、购车15万,借款人可任选其中一项,但一项专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申 请另一项专项借款。由借款人向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经批准后,其应与公司签 订统一格式的借款合同(见附件1、2)。凭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填写借款单,运 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3.1.4总部员工获集团(事业部)住房基金奖励,由受奖人提交与集团彩业事业部签订 的住房基金奖励协议书、免息购房贷款合同(住房基金奖励部分)、购房证明等, 按文件规定的最高奖励限额填写借款单,运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 经理审批。 3.2从分公司(办事处)借款 3.2.1分公司(办事处)人员 3.2.1.1分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 下同)因工作原因借款一般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万元)。由员工本人填写总部统一格式的要素齐全的“创维公司借款单”,交分 公司财务经理(含办事处会计,下同)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批;2倍或1万元 以上的上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2.1.2分公司经理级以下的普通员工因工作原因借款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 由部门经理(或办事处经理,下同)审核、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2倍以上且5 万元以的报财务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加批,3倍以上且5万元以上的报财务 副总监加批。 3.2.1.3分公司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其借款额应控制在其交纳风险抵押金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员工借款与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与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员工暂借款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非生产性暂借款及备用金的申请、核决、报销及催收等处理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使用前提为借款符合暂借款备用金使用范围且付款所在地不能使用员工公务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指公司目前在职所有员工以及驻外办事处职员工。第二章暂借款以及备用金的定义第四条暂借款定义暂借款是指因有合约约定需全额付款或虽无合约约定但因故必须预先缴纳款项而后取得报销凭证的由经办人凭权限核决的暂借款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时借支在合理期限内凭发票冲销的款项。包括日常事务性暂借、差旅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款项的暂借。第五条备用金定义备用金是指经办部门为保证其日常作业的高效便捷由经办人凭经核决权限核决的备用金申请单向财务部借支的用于零星采购、经常性的小额支付的款项。备用金由经办人定期凭据汇总到财务部门报销并予以补足在无需用时应及时退缴财务部。第三章暂借款及备用金的适用范围第六条暂借款适用范围1、因合约约定必须预先缴纳款项2、虽无合约约定但为缴纳各种规费、保险费及保证金、电话费等必须预先缴纳款项3、差旅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需先行垫付的款项4、其他因需先行付款方能取得报销发票。第七条备用金适用范围1、用于经常性零星采购、经常性的小额支付的款项2、用于经常性出差人员需跟公司借款用于垫付差旅费的款项3、用于办事处维持正常运营需要预先垫付办事处日常开支的款项。第四章暂借款及备用金的请款手续第八条申请手续1、暂借款的申请?需要暂借款时应由经办人员填具《暂借款申请单》见附表一式三联付款联、清算联、自存联依据核决权限并附有关文件或签呈后送财务部财务部经办人在审核无误后付款清算联、存根联由申请人自存清算联于申请人联同发票冲销时并送计划财务部。?暂借款申请单需检附文件或签呈如下?事务性暂借附收费通知等有效文件?差旅费暂借附出差审批单、出差申请单?业务招待费暂借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申请暂借款时应按照实际之需要注明需款日期及预计报销日期暂

【精品】员工借条格式

【关键字】精品 员工借条格式 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借条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员工借条格式篇一 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员工借条格式篇二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保证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第五章附则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 借条作为一种借款合同,反映了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一) 自有xx公司向xx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日期:20xx年7月15日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二) 现因借款人_______有限公司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 0.5%(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三) 甲方xx公司今借乙方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四) 贷款人(出借人):

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及传真:手机: 担保人: 法定住址及邮编:实际住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 今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元,应于**年**月**日归还,届时一并支付利息**元。 贷款人: 借款人:(签名并盖章) 担保人: 时间:年月日 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五) 兹确认本人收到向**有限公司借用的如下款项: 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借款形式:现金。 本人保证于20年月日前全部偿还上述借款。 本人承诺的还款方式: 若在借款未还清前提交辞呈或其他情况离开公司,本人承诺将提前将借款还清,并经公司批准后才会离职。 特立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购房借款福利管理办法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15-05-0214:4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购房借款福利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此专项福利计划的合理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权责 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公司财务部为本管理办法所涉及到的专项住房贷款资金的管理部门。 3.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和执行部门。第二章购房借款福利申请 第四条申请资格 1.申请员工必须是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制员工; 2.申请员工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3.申请员工必须是第一次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

台湾除外)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房; 4.申请员工配偶双方、亲属同时在本公司工作,只能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第五条申请名额限制 每自然年度申请名额限额30名。申请实行先到先得原则,上年度及历年年度优秀员工获得者申请优先,额满为止。 第六条提交资料 1.申请员工如实填写《内部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成有关审核、审批手续。 2.审批通过的申请员工应与公司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审批通过的申请员工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正规购房合同的正本以备审核(购房合同买受人必须为申请员工本人)和复印件备存。 第三章购房借款额度核定 第七条核定标准 以申请员工当年度月固定税前工资的总额(即月固定工资*12个月,不包含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浮动工资及相关红利)为借款额度核定的依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1.申请员工的当年度月固定税前工资的总额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其可申请借款额度为当年度月固定税前

财务借款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借款管理,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规定内容 1.员工因私借款; 01.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入职工作时间满1个月,还未领第一 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 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营销部门所借款额不可超过 基本工资的70%,其他部门不可超过基本工资的50%,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 02.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若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 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员工因公借款 01.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人 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 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 02.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 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 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 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3.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01.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备用周转金的 部门员工,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档; 02.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实行“前 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 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每月末、年末或在离岗 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4.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0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 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员工借款借条范本标准版

编号:HL202056357 员工借款借条范本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员工借款借条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利息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20年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4-5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财务内控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联合系统内所有员工。 第二章个人借款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新联合系统内所有员工应按照岗位编制所属,在本公司内借款。非本公司员工不得 借款。 第四条新入司员工在转正前内不予借款。 第五条清理借款的责任人为借款人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控股公司及产业集团各公司财 务部门负有监督责任。 第三章借款范围及借款流程 第八条个人借款包括现金和银行转帐支票两种方式。 第九条个人借支现金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制度》中关于现金支付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个人借支银行转帐支票范围包括:公司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办公用品、劳保、 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开发成本相关事项等。 第十一条借支现金以500元为下限,低于500元的现金申请,不予借支。 第十二条借支现金的金额以经办人月工资的两倍为上限。因特殊情况超限额时,需经单位 财务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审批。 第十三条办理借款时,按公司费用审批流程审批后,填写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章个人借款的报销管理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自办理事项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凭相关手续、发票、报销单等有效单证尽快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并冲销或归还借款。 第十五条借款人的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从借款之日开始),特殊事项不能在30天内办理完毕的,提出延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批后延长借款期30天,同一事项只可延期一次。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借款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1、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月末核查个人往来帐,对已还清借款,但还款超过30天的借款人, 超期天数按每日每笔人民币元计算罚金。 2、对借款期超过30天仍未能清理完毕的,除按每日每笔人民币元计算超期罚金外,同时填制《缓发工资通知》,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借款人、借款人上级主管。借款人上级主 管需督导其在发放工资前还清借款。 (1)发放工资之前还清借款的,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工资。 部门人员部、借款人、借款人上级主管各一联借款人直接。财务部门 (2 )发放工资之前未能清理完毕的,缓发工资。同时对借款人上级主管给予每笔人民币元的罚款。 3、财务部门收到借款人经过审批的延期还款申请的,借款人在延期(最长延期30日)内 仍未归还或报账的,处理同第十六条第2款。 第十七条罚则 1、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对超期个人借款进行处罚者,对主办会计人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给予 每笔人民币兀-人民币兀的罚款。 2、人力资源部门未按规定停发(缓发)工资、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的,对其主办人员及部门 主管分别给予每次人民币元-人民币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新联合系统内所有员工调岗、离职时,必须将借款清理完毕。如有借款未清的,所在公司 人力资源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并停发其在岗时未发放的所有工资,通知本人限期清理借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控股公司资金及财务部。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 ________________ 字 __________________ 号)同时废止。 附件: 缓发工资通知 人力资源部: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__ 日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在公司的借款已经超过规定时间,现依据制度规定,暂缓发放其工资, 直至借款归还完毕为止。发至:人力资源部、借款人、借款人上级主管。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新奥集团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更好地执行集团财务制度, 加强员工借款管理,按照服务于企业经营,“科学、合理、实用”的原则制订本规定。 2 员工借款的审批和额度 2.1员工借款审批 公司员工因公借支现金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月度资金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出差借支现金的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现金借支2万元以上的要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2.2员工借款的额度 2.2.1为了更准确地掌握现金的收支,原则规定800元以下的现金支出不予办理借款。 2.2.2依据集团具体情况,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和还款报 注:业务人员根据所开展业务情况,建立备用金帐户,核定额度。 3 员工借款管理 3.1禁止“白条”抵现,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借款单》,各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2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供财务部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3.3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总量,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已到还款期限的员工,财务部门应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附件)催收。各财务部门每季度要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3.4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接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十日内仍未偿还的,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并会同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 4 附则 4.1本规定中未列事项按《新奥集团财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由财务金融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4.2本规定自2002年9月6日起执行,原《新奥集团员工借款管理规定》(XA/ZD0503B-2001)同时废止。 附件:《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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