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国家安全,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国家安全,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国家安全,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

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为总局令第40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指依据总局令第40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文件的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e57072288.html,/ws/detail13844.html

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各种表格

附件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1 -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 2 -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UN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 3 -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附件2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为总局令第40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指依据总局令第40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文件的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备案申请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附件2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为总局令第40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指依据总局令第40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文件的”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重大危险源上报备案制度

重大危险源上报备案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评价来确定重大危险源,对它进行管理控制,并建立重大危险瀕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就能够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并且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启动应急救援系统,将紧急事故局部化,尽量缩小重大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概念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 将“重大事故”定义为: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件,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对“重大危险设施”(即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即危险源)。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确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就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概括起来讲,国内外重大工业事故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燃性物质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烟云,遇到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例如产生强烈辐射和浓烟的重大火灾;另一类是大量有毒物质的突然泄漏,在大面积内造成人员死亡、中毒和环境污染,例如储存或运输设备损坏造成

毒物在短时间内急剧泄漏等。这些事故大多都是涉及各种化学品的事故,其共同特征是:它们是不受控制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其根源是储存设施或使用过程中存在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这就说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有危险物质的数量有关。因此,国际上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主要是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限量来确定的。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险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个物质的限额或允许的数量,现场的危险物质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险源。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他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要把所有可能会造成伤亡的工业过程都定为重大危险源是不现实的,因为由此得出的一览表会太广泛,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要求。标准的定义需要根据经验和对危险物质了解的不断加深进行修改。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试点的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起草提出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此标准现经过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实施,我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按此标准进行。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条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 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督

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如实申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辨识和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申报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申报登记。申报工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法人单位负责。 第八条中央驻本市企业、省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市市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监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备案。 市行政区域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登记备案。 第九条依据国家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围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办事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具备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设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乡镇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权责划分(区) 调整内部管理权限,由区安监局各镇(街)分局实施 四、办理条件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麻章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材料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材料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2.重大危险源单位概况 2.1.基本情况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区史口镇,公司创建于2001年,注册资本1180万元,占地156510平米,现有职工318人,其术人员56人,专职财务人员12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现在固定资产1.8亿元,资产总额近4.6亿元。 公司所生产的重柴、蜡油、渣油、脑油等产品,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稳定,多次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司生产的10#建筑沥青、70#、90#100#道路沥青远销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深受广大用户青睐,形成了稳定而逐步扩展的销售网络。 2.2.辨识、分级记录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实际量见下表。 表2.1.4-1 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实际量表 注: 本表中临界量资料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若单元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存在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存在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①式计算,若满足①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吨; Q1,Q2,……,Qn-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吨。 5/50+0.3/10+1260/1000+6848/5000=2.7>1,所以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该建设项目预计生产场所使用和储存的危险物料构成重大大危险源。 所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储存和所使用的危险物质的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应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式进行格管理,并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重大危险源分级 R=α(β1q1/Q1+β2q2/Q2+…+βnqn/Qn)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件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按照新疆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报材料: 1、重大危险源概况; 2、重大危险源检测及监控措施 3、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物资储备等主要情况、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报告(记录); 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5、重大危险源照片; 6、其它(重大危险源单位需说明的其它情况)。 7、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等报上,请予备案。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成立时间占地面积㎡职工人数人固定资产总值万元年总产值万元年利润万元是否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有 则填写安全生 产许可证名称 及编号 隶属关系 登记注册类型 重大危险源 单元情况 重大危险源类别重大危险源编号 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近三年来是否发生过爆炸、火灾或重伤以上事故 是否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兼职消防队 厂区平面图共张重大危险源图片共张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单位名称 生产经营活动类型?生产?经营?使用?存储主要产品 生产存储场所产权?自有?租赁 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定 期接受检测 压力容器共台(套),其中三类压力容器台(套) 重大危险源编号重大危险源详细地址 经度纬度∑qi/Qi 申报等级 序号危险化学品 名称 危规号所处装置或区域 存在量 (吨) q i/Q i 是否涉及危险工 艺,是则注明危 险工艺名称 1 2 危险工艺的安全 控制情况 危险工艺名称采用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doc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登记备案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与管理。涉及城镇民用燃气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建立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第二章辨识与申报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附件1),对本单位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等级按照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Q)与其临界量(q)的比值之和(R)的大小及介质特性,分为下列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品种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附件2)R≥50的可燃气体和R≥5的有毒气体;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品种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R≥1000的液(固)体、1≤R<50的可燃气体和1≤R<5的有毒气体;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10≤R<1000的液(固)体;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的,1≤R<10的液(固)体。 国家对重大危险源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依法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时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的分级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可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定期评价相结合。 第九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附件3),将本单位基本情

危险化学品经营申请表-模板

编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企业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三 填表日期 2014.8.21 (发证机关名称)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 二、本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发证机关编写。 三、本表中的“名称”、“地址”、“网址”和“信箱”栏目填写全称。 四、本表中的“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类型填写。如果是分公司、办事机构,请在“非法人类别”栏目中□上划“√”。 五、本表中的“特别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产权”、“经营方式”等栏目分别在□上划“√”,兼有者同时划“√”。 六、本表中的“主管单位”栏目,应当填写分公司、办事机构的上级企业单位名称。 七、本表中的“登记机关”栏目,应当填写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 八、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中,“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液化气)”目除按《办法》规定填写外,还应分别填写品名、品种和种类及经营规模、用途。经营规模即指每年经营多少吨;用途是指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使用。 九、本表中的“区、县级市安监局初审意见”栏目,应由区、县级市安监局填写;“发证机关审批意见”栏目,应由发证机关填写;“省级发证机关备案意见”栏目,应由省级发证机关在市级发证机关报送的乙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 十、本表中的“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应由发证机关批准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的内容填写。 十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类别”栏目,由发证机关在□上划“√”;“发证日期”栏目,应填写盖公章的日期;“有效期”栏目,应自发证日期起始,至第4年的发证日期的前1日,如:2002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 十二、登记编号规定如下: 省级发证机关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编号:甲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甲)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X—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甲)—甲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京安经(甲)字[2002]000005;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乙)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X—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京安经(乙)字[2002]000009。 市级发证机关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编号: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BX经(乙)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B—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州)代字,X—市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川榕安经(乙)字[2002]000003。

重大危险源备案程序

重大危险源备案程序 一、备案程序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等相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 [2004]56号的规定辨识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 对生产经营单位新构成的重大 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及时申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评估、分级。 1、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状况的评估、分级应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能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 2、对已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在安全许可换证、生产经营现状评价中已经进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原则上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至少3名以上专家进行审查或者论证,确定等级,提出管理措施。 3、中介机构出具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应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措施可行,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和结论负责。 (三)提出申请。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5、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6、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7、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表 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和检测检验结果 9、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四)备案登记。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状况的评估报告 应按照等级分级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三级重大危险源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四级重大危险源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备案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其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监控方案,并将评估结果和监控方案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存在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其他危险源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和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 案申请表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2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为总局令第40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指依据总局令第40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文件的”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规章制度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记备案制度重大危险源登总则第一章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基第一条本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条例》、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第二条 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登记备第三条 案工作。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第四条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

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五条 的责任主体,负责辨识和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第六条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重大危险源申报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必第七条须申报登记。申报工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法人单位负责。中央驻本市企业、省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浙第八条 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温州市市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报市安监局登记备案;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备案。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安监局登记备案。依据国家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九条的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范围包括:(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规(GB18218)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井工开采(二)煤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煤矿矿井: 1.

重大危险源备案表

工程重大危险源备案单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序号危险源名称/部 位基本内容(深度、高 度、跨度、荷载等) 是否需专家论 证 1 2 3 4 5 6 备注: 建设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总承包施 工单位意

见: 现场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经理签 字: 单位盖章:注:1、本表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填写,自收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之日起,,在十日内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 督机构。如内容有变更,应重新报送,可附页。 2、危险源名称:见表后所附的内容。 3、本表一式四份,安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相关内容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 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2 - / 8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 3 - / 8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办理危化证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流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证 4.场所租赁证明文件 5.营业执照 6.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7.安全报告 8.供应方合同,供应方的资质证明 9.运输企业的合同、资质证明 10.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授权委托书 12.保险 13.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①人员培训以及报名 ②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以安监局提供的版本为准,委托书填写:由法人填写,日期不写,各自按手印,盖公章) 4. 上游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方合同(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 5. 运输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运输合同(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 6. 专家聘用书(有公司需盖章,无公司需专家本人签字) 7. 应急预案 8.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9. 应急预案电子版 10.将以上材料交给安监局备案,安监局出具受理承诺单 11.四个工作日内领取备案登记表 ③保险准备材料 1.联系保险人员 2. 营业执照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税务登记证 5.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 由保险人员出具保险投保单 ④安全报告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岗证 3.经营场所产权(或国有土地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4.安全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备案表 7.供货合同(原件) 8.运输合同(原件) 9.上游企业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运输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11.承诺书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经济类型 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设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单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名称 位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建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经济类型 设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目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名称 所申请试生产(使用)的理由及试生产(使用)准备情况: 在 单 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按设 设 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具备试生产(使用)条 计 件等): 单 位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按设 施 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具 工 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等): 单 位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按设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等): 监 理 单 位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

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 一、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第25条规定的文件材料(14项):□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试生产(使用)方案;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 (使用)条件的意见; □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 □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 □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 □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 落实情况报告;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清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二、安徽省安监局皖安监化〔2012〕34号文规定的文件材料:□消防验收意见书 □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材料 □市、县(市、区)安监局现场核查监管意见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材料格式(示例)

关于重大危险源 备案申报材料格式的说明 按照我局《关于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5]15号)文件要求,现将重大危险源单位备案申请材料格式说明如下。 一、封面 封面第一行文字内容是重大危险源单位名称; 封面第二行文字内容是“重大危险源备案报告”; 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报告日期。 具体要求: 重大危险源单位名称(黑体二号字) 重大危险源备案报告(黑体一号字) 报告日期(大写,宋体三号字) 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表 填写格式见下页。 三、重大危险源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职工总数、主要生产装置(例如:钢铁企业高炉、转炉数量及主要指标,煤气柜个数及主要指标等;焦化企业焦炉主要指标,化产回

收装置主要指标等;煤矿企业生产概况、矿井生产现状、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情况等)、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等基本信息。 (二)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警示标志 (三)应急救援 1、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 (1)应急救援队伍。 说明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有资质的救护队、兼职救援队,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等情况。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单位,请附救护协议复印件。 (2)救援装备 本单位主要应急救援装备的名称和数量。 (3)救援物资储备 本单位主要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3、应急演练 年度或近期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的记录和评估总结。 四、重大危险单位基本情况表 该表为网上填报后打印出的表格 五、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网上填报后打印出的表格。 六、其它 1、重大危险源单位坐标,请在“基本情况”一节中描述,并重点说明采集坐标时所用的坐标系; 2、重大危险源影像资料,请在采集资料后,把照片文件名做修改,以叙述采集的设备或地点。 3、其它情况,请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4、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备案申报材料为例,申报材料组织方式见附件。 七、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以单独文件另附。重大危险源单位在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材料时,均包括申报材料和评估报告,申报材料和评估报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附件: 1、重大危险源单位备案申报材料 2、重大危险源单位评估报告附件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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