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中使用安慰剂对照的伦理原则与冲突分析

药物临床试验中使用安慰剂对照的伦理原则与冲突分析
药物临床试验中使用安慰剂对照的伦理原则与冲突分析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注释版

附件 填写说明:在如下填写说明中: 蓝色字体为说明性文字,作为自查过程的参考; 凡发现不符合条目中要求的情况,须将每个问题详细描述在各个条目下方。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序号现场核查要点 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 1.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 1.1* 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 1.1.1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 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 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查看CFDA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或公告,以确认该试验进行时机构具备资格,确认资 质认定证书包含该试验的专业。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核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核对所列试验与实际试验方案是否完全一致(包括试验药物的剂型、 剂量等);批件中特别提出的建议是否有在方案体现等。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 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核对CFDA批件日期和中心启动(SIV)日期,SIV时间需在CFDA批件日期之后; 1.2 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 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签到表可以通过查看伦理批件确认,核查签到表人数及组成是否符合GCP要求。 由于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属于伦理委员会内部文件并且可能不一定提供给监查员查看,因此 须向机构或伦理负责人员确认委员讨论原始记录是否存档,然后备注:“经与xx(职位,如 机构秘书)确认,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为伦理委员会内部文件,已按规定保存完整。”如可 能,请提供存档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2.2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查看伦理委员会批件,其中须包含委员最终投票结论(表决意见)和审查结论;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者的职责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者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二)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 (四)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五)有权支配参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试验所需的设备。 第二条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三条研究者应了解并熟悉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包括该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 第四条研究者必须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应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靠。 第五条研究者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和完成临床试验。研究者须向参加临床试验的所有工作人员说明有关试验的资料、规定和职责,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 第六条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第八条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第九条研究者应保证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临床试验用药物作为临床试验的核心,对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定义的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GCP)。包括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研究药物(GCP),以及一个已上市药品以不同于所批准的方式适用或组合(制剂或包装),或用于一个未经批准的适应证,或用于收集一个已批准用法的更多资料。(ICHGCP)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一方面,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与稳定性直接决定着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与上市销售的药品相比,临床试验用药物给受试者带来的潜在风险更大。(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GCP)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按照GMP条件生产,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2)确保试验用药物在运输、分发、储存、使用过程中不变质、不受污染,过期药物要及时更换;(3)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明显与上市药物相区分,避免误用;(4)包装和标识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5)仅用于参加试验的受试者,不得买卖或赠送其他人员;(6)在试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试验方案规定的给药方案分发和用药;(7)建立试验用药物的接收、分发、使用、冋收、销毁记录和计数制度并做好记录。(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其临床试验用药物(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各方的职责要求 第一节申办者的职责 申办者是临床试验的发起者和管理者,负责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准备和提供,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ICHGCP) (1)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申办者应当保证关于临床试验用药物有足够的非临床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所开展的临床试验。 (2)申办者应当保证试验用药物(包括活性对照品和安慰剂)具有适合产品开发阶段的特性,按照适用的GMP生产、处理和储存,并保证试验用药物在整个试验开展期间的质量和稳定性。 (3)申办者应当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试验用药物进行适当的包装,试验用药物的包装应当能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受污染和不可接受的变质。包装和标签还应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4)申办者负责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试验用药物,以及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如何安全接收、处理、储存、分发、从受试者处回收未使用药物以及将未使用药物返回申办者的书面操作程序。 (5)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物在生产、检验、包装、贴签、发运、供应、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6)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GCP习题

精心整理 药物临床试验GCP培训考核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2分) 1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C A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B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C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D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 2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D A临床试验研究者B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D非临床试验人员 3下列哪一项不是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D A至少有一人为医学工作者B至少有5人参加 C 4 A C 5 A B C D 6 A C 7 8 9 10 A 11 12受试者在任何阶段有权退出试验,但退出后无权要求下列哪一项?D A不受到歧视B不受到报复 C不改变医疗待遇D继续使用试验药品 13关于签署知情同意书,下列哪项不正确?D A受试者在充分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 B受试者的合法代表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 C见证人在见证整个知情过程后,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见证人签字D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必须自愿方可参加试验 14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在受试者、见证人、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都无法取得时,可由:D A伦理委员会签署B随同者签署 C研究者指定人员签署D研究者将不能取得的详细理由记录在案并签字 15知情同意书上不应有:D

A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签字B受试者的签字 C签字的日期D无阅读能力的受试者的签字 16在试验中,修改知情同意书时,下列哪项是错误的?D A书面修改知情同意书B报伦理委员会批准 C再次征得受试者同意D已签署的不必再次签署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书 17下列哪项不包括在试验方案内?D A试验目的B试验设计 C病例数D知情同意书 18试验方案中不包括下列哪项?C A进行试验的场所B研究者的姓名、地址、资格 C受试者的姓名、地址D申办者的姓名、地址 19试验病例数:C 20 A B 21 22 23 24 25 1 在某次中间访视时,由研究者开具处方条。交具药物管理人员依据药物管理程序进行发放及记录。 2、如何保证在保管临床试验药物护士不在的情况下药物能够正常发放?(护士) 10分 答:在药物临床研究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某一项任务的分配都会有2人以上负责,以便能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确保研究的顺利开展,相关人员在研究开始前均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且有主要研究者的授权。 3、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具备什么条件?(医师)10分 1)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2)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研究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科学可靠,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及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药理基地、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专业科室、实验室及辅助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药物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临床Ⅰ、Ⅱ、Ⅲ、Ⅳ期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医院临床药理基地(以下简称为基地)在医教部领导下,负责承接药物临床试验,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科室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审定药物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第五条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评价、监督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具体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总结,并接受基地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基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部分涉及面广、复杂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的具体试验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试验流程 第八条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由基地办公室统一承接 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基地主任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承接试验项目后,由基地办公室与相关临床专业科室协调,共同确定承担专业、承担类型(负责或协作)及其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十条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试验文 件的制定和/或讨论。 (一)作为项目研究负责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指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研究者)协助申办者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临床试验文件,并会同申办者召集基地及各临床试验协作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临床试验文件。 (二)作为项目研究协作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和基地应派代表参加由研究负责单位组织的项目实施协调会,并参与讨论。 第十一条所有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必须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临床试验递送资料目录(药物类别)

临床试验递送资料目录(药物类别)

备注: 1.文件夹请使用打孔的硬皮文件夹; 2.药品类须提供所有研究者履历(签名)及所有成员的GCP证书复印件; 3.伦理批件:提供组长单位的批件(必要时提供其他参加单位伦理批件); 4.按要求注明版本号及日期,所有文件若有英文版本则一并提供中文翻译版本; 5.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申办方及CRO红章,超过一页须同时加盖骑缝章。清单中所列项目请按原 顺序装订,并用分页纸隔开,没有的项目注明不适用或无,但不能删除; 6.递交信要求:抬头是: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落款是主要研究者。申办方或CRO 在空白处盖章。(在一页纸内写清楚方案的研究背景、方法、受试者例数、研究中心情况、目前进展情况、本院承担例数、受试者获益和风险、药物检查是否免费等内容) 7.另有增加的项目请续在最后; 8.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 9. 受理申请表只需递交一份。

临床试验递送资料目录(器械及诊断试剂类别) 资料递交说明:1.文件夹请使用打孔的硬皮文件夹;2.伦理批件:提供其他参加单位伦理批件;3.按要求注明版本号;所有文件若有英文版本则一并提供中文翻译版本;4.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申办方及CRO红章,清单中所列项目请按原顺序装订,并用分页纸隔开,没有的项目注明不适用或无,但不能删除;5另有增加的项目请续在最后;6递交信要求:抬头是: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落款是主要研究者。申办方或CRO在空白处盖章。(在一页纸内写清楚方案的研究背景、方法、受试者例数、研究中心情况、目前进展情况、本院承担例数、受试者获益和风险、药物检查是否免费等内容);7.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8.立项申请表只需递交一份。

药物临床试验GCP试题2

药物临床试验GCP培训考核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2分) 1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C A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B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C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D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 2 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D A临床试验研究者B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D非临床试验人员 3 下列哪一项不是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D A至少有一人为医学工作者B至少有5人参加 C至少有一人应从事非医学专业D至少有一人来自药政管理部门 4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应:D A接受申办者意见B接受研究者意见 C接受参试者意见D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5 经过下列哪项程序,临床试验方可实施?D A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 B已在伦理委员会备案 C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口头同意 D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签发了赞同意见 6 伦理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方式是:C A审阅讨论作出决定B传阅文件作出决定 C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D讨论后由伦理委员会主席作出决定 7 在伦理委员会讨论会上,下列什么人能够参加投票?A A参加会议的伦理委员会委员B非医学专业委员 C非委员的专家D非委员的稽查人员 8 伦理委员会书面签发其意见时,不需附带下列哪一项?C A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B出席会议的委员的专业情况 C出席会议委员的研究项目D出席会议委员的签名 9 伦理委员会从下列哪个角度审阅试验方案?A A保护受试者权益B研究的严谨性 C主题的先进性D疾病的危害性 10 下列哪项不是知情同意书必需的内容?C A试验目的B试验可能的受益和可能发生的危险 C研究者的专业资格和经验D说明可能被分配到不同组别 11 下列哪项不是受试者的权利?C A自愿参加临床试验B自愿退出临床试验 C选择进入哪一个组别D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参加试验 12 受试者在任何阶段有权退出试验,但退出后无权要求下列哪一项?D A不受到歧视B不受到报复 C不改变医疗待遇D继续使用试验药品 13 关于签署知情同意书,下列哪项不正确?D A 受试者在充分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 B 受试者的合法代表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 C见证人在见证整个知情过程后,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见证人签字D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必须自愿方可参加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2020年版)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2020年版) 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 起草说明 纵观《赫尔辛基宣言》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原则规范,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保护高于科学及社会效益;受试者权益保护贯穿于药物临床试验的全程,其中受试者隐私保护是容易忽视的环节。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受试者的个人信息进行规范使用和必要保护是试验各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研究者和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公众愿意参与临床试验的前提保证。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近年来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中,都将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网络时代和电子化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公民隐私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为了切实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参与各方对受试者隐私保护的意识,保护受试者个人信息安全,防范受试者隐私泄露所致的伤害和风险,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内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专家、数据科学工作者以及法务工作者,起草《药物临床试验 受试者隐私保护·广东共识》,以期引导各方对受试者隐私给予特殊关注,为更好地保护受试者隐私提供参考。 本共识经撰写成员多次讨论反复推敲,虽数易其稿,但鉴于共识涉及跨专业领域及知识,撰写成员认识与经验有限,共识尚待完善和优化,期待业内同行能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共识起草小组 2020年7月8日 1

目 录 1 受试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4) 1.1定义 (4) 1.2 范畴 (5) 2 受试者隐私保护的主要环节 (5) 2.1 伦理委员会审查 (6) 2.2 受试者招募 (6) 2.3 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 (6) 2.4 营造隐私保护的随访环境 (7) 2.5 匿名化或编码 (7) 2.6 控制接触鉴认代码表人员 (7) 2.7 存储设备和设施管理 (7) 2.8 试验文件管理 (7) 2.9 查阅权限 (8) 2.10 样本管理 (8) 2.11 信息公布 (8) 2.12 参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8) 3 隐私保护的特殊考量 (9) 3.1 特殊受试者 (9) 3.2 生物样本及相关数据 (9) 3.3 健康相关研究产生的数据 (10) 3.4电子化收集和网络传输的数据 (11) 4 隐私泄露的风险评估 (12) 4.1 数据环境 (13) 2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 (4) 第一节药物临床前研究现场核查 (4) 第二节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 (5) 第三节申报生产研制现场核查 (5) 第三章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 (6) 第一节新药、生物制品生产现场检查 (6) 第二节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生产现场检查 (7) 第三节仿制药生产现场检查 (8) 第四节补充申请生产现场检查 (8) 第五章药品注册检验抽样要求 (9) 第六章核查人员管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范药品研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分为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 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的研制情况进行实地确证,对原始记录进行审查,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过程。 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批准上市前的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其是否与核定的或申报的生产工艺相符合的过程。 本规定所指的药品注册检验抽样,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过程中进行的取样、封样和通知检验。 第三条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分为常规和有因。有因核查主要是指针对下列情形进行的现场核查: (一)药品审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药品注册相关的举报问题;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进行核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同时负责组织新药、生物制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负责组织进口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负责组织对药品审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组织涉及药品注册重大案件的有因核查。

药物临床试验之双盲双模拟的药物准备及编盲

药物临床试验之双盲双模拟的药物准备及编盲 双盲临床试验是指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研究者、参与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医务人员、监查员、数据管理员、生物统计学人员都不知道治疗分配程序,即不知道受试者归入哪一个组别。要保证双盲临床试验顺利完成的一个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就是临床研究用药物的编盲。双盲双模拟技术为治疗药与对照药各准备一种安慰剂,以达到治疗组与对照组在用药的外观及给药方法上的一致。这里介绍双盲双模拟临床试验的药物准备及药物编盲。 1 临床研究用药物编盲前的准备 1.1 临床研究用药物又称试验用药品,包括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安慰剂是一种模拟药物,其外观如剂型、大小、颜色、重量等都与试验药尽可能保持一致,不含有试验药物的有效成分。 1.2 临床研究用药物的准备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临床研究用药物的生产必须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条件的车间制备。生产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药材及其辅料的采购、检验、审核放行,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和监控,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审核放行都必须有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书。临床研究用药物可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定的药品标准自行检验,也可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SFDA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1.2.1 治疗药的准备根据临床研究方案中治疗药的用法用量、疗程及临床试验中的受试人数,确定治疗药的数量。按SFDA批准的生产工艺研究资料中的处方及制法,计算投料量,在GMP车间进行生产,并按SFDA 审定的药品标准草案进行全检,并出具全检报告书。 1.2.2 对照药的准备根据治疗药的适应症、剂型、用法用量及疗程,选择符合要求的具有批准文号、上市销售、疗效确切的药物作为阳性对照药。在选择中药对照药时,应考虑新药与对照药在功能和主治上的可比性,还要从便于设盲的角度加以选择。在选择化学药作为对照药时,在适应病种上应具有可比性。根据对照药的用量、疗程及临床试验中的受试人数,确定购买对照药的数量。购买的对照药应为厂家近期生产的同一批号的药物,并要求厂家提供该批药品加盖红章的合格全检报告书。根据临床试验要求,对照药需要重新进行分装的,一定要在GMP车间进行,分装后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1.2.3 安慰剂的准备根据治疗药或阳性对照药的数量,确定安慰剂的生产数量,治疗药或阳性对照药的安慰剂数量与治疗药或对照药的数量相同。安慰剂的生产也必须在GMP车间进行,并按照《中国药典》对不同剂型的具体要求,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安慰剂的生产是关键的一个步骤,一般先通过多次小试摸索使工艺稳定,再放大中试生产。要保证安慰剂的剂型、外观、形状、大小和颜色、内容物的性状与治疗药或对照药完全一致;安慰剂不含有试验药物的有效成分;不同适应症的安慰剂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使用不同的原料制备;一般生产安慰剂的原料多采用淀粉和糊精。 1.3 包装材料的准备 1.3.1 标签的准备《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临床研究用药物不得销售。所以标签上一定要注明“仅供临床研究用”字样。药瓶(药袋)、中盒和大盒上均需要贴标签,标签内容主要包括临床研究批件号、某药物某期临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 (一)受试者保护 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 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 —1—

—2— 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 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 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 (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Ⅰ. 目的:为使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障受试者的安全、权益。 Ⅱ. 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Ⅲ. 规程: 1. 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时建议质控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对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以及CRF表设计等提出意见。 2. 质控人员对在研项目至少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后、以及研究结束资料归档前进行两次质控。试验中期质控(大约入组50%计划例数或项目进行一年后)进行一次质控。 3. 质控组长安排质控人员质控计划和项目。 4. 检查前由质控人员通知研究者做好检查前准备,准备资料包括研究者手册、原始病历、知情同意书、CRF表(电子版应确保能够联网检查)等。项目的CRC应该积极协助质控部们工作,提供安静、足够的工作空间。 5. 质控员对CRF表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20%,检查例数不少于5例,如在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则增加检查例数,并注意取证。 6. 质控员按照质控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填写质控检查表。检查内容详见质控检查表(见附件1)。 7. 质控员将质控检查表交与研究者并要求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或整改,质控检查表及反馈意见副本由质控组长保存,详见附件2、3。 8. 质控员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质量与进度分析汇报会”,质控人员汇报项目质控结果。 9. 如日常工作中发现某些项目存在较严重问题,包括对投诉、严重不良事件调查、不规范行为等,可由机构办公室组织由专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质控员组成的“有因检查小组”对项目进行有因检查。 10. 质控员将对既往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11. PI对研究质量负主要责任。PI应该在项目入组第一例患者时、项目进展中期及项目结题前监督项目质量控制医生按照《项目研究自查表》(见附件4)完成质控检查,PI要对项目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项目组应该积极协助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项目质量控制。机构质控员根据整改结果完成《质控情况总结表》(见附件5)。 12. 项目结束时,项目质控员和专业组质控员按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项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与保留问题

Recruitment and Retention Strategies in a Clinical Trial for Children With Chronic Hepatitis C Infection 1 Aparna Roy MD a ,Whitney Lieb BS b ,Beth Garrett RN c ,Marcia Hodik RN d , Ann Klipsch RN e ,Melissa Young RN f ,Bruce Barton PhD c ,Kathleen B.Schwarz MD a,? a Johns Hopkins Medical Institutions,Baltimore,MD b UCSF,San Francisco,CA c Maryland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Baltimore,MD d University of Florida,Gainesville,FL e 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Indianapolis,IN f Seattle Children's Hospital,Seattle,WA Key words: Pediatric clinical trials;Hepatitis C virus;Recruitment;Retention Successful strategies for recruitment and retention (R &R)in pediatric trials are needed.The purpose of our study was to analyze the effectiveness of R&R in a trial for children with hepatitis C.Recruitment strategies were (1)Initial (months 0–12)and (2)extra effort (months 13–18).Initial strategies enrolled 70/114(61%)of patients.Extra effort strategies included:(1)radio broadcasts,(2)contact with adult hepatologists,(3)dissemination of study material and (4)modification of the exclusion criteria.The overall retention rate was 84%at 2years.Lessons learned will be valuable in designing future pediatric trials. ?2013Elsevier Inc.All rights reserved. THERE ARE ABOUT 23–42,000children with chronic hepatitis C (CHC)infec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Jhaveri,Grant,Kauf,&McHutchison,2006).At least some of these children are at risk for adverse medical outcomes including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nd end stage liver failure,eventually requiring transplant (Jonas,2002;Rosenthal,2000)and most are at the risk of social stigmatization (Butt,2008;Paterson,Backmund,Hirsch,&Yim,2007).There have been a number of clinical antiviral trials in children with CHC.Most studies have been retrospective and have involved small sample sizes,frequently with no comparison group because of small numbers of pediatric patients with CHC (Wirth,Lang,Gehring,&Gerner,2002).Thus,strategies to recruit and retain children with CHC in a clinical trial have not been described.Effective recruitment and retention of participants is an essential component of the workload in conducting a prospective large-scale multi-center clinical trial and presents a methodological challenge.Investigators have to contend with the usual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when recruiting adults with CHC into an interferon based treatment trial,including,the lengthy 6–12months of treatment,the numerous side effects,and the negative impact of the treatment on usual activities.In addition,investigators involved with trials in children need to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factors specific to the pediatric population,including the need for both children and caregivers to comply with treatment,the child's resistance to injections,and age-related differences in understanding the need for treatment (Murray et al.,2007).The diverse backgrounds and needs of children affected by CHC have to 1 Abstract presented as poster at the North American Society for Pediatric Gastroenterology,Hepatology and Nutrition in Salt Lake City,Utah on Oct.26,2007.Roche Molecular Systems (Alameda,CA)supported the quantitative viral testing. ?Corresponding author:Johns Hopkins Pediatric Liver Center,600N.Wolfe Street,Brady 320,Baltimore MD 21287.Tel.:+14109558769;fax:+14109551464. E-mail address:kschwarz@https://www.360docs.net/doc/e61430028.html, (K.B.Schwarz).0882-5963/$–see front matter ?2013Elsevier Inc.All rights reserved.https://www.360docs.net/doc/e61430028.html,/10.1016/j.pedn.2012.08.006 Journal of Pediatric Nursing (2013)28,243–248

临床试验专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临床试验专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即日起,委托同志(身份证号:)作为(项目名称)的主要研究者,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家有关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构及本专业组的制定的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主要研究者职责。 该委托书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对此项目的最终核查结束。 特此说明! 委托人(签名): 职务:XXXXX 专业负责人 签名日期: 本人XXXXX,同意接受专业负责人的委托,承担(项目名称)的主要研究者的工作,本人清楚并愿意承担此项目临床试验期间的责任。 被委托人(签名): 签名日期:

附件: 专业负责人职责 一、目的 明确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负责人职责,提高试验管理水平,保证试验安全、有序、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范围 肿瘤科专业组负责人。 三、内容 1.熟悉和遵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家有关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 构及本专业组的制度和标准操作规范。 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授权下,负责与申办者的接洽工作和试验项目的洽谈。 3.与申办者和统计人员共同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和病例报告表。 4.参与临床试验协议的商谈及签订工作。 5.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负责,确保有良好的医疗设施、实验设备和研究团队来处理临床 试验中的紧急情况。 6.监督试验经费的使用和临床试验进度、合同的履行情况。 7.负责本专业研究人员及资源的调配工作。 8.负责本专业的研究人员的培训。 9.指导研究者对不良事件的处理。 10.督促和监督申办者在临床试验中履行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11.负责完成总结报告或分中心小结报告的撰写工作。 12.接受相关方面的稽查以及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视察。 四、参考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一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二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须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至少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第三条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在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参与该临床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投票。伦理委员会应建立工作程序,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第五条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按下列各项审议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临床试验,人员配备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二)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和受益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 (三)受试者入选的方法,向受试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提供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易懂,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 (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 第六条伦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并附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专业情况及本人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GCP检查要点

药物GCP检查要点 药物GCP检查包括四个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检查、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检查、新申请专业检查和原批准的专业复查。 (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检查要点 1 是否设立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机构 2 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3 组织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机构办公室主任的学历、职称、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情况,是否参加过新药临床试验,发表过相关文章 4 检查机构秘书情况 5 检查机构办公室设施 6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试验药物是否专人管理,药物储存条件,试验用药物的接受、领用、回收记录情况 7 检查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和SOP:数量、内容 8 资料管理:专人管理、独立资料室 (二)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检查要点 众所周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是初次进入人体的研究,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并对试验设计、分析技术及研究基础有较严格的要求。因此,对申报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资格应具备如下基本的软硬件和管理制度:一,必须具有I期临床试验病房和生物样本分析检测的基础设施;二,拥有一支领会GCP精神、掌握I期临床试验研究技术规范的分析人员和临床医师的专业队伍;三,建立适应研究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因此,围绕上述三要素,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资格认定的现场检查要点如下: 1 I期临床试验病房和生物样本分析检测的基础设施 1.1 检查I期临床试验病房: 1.1.1 I期临床试验病房是否有常规的医疗设备; 1.1.2 I期临床试验床位数8张以上; 1.1.3必要的抢救设备(心电图机、呼吸机、除颤器等); 1.1.4 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活动和休息场所。

1.2 检查分析检测的基本的设施设备 是否有高效液相色谱仪及配套检测仪器、高速低温离心机、精密电子天平、制备样品的专用工作台及通风设备、规格齐全的微量加样器、低温冰箱。若要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是否备有质谱仪(非必需)。 1.3 必须具备I期临床试验所需数据分析处理软件 2 检查I期临床试验研究分析人员和临床医师人员,是否有从事I期临床试验研究的研究基础。 2.1 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负责人应熟悉I期临床试验研究技术规范,并考核其掌握程度。负责人应具有完整设计和组织实施I期临床试验(人体耐受性试验、人体药代及生物等效性)的经历,是否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了相关论文。 2.2 参与I期临床试验的临床医师应相对固定,且要求熟悉I期临床试验研究技术规范,如人体耐受性试验的设计等,应考核其理解技术规范的程度。临床医师至有1-2次完整参与I期临床试验的经历并发表了相关的论文。 2.3 生物样本分析人员应对本研究室的分析仪器较熟悉,具有较熟练的分析技能,考核其对分析仪器的了解程度及测试的基本技能。主要的分析人员至少有1-2次完整参与生物样本测试工作并发表了相关的论文。 2.4 是否有一定统计基础的数据分析处理软件的操作人员。该人员是否有 1-2次完整参与新药I期临床试验的数理分析经历。 3 是否建立了适应研究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3.1 是否建立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中规定的所有相关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检查其可操作性。 3.2 考核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临床医师、分析人员等人员对GCP知识、技术规范的掌握程度,动态地考核实验室人员对本室建立的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4 检查知情同意书 4.1知情同意的签署者应是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必要时可向受试者电话核实;

【局令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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