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技术规范-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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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总则 (5)

5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15)

6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 (20)

7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3)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2)

9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54)

10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对策 (54)

11环境经济影响损益分析 (56)

12公众参与 (58)

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3)

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6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3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邻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海上风电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海上风电场规划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5265 声学水下噪声测量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

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6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T 10.3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 24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HY/T 079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0 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1 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2 珊瑚礁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3 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SC/T 9110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海上风电项目 offshore wind power project

2

风电场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风电场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目。

3.2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marine eco-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

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较高,且遭受损害后较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

注: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湾、河口海域,领海基点及其周边海域,海岛及其周围海域,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的渔业水域(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以及鱼、虾、蟹、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增养殖水域),重要的鸟类迁徙通道、繁殖、栖息地,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等。

3.3

近岸海域 nearshore area

距大陆海岸较近的海域。

3

注:已公布领海基点的海域指领海外部界限至大陆海岸之间的海域,渤海和北部湾一般指水深10m以浅海域。

[GB/T19485-2004,术语和定义3.3]

3.4

水下噪声 underwater noise

指损害海洋动物有用信号接收或者干扰海洋动物正常行为的各种噪声源所辐射的在水中传播的噪声。

3.5

水下噪声频带声压级 underwater noise band sound pressure level

一定频带内的水下噪声的声压级,单位为分贝(dB)。频带宽度和基准声压应指明。

[GB/T 5265-2009 ,术语和定义3.4]

3.6

水下噪声声压谱[密度]级 underwater noise pressure spectrum [density] level

4

水下噪声信号在某一频率的声压谱密度与基准声压谱密度与基准声压谱密度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0。单位为分贝(dB)。

[GB/T 5265-2009 ,术语和定义3.5]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应结合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敏感程度,合理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应分析项目建设与国家、行业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符合性,并给出明确结论。

4.2 环评工作程序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应符合图1要求。

图1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4.3 评价内容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依照海上风电项目具体构成及其对海洋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可按表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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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海上风电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内容4.4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4.4.1 评价等级划分

海上风电项目鸟类生态和水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划定具体评价等级。其余各单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和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海洋生态类型划分为三个评价等级。

工程规模远低于表2中规模下限的海上风电建设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7

4.4.2 评价等级判定原则

同一海上风电项目包含多个工程类型时,应按照各工程类型分别判定各单项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并取所有工程类型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中的最高级别,作为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4.4.3 海洋水环境和海洋生态评价等级判定

海洋水文动力、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2确定。

4.4.4 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判定

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3确定。

4.4.5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4确定。

8

表2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水文动力、水质、沉积物、生态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据

表3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价

等级判据

9

表4 海上风电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据

10

4.4.6 环境事故风险影响评价等级判定

环境事故风险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可参照HJ/T 169确定。

4.4.7 评价等级调整

当海上风电项目所在地区的海洋环境特征较为特殊或对环境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各单项评价内容的评价等级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应小于一个等级。

4.5 评价范围

4.5.1 一般规定

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时间范围主要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调查与评价范围应覆盖海上风电项目所有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到的全部海域范围,并应说明其边界位置、范围、面积等内容,图示出。

海上风电项目退役期拆除工程应另行开展海洋环境影响环评工作。

4.5.2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依据评价区域及周边区域生态完整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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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要评价因子受影响方向的扩展距离确定,1级、2级、3级评价以海上风电项目所有工程外缘线为起点向外扩展一般应分别不小于15km、10km、8km。海底管线沿垂直海底管线路由方向从管线外缘向两侧扩展不少于5km。

水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至少与海洋生态评价范围一致。

海洋水文动力和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该根据工程特点和海域特性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海洋水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5。

表5 海上风电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4.6 环境敏感目标

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区划)等确定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附图并列表说明评价范围内各要素相应环境敏感区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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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功能、与工程的位置关系、保护对象以及需要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

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海域主要说明需保护海域的名称、级别、审批情况、规模、保护范围、分布,并给出对应图件。

4.7 其它内容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海上风电项目涉及到的陆上工程,如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架空输电线路、陆上电缆敷设等工程内容和光污染、景观、社会环境、大气、水上声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时,应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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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610)等的要求进行评价,也可采用现行成熟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4.8 评价成果文件

4.8.1 一般要求

海上风电项目试验阶段测风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遵照海洋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对于评价等级低于3级(即工程规模低于表2中规模下限)的海上风电建设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类海上风电项目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8.2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格式可参见附录A执行。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所在海域的特征环境,按确定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包括下列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总论

2)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3)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状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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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7)环境事故风险分析与评价

8)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对策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公众参与

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4.8.3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编制格式可参见附录B执行。

5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5.1 工程概况

5.1.1 工程一般特性简介

简要概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工程地理位置(并附图)、工程构成、距海岸线距离、建设与投资规模(改、扩建项目应说明原有规模)、建设工期、工程技术方案等;给出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特性表。

5.1.2 工程建设方案

概述海上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海上风电场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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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陆上集电线路)、升压变电站(海上升压变电站、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配套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建设方案。

给出海上风电场项目总体施工流程和风电场总平面布置,简述风电机组、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道路等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并分别附图说明。

一般应包括:海上风电机组机型及主要参数、风电场年发电量、风电场总体布置(并附图)、风电机组基础方案(型式、尺寸,并附基础平、剖面布置图)、防腐设计、防冲刷设计等;海底电缆布置、长度、敷设方式、电缆结构(并附图)等;陆上集电线路土建结构布置;变电站站址、总体布置(并附图)、海上变电站结构方案(基础及上部结构方案、布置、主要尺寸等,并附剖面图)、防冲刷设计;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主要建筑物及主要设备、公用工程,并附变电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等。

5.1.3 工程施工概述

应包括海上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海上风电场集电线路、陆上集电线路)、升压变电站(海上升压变电站、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配套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需描述主体工程海上风电机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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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8) 6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 (10) 7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 9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22) 10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对策 (22) 11环境经济影响损益分析 (23) 12公众参与 (23) 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5) 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2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5)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邻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海上风电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海上风电场规划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5265 声学水下噪声测量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6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T 10.3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 24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HY/T 079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0 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1 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2 珊瑚礁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83 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SC/T 9110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海上风电项目 offshore wind power project 风电场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风电场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目。 3.2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marine eco-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 1

海上风电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 鉴于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机制都还不完善,海上风电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凭借着“政策东风”,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而国家为了满足海上风电的发展需求,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海上风电的举措和配套法律法规。 2007年我国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将能源作为重点领域,提出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项目,研制2 MW至3 MW风电机组,组建近海试验风电场,形成海上风电技术。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海上风电开发及沿海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研讨会,正式启动了中国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负责汇总协调各地规划和前期工作的是中国水利水电规划院。2010年1月7日,专责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国家能源局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海洋局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海上风电项目授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和海洋环境保护、项目核准、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行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2010年3月底,工信部发布了《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规定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 M W以上、年产量100万kW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推动了适合海上大功率风机的研发。有了一系列规章的出台,2010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位于江苏省的4个风电项目招

标公告。【】 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和内容,力求解决用海管理部门间的不协调问题,避免用海矛盾。该细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海上风电规划不统筹等问题。 2014年8月,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涉及44个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052.77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其中包括已核准项目9个,容量175万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35个,容量853万千瓦。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海上风电上网电价,2017年之前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潮间带为0.75元/千瓦时,近海为0.85元/千瓦时,使得海上风电项目的成本收益情况更加明确,其中近海和潮间带的内部收益率分别可以保证在12%和10%以上。【】我国海上风电价格体系的确定,缓解了业内对电价不清晰的忧虑,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 在未来几年,我国的海上风电海将乘着“政策东风”,更快更好的发展下去!

2019~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得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就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得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得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得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得确定,主要就是考虑项目得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产业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与下调得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得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得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与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得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得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得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

水平与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得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瞧,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得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得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得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得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得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在价格机制方面,亟需加快风电补贴退坡步伐,结合行业总体竞争性配置要求,改变传统固定上网电价机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推动产业持续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实现风电产业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电价机制由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指导价 为有效降低发电成本,推进风电产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2019年起我国风电项目将全面采取竞价方式配置资源,其中申报电价将作为重要得评分因素。即风电项目得上网电价不再就是固定得标杆上网电价,而就是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其上网电价水平。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改变现有电价机制,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指导价,作为企业申报上网电价得上限,为风电项目得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价格依据。 (二)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对接平价上网步伐 1、价格水平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 经营更稳健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2014年6月,发改委出台海上风电上网价格政策,对2017年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制定上网电价0.8元/kwh ,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kwh 。同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海上风电给予0.2元/kwh 的电价补贴,期限5年时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在海上风电对外通报中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海上风力发电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随着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出台,后续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补贴政策有望落地。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实行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 2015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日发布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意见显示: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2016年1月,发改委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将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重点覆盖领域中。目前我国已有7个碳排放交易市场,截止至2015年底共覆盖2052家控排企业,累计配额交易量超过5365万吨,累计成交量额超过19.5亿元。2010年上海东海大桥风场以38.24万欧元价格向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出售3.02万吨减排量,后续海上风场将可以通过国内碳排放市场交易减排量。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做出规定,要求,各发电企业(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并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而目前我国发电量结构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约4.1%。2016年4月,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机制。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为包括海上风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产业拓宽了项目收益方式。

风力发电场的主要环境问题

收稿日期:2004-05-24 作者简介:赵大庆(1963-),男,辽宁沈阳人,高级工程师。 ?问题探讨? 风力发电场的主要环境问题 Main Environmental Problem of Wind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Field 赵大庆1 王 莹2 韩玺山1 (1.辽宁省气象局 沈阳 110001);(2.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 110016) 摘要 本文介绍了风电场建设时周边环境的有利、不利影响及风力发电场选址的气象、社会自然条件,并就此提出建议。 关键词 风电场 影响 气象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of wind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field that is influenced by the ad 2vanced and disadvanced conditions surrounding and its conditions of meteorology 、society and nature ,then provides the sug 2gestions. K ey words Wind E 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Field E ffect Meteorology 目前从世界各地来看,利用风能发电是开发新 能源、改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90年代起辽宁省在利用风能等新能源方面有较大的进展。从全省风能分布看,资源量较大区主要集中在沿海及西北部干旱地区,到目前已建成风场8处,在建风场4处,待建风场有6处。 1 风电场的环境问题 风电场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1.1 有利影响 (1)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减少常规能源的消耗,符合国家能源改革的方向。而且风能又是可再生能源(即在同一地点相距6~8倍风轮高度的距离后风能又达到原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2)风力发电场对比同规模使用燃煤电厂其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为零,实现固体、气体零排放。对保护大气环境有积极作用。 (3)风力发电场比燃煤电厂可节省大量淡水资源,减少水环境污染。特别是对缺少淡水资源的沿海及干旱地区更重要。 (4)在沿海及旅游区风力机群也是一道风景线,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文化、环境相融洽的程度。 (5)通过实物教育,可增强公众开发自然资源、 保护环境的意识。 (6)建设风力电场对发展沿海经济有重大意义。如建海产冷库、开展海水淡化、进行电量季节调峰等都起到关键作用。1.2 不利影响1.2.1 噪声是公众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 风力发电机的噪声是来源于经过叶片的气流和风轮产生的尾流所形成,其强度依赖于叶尖线速度和叶片的空气动力负荷,这种噪声源与风力发电机的机型及塔架设计有关。噪声影响分为单机影响和机群影响。 单机噪声:为了达到距风机150m 处的噪声值小于45dB (A )的要求,厂商在制造时就采取了以下措施,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一般所用风机风轮转速在27r/min ,产生的噪声较小,据厂家介绍,离风机50~150m 范围内,噪声级分别为53~33dB (A )。 机群噪声:风力发电机机群的排列,是经过风洞试验后确定的,即风机行距在6D (D 为风轮直径),间距在4D ~6D 风速又恢复到常态,即噪声强度也随着风速减小而明显衰减。因此不存在风力机群噪声总合影响的问题。 本底噪声:风力发电场因考虑风能资源,大多 — 66—环境保护科学 第31卷 总第129期 2005年6月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

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号 福州桂湖生态温泉城(融汇泉景A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

1 项目概况 福州桂湖生态温泉城(融汇泉景A区)选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胡中村。征地面积117550m2,实用地面积117550m2(合176.24亩),总建筑面积298143.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9140.3m2,不计容建筑面积69003.6m2;住宅面积223644.3m2,幼儿园面积3430.2m2,物业管理面积795.7m2;容积率1.95,建筑密度16.9%,设地上、地下机动停车位1841辆。项目总投资23.0115亿元。 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其中施工期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为汽车尾气、设备噪声、商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2.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保护目标:桂湖溪。 (2)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断面各现状评价因子标准指数<1,均未出现超标。桂湖溪各断面的水质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净车废水、地下涌水、桩基泥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因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建议采用“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桂湖溪。桂湖溪无饮用水源地,且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各断面的水质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项目施工时间短暂,废水量较少,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分析表明项目雨水经收集后、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外规划路市政雨、污水管网,污水最终由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神华、三峡,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 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风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二、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项目共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表。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三、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五、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内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合理工期,在保证施工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科技攻关,推进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六、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经商国家海洋局,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请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七、为规范海上风电设备市场秩序,开发企业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为进一步提升风电机组设计水平和整体性能,现委托中国风能协会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和基础结构状况等进行监测和对比研究。请中国风能协会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八、为健全海上风电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委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牵头,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海上风电场交流海底电缆选型敷设技术导则》、《海

环评 与 风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估的差别 2008-9-2 16:41 提问者:匿名|悬赏分:20 |浏览次数:1424次 内容\程序\委托费用,还有专家函审在其中的作用费用 2008-9-2 18:07 最佳答案 简单说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而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般由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由于项目的不同,按照《环境影响风险评价导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危险物质(易燃易爆的)和存在风险的单元(煤气气柜等)要进行风险评价,以评价其发生火灾、爆炸或者泄漏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的大小。 环境影响评价的费用主要和行业类别、投资大小有关。举个例子来说医药行业属于污染大、投资大的项目,这样的项目一般环境影响评价的费用比较大。 专家函审。一般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完成后,会开专家评审会,或者函审。都要有专家评审费用的,一般300至500 。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评吗 2011-11-23 20:44 提问者:陶怡研究中| 浏览次数:26次 其他回答共3条 2011-11-23 20:45 brown400 | 二级 简单说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而编制一般由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由于项目的不同,按照《环境影响风险 | 评论 2011-11-23 21:35 any200800 | 三级 环境风险评价是环评报告书的一个章节。 | 评论 2011-11-23 21:37 zhenliangren72 | 三级 环境风险评价是针对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环评的一个章节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2014 年6 月,发改委出台海上风电上网价格政策,对2017 年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制定上网电价0.8 元/kwh,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 元/kwh。同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海上风电给予0.2 元/kwh 的电价补贴,期限5 年时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2015 年9 月国家能源局在海上风电对外通报中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 年中国海上风力发电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随着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出台,后续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补贴政策有望落地。 2015 年3 月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实行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 2015 年3 月20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 日发布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意见显示: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可再生能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上风电项目是指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电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 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目。 第三条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核准、海域海岛使用、环境保护、施工及运行等环 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可再生能源技术支撑单位做好海上风电技术服务。 第五条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海岛使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发展规划 第六条 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包括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市县级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符合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第七条 海上风电场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 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以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 第八条 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会同国家海洋局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适时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行评估。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标准要求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 海域内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落实电网接入方案和市场消纳方案。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本地区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提出用海用岛初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 第十一条 鼓励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潜在开发规模较大的沿海县市编制本辖区海上风电规划,重点研究海域使用 、海缆路由及配套电网工程规划等工作,上报当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政策及海上风电行业发展状况 ,开展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滚动调整工作,具体程序按照规划编制要求进行。 第三章 项目核准 第十三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经国家能源局审定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核准具备 建设条件的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应及时对全社会公开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和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未纳入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企业不得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鼓励海上风电项目采取连片规模化方式开发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7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相关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眼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对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的建设项目,其环境管理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环评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全面调查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管,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 二、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源头防范环境风险 (四)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五)产业园区应认真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环境风险评价,优化园区选址及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从区域角度防范环境风险。涉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港区、资源开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应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六)已经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区域内的产业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等,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指导和依据,并符合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布局、结构、规模及环境风险防范等要求。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 附工程环评报告

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工程 工程概况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理位置 1.1.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工程。 (2)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装设50台2000k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万kW,预计年上网电量25851万kWh。 (3)项目投资:21.22亿元。 1.1.2建设规模及地理位置 东海大桥风电场位于上海市临港新城至洋山深水港的东海大桥两侧1000m以外沿线,风电场最北端距离南汇嘴岸线5.9km,最南端距岸线13km。风机布置按东海大桥东侧布置4排35台风机;西侧布置2排15台风机,风电场装机规模10万kW。风机南北向间距500m(局部根据航道、光缆走向适当调整);东西向间距1000m。风电场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岸上110kV风电场升压变电站,接入上海市电网。 1.2建设方案概述 1.2.1工艺说明 风机叶片在风力带动下将风能转变为机械能,在齿轮箱和发电机作用下机械能转变为电能,发电机出口电压为0.69kV。发电机出

口电力经过风电机组自带的升压变压器(10~36kV )变升压至35kV 等级后由风电场电气接线接入岸上110kV 升压站,电力升压至110kV 后经由两回110kV 线路接入220kV 芦一变电站的110kV 母线段并升压纳入上海市电网。 纳入城市电网 35kV 风电场电气接线两回110 kV 线路 出口电压0.69kV 风电机箱式变 图1 风电场工艺流程图 1.2.2 风机 风机主要由风机机舱,风机塔架和风机塔基等三部分组成。 (1)风机机舱 风机机舱作为风机核心部分安装有发电机、机舱控制器和风机箱式变压器。 (2)风机塔架 2000kW 机型的标准塔架高度为67m ,考虑到连接件高度,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距平均海平面约70m 。叶片单片长约为40m 。 (3)风机塔基 选用单桩基础(单根直径4.8m 钢管桩)作为本工程风机基础的第一推荐方案,群桩式高桩承台基础(8根直径1.2m 钢管桩)为第二推荐方案。 1.3 海域占用及工程占地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风场建设政策.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风场建设政策(1)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上风电项目是指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电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目。 第三条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授予、项目核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施工竣工验收、运行信息管理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海上风电技术委托全国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规划 第六条海上风电规划包括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当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全国和沿海各省(区、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符合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第七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并会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第八条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具有国家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省(区、市)管理海域内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提出用海初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行技术审查。 第九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海上风电技术管理部门,在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组织编制海上风电工程配套电网工程规划,落实电网接入方案和市场消纳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华润新能源叶县朝阳风电场生态专项环评报告

华润新能源叶县朝阳风电场项目生态影响专项分析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五年十月

华润新能源叶县朝阳风电场项目 生态影响专项分析 项目名称:华润新能源叶县朝阳风电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的西部的常村镇,与鲁山县交界的山区 项目类别:D-4414风力发电 1、总论 项目概况 华润新能源平顶山叶县朝阳风电场(38MW)工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的西部的常村镇,与鲁山县交界的山区。场址中心为33°32'"北,113°3'"东,距离叶县的直线距离为,距离平顶山市直线距离约。风电场属于典型的山地风电场,拟选场区海拔高程140~690m,场内有南北方向的山脊,场区植被茂密、林地密布,山脊之间有金龙嘴水库、石门水库。本工程场址区交通便利,场区附近有省道S330、S234、S103 等多条省道,其中S330紧邻场区南侧。 本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38MW,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与华润新能源平顶山鲁山银岭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38MW)共用一座升压站,升压变电站安装1台容量76MVA主变压器,电压为110kV/35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初拟以一回110kV 架空线接入叶县变电站的110kV侧母线。 风电场年发电量的计算采用了在国内外广泛使用的WT风能计算软件,计算风电机组的年理论发电量、尾流影响和设计年发电量,进行各种损耗与风电机组利用率等参数的修正计算,最后得到每台风电机组的年上网电量。在考虑空气密度、尾流、控制和湍流折减、叶片表层污染、电气设备能耗、气候影响停机、风

风力发电环评报告

目录 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报告 1、前言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能源。风力发电项目是一类不消耗矿物能源、污染环境少、建设周期短、建设规模灵活,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兴能源项目。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风力发电项目在政策上的扶持,风力发电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风力发电项目与其他工业生产类项目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风电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污染物产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噪声、光影和生态等方面。下面以铁岭市昌图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为例具体说明。 2、项目概况 铁岭市昌图县位于辽宁省北部地区,是我省风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风速大,风向稳定,而且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开阔,适合于大规模开发、安装风力发电机组。 昌图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300kw,安装850 kw风力发电机58台,年上网电量10748万kwh。工程总投资为49881万元。其中风力发电场工程静态投资48689万元,单位投资9876元/千瓦。风力发电场址位于铁岭市昌图县昌图镇前哈石马沟村附近,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4°10′,北纬42°48′,场址处为起伏平缓的山地,平均海拔高度为220—390米。风电场场区规划面积28 km2,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约占%,林地约占46%,果园占地9%,村屯用地约占3%,水域%,道路约占3%,整体属于半山区--丘陵生态系统。该项目场址所在区域内无风景旅游区、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属于各类保护区。

3、风电项目组成及工艺流程 项目组成 昌图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场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二部分。 3.1.1、风力发电场工程 (1)新建一座升压站,占地面积5547m2,站内建设主控制楼一座(二层)建筑面积507.5m2,建设10kv室内配电装置室一座(一层),建筑面积198.25 m2,建设附属建筑一座(一层)为砖混结构,其建筑面积187.15 m2。 (2)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及箱式变电站58个,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单个机组占地面积约为266.7m2,总占地面积约15467m2。 (3)新建道路17km,道路征地宽5.5m,占地面积93467m2,改扩建道路18km,将原有3m宽道路拓宽至4.5m,新增占地面积27000m2。 3.1.2、输电线路工程 新建一条11km长的66kv输电线路,由66kv升压站至220kv昌图变电所联网,线路采用变压器组接线,导线采用LGJ-240钢芯铝绞线,共设输电杆塔约44根,其中拐角杆塔9根,单根杆塔占地约36m2。非拐角杆塔35根,单根杆塔占地约16m2。全部杆塔总占地约884m2。输电杆塔采用铁塔,高度为18--27米。 3.1.3、主要设备 该项目的主要设备有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电站58套、主变压器2台、高压开关柜13台等。具体情况见表1。

2021年后海上风电中央财政补贴将全部取消

2021年后海上风电中央财政补贴将全部取消 让海上风电行业“提心吊胆”的文件,即将公布。 正处于热火朝天的我国海上风电,两年之后将迎来艰难时刻。 多位行业知情人士向能见透露,2020年1月3日上午,国家财政部组织召开了一次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通气会,宣布2021年之后将取消海上风电国家补贴。 与此同时,省级财政补贴可能也较为渺茫,意味着中国海上风电即将提前进入平价时代。 去年5月风电平价上网的时间表一出,为了获得高补贴电价,我国风电行业迎来了抢装潮。与陆上风电严格的并网时间限制相比,政策对海上风电可谓非常呵护,不仅补贴最高,而且给予了发展窗口期。然而财政部给出的定论,意味着这种呵护也即将到头了。 对于准备在海上风电领域大干一场的许多企业来说,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将时间拉回三个月前,2019年9月,国家财政部曾组织召开会议,就发布“三部委关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这份文件,征求行业意见。此文件明确提出:海上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由地方核准的,未来由地方解决补贴。这是国家主管部门首次明确传递国家将停止海上风电补贴的信号。 中国这一轮海上风电爆发式增长源于2018年。当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按照该通知,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就能锁定2019年之前的每千瓦时0.85元的上网电价,这催生了2018年的海上风电项目“抢核准”浪潮。 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规定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18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15年5月11日上海市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在上海市海洋局主持召开了《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市发改委、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市海事局、市农委水产办、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浦东新区海洋局、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详细汇报,经认真讨论及评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 1.项目概况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的避航区,场址区西侧距离岸线最近约12.7km,东以长江口南港支航道以西的避航区为界,北至南汇大治河延长线,南至一期风电场,风机外围占用海域面积约18.7km2。总装机容量10.08万kW,共安装28台3.6MW风机。 建设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场、海上35kV海缆送出工程、35kV海缆穿堤工程等。风机基础和海底电缆占用海域面积257.3公顷。设计年上网电量26629万kW h。 风电场距南汇嘴岸线12.7km,平均水深约5m。风电场风机平行于岸线交错布置,风机南北各排风机之间的间距为900~1000m,东西每列风机之间的间距为850~1200m。每(6~8)台风机组合成

一个联合单元,整个风电场共4回海缆集电线路在临港新城最东端南汇边滩穿越海堤登陆至海缆转换井后,转接4回35kV陆缆线路利用一期电力排管接入风电场220kV升压变电站。风机基础采用高桩砼低承台方案,采用8根D1700mm(壁厚20 mm ~30 mm)的钢管桩作为基桩,桩长约81m ~87m,风机转轮直径为122.9m,轮毂高度为90m。高桩承台方案桩基均采用打桩船自带的800S液压打桩锤锤击沉桩。混凝土承台采用钢套箱工艺施工,风机安装采用整体吊装方案。35kV海缆铺设施工先对预定固定电缆路由进行扫海,再敷设主牵引钢缆,最后采用埋设犁开沟铺设电缆,电缆穿越堤岸采用8根Φ325mm钢套管定向钻方式,距岸边500m以内的登陆段海底电缆拟采用水陆两栖式挖掘机开挖回填方式。35kV海底电缆总长度约103.87km,海缆埋深为2.5m。 工程静态总投资约18.61亿元人民币,总工期20个月。 二、工程分析 (1)污染环境影响 施工期风机桩基作业将导致周围约100m半径范围内悬浮泥沙浓度增加(>10mg/L);单条电缆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源强为8.8kg/s。施工船舶机舱含油污水产生量约24.49t/d,其中石油类产生量约0.06kg/d,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175t/d,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9.75m3/d,均集中收集后交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大治河基地和岱山基地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穿堤施工产生钻渣265.3m3,集中收集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海上桩基施工水下噪声源强可达200dBrelμPa-m。 营运期风机运行噪声约110 dB(A)。桩基采用Al-Zn-In系牺牲阳极保护,锌释放进入海洋环境。海底电缆对周边电磁环境基本无影响。 (2)非污染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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