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报告2020——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自检报告2020——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自检报告2020——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2020)——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

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19 4.3(3)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其锁紧应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20 4.5对重的固定:(1)对重块可靠固定;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21 4.6(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GB7588-2003(含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以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且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2 4.8轿厢内应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本条(1)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23 4.9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24 4.10超载保护装置

设置当轿厢内的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时,能够发出警示信号,并且使轿厢不能运行的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最迟在轿厢内的载荷达到110%额定载重量(对于额定载重量小于750kg的电梯,最迟在超载量达到75kg)时动作,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5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25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26 5.2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27 5.3补偿装置: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28 5.5松绳(链)保护: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29 5.6旋转部件的防护: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检验:

①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或者链轮时,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或者链条脱离链轮的装置,并且当驱动主机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有防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或者链条与链轮之间的装置;

②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和补偿绳张紧轮,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和进入异物的防护装置

6 轿门与层门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2017版

编号: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 (2017年10月版)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维保单位 : (盖章) 自检日期:年月日 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 自检员(签字): 审核(签字): 批准(签字): 武汉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制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及其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编制,由武汉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发布。 2、本检验记录应用钢笔、黑色炭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由于笔误需要更改的只允许杠改,并且更改人应在更改处附近签字确认。 3、标记说明: ①自检结果栏: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自检结果为“不符合”的项目,在 自检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并在不符合内容 与要求下,划一横线。“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②结论栏: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4、数据填写要求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 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1)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 求填实测数据;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5、“ 6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1号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对2009年12月第1版的修改) 一、正文修改 1.第五条修改为:“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 3.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 4.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5.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二、附件A修改 (一) “项目及类别”栏修改 “2.9 制动装置C”修改为“2.9 制动装置B” (二)“检验内容与要求”栏修改 1.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

电梯年检自检报告总结模板总结模板.doc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森赫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⑴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⑵ 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号修改单 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 、“×”和“/”分别表示“合格”、“不 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 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信息表 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资质许可证号TS33 维护保养单位 资质有效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层站数层站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控制方式 设备□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技术 参数开门方向□中;□左;□右;□垂直开门方式□自动;□手动曳引绳根数曳引绳直径(mm) 缓冲器型式□蓄能型;□耗能型安全钳形式□渐进式;□瞬时式 拖动方式□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12月4日

再版说明 2017年6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4 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 ,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 号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王福绵吴岩 孙立新戴光宇 李宁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张彦朝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黄文和 武星军 毛怀新 赵伯锐

TSG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原徐成 陆棕桦 鲁国雄 马凌云 温爱民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目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第一条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 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 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记录或者报 —1—

(年度报告)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QP19/JL19-I 用户单位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自检日期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不适用于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 杂物电梯)。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使用维护相关文件 如上述标准、文件修订,则以最新标准、文件为准。 3、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自查结论”一栏内只能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自检结论”及报告书的单项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 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9、注:a)标注※的项目不作为无机房电梯检验项目。 b)标注★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1.6(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年度自检报告

无机房电梯检验标准

无机房电梯检验标准. 报告编号: 电梯施工自行检查报告(适用:曳引驱动电梯)

位使用单 门理部管使用单位地址 电话人联系联系 施工类别□重大维修?安装□改造 工单位施 话系电联联系人 维护保养单位 话保电维系联人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施工自行检查。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对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行检查,应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查,

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扛改: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报告中带、4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扛改在旁进行修正。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查应填写改造、重大维修主要内容,并说明按照监督检查性质和定期检查性质进行检查的项目编号。 10、本报告无检查、审核、批准、确认人员的签字和施工、使用单位签章无效。“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行检查报告结论页 设备型式设备类型载货电梯□?乘客电梯

有机房

文件编号:Xxxx-xxx-2017 报告编号:xxxx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管理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代码安全管理人员 维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应急救援电话 (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定期自行检查。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杠改: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4、报告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杠改在旁进行修正。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 10、本报告无检查(至少应由2名专职检验员签署)、审核、批准、电梯管理人员的签字和维保、使用单位签章无效。“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111111111111------文件编号 共1页第1页 注:1.每台电梯至少填写两份,施工单位与检验机构各一份; 2.检验机构审查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在“备注”栏内说明不符合项。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资料自查、审查表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编号 地 址 使用联系人/电话 制造单位 额定速度 产品编号 层/站数 层 站 门 额定载重量 安装单位 安装联系人/电话 检验项目、内容与要求 见证材料 结论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许可证号:TS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 梯的相应参数 证书编号:TX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 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质量证明文件号: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门锁型试证号 TX 限速器型试证号 TX 安全钳型试证号 TX 缓冲器型试证号 TX 安全电路型试证号 TX 上行超速保护型试证号 TX 驱动主机型试证号 TX 控制柜型试证号 TX 限速器调试证号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号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布置图号: 井道布置图号: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动力电路图号: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图号: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8)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安装许可证:TS (9)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施工方案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 (11)制造单位与安装单位不是一个单位时,制造单位应提供安装委托书 安装委托书 备 注 施工 单位 自查 意见 我单位已按规定对上述资料经行了自查, 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自查合 格,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施工单位签章) 自查人员签名: 2 0 年 月 日 检验 机构 审查 意见 检验结果: 检验人员: 2 0 年 月 日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7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8.12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有机房曳引电梯定期自检报告-201403新版

AR12-09 Q8.2.4-41 曳引驱动电梯 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有机房电梯)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江苏昊港电梯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报告。 9、项目及类别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报告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2、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91号公告(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如项目所在地特检机构有固定格式的定期自检报告,可不用本报告。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_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 . . 附件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关于印发《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现印发你们。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10月14日

目次 目次 (3) 前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评估机构要求 (6) 4.1 基本要求 (6) 4.2 制度要求 (6) 4.3 人员要求 (6) 4.4 设备要求 (7) 5 评估过程要求 (7) 5.1 程序 (7) 5.2 前期准备 (7) 5.3 现场评估 (7) 5.4 风险等级评定 (16) 5.5 降低风险的措施 (17) 5.6 综合结论判定 (18) 6 评估报告要求 (19) 6.1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 (20) 6.2 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 (20) A.1 封面 (20) A.2 扉页 (21) A.3 报告内容 (22)

前言 本导则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市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样本)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自检日期: 设备二维码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公司

目录 说明 (3) 信息表............................... .. (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5)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要点)及结论 (6) 附表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1) 附表2 限速器校验数据记录表 (13) 附表3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14) 附表4 安全管理员 (15)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含第1、2号修改单) (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3)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4)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 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无机房电梯检验标准

报告编号: 电梯施工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管理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人维保电话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施工自行检查。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对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行检查,应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查,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扛改: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4 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扛改在旁进行修正。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查应填写改造、重大维修主要内容,并说明按照监督检查性质和定期检查性质进行检查的项目编号。 10、本报告无检查、审核、批准、确认人员的签字和施工、使用单位签章无效。“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建筑名称电梯编号 安装地点工程合同号 建设单位销售合同号 制造单位型号 施工单位施工队组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告知书编号竣工日期年月日注册代码(改造/重大修理填) 施工单位(盖章)制造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1-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拖动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3、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4、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5、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6、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7、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8、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施工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9、施工单位和整机制造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0、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印章,如施工单位不是制造单位,还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印章确认,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1、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注:改造或重大修理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和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造或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2-

无机房电梯知识

编号:SY-AQ-095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无机房电梯知识 Elevator knowledge of inorganic room

无机房电梯知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什么是无机房电梯? 传统的电梯都是有机房的,主机、控制屏等放置在机房。随着技术的进步,曳引机和电器元件的小型化,人们对电梯机房越来越不感兴趣。无机房电梯是相对于有机房电梯而言的,也就是说,省去了机房,将原机房内的控制屏、曳引机、限速器等移往井道等处,或用其它技术取代。 2.无机房电梯有什么特点? 无机房电梯的特点就是没有机房,为建筑商降低成本,另外无机房电梯一般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和永磁同步电机技术,故节能、环保、不占用除井道以外的空间。 3.无机房电梯的发展历史 1998年德国HIROLIFT推出其创新设计的以对重作为驱动的无机房电梯,之后无机房电梯发展很快。由于它不占用机房空间、绿色环

保、节能等优点而被愈来愈多的人采用。近年来,日本、欧洲有70—80%新安装的电梯为无机房电梯,只有20—30%的电梯为有机房或液压电梯。 4.当前无机房电梯的主要方案: (1)上置式:即将永磁同步曳引机放置在井道顶部曳引比2:1,绕法较繁杂; (2)下置式:即将永磁同步曳引机放置在井道底部,曳引比2:1,绕法较繁杂; (3)轿顶驱动式:将曳引机置于轿顶; (4)对重驱动式:将曳引机置于对重。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行检查报告最新范本

质量体系文件编号: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行检查报告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检查日期: 检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检查人员: 审核人员: 维保单位:公司(签章)

检查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检查条件 □1、机房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主要仪器设备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使用状况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使用状况 1 万用表 6 秒表 2 塞尺7 卷尺 3 绝缘电阻仪8 钢直尺 4 游标卡尺9 5 温湿度计10 设备信息表 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号特种设备操作员证号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维保单位许可证书编号 许可证书有效期许可证书级别 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层站门数层站门 控制方式□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开门方向□中;□左;□右;□垂直开门方式□自动;□手动 缓冲器型式□非线性蓄能型;□线性蓄能型 □耗能型 安全钳形式□滚柱型瞬时式□楔块 型瞬时式□渐进式 对重最大允许越程 mm 拖动方式□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附件 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 — 2009 ,2013 年第 1 次修改 )第 2 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 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 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 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 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 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 装置等 )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 工。” 二、附件 A 修改 1.删除 2.6 、2.8 、2.9 、2.10 、 3.11 、7.1 、7.5 、8.2 、8.8 , 后 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 1.1(2) 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 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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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 1.1(3) 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 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 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如果有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 果有 )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 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 日期;” 4.将 1.1(4) 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 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如果有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 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 (如果有 )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 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原 1.1(5) 调整为 1.2(4) ,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 )、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 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 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 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 1.2 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1) ~(4) 在报检时审查, (3) 、 (4) 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 、 (6) 在试验时审查; (7) 在竣工后审查” 7.将 1.3(3) 修改为 :“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 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 - 2 -

4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省局版)解读

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保合同号 维保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 自检单位 自检日期年月日 安徽波士力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年度自检报告》适用于我公司所维保的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检。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维保合同》的相关规定。 3、填写要求 3.1、本《年度自检报告》经自检(整改)合格后,由维保单位检验人员填写,不得有空项; 3.2、《使用单位安全技术档案自查表》填写: 3.2.1、“自查结果”栏:填写“符合”、“不符合”、“无此项”; 3.2.2、“自查结论”栏:填写“符合”、“不符合”; 3.3、《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填写 3.3.1、“自检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 3.3.2、其他按要求如实填写 3.4、《电梯年度自检项目表》填写: 3.4.1、“自检结果”栏填写:“√”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有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 3.4.2、“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 3.5、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应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3.6、无自检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未填写日期的自检报告无效; 3.7、自检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体系文件中任命的人员; 3.8、自检报告应由自检单位盖章确认,否则无效; 3.9、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在 要改正的地方用双划线杠改,并在杠改处签名和日期,不能涂改;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各一份。 本公司对自检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1号修改单

附 件 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对2009年12月第1版的修改) 一、正文修改 1. 第五条修改为:“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 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 3

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 3.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 4. 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5.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二、附件A修改 (一) “项目及类别”栏修改 “2.9 制动装置C”修改为“2.9 制动装置B”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样本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自检日期: 设备二维码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公司 目录 说明 (3) 信息表............................... .. (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5)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要点)及结论 (6) 附表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1) 附表2 限速器校验数据记录表 (13) 附表3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14) 附表4 安全管理员 (15)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 第1、2号修改单) (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3)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4)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 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 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 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 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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