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前景展望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前景展望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前景展望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前景展望

摘要:残疾人是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截至2006年,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达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残疾人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真正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必须探讨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发现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的相关对策,使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有所发展。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弱势群体、体制、对策

一、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意义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

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来说,它都是回避不了的、不容忽视的,是涉及相当数量人群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的社会保障。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劳动就业、生活、教育、康复和文化生活方面做出了全面的法律规定,为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构建残疾人社会安全网,这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身有残疾的社会成员,在失业、失学、失去抚养人或赡养人、年老、疾病、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足够的物质帮助而建立起来的特定保护性的援助制度,属于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是社会生活中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在社会保障对象中,他们又是一种特定的保障对象,需要采取特定的保障措施。从具体内容上看,残疾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残疾人的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环境及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我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从形式到内容都在发生着变化。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对象,其范围

已由城市残疾人扩展到农村残疾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项目,其内容已由单一的生活救济逐渐拓宽为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会服务、医疗康复等综合保障。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取得了巨大成就:13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近4万名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1000多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扶贫开发解决了温饱;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我国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进展,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场、医院、宾馆、影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场所及居民住宅设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响信号装置等无障碍设施,12个城市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不少电视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和电影加配了字幕。全国已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5万余个,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环境逐渐形成。

综观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及发展现状,可以看到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迅猛的发展。残疾人社会的地位、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在价值观上,也已经由收养救济残疾人向充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转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已被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虽已取得了可喜成就,但由于起步较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广大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残疾人社会保障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体系且保障的供需矛盾突出

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且严重滞后,资金投入少,保障项目少,保障水平低,保障覆盖面窄,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保障体系,这使得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供需缺口很大,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就业、康复、教育、参与社会等方面往往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他们在这些方面的状况仍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在生活水平上的差距在拉大,甚至有相当多的残疾人还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这些情况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历史欠账过多,体系不完整,现有残疾人社会保障犹如杯水车薪,导致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供给与需求上的矛盾突出。

2、缺乏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报告中,我国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调查表明,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经济欠发达

地区残疾比例高,残疾人口多。受我国城乡分割、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严重落后于城市。目前全国农村残疾人群体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大,绝大多数残疾人在农村;二是贫困残疾人比重高,我国贫困残疾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三是向城镇转移困难,由于自身残疾的影响以及外界环境的障碍,农村残疾人很难象其他人一样进城务工,改变其生活状态。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严重缺失,这样情况在西部地区尤为突出。

3、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

我国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特殊支持的力度不够,残疾人保障过分依赖。社会支持体系由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正式社会支持构成,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有政府的直接性干预行为。非正式社会支持包括以慈善组织、残疾人组织、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志愿服务构成的群体支持和以血缘、亲缘、业缘、地缘和友情缘为基础的个体支持。对残疾人来说,政府支持、群体支持和个体支持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才能更好地为他们这一特殊困难的社会阶层提供基本的生存环境,帮助他们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压力,使他们摆脱贫困,提高生活质量。在目前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血缘和亲缘关系所提供的个体支持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主要力量,而政府支持和群体支持力量较弱,效果不显著。目前农村残疾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经济收入太低,其次是生产资料及劳动力的匮乏,还有看病及子女上学的花费太大。不论是经济困难还是劳动力短缺,农村残疾人的首选求助对象都是亲戚。我国农村残疾人家庭掌握的社会资源极少,获取财富的机会远远小于健全人家庭,其经济能力往往非常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脆弱,残疾人家庭往往是当地农村经济条件最差或较差的家庭,长期缺乏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有力支持,家庭支持系统独木难支,难以应付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这也成为我国农村残疾人长期沦为社会底层,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与健全人的差距越拉越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从社会环境来看,社会上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仍然存在,人道主义基础还相对薄弱。

4、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滞后,实施机制不健全,实际成效不明显。

我国目前已经建有一套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它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本法律,包括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扶助残疾人的规定等近四十部法律法规,涉及残疾人生活、劳动、教育婚姻、权益保护、收养、继承、保险等诸多领域。虽然这些法律条款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但很多法律原则性太强,并没有系统有效的实施办法;而且权威性和强制性不足,只是停留在人道主义帮助的层面上,仅仅在道德和舆论上受到社会的监督,并没有严格的实施制度来保证。因此,要使保障残疾人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

障,必须完善残疾人保障法制建设,保证实施成效。

我国现行残疾人社会保障所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对我国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也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改革和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由此可见,我国残疾人事业并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的完善,这是由多方因素引起:政府责任缺失,家庭承担残疾人保障的主要责任;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起步晚、水平低;政府和社会缺乏对残疾人的特殊支持;公众的观念陈腐。要完善各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仅仅需要政府的大力倡导与组织,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响应与积极参与。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应侧重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要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的政府补贴,继续扩大社会保险尤其是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将残疾人急需的康复医疗项目纳入社会保障支付范围。要大力发展残疾人福利,逐步将残疾人特殊的迫切需求纳入福利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要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大力开展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的抢救性康复;对重度残疾人配备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与居家托养给予政府补贴。要着力发展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

2、是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更加公平、更

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享有服务的覆盖面,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带动残

疾人服务业加快发展。

3、是要建立有利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

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同时,通过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要加强机构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严格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是要统筹城乡和区域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西部地区要重点发展,优先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迫切服务与保障需求;中部地区要加快建设与发展,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要全面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保障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与残疾人的需求相适应,并率先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

规范化。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大力支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服务设施,构建以新农合、新农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危房改造政策和其他救助为基础,以农村残疾人就业与扶贫服务为重点,统筹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文化、权益维护等内容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格局,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

服务均等化。

5、是要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要加强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学习各社会发展领域以及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探索更加适应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和服务模式,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能够既融于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大局,又能真正惠及有特殊困难和需要的残疾人,最终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残疾人带来更多和更长久的福祉。

总之,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新残疾人观,残疾人社会保障才能更好发展,达到社会保障的公平、正义、共享。

四、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前景展望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共分四个部分: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纲要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纲要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

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1、1300万残疾人将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帮助13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将实施0至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

2、1000万农村残疾人将受到扶持

“十二五”时期,将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我国将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同时,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为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至2门实用增收技术。

3、200万人次将获托养服务补助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建立健全以省级或省会城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我国还将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免费教育

我国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根据纲要,“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把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1、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2、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3、郑功成,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宏观思考[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J]中国残疾人,2008(6)

5、张琪吴江等著. 中国残疾人就业与保障问题研究.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篇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

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状况与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五个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针对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保、维权、文体、无障碍环境等保障与服务不断拓展,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和积累了符合国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表明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基本收入和支出方面,截至2009年3月,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78.1元,比2008年度高出90.9元,增幅为1.1%,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66.1元,比2008年高出262.5元,增幅为6.9%,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7%,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05%,分别比上一年降低3个和4.5个百分点,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09年3月,139.12万城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低保对象的5.96%,低保标准208元,月人均补助141元;各地普遍实行分类施保,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在补助标准和审核程序上予以照顾;383.2万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占农村低保对象的8.89%;74.84万残疾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370多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近两年湖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地区还设立了针对特困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制度。以安徽为例,截止到2009年8月,已经为384564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特别救助,补贴标准城镇户籍人口每人每年600元,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360元。专项生活救助制度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项有效的补充性制度安排,有效地缓解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需求。 在社会保险方面,根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2008年以来,城镇残疾人参加至少一项社会保险的比例显著提高,200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64.3%,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42.1%。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持续上升,2009年达到94.4%。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残疾人中,87.6%的残疾人在1年内看过病,人均看病花费1570.1元。看过病的农村残疾人中有41.7%的人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报销,人均报销743.8元。《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地方政府予以全额或部分补贴。这一政策试点地区广大残疾人参保积极性十分踊跃,截至2009年底,全国首批320个新农保试点县中,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共有192万人,实际参保158.9万人,明显高于试点地区一般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在社会福利方面,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都明确了残疾人获得服务、参与社会生活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费用享有公共服务成为很多地方残疾人的特惠。 在公共服务方面,2008-2009年度,残疾人当年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23%;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健全省级聋儿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已建立1700多个聋儿康复机构、6000多个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机构和2000多个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在164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780个市辖区和1411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与对策分析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与对策分析-经济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与对策分析 文/张超王华丽陈图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依据对残疾人的实证调查,主要包括对残疾人基本特征以及教育和经济收入等状况的调查,运用二元Logistic 模型分析影响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因素。通过模型分析结果,对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发展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残疾人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模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3XMZ059)。 【作者简介】张超,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王华丽,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陈图,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农村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保障他们的生活权利是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责任。所谓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给予残疾人物质帮助和公共服务,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安排。考虑到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可以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分为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康复医疗保障和服务保障五个方面。郑功成(2008)指出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严重的缺失,残疾人群体规模庞大,残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残疾人群体中贫困问题突出,残疾人社会保障城乡差距较大。所以残疾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残疾人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沉重的压力。正视残疾人存在的困难,科学合理地建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随机抽取新疆某农村地区的残疾

人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 (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残疾人现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以下简称“伊犁州直属县市”)地处伊犁河上游流域,有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10个县市,辖区内有哈萨克、汉、维吾尔、回、蒙古、锡伯、乌兹别克、俄罗斯等47个民族。根据《新疆统计年鉴》数据统计,2012年伊犁州直属县市总人口291.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数为183.3万人,比重达62.8%。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测算,伊犁州直属县市残疾人人口总数为13.37万人,占总人口的4.58%。其中,听力残疾24279 人,言语残疾3251 人,智力残疾8628 人,肢体残疾45681 人,精神残疾9885人,视力残疾16895人,多重残疾25148人。伊犁州直属县市残疾人种类及残疾等级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伊犁州直属县市一至四级残疾人群中,人数最多的是肢体残疾,其后依次是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听力残疾、精神残疾、言语残疾。在残疾等级中,人数最多的等级是三级残疾,占37.5%;一级残疾人数最少,仅占所有残疾人数的13.1%。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数据统计,2012年伊犁州直属县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 1.当前我国残疾人的现状: 根据2006年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和目前我国总人口数推算:我国现有8296多万残疾人,占全国人口的6.34%,其中城镇残疾人2071 万,占24.96%,农村残疾人6225 万,占75.04%,。按残疾类别分,8296多万残疾人中有听力言语残疾2131 万人,智力残疾554 万人,肢体残疾2412 万人,视力残疾1233 万人,精神残疾614万人,多重及其他残疾1352万人。 2..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现状: 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立法,对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体、失业、失学等情况下给子一定的物质帮助,从而保证其依法赋予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它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项目。根据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内容的基本分类,残疾人社会保障应由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含残疾人就业)、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等项构成。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保障和特别扶助等五个方面。 3.社会保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据此各企事业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残疾职工在年老、生病失业、工伤、生育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截止到2004 年底,全国城镇共有113 万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残疾人社会保险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4.社会救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当前,对于残疾人的基本社会救助措施是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5.社会福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三无”残疾人应予以供养、救济,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应按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另外,作为社会福利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规定社会各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在生产、经营、税收等方面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福利企业和残疾人自主就业予以保护和扶持。 6.社区保障: 社区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本落脚点。当前残疾人的社区保障内容主要有六点:基本生活与帮扶服务保障;社区康复保障;文化生活保障;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再就业服务;心理辅导服务。截止到2004 年,社区为73 万残疾人提供了就业,为103 万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为12.5 万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了就学服务,为6.8 万残疾人提供了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保障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及其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和改善,有力地增强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融洽了社区关系,增强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度,总体上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 7.特别扶助: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残疾人这类特殊的群体因为身体或心理方面的一些缺陷,是当前我国社会需要引起关注的弱势群体,而在我国的农村地区,本身生活水平不高,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也极少,这就使得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群体成为整个社会残疾人群体中最需要国家和政府关注的一类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生活现状相对于其他发达的城市地区人们的生活有极大的差异,本文就当前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标签: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对策研究 【引言】当前我国的残疾人口数量数以万计,而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数量在总人口数量中所占的比重极大,重要的是,这些残疾人群体在农村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相比较于城市地区的残疾人群体,生活的更加艰辛。虽然国家对于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进行完善,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下面就现阶段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普遍的就业率偏低,这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就业人员非常低,根据国家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有五百多万人口的残疾人还没有解决就业的问题,严峻的就业情势使得广大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缺少基本的经济来源,从而更加加剧了他们生活的艰难。其次就是,除了残疾人群体身体方面的缺失以外,由于农村的教育水平有限,这些残疾人未能拥有较高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完成了农村残疾人群体就业的困难。 2.农村残疾人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对医疗保障的需要也不断加强。但是,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还需不断完善,现阶段的医疗保障不利于农村残疾人身体的康复。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农村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没有得到政府部门过多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把农村残疾人的康复治疗纳入相关的政策法规中,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工作缺乏政府一定的各种资源的支持。其次就是,农村残疾人的康复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的帮助,我国目前的康复治疗人才也是比较短缺的,仅有的一些康复治疗人才也是工作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几乎没有这样的专业人员,十分不利于农村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工作。

日本残疾人社会保障

日本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特点 第一,政府机构直接管理。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通过基金会进行管理,二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三是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在西方一些较发达的国家及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多采用第一和第二种办法,而日本则采用第三种办法,即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政府设立了厚生年金和国民年金特别会计,目的是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这种特别会计的收入为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国库负担,以及保险基金运营的收入;其支出主要是年金和福利设施。特别会计要将收支节余额作为积累金储备于大藏省的资金运用部。资金运用部将这部分积累金和邮政储蓄金、简保资金、产业投资特别会计、政府保险费等统一纳入国家财政投融资计划,作为公共资金贷给公团、公库、特殊会计、地方公共团体等,进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居民住宅和医疗、社会福利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此外,政府还要将厚生年金和国民年金的部分积累作为特别返还资金贷给年金福利事业团。年金福利事业团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再将这部分资金作为贷款,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如疗养设施、大规模的养老基地建设、投保者住宅建设、享受年金者的子女教育经费等。另外,还有部分返还资金用于证券交易。年金福利事业团要把各方面的投资收益作为纳付金交给年金特别会计,作为特别会计的收入。 第二,安全型投资模式。 目前世界上对社会保障投资可分为两大主要类型,一是获取高收益型,资产组合中不动产投资均在50%以上,股票投资居多;第二类则是资金安全型,资产组合中以定息资金为主,如政府公债、向社团贷款等,不动产投资比重较低,投资收益相对偏低。日本采用此种方式运营社保基金。如前所述,日本政府通过年金特别会计的方式,将积累的社保基金主要用于公共团体贷款,使其投资于基础设施、居民福利等方面,造福于社会。尽管投资收益相对偏低,但却保证了基金的绝对安全,很好地体现了社保基金安全运营的原则。 第三,机构分立,相互制约。 日本的社会保险机构由立法、行政管理、执行、社保基金管理运营和保险基金监督等机构组成,它们各自分工,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完整的运营体系。社会保险的立法机构为参众两院。行政管理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为厚生省和劳动省。厚生省负责年金和医疗保险,劳动省负责失业保险。厚生省的年金局负责年金的调查研究、预测、规划和调整等;厚生省的社会保险局负责健康保险的调查研究、预测和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为都道府县,其国民年金课负责有关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所辖市村町进行指导,保险课负责健康保险的实施及指导、监督工作。执行机构也分中央和地方两级。地方执行机构为社会保险事务所,负责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险和年金的资格认证、注册、档案记录和保险费收支手续等方面的工作。中央执行机构为社会保险业务中心,负责汇总、处理地方执行机构的投保人资料。中央和地方两级执行机构用计算机联网。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分布全国各地的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费的收取和支出。为了搞好对医疗保费使用的监督,日本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即社会保险基金联合会。这个机构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基金联合会作为医院和保险公司的中介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医疗保险费的使用情况,防止过高医药费的发生。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截至目前,已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全覆盖,正在向着全面建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首善之区的目标迈进。 家住东华门街道辖区的苑师傅今天起得格外早。穿戴整齐后,他准备去参加今天的第一个活动——到社区活动中心和老朋友们唱唱歌。从楼门前的无障碍扶梯进到提早预约好残疾人专用车,再到活动中心,一路上苑师傅丝毫感受不到肢残给他的“外出活动”带来不便。(升降台) 伴随着“无障碍”改造推进,楼栋前一条条长十米、宽两米的坡道,为残疾人搭建起了走出家门进入社区的“无障碍通道”。 为最大限度的方便残疾人,北京在地铁站内配备了直升电梯或无障碍升降平台,一些站点还配备了爬楼车,所有这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都使残疾人的生活空间进一步得到延伸。截至目前,北京8条地铁线的143个站口已设置直升梯;337个站口铺设盲道和设置盲人标符。 同时,北京目前有超过2000辆的低底盘无障碍大巴投入运行,不但可方便轮椅上下,而且,车上配有专门的轮椅停靠位置。地面公交也有2835辆低地板无障碍公交车;880条道路铺设盲道共计1541公里。

近日,政府又在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上推出新举措——大力度推出“九养助残办法”,将16岁以上的重度无业残疾人纳入助残服务券的使用范围,实现“养老、助残”全覆盖。残疾人医疗康复方面,截止目前,累计有四十万左右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升降台) 同时,本市不断提升残疾人精神生活质量。今天,首家残疾人曲艺培训基地同时成立。近年来,本市兴建了一批残疾人活动文化场所,市区两级成立了23个残疾人文艺团队,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家指导队伍。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本文来自:升降台https://www.360docs.net/doc/e75468621.html,

残疾人论文 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内容摘要】:从我国残疾人基本情况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进行深刻分析,透彻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其影响该问题存在的主要因素和内在原因,结合实际,借鉴国外的有效手段,提出积极地、较有操作性的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措施。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福利 据中国残联2006年年底统计,中国目前有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基本上不到16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残疾人,涉及近1/5的家庭(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 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残疾是人类进化、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发展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代价。日趋完善的人类,不应当漠视这种牺牲和代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是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最大多数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的根本举措,对于国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来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责任。我国自1990年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以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起点上,重新审视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与社会发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现状 研究残疾人社会保障首先要厘清概念,残疾人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

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 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 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 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如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等 2).鼓励残疾人创业(贴息贷款) 如免息提供贷款,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指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就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不低于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河南省1.6%) 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的、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中最基本的内容。 据国家2005年对贫困人口的统计,年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全国有2365万人,其中残疾人达994万人,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的42%,即贫困人口中半数是残疾人。 低保 特惠 郑州市为500家残疾人危房改造 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 教育保障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蕴含的最基本的原则,基于这一视角,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充分体现出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的进程中,党和国家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困难群体加强帮扶的信心和决心。在当前形势下,准确把握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和问题,科学理清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思路,总结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做好残疾人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 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我国残疾人数量众多,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然而与广大残疾人 密切相关的残疾人社会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城乡差距过大

受我国城乡分割、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严重落后于城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存在差距。城镇残疾人口中,有275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3.28%。然而,在农村残疾人口中,只有31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仅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5.12%。二是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存在差距。16岁及以**市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42.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33.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36.0%,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3.3%,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1.6%,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7%。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58.0%;但在农村,16岁以上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10.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9.5%,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0.1%,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0.3%,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1%。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89.2%。三是城乡残疾人社区服务方面存在差距。城市中有24.2%的残疾人接受过社区(村)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农村中这一比例为11.2%。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城乡统筹的过程当中,如何发展和加快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建设无疑是当务之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来看,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需求很大,但面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方

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与制度完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与制度完善 贺仁清(兴和县残联理事长)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性的弱势群体,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内容,更是衡量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程度的基本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总之,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作为一项普遍的、有效的社会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保护残疾人群体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应尽快弥补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缺失,以残疾人保障与残疾人服务为重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缺乏救助理念。在许多人的传统观念中,残疾人属于个人和家庭的不幸,照顾残疾人完全是家庭的责任,这一观念需要改变。因为残疾人致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在致残的各种原因中,如职

业伤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都属于社会因素。因此,照顾好残疾人,不仅是家庭的责任,而且最终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但是,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对实施主体的救济理念还存在缺陷。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线单一,救助倾斜不够。目前我国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按照年龄和残疾程度等方面的标准制定的,而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因而,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线单一,没有专门对残疾人老人、儿童等特殊家庭进行救助,使他们无法应对附加的支出需求。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由于身体的特殊性,其贫困的程度和弱势化的程度要远远高于其他群体,理应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单独划分,分类施保。但是,现有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将残疾人的特殊性考虑进去,没有对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分类施保,更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残疾人低保救助中仍实行着与健全人同样的计算和补助标准,因此,最低保障弱化了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应当享有的优惠政策,客观上也给残疾人家庭带来了社会救助的不公平。 (三)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较窄,城乡差距大。虽然残疾人的低保覆盖率较普通人群高,但残疾人的贫困状况仍很严重,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偏低。在农村虽

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

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 的调研报告 (2011年4月10日) 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按照哈市残联通知和省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黑残联发[2011]28号)的要求,我们委派专人对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为时15天的专项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点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弱势社会群体。据统计五常市有63348名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16%,涉及到39590个家庭户;全市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15812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47536人,占75..04%;残疾人男性为32656人,占51.55%,残疾人女性30692人,占48.45%;按年龄段分为0-14岁残疾人2952人,占4.66%,15-59岁残疾人26670人,占42.1%;60岁以上残疾人33726人,占53.24%;残疾类别分别是:视力残疾9414人,占14.86%,听力残疾15305人,占24.16%,言语残疾969人,占1.53%,肢体残疾18415人,占29.07%,智力残疾4232人,占6.68%,精神残疾4688人,占7.4%,多重残疾10325人,占16.30%。 二、相关问题的调研 (一)残疾人社会救助

据调查掌握,我市城乡有残疾人家庭户39590户,共有各类残疾人63348人。经调查走访掌握残疾人生活,目前已达到小康水平的有5859户,9375人;基本解决温饱有7529户,12796人;低保边缘户8432户,有13493人;目前已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有17770户,27684人。享受医疗救助的残疾人有41167人,其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30580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587人。全市纳入敬老院和五保供养的残疾人有613人,享受临时救济救助的残疾人有800多人次/年。至此,全市已基本形成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 (二)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政府给予适当缴费补贴,城镇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也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补贴。城乡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已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280户。残疾人教育,适龄残疾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全免资助;高中教育阶段由政府补助50%;高等教育阶段资助421人次。几年来,五常市人民政府出台《五常市城乡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残疾人扶贫解困实施意见》、《关于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规定》、《关于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就学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展望未来,我们要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Work plan of social security services for the disabled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着力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与服 务能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起“两个体系”基本框架。生 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两个体系”建设相对 完善,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少年儿童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生活更加富裕,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广泛。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不

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将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对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一、二级残疾人。其新合疗基金由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各分担50%同病种报销中适当增加 残疾人的报销比例。由县民政局分别为其代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已做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和持证的独生子女户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2城乡医疗救助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补助后。 3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就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免收挂号费。 4健全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逐步提高城镇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一人多残、老残一体和农村残疾人中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0]314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0.11.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5号)精神,结合杭州残疾人事业的现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09〕2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暂行规定》(市委办〔2008〕16号)等文件精神,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我市残疾人工作仍然面临着发展不够平衡、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不完备、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不健全、专业人才比较匮乏等困难和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和满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与服务需求。因此,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促进残疾人人权事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浙政办发〔2010〕95号文件要求,结合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水平,确定我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为:到20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要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补上农村残疾人工作短板、统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坚持农业 农村优先发展。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始终态度,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振兴乡村中的又一生动体现。 一、农村残疾人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表现在方方面面,在基本公共服务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且存在着一些特殊矛盾:一是农村残疾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大困难深。老弱病残成为不少乡村 的主体留守人口。特别是众多农村留守老人,儿女外出,独自生活,缺乏照顾,十分苦难。二是现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量不足质不高,还难以均等。《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指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现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 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基层设施不足和利用不够并存,人才 短缺严重;一些服务项目存在覆盖盲区,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三是农村针对特定困难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务盲点还很多。《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以贫因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范围,补齐短板、缩小差趾,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四是“给钱给物不如给服务”已成为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解困的最大期盼。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推动下,总体而言,贫困人口基本上都不愁吃不愁穿了,而不少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一天两餐无保障、一身衣服穿一生,有病无法看,个人卫生无法打理也并非个别现象,有重残重病人口的家庭支出大、收人少,往往还要捆绑1—2个劳动力,多沦为深度贫困户。 二、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的基本内容和主要途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已专章对残疾人服务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现阶段10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范围。要持续抓好推进并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突出重点难点逐一实施并落实好。 针对“因残致贫”突出困难,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中央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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