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国办函[2011]155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1.12.10

【实施日期】2011.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1〕15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冀政〔2011〕3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张家口市是冀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连接京津、沟通晋蒙的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张家口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

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张家口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农宅的基础上,优化近郊区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强对老城区、宣化、下花园和新区间组团式发展格局的引导,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发展。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公示文字部分 一、规划思路 ?继承创新结合 充分尊重与汲取同步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体现规划延续滚动。 ?交通用地互动 充分与城市总体规划互动反馈,凸显交通引导与支撑作用。 ?导则指引反馈 充分尊重与依据新版综合交通规划导则要求,并应用于规划实践;同步思考、反馈导则技术指引完善的可能。 ?近期远期兼顾 既要为盐城勾画交通发展蓝图、确定重大设施布局;也要为盐城近期交通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二、规划范围和年限 本次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范围及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如下表所示: 表1 规划范围和年限

三、愿景与目标 ?愿景 愿景:建设“畅达、绿色、人本”的健康交通体系。 畅达:对外交通实现突破与融合,城市交通实现整合与集约,构建发达开放的对外交通系统和高效畅达的城市交通系统。 绿色: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多方式协同发展,“集约环保、减碳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 人本:营造低碳、健康的交通环境,为全体交通使用者提供舒适、人性化、多样化的交通体系。 ?目标 表2 规划目标

四、战略任务 ?任务一:区域交通建设谋求新突破 南融长三角、北承渤海湾,西联中西部、东出东北亚。提升交通区位,打造区域性航空与铁路综合枢纽,注重与长三角核心城市快速复合通道建设,加强与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都圈、徐州都市圈交通体系衔接,推进与西向交通廊道预控,积极加强与沿海重要港口的联系,构建以盐城为核心的多方式协调的放射交通系统。 ?任务二:交通引领发展创造新格局 以交通走廊引导和支撑“双城双区”城市空间的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引导城南新区、城西片区、河东片区及城北片区的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布局与开发建设贯彻公交引导的原则,采取有机疏散与集中发展、集约利用相结合;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 来源: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作者:时间:2007/07/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动迁管理,保证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需要,维护动迁人和被运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需拆除房屋和其它设施及搬迁、安置、补偿等动迁事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称市开发办)为本市动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动迁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处(以下称动迁承办单位),为本市统一动迁的实施单位,负责对被动迁人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或承担房屋拆除、补偿、安置等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动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动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的被动迁人,是指对被动迁房屋和其它设施具有合法产权证照或使用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以下分别称所有人和使用人)。 第二章动迁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建设需要动迁,必须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动迁许可证》并按住宅本体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预交动迁安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动迁。工程竣工,动迁人履行与被动迁人签订的协议后,退回保证金。 房屋动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动迁人申请办理《动迁许可证》,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建设计划、投资指标、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文件。 (二)拆除房屋产权注销登记通知。 (三)包括动迁地段现状情况、安置地点、动迁期限、回迁时间等内容的动迁安置方案。 第七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开发建设的,均实行统一动迁,由动迁人委托动迁承办单位实施动迁。 经市开发办批准个别动迁的,动迁人按本办法规定可自行实施动迁。动迁人是个人的,不得自行实施动迁。 动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实施动迁。非建设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实施动迁。 第八条市开发办核发《动迁许可证》后,应向动迁范围内的被动迁人发布公告,公布动迁人、动迁承办单位、动迁范围、搬迁期限等,宣传有关动迁的法规、工作制度。 市开发办应监督动迁人、动迁承办单位和被动迁人执行本办法,监督检查各项动迁活动,保护动迁人和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动迁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市开发办批准,不得在拟建地段进行动迁调查摸底。 (二)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

20XX连云港行政区划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20XX连云港行政区划图 篇一:中国行政区划表(20xx最新) 注: 1、以下城市为副省级市: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2、以下城市为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篇二:20xx年那些不经意间的行政区划调整 篇三: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批复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批复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三大层次。市域:即连云港地市行政辖区,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含开发区),以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7500(前三岛和大部分海域面积未计入)平方公里。 都市发展区:主要由连云港市区(含新浦、海州、连云以及南翼地区)和赣榆县东部滨海地区(含赣榆新城、海头、

柘汪等地区)组成,总面积为1806.32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含20xx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纳入市区的浦南镇和岗埠农场),以及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海域。总面积约为1644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xx-2030。其中,近期为20xx-20xx年,远期为20xx-2030年,远景展望2030年以后。 三、市域城镇规划 1、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确定连云港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两轴一心”。其中,“两轴”为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一心”为连云港中心城区。 沿海城镇发展轴:北起柘汪镇,南到燕尾港-堆沟港镇,包括海头镇、赣榆县城、南翼新城(板桥-徐圩地区)等城镇节点,是依托连云港滨海港口、土地、交通、景观等优势资源、以临港产业为重点的市域南北向新兴发展轴线。 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东起连云港中心城区,西沿陇海铁路和连徐高速公路经白塔镇、东海县城,向新沂、徐州方向延伸的市域东西向传统发展轴线。 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的交汇点即连

(完整版)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东至文港路,南至青年路,西至西环路一线,北至新洋港;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2.6.1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以方便居民生活,并与一期住宅工程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2.2.6.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 (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但建设单位必须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 2.2.6.3居住用地中必须布置不少于三个用于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4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8平方米小区核算。 2.2.6.4为居住区配套的商业设施规模不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

牡丹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牡丹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牡丹江市城 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 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牡丹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 第三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各类详细规划和重要建筑方案设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国内外市场,鼓励设计方案竞标。 第四条在本市规划区内承担各类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在规划成果报批的同时应附相应的规划资质证明材料。 外埠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规划设计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承担居住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公建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应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承担居住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公建3~5万平方米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应具备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和《竖向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执行。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日照分析和建筑方案时,范围应符合城市坐标的且包括周边相邻地段50米以上范围内的现状地形图,并研究与相邻空间环境协调以及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衔接。建筑立面、建筑夜景及色彩方案,应进行多方案比较,符合方案竞选要求的应进行方案竞选。 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担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按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批时,“规划设计条件”应作为附件。 第七条编制各类规划应按有关规定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审查和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重要街区、主要干道、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委会审批。城市一般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样本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一.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的规划空间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主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即盐城市行政区范围,包括盐城市区、响水县、滨 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的全 部,总面积14983平方公里。 2、市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728 平方公里。城镇规划布局为一城八镇,包括伍佑镇、秦南 镇、南洋镇、新兴镇、龙冈镇、大冈镇、大纵湖、郭猛 镇。总人口为139万,其中城镇人口110.5万。 3、主城区即规划用地范围,由四条高速公路所围合,东至 沿海高速、南至徐淮盐高速、西至宁靖盐高速、北至新兴 镇区北侧,总面积423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 近期:—; 中期:—; 远期:—2020年; 远景:展望X年。 (二)城市性质与规模

在分析了盐城市区的区域位置、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确定 海洋经济服务基地。主城区现状人口为49.9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48.5平方公里,将分别达到60万人口、71.6平方公里,2020年将分别达到90万人口、107.6平方公里,盐城将成为一个大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根据盐城经济发展速度,2020年,市域总人口将达到82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市域城镇体系的总体布局为“两纵一横、一主两辅”,分别为:依托沿海高速、二O四国道、沿海铁路、通榆运河的内陆城镇发展轴,依托陈李公路、沿海公路的临海城镇发展轴,依托徐盐高速、盐淮公路、新长铁路的横向城镇发展轴。 (四)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及用地布局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为:东至“东环路--新洋港--通榆运河”,南至南环路,西至“小马沟--聚亨路--大马沟--东进路--开发路--蟒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山——海——城”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路、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围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的最高学府——淮海工学院和职业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2030

一、规划思路(一)立足区域、跨越发展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170万。年城市人口规划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2030(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 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从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产业互补的角度,盐城应重点承担江苏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汽车生产基地、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梯度转移北拓承接基地等职能。苏通大桥和崇明岛越江通道的通车大大降低长江的阻隔作用。沈海高速等沿海通道的建成为长三角开辟了新的辐射通道,盐城凭借土地储备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抢先接受长三角“内核”产业扩散,成为快速接受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先导基地,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三)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资源垄断优势,围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众生乐园,将盐城建设成为国家湿地生态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逐步将盐城建成为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三、空间布局结构(一)中心城区范围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约。540平方公里(二)布局结构 轴向延伸、内主外辅,形成“双城双区”的城市空间结构,高速公路环内为主城,以通榆河为界分河东、河西两个城区,环外东西依托现状各形成一个特色产业园区。 1、主城 (1)河西城区——枢纽拉动,产业转型 包括通榆河以西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95平方公里,以新洋港、世纪大道、青年路、西环路为界分为城中、城南、城北、城西、西南5个片区。 城中片区:指新洋港、通榆河、青年路、西环路围合地区,以商业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强化建军路、解放路交汇处的城市商业中心功能;推进“退二进三”,改造整治城中村,提升居住质量,合理控制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建设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宜人的生活片区;完善支路系统,保持老城空间肌理,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强化滨水空间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牡丹江市场调研报告

牡丹江市场调研报告

2011年7月6日 目录 一、地理位置 (2) 二、城市概况 (3) 三、宏观经济 (5) 四、房地产市场状况 (10) 五、产品结构、部分楼盘简析 (15) 六、区域分析 (34) 七、竞争分析 (36) 八、目前牡丹江市房地产政策 (36) 九、综述 (36) 十、写字楼市场状况 (38) 十一、牡丹江市地热资源 (40)

一、地理位置 牡丹江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处中、俄、朝合围的“金三角”腹地,东至俄罗斯远东、南与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接壤、西与哈尔滨市相邻,地处长白山北部。

二、城市概况 全市总面积4.06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45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2.79平方公里。总人口285万,市区人口94.2万。(一)行政区域划分 牡丹江市现有4个市辖区:爱民区、东安区、阳明区、西安区,江南新区目前正在规划中。 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划分表 行政区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 (万) 简介 东安区334一八.5 位于牡丹江市东南部,老城区,政治、文化、金融、商贸中心区,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支撑、商贸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

(二)市政设施 牡丹江城市绿化、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齐全。市区园林绿化覆盖面积 2770 公顷,绿地率 45% 。

市区道路长度 744 公里,面积 807 万平方米,人均 10.3 平方米。位于市区东南7公里处的牡丹江机场为国家4C级机场。 (三)产业结构 牡丹江市工业目前已经形成了造纸、电力、煤化工、石油化工、制药、汽车配套、木材加工等支柱产业。工业是牡丹江国民经济的主体和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0%左右,工业企业创造的税收占市级财政收入的70%左右。牡丹江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全市拥有夏威夷国际大酒店、金鼎国际大酒店等星级宾馆 46 家,大商集团、新玛特、波斯特、家乐福等大型商场70余家。 三、宏观经济 近年来,牡丹江经济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1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八.5%。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6—2010年GDP增长表(单位:亿元)

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 行)》的通知 各区房产局、物价分局、拆管办,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房屋拆迁实施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六日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拆迁的房地产评估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从事房屋拆迁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应当是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

估资质,并经过市房产局的审核准予其在本市执业的估价机构。 市房产局、市拆管办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估价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 第四条每个拆迁估价项目,估价机构均应派出至少二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人员则应当持有市房产局、市拆管办共同颁发的《拆迁评估上岗证》。 第五条拆迁评估的估价对象:拆迁范围内,经确认持有合法产权证明的被拆迁房屋(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 1995年航测图上标明的无证房屋参照有证房屋评估。 第六条拆迁评估的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七条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第八条拆迁评估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包含室内、外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及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综合补助费等政策性补贴费用。 第九条拆迁评估价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商业结构,优化市场布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3、《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川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5]176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及201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办发[2003]15号) ; 6、《攀枝花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7、《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8、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规划的区域、范围。 规划的区域为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包括格里坪、河门口(清香坪)、陶家渡、弄弄坪、瓜子坪、炳草岗、金江及渡仁片区。 规划的范围是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在空间上,重点规划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专业特色商业街。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的战略重点,不断改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强对商业领域投资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味,扩大我市商业在川

牡丹江市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目录 1 报告说明 (1) 1.1调查分析背景 (1) 1.2调查分析方法 (1) 2 牡丹江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 (2) 2.1市场现状 (2) 2.2牡丹江市旅游经济在黑龙江省的地位分析 (7) 3 牡丹江市旅游客源市场特征 (13) 3.1人口学特征分析 (13) 3.2游客行为特征分析 (15) 4 牡丹江市旅游质量评价与开发建议 (18) 4.1质量评价 (18) 4.2开发建议 (20) 5 主要客源地旅游消费习惯分析及对东北的旅游感知分析 (23) 5.1旅游消费习惯分析 (23) 5.2东北旅游感知分析 (33) 6 牡丹江市居民旅游发展认知 (38) 6.1旅游发展认知 (38) 6.2旅游发展诉求 (41) 7 旅游市场定位与预测 (43) 7.1旅游市场定位 (43) 7.2旅游市场预测 (44)

1 报告说明 1.1调查分析背景 为科学编制《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新空间(中国)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了牡丹江旅游市场专项调研,围绕牡丹江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客源市场特征、旅游质量评价、客源地消费习惯、客源地居民对东北旅游感知、牡丹江居民旅游发展认知等分课题展开科学、严谨的调查研究,力求为《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1.2调查分析方法 牡丹江市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主要采用各地各级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其他调查课题调查方法均为问卷调查法。其具体方法如下: 专栏1-1 调查说明 调查内容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样本 旅游客源市场征、旅游质量评价与开发建议2012年5月在牡丹江各主要景区景点展开线下问卷调查;在众意网建设网上问卷平台,通过 新浪微博信息锁定牡丹江旅游者,向其展开网上问卷调查。 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 1251份,其中有效问卷1150份, 占回收问卷的91.9%。

张家口市城市建设现状与展望

张家口市城市建设现状与展望 前言:我的家乡张家口市地处北京、山西、内蒙和河北的交界处,是北京的北大门,也是历史上兵家必争之地,重要的地理文化名城,也是中国最后一批城市对外开放的城市。近些年来,张家口市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实际,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方式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一系列总体要求,作为本市的一名,我们能明显的感受到市里的各种施设有了很多程度的提高,下面我来具体介绍一下本市的各项城市建设。 第一,地形、气候。全市地形特点以山地为主,属内蒙古高原南缘,城市是沿山地而建,呈带状。张家口市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夏季凉爽,独具特色。这也给张家口的城市建设奠定了异样的格调,冬季是个冰雪的世界,有很多大型的滑雪场,整个城市都是雪白的一片。反之,夏季的张家口色彩对比鲜明,空气清新,是避暑的不错选择。 第二,张家口的布局。关于张家口的布局,我查询有关资料发现依据城市现状布局及未来城市空间趋势,主城区划分为7个片区:市中心划分为城北片区、红旗楼片区、南站片区、铁路南片区。宣化城区划分为古城片区、新城片区。下花园城区分为下花园片区。城市主中心位于市中心区的纬二路和纬三路一带,形成行政办公,文化娱乐,金融贸易为主的新区中心。两个次中心分别位于宣化城区和下花园城区,形成金融贸易、文化娱乐中心。相对张家口的边缘地区比较疏散,商业文化都比较落后,很多地方还不能达到生活的基本要求,希望以后能得到更好地发展。

第三,张家口的居住建筑。以前张家口人的人均住房面积很少,大部分都是砖瓦平房,条件简陋。近些年来,张家口市大力发展住宅小区建设,像类似世纪豪园的工程开设了很多,解决了人们的住房问题,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应用和推广建筑节能和新技术、新材料,在主城区不让使用实心粘土砖,并且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中得到了应用,提高了建筑工程的科技含量;并且下大力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的带领下,各种新型建筑拔地而起,使我们从侧面看到了这座正在腾飞的城市。 第四,张家口的绿化。之前张家口的绿化做得不太好,人均绿化面积很少。近几年来,绿化面积大大增加,胜利公园,人民公园,水母宫,安家沟等以公园形式出现的景区不仅集绿化、娱乐为一体,而且还起到了抵挡风沙,净化空气的目的。各个小的绿地将一些街区变成了小游园,为城市居民提供休息娱乐场所。不过小区里的绿化面积还是要加强。 第五,张家口的交通。由于本市四面环山,所以道路是沿山的走向而修,东西走向为主,南北走向为辅。前些年市里拥有的公共汽车特别少,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私家车渐渐多了起来。市区里拓宽了主要马路,新增多条公交线路,同时建起多条与外联系的高速公路,城区有公共交通线路21条,并已开通发往河北省内、省外以及本市各县的多条长途客运线路,又开通4410等火车线路,强化了对外联系,使张家口与外界交通更加便捷,将会大大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第五,张家口的河流治理。市政府在对大清河的治理方面下了很大力量,加大对工厂废液处理的管理力度,防止对大清河的污染。对于改善张家口和北京水源和周边环境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又修复了一座桥,在河中设置各种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进行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编制《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 充分利用昭通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经济基础、区位优势和风景旅游优势,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昭通城市历史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弘扬民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

《云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 《昭通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五条规划的空间层次 1. 市域规划范围 昭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021平方公里。 3. 昭鲁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 以昭鲁坝子作为基本单元,包括昭阳区的龙泉、凤凰和太平3个街道,旧圃、北闸、小龙洞、守望、永丰、洒渔、苏家院、布嘎和乐居9个乡镇,鲁甸县的文屏、茨院、桃园和小寨4个乡镇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 2. 规划区范围 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办事处,北闸、旧圃、永丰、小龙洞、守望五个乡镇以及洒渔和苏甲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约784平方公里。 3. 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褐煤工业园区,东至昭通火车站、南至凤凰山、西至旧圃锦屏。规划建设用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 (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 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 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 (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规划2030年城市人口170万。 (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 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从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产业互补的角度,盐城应重点承担江苏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汽车生产基地、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梯度转移北拓承接基地等职能。 苏通大桥和崇明岛越江通道的通车大大降低长江的阻隔作用。沈海高速等沿海通道的建成为长三角开辟了新的辐射通道,盐城凭借土地储备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抢先接受长三角“内核”产业扩散,成为快速接受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先导基地,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三)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 围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资源垄断优势,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众生乐园,将盐城建设成为国家湿地生态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逐步将盐城建成为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三、空间布局结构 (一)中心城区范围 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约540平方公里。 (二)布局结构

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_2030)

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港城公交发展模式 4 第四章公共交通客流预测 5 第五章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 6 第六章中运量系统规划 7 第七章常规公交系统规划 9 第八章公交枢纽体系规划 15 第九章辅助公交系统规划 17 第十章智能公交规划 18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与建设规划 19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政策与保障措施 23 总则 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促进社会公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适应连云港市城市格局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连云港市公共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并完善"城市轨道及中运量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干线为主体、出租车及慢行交通为辅助、社区公交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为连云港市民提供多模式、一体化、全覆盖、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编制《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导则》(20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2014.12)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2014-8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 99-104-1996)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连云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30)》 其他相关规范、规定和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交行业监管,提高公交服务能力,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发展经验,以创建一体化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为目标,通过加快推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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