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地址: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地址: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号码: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xx]7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七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条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二条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好申请单,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签署意见,报甲方审定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第四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经甲方核准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或乙方的康复科室进行康复。

第五条工伤职工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六条乙方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费用结算与给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期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汇总和费用明细清单。

第九条甲方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并按核定的项目、金额及时支付。

第二条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工伤职工诊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三)在乙方就诊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五)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在乙方就府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一条甲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二条乙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三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二四条协议期满前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日止。

第二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于:______

___年__月___日签于: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第4页(共4页)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 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

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全市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49号)和《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10]27号)、《晋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晋市政发[2009]10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如下协议(医院中门诊及分院如财务收支不是一个帐户,要另签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各项配套规定。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费用控制,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与按项目、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坚持年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共担的原则,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

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誉等级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乙方必须明确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要成立医保科(医保办),并制定医保领导组职责、医保审核制度、医保科职责、医保处理违规制度,与甲方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资料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的病历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就医人员的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要在本单位显要的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和举报电话”、“导医服务台”、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保证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各种清单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甲方对乙方要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六条乙方应根据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

医药信息咨询合同书

医药信息咨询合同书 篇一:医疗服务协议 依兰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械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依兰县医保医疗保险管理局 乙方:佳木斯荣泰医院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医疗保险政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变化情况~接受乙方咨询。 第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明确一名院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做好医务人员保险政策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医疗保险政策知识考核。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岗位服务资格证书制度》~对于未取得岗位服务资格的医护人员不得从事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第五条乙方应在显要位臵悬挂定点机构标牌~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公示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接受参保人员政策咨询~设“医疗保险投诉信箱”~对参保人员的投诉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乙方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甲方应对乙方医疗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可根据需要对乙方医疗服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费用可以拒付并承担违规经济责任。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 第九条参保人员就诊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人、证、卡。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得以甲方指标控制为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分解住院、推诿拒收重症参保人员住院、强迫参保人员入出院~参保人员出院后15天内~因非特殊情况以同种疾病或该病并发症再次入院的~上次医疗费用由原经治医院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就诊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化验 检查、用药和治疗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有结果分析。乙方应做到票据、费用清单、住院医嘱、治疗单和病程记录吻合。 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确因统筹区内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外就诊时~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三级综合医院转外就诊率不超过3%。 第十三条乙方应对参保人员在甲方确定的二级以上的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所做检查化验结果~实行互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三章目录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应提供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黑龙江省药品目录》、《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乙方应主动适应医疗保险要求~调整药品供应~确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供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配备率要

社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二O一四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证贯彻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医疗信息服务合同

医疗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________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 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网站的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在中国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工伤医疗保险

南昌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 文号: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 下载| 2006-12-5 22:06:24 |(1993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需要,保障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权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的企业和职工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职工(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参加工伤保险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 第四条市劳动局是全市企业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南昌市工伤、医疗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本办法具体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保险范围 第五条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致残或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的; (二)经领导安排或同意,从事与企业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

技术改造工作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领导指定,但从事有益于本企业的工作,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四)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五)在本企业生产工作区域内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伤害的; (七)因公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患重病没有抢救条件导致残疾、死亡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的; (八)复员转业军人因公、因战致残后旧伤复发的。 第六条在生产工作中,由于本人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以及本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不属于工伤范围。 第七条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必须按照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分别向市劳动部门主管安全的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市总工会报告。 职工个人或亲属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待遇申请,由市工伤保险机构在半个月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予以确认。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工伤保险机构同意,申请工伤待遇的时效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八条职工患职业病,经卫生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确诊后,由企业向市工伤保险机构申报。职工个人或亲属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待遇申请,由市工伤保险机构根据职业病诊断书予以确认。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2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3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4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5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6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7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8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9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10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11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12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13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14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15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16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16.1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16.2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16.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医疗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_1

合同编号:YT-FS-7741-40 医疗服务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医疗服务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 乙方: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章第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

医疗服务合同

医疗服务合同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一个重要产业,对于医疗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医疗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2014年)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2014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 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保障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工作协议书》,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应认真抓好各项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解决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的培训,及时向乙方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信息。 三、甲方要注意处理好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监管时,有权行使以下权力: (一)加强审核与监管,有权到现场看望病人,了解、核对情况,调阅、查询参合病人的病历(案)、处方、医嘱、收费清单和收费票据等有关资料。随时采取现场抽查、事后回访、网络监管等方式,对乙方提供的 医药费用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督察。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时封存参合病人的有关资料。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送审的帐、表、卡、册、处方、病例等按要求认真审核,协助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合作医疗兑付资金下拨给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先拨付补偿款的95%,扣留5%,年中或年底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惩拨付。 (三)对参合农民投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向乙方负责人及当事人了解与新农合有关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等情况。 四、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例均费用、补偿比例、目录外用药、药

医疗服务保障协议

医疗服务保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高效、快捷的医疗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甲方作为乙方的医疗服务定点合作单位,将承担乙方客户及员工发生在甲方业务范围内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条乙方有医疗需要时拨打电话告知甲方达到时间,甲方指定的人员在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安排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做好迎接准备,保障乙方客户及员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条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绿色就医通道,乙方有医疗需要时,如果情况紧急,只需提供相应的就医证明或者乙方电话通知证实其确系乙方客户及员工,甲方立即予以零费用直接救治患者,乙方承诺在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门诊费用及住院预交费,并在出院之日结清住院款项。 第四条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客户及员工安全、急救知识培训。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伤职工的入院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等,需要甲方协助提供的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参保客户及员工,应尽可能使用工伤目录范围内的治疗设施及药品,减少自费项目,确因伤情需要使用自费项目的甲

方应告知乙方,该费用由乙方出院时向甲方结算。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个性化体检服务,体检职工可以派专车接送,体检报告汇总后直接送达乙方,并统一结算费用。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24小时就诊咨询;咨询电话:(西区);(东区)。 第九条乙方客户及员工出现伤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受伤人员伤情,必要时做好预处理工作。 第十条乙方客户及员工的伤病超出甲方医疗业务范围的或者超出甲方医治能力无法继续治疗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可行方案供乙方选择。 第十一条甲方接诊医师应将患者就诊情况准确、完整、真实的记录在病历内,不得简单书写“病史同前”等模糊字句;病历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医师名章或者医师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十二条接诊医师开出的门诊处方、检查治疗单等应于门诊病历记载保持一致,西药、中成药、中药要分别开具处方,准确书写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不得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并得加盖接诊医师名章或者医师签名。 第十三条甲方接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用药情况,认真查阅病历,对在较短时间间隔内重复开药或者大剂量开药等情况,甲方应严格审核。对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在符合使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016年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二0 一六年度城镇基本医疗、生育 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绥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医院 为保证参保职工、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按照〈〈榆林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榆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08]6号)、榆林市卫生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通 知》(榆政卫发[2015]383号)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及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制定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白觉遵守医疗保险 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要成立医疗保险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并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工作中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乙方不得对外承包科室,承包

科室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真实材料和票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实施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院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每年年终甲方将按〈〈榆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榆市医保发[2012]7号)和本协议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不良后果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停止其定点资格。 第二章就诊 第六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白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年度内乙方发生两次以上医疗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患者本人)和证 件识别,其中身份证、医保证、IC卡是患者就医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身份证、医保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以医保患者身份收治住院或实施特殊慢性病治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定点医院承担。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2-1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XX公司(委托方) 乙方:温州市XX医院(受托方) 为了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更好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约定合作范围 (一)合作进行医疗服务方面的宣传: 1、乙方可利用甲方公司向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服务的宣传,乙方可在甲方公司内进行宣传布展、发放宣传册、与甲方合作举办针对甲方公司员工的健康讲座等进行自身宣传。 2、乙方可利用甲方的各种企业文化宣传活动做医疗服务的宣传。 3、甲方在各项对公司员工的服务宣传中义务为乙方进行医疗服务产品方面的推介。(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 1、乙方每季度一次定期为甲方员工进行常规血压、心肺肝脾检查等常规健康体检服务。 2、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待; 3、甲方员工在乙方就诊享受优先和乙方的优惠价格,具体事宜按乙方对外承诺处理。 3、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进行员工的医疗急救知识和卫生常识方面的义务培训。 4、发生各种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如“非典”“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时,乙方应及时、优先地为甲方进行防范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优先为甲方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三)双方约定的其它合作范围: 1、双方约定在甲方公司区域内合作推广各种基本医疗服务产品,比如针对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上门集中免疫防保接种等。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予以相应优待;具体服务类别和形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选定乙方为定点医疗单位,向乙方转送需就医的本单位员工等;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优先采用乙方的各种医疗服务资源,具体合作办法按国家、省市或各自的规定处理。 3、双方约定:乙方对甲方急救医药箱药品配置内容予以指导,以便甲方员工需要。 4、双方开展各种友谊的联谊活动,加强往来与联系。互可邀请和选派人员参加对方的各种文体娱乐和企业文化活动,互可利用对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进行类似活动。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理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HT-202157343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理 协议书(标准版) This contract is applicable to clearly divid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effectively restraining the behaviors of both parties and ensuring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 理协议书 甲方:县市区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 施意见(试行)》的精神,切实做好县市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组织的参保率达到%以上的乡镇、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该乡镇、街 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建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当年所 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补偿金后,余额转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应在《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确定的保障基金收 取入库日前,将当期应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以确保乙方

医疗器械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提供法规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下列医疗器械经营范围提供注册咨询服务: 器械范围: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注射穿刺器械、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注册信息清单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以及证明其符合要求,甲方应当具备符合许可证要求的经营场所以及相关人员的配备; 2.根据甲乙双方的讨论协商,确定符合甲方的企业经营及质量管理文件; 3.根据双方确定的企业经营及质量管理文件执行经营与质量管理; 4.提供现场办公所需要的工作场所; 5.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收到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a项所规定的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注册所必需的材料清单; 2.乙方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一周内为甲方编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并且就生产许可证提供2个工作日的现场咨询服务; 第四条咨询服务报酬:

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为:人民币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b.甲方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免责条款: 1.由于甲方未能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文件执行而导致申请被驳回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可以协助甲方整改,但须视情况收取额外的费用; 2.由于甲方经营场地和人员配备不符合法规要求而导致申请被驳回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甲方自行整改。 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则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2.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则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款项; 3.由于本合同第五条免责条款所列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许可证的,则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4.由于非本合同第五条所列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许可证的,则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后续注册申请的费用; 5.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每延迟10工作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产品咨询报酬的1%作为违约金。延迟超过2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已收款项; 6.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完成工作,每延迟10工作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产品咨询报酬的1%作为违约金。延迟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 第七条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和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回应对方提出的问题和置疑,并代表双方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

医疗保障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看守所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合作协议模板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合作协议模 板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171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合作协议模板 说明:该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协议,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 意条款后使用)。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疗,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www._______.com)的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在中国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三)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四)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内营养剂。 (五)西药部分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包括:肠内营养粉剂(AA-PA)、肠内营养粉剂(AA)、短肽型肠内营养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肠内营养混悬液Ⅱ(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SPA)、肠内营养混悬液(TP-MCT)、肠内营养乳剂(TP-HE)、肠内营养乳剂(TPF-T)、肠内营养混悬液(TPF-FOS)、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M)、肠内营养乳剂(TPF-D)、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肠内营养乳剂(TPF)、肠内营养混悬液(TPF)、肠内营养乳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肠内营养粉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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