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参考模板)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参考模板)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参考模板)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

一、急诊科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急诊科大夫开具绿色条带急诊专用检验单,患者持检验单到急诊收费处缴费后由急诊科护士抽血,标本由急诊科护工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急诊科护工将急诊标本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核对接收登记,核对无误后开始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脑卒中绿色通道的45分钟),术前四项2小时。由于急诊科目前没有LIS联网,检验报告只能打印出来放在急诊检验组窗口,等待急诊科护工取回急诊科。

3.分析后阶段:急诊科的护工到急诊检验组窗口将检验结果核对后取回急诊科,放在急诊大厅报告查询处,患者从查询处找回自己的检验结果后送到急诊科大夫处。

4.幼儿末梢血常规检验:儿科急诊大夫开具绿色条带急诊专用检验单,患者持检验单到急诊收费处缴费后到急诊检验窗口采血,30分钟内发出检验报告。患者可以拿收据直接在急诊检验窗口打印检验结果。

5.危急值报告制度: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即刻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急诊科,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6.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尽快通知急诊科,并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

二.住院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住院大夫开具急诊检验条码,护士打印条码后抽血或者通知患者留取合适标本,由护工统一将住院急诊标本送至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护工将住院急诊标本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后,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核对接收登记,核对无误后开始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 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术前四项2小时。

3.分析后阶段:检验结果审核后即时通过LIS回传,纸质报告随后由护工送回病房。

4.危急值报告制度:住院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5.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尽快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

三.门诊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门诊大夫开具普通检验单,上面标注“急诊检验”,患者持此检验单缴费后到检验科静脉采血处采血,标本送至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标本接收人员核对接收标本,值班检验人员及时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审核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术前四项2小时。

3.分析后阶段:患者在门诊报告查询处或者急诊检验窗口打印报告单。

4.危急值报告制度:患者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并尽可能电话通知相关诊室。

5.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等患者来取结果时候告知标本不合格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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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七、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凝血检查项目

检验科各项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4.检验科值班制度 5.检验科报告单签发制度 6.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7.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8.检验科查对制度 9.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0.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1.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2.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3.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4.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5.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6.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7.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8.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9.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急诊检验室工作制度 21.血库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病人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共同签发,建立报告审核制度。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指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2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急诊抢救室在急诊室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三、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入传染病院。 十、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抢救登记和抢救记录,急诊科定期进行抢救培训和重危病人讨论,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急诊检查管理制度

平山县人民医院 急诊检查管理制度 急诊工作是医院诊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急诊急救能力体现着一所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水平,是医院运行状态的直观反映。加强急诊病人的各科室间的协作,为急诊病人提供必需的、优质的服务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医疗安全和二甲工作的要求。为此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急诊工作处于临床医疗第一线,急诊检查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医技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临床科室为中心,就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科室服务,就是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2.急诊检查确保24小时运行,医技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电话不能以任何借口为由,无人接听,否则视为脱岗。情节严重、造成损失或形成不良影响的,由政工、纪检部门处理。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查,经常检查仪器设备、试剂,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查。 4.急诊检查申请单或急诊电子医嘱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申请单上需注明“急诊”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时间具体到分钟。 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明报告时间(分钟),以备查询。 6、影像、B超、ECT、内镜等医技科室接到急诊申请单后,应迅速、优先安排病人检查,及时发送报告,注明报告时间(分钟),以备查询。

7、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查工作,提高急诊检查质量。 二、急诊检查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5)急症手术的病人。 三、急诊检验的要求 1、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限时报告检验结果。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必要时由检验科作出调整。 2、门诊急诊检验血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急诊科和住院急诊病人检验标本: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现都是电子医嘱)。 3、标本接收岗位检验人员或其它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立即通过电话或电子、纸质方式将检验结果报告临床医师。 四、急诊检查项目及报告时限:急诊检查项目是在医务科指导下经检验科、影像科、功能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一)、影像科急诊检查项目: 1、CR、DR、CT检查:30分钟内? 2、MR不属于急诊检查项目(备注:常规检查2小时

急诊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制度 1、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 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接电话医生应问清病人姓名、性别、主症、详细地址、联系人并 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2、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根 据病人情况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或直接入院,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 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人工呼吸,气管 插管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 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异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以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 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 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巳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 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急诊分诊制度 1、急诊科专门设立一急诊班护士,负责接待来诊患者, 2 4小时值班。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脱岗、不闲谈。要热情主动接待患者,礼挽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主动介绍医院概况、科室组成、医院设备及门诊各科情况等。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维持就 诊秩序,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1)抢救流程 24h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①急危重症: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 ②创伤外科: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 ③一般急症: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 (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 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和安排。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1.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7.加强查对制度,如药名、给药剂量、给药方法、配伍禁忌等,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8.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 9.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特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洪水等),接到急救指令,争分夺秒,参与急救。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检验科管理制度与采样手册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 (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新版急诊科规章制度

急诊科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三、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院护送制度 四、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五、急诊会诊制度 六、急诊抢救制度 七、急诊清创室规章制度 八、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九、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十、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十一、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报制度 科主任: 护士长:分管领导审核: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急诊科医护人员、工友)应熟 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 负责制,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按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 人员应严格遵守卫健委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 不得做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分钟 内到达急诊科(120病房)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得 私自调班或代班。如情况特殊,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 班人员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抢救常规、技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

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 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 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 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 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 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 不得拒诊。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 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 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 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 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 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 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急诊检验的要求 (一)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限时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相关设备、专项检验人员。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二)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或急诊电子医嘱,申请单上需注明“急诊”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配送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但事后补申请单。 (三)门诊急诊检验血常规标本由门诊检验人员采集。住院急诊检验标本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配送人员连同检验单送至检验科(现都是电子医嘱)。 (四)标本接收岗位检验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科内分包、各室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至相关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接收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五)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束后,检验人员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发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二、急诊检验的范围

(一)急诊病人。 (二)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三)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四)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 (一)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二)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疟原虫等,其中急诊血常规要求30分钟内报告。 (三)尿液常规检验:尿常规、尿沉渣镜检、尿 HCG 等,其中尿常规及尿HCG 要求 30分钟内报告。 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其中常规及潜血试验要求30分钟内报告。 (四))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要求1小时内报告。 (五)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心肌酶谱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其中钾钠氯(用抗凝血)、血气分析要求30分钟内报告,血糖1小时内报告、急诊生化1小时内报告,心梗标志物三项检测要求1 小时内报告。 (六)免疫学检验:术前抗体检测,要求1.5小时内报告。 (七)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30分钟内报告。

(推荐)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急诊检验处于医院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病人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结果必须及时、准确,确保急症“绿色通道”的畅通。根据医院急救中心的抢救需要,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提高急诊抢救的工作效率。各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填写急诊化验单,注明“急”字。 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一、急诊科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急诊科大夫开具绿色通道急诊专用检验单,患者持检验单到急诊检验科抽血,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第一时间完成。 2.分析中阶段:急诊组检验人员及时完成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脑卒中绿色通道的45分钟)。检验报告可打印出来放在急诊检验组窗口,由护工来取。医生也可通过LIS查看结果。 3.危急值报告制度: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即刻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急诊科,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二.住院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住院大夫开具急诊检验条码,护士打印条码后抽血或者通知患者留取合适标本,由护工统一将住院急诊标本送至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护工将住院急诊标本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后,急诊组人员负责核对接收登记,核对无误后开始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 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3.分析后阶段:检验结果审核后即时通过LIS回传,纸质报告随后由护工送回病房。 4.危急值报告制度:住院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5.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尽快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 三.门诊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门诊大夫开具普通检验单,上面标注“急诊检验”,患者持此检验单缴费后到急诊采血处采血。 2.分析中阶段:急诊值班检验人员及时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审核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 . 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手术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急诊手术管理(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进行急诊手术时各部门人员职责 1、手术科室医生: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二、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三、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四、工作制度及要求 1、急诊手术权限:病房急诊手术由病房医疗组组长或科主任决定,急诊室病人由当天值班最高级别医生决定,并遵照《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执行。 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3、急诊手术流程: (1)治疗医生发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示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2)决定手术后,立即通知手术室、麻醉科。 (3)由急诊室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术前准备。 (4)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5)由手术医师、急诊科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4、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2)同时有二台以上急诊手术,对于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应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台,原则上由本科室接台、病人等待手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急诊病人所在科室应在手术室安排手术台后半小时内将病人送至手术室。 五、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特殊情况下(如需立即手术),手术室可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由当日最高唤值班医生负责确定,经治医生在联系手术时应予以说明。 5、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台,造成后果由该主刀医生承担全责。 6、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急诊手术流程

急诊科管理制度汇总

急诊科管理制度汇总 急诊科主任医师肖彪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检验科急诊检验规章制度

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 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 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尽 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 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 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 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

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 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 天。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 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 2.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4.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明报告时间,以备查询。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的要求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三、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四、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凝血检查项目、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 3.大便常规检验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等测定) 6.胃液分析;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8.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1.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每一个急诊病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医院建立院长领导下的急诊医疗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院急诊医疗工作以及院内、外大型抢救和技术咨询。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各部门充分协调,做到思想、人员、技术、设备四落实,组成指挥灵、行动快、常备不懈的急诊救护系统。 3.急诊科系医院直接领导下的二级临床医疗科室,行政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根据医院业务情况设立接诊室、抢救室、危重症监护病房(ICU)、急诊病房、急诊手术室、实验室和病历资料室等单元,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相应检查科室应服从急诊需要,有条件时急诊科内应配备相应检查仪器设备。急诊科应走“自主型”发展道路,人员力求长期固定。 4.急诊科主要是处理和研究各类急性疾病及非急性疾病的急性阶 段和因之可能发生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慢性病急性变、各种急性创伤的初步应急处理以及抢救急危重病人的生命,重点在处理各种疾病和各种创伤的急性阶段。 5.急诊接诊诊室、抢救室、危重症监护病房(ICU)、留观室、急诊病房实行分单元管理。各专科急诊接诊室的设置根据医院现阶段的医疗实际情况而定,急诊儿科和传染科单独分区设立。急诊科接诊诊

室实行24小时随时应诊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科室由急诊鉴别台传呼应诊,应诊医师必须于20分钟内到位。 6.急诊工作必须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急诊工作为急诊病人建立绿色通道。凡需紧急施救的急危病人不受地域、地段、经济状况、身份地位和医疗保险合同条款的限制均应给予紧急抢救,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进入救治程序。急诊抢救过程中,急诊科值班主任有权邀请和传呼本院任何有关医务人员参加抢救工作和解决急诊抢救工作的有关问题。急诊科医师有权按医院的规定收治急、危重病人,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急需抢救而暂无经费者,急诊科主任可签发临时记帐申请单,经院领导批准后先行抢救、手术或收住院,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7.急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急诊病人由预检分诊台护士分诊到就诊科室(首诊科室),各科接诊的当班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病人,也不得擅自更改就诊科室或嘱病人去预检分诊台更改首诊科室。若经诊疗,证实确为他科情况的病人,也应由首诊科室医师先做好病情记录和有关检查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后方可转科,接收科室在签署接收意见后应对嗣后工作负责。如有争议,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咨询诊查或由急诊科主任主持科间会诊,以决定病人的科室管属。仍有争议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办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进行决断,各专科不得违拒。 8.急诊危重症监护病房(ICU)是急诊科内为经急诊抢救前期处理但一时还不能收住院、或隶属急诊医学专业的危重患者进行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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