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 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期(怀孕期间)检查表

0~5周 怀孕0~5周要点:MC停了、初步验孕、开始害喜 当女性发现每个月固定要来的“大姨妈”一直迟迟没来,而且开始出现恶心、呕吐、胃口不佳等情形时,就要怀疑自己是否怀孕了。建议您不妨先去药店购买市售的早孕试条自行测试一下,或直接去妇产科,请专科医师为你检查。由于每位女性的排卵周期不尽相同,有人可能是28天,有人则要拖到35天,若周期较长,则验孕的周数就要往后延了。 初次问诊极为重要 “问诊”对第一次到妇产科检查的女性而言,极为重要。因为问诊没做好的话,原本35天一次月经的女性,可能会让医师误以为是28天来一次月经,这时医师为女性所做的验孕,就失去了准确度。 订出日后的预产期 此外,女性的月经周期可供医师订出日后的预产期。基本上,对于月经周期为28天的女性来说,从最后一次月经算起,直到预产期,整个孕期约为280天。所以,女性平时若是35天的排卵周期,那么以最后一次月经来潮日算起,预产期要再多加7天(亦即287天)。 所以,准妈妈若要自行估算预产期的话,其实很简单。以28天为一周期的女性为例,有关预产期的算法,就是从最后一次月经减去3个月,再加上7天即可。通常“预产期”是以40周为原则,但女性生产时,大多是在38至42周间,所以,仍有±2周的差异。 如何验孕 想要验孕的女性,在第一次看诊时,都会被妇产科医师问到“最后一次月经何时来的?”并为你计算一下迟到天数,若超过28天,大部分会怀疑是否有怀孕的可能。这时医师会请你拿纸杯到厕所自行收集尿液,再拿到检验科检验,5分钟内就会有结果出现。当然,也可自行购买市售早孕试条来验孕,若出现2条的话,即代表已怀孕;若出现1条,即表示尚未怀孕。 不过,尚未验出怀孕的女性,也要检查是否有其他妇科原因的影响。另外,也不能完全排除怀孕的可能,因为有可能是排卵期往后延导致无法验出。至于已证实怀孕的女性,医师会为你计算孕期周数,由于0~5周的胎儿太小,准妈妈即使做了超声波也无法看到,所以,医师都会延后1周,再为孕妇做更详细的检查。

1-5次产前检查记录表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填表说明 1.孕妇第一次做产前检查(无论孕周大小,但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一、判断题(50题) 1、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2、孕产妇保健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准备妊娠夫妇。() 3、对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要求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期保健册。() 4、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怀孕12周+6天前的妇女。()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的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6、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及异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8、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 9、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 10、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11、孕晚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人工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12、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未取得执业资格,只需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13、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4、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15、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6、孕早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17、第1次产前检查免费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18、第1次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19、孕晚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20、孕产妇健康管理中,仅需在孕早期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21、孕产妇健康管理全程需在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 22、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23、孕早期重点筛查胎儿畸形。() 24、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没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注明督促日期,无需填写相关记录。()25、分娩期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孕期未进行血型、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者,可以放弃检查。() 26、孕产妇健康管理指妇女从孕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 27、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就是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 28、孕早期健康管理从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进行。() 29、怀孕妇女在居住地卫生院建册时享受免费检查的实验室项目有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阴道分泌物。()

产前筛查相关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相关工作制度目录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2)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3) 生化免疫实验室管理规范 (5)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 遗传咨询医师岗位职责 (7) 超声诊断医师岗位职责 (7) 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7) 产前筛查人员行为准则 (8) 产前门诊工作制度 (8) 产前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8)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9) 遗传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9) 生化免疫室工作制度 (9)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10)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1) 产前筛查报告发放制度 (11) 产前筛查病案管理制度 (11) 产前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2)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制度 (12) 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2) 产前筛查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2) 产前筛查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13) 产前筛查结果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13) 新生儿产前筛查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3) 消毒隔离制度 (14) 控制院内感染制度................................................................... (15) 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制度 (16) 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16) 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6) 药品管理制度 (17)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作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 具体内容包括: 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 2.建议所有小于35岁的孕15-20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35岁的孕妇(大于35 岁系指预产期时35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21-三体、18- 三体等。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B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NTD高风险孕妇,应建议B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7.对建议做产前胎儿细胞遗传学检查的孕妇,主治医生应向孕妇说明有关手术(羊膜腔穿刺术,脐血采集等)的诊断价值与风险,让孕妇知情选择,对同意进行产前胎儿细胞遗传学检查的孕妇,应请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有关手术的技术规范(羊膜腔穿刺术技术规范,脐血采集技术规范等)对其进行相应检查与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验,对无禁忌症者,开出《胎儿染色体检查申请单》。 8.从事产前筛查人员在产前筛查系列工作中必须抱着对孕妇负责的精神,注重保护被服务对象的隐私,耐心、详细地向咨询者阐明科学道理,尽可能使他们接受医学指导意见。9.对疑难或有疑难病例的处理意见,应提交产前诊断中心专家组讨论决定。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超声产前诊断是产前诊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评估、对高危胎儿在超声引导下的标本采集和对某些先天性缺陷的诊断。 一、基本要求 (一)超声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 超声产前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家级、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超声产前诊断人员的要求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 (三)设备要求 1.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二、管理 1.对胎儿有可疑发育异常者,必须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必要的记录。 2.严禁非医疗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产前诊断超声报告,应由2名经审批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 三、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 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四、技术程序 1.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的医院应在孕妇妊娠16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具体操作步骤应按医院超声检查的诊疗常规进行。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医|学教育网整理。 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3.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转诊来的可疑病例以及产前筛查出 的高危孕妇,应在妊娠24周前对胎儿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详细的记录。 4.对无结构异常的腔室容积改变,需随访后再做诊断。 5.胎儿标本采集应严格按照介入性超声操作常规进行。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西安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孕产妇姓名: 年龄:岁 现住址:区(县) 现住址居住时间:个月 户口所在地:省区县 建册日期:年月日 第一次随访日期:年月日 随访医生: 健康管理机构(签章):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足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0.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分类: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 体重过低<18.5 kg/m2 体重正常18.5~23.9 kg/m2 超重24.0~27.9 kg/m2 肥胖≥28 kg/m2 11.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2.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3.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4.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孕期检查表

孕期检查时间表 1、12周(三个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检: 建档:此时去医院,建立孕妇健康手册”档案,以后每次孕检结果都将记录在内,供日后参考。此次检査项目主要包括:量体重和血压;医生进行问诊;B超检査(主要是听胎心,排除宫外孕和计算胎儿大小);验尿;身体其他各部位的检查;抽血;检査子宫大小;胎儿颈部透明带筛査(主要是对宝宝患唐氏综合症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2、13-16周第二次产检 唐氏症筛查:从第二次产检开始,以后准妈妈每次必须做的基本理性检查包括:称体重;量血压;验尿;量宫高;腹围;问诊及看宝宝的胎心音及对照上次检验报告等。 3、17-20周第三次产检

基本检查:此阶段主要是做一些常规的基本例行检查,但此时做B超可以比较准确的查处胎儿的性别。此阶段孕妇要注意饮食均衡以避免体重增加太多或不足;大部分孕妇这个阶段开始容易腿抽筋,所以一定要及时补充钙铁的;为了让妊娠过程顺利一些,可以开始每天做一些简单的体操。 4、21-24周第四次产检 妊娠糖尿病筛查:大部分妊娠糖尿病是在孕期第24周做的,医院会让准妈妈先喝下50克的葡萄糖水,一小时后以后进行抽血检査。 中期以后容易出现贫血,建议多吃含铁多的食物。如肝脏、菠菜、葡萄干、牡蛎、鸡蛋等。同时注意胎动情形,如果有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次数以供医护人员参考。 5、25-28周第五次产检

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试验、德国麻疹:此阶段最重要是为准妈妈抽血检査乙型肝炎、梅毒等。孕妇在饮食方面要多注意糖分和盐分的摄取。同时要多了解孕期和生产方面的知识,并且要随时注意出血和腹痛的症状,以及早的发现紧急性早产等情况。 6、29-32周第六次产检 下肢水肿、子痫前症的发生、预防早产:孕期28周以后,医生会陆续为准妈妈检査水肿情况。由于大部分的子痫前症会在孕期28周以后发生,医师通常依据准妈妈测量血压所得到的数值作为依据,如果测量结果发现准妈妈的血压偏高,又出现蛋白尿、全身水肿等清况时,准妈妈须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痫前症的危险。 另外,准妈妈茌37周前,特别预防早产的发生,如果阵痛超过30分钟以上且持续增加,又合并有阴道出血或出水现象时,一定要立即送医院检査。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一、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担; 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 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 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 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4、使用唯一编码 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 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B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 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2小时待血液完全凝集后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20℃冰箱保存。 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70℃,以备复查。 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龄,则按

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 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为准。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一、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中心建立独立的产前筛查档案室,产前筛查中心书写、保存在本中心进行产前筛查者的档案,由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专职信息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内容包括产前筛查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便于管理和查阅,应将每项服务技术项目资料分类归档管理。

1-5次产前检查记录表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孕妇第一次做产前检查(无论孕周大小,但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

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孕早期(12周内),孕中期(12~28周),孕晚期(28~40周)。 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孕中期: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 孕晚期: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产前检查的内容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停经后12周内应去产科检查一次,做妇科内诊,了解子宫大小,及生殖器情况,确定孕期,测量血压,体重,并由医生决定孕妇的情况是否宜于妊娠分娩。妊娠12~28周,至少,每月应做一次检查,妊娠28周至36周,每二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行一次产前检查。 在首次产科检查时需做一系列血液检查,建立产前检查特殊记录表格,并进行全身系统性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及骨盆的大小及形状,在建立产前检查记录表格时,医生需详细了解此次及既往妊娠的情况。孕妇的身体状况及特殊的家族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多胎的历史等。以后的产科复诊中包括:每次测量血压、体重、子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了解胎动的情况,有无任何不适,如合并有其它科疾病,尚需认真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有关专家会诊进行合理的诊治。 妊娠18~20周需做首次B超检查,以筛查有无胎儿畸形的存在,如在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均需进一步诊治,并重复检查,以了解治疗的结果,必要时,需住院进一步诊治。 分娩开始的标志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有规律的子宫收缩是分娩开始的标志,当每隔10分钟就出现一次有规律的宫缩时,意味着分娩即将开始,长达十个月的孕期生活即将宣告结束。 宫缩开始时的疼痛有些象平时痛经,有人会感到腹泻加重时的疼,一些孕妇也可能会感到腰背酸痛加剧等,总之,每个人的情况都稍有区别。 会感到每次宫缩由弱变强,维持一定时间之后,又逐渐减弱以至消失。以后,两次宫缩之间的间隔时间逐渐缩短,宫缩持续时间逐渐延长。这就是分娩前的子宫收缩,也称分娩阵痛。 子宫收缩最初是每隔20-30分钟出现一次,逐渐缩短到每次间隔15分钟、10分钟甚至每隔5分钟就出现一次,宫缩持续时间由最初持续20秒增加到40秒甚至1分钟。 产妇宫缩间歇的时间、持续的时间及宫缩强度等情况是有规律的,随着宫缩间歇时间的缩短、宫缩持续时间的延长,宫缩的强度会不断地增加,产妇的分娩时间就要临近。在子宫肌收缩的作用下胎膜发生破裂,受到压迫的胎儿无法继续呆在宫腔里,只好慢慢地向子宫颈口移动,宫颈口就开始扩张,将胎儿向外排出。因此子宫收缩标志着分娩的开始。 孕妈咪临产的5大信号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下腹坠胀孕妇由于胎儿先露部下降压迫盆腔膀胱、直肠等组织,常感下腹坠胀,小便频、腰酸等。 腹部轻松初孕妇在临产前1~2周,由于胎儿先露部下降进入骨盆,子宫底部降低,常感上腹部较前舒适,呼吸较轻快,食量增多。 假阵缩分娩前1~2周,常有不规律的子宫收缩,表现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且不规律。但这种宫缩强度不大,宫缩只引起轻微胀痛且局限于下腹部,宫颈口不随其扩张,过一会儿这种感觉便会消失。 见红在分娩前24~48小时,阴道会流出一些混有血的黏液,即见红。见红一般是临产前的一个信号。若阴道出血量较多,超过月经量,不应认为是分娩先兆,而要想到有无妊娠晚期出血性疾病,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疾病。 羊水流出在分娩前几个小时会有羊水从阴道内流出,这是临产的一个征兆,这时应及时去医院。 以上几点只是分娩前的表现,只能说明不久就要分娩,不能作为诊断临产的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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