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外租机械设备管理,提高外租赁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充分满足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外租机械设备指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通过社会租赁形式取得其使用权的机械设备。

1.3 本办法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生产经营的机电设备、土方机械、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等,建筑工程所用外租施工机械按上级专业管理制度执行。

2 组织与职责

2.1 生产运行部负责基层单位外租机械设备申请的审批,监督基层单位外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参与费用预算审批。

2.2 计划企管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外租机械设备指导价格的制定和预算审批。

2.3 财务部负责租赁协议的签订,机械租赁费支付,参与预算审批。

2.4 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租赁申请的提出、租赁合同的拟定、安全协议的签定、费用预算的编制、租赁费结算及外租设备机械的日常管理。

2.5 安技环保部负责外租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2.6 外租机械设备的基本条件。

2.6.1 公司生产经营中必须首先使用公司现有的机械设备,只有大型、稀有设备、专业设备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范围内无法调剂解决才可以考虑外租。

2.6.2 为减少外租设备因技术状况、机械事故和维修等责任纠纷,避免风险,外租设备原则上必须采用带人租用的方式。

2.7 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及其机械设备的基本要求。

2.7.1 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7.2 外租机械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及合格证书。

2.7.3 外租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经国家机关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2.7.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

2.8 租赁公司的确定

2.8.1 使用单位可以推荐3家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作为候选租赁公司。

2.8.2 生产运行部组织计划企管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安技环保部进行租赁公司确认,确定3家以上租赁企业作为合格供应商。

2.8.3 使用单位可以在合格供应商范围自主选择租赁企业。

2.9 租赁价格的确定

2.9.1 对于经常发生的设备租赁应制定公司指导价格;不经常发生的设备租赁价格由计划企管部、工程管理部组织确定。

2.9.2 公司指导价格由计划企管部牵头组织制定,原则上不高于预算基价。

2.9.3 使用单位可与合格供应商单独商定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指导价格。

3 租赁程序及结算

3.1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前1个有效工作日,向公司生产运行部口头提出申请,说明机械设备使用时间、地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选

择租赁。

3.2 生产运行部根据基层单位的口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使用单位根据生产运行部的回复意见与设备机械租赁企业签订设备租赁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3.3 使用单位每月向生产运行部上报设备租赁费用结算申请,生产运行部依据备案登记进行校核,给予批复意见后传工程管理部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4 工程管理部、生产运行部、计划企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领导批复意见,审批费用预算。

3.5 使用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批复的费用,结算申请、费用预算及签订的租赁协议书进行费用结算。公司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付款。

4 管理要求

4.1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内部设备租赁管理审批程序,健全并及时填写租赁台账。

4.2 使用单位应对租赁企业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及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严禁不合格的设备人员进场,做好进场检查记录。

4.3 使用单位应对进场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4.4 使用单位应确保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协议及安全协议的有效性。

4.5 生产运行部每年组织一次租赁合格供应商评审工作,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评审。

4.6 计划企管部每年组织一次租赁指导价格调整,特殊情况可做临时调整。

4.7 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使用单位租赁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业考核管理。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 度正式版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

(8)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承办。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 第五条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可供租赁的自有建筑施工机械; (二)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建筑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检测设备;

(三)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 (四)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应当满足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条件。 第六条对于申请行业确认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机械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施工机械出厂合格证、新产品鉴定证书、建筑施工机械大修后的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特种建筑机械安全检测报告等; (二)建筑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检测设备基本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力量等; (三)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基本情况; (四)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对于经审核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发给行业确认书。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可申请续延确认。 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从取得行业确认书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承租建筑施工机械。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河南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号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发挥其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好保质保量、节能增效的工作。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司的目前施工生产现状,明确机械设备租赁各个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生产中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搅拌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架桥机械、顶进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和各类特殊大型机具设备。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材料部为机械设备租赁主控部门对公司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使用和调配,并要具备详细的管理台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用 第四条:机械设备租用的目的:根据各个施工生产任务内容、地域、时效等的不同要求之处,在必须优先租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准则下,可以租用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名库内的机械设备,从而满足施工生产任务。 第五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由项目生产经理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各类技术指标、进场时间及使用周期。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送设备材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 1.由公司设备材料部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库,并在公司信息化平台上公布,租赁机械设备供应商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库中选择。 2.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出租的特种机械设备要具有制造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购买合同和发票。 ④.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该种机械设备相符的特种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为规范公司设备管理而制定,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效率。明确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术语与定义、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程序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于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实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二、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设备选购和租赁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施工机具设备的采购执行如下管理规定: (1)分公司根据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的项目施工设备需用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施工机具设备情况,提出施工设备采购申请,由分管副经理审核,经分公司经理批示后,再交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明确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中采购或由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履行采购。 (2)采购的施工机具设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地市以上准用证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施工设备采购部门按公司QHSE体系文件《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采购流程,包括供方的选择、采购合同的评审和签订,明确所采购的施工设备质量、供货日期、运输装卸、服务维修等要求。(4)新购置的施工机具,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项目部相关人员按公司管理标准Q/GDHJ?105.05《机械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联系设备供应方维修或退换,经验收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入库造册、编号建档。随机资料作为原始记录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归档。 (5)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还应由施工设备采购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的水

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或市场租赁的需要,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的型号规格。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的大型生产家的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所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三章安装与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

机械设备租赁 使用管理办法

十五、机械设备管理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机械设备租赁原则 一、先内后外 各单位在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必须首先租用公司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在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生产需要时,可租用外部机械设备,但必须实行对口租用,即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由吊装分公司负责,市政筑路机械由大型机械租赁分公司负责,中小型机械由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负责。 二、租用外部机械设备实行公开投标。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后转租给项目经理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其租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采用投标方式确定供应方。 三、实行统一的租赁价格。经由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并转租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一律按内部租赁价格与项目经理部结算,其价差由租赁单位承担。经公司批准的停工期间,只收取停机费(停机费按正常台班的50%收取),未经公司批准停工的,一律照常收费。 四、外租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期间一律纳入内部正常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外包队、分承包方原则上不允许自带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需自带机械设备的,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章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 一、租赁范围与更新权限 1.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主要负责混凝土搅拌、输送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加工机械;电焊机械;卷扬机;机动翻斗车;蛙式打夯机;水泵等设备的租赁管理业务。 2.凡属租赁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更新由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购置。 二、各级职责 1.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矛盾的调解。 2.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主要负责签订机械租赁合同、进出场检验及退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 三、设备安装(拆除)管理制度 (5) 四、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6) 五、设备检测、检查管理制度 (7) 六、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8) 1、设备报废条件 (8) 2、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9)

本制度为规范公司设备管理而制定,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效率。明确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术语与定义、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程序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于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实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二、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设备选购和租赁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确保提供设备的租赁商符合公司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一个月内超过1万元(含1万元),及多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引用文件 3.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规定办法 3.2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 3.3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管理内容 4.1管理职责 4.1.1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机械租赁的主管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1.2设备部是机械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租赁商的评审,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租赁设备台班监管,租赁设备安全运行,租赁

设备租费审核结算,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4.1.3财务部负责审核租赁方提供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4.1.4安全质量部负责审核租赁商提供的设备及机上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公司安全规定要求。 4.1.5工程部负责按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是否需要使用所租设备类型。 4.1.6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机械设备租用计划、与设备部联合定期确定、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组织会签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审定最终结算租费。 4.1.7基层单位职责: 4.1.7.1参与租赁商的评审确定、在公司发布的指导价控制下与租赁商商谈租赁价格,租用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1.7.2配合设备部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起草合同草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1.7.3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 4.1.7.4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并报公司设备部审核批准。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1、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禁止他人代管理。 2、应在开工前编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认真执行。 3、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应按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 4、进入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顶升、拆除。 5、中、小型机械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拆除。 6、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防护棚搭设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7、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进行审验,不符合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或新购、改装和大修理的机械设备,

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9、塔吊、外用电梯和施工升降机等安装后,必须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合格证”应悬挂在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10、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责的“三定”制度。 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机械操作规程。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 ,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查排除故障。 13、机械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或带病使用,严禁在运行中保养和修理机械。 14、严格执行设备的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和停放保养制度。保养时坚持“十字作业”方针,即清洗、紧固、调整、润滑、防腐。 15、对公司、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16、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上级检查,应作好记录。 17、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发票,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送变电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采购、使用与维护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这些机械设备的先进、完好和有效,从而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过程能力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于施工生产的全部主要机械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设备)。 3 职责 3。1 公司机械管理组织机构及网络见附图一。 3。2 公司的施工机械设备分为两级进行管理,一级是由总工办负责,一级是由各基础单位负责。 3。2。1 由总工办负责的是在公司施工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负责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并对其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下: a)张牵设备;b)8吨及以上汽车吊车;c)进口滤油机; d)国产及进口液压机;e)变电工程处、物资处的电焊机(不含驱动式焊机)。 3。2。2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的是本单位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管理及状态的标识。主要如下: 运输设备(含翻斗车)、机动绞磨、机动电焊机、国产液压机、国产滤油机、空压机、砼搅拌机、车床、刨床、冲床、剪板机、弯管机、弯排机。 3。3 各基层单位的机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机管工作,负责收集所管设备使用及维修的资料和填报总工办要求填报的所有报表。详见《基层机具管理员岗位职责》。 3。4 各基层单位的机修负责人主管本单位施工机具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对机械设备的完好和有效负责。详见《机修负责人岗位职责》。 3。5 各单位依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明确3。2。2条中自行建档管理的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的时间周期,并保存其维护保养记录。 4 工作程序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加强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设备租赁管理,为工程施工配置设备资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结合《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中《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工程施工合理配置设备资源,保证施工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公司对设备租赁单位、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工作程序,设备租赁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其他设备管理业务、技术管理按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高速公路及综合市政工程设备;土石方施工设备;地下及基础施工设备;吊装、运输设备;砼拌和设备、沥青拌和设备及配套设备;路面维护、修补用设备及车辆等大型设备。 2、砼搅拌机;机动翻斗车;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木工机具;泵类及振捣设备等中小型机械、机具。 3、检测、测量、试验仪器与设备等。 4、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 5、其他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签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育和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持续有效地推动和改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一)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程序文件》中“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公司监控职能。 2、定期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设备租赁市场指导价格。 2、指导设备租赁市场运作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3、配合公司经营部门监督机械费的使用。 4、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各单位外租设备合同的备案。 (二)设备租赁单位职责: 1、根据各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设备招标、议标或按工程量分包工作。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2、设备中标后,及时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负责设备租赁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设备 进退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成本核算,经营管理等;为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满意的服务。 3、收费标准参照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施工单位职责: 1、组织并制订项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及“机械费责任成本”,组织租赁设备招标、议标工作,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内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或经营副经理与公司内部出租单位协商签订,外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批、盖合同专用章后,一份报材料设备部备案。外埠项目部的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30-3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

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本制度(一)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分公司、基层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制度(二)适用于对外租赁业务。 一、公司内部租赁 (一)租赁范围: 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设备部门管理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具),运输设备,均以租赁形式实行有偿使用。 (二)租赁形式 各工程项目根据施工中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向所在单位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向公司专属专业分公司合同租借设备。专属专业分公司缺口的,则由专属专业分公司向外租借后租赁给项目工程。专属专业分公司对进入的机械设备品质,安全负全责。 1.大中型机械设备以台班形式或包干形式签订租赁合同。 2.中小型机械由租借方派人操作,租借期大于2年的合同,合同中 租借费用可按月台班80%或双方约定的包干费用收付。 (三)租赁设备 大中型机械设备系指:上、下旋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井架、吊蓝等。 (四)费用计算 (1)机械台班费,按公司价格平台公布的(市场价)的“机械设备台班 租赁单价”计算。 (2)台班费以4小时(半个台班为起点),使用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收 付,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个台班收付。在租赁期内,凡是工序脱 节,停工待料,按停班费计算。 (3)以双方约定的包干费用收付。 (五)签订租赁合同 公司内部租借机械设备应承订租赁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应包括机械市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费用结算、设备进退场事项,经济

责任、操作人员的指派及各自的安全责任等项内容,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肃对待,任何一说方违约承担经济责任。 (六)程序 1、机械申请 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一律由项目工程向所属的分公司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租借,再由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向公司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提出申请,公司将协调专属单位落实计划,及时供应。 2、机械进场 大中型机械进场,租借方应事先按要求做好道路、排水、障碍物清除等,出租方按合同日期组织进场,属于租借方原因影响进场。台班费照收,属于出租方原因,则对等赔偿,因故三天以上不进场,责任方从第四天起,按台班费加倍赔偿损失。 3、机械设备验收 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租方验收合格,再上报机械工业部门复核,符合标准后方能投入使用,在未经复核依次准许使用前,出租双方不得违章使用。 4、机械设备使用 1)、机械设备使用的临时设施由租借方负责解决。 2)、随机操作工在工作安排上,应服从租借方需要,严格遵守现场纪律、制度,不准违章操作。 3)、机械在施工点操作,须持有出租方签发的机械作业单,机动车每天一张,其它机械根据不同情况可一周,半月或每月一张,作业单位填明工程名 称、工作对象、实际工作时间、停机检修等内容,并经租借方签订,作 为结算依据。 4)、出租的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正常运转,如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停机2小时以内不作处罚,超过2小时,按停机时间以台班费数额赔偿租借方 损失。 5)、出租的设备,应按合同中的要求指派专人操作,并负责日常保养,出租单位按公司规定的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若因操作保养不当,造成附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资料(一)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项目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二.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组长参加。 三.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目的 本项目为双包模式,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由分公司负责租赁,小型设备由项目自行租赁或自购。 ,、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 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 机械设备:是指项目租赁的所有机械。 ,、职责 4.1 大型设备由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主持对设备供方的评审。 4.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本规定。 4.3 各项目经理是项目机械设备的主管领导,项目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程序 5.1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推荐设备租赁供应商,共同评估建立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每年对

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5.2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对设备供方提出评定意见,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对于特种设备的出租单位,要求应具有设备租赁营业执照,并且要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和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应当由出租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5.3 分公司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向外租用的设备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定。 5.4 设备料具部根据项目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设备进场。外租设备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公开招标,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出三到五家供方进行比较选择,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由“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最后选定2家中标人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5.5项目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一律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统一负责大型设备的租赁(包括内部和外部租赁),严禁专业工程承包商或项目以任何形式签定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由项目或施工分包单位与供方商议确定。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 5.6 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调拨设备按期进场。 5.7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验收的要求: 1) 检查其是否与分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管理办法归纳

欢迎阅读挖机等机械设施租赁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各项目部或相关处室在施工或物资搬运过程中对挖机、吊车、叉车等机械设施的租赁使用,明确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或其他处室在施工过程中或物资搬运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挖机、吊车、叉车等机械设施时,适用本制度。 1 2 3 工作。 4 5 6 设备使用时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有权对机械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7、公司总经理负责租赁价格的审批、租赁结算费用的审批等工作。 三、管理流程 1、各项目部或其他需要使用的部门因施工或物资搬运等工作需要,由项目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填写《机械设施租用申请单》(附件1),明确所需的小型机械名称、使用时间、作业内容、作业工程量等内容后,并由现场督查员或督查处确认签字后上报土建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2、土建公司负责审核项目部或其他部门上报的申请单,核实无误后由土建公司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后,将申请单交给材料处。 3、材料处根据土建公司审批同意的申请单,负责向市场进行询价,询价原则如下: (1)按工程量的总体包干的原则进行询价; (2)无法按工程量的总体包干的情况下按工作量及工时进行询价。 材料处按上述原则询完价格后,填写《机械设施租用询价审批单》(附件2),并附件经土建公司审核确认的申请单,交督查处、财务处、土建公司分别进行复核。 4 5 6 7 门。 8 9 10负责 11 (材 使用记录》(附件4),现场使用监督人员必须严格做好随机监督工作,必须按真实作业情况记录工时、作业内容、作业工程量及帮班组完成的工作等内容,不得多记、少记或漏记,一旦发现监督不到位的,有多记、少记或漏记的,对监督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多记、少记或漏记按1000元/小时进行扣款,多记、少记或漏记超过10个小时的,公司有权对责任人直接开除。 12、材料处、督查处、财务处、质安处负责对机械使用过程进行抽查,查看有无出工不出力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对项目部督查员、材料员及施工员等负责监督机械使用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和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O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方可租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组织招标(或采取询价方式)从租赁市场选择出租方,设备出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出租方自有的设备。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设备租赁单位)

*****租赁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得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得水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得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与市政工程工地使用得建筑起重机械得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得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得岗位职责。 第二章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得需要或市场租赁得需要,考虑本企业得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得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得型号规格。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得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得大型生产家得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得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所购置得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

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得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得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得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得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得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得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与装置。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得,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得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得;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得;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与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得。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得权利与义务以及双方得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得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与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与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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