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世界一流师资队伍,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国际前沿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建设能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科研大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岗位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吸引和遴选海内外优秀人才不断加入师资队伍,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教师职务聘任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依照学科(专业)划分,分别按理工科、人文社科两类制定实施细则。依照岗位类型划分,分别设置教案为主型岗位、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第四条教案为主型主要是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教案岗位中设置;教案科研并重型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案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主要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岗位中设置;科研为主型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含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的岗位中设置,并根据岗位的特性和实际需求,在应用科学研究中增设国防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科研大团队和工程技术四类系列。根据不同岗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岗位资格条件。

第五条教案为主型岗位和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等级;科研为主型岗位职务分为研

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四个等级。

第六条教师职务申请者,其学术水平“应达到所在学科相应职务中上水平”。

第七条聘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聘用单位

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心健康要

求。

4、新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上岗培训内容,获

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九条教案为主型岗位职责

1、教授(教案为主型)职责

(1)承担教案工作,每学年至少主讲二门次本科生课程,并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评教效果优秀。

(2)承担教案研究工作,掌握本学科教案发展动态,负责本学科课程体系建设,培养并提高青年教师的教案能力。

(3)主持国家级教案研究项目(包括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双语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等)。

(4)承担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能够不断将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融入教案内

容。

(5)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2、副教授(教案为主型)职责

(1 )承担教案工作,每学年至少主讲二门次本科生课

程,并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评教效果优秀。

(2)承担教案研究工作,掌握本学科教案发展动态,协助负责本学科课程体系建设。

(3 )主持省部级或参加国家级教案研究项目(包括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双语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等)。

(4)参与相关科学研究工作,能够将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融入教案内容。

(5)担任班主任(导师)工作或教案、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3、讲师(教案为主型)职责

(1 )承担教案工作,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教效果优秀。

(2)承担教案研究工作,参与教案改革与研究项目,在教案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3)参与组织和指导教材编写工作;参加教案法研究工作。

(4)担任班主任(导师)工作并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

(5)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4、助教(教案为主型)职责

(1)承担一定的教案工作(包括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上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

文)。

(2 )参加组织和指导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加教案法研究工作。

(4 )担任班主任或教案、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第十条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职责

1、教授(教案科研并重型)职责

(1)承担教案工作,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次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评教效果优良。

(2)承担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果。

(3)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能够将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融入教案内

容。

(4)提出本学科发展的创新性构想和建设性意见,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不断探索,并组建学科梯队,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和培养研究生。

(5)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2、副教授(教案科研并重型)职责

(1)承担教案工作,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次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评教效果优良。

(2)承担科研工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本学科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果。

(3)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指导和培养研究生。

(4)积极参与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并能够将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融入教案内容。

(5)担任班主任(导师)工作或教案、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3、讲师(教案科研并重型)职责

(1)承担教案工作,担任至少一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或助

教工作。

(2)参加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

(3)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

(4)担任班主任(导师)或教案、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4、助教(教案科研并重型)职责

(1)承担一定的教案工作(包括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上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参加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专业实习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班主任(导师)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科研为主型岗位职责

1、研究员职责

(1)承担教育、教案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习,完

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

(2)承担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承担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在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果。

(3)掌握本学科领域内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4)提出本学科发展的创新性构想和建设性意见,带领

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不断探索。

(5)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2、副研究员职责

(1)承担教育、教案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习,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案任务。

(2)承担科研工作,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取得同行认可的成果。

(3)掌握本学科领域内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积极参与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

(4)承担教案、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3、助理研究员职责

(1)承担教育、教案工作,协助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

(2)参加科学研究工作。

(3)承担教案、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4、研究实习员职责

(1)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

(2)承担教案、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第三章申请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教师职务申请者均需获得博士学位。以下情况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

1。1959 年12 月31 日(含)前出生,申请正高级职务者;

2。过渡期(20XX-20XX )内,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和体育学科等少数由学校认定的特殊学科。

第十三条职称外语要求参照沪交内(人)【20XX 】53 号文件规定。若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英文文章,可以免职称外语考试。

第十四条岗位申请条件,除满足第十二、十三条外,理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国防科研涉密人员、科研大团队人员、成果转化及推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还需满足相应实施细则(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和附件六)所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教案、科研、学科建设、人事的校领导和相关部处领导组成。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则、聘任程序的制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的审定。校长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相应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学校学术造诣高,品德高尚的教授、研究员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正高级职务候选人、院士或院长特别推荐和依程序性条件晋升的高级职务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推荐给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审定。依上款所称“程序性条件”晋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学院组织的“教授会议”任职资格审查评审中,获得同意票五分之四以上;第二,在外审同行专家匿名评

审中优秀票达到五分之四以上;第三,在学院组织的教师职务聘任中,获得同意票五分之四以上。

第十七条各院系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党政一把手为当然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5 人,人员不足由学校聘请校内外相关学科的教授、研究员参加。聘任小组负责本单位中、初级职务的聘任,副高职务的聘任推荐以及“特别推荐”、“程序性条件” 晋升高级职务候选人和正高职务候选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第十八条各院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实行“教授会议” 制度。“教授会议”由学校聘任的相关学科全体教授、研究员组成,不足15 人的情况下由学校聘请校内外相关学科的教授、研究员参加。会议召集人由院长或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

也可由教授会议推举产生。“教授会议”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的遴选,并推荐给各单位职务聘任小组。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各院系负责认定或评审。

第二十条高级职务招聘信息由学校人力资源处在校园网上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须包括岗位名称、岗位名额、申请条

件、岗位职责等。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务实行三审三评制。

1、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筛选。

2、初选入围者须向“教授会议”做陈述报告,“教授会

议”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做出评议意见。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其申请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3、候选人准备外审材料送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统一

分送2-4 位校外和1 位校内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自20XX 年起,理工科教案科研并重型正高职务候选人还需5 位海外同行专家评审或推荐。

4、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根据“教授会议”评议意

见、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学科发展与平衡和岗位需要,提出副高聘任名单和正高职务候选人、“特别推荐”及“程序性条件”晋升候选人评审推荐名单,呈交学校审议。

5、校相应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各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的正高级职务候选人、“特别推荐”

及“程序性条件”晋升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评审,评审结果推荐

上报学校。

6、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

荐名单进行审定并聘任。

7、聘任名单公示一周。期间对聘任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

形式通过人力资源处、监察处或工会进行反映,人力资源处将信息审核汇总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

第六章申请与评审规则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失

实,取消当年及以后三年的申请资格,并送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职务可以有三次机会(自

20XX 年起算),申请次数的计算以申请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为准,本次申请未聘任的,须在相隔一年以后再次申请。

第二十四条中、初级职务申请不得破格;高级职务申请原则上不得破格,但在教案、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贡献特别突出者,可由院士、院长“特别推荐”或启用“程序性条件”,但须经5 位同行专家评议,并参加学校答辩。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实施独立委员和观察员

制度,独立委员由校聘任委员会主任委派,负责参与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过程,有投票权;观察员由学校委派,参与相关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全部或部分过程,没有投票权。

第二十六条“教授会议”要求参加会议人数达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聘任小组会议要求参加会议人数达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组会议要求到会人数达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候选人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 方可作为有效候选人推荐给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专家组实行记名投票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要求到会人数达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各委员在听取候选人汇报的基础上审议,且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聘任委员会实行记名投票制度。

第三十条评审推荐不得委托投票。评聘会议如举行预投票,需进行差额投票,差额不应小于130 %,以便如实反映与会人

员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凡违反评审程序与规则的,一经查实,本单位本次评审结果无效,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但不计算申请人的申请次数。

第七章聘任与续聘

第三十二条职务聘书由学校统一颁发,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不足三年的,至聘用合同终止日止。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可以依据教师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职责,采取年度述职和聘期绩效评估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短聘、低聘、转岗、解聘的依据。新聘期需重新签订岗位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聘期考核工作须提前三个月进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系各类岗位资格条件,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除在职博士外)原则上不得作为职务聘任时的外审材料进行同行评议。

第三十六条申请《上海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者,可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七条关于第十六条中院士、院长“特别推荐”的有关规定参照沪交内(人)【20XX 】96 号文。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XX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关于印发2014年XX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XX学校评聘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一)、评高级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 1、中专以下学历 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6年(2014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以及不在岗上班的(符合国家法定休息的除外)4.2017年9月30日前不在岗不在编人员不参评。 (二)、评一级教师没有市级(含市级)及以上级别出课证(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不参评。 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 1、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6.12.31日 2、任职年限: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分截止到2016.12.31日 3、班主任: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科任教师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1分 4.论文与著作: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 5.公开课: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6.竞赛类: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7.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基本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1.高学历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 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 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 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前。 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 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 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 5、遇依据方案评比得分相同者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学校考核总分居前者优先晋级。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规则办事,决定对下列几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聘任指标15倍接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表决。 1、资历记分:从评为受聘职称后每一年记3分。 2、教龄记分:每一周年记2分。 3、骨干教师记分:被评为全国、省、市、学校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记 4、3、2、1分;被评为上述相应层次学科带头人,分别记 5、4、3、2分(凭证只记一次分,不按年加分)。 4.职务加分:校级正、副领导每年分别记6、5分,中层正、副主任每年分别记4、3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记3分,处室干事、备课组长每年记2,工会小组或学科仪器保管员成员每年记1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其他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班主任每期记15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语、数学教师教双班者每期记05分 5、出勤记分:每年出全勤给5分,迟到、早退每年1—5次,记4分,迟到、早退每年在6—10次以内者给3分,事假3天或病假10天之内(含)给4分,出现旷会、旷课现象的不给分,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其他情况每年给2分(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6、评优记分:获国、省、市或学校党政、表彰的“三优(三先)”、优秀(先进)教师(含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加4、3、2、1分,其他主管部门实行单项表彰的分别记3、2、1、05分,(同年同一系列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记分、不同系列得奖可以累积加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 7、考核记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以前名次(含)记5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30%之间名次(含)记4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30%名次至考核合格者记3分(此项按学期累计加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规定可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0、教学成绩记分: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语最低与最高不能相差(含)6分、数学不能相差(含)8分,否则低者记0分。在年级班平均分1分(含)以内记5分、低于者再以2分为标准依次减1分。体艺学科专任教师通过考核小组评分分优、合格两等,其中优者(占20%)按语、数学教师的平均得分记分、合格者教师(80%)相应减1分。规定无法比较成绩的,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1、教学素质记分: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试(如计算机考试、“三字一画一话”测试、理论、业务考试等)成绩合格者记2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规定免考者记2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 12、教学比赛记分:承担全国、省、市或学校主办的教学比赛(优质课、课例、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一等奖分别记7、5、3、1分,获二、三等奖者各依次减半记分,承担校级公开课每节记1分(开放日上课不计)同一项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承担萍师附小大讲堂讲座者每次记2分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以及双方在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岗位职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其按本办法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上岗应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 理相结合的管理,即各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按照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设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其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除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应针对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包括各个专业技术岗位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主要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有的岗位若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聘任前须完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坚持聘用岗位、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一般1-3年,可在聘期内设置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单位在具体设置岗位聘期时可与单位用工聘用期限一致,或短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_1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 案正式版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 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

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 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范围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系列、财务系列、教育系列、卫生系列等 2控制目标 2.1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 2.2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到岗人员能符合能力素质模型的要求 2.3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3主要控制点 3.1部门经理根据职业生涯设计的聘任名单、员工职业发展目标和个人表现确 定聘任人选 3.2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聘任人员资料进行评审 3.3总经理审批评审结果 4特定政策 4.1人力资源部应牵头组织成立职务聘任委员会,作为为职务聘任的工作服务 的临时性机构,公司职务聘任委员会统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宜,建议相关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发起,由相关部门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管理员按一定比例组成该委员会,由招聘管理员负责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的事务性工作

4.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4.3各部门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指数控制在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10%,中级岗位职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35—45% 4.4通过评审或者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指毕业时间和专业年限,下同),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且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已通过大学4级及其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或取得大专以上外语专业正规学历者除外)。聘任时外语合格证不受期限限制 4.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占本单 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4.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一至三年或不固定期限 4.7根据管理权限,用人单位应与授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约 4.8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选拔使用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使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特设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占职数)。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从外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市以上(含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优秀专家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和《岳阳楼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楼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立于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设置需经群众公认,竞聘条件需兼顾到竞聘人的基本条件(学历、教龄等)、师德、师能等有关方面。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13 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人员11+1 人,已取得副高资格:李涛,共1人;已取得中级资格:孙简秋、刘海英、许志宇、胥建兰、张芹、任雪辉,共6人;已取得初级资格:李兰、刘昌、杨嫦、

周敏、(其中王充是未聘人员)共5人;工勤技能人员:张森,共1人。 (二)经核准的岗位基本情况 本学校拟设置岗位总量(按编制数)13 个,其中:管理岗位 1 个,专业技术岗位11+1 个,工勤技能岗位1 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数92 %(小学不低于90%)。具体为: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 个。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1 个。 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 1 个。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2017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 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评、聘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 1、任教龙岗小学得1分,任教华城小学、张庙小学得2分;任教土山小学得3分,任 教斗镇小学、青岭小学得5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教师自愿参 加支教。支教1-2年得5分,具体支教时间、支教地点由中心校办公室安排(职称兑现后 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 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 扣0.1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 查学校日志。(请假情况由所在学校校长出具证明并签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 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文及以上,其他为省级)、省 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 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 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 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长丰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长丰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 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提供的证 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评、聘资格)。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

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定远县青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黄海山(学校校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职称评审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

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七)音、体、美、信息等科目教师享受和其他主课教师同等待遇。 五、评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六、评聘工作的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工程技术类及管理类具体聘任条件如下表:

说明:1.认定期刊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海外正式期刊及被SCI或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不包括仅有录用证明的情况。 第十条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并在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任职的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填写《***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注重能力,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 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优化教师职称管理体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 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定标自我考核、教职工代表评议、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评议及学校行政会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脱颖而出。 二、评定程序: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科组长组成,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讨论产生,名额7 人或9 人,负责职称的考核评聘工作。(申报者是小组成员或与小组成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小组成员应回避,即不能参与考核打分) 二)资格审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 由申报教师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审定合格者才可进行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参照《***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三)、荣誉称号加分(任现职以来) (1)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2)骨干教师(含教坛新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记

分)按学科带头人的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3)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4)获得师德师风标兵、德育先进个人、文明礼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5)获得优秀团员、团干荣誉称号,按(4)项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以上各项可累计记分,满分为15分) (6)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 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 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 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 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 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 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 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 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4、对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干人员和在技术、治理岗位工作的工人,单独设置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单独评审聘任。 在实际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高一级职务职数显现余额低一级职务能够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差不多职责 (一)研究系列 1、研究员职责 提出有重要学术或有用意义的研究课题;在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写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论著或论文;负责指导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主动参与制定或提出学科进展规划;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培养研究生,指导中、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2、副研究员职责 选定研究课题,并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和可行的研究方案;制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指导和组织课题的研究工作;写出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论文;主动组织推广研究成果的工作;了解把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进展趋势;培养研究生,指导中、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3、助理研究员职责 制定研究方案,独立地进行研究工作;写出研究报告或论文;主动推广研究成果;定期总结本人的研究工作;指导初级研究人职员作。 4、研究实习员职责 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承担并按需要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对研究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负责写出研究、试验报告。 (二)工程系列 1、教授级高工职责 (1)治理人员 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制度、规定、方法;讲明、解答有关法规、制度、方法;组织和指导有关的治理工作;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治理人职员作。 (2)勘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负责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咨询题;写出高水平的技术总结报告或论文;指导中、初级技术人职员作。 2、高级工程师职责 (1)治理人员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实施范围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一人一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文件精神,首次聘任原则上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3.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 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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