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欧洲 ESC(201 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201 0 年 9 月在瑞典召开的欧洲心脏病学大会公布了最新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 [1 ] ,该指南是欧洲心脏病学会单独发布的指南,之前他们均与 AHA/ACC联合发布指南,可能今后世界上只有一个指南的格局将发生改变。

新版指南较 2006 年 AHA/ACC/ESC联合公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 2006 版指南) [2]相比,流行病学、抗凝、室率控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下面笔者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流行病学 1 .1 降低再住院率-房颤管理的新目标指南将降低死亡率、再住院率、卒中、提高生活质量和活动耐量及改善左室功能作为房颤管理的主要目标。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首次把降低再住院率作为房颤管理的目标。

指南提出:

房颤占所有再住院原因的 1 /3,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加重、血栓栓塞并发症是其主要原因。

对房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抗凝和控制室率。

1 .

2 遗传因素-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指南首次将遗传因素作为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

文中指出:

房颤,尤其是特发性房颤具有一定的遗传背景, ANP、 PITX2、SCN5A等[3-5]基因均与房颤的发生发展相关,但是具体机制尚待进一步阐明。

第二部分房颤的分类及分级 2.1 房颤的分类目前国际上房颤的分类很多,新版指南根据房颤持续时间将房颤分为 5 类:

首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 48 小时,可以自行终止)、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 7 天)、持久性房颤(持续超过 1 年)、慢性房颤(患者已处于适应状态)。

除此之外,因脑血栓或其他原因住院而发现房颤,患者无明显症状的房颤定义为沉默性房颤。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增加了持久性房颤和慢性房颤,分类更加细致,便于临床管理。

2.2 EHRA score-房颤危险度分级,房颤中的NYAH 分级指南中指出:

房颤的急性期管理应该包括缓解症状,评价相关危险因素。

因此指南提出了房颤危险度分层的概念,主要依据患者症状以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分为四个等级,即:

EHRA Ⅰ :

无症状EHRA Ⅱ :

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限制EHRA Ⅲ:

症状严重,日常活动明显受限EHRA Ⅳ:

不能从事任何活动该分级为临床评价房颤发作期患者的症

状甚至评估房颤管理后的效果提供一个简单方便的工具,可能具有

广阔的应用前景。

但是该分级方法中提到的症状仅仅指由于房颤引起的症状以及

通过节律或室率控制获得改善的症状。

第三部分抗凝管理 3.1 血栓危险度评分

CHA2DS2VASc 评分,能否取代 CHADS2 评分?指南中提出

了针对血栓危险度一项新的评分系统,即 CHA2DS2VASc 评分(表

1 )表 1 CHA2DS2VASc 评分危险因素评分心力衰竭

/LVEF40% 1 高血压 1 年龄75 岁 2 糖尿病 1 卒中/血栓形

成 2 血管性疾病 a 1 年龄 65~74 岁 1 女性 1 总分 9 a:

血管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周围动脉疾病、动脉杂音。

该评分系统将危险因素分为:

主要危险因素和非主要危险因素两类。

年龄75 岁及卒中史作为房颤的主要危险因素,只要患者存在

一个主要危险因素即作为卒中的高危患者。

CHA2DS2VASc 评分与 CHADS2 评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评分内容更加全面,将性别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年龄75 岁、

血栓病史作为主要危险因素,计为 2 分。

2. 针对年龄区别对待:

年龄 65~74 岁计 1 分, 75 岁以上计 2 分,评价个体化。

3. 抗凝适应症更广泛,要求更严格。

虽然与 CHADS2 评分相比,评分内容增加,但是应用与 CHADS2 评分没有太大区别。

评分大于或等于 2 分,推荐口服抗凝药治疗(如华法林)(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A);评分为 1 分,可以选择华法林或者阿司匹林抗凝,但是推荐口服抗凝药治疗(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评分 0 分,可以选择阿司匹林或不用抗栓治疗,推荐不抗栓治疗(Ⅰ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

新评分的出现意味着对抗栓的要求更加严格。

但是严格的抗栓适应症,笔者认为应该适当宽松的执行,例如对于一个 65 岁的女性房颤患者, CHA2DS2VASc评分 2 分,按照指南应当华法林抗凝,但是与使用阿司匹林抗凝相比,该患者获益是否大于她所承担的风险(定期监测 INR,出血等),甚至其血栓风险是否真正达到需要华法林抗凝的程度。

虽然新的评分对抗栓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是在临床实践中亦应该个体化对待。

但是如果选用华法林抗凝,指南强调一定要达到有效剂量(INR2~4, target 2.5),若 INR值在 1 .8~2.5 之间,血栓发生率仍然高达 2 倍,而 INR小于 1 .5 则视为无效抗凝。

指南同时指出房扑患者的抗凝治疗应当与房颤相同(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C)。

3.2 HAS-BLED 评分-出血风险评估新标准在对房颤

患者进行抗凝的同时应当评估其出血的风险,以前的指南中仅仅对出血风险做了定性分析,如低危、中危、高危等。

在本版指南中做了定量分析,以便临床医生更好的掌握出血风险,称为 HAS-BLED 评分(表 2)。

表 2 HAS-BLED 评分字母代号临床疾病评分 H (Hypertension)高血压 1 A(Abnormal renal and liver Function)肝肾功能不全各 1 分 S(Stroke)卒中 1 B (Bleeding)出血 1 L(Labile INRs)异常 I NR值 1 E (Elderly)年龄>65 岁 D (Drugs or alcohol)药物或饮酒各 1 分 3.3 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能替代抗凝?指南中指出如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未发现左心耳及左房血栓,转律前抗凝时间可以适当缩短。

如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未发现血栓,可以使用低分子肝素替代抗凝至 INR值于2~3 后,实施转律。

如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提示左房血栓,则严格口服抗凝药 3 周后,再行食道超声心动图评价,若血栓消失则进行转律,若左房血栓仍存在,则选择室率控制。

虽然指南仍强调前 3 周后 4 周,但如果超声心动图提示没有血栓则可在使用低分子肝素替代抗凝情况下转律,而不必严格口服抗凝药达标 3 周。

第四部分房颤节律室率的管理 4.1 药物转律、同步直流电复律、导管消融治疗-应该如何选择 4.1 .1 药物转律

指南中重点强调了药物转律,甚至将其作为转律的一线治疗,指南推荐以下药物作为转律的首选药物:

氟卡尼(2mg/kg,大于 1 0 分钟静推),普罗帕酮(2mg/kg,1 0 分~20分静推),伊布利特(1 mg,大于 1 0 分钟静推)、胺碘酮、决奈达龙、索他洛尔(Ⅰ 类适应证)。

对于急性期转律治疗具体选择如下:

1 、无器质性心脏病首选氟卡尼和普罗帕酮(Ⅰ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 2、如果有器质性心脏病,则首选胺碘酮(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 3、对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房颤,大剂量氟卡尼和普罗帕酮顿服是有效、安全的(Ⅱ a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B); 4、有器质性心脏病,但无低血压的患者,可以选择伊布利特(Ⅱ a 类适应症,证据水平 A)。

胺碘酮、氟卡尼、决奈达龙、索他洛尔、普罗帕酮均为转复房颤的一线用药(Ⅱ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但是胺碘酮的地位进一步降低,指南中指出:

若用于维持窦律,只有当其他药物无效时才选择胺碘酮治疗,除非存在其他药物应用的禁忌症如充血性心衰等(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C);若用于长期节律控制则首选普罗帕酮、氟卡尼、决奈达龙、索他洛尔(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A)。

另外指南中强调:

决奈达龙将是减少再住院率的唯一药物(Ⅱ a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B)。

4.1 .2 同步直流电复律指南中对于电复律成功的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即至少出现 2 个或 2 个以上的 P波,才记为转律成功。

对于药物转律无效或者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严重的心力衰竭可直接同步直流电复律(Ⅰ 类适应证); 2、直流电复律前使用胺碘酮、普罗帕酮、伊布利特、索他洛尔均能提高成功率(Ⅱ a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 B)。

4.1 .3 导管消融 2006 版指南中由于缺乏充足的询证医学证据,并没有对导管消融治疗房颤做进一步导向性说明,新版指南明确的将导管消融治疗房颤写进指南,并做了导向性的推荐,但结果却令电生理医生们悲喜交加。

对于有症状的阵发性房颤患者,使用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时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为Ⅱ a 类推荐;对于持续性房颤,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时,可以选择导管消融治疗,也为Ⅱ a 类推荐;对于伴有心功能不全的房颤患者,也是在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的情况下(包括胺碘酮),可以考虑导管消融治疗,Ⅱ b 类推荐。

在没有器质性心脏病及充足的室率控制下,可以首选导管消融治疗,仅仅为Ⅱ b 类推荐,而且还是maybe considered。

这样的结果多少令电生理医生们有点心寒。

今后导管消融的路该何去何从?但是指南中对于导管消融的一些细节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1 、环肺静脉电隔离优于节段隔离; 2、由于大部分房颤患者

术后复发由于肺静脉电位传导恢复,指南推荐在肺静脉电隔离后应该进行线性消融。

3、指南不倾向针对 CFAEs 进行消融。

4.2 室率-强调个体化控制关于严格室率控制与宽松室率控制之争已经进行了一年多,新版指南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新版指南中将室率控制分为严格室率控制(静息时在 60~80bpm,运动时小于 1 1 5bpm)与宽松室率控制(静息时小于 1 1 0bpm),对于如何选择参照下表:

采取严格或宽松的室率控制,或许应用 EHRA score 评分更恰当一些,例如针对 EHRA评分 1 ~2 分的患者可以采取宽松的室率控制, 3~4 分的患者,采取严格室率控制。

患者房颤发作时快速心室率可引起相关症状及血流动力学改变,新版指南中指出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可使用口服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砒啶类钙拮抗剂,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则首选静脉应用受体阻滞剂及非二氢砒啶类钙拮抗剂,对于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及严重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当选择胺碘酮作为控制室率的一线用药(Ⅰ 类适应证,证据水平A)。

只有当室率控制不佳时才考虑加用地高辛。

虽然新版指南仍将地高辛作为控制室率的一类推荐,但地位却大大下降,例如在伴有心功能不全及低血压的患者,虽然胺碘酮及地高辛都作为Ⅰ 类推荐,但是指南更强调胺碘酮控制室率的必要。

若药物控制室率不佳,则可选择消融房室结(Ⅱ a 类,证据

水平 B),起搏器选择上,若患者伴有心功能不全(LVEF45%)可选择 CRT(Ⅱ b 类);阵发性房颤首选 DDD,持续性房颤或慢性房颤则首选 VVIR,以上均为Ⅱ b 类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中将决奈达龙亦作为控制室率的一类药物,但是具体推荐却没有做出说明,这提示了指南已经接受了决奈达龙在室率控制上的地位。

第五部分房颤的上游治疗房颤上游治疗的药物有ACEI/ARB、他汀类等,指南中对于该类药物的使用,提出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的说法。

一级预防中指南提出:

ACEI 及 ARB 类药物仅仅应用于伴有高血压或心衰的新发房颤的患者(Ⅱ a 类适应证),对于不伴有其他心血管疾病的房颤患者不应用该类药物。

二级预防:

对于复发或正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房颤患者,应该使用ACEI 或ARB 类药物(Ⅱ a 类适应证),但是没有提到他汀类药物。

同时指南提出对于预防阵发性房颤的复发, ACET 或 ARB 类药物可能有效。

201 0 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会议上公布了《心房颤动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新指南),并于 8 月 27 日发表于《欧洲心脏杂志》上。

新指南实际上是 2006 年《ACC/AHA/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的延续,根据临床实践及相关的循证医学证据,新指南在其基础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更新。

分型:

房颤五型论新指南将房颤分为五类:

首次诊断的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性房颤、长程持续性(long-standing persistent)房颤、永久性房颤。

新指南指出,永久性房颤将不再考虑节律控制策略。

长程持续性房颤是在导管消融时代新出现的一个名词,导管消融使房颤治愈成为可能,房颤不再是永久性,新指南定义长程持续性房颤为房颤持续时间超过 1 年,拟采用节律控制策略,即接受导管消融治疗。

新指南指出对于怀疑房颤或确诊房颤的患者,详细询问病史尤为重要,包括:

症状发作时患者感知自身心脏节律是否规则;房颤发作是否存在诱发因素,如运动、情绪激动或饮酒;症状严重程度;发作是否频繁,每次发作持续时间;是否合并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心力衰竭(心衰)、外周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卒中、糖尿病或慢性肺部疾病;是否嗜酒;是否存在房颤家族史。

呼吁出台症状评估标准,抗凝更加细化,随访注重变化新指南首次提出了根据欧洲心律学会(EHRA)房颤相关症状积分进行分级。

EHRAⅠ :

无任何症状;EHRAⅡ :

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影响;EHRA Ⅲ:

症状严重,日常活动受到影响;EHRAⅣ:

致残性症状,无法从事日常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 EHRA积分相关的症状只与房颤相关,当房颤转复为窦性心律或心室率控制后,相应的症状将消失或减轻。

房颤相关症状的 EHRA分级是治疗策略的选择重要依据,推荐用 EHRA积分评价房颤相关症状的严重程度(Ⅰ , B)。

危险分层在卒中和血栓栓塞的危险分层方面,新指南提出了新的评分系统CHA2DS2VASc 积分(表 1 ),其在 CHADS2 积分基础上将年龄75 岁由 1 分改为了 2 分,增加了血管疾病、年龄65~ 74 岁、性别(女性)三个危险因素。

根据 CHA2DS2VASc 积分,新指南提出了选择抗栓治疗策略的方案(图 1 )。

新指南关于选择口服抗凝药物的建议:

除了低危患者(孤立性房颤、年龄<65 岁)或存在禁忌征,所有房颤患者及均应行抗栓治疗以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Ⅰ , A)。

对于具体患者而言,抗栓治疗的选择应基于卒中、血栓栓塞和出血的绝对风险以及风险获益比(Ⅰ , A)。

CHADS2 积分简单、易记,推荐用其对非瓣膜房颤进行初始卒中风险评估(Ⅰ , A)。

更为细致全面的卒中风险评估(如 CHADS2 为 0~ 1 分),推荐用基于危险因素的方法进行评价,考虑到患者的主要和临床相关的非主要卒中危险因素(Ⅰ , A)。

无危险因素的患者(年龄<65 岁的孤立性房颤,无任何危险因素),可不进行任何抗栓治疗,包括阿司匹林(Ⅱ a,B)。

对于拒绝服用口服抗凝药物或有服用禁忌的患者,可联用 75~ 1 00 mg 阿司匹林和 75 mg 氯吡格雷替代(Ⅱ a, B)。

新指南指出,房颤患者开始抗凝治疗之前应进行出血风险评估。

新指南建议首次推出了HAS-BLED 出血风险积分(表 2),包括高血压、肝肾功能损害、卒中、出血史、 INR波动、老年(如年龄>65 岁)、药物(如联用抗血小板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嗜酒,评价房颤患者出血风险,积分3 分时提示高危,出血高危患者无论接受华法林还是阿司匹林治疗,均应谨慎,并在开始抗栓治疗之后定期复查。

对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权衡低 I NR时卒中风险和高 INR时出血风险,新指南仍推荐控制 I NR2~ 3。

新指南同时也指出,华法林代谢受到药物、食物和酒精等影响;服用华法林时,不同患者和同一患者不同时间 INR波动较大。

近期发表的临床对照试验中,仅 60%~ 65%的时间内 INR控制在 2~ 3,而在真实世界中,这一数字可能低于 50%,在我国则更

低。

若 INR达到治疗范围的时间低于 60%,有可能完全抵消服用华法林的获益。

队列研究显示 INR在1 .5~ 2.0 时,卒中风险升高两倍,故不建议 INR<2.0。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种族差异,这一标准并不一定完全适合中国者。

房颤随访新指南强调,除了基线评估和初始治疗之外,有计划的临床随访尤为重要。

随访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 )卒中危险因素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新发糖尿病、高血压等),尤其应注意是否已具备抗凝指征。

(2)目前是否应该抗凝,是否有新出现的卒中危险因素,或存在抗凝必要如血栓栓塞低危患者复律后应给予低分子肝素抗凝。

(3)治疗后患者症状是否改善,若无改善,是否需更换治疗方案。

(4)是否出现促心律失常的征象或风险,若出现,是否需要调整药物剂量或更换治疗方案。

(5)在服用 AAD 的情况下,阵发性房颤是否已进展为持续性/永久性房颤,是否需要更换治疗方案。

(6)室率控制的疗效如何,静息状态和体力活动时的目标心

率是否实现。

药物治疗以缓解症状为首要目标心率控制松弛有度既往指南建议严格的心率控制策略,即静息时心率控制在 60~ 80 次/分,而中度体力活动时控制在 90~ 1 1 5 次/分。

基于近期公布的RACE Ⅱ 研究,新指南建议,对于无严重的快速心率相关症状者,采用宽松的心率控制策略是合理的;对于采用严格室率控制策略的患者,出于安全性考虑,体力活动时若心率过快需行运动试验及 24 h 动态心电图检查。

药物选择包括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和地高辛等;上述药物无效时,亦可选用胺碘酮控制房颤的心室率;另外,决奈达隆可有效减慢静息或活动时的心率,可应用于反复发作的阵发性房颤的心率控制。

通常采用节律控制策略主要是为了缓解房颤相关的症状,相反,对于无明显症状的患者(或控制心率治疗后无症状的患者),通常不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AAD)治疗。

服用AAD 维持窦律应注意:

(1 )治疗的目的在于减轻房颤相关症状;(2) AAD 维持窦律的效果有限;(3)抗心律失常治疗有效主要表现为减少房颤发作,而不是消除房颤;(4)一种 AAD 无效时可换用其他 AAD;(5)药物的促心律失常效应和心外不良反应常见;(6)同疗效相比,更应重视 AAD 应用的安全性。

常用的 AAD 包括胺碘酮、决奈达隆、氟卡尼、普罗帕

酮和索他洛尔(均为Ⅰ , A)。

迄今为止,胺碘酮仍然是所有 AAD 中维持窦性心律疗效最好的药物(Ⅰ , A),鉴于其毒性反应,通常只在其他药物无效或存在禁忌时才考虑使用(Ⅰ , C);对于严重心衰患者,NYHAⅢ/Ⅳ级或近期心功能不稳定(NYHA Ⅱ 级), 1 月之内出现过心功能失代偿者,应考虑应用胺碘酮(Ⅰ , B)。

消融治疗导管消融地位有序中提升对于经过合理药物治疗仍有明显症状的房颤患者,新指南建议行导管消融。

对具体患者而言,是否行导管消融还应考虑:

房颤类型、左心房大小、房颤病史;合并的心血管疾病严重程度;替代治疗(AAD, 心率控制)以及患者的意愿。

对于无症状房颤导管消融是否亦能获益目前还缺乏相关资料。

与以往指南相比,新指南中导管消融在房颤治疗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对于消融术前或术中记录到的典型房扑,新指南建议行房扑消融(Ⅰ , B);药物治疗无效、有明显症状的阵发性房颤建议行导管消融(Ⅱ a,A);药物治疗无效、有明显症状的持续性房颤,可考虑行导管消融(Ⅱ a,B);对于合并心衰的房颤患者,包括胺碘酮在内的药物不能控制症状时考虑导管消融(Ⅱ b,B);新指南首次提出了对于无严重潜在心脏疾病的阵发性房颤,若心率控制无效可在 AAD 治疗之前直接行导管消融(Ⅱ b,B);有症状的长程持续性房颤,若 AAD 治疗无效,亦可考虑导管消融(Ⅱ b, C)。

新指南客观地指出,房颤导管消融高度依赖于术者的经验,目前房颤导管消融的相关研究无一例外的出自经验丰富的术者和先进电生理中心,所以大范围推广还需谨慎。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_2

2019欧洲心房纤颤指南(解读) 欧洲 ESC(201 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201 0 年 9 月在瑞典召开的欧洲心脏病学大会公布了最新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 [1 ] ,该指南是欧洲心脏病学会单独发布的指南,之前他们均与 AHA/ACC联合发布指南,可能今后世界上只有一个指南的格局将发生改变。 新版指南较 2006 年 AHA/ACC/ESC联合公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 2006 版指南) [2]相比,流行病学、抗凝、室率控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下面笔者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流行病学 1 .1 降低再住院率-房颤管理的新目标指南将降低死亡率、再住院率、卒中、提高生活质量和活动耐量及改善左室功能作为房颤管理的主要目标。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首次把降低再住院率作为房颤管理的目标。 指南提出: 房颤占所有再住院原因的 1 /3,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加重、血栓栓塞并发症是其主要原因。 对房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抗凝和控制室率。 1 . 2 遗传因素-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指南首次将遗传因素作为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 文中指出:

房颤,尤其是特发性房颤具有一定的遗传背景, ANP、 PITX2、SCN5A等[3-5]基因均与房颤的发生发展相关,但是具体机制尚待进一步阐明。 第二部分房颤的分类及分级 2.1 房颤的分类目前国际上房颤的分类很多,新版指南根据房颤持续时间将房颤分为 5 类: 首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 48 小时,可以自行终止)、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 7 天)、持久性房颤(持续超过 1 年)、慢性房颤(患者已处于适应状态)。 除此之外,因脑血栓或其他原因住院而发现房颤,患者无明显症状的房颤定义为沉默性房颤。 与 2006 版指南相比,增加了持久性房颤和慢性房颤,分类更加细致,便于临床管理。 2.2 EHRA score-房颤危险度分级,房颤中的NYAH 分级指南中指出: 房颤的急性期管理应该包括缓解症状,评价相关危险因素。 因此指南提出了房颤危险度分层的概念,主要依据患者症状以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分为四个等级,即: EHRA Ⅰ : 无症状EHRA Ⅱ : 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限制EHRA Ⅲ: 症状严重,日常活动明显受限EHRA Ⅳ:

2006年AHA.ACC.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已阅)

2006年心房颤动治疗指南 2006年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和欧洲心脏协会(ESC)共同修订了心房颤动的治疗指南,以下是该指南关于心房颤动治疗的主要建议。 一、药物控制心房颤动(简称房颤,AF)心室率 I类建议 1.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患者,测量静息状态和服药后的心室率(?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B) 2.如果患者没有预激,紧急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以减慢心室率,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低血压或心力衰竭。(B) 3.没有旁道的房颤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建议静脉应用地高辛或胺碘酮以控制心室率。(B) 4.活动时有房颤症状的患者,应评估运动时心室率是否合适,调整药物剂量以使心室率保持在生理范围。(C) 5.口服地高辛能够有效控制房颤患者的静息心率,可用于心力衰竭、左室功能不全和惯于久坐的患者。(C) IIa类建议 1.地高辛与?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联合使用控制房颤患者的运动和静息心率是合理的。药物选择应个体化,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出现心动过缓。(B)

2.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副作用严重时,可以考虑房室结或旁道射频消融治疗以控制心室率。(B) 3.当其他方法治疗效果不佳或有禁忌证时,可静脉应用胺碘酮控制心室率。(C) 4.对于有旁道的房颤患者电复律不是必须的,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或伊布利特是合理的替代选择。(C) IIb类建议 1. ?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或地高辛,单用或联合应用,均不能充分控制患者的静息和运动心室率时,建议口服胺碘酮。(C) 2. 血流动力学稳定经旁道传导的房颤患者,可以考虑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丙吡胺、伊布利特或胺碘酮。(B) 3.当药物不能控制心室率或怀疑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时,可以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C) III类建议 1.不应单独使用洋地黄控制阵发性房颤的心室率。(B) 2.未经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C) 3.失代偿性心力衰竭伴房颤患者,静脉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重血流动力学障碍,不建议使用。(C) 4.房颤合并预激综合征的患者静脉应用洋地黄类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速房室传导,不建议使用。(C) 二、预防血栓栓塞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指南解读(最全版)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指南解读(最全版) 心房颤动(以下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根据2012年欧洲心脏病协会(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发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2012 ESC指南)的统计数据[1],估计发达国家房颤患病率为1.5%~2.0%,患者平均年龄75~85岁,且患病率有持续升高的趋势。在我国,根据2004年的发布数据,30~85岁居民中房颤患病率为0.77%,其中8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达30%。作为脑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房颤患者每年的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率是非房颤患者的2~7倍。 抗凝治疗是房颤患者脑卒中预防的核心策略,但我国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严重不足。为此,本文将详细分析各国新版房颤抗凝指南,了解全球各国房颤抗凝治疗现状。各国指南包括:2012 ESC指南,2014年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美国心脏病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CC)、美国心律学会(Heart Rhythm Society,HRS)和美国胸外科医师学会(Society of Thoracic Surgeons,STS)联合发布的房颤患者管理指南(以下简称2014 AHA/ACC指南)[2],2014年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NICE)发布的房颤诊疗指南(以下简称2014 NICE指南)[3],2014年加拿大心脏病学会(Canadian Cardiovascular Society,CCS)发布的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2014 CCS 指南)[4],以及2012年美国胸科医师协会(American College of Chest Physicians,ACCP)发布的第9版抗栓治疗及预防血栓形成指南(以下

2016年欧美心衰诊疗指南十大亮点

杨杰孚:心力衰竭的规范化治疗 2015-07-01 来源:医脉通 在2015年东北心血管病论坛暨亚洲心脏病学会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专题研讨会上,北京医院杨杰孚教授做了题为“心力衰竭的规范化治疗”的精彩报告。杨教授指出,2014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在2007年慢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与2010年急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更新,该指南为心衰诊治提供了依据和原则,从而帮助临床医师做出治疗决策。 欧、美及中国指南对心衰的定义是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所致的心排出量下降及一系列复杂临床综合征。指南推荐了心衰诊断及判断严重程度所需要检查,必做的常规检查包括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血常规及生化、胸片与BNP及NT-proBNP等,选做的特殊检查包括心肌活检、心脏核磁、冠脉造影、心肌核素及PET与负荷超声、食道超声等。 一、BNP和NT-proBNP的新运用 在诊断和鉴别方面,BNP<100 pg/ml与NT-proBNP<300 pg/ml可作为急性心衰的排除标准,但BNP>100 pg/ml与NT-proBNP>300 pg/ml不作为诊断标准,因为肺部疾病、心律失常和年龄等非特异性因素也会影响BNP水平;BNP<35 pg/ml与NT-proBNP<125 pg/ml作为慢性心衰的排除标准。动态监测可作为评价心衰疗效的辅助手段,BNP/NT-proBNP水平降幅≥30%是治疗有效的标准。 循证医学发现,过度限盐限水可致心衰患者发生低钠血症,因此轻度及稳定心衰患者无需限盐限水。 二、HFrEF的药物治疗 1、心衰治疗“金三角” 指南提出慢性HFrEF治疗“金三角”,即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与醛固酮受体拮抗剂3类药物可改善患者预后,降低死亡率。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最新资料推荐------------------------------------------------------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 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房颤抗凝治疗指南最新修订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 心房颤动(房颤, AF)的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显著增加,而由房颤所致的脑栓塞带来的致残率(高达 60%)和致死率(高达20%)也随之升高。 因此,通过抗凝治疗预防卒中越来越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 早在 2010 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颁布的房颤治疗指南中,已将房颤的抗凝治疗摆在了房颤治疗的三大方面之首,这足以显示抗凝治疗在整个房颤治疗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而刚刚在德国慕尼黑落下帷幕的 2019 年的 ESC 大会,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房颤指南更新的颁布,此次指南更新主要对房颤抗凝治疗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内容如下: 1 肯定了以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近年来,卒中风险评估系统的细化与严格化在房颤的整体治疗中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早在 2006 年, ACC/AHA/ESC 颁布的房颤指南中就已推荐使用CHADS2 评分系统,其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史,年龄75 岁,糖尿病史各为 1 分,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为 2分,总分 1 / 5

为 6 分。 而后,在对 5 项房颤卒中的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中(AFASAK, SPAF, BAATAF, CAFA 和 SPINAF)一致发现,年龄是卒中的重要危险因素,并可以成为卒中独立预测因子。 而对 3 项房颤卒中风险分析的随机对照研究(AFI, ATRIA,APAF)以及 Framingham研究,欧洲心脏调查及哥本哈根城市心脏研究中均提示,女性性别因素也是房颤卒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 因此, 2010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把 CHADS2 评分系统改进为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 该系统增加了血管性疾病(1 分),年龄 65-74 岁(1 分)以及女性性别(1分),并将年龄75 岁的分值提升为 2 分,总分增加到 9 分。 该评分系统相比既往的 CHADS2 评分系统,在高危风险组患者中抗凝治疗指征的确立更具优势,同时也能更加准确地指导评估真正意义上的低风险患者。 2019 年的 ESC 房颤指南中,进一步推荐 CHA2DS2-VASc 评分系统作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风险的评估工具(I A 类推荐)。 对于CHA2DS2-VASc 评分为 0 分的无卒中危险因素的低危患者(如年龄65岁的孤立房颤患者),不推荐抗栓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CHA2DS2-VASc 评分≧2 分的房颤患者,除有禁忌症,推荐使用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抗凝治疗(I A 类推荐);对于 CHA2DS2-VASc 评分 1 分的患者,根

2020年中国、美国、欧洲心力衰竭指南差异比较(全文)

2020年中国、美国、欧洲心力衰竭指南差异比较(全文) 2016年,欧洲心脏病协会(ESC)推出了新的"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简称欧洲指南)[1]。2017年,美国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协会(ACC/AHA)对2013年的"心力衰竭管理指南"进行了部分更新(简称美国指南,包括2013年指南和2017年更新)[2,3,4]。2018年,我国发表了"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简称中国指南)[5]。这些指南及相关更新均广泛地纳入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但又有各自的特点和侧重。本文对这些指南的差异进行比较。 1 分类标准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心力衰竭(心衰)最初被分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HFrEF)和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HFpEF)。美国指南提出两个特殊的类型:临界组和已改善组,即LVEF为41%~49%的心衰和既往HFrEF 目前LVEF已恢复的心衰。欧洲指南正式将心衰分为HFrEF、HFpEF和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mid-range ejection fraction,HFmrEF)三类,临界值与美国指南略有差别,中国指南延续了这一分类方法(表1),其诊断标准为具有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LVEF为40%~49%,脑利钠肽升高并符合以下至少1条:(1)左心室肥厚和(或)左心房扩大;(2)心脏舒张功能异常。HFmrEF作为新增的一类,约占心衰患者的10%~20%,疾病特征介于HFrEF和HFpEF之间,而其临床特征、病理生理学

2015心衰指南

欧版| 2015急性心衰院前和院内管理指南 发布于:2015-06-01 11:00点击下载 5月21日,《European Heart Journal》刊发了由欧洲心脏学会(ESC)心力衰竭委员会、欧洲急诊治疗学会和流行病学急诊治疗学会联合制定的《急性心力衰竭院前和院内管理指南》。该指南实用性强,特摘取指南的要点进编译如下。 一、病房治疗 该部分介绍了急性心衰患者的病房治疗要点,其中包括心源性休克处理原则。 (一)病房及ICU/CCU治疗要点 1.若患者存在显著呼吸困难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应将患者安置于可立即开展心肺复苏的场所。 2.急性心衰患者需针对性专科护理及诊疗。 3.推荐高危患者入CCU专科治疗,另外急性心衰伴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亦需转诊入CCU治疗,具体内容如下: (1)临床风险评估可辅助确定患者急诊之后是否需最高水平入院诊疗; (2)急诊特定评估法可进一步确定患者是否需要入ICU/CCU; (3)入ICU标准包括呼吸频率>25、SaO2<90%、存在辅助肌呼吸现象、收缩压<90mmHg; (4)需转诊ICU标准包括需气管插管(或已插管)或低灌注征象,后者包括少尿、四肢厥冷、精神状态异常、乳酸>2mmol/L、代谢性酸中毒及SvO2<65%。 4.若患者进入ICU/CCU治疗,其后续治疗(ICU/CCU之外的治疗)尽可能在心内科病房完成。 5.应设置急性心衰患者绿色通道。 (二)院内监测注意事项 1.患者需每天称重,并有准确的体液平衡记录表。 2.给予标准无创监测,指标包括脉搏、呼吸频率和血压。 3.每天检测肾功能及电解质情况; 4.出院前检测钠尿肽有助于制定出院后治疗方案。 (三)出院标准及高危患者随访 1.下列急性心衰患者符合出院标准: (1)出院前24小时血流动力稳定、容量正常、有循证医学口服治疗且肾功能正常; (2)已被告知自我护理相关内容。 2.对于出院的急性心衰患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入组疾病管理系统; (2)出院一周内主治医生随访; (3)如有条件,出院两周内心脏病学的团队随访。 3.慢性心衰患者应给与多专科心衰随访。 (四)心源性休克诊疗要点

心房纤颤患者需全面评估和综合治疗

实用医技杂志2013年2月第20卷第2期Journal of Practical Medical Techniques,February2013,Vol.20,No.2 ·讲座·心房纤颤患者需全面评估和综合治疗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医院(034000)张晋喜张美平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的改变,心房颤动不仅可引起不适感而影响生活质量,快速的心率还会损伤心房或心室,从而影响心脏功能,加重原有的心脏病并可导致明显的心力衰竭。心房颤动使左心房血流淤滞,促使血栓栓塞,其中主要多见于脑部栓塞,因心房颤动引起的脑栓塞占各种栓塞的1/5到1/4,并有较高的致残率和病死率,给社会和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因此,对心房纤颤的认识以及治疗至关重要,也是亟需解决的一种疾病。详细了解心房纤颤的病史,包括发作病程、间期、频繁程度、持续的时间,用药情况及疗效,发生时伴随的症状、血压情况、有无心绞痛及心功能状况;以及了解心房纤颤的病因:如二尖瓣关闭不全,风湿性心脏病,急、慢性心肌病或肺部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均是其常见的病因。心房纤颤中80%有器质性心脏病[1],少数无器质性心脏病(孤立性心房颤动)多发生于中青年患者,近年来原发性高血压也成为心房颤动的常见病因需引起重视。 1心房纤颤 治疗前的综合评估包括:①详细询问病史,确定心房纤颤的类型、发作的频繁程度、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发作时症状、诱发因素、发作和终止方式等。②仔细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胸部X线片、超声心动图、血常规、血生化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确定患者是否患有器质性心脏病或其他系统的疾病。对某些患者,还需要进行24h动态心电图运动试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和电生理检查等。③通过上述检查确认基础疾病和诱发心房纤颤的因素。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瓣膜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心力衰竭,纠正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低氧血症等,都有助于心房纤颤的治疗和预防。据心血管网报道,高血压患者中约有14%合并心房纤颤,近年来不少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高血压患者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可减少新发生的心房纤颤,支持心律失常药合用,可增强预防心房纤颤复发的效果,这可能与这二类药物对心房组织重构的有益作用有关。 2心房纤颤的药物治疗 2.1用于控制频率的药物 频率控制的目的是使心房纤颤时的心室率(不管是在静息时还是在运动时)都能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但一般认为目标应该静息时60~80次/min,运动时90~115次/min,能有效延长房室结不应期的药物都可以有效控制心室率,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拮抗剂和地高辛等都可单独或联合应用于心房纤颤心室率的控制。其中β受体阻滞剂是最有效、最常用和可单独应用的药物,尤其对于有高肾上腺素能状态表现的 患者。对于心房纤颤患者可采用口服β受体阻滞剂进行心室率控制,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经得到记实。在心室率过快需要紧急控制时可采用静脉用药的β受体阻滞剂,如:艾司洛尔、美托洛尔、阿替洛尔。洋地黄一直被认为是在紧急情况下控制心房纤颤心室率的一线用药,但目前认为其效果并不如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拮抗剂好。胺碘酮由于有β受体阻滞作用,故也可降低心房纤颤时间的心室率,但目前的指南认为其仅作为二线用药,而且不建议用于慢性心房纤颤时的长期心室率控制。只是在其他药物控制无效或禁忌时,在心房纤颤合并心力衰竭需紧急控制心室率时可首选胺碘酮与洋地黄合用。在心房纤颤合并预激综合征旁道前传时也可作为首选用药。 2.2用于控制节律的药物 心房纤颤持续的时间是选择转律方法和时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对于新发生的心房纤颤,因其在48h以内的自行转复窦性的比率很高,因此可以先观察,也可用普罗帕酮(450~600mg)顿服的方法。据心血管网心律失常药物新策略特刊报道,转复成功率为70%~80%,转复时间多在4h内。 如果心房纤颤已经持续>48h而<7d者则需要在食管超声评价左心房血栓的基础上尽早住院和复律。其中同步直流电击复律的成功率也较高。用于静脉药物转律的有氟卡胺、多非利特、普罗帕酮、伊步利特和胺碘酮等。如果药物转复失败应该尽快改为电击复律。及时和有效复律可以消除症状,减轻心房电重构以防止心房纤颤复发后趋于持续性。常用和证实有效的药物有胺碘酮、伊步利特、多非利特等。 2.3用于预防心房纤颤复发的药物 对于心房纤颤的预防复发,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和清除症状,能有效地降低心脏死亡、各种血栓的形成、心律失常及猝死的危险性。不管对于哪种心房纤颤选择药物的节律控制都意味着复律后需要长期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以减少和预防心房纤颤的复发。下面简介几种: 2.3.1普罗帕酮:普罗帕酮是国内应用最广泛的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根据2006年发布的心房纤颤治疗指南,对于没有器质性心脏病证据的心房纤颤患者,IC类药物可以作为一线治疗。一些试验已经证实普罗帕酮和氟卡胺都有良好的耐受性、低毒性和相似的疗效。普罗帕酮常见有胃肠道症状不良反应,如恶心;轻度神经系统症状和转复后容易出现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导致晕厥甚至猝死。因此,对于心房纤颤时心室率很快而提示可能有房室结加速传导特性的患者,应用普罗帕酮转律的同时建议合用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拮抗剂。2.3.2胺碘酮:胺碘酮不管是对心房纤颤的转复还是预防复发都是最有效的药物,尤其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能有效降低 159 ··

心房纤颤护理

心房纤颤护理 【一般护理】 1.保证充分休息与情绪稳定,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预防呼吸道感染。戒烟、酒,避免摄入刺激性食物。 2.给予心理护理。房颤病人大多有心悸、头晕、疲乏等症状,许多病人精神忧虑,心理负担较重。应注意加强与病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讲解有关房颤的治疗方法、注意事项,提高病人的自控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加病人治疗的信心和勇气。 【病情观察】 1.房颤发生的诱因。 2.房颤持续时间长短。 3.房颤发作时的心室率、脉搏、血压、呼吸等生命体征。 4.房颤发作时伴随症状,如出汗、尿量、意识状态、头晕、黑矇等情况。发现上述症状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置。 【并发症护理】 房颤病人严重的并发症有脑梗塞、肺栓塞、肢体动脉栓塞、心绞痛、心功能不全、脑供血不足、血压下降等。 1.房颤的最大危害是导致栓塞性卒中的发病率增高。栓子来自左心房,多在左心耳部,因血流淤滞、心房失去收缩力所致。护士应了解这些并发症的表现形式,观察相应的症状及体征,包括机体的活动能力、咳痰、肺部罗音、浮肿、尿量情况、肢体局部温度、色泽、疼痛、肿胀、肢体运动功能、意识、语言、血压、心电图等。栓塞时备抗凝溶栓药。2.心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卧床休息,吸氧,备强心、利尿剂,按心功能不全护理。 【用药护理】

1.抗凝药物。华法令为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药,通过干扰维生素K环的互变产生抗凝作用。香豆素类药物抗凝作用能被低剂量的维生素K 拮抗。华法令也有一些副作用,如皮疹、胃肠 1 道反应等,严重者导致大出血,故有溃疡病史、高血压病史、血液病等疾病的房颤应慎用或禁用。在护理过程中,向病人介绍抗凝治疗的必要性及服药期间的注意事项。应遵医嘱按时、按量服用,定期监测INR(国际标准化比值)作为调节指标,预防出血倾向。一般INR应保持在1.8-2.5之间。同时注意观察有无皮肤、粘膜的出血倾向。影响华法令药物疗效的有保太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肝素钠、奎尼丁和苯妥英钠可加强其作用;反之,雌激素、口服避孕药物、巴比妥类和利尿剂能对抗华法令作用。 2.抗心律失常药物。严格按照医嘱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观察药物的疗效及不良反应。(1)胺碘酮可以导致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或因Q-T间期过度延长而致尖端扭转型室速。应用期间密切观察心率、心律变化,及时复查心电图,并测量Q-T间期,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患者常出现多汗、恶心、乏力、食欲减退、一过性转氨酶增高等,部分病人可出现甲亢或甲低。 (2)静脉用乙胺碘呋酮对血管刺激性较大,易导致静脉炎。为此应选择较粗直、易固定的静脉,必要时选择深静脉用药。可先用生理盐水建立静脉通道,确定成功后再使用乙胺碘呋酮。在输液过程中密切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渗漏、肿胀。如局部出现红、痛等症状时,应及时更换输液部位,立即予50%硫酸镁或0.1%依沙吖啶液外敷。 【健康指导】 1.保证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或精神紧张,戒烟、酒。 2.教会病人自测脉搏的方法,每日自测脉搏2-3次,每次1分钟,以利于自我监测病情。3.对于口服华法令的患者应加强宣教。 (1)指导患者正确用药,用药剂量应准确,不可随意增加药量或其他药物。 (2)定期监测INR。华法令应用的个体差异很大,同一个抗凝水平(INR)服用剂量可以相

2019美国最新房颤指南解读

2019年1月28日,基于新临床证据的发布,AHA/ACC/HRS对2014年发布的房颤管理指南进行了重点更新。更新主要涉及抗凝(因为批准了新的药物和血栓栓塞封堵装置)、节律控制、以及特殊人群中的房颤管理三方面。本文对指南更新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房颤血栓栓塞的预防 在2014年版房颤指南的基础上,本次指南更新在瓣膜性房颤的定义、新型口服抗凝药的应用、左心耳封堵用于血栓栓塞事件的预防等方面进行了更新。 区分瓣膜和非瓣膜性房颤 指南首先对使临床医生感到困惑的非瓣膜性房颤和瓣膜性房颤的区别给予定义,瓣膜性房颤一般指在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可能需要手术干预)或人工(机械)心脏瓣膜存在情况下发生的房颤,瓣膜性房颤认为是华法林长期抗凝的指征。

非瓣膜性房颤是指在无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性心脏瓣膜情况下发生的房颤,如二尖瓣反流、三尖瓣反流,主动脉瓣狭窄或反流等,因其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预防血栓栓塞事件已有较多的临床证据,均归属为非瓣膜性房颤的范畴。 指南强调,进行瓣膜性房颤定义主要目的是区分哪些患者只能用华法林抗凝,而不是评估患者是否合并有瓣膜性心脏病。 抗凝剂的选择:平衡风险和利益 NOAC队列加入新成员:更新指南增加了新的批准的Xa因子抑制剂依多沙班(edoxaban),与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统称为非维生素K口服抗凝药(NOAC)。 NOAC取代华法林房颤抗凝统治地位:除了中度至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植入心脏机械瓣的患者,相比于华法林,本版新指南更推荐新NOAC(I,A)。更新指南指出,与华法林相比,大多数NOAC在预防房颤患者血栓栓塞方面取得了进展。NOAC房颤试验表明预防卒中或血栓栓塞NOAC是非劣效或优于华法林,NOAC与华法林相比可减少颅内出血。 选择房颤抗凝治疗策略取决于卒中风险:是否需要抗凝与房颤类型(阵发或持续)无关,而应根据卒中风险评估(目前推荐使用CHA2DS2-VASc评分)的结果决定。 新型口服抗凝药大出血了怎么办?

ESC房颤指南解读

2016 ESC最新房颤指南解读聚焦卒中预防和抗凝治疗

2016年指南由多个协会共同制定 ?本次指南由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选择欧洲心胸外 科协会(EACTS)、欧洲心脏节律协会(EHRA)和欧洲 卒中组织(ESO)成员共同制定 ?指南不仅涵盖最新研究数据,并制定具体的推荐内 容,提供了教育工具和参考实施策略

目录 1 2 3 4 房颤的综合管理 房颤的筛查 房颤的卒中预防 心室率和节律控制 ?卒中和出血风险评估 ?房颤患者卒中预防抗凝药物?卒中患者/ACS/PCI的二级预防?高出血风险、活动性出血管理

新指南推荐对房颤(AF)患者进行综合管理 ?综合、结构化管理AF患者,将促进对所有AF患者进行规范化 管理,可能潜在地改变患者预后,这种方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提 出的创新型慢性病管理框架一致 ?综合管理新诊断的AF患者,可能克服目前AF管理存在的不足, 如未充分抗凝,心室率率和节律控制治疗方法和降低心血管疾 病风险的方法不一致 ?AF的综合管理要求包括生活方式干预,潜在的心血管疾病的 治疗,AF的治疗方案,应由初级保健医生、心脏病和心脏外 科医生、AF和卒中专家、专业医疗人员和患者共同制定 ?AF的综合管理的组成部分包括: 患者参与 多学科房颤团队 技术工具 进入所有房颤治疗流程

AF 患者应从5大领域进行评估 从5个领域评估新诊断的AF 患者: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受限,症状严重; ?存在诱发因素(如甲状腺毒症,脓毒症或术后AF)和潜在的心血管疾病; ?卒中风险和需要抗凝治疗; ?心率和需要心率控制; ?症状评估和节律控制的决策 治 疗 理想结果 患者获益 提高预期寿命 提高生活质量, 生理和社会功能 血流动力学稳定 降低心血管风险 预防卒中 症状改善 改变生活方式,治疗潜在的心血管疾病 有卒中风险的患者口服抗凝药治疗 心率控制治疗 抗心律失常药物,复律,导管消融,AF 手术 急性心率和节律控制 管理诱发因素 评估卒中风险 评估心率 评估症状 症状改善,保留左室功能

2012ESC心房颤动诊疗指南中文版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主要内容 介绍 诊断和初始治疗 抗血栓治疗 急性期心率和节律控制 长期治疗 心率控制 节律控制_抗心律失常药物 节律控制一左心房导管消融 节律控制一外科消融… 上游治疗 心力衰竭 运动员 心脏瓣膜病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Acs) 糖尿病 老年人 妊娠 外科术后AF 甲状腺功能亢进 WPW 综合征 肥厚型心肌病 肺部疾病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心房颤动(AF)为最常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一般人群的患病率为1%~2%超过600万欧洲人患有这种心律失常,随着社会的老龄化,估计其患病率在未来50年至少增长2.5倍。 AF 患者会出现频繁和严重的临床结局。预防这些事件是AF 的主要治疗目标。表1列出AF 患者的主要临床事件(预后)。 下列伴随疾病可能引起或促进AF 的进展。在AF 患者中应对其进行记 录和充分治疗。 ● 高血压 ● 症状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lI -JV 级)包括心动过速型心肌病 ● 瓣膜性心脏病 ● 心肌病包括原发性心电疾病 ● 房间隔缺损和其它先天性心脏缺损 ● 冠状动脉疾病 ● 明显的甲状腺功能失调和可能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失调 ● 肥胖症 ● 糖尿病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和睡眠呼吸暂停 ● 慢性肾脏疾病 2.诊断和初始治疗 需要记录到AF(ECG 或器械记录到的)以确诊。将AF 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心律失常: 1)体表心电图表现为“绝对”不规则的R-R 间期(因此有时AF 被认为是“心律绝对不齐”),即R-R 间期不遵循重复模式。 2)在体表ECG 上没有明显的P 波。在一些心电图导联中,有比较明显的规则的心房电活动,常出现在V1导联。 3)心房周期(可见时),即两次心房激动之间的间期,通常是变化的,且< 200 ms(>300次每分钟[bpm])。 在疑似但未确诊的AF 患者中,可能需要加强心律监测。应归AF 分类进行细化。即使有症状的AF 患者中,无症状性(“隐匿”)AF 发作很频繁。有数据表明对于无症状、未知的AF 患者中风风险会增加,因此建议所有65岁以上的患者进行机会性筛查。 医 脉 通w w w .m e d l i v e .c n

心房纤颤的最新药物治疗

心房纤颤的最新药物治疗 【摘要】本综述重点介绍新的房颤药物治疗策略,包括:1)特异抑制心房IKur、IK-ACh或INa的药物;2)影响非离子通道的上游治疗;3)原有的抗房颤药物安全性改进后的新药;4)在不影响钠通道的情况下改善传导的G连接治疗。 【Abstract】This review focuses on new pharmacological approaches under investiga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AF,Including:1)Agents that produce atrial specific or predominant inhibition of IKur, IK-Ach or INa; 2) “Upstream therapies” ; 3) Derivatives of “old” anti-AF drugs with an improved safety pharmaclolgical profile; and 4) Gap junction therapy aimed at improving conduction without affecting sodim channels. 【Key words】Atrial fibrillation;Antiarrhythmic drugs;Electrophysiology 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临床上常见的心律失常,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加。虽然在过去的十年射频消融治疗的有效性和使用率明显增加,药物治疗仍是房颤节律控制的一线治疗[1]。胺碘酮是一种复杂的离子通道阻滞剂,广泛用于窦性节律的长期维持,而不是用于急性房颤的转复,但长期口服胺碘酮存在多种副作用[2]。 因此,需要比目前药物更安全、更有效的抗房颤药物。近几年,旨在提高维持窦性心律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已提出,并被临床和\或试验研究证实。 1心房的离子通道阻滞剂 1.1 心房特异的离子通道阻滞剂 焦点集中于心房特异的离子通道阻滞剂的开发,此类药物能避免目前药物的致室性心律失常作用。此类药物包括超速延迟重整钾电流(IKur),乙酰胆碱相关的内向重整钾电流(IK-ACh),持续活化的IK-Ach,以及connexin 40[3]。这些IKur和IK-ACh通道主要存在于心房,在心室极少或无,因此这些通道通常对心房是特异的。 IKur阻滞剂是被广泛研究的治疗房颤的心房特异药物。能阻滞IKur的药物(如A VE0118、A VE1231、S9947、S20951、ISQ-1/DPO-1、vernakalant、AZD7009、NIP141、NIP-142、acacetin)已被证实能选择性延长心房有效不应期(ERP),因此能有效终止房颤和/或预防发作[4,5]。然而大多数此类药物,在有效抑制房颤的同时,也潜在的阻滞其他电流(如INa被vernakalant和AZD7009抑制)[5]。实际上,IKur或INa是否在心房选择性和抗房颤方面起重要作用并不清楚,虽然INa阻滞剂能选择性延长心房ERP和有效抑制房颤[6]。A VE0118和A VE1231对短暂外向钾电流(Ito)和IK-Ach的抑制也证实IKur在终止房颤中的重要作

房颤治疗指南

房颤的治疗 一、急性房颤的治疗 急性房颤包括两种情况,即初发房颤和阵发性房颤的发作期或持续性房颤的加重期。对初发房颤,根据血流动力学受影响的程度、患者症状的明显程度、是否为高危栓塞患者以及是否考虑早期转复窦律而决定是否住院治疗和治疗策略。阵发性房颤发作期应结合病人既往发作持续的时间、发作的频率、心室率的快慢及心脏本身情况考虑处理方法和是否住院。 急性房颤的处理:急性房颤的处理宜个体化。主要依据伴发的症状、生命体征稳定与否、此次房颤持续的时间、此次发作的严重程度及伴发的基础疾病不同而不同。临床实用的分类是将患者分为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房颤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房颤又可分为发作持续时间<48h者和≥48h者。其处理流程见下图。 1、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房颤 控制心室率一般房颤急性发作时心室率多在110-130 次/min以上,如静息状态下心室率>150 次/min,提示存在高肾上腺素水平。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房颤,不论持续时间长短,均宜控制心室率,即将较快的心室率减慢至100次/min以下,最好在70-90 次/min。这样可以缓解症状,保护心功能。 控制心室率的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和洋地黄制剂。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禁用于收缩功能不良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心力衰竭患者可使用洋地黄制剂。β-受体阻滞剂禁用于合并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哮喘的房颤患者,对于这类病人可使用钙拮抗剂。房颤合并预激综合征时,心室率往往偏快(>200次/min)。对这类病人不能使用上述药物,否则这些药物阻断房室结的传导后,心房激动经房室旁路快速传导,心室率反而增快,甚至发生室颤。药物治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发布心衰指南解读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发布心衰指南解读 一、指南更新要点 1.新概念 指南将心衰分成三种类型:射血分数下降的心衰(HFrEF,LVEF<40%)、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HFmrEF,LVEF 40%~49%)、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LVEF≥50%)。对三种心衰的诊断标准做出明确建议; 2.首个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s,诺欣妥)适应证的推荐; 3.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适应证的修正; 二、指南建议要点 (一)疑诊或确诊心衰患者影像学检查的建议

1. 疑诊心衰的患者,建议用经胸超声心动图(TTE)检查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以确定HFrEF、HFmrEF或HFpEF诊断。(I类推荐,C级证据); 2. 建议用TTE评估LVEF,以便识别出适合循证药物和装置(ICD、CRT)治疗的HFrEF患者。(I类推荐,C级证据) 3. 建议用TTE评估已经确诊心衰(无论是HFrEF、HFmrEF,还是HFpEF)患者的瓣膜病、右心室功能和肺动脉压,以便识别出适合矫正的瓣膜病患者。(I类推荐,C级证据) 4. 建议用TTE评估心肌结构和功能,以便发现可能损伤心肌的治疗(如化疗)。(I类推荐,C级证据) 5.建议心脏磁共振(CMR)用于声窗差和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心肌结构和功能(包括右心)的评估(应考虑CMR的注意事项或禁忌证)。(I类推荐,C级证据) 6.疑诊心肌炎、淀粉样变性、结节病、恰加斯病的心肌组织的表征,法布瑞氏症致密化不全心肌病变和血色素沉着症时,建议CMR用于心肌

组织特征显像(应考虑CMR的注意事项或禁忌证)。(I类推荐,C级证据) 7. 在决定血运重建前,可以考虑无创负荷成像(CMR、负荷超声心动图、SPECT、PET)用于评估心衰和冠心病(适合冠脉血运重建术)患者的心肌缺血情况和心肌存活性。(IIb类推荐,C级证据) 8. 建议冠状动脉造影用于心衰患者和需要药物治疗,或有症状的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脏骤停复苏的顽固性心绞痛患者(适合冠状动脉血运重建),以便确诊冠心病及其严重程度。(I类推荐,C级证据) (二)预防或延缓明显的心衰进展,或预防症状出现前死亡的建议 1. 建议治疗高血压,以预防或延缓心衰发生、延长生命。(I类推荐,A级证据) 2. 无论是否伴有左室收缩功能异常,冠心病或具有冠心病高危因素者应接受他汀治疗,以预防或延缓心衰发生、延长生命。(I类推荐,A 级证据)

欧洲ESC(201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欧洲ESC(2010)房颤管理指南解读 2010年9月在瑞典召开的欧洲心脏病学大会公布了最新房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1] ,该指南是欧洲心脏病学会单独发布的指南,之前他们均与AHA/ACC联合发布指南,可能今后世界上只有一个指南的格局将发生改变。新版指南较2006年AHA/ACC/ESC 联合公布的房颤指南(以下简称2006版指南)[2]相比,流行病学、抗凝、室率控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下面笔者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流行病学 1.1 降低再住院率-房颤管理的新目标 指南将降低死亡率、再住院率、卒中、提高生活质量和活动耐量及改善左室功能作为房颤管理的主要目标。与2006版指南相比,首次把降低再住院率作为房颤管理的目标。指南提出:房颤占所有再住院原因的1/3,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加重、血栓栓塞并发症是其主要原因。对房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是简单的抗凝和控制室率。 1.2 遗传因素-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 指南首次将遗传因素作为房颤发生发展的新机制。文中指出:房颤,尤其是特发性房颤具有一定的遗传背景,ANP、PITX2、SCN5A等[3-5]基因均与房颤的发生发展相关,但是具体机制尚待进一步阐明。 第二部分房颤的分类及分级 2.1房颤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房颤的分类很多,新版指南根据房颤持续时间将房颤分为5类:首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可以自行终止)、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7天)、持久性房颤(持续超过1年)、慢性房颤(患者已处于适应状态)。除此之外,因脑血栓或其他原因住院而发现房颤,患者无明显症状的房颤定义为沉默性房颤。与2006版指南相比,增加了持久性房颤和慢性房颤,分类更加细致,便于临床管理。 2.2 EHRA score-房颤危险度分级,房颤中的“NYAH分级” 指南中指出:房颤的急性期管理应该包括缓解症状,评价相关危险因素。因此指南提出了房颤危险度分层的概念,主要依据患者症状以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分为四个等级,即: EHRA Ⅰ:无症状 EHRA Ⅱ:症状轻微,日常活动不受限制 EHRA Ⅲ:症状严重,日常活动明显受限 EHRA Ⅳ:不能从事任何活动 该分级为临床评价房颤发作期患者的症状甚至评估房颤管理后的效果提供一个简单方便的工具,可能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是该分级方法中提到的“症状”仅仅指由于房颤引起的症状以及通过节律或室率控制获得改善的症状。 第三部分抗凝管理 3.1 血栓危险度评分CHA2DS2VASc评分,能否取代CHADS2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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