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贫周转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贫周转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贫周转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以下简称“周转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金是指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提供启动、周转用无息借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周转金的筹集,会同有关农口部门根据贫困村贫困户数量确定到村周转金规模;县级有关农口部门负责周转金扶持产业的指导。

第四条周转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滚动使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二章周转金筹集

第五条资金来源。周转金来源包括:省级农口部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以及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等。

第六条资金筹集。有关县(市、区)对不同来源的周转金,要集中管理。

第七条资金安排。县(市、区)根据筹集的周转金规模,确定安排到村资金的额度。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每村10—20万元。

第三章周转金使用

第八条使用对象。周转金的使用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九条使用范围。周转金的使用范围为种植业、养殖业、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

第十条借款期限。周转金的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一条借款额度。周转金的借款额度最高每户不得高于10000元。

第十二条借款程序。周转金借款要经过农户申请、村级审核、张榜公示等程序。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贫困户需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要明确借款期限、借款额度、借款用途、借款归还等内容。

第十四条借款发放。周转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合同,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借款贫困户。

第十五条借款回收。借款到期后,贫困户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

第四章周转金管理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贫困村自行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委托乡镇财政部门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组要加强对借款贫困户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借款按要求使用。

第十八条对不按要求使用借款的贫困户,停止其周转金使用资格,并依法依规收回周转金。

第十九条借款期满后,对逾期未归还借款的贫困户,村委会、驻村工作组要对借款进行催收。对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贫困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二十条若因自然灾害、瘟疫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不能及时归还借款的,借款贫困户需在借款期满前向村委会提出延期还款申请,按程序报批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要根据周转金、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村互助资金的不同特点,用好三类资金,满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

第二十二条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二十三条周转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下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四条对在周转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县(市、区)需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年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颁布实施已有年,期间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需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一)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要求修订管理办法。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中发〔〕号,以下简称《新纲要》),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纲要》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行业部门的减贫责任,要求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来贯彻落实。 (二)总结提炼扶贫开发经验需要修订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了系列财政扶贫开发试点,各地也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做法,

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绩效考评机制、项目竞争评选机制等。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适时地将这些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应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实施期间,财政扶贫开发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管理体制,有力调动了地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但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个别地区出现了诸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项目安排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审计署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因此,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二、《修订稿》与原《办法》的比较说明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分为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条。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名称和定义。贯彻落实综合扶贫理念,为便于开展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投入统计,将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统称为财政扶贫资金,原《办法》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表述为“财政专项扶贫资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号)、《关于加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加快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库和建立项目评审制度的意见》(德扶贫办〔〕号)、《德州市扶贫产业项目及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德扶贫办〔〕号)、《关于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编号管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德扶贫办〔〕号)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和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展整体效益。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用途 第五条:县财政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资金。扶贫工作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缴纳、项目管理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需要。 第六条: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和精准度。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主要依据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客观指标,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根据资金规模和分配因素,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用途使用资金,并进行

贫困村精准扶贫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贫困村精准扶贫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20XX村级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XX村扶贫脱贫工作 实施方案 目录 一、工作总体要求 二、工作基本原则 三、扶贫村基本情况 四、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作具体措施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七、工作实施步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确保今年底整村脱贫销号和贫困群众全部越过贫困标准线,全面迈进小康社会,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根据《XX县20XX年扶贫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及XX村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137”总体部署和我镇建设“生态蜜蜂之乡、风情滨河小镇、特色边贸集镇”

的战略目标,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路,突出生态涵养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发展能力,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镇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扶贫政策的精神,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上级财政扶贫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修建基础设施,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 争通过项目实施,将该村芝麻、榨菜、李子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上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扶贫办、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第四条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资金投入情况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

攻坚主战场聚焦。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各省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适当调整。 第三章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第八条各省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各地原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上述社会事业事项(“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的不再继续支出。 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贫困县,由县级按照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脱贫攻坚需求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九条各省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并由县级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 第十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

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xx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制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 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 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二、项目资金核算 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扶贫项目工程类款项原始凭证,须有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签字后支付。 2、聘请的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根据要求开展项目监督时所造成的误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在项目管理费中予以列支。 3、项目工程款采取施工进度、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付,

且须全额开出有效票据。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50%;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拨付4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先建后补项目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一次性拨付补助款。 三、项目监督管理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结合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在季初或月初在村务会上研究提出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按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 2、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3、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适时公开。

贫困村精准扶贫效益分析报告记录

贫困村精准扶贫效益分析报告记录

————————————————————————————————作者:————————————————————————————————日期: 2

XXX村精准扶贫工作效益分析报告 2015年,xxx乡xxx村按照区委和乡党委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六个精准”要求,超前谋划,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顶层设计,切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引向深入。以“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省、市、区“1+17”、“1+19”、“1+19”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全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分析 (一)基本情况:xxx乡xxx村地处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因受自然、区位、发展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郊乡村存在一定的差距,是全市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之一,辖6个村民小组,270户,970人。水浇地1764.3亩,人均仅1.82亩。主导产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为主。2013年,新一轮建档立卡工作开始后,经过仔细摸排,全村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扶贫对象30户,100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为2202.32元。至2014年,全村脱贫11户40人(剩余19户60人),返贫17户55人,贫困发生率11.85%,全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户115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2256

元。贫困人口中,一般贫困户17户55人,低保贫困户19户60人,其中,因学致贫10户35人,占30.4%;因病致贫8户23人,占20%;因缺发展资金致贫10户31人,占27%;缺技术致贫4户11人,占9.6%;缺劳力致贫1户2人,占1.7%;因残致贫2户8人,占7%;因婚致贫1户5人,占4.3%。 2015年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43.6元(2014年贫困户人均2256元),同比增长334.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80元(2014年为7671.6元),同比增长20.97%。36户精准扶贫户2015年年底均已实现整体脱贫,其中建档立卡因残致贫2户8人,均已实现脱贫。 (二)主要致贫原因分析: 1.自然条件恶劣。xxx村土层浅薄贫瘠、气候恶劣,耕地复种指数小单位面积产量低,平均年降水量不足320mm,沟壑、光秃、干旱成为鲜明的地理特征。传统产业得不到增值提升,有效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难以形成增收致富的支助产业,农民脱贫致富困难较大。 2.农民素质偏低。xxx村贫困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加之其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小富即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 3.子女上学致贫。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村大部分青壮年远赴新疆、青海等地打工,有的举家外出,导 4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

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1、(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A.以工代赈资金 ?B.扶贫专项贷款 ?C.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D.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 ?A.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A.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B.以工代赈资金 ?C.扶贫专项贷款 ?D.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 ?A.突击性检查 ?B.定期检查 ?C.周期性检查 ?D.经常性检查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应当经有关银行()。 ?A.事前审查论证 ?B.实地走访调查 ?C.组织专家评估 ?D.文件形式审查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布部门】云南省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1.06.01 【实施日期】2011.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扶贫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是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支持的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能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并直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农业产业项目。

第三条各级扶贫和财政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的主管部门。任何负责计划编制、项目选择、立项审批、绩效考评等工作。扶贫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核算、监督检查等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遵循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重点投向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兼顾非重点县贫困区域的贫困乡、村,优先安排深度贫困群体聚集的区域。项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培育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二)建立完善扶贫模式和利益连接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参与性; (三)坚持与市场为导向,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技术先进成熟,确保良种良法推广; (五)与其他扶贫项目紧密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扶贫部门要围绕县域产业规划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库。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编制,应当由乡(镇)、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经营组织根据当地产业布局和扶贫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采取竞争择优选择办法,经县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可后,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与实施主体单位共同编制项目计划。计划文本应包括《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绩效分析、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环节、实施计划、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

XX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XX村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村集体经济中扶贫资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资金等各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在接受XX帮扶的时期内,村集体资金管理参照2010年2月1日签订的《关于XX村扶贫资金管理的协议》的有关条款执行,所有村集体资金的任何支取必须有村集体“封开县XX镇XX经济联合社公章”、个人印鉴确认才能支取,个人印鉴包括XX驻村干部的银行印鉴和乙方XX村支书的银行印鉴。 三、财务收入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2、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四、财务开支审批

1、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2、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委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民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村民及XX镇人民政府监督。 五、财务预决算 1、每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2、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六、资金管理岗位管理。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七、财务公开 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每季度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内容包括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还应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

帮扶贫困村讲话稿3篇(最新篇)

帮扶贫困村讲话稿3篇 帮扶贫困村讲话稿3篇 帮扶贫困村讲话稿一: 一、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 ****位于****县西北部,辖区耕地面积8665亩,共有9个自然屯,12个村民小组,全村总人口1680人,450户,其中现有低保户29户,低保边缘户30户,五保户7户,占全村总户数的15%。 2、经济发展现状: 农业种植主要以玉米主,养殖业发展势态良好,全村肉牛年存栏650头,年存栏百头以上有2户,蛋鸡年存栏千只以上有15户,肉鸡年出栏35万只以上的有25户,全村生猪年存栏1500头,年存栏百头以上的有3户;有4家民营企业,可安排50名富余劳动力就业. 20xx 年,全村社会总产值15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50元,社会生产总值和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属于贫困村。 二、具体包扶措施 县包扶单位和****镇党委主要领导及驻村干部深入到****进行调查研究,并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查看实际情况,查找了制约****经济发展的原因,并针对该村的具体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初步帮扶计划,提出了五个一工程。 一是建一个棚菜示范基地。通过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等方式,积极帮助****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争20xx年完成设施农业小区2

个,扣标准蔬菜大棚50栋,占地150亩,现已完成16栋,预计总投资175万元,其中镇村补 助1万元栋,可协调贷款 1.5万元栋,群众自筹1万元栋,镇村需投入资金共50万元。目前急需解决补助资金50万元和棚菜生产技术指导。 二是建一个养殖小区。2101年底将完成一个占地3500平方米的标准户外养殖小区,建肉蛋鸡禽舍10栋,饲养量可达4万只,预计总投资60万元,其中镇村补助3万元栋,群众自筹3万元栋. 三是建一支以修路、建房及手工针织为主的劳务输出队。目前已有120人,计划明年发展到200人,预计年人均可增收2万元。 四是建一批苹果生产示范区。现已落实地块650亩、落实寒富苹果苗木5万株,计划20xx年建设15个果园,占地达1000亩,预计总投资80万元,其中群众可自筹资金20万元,每亩地镇补助280元,村补助200元,需帮扶解决缺口资金12万元。 五是修一条环村砂石路。全长5公里,预计总投资35万元,群众可自筹15万元,需帮扶解决资金20万元。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落实责任,各包扶单位要落实具体人员定期到****走访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帮扶工作扎实开展;二是继续协调县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扶贫项目方案,上报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或物资帮助。三是采取有效形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20xx年底完成脱贫转化目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1]41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与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得意见〉得通知》(中办发〔2013〕25号)、《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筒称“项目”)就是指国家与本省各级安排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得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对象与扶贫干部培训、扶贫贷款贴息及其它方面。可以用于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扶贫产业政策

性保险补助、扶贫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第四条按照目标、任务、资金与权责“四到县”得原则,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与初检、县级验收,逐步实行乡级报账制度,加快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得第一责任人。 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宗教、农业、林业、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应工作,并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向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第五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 (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作; (三)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劣。 第六条项目主要支持国家与省确定得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有扶贫开发任务得县、贫困乡(镇)、贫困村与贫困户,应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须根据本级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贫对象需求与贫困村整村推进目标、重点扶贫产业等建立完善项目库,并逐级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

村级精准扶贫脱贫规划

村级精准扶贫脱贫规划 【篇一:村级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 xx村2014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按照《绍兴镇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绍兴镇2014年精准扶贫帮扶实施方案》 等总体要求,结合xx村实际,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本着“以 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 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镇驻地北15公里,地处六背山腰,总面积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96亩,其中稻田面积436亩,旱地面积60亩。苗族聚居,村驻地xx寨,海拔910米,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体滑坡较严重。 地质构造古老复杂,有5个自然寨,有5个村民组,207户,922人。主导产业为水稻、养殖和外出务工。2013年xx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350元,2013年全村粮食产量261吨,人均占有粮食283公斤。 今年重新审定后划为二类贫困村。贫困人口419人,贫困户107户。公路通村,有民办小学一所。 二、致贫原因分析 xx村属全省苗系贫困村之一,是黎平县二类贫困村。从人均收入指 标看,与全镇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 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至目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农田水 利设施逐年老化,人畜饮水困难率居 高不下,有效灌溉面积逐年降低,村教育、卫生医疗设施落后,按 照国家贫困标准,全还有贫困人口419人(含农村五保供养、最低 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其贫困面广,贫 困程度深之深,自我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31%), 返贫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力,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 务十分艰巨。耕地面积较少,人均耕地面积仅0.52亩,且大部分为 25度以上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 劲不足,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水稻、薯+养猪”模式是xx群众 的生活支柱,生产结构非常单一,群众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 风险能力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往往造成生产受损、生活困难、 农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 缓慢。公路路况差,政府和群众无力养护公路,大量生产生活资料 难进入,农产品难运出。加上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农业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