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活动,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由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联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B业务,是指国都证券接受其控股的国都期货委托,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IB业务的范围包括:

(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三)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

送的安全和独立;

(四)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从事IB业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书面签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对接规则、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保持独立经营,在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IB业务开展遵循“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IB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七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对IB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业务对接。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和国都期货IB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分别成立IB业务领导小组,负责IB业务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安排。

(一)国都证券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纪业务总监担任组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经纪业务总部、研究所、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纪业务总部,负责IB业务工作的日常组

织协调。

(二)国都期货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金融事业部、交易服务部、研发部、稽核审查部、技术部、各业务部及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易服务部,负责IB相关业务的日常组织协调。

第十条根据IB业务工作内容,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共同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中间介绍业务各项工作计划的草拟和组织实施。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与国都期货指定专门的岗位和人员负责客户开户及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信息技术、客户投诉、专职IB业务人员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的对接。

第十一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IB业务领导小组及联合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推进IB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国都证券总部配备5名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配备于经纪业务总部,并按照岗位分工与信息技术中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等对接。

第十三条国都证券营业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分别负责协助开户管理、协助风险控制、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等工作。

第十四条开展IB业务的国都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参加中国期

货业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第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在业务场所公示专职介绍业务人员的名单、照片、期货从业资格等信息。

第十六条国都证券相关部门和营业部应按照《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对专职IB业务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及其配偶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第十八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国都证券营业部公示,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所涉具体业务事项书面告知国都期货。

第四章客户开户(销户)管理

第十九条国都证券应参照《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客户开户管理制度》,建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业务协助开户工作制度》,其中鉴于股指期货交易有特殊规定和要求,应全面体现并切实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二十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指定2名或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作为协助办理开户手续的开户经办人和开户复核人,在营业部现场从事协助办理开户手续、协助客户资料变更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设置专门的期货开户区,配备相

应的设备,与证券业务隔离,应有开展期货介绍业务的显著标志。

第二十二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时,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开户申请: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不满足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仅适用于股指期货);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国都证券协助办理开户手续包括: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向客户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充分提示期货交易风险,明示期货公司、客户、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

第二十四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当对客户进行以下实名制审核:

(一)对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实个人客户是否本人亲自开户,核实单位客户是否由经授权的代理人开户;

(二)确保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所记载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第二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当对股指期货投资者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核:

(一)审核投资者开户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履行基础知识测试职责;

(三)验证投资者交易经历;

(四)对一般法人和特殊法人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

(五)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初评;

(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

第二十六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指导符合要求的客户阅读和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开户申请表》、《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协助开户手续。

第二十七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在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时应当实时采集并保存客户以下影像资料:

(一)个人客户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个人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文件及综合评估表、知识测试试卷;

(三)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单位客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四)单位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文件、知识测试试卷。

第二十八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在完整采集上述各项开户资料后,应立即通过“新意系统”提交至国都期货审核,在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相关开户审核后,营业部应及时将客户开户涉及的所有知识测试问券、综合评估表(自然人客户)、连同客户身份证明(个人)、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税务登记证(机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投资经历证明、财产证明(个人)、收入证明(个人)、净资产证明(机构)、诚信状况证明、期货合同等通过“新意系统”及时提交至国都期货审核,并最迟在客户开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统一以邮寄方式将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寄至国都期货,保证资料传递的安全。

国都期货收到开户资料后,应当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开户实名制要求事项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事项进行复核,与审核合格的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申请交易编码,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及其它开户文件一式三份,客户、国都期货、国都证券各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国都期货对国都证券营业部介绍客户及时进行录音电话回访,确认客户了解期货交易风险及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确保客户开户的真实性。

第三十一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认真填写《合同管理交接单》,加强对IB业务客户开户过程和开户合同的有效控制,做到开户全过程留痕。

第三十二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保存所办理的客户开户全部资料复印件及影像资料电子文档,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期不少于5年。

国都期货应保存客户开户全部资料原件及其影像资料电子文档,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期不少于20年。

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均应履行为客户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国都证券营业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营业部上月协助开户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

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每月对IB业务协助开户情况进行核对。

第三十四条客户与国都期货委托关系解除、终止时,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客户销户申请由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审核,并将申请及时提交至国都期货,由国都期货复核,并按照国都期货销户流程办理。客户直接到期货公司销户的,参照期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第三十五条国都证券介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开户的,国都证券应当将其期货账户信息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交易风险控制

第三十六条国都期货负责期货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向客户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和执行强行平仓。

第三十七条国都证券承担协助国都期货风险控制的职责,包括:

(一)熟悉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完成客户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咨询解答工作;

(二)协助国都期货对营业部客户期货交易风险进行管理:

1、开盘前登陆客户风险监控系统,检查客户的资金、持仓、风险状况和资金追加情况。

2、盘中实时监控客户风险,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仓及风险率。

3、当客户风险度大于85%小于100%时,加大对客户持仓关注程度,及时对盘中出现风险的客户进行录音电话联系;当期货、现货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接受国都期货委托,以录音电话方式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尽可能提前化解风险。

4、当国都期货对国都证券营业部客户执行强行平仓后,协助国都期货以录音电话方式对客户进行解释和安抚。

5、每日结算后,国都期货在交易系统中随客户结算单一并向可用资金为负的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或《强行平仓通知》。国都证券营业部通过监控系统接收当日结算数据及该营业部客户风险状况信息,当日以录音电话方式再行就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通知告知客户,同时向客户进行解释和督促工作,并于第2个交易日早8:50前将客户反馈信息通报国都期货。

第三十八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指定1名或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作为风险管理专职人员,业务上接受国都期货直接管理,从事协助风险控制工作,履行上述职责。

第三十九条国都证券风险管理专员应保持与国都期货风险控制部的联系,发现交易风险隐患及时向国都期货风险控制部汇报。

第四十条国都证券营业部风险管理专职人员需要了解并及时更新客户基本情况,包括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资信状况等,并及时告知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以便协助风险控制工作的履行。

第四十一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妥善保存所有协助风险控制电

话录音记录资料,建立专门档案;同时,应于每月第5个交易日前,将上月所有录音记录刻制光盘,交至国都期货归档保存。

第六章信息技术管理

第四十二条为规范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变更、日常运维、应急处理,防范系统技术风险,双方共同制订《国都证券及国都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三条IB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技术监管要求和自律组织的技术指引有关要求。

第四十四条国都证券总部和国都期货负责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为国都证券营业部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四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负责协助对IB业务期货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

第四十六条国都证券指定专职介绍业务运维人员负责证券端

系统的运营管理。

第四十七条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与国都期货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技术人员应相对独立,明确划分安全边界,确保双方业务和数据的独立性。

第四十八条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与国都期货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IB业务信息系统容量规划,保证系统处理性能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国都期货的客户数量、业务规模相匹配。

第四十九条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与国都期货应共同对介绍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充分测试,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五十条国都证券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的期货行情应即时、稳定;交易功能应可靠、安全;信息系统应具备提供协助风险控制的功能。

第五十一条国都证券、国都期货应对介绍业务的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系统运行故障。

第五十二条 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应纳入国都证券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体系,所有设备和终端应接受统一管理、维护。

第五十三条国都证券、国都期货任何一方提出相关信息系统方案变更,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提交变更方案,组织方案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资料妥善存档。

第五十四条国都证券、国都期货应联合制定《国都证券及国都期货IB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及应急演练计划》,在IB业务开展前进行联合应急演练,之后,双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五条国都证券、国都期货应定期进行关键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应急计划演练,确认备份措施的可用性。

第五十六条国都期货中心机房、国都证券营业部发生技术事故,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报告。

第七章合规管理

第五十七条国都证券应将IB业务纳入日常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间介绍业务合规检查制度》;国都期货应建立《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中间介绍业务合规检查制度》。制度内容均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格、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投诉处理等。

第五十八条国都证券合规总监依据《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间介绍业务合规检查制度》,国都期货首席风险官依据《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中间介绍业务合规检查制度》,负责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半年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第五十九条国都证券、国都期货各自负责本公司IB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发现双方在开展IB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或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督促并协助对方处理。IB业务开展中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的,国都证券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第六十条在IB业务准备阶段以及双方认定的必要时期,国都证券、国都期货应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有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联合自查,国都证券合规总监和国都期货首席风险官应对联合自查结果签字确认。

第六十一条国都证券合规总监、国都期货首席风险官须履行对双方联合制定的《联合办法》和《联合规划》的审查责任,并签字确认。

第六十二条国都证券IB业务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遵循“职责明晰、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三道防线,经纪业务总部及营业部为第一道防线,信息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合规和风险管理部与稽核审计部为第三道防线,履行IB业务制度执行、合规和风险报告、合规培训与教育、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和评估、合规检查、投诉与举报受理、合规审计和合规考核等职责。

第六十三条国都期货稽核审查部负责IB业务合规管理工作,对IB业务开展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报告,同时承担合规培训与教育、合规咨询和合规考核等职责。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

第六十四条客户投诉是指客户对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提供的期货中间介绍服务不满意而提出的意见、建议、抱怨和申诉。

第六十五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建立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客户投诉受理联合管理办法》,规范IB业务客户投诉受理,妥善处理相关客户投诉。

第六十六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对外公布相关公示信息,包括全国统一投诉电话、全国统一投诉传真、全国统一投诉邮箱、全国统一投诉地址,以及本营业部的投诉电话、传真、投诉邮箱、联系地址等。

第六十七条受理客户投诉的单位应认真履行受理客户投诉的职责,对客户的投诉,应做到耐心、细致,并作好相应记录,及时传递,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第六十八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稽核审计部和各营业部,国都期货稽核审查部为客户投诉的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各类投诉。

第六十九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稽核审计部在收到国都证券IB营业部上传和客户直接的投诉时,应及时区别投诉内容,将收到的客户投诉会同国都证券相关部门或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稽核审查部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国都期货稽核审查部在收到国都期货各业务部和各营业部上传和客户直接的投诉时,应及时区别投诉内容,将收到的客户投诉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或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进行处理。

第七十一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稽核审查部要定期形成客户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与对方会商,就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七十二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分别负责将客户投诉接收和处理

表资料收档保存,不低于20年。

第九章期货投资者教育

第七十三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分别建立了各自的投资者教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与培训,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第七十四条投资者教育工作应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把投资者教育有机融入各项业务环节。

第七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国都期货各营业部在公司指导下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七十六条投资者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投资者进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教育;

(二)普及期货的基础知识,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三)帮助投资者了解自己,培养投资者健康的投资心态;

(四)了解投资者资信状况、交易习惯、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风险偏好等情况,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管理;

(五)帮助投资者了解市场;

(六)解释和宣传期货的政策法规知识;

(七)揭示期货的投资风险,特别是要加强对风险提示和交易规则的解释;

(八)适合投资者教育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七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通过投资者教育园地、张贴标语、举办投资者培训、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教育栏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第七十八条专职IB业务人员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小组定期对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章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培训

第七十九条国都证券应对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实行统一管理。

第八十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

岗前培训: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的,由国都证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

后续职业培训: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在上岗后和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参加的,由国都证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市场情况组织的培训项目。

第八十一条专职IB业务人员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小组联合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相关部门,组成培训讲师团,根据IB业务工作需要,开展培训。

第八十二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设立培训管理专岗,统筹管理专职介绍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各营业部综合管理部内设立培训与档案管

理岗,统筹管理营业部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第八十三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货的交易规则、交易风险揭示、开户流程、结算单讲解、风险控制流程、客户投诉处理、股指期货与证券交易的联系和区别、期货营销技巧、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期货的软件使用、分析方法、交易模式介绍、套期保值、套利交易和资金管理等。

第八十四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30个小时的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第八十五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在岗前培训结束后,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期货基础知识、协助开户注意事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等内容,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开展具体业务。

第八十六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负责对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培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章信息公示管理

第八十七条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者公司网站,公示下列信息:

(一)《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二)受托从事的IB业务范围;

(三)从事IB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

(四)国都期货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五)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

(六)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

(七)在介绍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变更、升级前,告知客户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八十八条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十九条公示信息发生变更,应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条本办法经向双方监管机关报备,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范本1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幢×××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服务;电脑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 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A 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1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6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范本 Model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network technology company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范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xxx有限公司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 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维护;摄影摄像设备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集成与工程服务及维护。(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的股票分别有哪些

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的股票分别有哪些?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10-5-12 23:45 2010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七大新兴产业也就是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它具备能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市场需求前景,具备资源能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征。 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学依据有三个:一是产品要有稳定并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三是要能带动一批产业的兴起。 2010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医药、新材料、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 1、新能源,以绿色和低碳技术为标志。主要是指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以及地热利用、煤的洁净利用等。 2、节能环保,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3、电动汽车,主要是指以新能源带动的发动机运行新型汽车产业。 4、新医药,把生命科学前沿、高新技术手段与传统医学优势结合起来,研发适应多发性疾病和新发传染病防治要求的创新药物,突破应用面广、需求量大的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以创新药物研发和先进医疗设备制造为龙头的医药研发产业链。目前主要是在干细胞研究方面的再生医学的发展。 5、新材料,主要包括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和器件。 6、生物育种,发展转基因育种技术,提高农业产量和改善产品质量,实现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和猪、牛、羊等主要牲畜的优良品种的显著改良。 7、信息产业,以后的发展方向是物联网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传感网在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提问者:mutton22 - 二级 最佳答案 政策推动五大新概念抢占先机2010年03月20日09:25 来源:证券日报 相关标签:金发科技600636 600143 烟台万华600309 导读: 第1页:新能源:新兴产业主攻方向"三驾马车"整装待发 第2页:新能源产业强势股之一 第3页:新材料:新兴产业基石六大条件铺就成功路 第4页:新材料产业强势股之一 第5页:新材料产业强势股之二 第6页:新材料产业强势股之三 第7页:节能环保业:调结构加速行业迅猛发展 第8页:生物技术行业:前沿科技的全新投资机会 第9页:生物技术行业明星股之一 第10页:生物技术行业明星股之二 第11页:生物技术行业明星股之三 第12页:三网融合:持续投资主题38只个股受益 第13页:三网融合强势股之一 第14页:三网融合强势股之二

证券类公司并购效应和方式选择分析

证券类公司并购效应和方式选择分析上一轮券商并购潮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从申银证券和万国证券的合并到中央汇金、建设银行等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出手拯救高危券商,当时的并购主要是在行政主导下进行的,实施合并收购方往往具有很强的实力,而被兼并的往往是一些高风险的券商。随着西南证券在2011年3月5日发布公告,称已与国都证券签订重大重组意向书,意味着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正式出现了,新的券商并购浪潮也可能因此而揭开帷幕。 一、西南证券收购国都证券的背景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我国的证券业受到严重的打击,由此导致国内证券公司的业绩大幅度下滑,因此做大做强以抵御风险成为证券公司目前立足于证券业的目标之一。随着西南证券与国都证券签订重组意向书,这也宣告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案正式开始。国都证券于2001年成立,它是在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身原有证券业务基础上整合而成立的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而西南证券是山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设立,注册资本为19亿元,并于2009年登陆资本市场,重庆长江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此更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从中国证券业协会所公布的2007、2008以及2009年证券公司的排名来看,无论是总资产,净资产还是净资本,国都证券的排名都比西南证券的要靠前,在券商的分

类上,国都证券为创新类券商,而西南证券为规范类券商。但是2010年有关的公开数据显示,西南证券的净资产约为国都证券的两倍,而且从盈利性指标来看,国都证券要落后于西南证券,具体如表1所示,因此可以说国都证券对于本次并购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因为这样将有助于提升国都证券本身的经营业绩,而且能够将国都证券的资产进行证券化,使其便于流通和变现,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都证券股东的利益,那么西南证券进行收购后会产生哪些效应呢? 二、收购成功效应分析 在两家券商达成重组意向之前,西南证券曾经与多家券商就并购事宜洽谈过,但是都是无果而终,因此可以说西南证券最后会选国都证券成为其并购对象,是有其缘由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低成本扩大经营网络,确定全国的布局 从两家证券公司主页刚站上有关营业部网点公布情况来看,西南证券公司共有证券营业网点39个,一半左右位于重庆,覆盖的省份只有15个,大部分省份的营业网点只有一个,这样将不利于西南证券实现全国布局的目的;而国都证券共有证券网点23个,有近一半的营业网点位于北京,而且从省份的分布来看,国都证券的营业网点与西南证券的网点存在着一些差异,因此西南证券通过本次收购将会极大地扩充其营业网点的数量,收购后西南证券的营业网点将会达到62个,在一些发达地区的网点将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发达地区,这样就会在地域分布上对西南证券原先的地域分布进行补充,具体如表2所示。而且据披露在西南证券完成收购后,经纪业

数字科技公司章程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朱泾路58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数字科技、网络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共关系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照明设计,美术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王某 出资额:1000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2016.8.19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

铝型材加工项目调研报告

铝型材加工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铝型材行业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作为现代经济和高新技术发展支柱性原材料的铝材需求旺盛,我国铝工业特别是铝加工业和我国整个有色金属工业一样,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发展态势,产量持续增长,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技术进步加快,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我国铝工业和有色金属工业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日益显现。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有色金属和铝工业大国,正在积极向世界有色金属和铝工业强国迈进。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为了避免在弱肉强食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有的企业纷纷开始转型。目前,转型的普遍渠道就是通过引进先进设备、技术,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加工工艺水平,实现产业的升级换代。为了降低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部分铝型材企业开始涉足新的领域,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说,从现在到2020年,铝合金型材市场前景广阔,它将在新建筑和旧房改造中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突出贡献。近些年来,中国铝合金型材行业发展很快,形成了正规的行业体系,企业的产品、技术档次、销售服务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具备了相当实力,已能满足我国主体住宅的需要。 技术、设备水平的提高和产业链的渗透都需要巨额资本的支撑,这单靠企业自身生产的积累已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为此,具有实力的企业纷纷涉足资本市场。亚洲铝厂已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而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辅导期,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也顺利进入辅导期。外资的进入和区域势力的崛起,直接的结果就是加剧了行业的竞争。 国内目前新建和扩建的大型铝型材挤压项目24个。据了解,兴发和风

证券公司排名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6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0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 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8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8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8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科技公司章程

深圳科技公司章程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1049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30110 5。 第三条公司于1989年12月1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CAU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蛇口新时代广场27楼A―D。 邮政编码:518067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97.67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科技公司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的引进、投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能源与环保。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

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名录 第五条公司股东名录: 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 式 出资 比例 认缴出 资额(万 元) 实缴出 资额(万 元) 出资 时间 第六条公司认缴出资余额部分交付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截至2012年1月创业板排队上市公司名单

https://www.360docs.net/doc/eb15254572.html,2012年02月02日 09:10证监会网站手机免费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b15254572.html,|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序号申报企业 注册 地 所属领域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1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关键机械基础件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战肖 华 张应 彪 2 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专用设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孙树 军 张正 平 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特种功能材料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王磊 马媛 媛 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设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怡 蒋继 鹏 5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 吕洪 斌 徐慧 芬 6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山东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 装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杨淑 敏 龚文 荣 7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软件及应用系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陈佳杨爽 8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刚 吴小 萍 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型高效生物肥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唐绍 刚 王广 红 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江苏复合材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刘迎 军 胡启 11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河北复合材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新 征 王剑 敏 12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数字内容服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刘顺 明 任波 1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罗欣 于晓 丹 1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广东新型安全饲料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王刚 陆文 昶

信息公司章程

“信息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1)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 (2)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3)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4)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8)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8)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9) 第十三章其它事项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证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万元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公司应

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某某以货币出资万元(实缴万元,出资时间;),占注册资本的 %; 某某以货币出资万元(实缴万元,出资时间:),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时间:2015年6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权;

中泰证券:本周新增12家挂牌公司 1家挂牌公司上市辅导

[Table_Industry]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 2018年10月28日 新三板 本周新增12家挂牌公司,1家挂牌公司上市辅导 分析师:付鐍方 执业证书编号: S0740517120001 Email : fujf@https://www.360docs.net/doc/eb15254572.html, 研究助理:张倩 Email : zhangqian@https://www.360docs.net/doc/eb15254572.html, 1 2018年创新层公司初筛名单出炉,量降质升 2 新增挂牌企业10家、上市辅导公司1家 3本周新增8家挂牌公司,市场估值水平回升 4本周五部委联合发文,推动公募机构入市 5 本周新增挂牌公司17家,指数止跌 ? 本周市场动态:本周三板成指收于961.43,环比下跌0.03%;做市指数 收于721.32,环比下跌0.54%。本周新挂牌企业有12家,新增挂牌公司均为竞价转让,累计挂牌公司数量10903家。 ? 本周做市动态:本周做市商成分股成交量最大的为申万宏源。前五大做 市商成交股票数量相比上周下降2.20%。 ? 本周IPO 动态:本周参与上市辅导的挂牌公司有413家,同比上周持平。 新增三联交通一家挂牌公司申报IPO 并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 本周融资动态:本周共有22家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按定增股份上市日 计算),共募集资金7.40亿元。共10家公司公告定向增发预案,预计募集资金4.76亿元,定增的主要目的为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激励和融资收购其他资产。 ? 本周交易情况:本周涨幅榜前十:超然科技、牛帆数据、光舵微纳等; 本周跌幅榜前十:东和环保、威达宇电、万威制造等;本周成交额前十:浩德钢圈、九鼎集团、皇隆制药等;本周换手率前十:浩德钢圈、科盛环保、西普数据等。 ?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达预期。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 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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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实力排名2012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 本 (万元)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994570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淮海中路98号 822782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700000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671576 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610000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610000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600000 8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一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 座二区四层 587000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560000 1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521224 1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500000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470000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466109 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428174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341800 1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322686 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300267 1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300000 19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楼 299725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295965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21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 区 291470 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82540 2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262298 2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261000 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256870 26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240500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府西街69号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39980 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23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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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xx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1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xx证券有限公司 A 17

B 18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 19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 20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 21 x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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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指定本章程,本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登记机关注册后,其经营活动,合法公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和姓名 第六条本公司的股东有******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议并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权; 3.按其出资比例已发享有分取红利权;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权; 5.转让出资权,股东相互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并有优先购买其他股

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权; 7.公司解散后,依法享有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 1.缴纳所认购的出资; 2.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注册登记后,不抽回出资。 第七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九条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自****年**月**日起**年内缴齐。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自****年**月**日起**年内缴齐。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和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如股东不同意其转让,即应当购买其转让的部分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定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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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证券公司排名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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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6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0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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