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法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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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法律知识点

一、法的作用:

1、规范作用(手段):

(1)指引自身(通过条文)

(2)评价他人

(3)预测双方

(4)教育大众(通过案例)

(5)强制犯罪

2、社会作用(目的):

(1)维护阶级统治: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与同盟者、阶级内部的关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维护生产生活秩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二、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与政治:

政治主导法,二者互不相离

3、法与道德:

(1)相同点:①阶级性②规范性

(2)不同点:(生评调表手)

①生成方式②表现形式③评价标准④调整范围⑤保证实施的手段

三、法律部门:

1、划分标准:

(1)按照法律调整对象(2)按照对象无法划分的

2、我国的法律体系:(宪民商行经,诉讼社会刑)

(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商法

(5)经济法(6)诉讼法(7)社会法

四、法律效力:

1、对人的效力:

(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

(4)中国是以属地为主,同时结合属人和保护,即折中主义

2、空间效力:

领土、领空、底土、

领土延伸:驻外大使馆、船舶、飞机(旗国主义)

3、时间效力

通常不溯及过往,有例外。

五、法律关系

1、分类:

(1)绝对法律关系:

一个人对一切人(物权)。相对法律关系:某个人对某个人(合同) (2)平权型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民事)。隶属型法律关系:一方可以依据职权要求另一方为或者不为的关系(行政)

(3)调整性法律关系:

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 2、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

六、法律责任

1、分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

2、构成要素(责刑损因主)

(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3)损害结果

(4)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

七、立法

1、立法权:

(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地方性法规:省级、地级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3)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4)行政法规:国务院

(5)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直属机构

(6)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地级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2、立法的效力:

(1)上级>下级(2)同级人大>同级政府

3、立法裁决: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决定采用地方性法规直接采用,否则报请全国人常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决定

八、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方式:

法的执行(执法)

法的适用(司法)

法的遵守(守法)

2、司法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权专属性、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合法性)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

(2)讲求效率

(3)合理性

九、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的分类:

(1)根据主体:

①正式解释,即法定解释。

由国家机关进行解释,又分为立法、司法、行政解释

②非正式解释,即学理解释。

由学者或其他个人组织进行解释,不作为法律依据 (2)根据尺度:

①限制解释,缩小范围。

②扩充解释,扩大范围。

③字面解释,进行进一步说明

2、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法解释(通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解释字面含义) (2)逻辑解释(以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结构)

(3)系统解释(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部门的作用) (4)历史解释(分析法律制定的时间、地点、历史背景) (5)目的解释(分析法律制定的目的)

一、宪法概述

1、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在:

①内容根本

②效力最高(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之冲突、最高行为准则)

③制修程序最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宪法的分类

中国的宪法是成文的(不成文)、刚性的(柔性)、民定的(钦定)、纲领性的(确认性)、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资本主义类型)

4、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2)基本人权(3)权力制约(4)法治

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中国不适用三权分立,而是权力制约(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地方服从中央)

5、宪法的结构

(1)序言

(2)正文(总纲、权利义务、机构、国旗、国歌、国徽、国都) (3)附则(中国没有附则)

6、宪法的历史

(1)四个第一: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1787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1918苏俄宪法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1954宪法

(2)新中国宪法

1949年共同纲领、1954、1975、1978、1982宪法

二、我国国家的基本制度

1、国家制度

(1)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国家性质、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3)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根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普通的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制度)

(5)根本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①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形式

②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③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领导方式:中国共产党对其他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没有其他方面的领导

2、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表现在:

(1)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

(2)矿藏、水流、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归集体所有;

(4)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即可属于国家、也可属于集体所有。

3、选举制度

(1)普遍性原则:

已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中国公民

(2)平等原则:

①在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投票权;

②不得歧视;

③不得有特权;

④同票同权原则,每人代表的人数相等,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人 (3)直接选举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4)秘密投票原则:

①无记名原则;

②双半数(全体选民半数到场选举有效,到场人数半数同意候选人才可当选);

③另选他人自由原则

(5)差额选举原则:候选人数多于应当选人数

4、特别行政区制度

(1)共两个

(2)高度自治:不包括外交权与军事权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2)人常不属于自治机关

(3)民族地方的自治权:

①制定自治以及单行条例

②根据当地民族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③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经国务院批准)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特定4项:

①华侨、归侨、侨眷②烈军属③妇女④老人、儿童、家庭

(2)人身5项:

①生命②人格尊严(姓名、荣誉、名誉、肖像、隐私)、

③人身自由④住宅⑤通信、

(3)财创6项:

①财产权②劳动权③休息权④受教育权⑤科学艺术创作自由

⑥在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政治7项:

①选举与被选举权

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四、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2)任期:每届五年

(3)会议:每年3月举行一次(两会:人大和政协会议) (4)职权:

监督修宪制基本、三席两高三提名(正副主席、军委主席、最高法、最高检;主席提名总理、总理提名部委、军委提名军事委员会成员)、计划预算战与和、改撤人常省建置

(5)不超两届的职务:人常正副委员长;国务院正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法检长、副职不限;主席:正副主席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释修补部分法、撤销国务省权机、九三特赦

3、紧急状态:省内国务院、以上找人常

4、建置:省级找人大、市县区域划分找国务。

一、概述

1、特点:

(1)世界各国皆没有统一的完整的行政法典

(2)实体同程序共存

(3)目的是为了控制行政权

2、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

(2)合理性原则(理性、公平)

(3)程序正当(行政相对人有申辩的权利)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1、概念:

(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

(2)行政相对人:

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2、行政主体的范围:

(1)派出机关:政府派出,独立担责。例如街道办事处

(2)派出机构:

政府部门派出,原则上不独立。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派出所只有五百元以下或者警告可以独立担责,其他需要找公安局。

3、行政行为

(1)效力:公定力(一旦做出,先推定合法);确定力(不得随意变更);约束力;执行力(强制执行)

(2)分类:

①以形成的法律关系来分:

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

②以对象和对象所处的法律地位:

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

③以受拘束的程度:

羁束行政行为(无选择空间)、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处罚有区间)

④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实施:

依职权行政行为(交警)、依申请行政行为(结婚)

⑤以是否必须具备必要的法律形式:

要式行政行为(罚单有法定形式)、非要式行政行为(无法定形式)

⑥以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

授益性行政行为(驾照)、负担性行政行为(纳税)

⑦以行政行为方式: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某个个体)、抽象行政行为(大政方针、面对一类群体、比如计划生育)

三、具体的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

(1)分类:

①声誉罚:警告

②财产罚:

罚款(区别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区别没收财产)

③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件或者执照

④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2、行政处罚的管辖

(1)由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2)有争议的需报请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3、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不适用的情况: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时

②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违法行为轻微、后果不严重

④超过追责时效的,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有例外)

(2)一事不再罚:不得以同一件事为由处罚两次

4、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①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并送达。

②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③不需要当场收钱、二十元以下才可以

(2)一般程序:

处罚送达:当事人不在场的七日内送达

(3)听证程序

①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费用

5、行政处罚的执行:

(1)罚缴分离

(2)当场收缴:

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的

②不当场收缴时候难以执行的(流动商贩)

③当事人银行缴款困难,提出当场缴纳请求的

6、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

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财务

③扣押财物

④冻结存款、汇款。

(2)行政强制执行

①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②划拨存款、汇款

③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的场所

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⑤代履行

7、行政许可:

从无到有,依申请;授益性;具体的。

8、行政征收:

使用权(资源费);行政义务(税收);违反行政法规(排污费) 9、行政给付:

低保、抚恤金、生活补助

10、行政确认:

从有到确认。同行政许可区分。比如残疾人鉴定

11、行政奖励:

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四、行政救济

1、行政复议

(1)概念

①不能对抽象的行为单独复议,可以附带性的提出

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重点是法院审理)、适当性进行审查。

(2)范围不包括

①国家行为

②刑事侦查行为

③内部行政行为(内部人事任免、处分)

④行政调解

⑤行政指导行为

(3)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可附议;原则上找上级,省部找自己

(4)行政复议机关

①政府部门: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

②省部级单位:原机关自己;

③垂直管理机关:直属的上级机关

④派出机关机构:各自从属单位

④多个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

⑤被撤销的:找继承机关。

(5)程序

申请:自得知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有例外。

原则:①书面复议原则②不停止执行③被申请人举证原则

结果:复议结果不得加重。

2、行政诉讼

(1)概述

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关工作人员。

(2)管辖

①中级人民法院:

海关处理的案件;对政府本身即县级以上;本辖区的重特大;

②基层:政府职能部门;

③省高和全国最高:自己辖区的重特大

④地域管辖:

Ⅰ、一般案件在被告所在地法院

Ⅱ、经复议的案件在复议机关或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

Ⅲ、因不动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可在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

(3)经行政复议后被诉讼的结果

①维持决定:原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②改变决定:复议机关是被告

③未作出决定的:原告告谁谁是被告。

(4)审理

①公开审理原则,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②不停止执行原则

③不适用调解原则,有自由裁量的案件可以调解。

(5)执行

①通知银行直接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划拨

②逾期不执行的对负责人按日罚五十至一百元

③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拘留责任人员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国家赔偿

1、赔偿机关

①以谁犯错谁赔偿为主,若侵权机关被撤销而没有继承权利的机关,则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赔偿

②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侵害行为,应由行政机关赔偿,行政机关可行使追偿权。

2、赔偿方式

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能够恢复原状的可以恢复原状;只赔偿实际损失,不赔偿预期损失。

民法概述

一、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新民总:将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也纳入到民法主体范围中)

二、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国家机关也有可能成为民法主体)

2、自愿原则(不能强迫、不绝对、不违法)

3、公平原则(合理均衡)

4、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骗,帝王条款)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7、绿色原则(新民总)

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1、概念:自然规律出生的人,与法人是相对概念

2、民事权利能力:

(1)开始:民事权利始于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的以出生证明为准

(新民总:出生证明效力最高,有其他证据推翻的以证据为准)(2)终止:民事权利终于死亡,分为生理和宣告死亡

(新民总:死亡证明效力最高,有其他证据推翻的以证据为准)

3、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资格

(2)分类: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至18自己挣钱自己花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半疯的;仅能实施与自身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纯获利:得奖、受赠与)否则需经过代理人同意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全疯的;民事活动皆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可以纯获利和细小的日常行为)

4、监护:

(1)概念:对无人和限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行监督保护 (2)职责:保护健康;管理财产;承担其损害他人权益的责任

5、宣告失踪:

(1)概念: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经申请宣告失踪并设置财产代理人

(2)法律要件:

①失踪

②下落不明满两年

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与失踪人由财产人身关系的人)

④经人民法院宣告(公告期为3个月)

(3)效力: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

(4)撤销:必须经申请才可撤销

6、宣告死亡

(1)概念:下落不明期间,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推定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常识 题积累一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

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4、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逐渐扩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我国目前的基本卫生状况。从建国伊始到现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水平主要有三大指标:一是人均期望寿命,二是婴儿死亡率,三是孕产妇死亡率。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人均期望寿命为35岁,目前提高到71.8岁(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7、6l、49岁):婴儿死亡率建国初期为200%o,目前下降到25.5%o。(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o、30%o、112%o);孕产妇死亡率建国初期为1500/10万,目前下降到50.2/l0万(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8/10万、410/l0万、700/10万)。这三大指标的变化,标志着中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已经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卫生事业成绩突出。长期以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定位明确——为提高公众健康水平,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与个人经济利益不挂钩。而且,当时的医疗保障体制基本上能惠及全民。这一时期的不足主要在于:投入有限,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技术水平较低,收入分配制度僵化。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也开始走向商业化、市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医疗机构之间开始全面竞争,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向追求经济目标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改革的几十年来,政府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迅速提高,但与此同时,有关医改的争议也日渐增多,突出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不高,从而导致了消极的经济和社会后果,间接引起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目前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30万个,基本上满足了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需求。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低生育率和低死亡率的良性循环。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世界卫生组织曾经赞誉中国用最低廉的成本保护了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健康。但是,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我国的卫生事业,就会发现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着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中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过去我们经常说,中国的卫生事业走的是低投入、高产出,低成本、高效益的路子。但用科学发展观审视,这是以影响群众利益和加重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优秀医务人员负担为代价的。 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中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应该走低投入、广覆盖的路子,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考试行政管理知识点记忆大全 11911年美国泰勒发表《科学管理原理》一书,首次提出“科学管理”概念。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 较早提出行政学概念的,是德国学者史坦因,他于1865年撰著了《行政学》一书2 政府职能的含义 亦称行政职能, 是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3 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a. 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 b. 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 据 c.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 d. 4----政府的基本职能 1. 定义: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性质横向划分的政府职能称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2. 内容:a. 政治职能(包括军事保卫、外交、治安、民主政治建设 b. 经济职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督 c. 文化职能(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体育的职能 c. 社会职能(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 政府的管理运行职能5-- 可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和控制职能 7 我国自然环境的特点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1树立环境意识,保护生态平衡; (2合理开发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8 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1. 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 2. 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或叫内部转移,是政府内部重划分职能 3. 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 9---- 10----政府机构的含义 广义:是指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狭义:国家行政机关11----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的关系 注意区分政府机构与其它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 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包含政府机构。 2. 政党组织: 3. 群众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村委会、居委会 4. 事业单位(因为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因而不属于政府机构:如地震局、气象局12----机构编制管理 1. 领导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 管理机关:党中央、国务院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设机构编制委员会。. 3. 主要任务:a. 职能管理:“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b. 机构管理 c. 人员编制管理:即人员总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职位配置

精心整理 陈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五大成就 2009年09月08日10:34来源:中国经济网[推荐朋友][打印本稿][字号大中小]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陈竺介绍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五大成就。目前,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一是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目前,我国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73.0岁,与建国前的35.0岁相比,大幅提升;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由建国之初的1500/10万下降至2008年的34.2/10万,婴儿死亡率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08年14.9‰,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60年来,通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控、防治政策,严重威胁万下降到有上世纪60上世纪到3.18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进,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人数达8.33亿,新农合给越来越多的农民带来实惠,对缓解或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近年来,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 四是卫生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等11部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37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处方管理办法》等200余件部门规章;现行有效卫

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考试多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中必然会涉及法律知识。那么,2017年的法律知识又会有哪些重点和新的考法呢?不妨结合近来各地的考情以及时政新闻看看今年的重点复习内容。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之2017年公基法律知识复习重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传统知识点重者恒重 在各地的考试大纲中,法律知识部分一般都罗列了以下内容: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等。甚至有一些地区还会有经济法的相关内容。由于每次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总体比重不大,因此,对于以上知识点的考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往往都是挑出个别考点予以考察。但其中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些内容中考察较多的往往集中在宪法、民法、行政法等知识点上。尤其是宪法,对于各地的事业单位考试都比较青睐。因此,要想复习好法律知识,对于这些传统的知识点应掌握到位。 二、新法新规加以重视 与以往较为不同的是,今年施行的法律法规非常多。而这些法律法规名称本身就可以作为一道时政题进行考察,也可以考察其相关的内容。这就要求考生朋友在复习过程中多读书、多看报、多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内容。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

义务等;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也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放开所有盐 产品价格,普通食盐价格或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 纳金,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交通运输部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有航班延误新规,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等等。 此外,各个地方也有一些自己的新规实施,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往 往也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客,建议考生朋友可以作为时政内容 进行了解。 三、依法治国结合时政 “依法治国”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近几年来这个词被 多次提及,那么在今年的考试中还需要了解这个词的相关内涵, 并结合一些时政热点进行复习。 其实,早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 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党 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 基本内容。当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也越来越注重时政的考查,因此,也需要将一些时政热点适当的和我们的法治观念中进行结合。 以上便是2017年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知识中需要考生朋 友予以重视的内容,祝各位考生朋友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勇于改革开放,促进医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摘录) 严祥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简要回顾近三十年的医疗卫生改革和兰大一院发展道路的足迹,使我深深感到,在面对挑战,克服困难,促进发展的过程中,在管理理念、发展思路和落实措施等方面需要不断地创新思维真抓实干,才能促进医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医疗卫生改革三十年的回顾 在座各位同志长期耕耘在教育战线,对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有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有关医疗卫生改革的讨论非常多,说法不一,就不再引述了。近三十年来,医疗卫生改革依附于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2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改革开放作为一项国策确定下来。卫生部门的负责人开始提出:“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政府逐步减少投入,医院逐步独立经营。1980年开始,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医生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打破了国营公立医院在卫生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 1981年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的意见》,将已实施近三十年的“全额管理、差额补助”的医院财务管理办法改为“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新办法,鼓励医院增收节支。在同期其他商品逐步市场化的背景下,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严格控制,造成医院亏损增大,1979年全国医院亏损5.8亿元。 1983年,医疗系统开始实施“两种收费标准”,即自费病人价格不变,公费和劳保病人的部分项目按成本收费。未能实现医院从根本上扭亏。1984年全国医院亏损达9.5亿元,形成卫生部门提供服务越多,亏损越严重的状况。 1985年,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对某些高新技术实行按成本定价,之后相应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各级医疗机构开始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医疗收支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1989年,国家对医院实行“定额投入,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允许医院通过扩大服务范围获得更多的收入,收入在一定比例内可用作职工福利或奖金。 这些重大卫生政策的实施,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和各级医院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为同期医疗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留下了隐患,如在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卫生事业公益性等。 第二阶段(1992-200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实行部分的市场化运作。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卫生事业为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并指出大部分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第三产业单位要逐步向经营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并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了卫生事业的重要性,明确了“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方针,认识到了卫生投入不足,但未对卫生经费不足及医疗机构补偿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划。医疗体制改革的

1. 法的特征是:(1)意志性,法体现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国家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权力的体现;(3)规范性,法以权利和义务确定人们的行为规则,以确立、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4)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违反义务的行为予以国家名义的制裁。 2. 成文法是指国家立法机构按照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和实施的法律,一般都以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形式出现。 3. 不成文法是指不经过正式的立法机构的立法程序而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人民法院加以确认、因而不具有法典和单行法规文件的存在形式的法律,主要由习惯法和判例构成。 4.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达到为自己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 5. 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6. 法与政治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政治主导法律,法律规制政治。 7. 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行为标准上的确定性与模糊性;存在形态上的一元性与多元性;调整方式上的外在侧重与内在关注;运作机制上的程序性与非程序性;强制方式上的外在强制与内在约束;解决方式上的可诉性与不可诉性等方面。 8. 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划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 9. 法律制裁可依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与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10.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1. 实现依法治国必须重视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强化民主政治;(2)维护法律的权威性;(3)保障司法公正;(4)坚持依法行政;(5)搞好法律监督。 12. 法的制定必须要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即要依法制法。 13. 在我国,国家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这些决议或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7.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8.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依法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9.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即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即地方政府规章。 21. 法的实施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法的适用;一种是法的遵守;还有一种是法的执行。 22. 宪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有关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受到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23.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 24. 1954年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25. 1975 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 26. 1978 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形成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 27. 1982 年12 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我国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第四部《宪法》由序言和四章正文构成,共138 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四部《宪法》施行以来,曾先后进行了4 次修改,共通过《宪法》修正案31 条。 28.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9.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0.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属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试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跟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其从根本上影响到农村事业未来的发展,同时还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本次研究总结主要立足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在上述的基础上分析其实际情况,并且针对其问题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 标签: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问题;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实现进一步深入,在上述的环境影响下,因为存在明显的贫富差距水平非常显著,药品价格目前逐渐走向一个逐渐上涨的趋势,医疗服务价格也逐渐趋于上升趋势,同时还存在东、西部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现象以及农村交通不完善等。因为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频频出现,同时因病导致其家境贫困等一系列问题也频频出现,想要有效啊的解决上述实际工作中的种种问题,例如:在2002年,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项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新型制度。开始试点于2003年,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得到,超过8亿农民参合,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全面的覆盖情况,该项制度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覆盖最多医疗的保障制度类型[1]。 1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几点问题 1.1政府投入经费不够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实现高速的发展,虽然卫生经费目前已经走向一个逐年上涨的趋势,但是跟需求来说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医疗卫生支出以及住房支出等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只占政府总支出的41.40%,发展至2007年,我国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只占政府总支出的25.10%,我国与同等收入国家相比,差异非常显著,明显少了55.00%。虽然,在卫生投入方面,政府投入经费在逐年增加,但是经费用于农村卫生费用所占据的比例却明显在降低,同时,县乡财政相对较为困难,导致乡镇卫生院投入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样一来就直接导致农村医疗卫生明显缺乏发展支持的推动力。建设基础医疗设施需要资金,没有资金是做不成的,如果缺乏场地,缺乏设备那么如何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还会导致技术人才的外流,在上述的基础上,会直接导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限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1.2缺乏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目前医保覆盖面积逐渐扩大,但是完善的全国医保制度形成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来说,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重大疾病的应急机制以及其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面对重大疫情发生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候,防保机构应对能力薄弱,处理能力不够[2]。同时,监管体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严重缺乏科学性,同时不合理配置相应的卫生资源配置等问题,不仅如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医院没根据胡乱收费、医生医德欠缺收小费、吃回扣,甚至私自接诊等。上述管理混乱问题随处可见。

关于新形势下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地处成都市的东郊,距离成都市中心10公里,与锦江区的三圣乡、龙泉驿区的大面镇、柏合镇、高新区的中和街办以及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白沙镇、万安镇等相邻。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的核心枢纽,承担着农村一半以上的门诊服务量和住院服务量,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外,还承担着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提供防疫、保健等服务的职能。乡镇卫生院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环节。 ***设立7个行政村、1个社区,辖区人口31702人,建有7个村卫生站,共 有乡村医生7人,其中村医生4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执业医师2人,卫生覆盖率87%。镇卫生院于2012年4月迁至***凉水村5组,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开放床位50张,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型乡镇卫 生院,承担着全镇三万多人口及周边乡镇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卫生院现有职工40人,其中医生22人,护士8人,药剂师4人,放射医师1人,检验医师2人,后勤2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2人,占职工总数7%,大专以上学历22人, 占职工总数65%,中专学历9人,占职工总数27%,中专以下学历4人,占职工 总数8%。 卫生院开设了公共卫生科和中西医结合科、内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为辖区群众提供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年门诊人次4万人次以上,住院500人次左右,辖区7个村卫生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签订了服务外包合同。 与五年前相比,可以说卫生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在一定程度上为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一定的健康保障。 但是,作为分管卫生的负责人,我也清醒的看到,目前的乡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现状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等要求还相差甚远,甚至连满足老百姓最根本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都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卫生院工作的重点应向何处转移、怎样在新医改形势下发展乡镇卫生事业,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每一个基层管理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众所周知,影响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政府投入严重不足;2,经营状况急剧衰退;3,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计划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综合管理专业知识重点 第一部分管理知识 1.目标应该设定在5个以内。 2.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通常以4-8人合适。 3.管理者首要职能是计划。 4.组织的三个基本要素:目标、部门、关系。 5.组织结构设计的主题阶段:组织结构的框架设计。 6.决策的关键是选择。 7.决策的原则是满意。 8.从决策的起点看,决策可以分为初始决策和追踪决策。 9.系统的特征:集合性、层次性、相关性。 10.现代决策的特征:目标性、选择性、满意性、动态性、可行性、过程性。 11.追踪决策是一种非零点决策。 12.管理的程序化是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13.对管理对象中的各级人员的基本行为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有效的管理,最限度的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这是管理的人本原理中的行为原则。 14.在决策目标时需要运用差距原则。 15.现代管理的社会心理方法的基本特点是针对性。

16.最常用的综合控制方法:总预算、损益控制、投资回收率、企业自我审核。 17.控制的特点:系统性、动态性、层次性。 18.系统原理的三个特征: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 19.责任原理的内容: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委授合理、奖惩要分明。 20.在选择最优化决策是所遵循的“两最”原则是指“获利最大,损失最小”、“可靠性最大,风险性最小” 21.领导情境理论(领导权变理论)包括:领导生命周期理论、费德勒权变模型、路径-目标理论。 22.领导行为理论包括:温勒的三种极端的领导风格、领导行为四分图理论、领导方格理论。 23.领导特性理论包括:六类特质论、十三种特性理论、十大条件论。 24.根据管理社会属性,管理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 25.管理自然属性——生产力、共同劳动、分工协作。 26.预测的主要方法:回归分析方法、实践系列分析方法、后悔值法。 27.韦伯认为一切社会组织的基础:权威等级、行政制。 28.全面质量管理(TQM):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为基础,本质是由顾客需求和期望驱动企业不断改进的管理理念。包含三层含义:全面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全员的管

201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 A.民事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批评教育 参考答案: ABC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A.主体 B.法律事实 C.内容 D.客体 参考答案: ACD 3.在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后,( )。 A.合同未履行的,不行履行 B.合同已履行的,继续履行完毕 C.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应停止履行 D.合同可以变更后履行的,予以变更 参考答案: AC 4.下列原则中,( )属于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A.自动保护原则 B.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C.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参考答案: BCD 5.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 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ABCD 【更多相关考试备考资料和最新公告等请点击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查看!】(https://www.360docs.net/doc/eb18354022.html,/shanxisheng/) 6.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应该( )。

A.终止 B.中止 C.继续存在 D.继续存在十年 参考答案:A 7.债可因下列事实而发生( )。 A.拾得遗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参考答案:ABC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 A.3年 B.5年 C.2年 D.4年 参考答案:B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A.一半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参考答案:D 10.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 A.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 B.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C.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 D.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参考答案:B 相关推荐:山西事业单位近期考试汇总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知识点归纳 《历年真题详解汇编》 2009年 单选题第18题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权力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主体)依法行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直接或间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不同类别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机关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明晰其分类,对于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性质的认识、规范执法形式、完善执法程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其做以下分类: 一、行政立法行为与行政执法行为 以行政权作用于法律规范的方向不同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与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立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如国家档案局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具体组织和个人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行政处罚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以是否针对特定的对象、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效力的行政行为,如某县档案局制定发布关于做好“三农”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管理对象做出的、影响相对方权益的具体决定或措施的行政行为,如某省档案局对携带档案出境的审批行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而具体行政行为则是可诉的。 三、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以做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或遵守特定程序才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规章的公布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具备特定形式或遵守特定程序,只要行政主体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了适当的方式即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汶川地震灾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抢险中发布即时口头命令的行为。

浅谈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欧阳光明(2021.03.07) 摘要:我国当前的医疗体制为国人诟病已久,医疗改革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医疗改革亟待破解医疗卫生保障覆盖率低,资源分布不均,基本医疗服务滞后,药费居高不下,看病难,看病贵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针对目前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对医疗体制改革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医疗体制;医药分离;医疗腐败 生存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人最重要的是生存,是健康,而与生存和健康联系最紧密的是社会医疗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医疗事业,努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与此同时医疗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一些方面取得进展,但是暴露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大众普遍认为看病难,看病贵。当前,医疗改革的一些思路和做法,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卫生的基本需求,因而医疗改革陷入僵局,短期内难以取得大的、突破性的进展。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建的“中国医疗卫生制度”课题组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医疗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性难题。纵观国外的医疗卫生制度,与英

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采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相较,我国的医疗卫生的现状已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不相适应,滞后的医疗卫生事业已经成为影响、制约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医改难题亟待破解。 一、目前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机构重复,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难以应付。在当前正在进行的医疗服务机构改革实践中,“抓大放小”的思路很流行,基于这一导向并基于现行财政体制下部分地区财政负担过重的现实,一些地方开始将基层公立医疗服务机构或改制为企业,或甚至直接出售给私人。这种“抓大放小”的改革思路是有严重问题的,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规律。 (三)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医疗服务价格混乱导致医疗费用持续攀升,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四)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人民健康需求不适应,医疗效率低下、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问题、药价虚高、医疗腐败等现象备受舆论批评。目前医疗卫生领域受到党内和社会上腐败势力的干扰和影响。比如官商勾结,在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谋取私利,甚至搞假医假药;医生收红包,等等。产生这些腐败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其中之一是由于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不完善,出现制度性的真空和漏洞造成的。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主要知识点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2020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汇总与梳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以下整理了相关的考点给大家作为参考。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 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 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 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要包括: 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 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 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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