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族激光科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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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构成 (2)

第三章职责权限 (3)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4)

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5)

第六章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6)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薪酬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 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

(三) 制订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

(四) 在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在闭会期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2、有权就某一问题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

答;

3、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

相关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

(五) 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1、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2、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3、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

审查;

(七) 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直接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薪酬委员会制订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第十四条 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述相关资料:

(一)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

(二) 公司的定期报告;

(三) 公司财务报表;

(四)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六)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七条 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薪酬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薪酬委员会临时会议;薪酬委员会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述董事、委员提出的开会要求。

第十八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两名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二十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经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二十一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二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一条 薪酬委员会应由两名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召集人。

第四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

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 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薪酬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两名以上的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薪酬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即开始按顺序对每项会议议题

所对应的议案内容进行审议。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每一议案审议完毕后即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一项议案未获表决之前,不得对下一议案进行审议。

第十条 薪酬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薪酬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对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进行考评时,该委员应该回避考评和表决,相关决议由其他两位委员同意通过。委员回避后,薪酬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表决的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薪酬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薪酬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 会议议程;

(四) 委员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

弃权的票数);

(六)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十六条 会议决议

除会议记录外,薪酬委员会还应根据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

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十七条 委员签字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

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

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

第十八条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薪酬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薪酬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与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执行,并应及

时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

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定稿

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讨论稿)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及企业员工薪酬需求,制定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理顺员工薪酬管理流程,规范薪酬管理,吸引和保有优质人才,不断提升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成立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指集团公司,下同)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为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确定公司薪酬管理战略,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指导员工薪酬管理流程的改造和完善。 二、拟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三、研究确定公司员工薪酬水平及员工福利政策。 四、审议、确定公司年度薪酬预算。 五、审议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方案,优化公司员工薪酬结构。 六、监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中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单伟勋;

副主任:王玉芳、杨乾、齐财、张庆辉; 委员:张保华、单博飞、高彦、王有文、刘宇、张雅文、刘玉柱、朱生晖。 第五条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程序 一、公司薪酬战略及薪酬制度的制定和薪酬预算的审定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责任部门组织编制公司薪酬战略及公司(含子分公司)薪酬制度草案和公司(含子分公司)薪酬预算草案,报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初审,再召集委员会成员研究、确定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批 1、董事会秘书应协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向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时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4)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5)按公司业绩目标拟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2、由薪酬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三、审议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方案

(完整word版)技术人员薪酬方案

技术部薪酬设计方案 公司技术人员岗位确定原则:根据个人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姐却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在本公司工作 年限,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经过综合考核后确定其相应技术岗位。 现将技术人员薪酬分为十级十档: 一、薪酬结构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 工资、奖金和附加工资。 1、基本工资:所有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蚌埠市工资标准定为1400元/月; 2、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技能能力不同确定员工薪级薪档; 3、绩效工资:根据岗位、能力不同,确定绩效工资,绩效工 资=岗位工资*25%,每月6日前,技术部主管将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分报于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绩效考核分核算绩效工资。

4、附加工资:附加工资包含工龄工资、满勤奖、通讯补贴等各项补贴。工龄工资为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开始计算,100元/年,1000元封顶;满勤奖为当员工当月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时,给予奖励100元/月; 5、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员工定岗定级工资的80%。 6、项目提成:项目提成不计入工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经理核算后,直接发放。 二、薪酬调整 每年3月份,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及奖惩情况,对员工薪酬进行自然调整。 1、绩效考核调薪: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对优秀员工给予晋升薪档或者薪级;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给予降档降级。 2、岗位变动调薪;根据员工调动后岗位确定薪级薪档。

3、奖励性调薪:员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经公司董事长决定,可以对该员工进行奖励性调薪。 4、惩罚性调薪: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 损失时,经过公司董事长决定,可以对该员工进行惩罚性降级调薪。 三、工资核算 1、每月3日前,技术部内勤将考勤表统计汇总后报于人事部; 2、每月6日前,技术部将绩效考核分统计上报于人事部; 3、人事部根据考勤情况、绩效考核情况核算技术部工资后, 汇总至公司工资总表,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同全体员工一起发放。 2019/4/18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1、业主大会名称:花园汇元小区业主大会 2、物业管理区域:东至:铁人路西至:祁连路东巷南至:敬老院含汇元南小区北至:清泉西路含花园小区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全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先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内容

(一)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为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业主大会决定和授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组织修订业主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负责业主资格登记和变更,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按时缴交物业服务费用; (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六)提出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专项维修资金缴交责任人按照规定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内容; (八)对违反业主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按业主议事规则公布帐目。 (十)保管业主建筑物区域共有物权产权证、业主资格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管理区纪工委和村委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纪律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四)上级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水电费收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征用费补偿;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三、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四、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五、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六、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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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xxx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四)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五)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财务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财务系统薪酬制度和考核

财务系统薪酬制度和考核 一、总则 根据不同分子公司所在城市地区消费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分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人员自身能力、所在岗位及工作绩效等确定薪酬。薪酬分为工资和福利两大组成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区别,按公司规模、效益情况的不同,核定财务机构人员配置和薪酬标准。 二、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财务人员职位及所在城市确定员工的薪资,即等于底薪加特殊补贴。 2、基本工资表:单位:元 3、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一定方法确定的工资。 4、绩效工资职级表 单位:元 三、工资的确定和考核 1、所有财务人员直接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聘用,实行回避制度,由直接招聘主管人员确定新进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级别,不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均通过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如下表:

四、工资晋级、调薪等相关规定 对财务人员绩效突出、工作完成好的可申请晋级或调薪,反之,可能减薪或降级。因职位变动而调薪,一共包括:职位晋升、职位晋级,降职和降级。 1、职位晋升:晋升是职位调整至更高级,对职责、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都有更高要求。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的层面都有相应变化。 2、职位级别调升:职位级别调升是在原来的职位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也有所提高了,将职位调升到更高一级别。 3、降职:从较高职级或职位调整至较低级。此调整并非只基于财务人员的个人工作绩效或者工作态度而进行。通常的在降职后薪金会在其新的薪金范围内。。 4、基于能力调薪。公司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专业技能会带来调薪机会。专业技能应该是公司业务需要并认可的。 5、其他特殊情况调薪。如公司对岗位重新评估,公司薪资整体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①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②重大人事任免和开支成本;③监督公司的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和职责权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张坚兴担任召集人,负责代表董事会对执行董事行使对公司运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审计建议权,战略委员会不参与实际运营工作。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志强担任召集人,负责代表董事会对执行董事行使重大人事任免和开支成本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参与实际运营工作。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由王一雁担任召集人,负责代表董事会对执行董事行使监督公

司的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询权,审计委员会不参与实际运营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且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如发生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会资格。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人事任免和开支成本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监督公司的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询权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拥有提案权,会应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意见或建议编制成提案或报告形式,提交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 第三章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执行董事汇总向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呈报包含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项目进度、运营财务支出、重大人事任免与开支成本和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完善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委派。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信息安全委员职责与会议事规则

XXX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XXX字〔XXXX〕XX号,2017年XX月XX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X(下称集团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设立信息安全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信息安全委员会是信息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体系建设规划的审批,部署并协调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领导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第二章信息安全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信息安全委员会由集团领导、相关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信息安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名副主任。主任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第五条信息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三章信息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信息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领导信息安全工作的

规划、建设和管理,检查指导各下属工作小组信息安全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工作中产生的重大问题,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组织体系。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主任是信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信息安全 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审批确定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方针,并确保方针 的贯彻。 (三)任命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 (四)负责为体系的实施、控制和持续有效运行提供所必 要的各种资源。 (五)督促、检查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隐 患。 (六)招集公司信息安全委员会成员召开信息安全会议。 第四章信息安全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信息安全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研究审定集团公司信息安全监督规章制度、重要 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安全 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出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实施意见; (三)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履行信息安全体系规定 的各项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

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

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 根据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XX街道办、住建局、泉水社区及《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的组成、条件、职责及产生办法等公告如下: 一、业主监督委员会设成员5人,由街道或社区、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组成,每届任期同业委会任期年限。业主监督委员会人员缺额的按要求进行增补。 二、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需符合下列 1,2,3,4,5,6项条件。 ①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②业主、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在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义务; ⑤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热心公益事业,公正廉洁; ⑥有相关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在其他方面有专长。 三、业主监督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①监督本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 ②监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实施情况; ③监督物业项目经营性收支情况; ④完成监督委员会的其他工作等。 四、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自然终止: ①已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办公的; ②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证属实的; ③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④已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并在小区公告的; 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⑥有损害和侵犯业主利益或公共利益行为的。 业主监督委员会应将上述成员资格自然终止情况,在本小区公告7日。 五、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三项办法产生:

(二)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10户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预备候选人; (三)筹备组向业主发放的自荐表或推荐表,如业主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名人数多于7人,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小区《议事规则》进行审定。 六、《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和《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可在工作日至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 七、请有意参加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及租房合同等证明是物业使用人,以及1张1寸免冠彩照,于2019年年月日时前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资料,并且报名者本人要到社区二楼大厅签订成《承诺书》。交表地点: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需要在非工作日领取、上交自荐表、推荐表的业主请提前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 事规则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健全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司的CEO、CFO、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适宜任职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供本司有关经营管理情况方面的资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报董事会审批; (二)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

工程技术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行文部门编码HQ/GL02-11-19 页次1/4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薪酬考核办 一、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描述: 直接从事产品开发、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和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薪酬组成及确立办法: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交通补贴+年度奖金+其他 1、岗位工资: 公司设立由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和人事部门组成的评级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名单进行综合考评和评定,确认技术人员的岗位。 序岗位工资(元) 岗位描述备注列丰富实践经验,行业专家式人物,具备带领团队引领行业1 5000 卓越级工程师 先锋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素养高,具备独挡一面、独立2 高级工程师4000 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优秀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 力和合作力。 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具有多年的实际经验,独立解决技术、3 中级工程师3000 工艺问题,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力和 创新力。 4 能够独立工作,解决部分技术和工艺问题。2500 助理工程师 实习期结束,经考核具备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的潜质,绘图熟5 2000 技术员练,了解公司的各项工艺流程。6 实习期工资毕业实习阶段,根据学历确定实习工资。实习期最短3个月。备元。200,在岗位工资基础上高级增减”300元,中级以下增减某岗位“+”,或某岗位“-注2、年功工资: 按照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年限,已被集团聘任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术类人员每年按照10元计入工资。 3、绩效工资:每人200元标准,按照助理技术员以上技术人员的人数拨付给部门作为部门绩效工资,技术部门制定科学细致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每月月底负责人根据当月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日常管理得出每人的得分,根据人数总得分计算出当月分值,然后乘以每人的得分即是其绩效工资。如果该部门无法提供考核分数的视为该部门放弃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不予拨付。

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1.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稳健运作,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管 理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州**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广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1.2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运营的风险管理机构,组织制订风险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分析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拟投 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任何投资项目或者方案未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 的风险管理部审核并作出风险分析意见的,不得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 1.3 风险管理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 2.人员组成 2.1 风险管理委员会原则上由5-7人组成,委员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分管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 负责人、综合部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2.2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副 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 托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会议。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常设在公

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3.职责权限 3.1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与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经 营和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防范、控制和转让等工作,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 主要职责包括: 3.1.1 组织制订、完善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基本制度,审 核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和相关细则; 3.1.2 审核与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相关的经营、财务和投 资管理等制度; 3.1.3 授权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风险控制审核,并作出风险分析意见; 3.1.4 对公司经营的各流程进行检查,监督和分析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 情况; 3.1.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2 对于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相关的流程和制度,由风险 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意见。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 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联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 备案。 3.3 风险管理委员会授权风险管理部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作出风险 分析意见。拟提交风险管理部评估的项目必须经过公司业务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出具风险提示意见书。 3.4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价,在每年度3月底前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风险控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讨论,制定风险控制对策,为公 司决策提供依据。 3.5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以下职责: 3.5.1 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安排,下发会议通知,布置会议 场所; 3.5.2 按照会议议题,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送达给各委员; 3.5.3 负责会议记录,实事求是的反映各位委员的意见和观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第二节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不设常设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内设巡察员,其职能之一即为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巡察员开展工作时可组织相关人员配合其工作。在执行内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工作组。 第三节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在监事会提出审计要求时,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节决策程序 第十条巡察员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第五节审议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或举手表决;亦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巡察员及审计相关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及激励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市场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薪酬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薪酬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董事会予以解聘,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一)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二)任期内因职务变动不宜继续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 (三)任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四)董事会认为不适合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薪酬委员会下设薪酬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条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及激励政策、计

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建立常态化的技术人员业绩评价,表彰与奖励,加薪与晋级的管理机制,根据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公司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 3.考核依据 3.1 技术部门工作计划,个人工作计划,公司项目计划。 3.2 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设计质量,用户质量信息反馈。 3.3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学习能力。 3.4 工作态度,劳动纪律,执行力,团队协作精神。 3.5 技术创新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3.6 为公司创造的效益。 4.2 考核规定 4.2.1 考核频率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进行考核。 4.2.2绩效考核明细 表一,适用于对技术人员的月度考核。 表二,适用于对技术负责人的月度考核。 4.2.3 对半年内有两次考核得E 级,一年内有叁次考核得E 级的 技术人员,将调离技术岗位。 4.2.4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将与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岗位、奖励和晋级直接挂钩,

注:技术负责人年度考核由总工程师与总经理执行。 4.2.5 4.2.6技术岗位绩效考核与绩效薪酬对接方案 4.2.6.1 技术人员薪酬构成 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两大部分构成,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技术人员月度薪酬总额 = 基本薪酬+绩效工资+福利津贴 4.2.6.2 技术人员岗位与薪酬标准。 基本薪酬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各岗位职称公司采取内聘任命的方式,国家评定的职称只作为参考。 4.2.6.3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 = 工资总额×岗位绩效比例×(个人绩效得分/100)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 事规则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X X X X X X 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直接投资业务中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其成员(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董事可以担任委员。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对直接投资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控制和审查; (二)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风险制定化解措施;

(三)对项目有关资料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书面项目评估意见书; (四)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出具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 (五)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六)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 第八条??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召开会议前,公司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一)监管部门和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报告; (三)公司风险状态报告; (四)公司资产质量动态分析报告; (五)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报告等;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

1-1-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XXXXX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直接投资业务中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其成员(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董事可以担任委员。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对直接投资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控制和审查; (二)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风险制定化解措施;

(三)对项目有关资料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书面项目评估意见书; (四)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出具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 (五)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六)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 第八条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召开会议前,公司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一)监管部门和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报告; (三)公司风险状态报告; (四)公司资产质量动态分析报告; (五)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报告等;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健全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司的CEO、CFO、畐y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适宜任职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供本司有关经营管理情况方面的资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制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报董事会审批;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制订董事和咼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意见报董事会决 制订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政策,并报董事会; 制订CEO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政策,并报董事会审批; 监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政策的实施; 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评估工作; 审议本司薪酬福利政策以及相关人力资源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审议本司年度的薪酬水平和人力资源成本预算,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研究适应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薪酬福利政策,并提交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 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司实际情况, 研究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 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四) 策; (五) 负责对经营层聘任的重要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提出质询、意见 和建议; (六) 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寻访工作; (十四) 研究本司薪酬福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并提交董事会; (十五) 研究、设计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方案,并提交董事会; (十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十三)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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