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XX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AAXX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AAXX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AAXX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实验中心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合理配置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开放共享,建立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虚拟实验中心,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使用率,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层次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5年建设,使我校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整体数量达到10个(其中包括教学示范中心5个、工程训练中心3个、虚拟仿真实验中心2个)。实验教学中心在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队伍、实验教学环境和验教学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达到AA市同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水平,并培育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涵盖学校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实践教学环境,以全面提高其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一)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

变革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人员依附于教学人员,树立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实验教学人员与教学人员并重,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发展的理念。

(二)结构优化的实验教学体系

建立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实验教学体系;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不断丰富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的多元实验教学考核方法和模式;建立专业实验与专业训练、专业技能培养与实践体验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模式,实现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社会应用的结合。

(三)高素质的实验人员队伍

注重实验教学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职称、高水平,结构合理的实验人员队伍。建立切实可行的实验队伍培养培训制度,注重“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引进,制定吸引高水平学科专业带头人、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实验教学的政策措施,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热爱实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实验教学团队。

(四)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和优良的实验环境

逐步完善并形成配备合理、组合优化、利用率高,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仪器设备条件,重视开发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保证实验用房、设施、环境、安全等符合国家规范。

(五)现代化的实验管理体制和机制

依据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加强统筹管理,形成服务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室运行机制,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建设实验室。探索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建设,基本实现实验教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能力的各类实验教学室、工程实训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

(二)实验教学工作有一定特色,实验教学方案完备,教材建设水平较高。实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教学改革成果丰富

(三)通过对实验教学资源进一步的优化重组,具有实验室开放教学环境和工作的基础,实验规模较大,覆盖面宽、学生受益面广。

(四)具有人员齐备的实验管理队伍,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团队,实验教学效果突出。

(五)具有先进的管理运行机制,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数据完善。

四、遴选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教务处。鼓励跨学院申报。

(二)教务处组织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根据实验教学中心的评审标准和以及各申报中心的建设和利用情况组织评审、答辩,确定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名单并报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申报建设市级实验教学中心,必须是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必须是市级实验教学中心。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体制

采用校、院两级的管理模式,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采用目标管理办法。实验教学中心要结合学科实验教学特点,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以保证实验教学中心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接受校院检查。

(二)队伍建设

1、中心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校级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各学院(部)拟聘,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由人事处发文聘任。

2、实验教学师资。实验教学中心应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心师资队伍建设的领导,组织精干高效的实验教学研究队伍。

(三)考核办法

1、年检制。教务处每年对实验教学中心当年所承担项目进行检查。对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管理有序、运行良好的实验教学中心,给以奖励,对检查不合格的,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当年经费资助。

2、验收制。实验教学中心一般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校级实验教学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取消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的资格,并追回部分费用。

六、建设经费

根据遴选出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点的类别与规模,建设期内每年不低于一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建设经费重点支持其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资源开发,模拟、仿真、虚拟等实验环境研制,实验教学模式创新,实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和交流,建设成果及经验的共享等。要求专款专用。

本办法由教务处解释。

教务处2016年10月13日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 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 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按专门的管理制度执行。 3.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 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 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 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 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 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 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 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 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 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好风光好风光恢复供货才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 暂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管理工作 ,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 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机教高 [2000]9 号文件 ) 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学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管理工作应本着 " 保证教学、服务科研 " 的原则 , 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教仪器设备维修中心 ( 以下简称维修中心 ) 具体组织落实。 第三条维修中心职责范围 : 1.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 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修服务工作 ; 参与新购仪器设备的质量检查验收 ; 负责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3. 落实仪器设备维修措施和方案 ;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 做好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的审核、指导、督促、检查及经费管理工作。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四条常用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 , 由教学单位或使用单位报维修中心 ; 维修中心对报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 并提出维修意见及方案 , 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

第五条属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按 " 仪器设备赔偿的有关规定 ", 分清责任 , 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确定处理意见。 第六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 ,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直接或通过维修中心与厂方联系 ,由厂方保修。 第七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 , 凡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给予维修更换 , 属消耗性的零配件、或者需更新换代的零配件 , 应从各院、部掌握的实验材料费中支出。 第八条非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与科研共用仪器设备的维修 ,根据使用方向的 不同 , 按比例由相应经费科目中支出维修费用。 第九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维修中心进行修理。维修费用的结算根据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确定维修经费支出项目。 第三章维修办法 第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及管理工作程序 1. 教学仪器设备保管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及一般性的维修工作。应加强仪器设备平时的维护保养和一般维修工作 , 以确保延长使用寿命。 2. 教学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向院(部)主管人提出申请,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 "厦门大学科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 并提出维修方案,报学校维修中心。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审批后,由维修中心组织力量给予维修,并将"申请单"及时存档。 3. 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和监管 , 维修 完毕,由维修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翔实填写 "厦门大学科教仪器设备维修施工单",作为经费开支的依据。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济宁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参加创新性实验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校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放性实验室是指具有学校正式建制,在完成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能够面向学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 第三条学校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都要充分挖掘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潜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开放。 第五条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的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工程意识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主要采取教师提供实验项目让学生选择内容和时间进行开放的方式;专业课教学实验室主要采取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或支持学生完成自立科研课题、与学科竞赛相关实验(实践)训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等方式进行开放。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第八条开发性实验室要保障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的开放。 (一)时间开放可以分为: 1.全面开放; 2.定时开放; 3.预约开放; 4.其他。 (二)内容开放可以分为: 1.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 2.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等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 3.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4.学生参加有关学科竞赛的实验(实践)训练;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按性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实践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选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按培养要求分为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课程和素质能力拓展活动模块课程。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2.应用性原则。课程设置应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体现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和学院标准的有机统一。 3.思想性原则。课程教学内容应注意思想性,把先进文化引入课程,杜绝不良教学内容进入课堂。 4.刚性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及课程进程上有刚性要求的,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第四条课程设置的规范要求 1.课程名称使用应规范合理。课程名称应规范用词,不用简称,不同学时课程、分不同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在课程名称上有所区分。 2.课程设置应明确课程基本属性,必修、选修(限选、任选)、学时学分、面向专业、学期安排等。 3.课程设置应有与其匹配的任课教师,教师新开课、开新课都要达到学院相关要求。一门课程一般应有2个以上可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4.课程设置必须有教学大纲作为教学指导文件,实践教学环节的也应制定实践教学大纲。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使用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实验室除了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还面向教师和学生实施课外开放,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 2、实验室接纳并登记学生实验类、实践类教学任务。 3、对于教师或学生申报具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实行项目申报立项管理,作为实验室向教师和学生课外开放的主要依据。 4、在实验课堂或实验项目实施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大学生课外实验项目的指导,并负责约束学生行为。 二、实验室开放对象 1、教学实验型项目:学校和学院计划内实验教学面向学生开放。 2、课外活动型项目:学校以多种方式启动科技创新活动,以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制作、学术论文、实验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为载体,以指导教师和项目小组为单位申请实验室开放。 3、教师科研型项目: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引导优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由教师申请。 4、学生提高型项目:实验室设置教学计划以外的开放实验题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由学生申请。 5、开放服务型项目:利用实验室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有目的有侧重的开放,为教学和社会服务。 三、项目申报 1、教师、学生均可以申报。需要确定实验室的使用时间、使用人数、指导教师和具体实验内容,以填报的申请表为准,并经过学院审批。每个课外项目组申报的总学时数应以不超过60学时为宜,以便于为更多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2、每学期期末确定了下学期计划内教学任务后,可以开始组织开放实验的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提前准备设备、软件和器材。 3、学院设立实验教学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的低耗费用。 4、经过学校和学院批准的立项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表中的内容组织实施。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实验室的管理办法

科技部关于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互为补充,各有侧重。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第三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 能力的企业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应优先委托有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五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的创新研发活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 4.批准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撤销等,组织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5.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政策与措施。第七条按照组织推荐与业务主管相一致的原则,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或企业相关主管部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有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3.配套落实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所需的经费、政策等相关条件。 4.协调解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依托单位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 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并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设施、政策等保障,解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组织招聘和聘任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并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任务 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号)和《德州学院关于深化课程信息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德院政字〔〕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在线开放课程指德州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中校外的( )以及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第三条依托引进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协同育人课程建设机制,组织教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平台应用培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完成新老平台教学资源迁移,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 第四条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自主建设具有校本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一批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整体推进学校、专业、课程等多个层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建设要求与内容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须经长期教学实践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认可,在同类课程中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应参照《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围绕以下方面加强建设。 .课程团队与服务。在线开放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主讲教师能够承担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课程内容与资源。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能够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每门课程的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参考资料和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教学视频。 .教学设计与方法。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围绕教学目标并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根据课程内容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前言 高校实验室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主要平台。实验室管理是发挥实验室作用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我们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的,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注:所有制度中提及的“学院”是指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学校“是指盐城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目录 1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1 2 实验室管理制度3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4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5 5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6 6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7 7 学生实验守则8 8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9 9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0 10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11 1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2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13 13 实验室规则15 14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16 15 首次上实验课教师试讲规定17 16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8 17 实验考试评分细则19 1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0 19 仪器设备报修报废管理条例23 20 课程设计报告规范细则24 21 实验报告规范(暂行)33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非我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后报学院,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一位院长主管实验中心工作,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经学校批准聘任或任命。 4、实验中心建设与撤销,由学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任何实验室不能私自利用实验中心财产从事非本院教学、科研活动。 5、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其职责依据《实验中心主任职责》、《实验教师工作职责》、《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等履行,其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实验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的管理责任人。实验中心财产的购置、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低值物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其损坏赔偿依据《仪器设备损坏、丢

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实验教学计划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

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

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院教学基本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我院深入开展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为确保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科学、规范、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体现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和针对性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技术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精品课程建设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应用、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共同来做,把它作为专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学院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我院高职

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系(部)要积极实施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学院公共课和各专业大类公共课为主,兼顾各专业中具有辐射推动作用的核心课程,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课程建设的目标 第四条力争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建设,在我院建立院、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在精品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学校重点建设30门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从教材到能力培养都能代表我院教学水平并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要加大建设投入力度,使之成为提高我院整体教学水平的催化剂。 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 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它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它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12月22日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国土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和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即依托单位)所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的

原则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计划单列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项目、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司局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依托有关单位现有机构设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承办和支撑有关工作事项。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验收、评估与考核,审定重点实验室建立、调整和撤消。 (三)组织推荐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建设期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 (四)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人才、成果等的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其所属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科研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和有关企业重点

学校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

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内容 (一) 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 2.教学条件建设 (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 (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 (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 (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管理细则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管理细则 一、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素质,发挥实验室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实验室对大学生参与科研、第二课堂创新活动等提供必要条件,现决定对我系机房实验室确定为大学生创新实验室。 二、大学生创新实验室依托于学院现有计算机机房进行管理,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系师生开放。 三、大学生创新实验室一切设备均由本室管理人员管理,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入室,更不能随意动用本室设备;凡损坏实验设备者,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四、大学生创新实验室上机学生守则 1、上机人员入室后,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随意乱动室内一切设备。 2、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禁止在实验室吸烟、打游戏、看电影、吃零食、乱扔纸屑、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 3、上机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机号上机操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机号或开关机器。若发现机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现象,应即时向指导教师或本室管理人员反映。 4、上机人员要正确操作机器,不要频繁开关机器;不要私自拔插电源插头、鼠标、键盘等,未经许可不准搬动机器及擅自打开机箱。在实验期间应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负责,若发现设备因人为原因不能正

常运行或者损坏、丢失,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禁止随意删除系统及其他重要软件;不得自行安装操作系统软件;不得破译和私设CMOS密码、设置屏幕保护程序口令;不得擅自修改网络配置;不得增删网络软件。一经发现,视为有意破坏行为,将严肃处理。 6、上机实验完后,应正常关机、清理桌面,椅子放好方可离室。 7、对违反上机学生守则或违章操作者,管理体人员有权向其提出警告,甚至令其退出机房取消其上机资格。 五、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管理员守则 1、教育上机学生严格遵守《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管理细则》,对违者及时提出批评警告,对不遵守有关规定,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有责任提出警告,并向其老师反映情况,情节严重者、或触犯法律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2、必须按时值班,并填写值班登记表.配合实验室老师检查调试实验设备,随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机器出现故障时要尽力即时排除,每天要做好机器使用情况、机器故障维修记录,保障实验教学正常。 3、实验室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准在实验室玩游戏、网上聊天、看影视节目等。并谢绝除指导教师、上机学生之外的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5、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不能擅离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灯、门、窗、锁等,若发现设备的不完整或发现有偷盗现象应马

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石河子大学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在线课程建设质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构建学校在线课程建设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全面推进在线课程建设 1.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 在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根据需要举行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培训与应用交流活动,组织全校在线课程建设与验收工作,做好在线课程建设和使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3.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责任人,教科办主任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联络人。 二、加强在线课程建设计划性,实行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制,加强在线课程建设管理 1.学校将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2.各学院应制定在线课程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三、明确在线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 1.课程建设内容 (1)课程描述(含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学时分配、选用教材、课程学习指导等); (2)教师队伍(含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的基本情况、所授课程、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等); (3)教学建设(含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 (4)实践教学(含课程实验项目、实验指导、实践教学内容与实习指导等); (5)课程学习资源(含电子教材、课程教案、授课课件、参考资料、授课录像、相关网络资源链接等); (6)教学互动(含作业、答疑、论坛、网上考试等)。 2.课程建设要求 校级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是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的宿主平台。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按要求上传并不断丰富与课程相关的

中心实验室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各种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实验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由中心主任及设备和耗材专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二、耗材的定义。包括实验所需电子元件、导线、电池、保险丝、工具、刀具、劳保用品、电源插座、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 三、耗材的管理。由本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账。 四、耗材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坚决避免浪费。领取使用耗材,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登记后方可领用。 五、耗材的购置。由实验耗材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购置耗材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严禁违规使用耗材,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室及教学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室教学、学生毕业设计、科研、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的物品。 1、材料: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实验品等。 二、实验教学耗材的请购 各系(部、中心)依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实验课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耗材需求计划,经实验中心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每学期开学集中请购一次,其中教育技术方面和计算机方面的实验室及教学耗材分别由实验中心和计算机实验室统一保管,各使用部门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各实验室二级仓库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各实验室二级仓库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卡、物核对检查,在次月3号前上报实验中心。 3、各系(部、中心)负责根据实验(训)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编制和修订实验(训)消耗定额,作为耗材申购、使用、统计报表、核算的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5、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二级仓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损失负责。 四、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实验中心审批,由调入、调出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拨手续,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实验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创客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

创客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创客实验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是培养和激发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由专人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以确保本活动室的正常使用。 二、机器人及相关设备要求编号并造册登记,其中精密贵重设备要保存原始说明书、图纸及技术资料,建立专业技术档案。配备使用登记册,做详细的使用登记,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三、创客实验室由辅导教师负责使用,并做好室内的电脑、机器人以及各类材料等相关设备的设置、维护和使用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私自拆卸器材或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确因需要的,必须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具体记录。凡因设备零件等的丢失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管理员负责。 四、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培训训练一般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要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延长活动时间,学生上课或活动结束结束后辅导教师做好具体状况的登记工作。 五、活动过程中,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机器人及附属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处理。由于不遵守操作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要负责赔偿。 六、创客实验室使用完毕,学生要按规定程序整理、摆放、检查实验室内设备。教师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切断总电源并关好门窗。 七、创客实验室保持整洁安静。进入本室不擅自开窗;严禁带食物、

饮料进入教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不得大声交谈、喧哗、走动、打闹。 八、创客实验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九、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日常使用要做详细的登记,建立完善的使用档案。 十、若更换管理人员,要在主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核实确认各类手续的完整性后,三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渭南市临渭区人和小学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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