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河道堤防防护林管理现状及模式

我国河道堤防防护林管理现状及模式
我国河道堤防防护林管理现状及模式

我国河道堤防防护林管理现状及模式

发达稳定的林业对于改善环境、统筹城乡一体化、提高社会综合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森林系统整体性功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大使命。河道堤防防护林的建设是其中必需且重要的一部分[1-2]。

1河道堤防防护林建设的内容及意义

在我国,从作用和目的划分,防护林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护路林、防风固沙林、堤防防护林等。防护林是以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为目的而建设的森林系统。其是森林生态系统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自然灾害、促进生产、改善环境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河道堤防防护林建设,是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措施;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需条件;是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是改善环境、气候变化以及增强碳汇的必要条件。

2河道堤防防护林建设现状

按国家总体规划,计划从1978—2050年,8期工程,分3个阶段进行,计划造林3 560万hm2。同时,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多项措施,建设完备稳定的大型防护林森林体系。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林地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31.6%。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林业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林业发展外部环境不断优化;林业生态体系逐渐完备;林业产业迅猛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森林资源总量偏小、森林质量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

3河道堤防防护林的管理模式

3.1管理原则

一是生态第一,效益其次。生态优先,把生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作为改善气候变化的战略决策;积极建设防护林,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绿色产业,使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统一发展。二是注重质量,优化升级。数量与质量提高并重。努力实现“四个转变”:①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②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③产业由大向强转变;④在保护方面由行政手段向法律经济等综合治理手段转变。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立足各地自然经济地质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发展。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覆盖率低的地区,找到落后原因,以扩大覆盖面积为工作重心;对基础较好的地区,要着重提升质量,做到“四个转变”;对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要注重整体均衡性,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注重绿化产业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性。

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建设计划 管理制度 1

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堤防工程建设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及国家有关投资计划管理法规,结合堤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划管理是指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的职责划分、基本建设程序、投资安排原则、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工程验收和后评估、奖惩措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各类堤防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复建以及堤基处理、穿堤建筑物、堤岸防护、崩岸治理、险工险段处理等范围。 第四条堤防是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

立健全计划管理机构,完善计划管理制度,充实人员,明确责任,保障计划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水利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各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全国防洪规划、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拟定一定时期内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措施和建设重点。 第六条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力争三年内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干流的1、2级堤防工程,配合使用其它防洪设施,达到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的标准,其中重点地段的堤防达到能防御百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第七条堤防工程建设应优先保证水毁堤防工程修复、堤防基础防渗处理、填塘固基、重点崩岸治理、险工险段治理、堤身断面未达标堤段加高培厚和病险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等确保安全度汛的项目建设。 第八条堤防级别为1、2级,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堤防工程,国际界河和跨省重要支流等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由水利部组织审查、审核,国家计委审批确定投资规模。以中央参与投资的3、4 级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由流域机构 3

汉江河道潜江段聂家滩2018年度砂石资源开采权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

潜江市汉江河道2018年度砂石资源开采权受让条件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二、与出让相关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对本次采砂经营权出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湖北玖誉资估字〔2018〕第00013号)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出让标的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须对出让标的(包括数量、品质等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现场签订《现场查勘确认表》,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出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保管、开采、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出让方要求标的前期规划费用19.8万元以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产权交易鉴证费、经纪经济服务费等全部交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缴入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其他应交税费和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费用由受让方另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交纳。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具备受让资格之日起3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砂作业安全责任书》,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费用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并按照规定办理采砂许可证,按约定履约。 5、本次出让以标的现状整体出让,由出让方与受让方自行交割,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不参与。标的实物以出让方指定实际区段位置为准,出让

桩界以实际桩界为准,砂石储量以实际为准,若资产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不符,不影响整体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由交易双方协商处理,与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无关。 6、本次出让的受让方须按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采砂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办理完相关砂石开采手续(缴清成交价款、前期规划费和交易服务费等)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开采。受让方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开采的,由政府无偿收回。 7、受让方必须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规范运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开采、生产、运输等过程中涉及利益问题,由涉及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协调处理。 8、受让方在实施开采、装卸、运输、清场及场平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砂作业安全责任书》和《产权交易合同》,严格按出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操作,处理好采砂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完成沙坑回填平整。 三、保证金的设定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其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4、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

管理制度-浙江堤防管理考核办法 精品

浙江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工程(含配套水闸,下同)的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XX]187号)、《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省级、市级河道上20年一遇(含20年一遇)标准以上堤防工程管理的考核。其它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堤防工程管理考核以河道堤防管理单位为对象,采取自评、复评、抽查和综合审查的考核方式进行。 第四条考核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发现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一)因管理问题发生堤防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维修养护经费未专款专用的; (四)河道管理范围未划定的。 第六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包括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与责任制落实等。 (二)工程安全与保护。包括防汛检查、防汛预案与物资储备、工程

抢险、工程隐患检查与除险加固、管理范围划定和涉河行政管理等。 (三)工程管护。包括日常管理、堤身、沿堤水闸等交叉建筑物、护堤地、管理设施和工程观测。 (四)经费管理。包括管理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财务管理等。 (五)加分项目。包括管理新模式、管理现代化等。 堤防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见表一。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自评。每年3—4月,由各河道堤防管理单位负责对管理的河道堤防进行自查,按堤防为单位填写评分表,经汇总后计算自评得分,编写自评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应附材料详见表二,并汇编成册),于4月底前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评。 (二)复评。每年5月,河道堤防管理单位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申请考核的河道堤防管理单位的堤防进行复查,对复查的堤防逐条填写评分表,提出复评意见,于5月底前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抽查审查。 (三)抽查。每年6月开始,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有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对申请审查的管理单位随机抽取2~3条堤防进行抽查评分并填写评分表。 (四)审查。抽查结束后,省会同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评、复评考核成果,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采取百分评分制,评分标准和评分表式见表一、二。

河道堤防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河道堤防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20-03-18T06:13:57.915Z 来源:《建设者》2019年22期作者:胡宗虎 [导读] 本文主要是在对河道管理有着是大量的工作经验之上,分析了河道堤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 凤台淮河河道管理局安徽淮南 2321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进步,河道建设也迅猛发展,在建设中堤防管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并且这些存在的问题已经对我国河道建设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主要是在对河道管理有着是大量的工作经验之上,分析了河道堤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河道;堤防;管理 河道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河道有着许多的功能,比如河道有着经济功能可以运输、发电,河道有着生物繁衍功能可以养殖大量的水产品,河道有着生态功能可以美化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河道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抵抗洪水。在抵抗洪水这个自然灾害的时候,河道的堤防就是我们抗灾的第一道屏障,尤其是在古代科技不发达的时候,河道的堤防作用更加的突出,可以说是抗灾的一道自然屏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水利工程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因此河道堤防管理也被人们更加的重视。对河道堤防建设加强管理以及维护,提高河道堤防的抗灾能力,从而促使我国水利工程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在河道堤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河道堤防管理手段的不足。虽然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对于公共设施建设来说我我仍处于初级阶段,管理机制和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管理手段叶比较落后。然而我国河道管理包含的工作内容较为复杂,涉及的工作部门也比较多,我国河道堤防管理把专人专费用于巡查和维修河道堤防的这方面的工作不够重视,而且对于河道堤防的管理手段也比较落后,比如对于一些高科技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没有办法做到河堤堤防管理数字化与信息化。 2.河道堤防权责划分不明确。河流是由大自然孕育而成的,因此河道的分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河道一般不会固定在某一个地区内而是会跨越多个地区,所以对于河道的维护和管理来说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跨越了好多个地区的河道来说,一般需要各个区域之间进行相互配合协调,共同完成河道堤防的维护与管理。但是,对于河道的两岸或者河道的上下游而言,他们的经济、文化、管理的理念等等都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我们河道堤防管理的相关体制一直都没有办法完善,权责的划分也一直都不够明确。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河道的管理一直都比较的疏忽,河道没有办法正常运行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3.河道堤防管理的相关认知不够充分。虽然我已经出台了许多关于河道堤防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是不管是对于一些河道堤防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说,还是对于一些普通的人民来说,他们对于河道堤防管理的认识都不够明确,仍然存在一定的盲区。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对河道堤防的维护不够重视,并且做出了一些破坏河道堤防的行为,比如说在河道堤防上面开耕土地、乱砍乱伐、乱丢垃圾,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现象等等。 在对一些河道进行实地考察的时候发现,一些沿着河道两旁坐落着的村庄经常出现侵占河道河堤的土地进行建造房子、厂子,或者是在河道河堤范围内的土地上放置垃圾。其实这种问题也算作是历史问题,在原来的时候法制不太健全,所以经常会出现违章使用河道堤防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是像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在这种情况下河道堤防的完整性和稳固性在很大的程度上被破坏了,所以不管是对防洪救灾而言还是对河道堤防建设管理来说都有着一定的影响。还有许多的违章建筑是在正式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之前建造的,所以对于这部分建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就算有规定可是想要把这些建筑全部拆除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一般可行性不大而且政府也没有足够的土地和经费来对这些建筑进行弥补。除此之外,河道周围居住的人群比较密集也比较多,而且他们不管是环保意识还是对河道的保护、管理意识都比较淡薄,而且目光短浅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够看到眼前的利益,目光不够长远不能很好的把握长远利益,破坏了河道堤防、和农作物种植,有的还往河里扔垃圾从而造成了河流污染。 4.河道堤防管理的方法不够科学。在河道建设的时候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比如人员分配方面的不足、建设技术方面的不足,这些不足一直存在并且非常的明显,但是管理部门一直都把这些不足忽略了,并没有重视起来这些不足之处,而且河道建设的一些监管岗位都是空缺的,从而导致了管理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比较低迷。针对这个现状一些专家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想要最大可能的解决这个方问题就应该制定正确的、科学的、有效的河道堤防管理方法,并且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和科学的决策。但是大多数的河道堤防管理层面并没有很完善的执行准则,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所以很多问题都被忽略掉了,因此河道建设管理方面埋下了许多的隐患,在日常使用当中渐渐地浮现出来。在设计河道的时候没有对河道的实地情况进行详细的勘察,考虑问题也不够全面,在设计的时候只注重了河道的美观与否,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和实用效果。 5.部分与河道有关的项目未经允许私自建设。只要与河道有关的项目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分提交申请,等到各种资料都齐全

实施方案_2020汉江采砂

汉江河道仙桃段 2020年度采砂项目实施方案 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核定:姚玉华 审查:唐庆红 校核:陈三梅 项目负责人:陈肖 主要参加人员:姚玉华陈肖 唐庆红刘侃 何立

目录 1前言 (1) 2基本情况 (3) 2.1 项目背景 (3) 2.2 汉江河道情况 (3) 2.3 汉江堤防情况 (5) 2.4 主要涉水工程及设施 (9) 2.5 河段航运及航道状况 (14) 2.6 水生态环境状况 (16) 3河道地质情况 (18) 3.1 地形地貌 (18) 3.2 地层岩性 (18) 3.3 地质构造与地震 (18) 3.4 汉江仙桃段各采区地质条件及评价 (19) 4河道演变分析 (21) 4.1 历史演变 (21) 4.2 近期演变 (23) 4.3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26) 4.4 河道泥沙补给分析 (26) 5编制依据 (29) 5.1 法律法规 (29) 5.2 法律法规 (29) 5.3 相关规划 (30) 6编制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目的 (31) 6.1 河道采砂现状 (31) 6.2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6.3 编制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32) 6.4 编制实施方案的目的 (33) 7禁采区、禁采期划定 (34) 7.1 禁采区划定原则 (34) 7.2 禁采区划定 (34) 7.3 禁采期划定 (37) 8采砂方案拟定 (38) 8.1 采砂区选择原则 (38)

8.2 采砂区布置 (38) 8.3 可采区控制条件 (39) 8.4 可采区基本情况 (39) 8.5 开采控制高程、控制开采量 (43) 8.6 采砂作业与采砂机具控制 (43) 8.7 砂质分析 (46) 8.8 运输方式及堆场设计 (46) 9采砂影响分析 (48) 9.1 采砂对河势的影响分析 (48) 9.2 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48) 9.3 采砂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 (48) 9.4 采砂对其它涉水工程及设施的影响分析 (49) 9.5 采砂对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49) 10采砂作业监管 (51) 10.1 采砂作业监管单位 (51) 10.2 采砂作业监管单位职责 (51) 10.3 现场监管实施方案 (51) 10.4 采砂作业必要监管措施 (54) 10.5 河床监测措施与后评估 (54) 10.6 采砂作业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55) 10.7 采砂作业期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56) 11结论与建议 (58) 11.1 结论 (58) 11.2 建议 (59) 附图: 1.汉江河道仙桃段2020年度采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位置图 2.三伏潭鲜码采砂点河势图 3.市砂石码头、胡场陈小垸采砂点河势图 4.长埫口孙刘湾、禹王采砂点河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 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 言 ..................................................................... ?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总 则 ......................................................................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 算 ...............................................................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 装 ......................................................... 6 9 划界成 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 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 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 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 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 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 图 (16)

水利部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

水利部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 发文号:[1980]水管字第98号 发布单位:[1980]水管字第98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击数:325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和堤防(江河堤防、湖堤、垸堤、海塘以及滞洪、蓄洪、行洪区围堤,以下统称堤防)的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河道和堤防工程行洪、排涝、输水、抗潮、抗风浪能力,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河道、调洪湖泊和堤防工程。集体管理的河道堤防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 堤防上的涵闸、泵站等工程,应根据水闸工程管理通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本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办法,应根据本通则规定的要求,给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护堤范围,管理范围等内容。 第五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第六条河道堤防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河道和堤防工程行洪、排涝、输水、抗潮、抗风浪能力和效益;开展绿化等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掌握河道护岸、险工、堤防工程管理以及河势、流势变化情况。 三、对工程进行养护修理,消除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制定和执行防汛、防凌和岁修计划。 五、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做好高度运用工作。 六、督促和帮助群众性护堤组织,做好群众性护堤工作。 七、组织进行沿堤绿化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经营。 八、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九、监测水质。 十、有条件的和有历史习惯的,可以向受益区征收堤防管理费等。 十一、结合业务,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十二、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职工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十三、其他应进行的工作。 第七条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应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计划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三、经营管理制度。

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市 李洪滨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主任 李柱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主任 王万鹏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高级工程师张世清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主任 丁凯北京海天恒信土木工程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 宁云龙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管理科科长 赵明显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局副局长 邱文治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所长 杨秀富天津市河道闸站管理所主任 河北省 王尊先河北省沧州市水务局基建工程管理站站长 张惠林河北省岗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局副局长 贾占国河北省邯郸市水利局水利管理处处长 李清录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处长 赵卯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水利局副局长 山西省 侯保俊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局长 穆天亮山西省吕梁市横泉水库建设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任永发山西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副调研员 许建中山西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处主任科员 赵建华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局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 于铁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巴利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局局长 李建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水务局工程建设与管理科科长 刘致文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金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水务局局长 辽宁省 曹阳(回族)辽宁省铁岭市南城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刘大军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主任 李广波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局长 卢正刚辽宁省大连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马岚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熊守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局长 吉林省 韩士贵吉林省吉林市河道管理处处长 金恒吉林省公主岭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廷东吉林省珲春老龙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胜孝吉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张兴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黑顶子水库管理处处长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重庆市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3〕45号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目次 1 前言 (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划界标准 (2) 6 洪水分析计算 (3) 7 测绘技术 (4) 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6) 9 划界成果验收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 (1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1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G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16) 附录 H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20) 附录 I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内容 (21)

落实责任 健全制度 全力做好堤防管理工作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力做好堤防管理工作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力做好堤防管理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地处第二松花江和嫩江汇合处,第二松花江和嫩江在我县平凤乡十家户村三岔江口汇合后注入松花江干流。我县第二松花江和嫩江河道总长120公里,堤防总长83.5公里。自1998年松花江和嫩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后,尤其是近年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全面加快了我县防洪工程的建设步伐。据统计,我县共计争取防洪工程建设资金10816万元,上级下达我县单项工程共54项。目前,我县下达资金的防洪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现已完成国家投资8900万元,共建设穿堤建筑物20座,完成险段护坡长度23.59公里,治理塌岸长度4.78公里,使堤防护坡总长度达到28.88公里,占我县堤防总长度的34.6%,在已接受验收的28项单项防洪工程中,全部通过了省水利验收委员会验收,并有17项被评为优良,优良率达到60.7%。松嫩两江防洪工程的建设,全面提高了两江堤防抗御洪水的能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国家投入巨资高标准建设防洪工程,我们深知管理好防洪工程责任重大,怎样实现由过去的“重建设、轻管理”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转变,使堤防管理步入“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发展轨道。近年来,我县做了一些尝试,下面,把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第

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我县第二松花江和嫩江堤防是关系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发展的一条生命 线、.freekan.安全线,只有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才能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按照防洪工程总体规划要求,我们高标准建设了第二松花江防洪工程管理设施,建成县级管理站一座,加之开发运作,建设总面积达5049平方米,建成乡镇堤防所3处,总面积1500平方米,结束了我县无防洪管理设施的不利局面,同时解决了局机关和8个基层事业单位的办公问题。在建设管理设施的同时,又建设了通讯设施,建立通讯塔、通讯台和计算机网络,实现“三网”即局域网、宽带网、业务网随时开通,适应了现代化办公的需求,实现了防汛通讯和工程管理的现代化,为加强堤防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经过有关部门评价,我县二松防洪工程管理设施和通讯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标准不仅在我县是一流的,而且也达到了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加强了堤防管理单位交通设施的配备,为河道堤防管理站配备了专车,201X年以来,先后筹资25万元,更新执法用车1台,新购堤顶洒水车1台,为便于水上工作,筹资5.0万元购置堤防管理船1艘,为护堤员配备专用摩托车4台,为随时对堤防进行检查提供了保证,全面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第 二、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探索管护资金新途径。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一改多年来形成的单纯“看大堤”,管理经费依靠国家的观念,摒弃只讲管理不讲效益,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老观念,按照“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效益是目的”的原则,注重发挥水土资源的优势发展堤防经济,积极探索生态型堤防建设,在堤防绿化上大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1 承德县老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序号河道 名称 堤 起止地点 长度 管理范围线位置备注(岸)(km) 1 老 牛左岸土洞沟~四道 河子河段 6.9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6.9 桩号5+807.2~6+169右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上 二道河子河段 2.95 桩号7+906.7~8+705左岸紧邻公路,管理范围为公路路边;桩号9+301.2~9+594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 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2.95 桩号7+906.7~8+377.4右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上二道河子~ 头道沟河段 3.87 桩号11+616.7~11684.7和桩号13+443~13+616.3处左岸为山体,河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 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3.87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头道沟~东庄 河段 1.58 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右岸 1.58 河道在桩号14+635.8附近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东庄~石灰窑 (六沟工业园 区)河段 20.1 河道在桩号15+348~15+630.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 右岸20.1 河道在桩号18+506~19+877和33+177~33+949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 5m。 左岸 石灰窑~小王 家段 5.3 石灰窑至河东村段有防洪堤,管理范围为堤防坡脚外侧5m;河东村至小王家段无防洪堤,管理范围为规划防洪治导线 外20m;河道在桩号35+989~36+240、36+992、38+645~40+08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 右岸 5.3 河道在桩号35+592、37+390~38+445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河道在桩号40+297~40+909处紧邻村路,河 道管理范围为村路路边;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小王家~四道 河子段 4.55 河道在桩号41+641~43+576、44+508~46+793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 导线外20m。 右岸 4.55 河道在桩号41+295~42+190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左岸四道河子~白 5.82 河道在桩号49+329~51+071处紧邻山体,管理范围为山根坡脚;其他河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防洪治导线外20m。 - 1 -

管理制度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1984年12月11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1984年12月13日颁布实 施) 第壹章总则 第二章堤防管理 第三章河道管理 第四章涵闸泵站管理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 为了加强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搞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武汉市市区(包括武昌区、青山区、汉阳区、桥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下同)范围以内的长江、汉江等河道、堤防,以及堤防上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均按本条例进行管理。 第三条 武汉市市区河道、堤防的经常管理部门是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部门)。 第四条 专用堤防、涵闸,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承担防汛任务。非专用堤防、涵闸,由使用单位于使用期内负责维修、管理,且承担防汛任务。 第五条 凡于武汉市市区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应遵守和维护本条例,防汛期间,听从防汛指挥部的统壹指挥,承担防汛义务。 第二章堤防管理 第六条 堤防管理范围包括: 壹、堤身:前堤脚至后堤脚。

二、禁脚地:迎水面前堤脚算起五十至壹百米,滩地不足五十米的,以滩地为禁脚地;背水面后堤脚算起五十米。背水面有道路的,以道路红线为界。 三、堤防工程留用地:禁脚地以外二百米。 四、险工险段禁脚地,险工险段和缺土堤段的堤防工程留用地,由市人民政府视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五、地下工程控制范围:迎水面壹百米,背水面五百米。 第七条 严禁下列损害堤防的行为: 壹、挖掘损坏堤身、驳岸、护坡、矶头; 二、于堤身、驳岸、护坡和矶头上,未经批准栽设电杆、打桩、抛锚、埋设地牛,堆放物资; 三、于禁脚地取土、耕种、放猪、埋葬、挖粪窖、铲草皮、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四、于堤防工程留用地内烧窑、挖塘; 五、于矶头、险工险段安设系船设备、停靠船只; 六、于堤防迎水面壹百米、背水面壹百五十米范围内打井,修建地下防空工程和未经批准进行爆破、钻探。 第八条 于堤防迎水面壹百米、背水面壹百五十米范围内爆破、钻探;于堤防背水面壹百五十米至五百米范围内打井、修建地下工程、挖塘、烧窑;于堤防管理范围内搭盖房屋;于堤防禁脚地内新建和改建码头、取水工程、泵站、涵闸、通讯、供电和其他公共设施,须经市防汛部门审查同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意见不壹致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凡经批准施工作业的工程,由市防汛部门进行有关堤防安全方面的技术监督。 于确保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对堤防管理范围内的现有设施,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九条 禁止铁轮车、木轮车、履带车和重型车辆于堤面行驶。雨雪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和紧急军事、公安、救护专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防汛、公安部门可根据防汛或维修堤防的需要,禁止车辆和行人于某段堤面、堤腰道路和和防汛有关的道路通行。 汽车、畜力车等车辆确需经常上下某段堤身的,应报经防汛部门批准,自行修筑上下坡道。 第十条 禁止损坏和随意砍伐护堤林。货场、码头等作业单位应对护堤林采取切实保护措施。对护堤林进行修枝,更新,不得削弱防洪能力。 第十壹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破坏为进行河道堤管理和防汛设置的水尺、里程碑、测量标记、通讯设施、护岸工程、防汛哨所、仓库、闸板、防汛备用的土、砂、石料以及分蓄洪区的壹切防洪设施。 第三章河道管理 第十二条 河道管理范围指河床、滩地。 第十三条

关于病险涵闸安全运行管理分析

关于病险涵闸安全运行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5-11-18T11:01:03.9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5期作者:王远忠李亚强王亚波[导读]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433100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不断加强水利建设以促进农业、工业的发展。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433100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不断加强水利建设以促进农业、工业的发展。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国自建 国以来都比较注重水利工程建设,部分工程由于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已经出现部分状况不能满足当前的生产生活需要,技术人员需要加强对病险涵闸的故障排查和检修,做好其安全运行,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本文将对病险涵闸安全运行管理进行阐述和分析。关键词:病险涵闸;安全运行;管理;分析1 病险涵闸概述 我国在长期的发展中都十分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建国以来全国各地都不断进行水库、水渠、堤岸的建设和设计。水利工程的建设为我国农业和工业发展打下坚固的基础,长期为群众的生产生活发挥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工程建设历史较长,其设计和施工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病险涵闸。病险涵闸主要表现在其设计标准较低,由于当时历史条件所限,水利工程设计标准较低,工程闸身抗滑稳定性系数不能满足当代工程设计要求,闸身的防渗长度设计不足,工程的消力池长度较短,工程的抗震性亦不能够满足安全需求。在水利工程的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建设时采用建材质量的限制,部分工程的混凝土出现较为严重的碳化现象,闸身也出现贯穿裂缝,致使工程出现较为严重的安全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进行修复和管理,工程将失去作用,亦将成为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安全隐患。 2 病险涵闸安全运行管理分析2.1 注重病险涵闸的制度化检测 病险涵闸的制度化检测能够有效把握病险涵闸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为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参数,有利于管理人员制定出科学的应对措施,提高病险涵闸的预警级别,最大限度的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建立病险涵闸的检测制度,针对病险涵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检测计划,长期有计划的对病险涵闸进行检测,分析病险涵闸的故障成因,并通过检测数据进行科学化、专业化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对病险涵闸进行修复,最大限度的保证病险涵闸的安全性。病险涵闸的检测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其需要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美誉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要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准确度。科学的检测报告将会直接为病险涵闸管理机构提供最为有效的信息,帮助管理人员制定科学化的决策。针对病险涵闸的检测需要不间断的进行,定期检测,并且不定期的抽检,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需要及时建档存储,为后期管理人员的调阅和参考提供最为有效的资料。科学化的检测能够保证病险涵闸的安全性运行。 2.2 及时处理安全隐含保证病险涵闸的安全性运行 病险涵闸由于其自身设计标准较低,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管理人员需要健全病险涵闸的养护机制,通过专业化的检测,及时排查病险涵闸急需修复的故障,保证其运行的安全性。管理机构需要对病险涵闸的养护人员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的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养护技能,提高养护人员处理各种可能存在的险情和故障。病险涵闸由于建设时间较长,设施陈旧,机电设备老化,以及工程本身防渗性能和抗震性能均不能保证其安全运行。这些实际情况均要求养护人员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并且具有丰富的处理故障的经验,能够针对病险涵闸出现的各种情况提出科学化的处置方案,将病险涵闸的危情处置在最初阶段,防止危险扩大化,最大限度的保障病险涵闸的运行。病险涵闸的日常巡查制度亦是保证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养护人员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养护人员的日常巡查力度和危险意识,通过科学的巡查制度建立保证病险涵闸能够时时刻刻处于管理人员的监控之中,保证管理人员及时对病险涵闸的险情进行分析和处理。养护人员的专业化和敬业精神将是病险涵闸养护工作的重要影响因素,管理机构需要不断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养护人员责任感的教育,能够有效提高病险涵闸日常巡查的有效性,进而提高病险涵闸运行的安全性。 2.3 加强病险涵闸施工质量监管提高其运行安全性 病险涵闸在运行中由于其自身设计标准的限制将会出现各种未知的状况,管理人员在进行危险涵闸故障修复时需要以较高标准进行,提高施工标准,保证病险涵闸的施工质量进而提高病险涵闸的运行安全性。工程施工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进行,针对出现的故障情况经过针对性科学性的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出科学的施工计划。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按照程序执行,出现问题及时与监理、建设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联系,做到施工与设计相一致。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需要严格根据施工计划进行,病险涵闸管理机构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程施工进行进行监督,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提高,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最大限度的保证病险涵闸的安全性运行。病险涵闸在施工时需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进行,避免因为施工造成病险涵闸出现其他不可预知的问题和故障。高标准的施工能够最有效的保证病险涵闸安全有效的运行。 2.4 提高病险涵闸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管理人员在进行病险涵闸的管理中需要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监测管理的自动化水平。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对病险涵闸进行相关采样和监测设备的安装,并利用当前较为发达的互联网进行网络化监测。为了给管水工作提供方便,提高效益,设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设计,作了一些变更。因此建议设计单位在设计期间能够充分收集设计的第一手资料;对工程的地理环境、地质情况、人员素质等做一个充分的评估,以避免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造成不必要的误工和施工变更。同时设计合理性,可以减少运行管理人员的操作过程,节省管理人员。及时更换病险涵闸的机电设备,提高病险涵闸的动力化水平,不断加强病险涵闸的改造和施工,最大限度的保证病险涵闸的运行安全性,为人们的生活和生产营造出安全的环境和氛围。 3 结语 病险涵闸在日常运行中需要管理人员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认真度进行,通过管理人员科学化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处理病险涵闸出现的问题,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最可靠的环境,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参考文献

湖南省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2月24日水规计[1999]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设计计划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堤防工程建设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及国家有关投资计划管理法规,结合堤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划管理是指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的职责划分、基本建设程序、投资安排原则、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工程验收和后评估、奖惩措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各类堤防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复建以及堤基处理、穿堤建筑物、堤岸防护、崩岸治理、险工险段处理等范围。 第四条堤防是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全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务必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计划管理机构、完善计划管理制度,充实人员,明确责任,保障计划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水利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各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全国防洪规划、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拟定一定时期内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措施和建设重点。 第六条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力争三年内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干流的1、2级堤防工程,配合使用其他防洪设施,达到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的标准,其中重点地段的堤防达到防御百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第七条堤防工程建设应优先保证水毁堤防工程修复、堤防基础防渗处理、重点崩岸治理、险工险段治理、堤身断面未达标堤段加高培厚和病险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等确保安全度汛的项目建设。 第八条堤防级别为1、2级,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堤防工程,国际界河和跨省重要支流等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由水利部组织审查、审核,国家计委审批确定投资规模。以中央参与投资的3、4级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由流域机构组织审查报部审批,初步设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审查,报流域机构审批,水利部各流域机构负责计划管理。 第九条其它堤防工程建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流域防洪规划总体任务要求和建设目标,提出建设方案,组织审查,报送流域机构提出审核意见后,按基建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管理职责。1水利部各流域机构计划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本流域的防洪规划、大江大河和跨省重要支流堤防工程建设计划。代表国家对1、2级堤防工程、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3、4级堤防工程、国际界河和跨省重要支流等堤防工程实施计划管理,掌握堤防工程现状、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投资,保证建设重点,搞好效益跟踪。负责组织编报本流域堤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编制、审查单项工程施工计划和工程建设形象计划,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的其它重要支流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堤防划等号建设投资政策研究,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堤防工程建设投资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2、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管理职责。负责本省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单项工程计划、工程建设形象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本省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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