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程序(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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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岗位负责人、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物料、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控制方法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制造全过程发生变更时使用。

2 引用标准

SFD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2009年征求意见稿)

SFDA《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2004年)

S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2007年)

参照澳大利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02年)

参照SFDA《中药、天然药物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6年版)

参照SFDA《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不涉及术语和定义

4 变更管理的基本要求

4.1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4.1.1 公司所设置的职能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药品生产管理和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有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实践经验、一年以上药品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培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五年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定性、定量分析检验、药品质量保证相关检查、一年质量管理实践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当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主管质量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时,在符合选聘条件的要求,按GMP要求,按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上报备案。在变更前,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公司批准,实施变更。

4.1.2公司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人员,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限检验操作相关实践培训和通过培训考核;选聘中药材鉴别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担任;在变更时,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公司批准,实施变更。

4.1.3 公司关键岗位从事药品生产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变更转岗时,由所在车间提出变更转岗申请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岗。对调入或变更转岗人员应经过对应岗位以及相关程序的培训与考核,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4.2 厂房设施变更管理

4.2.1根据企业需要,非洁净厂房的车间设施需要变更,应由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对厂房设施进行环境质量分析评估,经验证确认工艺布局符合要求,不对药品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环境条件符合药品生产要求,经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变更。对洁净厂房的车间设施需要变更,应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环境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对工艺布局进行评估,检测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照明设施、洁净区域温、湿度、压差等,同时对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照明设施、洁净区域温、湿度、压差等开展验证,收集数据,考察环境质量的稳定性,经过评估和验证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变更。

4.2.2根据企业需要,在制剂生产过程中,按照生产产品制剂剂型,生产品种所使用的生产线应保持相对固定,在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厂房、车间内部,相同剂型不同生产线需要进行变更时,由生产车间提出生产线变更申请,报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并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对变更的厂房、车间生产线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等,针对生产产品剂型,组织3批产品进行小试验,对系统性进行分析评估,并对产品工艺、生产设备等进行验证,收集数据,考察工艺和质量稳定性,经过验证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变更生产。

4.2.3当产品生产变更为异地生产,应选择取得药品GMP认证的厂房、车间生产线,由生产方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对厂房、车间生产线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环境等,进行系统性分析评估和工艺、设备、环境等进行验证,经过验证确认符合要求后,按规定程序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异地生产。

4.3 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变更管理:

4.3.1当药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设备发生变更时,由工程部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所生产的产品,同批次产品分三批小样进行同步验证,收集数据,对设备性能、工艺技术参数、质量稳定性进行质量分析评估,

经过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使用。

4.3.2对新增加的生产设备,由工程部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设备管理规定的程序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同品种同批次进行同步验证,收集数据,分析设备性能、工艺参数和质量稳定性评估,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使用,同时对新增设备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3检测仪器发生变更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仪器进行再验证或进行检定,确认检测仪器的稳定性,选择三批不同产品进行检测仪器再验证,收集数据,分析和评估检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使用。同时要对新增仪器设备,送法定部门进行检定和校正,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4 物料变更控制管理:

4.4.1 在药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国家法定标准或合同下委托加工产品中所规定的原料、药用辅料以及产品使用的内包装材料要求变更时,应按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变更,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修订物料质量内控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并严格执行;

4.4.2当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药用辅料以及产品使用的内包装材料供应商发生变更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按规定对供应商有效资质和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并对首次供应物料检验三批,经过各项评审和检验符合要求,方可确定为合格的供应商。

4.4.3对产品所使用的外包装的标示内容发生变更时,如变更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修改说明书,补充说明书内容,标签内容,有效期等,应按规定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变更和备案,经备案后方可进行变更。

4.5 工艺变更管理:

4.5.1变更生产工艺,包括变更生产设备,变更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工艺技术参数以及质量标准等,所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前处理工艺全过程、净料提取全过程和制剂全过程,其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环节,也可能涉及上述多个环节,同时在工艺中增加或删除工序或某环节,也属于生产工艺的变更。

生产工艺变更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其变更不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引起安全性、有效性的明显改变,对药品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其变更对药用物质基础有影响但变化不大,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需要通

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药品质量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重较大变更,其变更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可能对药品产生较显著的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工作证明其变更对药品的质量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⑴ I 类变更如变更无挥发性成分、非热敏性成分等的粉碎工艺(其粉碎粒度基本相同);在片剂、胶囊表面增加、删除或修改印字、标记等;制剂处方(辅料组成及用量)和制备工艺没有改变的普通片剂、胶囊的形状、大小变更等。

此类变更一般需进行以下研究验证工作:

a)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的比较研究资料,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

b)涉及质量标准改变的,需提供变更前后质量标准及其相关研究资料,包括质量比较研究、验证研究及相关图谱等。

c)变更后连续3个批号样品的检验。

⑵Ⅱ类变更此类变更对其药用物质基础有影响但变化不大,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如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浓缩液制粒前的浓缩程度的变化;挥发油直接加入改为包合工艺;湿法制粒改为一步制粒等。

此类变更可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按照如上所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对变更前后产品进行比较研究,一般应进行以下研究验证工作:

a)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的比较研究,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

b)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的详细研究、工艺验证,必要时,需包括变更前后的物质基础的研究等。

c)变更前后质量标准及其相关研究,包括质量比较研究、验证研究。

d)变更后连续3个批号样品的检验。

e)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原规格药品稳定性情况的比较。

f)临床试验比较研究资料。

⑶Ⅲ类变更此类变更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如工艺方法的改变,如醇沉工艺中乙醇浓度的变化;纯化工艺中澄清剂的变化;挥发油提取等工艺的改变;药材合并提取与分开提取的改变;乙醇沉淀前浓缩程度的改变;缓/控释制剂等特殊制剂成型工艺的变化等。

此类变更一般需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验证工作,研究工作可按照本要求总体考虑中阐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进行,除上述进行Ⅱ类变更相关工作外,尚需进行相关的药理毒理试验研究。

⑷变更注册申请申报程序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

a)生产部门提出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申请。

b)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归属于药品补充申请,由省SFDA提出审核意意见后,报送国家SFDA审批。省药品检验所进行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标准复核。

c)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变更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进行验证研究,收集资料及数据,对拟变更生产工艺(或设备)批生产记录等与生产过程相关联的技术资料的整理,负责提供有关变更药品生产工艺相关的生产样品,其中关联资料包括原辅料购进合同或协议、发票、领料单等产品生产证明单据。

d)质量部对变更前后药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比较研究,如提供变更前后物质基础是否发生变化的研究资料及相关图谱,考察变更前后药品质控指标的差异。对拟变更后药品标准草案进行进行标准复核,提供变更后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依据拟变更产品质量标准对不少于3批产品进行长期留样考察,有关技术要求依据本公司制定的《药品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考察期届满时需同时提交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稳定性试验考察检测原始记录。依据药品长期留样考察结果,由公司质量部提出相关药品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要求。

e)新产品研发中心对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研究和修订,提供质量标准研究资料,包括质量比较研究及相关图谱等。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中药注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中有关变更药品生产工艺申请技术要求,负责完成相关药品变更的申报资料的整理和向省SFDA提交注册变更申请等相关工作。

f)按省SFDA现场核查通知要求,由新产品研发负责,生产技术部、质量部配合共同完成拟变更药品生产工艺的药品生产及检验现场核查工作。

g)国家SFDA下发同意批件书后,新产品研发依据工作关联部门,复印文件并发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原批准文件归档。

h)变更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上报资料由新产品研发中心整理后按本公司“科研资料管理程序”进行归档,并记录在案。

i)资料保存期限,药品上市后存档5年,5年后保留或弃置依具体品种要求而定。

4.5.2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不改变标准工艺规定的前提下,只对过程中的个别工艺进行变更,而不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没有质的变化,如变更原料提取溶媒量,

原料提取方法,工艺控制参数等,应对产品需要变更的工艺方法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估,确认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无显著影响,对产品进行小试、中试三批,收集数据,进行稳定性研究,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原始数据资料审核,经批准后,按规定修订质量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经批准后进行变更。

4.5.3当药品生产过程中药用辅料发生变更时,对需要变更使用的药用辅料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估,确认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无影响后,对产品进行小试、中试三批,收集数据,进行稳定性研究,按规定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现场检查和原始数据资料的审核,按规定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经批准后,按规定修订质量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若变更的药用辅料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有影响后,还需要补充临床研究资料、毒理试验等资料,经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准后,才可进行变更。

4.6 药品质量标准变更

4.6.1药品质量标准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对已建立的原中间体和成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如性状、鉴别、限量检查、含量测定、溶出度、释发度及需控制的残留物、添加物等作重大的增补、删除或修改。

质量标准变更需对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试验,提供质量标准研究工作的试验及文献资料、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在起草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对质量标准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方法验证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或修订说明中。

⑴分析方法验证项目、试验方法及数据要求:鉴别试验,杂质定量或限度检查,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以及制剂中其他成分(如降解产物、防腐剂等)的测定。药品溶出度、释放度等功能检查中,其溶出量等测试方法也应作必要验证。

⑵验证内容有: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应视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试验方法及数据要求详见《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ⅩⅧ A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4.6.2 变更注册申请申报程序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

a)任何一个技术部门都可提出药品质量标准变更申请,如新产品研发中心、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

b)药品质量标准的变更,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归属于药品补充申请,由省SFDA提出审核意意见后,报送国家SFDA审批。省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c)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有关对拟变更药品质量标准相关的生产样品,批生产记录等与生产过程相关联的技术资料,其中关联资料包括原辅料购进合同或协议、发票、领料单等产品生产证明单据;

d)新产品研发中心对拟变更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试验及对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提供质量标准研究工作的试验及文献资料、及起草说明。

e)质量部对拟变更后药品标准草案进行进行标准复核,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f)新产品研发中心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中药注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中有关变更药品注册标准注册申请技术要求,负责完成相关药品变更的申报资料的整理和向省SFDA提交注册变更申请等相关工作。

g)国家SFDA下发同意批件书后,新产品研发依据工作关联部门,复印文件并发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原批准文件归档。

h)变更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上报资料由新产品研发中心整理后按本公司“科研资料管理程序”进行归档,并记录在案。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由新产品研发负责,生产技术部、质量部配合共同完成药品标准的复验工作。

i)资料保存期限,药品上市后存档5年,5年后保留或弃置依具体品种要求而定。

4.6.3检测控制方法变更控制: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当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增加检测控制方法和变更时,应对10批产品按变更的检测控制方法进行检验,收集检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稳定性和检测控制方法的稳定性,对变更的检测控制方法确认后,提供3批产品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按规定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注册,经批准后,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按变更的检测控制方法执行。

4.7 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管理:

4.7.1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的试验研究项目,需根据变更内容并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研究,包括特殊环境因素影响试验、加速稳定性试验研究及长期稳定性试验研究。

4.7.2为确定变更有效期而进行的药品稳定性试验研究,考察的方法、试验条件及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本公司制定的《药品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相关试

验。并应根据药品稳定性试验研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条件的考察,包括对药品包装材料的考察,从而为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提供客观的、真实的试验依据。

4.7.3 变更的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的确定应综合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的结果,并根据实际长期稳定性试验考查结果进行适当的统计分析,最终以该药品在市销包装状态下的长期稳定性试验研究结果为变更确定依据。

4.7.4 考察标准依据为该药品的国家已批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新药、仿制药则以该药品的质量标准草案为考察标准依据。

4.7.5 有效期变更主要依据长期稳定性试验研究结果。一般需采用至少3批生产规模产品按照产品上市时批准的稳定性试验方案进行考察。延长药品有效期应不超过稳定性长期留样试验已完成的时间。

4.7.6 变更验证依据国家批准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考察变更前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等同性。

5.7.7变更注册申请申报程序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

a) 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的变更,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归属于药品补充申请,由省SFDA批准,国家SFDA备案。

b)生产技术部负责有关对拟变更产品长期留样批生产记录等与生产过程相关联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其中关联资料包括原辅料购进合同或协议、发票、领料单等产品生产证明单据;质量部依据拟变更产品质量标准对不少于3批产品进行长期留样考察,有关技术要求依据本公司制定的《药品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考察期届满时需同时提交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稳定性试验考察检测原始记录。

c)依据药品长期留样考察结果,由公司质量部提出相关药品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要求。

d) 新产品研发中心,以质量部、生产技术部所提交的拟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药品相关技术资料为基础,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中药注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有关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注册申请技术要求,负责完成相关药品变更的申报资料的整理和向省SFDA提交注册变更申请等相关工作。

e) 按省SFDA现场核查通知要求,由新产品研发负责,生产技术部、质量部配合共同完成拟变更药品有效期和贮藏条件的药品生产及检验现场核查工作。

f)省SFDA下发同意批件书后,新产品研发依据工作关联部门,复印文件并发

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原批准文件归档。

g) 变更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上报资料由新产品研发中心整理后按本公司“科研资料管理程序”进行归档,并记录在案。

h)资料保存期限,药品上市后存档5年,5年后保留或弃置依具体品种要求而定。

4.7.8 变更产品有效期期标示:

a)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产品,对有效期变更,必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补充申请手续,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依照批准的标准变更相应的管理文件和包装材料。

b)委托加工产品的有效期变更:

①国内委托加工产品的有效期变更:由委托方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有效期变更的批准证明文件,根据批准证明文件,委托双方及时对委托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②中国境外委托加工产品的有效期变更:由委托方提供正式的书面变更文件,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正式的书面变更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相应的文件。如果委托方的产品在该国按照药品管理,则受托方必须及时办理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后的备案手续。

5 变更程序管理:

5.1申请部门必须提供详细的变更方案及变更依据。对于重大变更应提供可行性报告。

5.2负责确认变更将涉及到的部门,并在变更控制审批表中注明。

5.3变更完成后,申请部门变更协调员填写“变更执行报告”,只有经QA对完成的变更进行追踪批准之后,才能认为变更已经完成并允许执行。涉及变更的产品只有在变更结果得到QA完全确认后,方能放行。

5.4变更控制:由变更申请部门负责指定。变更协调员负责已获的批准的变更的内部的实施与协调,掌握进度,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若未能如期实施变更,则须以书面形式报告QA,以说明原因,并再次确认完成日期。负责通告变更实施的进展情况。

5.5变更涉及的相关部门:充分考虑变更的影响因素,对变更方案提出建议或意见。积极配合、支持变更的实施。

5.6变更评估小组:是变更的专业评审组织。负责变更的预审批,确认变更的影响因素,对相关变更内容及措施达成共识,确保各项变更是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

5.7质量部门(QA)以及相关部门等,负责定期组织“变更评估小组”会议,讨论变更申请,变更内容及变更的支持依据。负责及时地对已完成的“变更执

行报告”进行确认跟踪,并将已批准的变更的开始执行日通知给相关人员。负责变更文件的归档。

5.8终审人:质量部门经理,负责对变更进行最终审批,批准后的变更才允许开始相应的改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变更进行最终审批。

5.9工作程序

5.9.1申请人:填写“变更审批表”变更内容部分,确认相关部门,交部门负责人审批。

5.9.2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变更审批表”的申请内容,指定变更协调员并签字。质量检验部负责确认“变更审批表”填写规范并符合要求,组织“变更评估小组”会议讨论,确认需要变更的相关内容及措施,获得预批准,并送交终审人。对急需批准实施的变更,可召开临时会议进行讨论批准。

5.9.3终审人:终审人填写预审批意见并审批。终审完毕后送交至质量检验部。质量检验部负责,若审批终审意见为不批准,通知变更申请部门,将“变更审批表”退还申请部门。若审批终审意见为批准,将“变更审批表”编号登记台帐后,将变更审批单发放通知变更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原件在申请部门。

5.9.4申请部门:按照“变更审批表”审批终审意见,由“变更协调员负责实施变更。执行完毕后应写出最终的”变更执行报告“,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质量检验部。质量检验部负责对“变更执行报告“按检查表依此核查执行过程记录,批准变更执行报告。对变更达到预期目的的,批准变更正式执行日期;对变更未达到预期目的的,则变更不预批准,将结果通知变更申请部门。将报告入档,对无法归档的支持性文件记录,则应注明编号以便追踪。原件在QA存档。

5.11 变更控制审批表、变更记载及原因表见附件A、附件B。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签名:

本标准审核人签名:

标准批准人签名:

标准印制:共9份

附件A:变更控制审批表

附录B:变更记载及原因

软件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管理流程 1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2变更流程 .. (2) 2.1摘要 (2) 2.2提交变更申请 (2) 2.3审核变更申请 (2) 2.4识别变更可行性 (2) 2.5批准变更申请 (3) 2.6实施变更申请 (3) 3变更任务 (3) 3.1变更申请人 (3) 3.2变更经理 (3) 3.3变更可研小组 (3) 3.4变更审批小组 (4) 3.5变更实施小组 (4) 4变更登记 (4) 5变更模板 (4)

1 概述 描述变更管理的目的。就项目中变更管理的总体流程提供一份概述,如: 变更管理流程是成功交付项目的基础。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对在项目环境中的每个变更在实施以前都得以恰当的定义、评估和审批。 对项目的变更管理是通过对以下五个关键步骤的实施引入的。,: 提交和接收变更申请 审核和记录变更申请 确定变更申请的可行性 批准变更申请 实施和结束变更申请 2 变更流程 对将要执行的流程和程序做一个图表概述,以启动、实施项目中的变更并审核其效果。例如:Provide a diagrammatic representation of the processes and procedures to be undertaken in order to initiate, implement and review the effects of changes within the project. An example follows: 2.1 概要 下图对将要执行的变更流程和程序做了一个概述,以有效地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变更。同时也明确的变更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2.2 提交变更申请 本步骤中项目团队中的任何成员都可以提交项目变更申请,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变更申请人识别项目中任何方面的变更需求(如范围、可交付成果、时限、组织). 变更申请人完成变更申请表(CRF),并将其呈交变更经理。变更申请表对需要进行的变更做一概述,包括: ?变更描述 ?变更原因(包括商业驱动) ?变更利益 ?变更成本 ?变更带来的影响 ?支持性文件 2.3 审核变更申请 本步骤授权变更经理对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需要一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供变更批准小组评估变更可能带来的全部影响。做出上述决定的基本依据是: 呈交的可选择变更数目Number of change options presented 申请变更可选反性的复杂程度Complexity of the change options requested 提出的变更解决方案的衡量Scale of the change solutions proposed 变更经理将不会在变更日志中打开一份变更申请并记录是否需要一个变更可行性研究。The Change Manager will open a 慍hange Request’ in the Change Log and record whether or not a change feasibility study is required. 2.4 识别变更可行性 本步骤涉及完成一份完整的变更可行性研究,以确保对所有的变更可选项进行调查并上报,变更可行性研究包括对以下各项的定义: 变更需求 变更可选项Change options 变更成本及利益 变更风险及事项Change risks and issues 变更带来的影响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资料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13118)

*****科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修订记录

1.目的 本控制程序规定了*****()生产活动中发生变更时的操作程序/方法,使相关部门彻底了解变更的容,并切实有效的实施。同时,防止因变更而发生品质问题,确保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2.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活动相关的设计、材料、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治工具、生产方法/生产条件、检查试验方法/条件的变更以及客户要求的变更。产品试做阶段的变更不在此围。 3.定义 变更:是指变更现有的状态 4M: Machine (指生产工厂、工程、设备、治具等) Material(指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及供应商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Method (指生产方法、条件、规格等) Man (指相关的人员) 4.变更管理的原则 所有变更在检讨容未得到承认之前严禁实施。 5.变更管理围 变更管理围如下: 5.1设计变更 由技术部·工程提出的变更主要涉及材料变更、产品式样变更、SOP变更、检查 规格变更 5.2材料变更或材料供应商/加工厂家变更(包含成型、加工模具的变更) 由材料供应商提出变更申请,采购部作为对应联络窗口 5.3生产部门、生产场所变更 由生产部提出变更申请 5.4生产活动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治具变更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5生产条件/方法/工序变更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6检查/实验方法及条件变更 由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7客户要求的变更 销售部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变更申请 6.变更管理流程 6.1变更的起草 为达到提高品质、提高生产性、降低成本等目的而发生变更时,提出部门要提前检 讨效果和可能的副作用。 提出部门认为变更为需要时,将变更目的、理由、变更容、日程计划等容填写到《4M 变更事前联络书》中。 另外,当发生品质问题,需要紧急变更时,可先采取措施,事后务必按程序要求做 成书面文件。 提出部门责任者确认变更容后,进行容承认。 6.2变更的承认 变更申请部门将《4M变更事前联络书》提交技术部·工程、品质部等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检讨是否可行。工程部/品质部根据变更要求容,结合其他部门的意见,确 定变更验证项目并实施验证。验证结果数据要保留作为判断依据。 技术部·工程从技术层面确认变更可行,品质部从品质管控角度确认变更可行,经 相关各部门责任者承认,在《4M变更事前联络书》上签字承认,判定为“可变更”。 若判定为不可变更,则将理由记入《4M变更事前联络书》,返还提出部门 ※与客户相关的变更需要得到客户的最终承认才能实施变更。 ※与材料供应商相关的变更,变更结果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变更管理程序79473

变更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根据公司《变更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钢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 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4 职责 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规定,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的执行,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5管理要求 工艺设备变更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生产能力的改变。 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软件系统的改变。 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操作规程的改变。 试验及测试操作。 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运输路线的改变。 装置布局的改变。 产品质量的改变。 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其他。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批准:王仁龙 审核:陈继斌 编制:王仁龙丰巨武 关明杰杨光宇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目的与依据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2范围 . (1) 3监理职责 (1)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1) 5工程变更处理程序与要求 (2) 6工程变更的申报内容与要求 (5) 7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 (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与依据 1.1 目的 为规范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变更监理工作,使工程变更监 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 号:SXSZBYHGC-QT-JL-011 ( 2012)); (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 (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监理范围内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的工程 变更监理工作。 3监理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审查,签署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的 一切工程变更指令。 3.2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变更监理具体工作。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4.1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 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 目标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变更与修改。 4.2 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1)执行项目法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依照合同文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HK/QP-514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控制和减少变更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关键供方、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 设计和开发更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更改执行《HKQP-50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HKQP-505 生产控制程序》,不适用本程序。 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行政部负责组织机构的变更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和重要人员的变更管理。 3.4.采购组负责关键供应商的变更管理。 3.5.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变更的产生 5.1.1产生变更的因素有: a)组织结构上的变更; b)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 c)关键供应商的变更; d)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e)其它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5.1.2对变更的管理,各责任部门应在计划和实施变更前对变更进行策划,包括: a)明确变更目的; b)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c)识别变更的潜在风险与机遇 d)所需的相关资源; e)职责和权限的分配或再分配; f)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 g)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等。 5.2.变更的申请、审批 5.2.1当计划或实施变更前,由变更因素所属部门通过办公平台【发文办理】流程,填写《变更申请审批单》(格式见QP514-B1),启动变更审批,变更申请的信息应包括: a)变更的项目; b)变更的目的; c)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d)变更所需的资源; e)变更的依据; f)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各阶段的完成时限; g)变更的潜在风险、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h)变更机遇分析等。 5.2.2组织机构的变更、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提交行政总监审核、关键供应商的变更提交生产总监审核、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提交变更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管理者代表根据提交的变更申请信息,组织总经理办公会及与变更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评审,评审变更实施方案、风险及措施等,评审通过后由变更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5.2.4评审形式由管理者代表视变更因素决定采取会议评审或流程评审,评审应形成评审记录并在[变更申请审批]流程中保存。 5.3.变更的实施 5.3.1.变更实施部门应按照评审通过的变更实施方案实施,如实施方案更改,则应重新对实施进行评审。 5.3.2.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变更潜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防止不期望结果的发生。 5.3.3.变更实施完成后,由变更实施部门填写变更实施情况,风险措施的控制情况,并评价变更实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ISO27001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ISO27001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减少由变更所造成的问题对核心系统及其它基础环境的影响,将由变更所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对业务的影响降至最低,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IT基础架构、环境、系统、应用、人员等变更的管理。 3 相关文件 4 职责 4.1 变更需求部门人员负责提出变更请求,需求部门主管审批变更请求; 4.2网管人员(服务台负责人)及接到用户变更请求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变更过程的策划,并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4.3 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负责重大变更的审批。 4.4 各系统负责人负责具体变更活动的实施。 5 程序 5.1 变更的范围 在本程序中对变更的定义为:可能影响到银行IT基础环境的一种物理或流程的改变,一般情况下,变更仅仅在必须的情况下才进行实施。 a)解决IT环境现有或未来存在的问题 b)为满足业务需求提供新的或修改的功能 本流程仅仅包括IT基础环境或与基础环境相连的系统,本变更管理流程也由此些内容组成: a)针对物理设备的变更(e.g. 服务器,客户端,网络布线,网络设备,硬盘,路由器 等) b)针对通讯和协议方面的变更(e.g. IP地址,相关变量设置等) c)针对操作系统的变更,包括网络操作系统 (e.g. 安装,版本控制,系统设置等)

d)应用开发上线前的变更 e)任何由外部单位(如IBM)实施的可能会影响到银行IT基础环境的变更必须严格按 照变更管理流程来执行。 5.2 变更分类 根据变更的重要性及变更的类别对变更进行分类。 a)变更的重要性:与变更的紧急程度有关 b)变更的类别:与变更对成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关 5.2.1 变更的严重等级 5.2.2 变更类别 变更的类别是由如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a)影响: 变更对业务的影响,如服务的可用性 b)风险: 变更的技术复杂性 下表显示了与这些参数相关的变更的分类: 影响评估 IT变更影响被划分成高,中,低3个类别,变更失败对业务产生的影响是衡量影响的关键因素: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程序

变更管理程序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变更管理程序 1.目的:适用于本公司在制作及生产中之工艺﹑制程﹑性能等工程规范在投入过程中产生问题时,需由客户提出或工程变更来改善以确保作业,并使变更及时,准确和有效;确保工程变更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在打样过程,生产过程发生的工程变更. 3.术语: 3.1生产场所变更:指各产品的生产制造地点(包括全部产品和部分产品)由“本厂”转移至 “别厂”生产或生产场所搬运或外发生产加工。 3.2机台设备变更:指生产该产品的重主要或关键机器设备(指生产该产品必不可少的设备为重 主要或关键设备)的移动或变更。 3.3生产工艺变更:增加或删除工序及加工先后顺序调整或工艺参数调整。 3.4原材料厂家及材料牌号的变更:指更换购买原材料厂家或产品更换其它材料生产。 3.5重要管理人员的变更:如法人、车间(主任/主管)、品质/工程负责人(经理)的变更。 4.权责: 4.1工艺部/项目小组:为所有变更运作的主导部门,负责对客户所提出变更的评审及实施,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变更进行相关的讨论评审和沟通,确保变更的可行性及有效的转化为内部要求。 4.2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变更运作的主导部门对变更的可行性和要求进行评审,对内部变更的提出和评审,确保变更的有效实施。 5.0流程

6补充说明: 6.1设计变更提出的时机 6.1.1外部变更:由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如:产品的性能、功能、规格参数、外形结构等 变更,该类变更通常由客户向本司发出客户变更通知单,由业务部将相关变更通知及料转入工厂内部的工程部/项目小组。 6.1.2内部变更:该类变更由工厂内部的职能部门以《变更申请书》的形式向工艺部/项目小 组提出申请: 1)由生产场所所引起的变更:该产品的生产是在不同的工厂或在一个新增的厂址进行 的;该类的变更通常是由工厂内部的厂务部提出申请; 2)原材料的变更:指用于直接构成产品组成部分的原材料,该产品的生产是用了不同 于生产件批准时的材料,包括:不同的供应商、不同的型号规格等。该类的变更通常来 源于厂务部或采购部分。及环境管理方面的变更申请由厂务部提出. 3)制程及制程参数变更:该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制程参数或制程(包括工序的调整、增 减)是不同于生产件批准时流程或参数,该类变更通常由生产部的各个车间提出。 4)检查、判定/试验标准的变更:该用于产品的检查(包括抽样、允许等)、判定/试验 (包括功能、性能等以及新技术的采用)标准不同于生产件批准时的标准。该类变更通常 由各个车间以及品质部提出。 5)模治具的变更:使用了新的或改进的工装(不包括易损工装)、模具、铸模、模型等 不同于生产件批准时的模具。该类变更通常由各个车间提出。 6)人员变更:指环境/品质最高管理者变更以及当制造作业人员变动比例超过50%时,这 类变更通常由厂务部和品质部提出。 7)包装方式的变更:用了不同于客户批准的包装方式或材料等变更,这类变更通常由品 质部和生产部提出。 6.1.3对于上述变更若涉及到产品的环境物质的影响,也需要进行相关变更申请的提出。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IT服务变更管理程序

服务变更管理程序 目录 1简介 (4) 1.1 目的 (4) 1.2 适用范围 (4) 1.3 术语表 (4) 1.4 引用文件 (5) 2 职责 (6) 2.1 项目经理 (6) 2.2 变更委员会(CAB) (6) 2.3 变更实施人员 (6) 3 流程图 (7) 4 具体内容 (8) 4.1 变更请求 (8) 4.2 记录和过滤变更 (8) 4.3 评估紧急程度 (8) 4.4 确定风险变更等级 (8) 4.5 影响和资源评估 (8) 4.6 批准 (8) 4.7 计划变更 (8) 4.8 构建/测试和实施变更 (8) 4.9 测试 (9) 4.10 发布 (9) 4.11 评估变更 (9) 4.12 关闭变更 (9) 4.13 紧急变更 (9) 4.14 变更管理过程的KPI (9) 5输出的文件和记录 (11)

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理解与实施 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理解与实施下载报名表内训调查表 【课程描述】 随着IT专业人士对ITIL最佳实践的广泛认可和IT服务理念的不断深入, 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标准的实施和认证已成为组织进行IT治理和IT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作为IT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的重要驱动力和手段,内部审核不仅是ISO20000-1:2005标准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驱动体系有效执行、了解体系差距的重要手段。作为既是体系检查员,又是体系辅导者双重角色的内部审核人员,其能力和表现对体系价值的实现和推广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课程目的就是通过大量的案例练习,对内审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内审员了解标准的要求和精髓,理解审核的目的和作用,掌握流程审核的技巧和方法,从而在内审工作中实现由符合性检查到增值性流程审核的价值。 【课程帮助】 如果你想对本课程有更深入的了解,请参考 >>> 德信诚ISO20000管理资料手册 【课程对象】 IT服务管理人员,欲将20000导入组织的人员,在20000实施过程中承担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有志于从事IT 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IT服务管理发展的历程 1、IT服务基本概念和原则:质量、服务、管理体系和PDCA 2、ISO20000标准简介 3、ISO20000标准与ITIL、ISO27001、CMMI、ISO1550 4、COBIT、MOF、ISO9000、6Sigma的关系 4、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标准的架构 第二部分: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1:2005标准条款(结合案例) - 管理体系要求(条款3) - 策划和实施服务管理(条款4) - 策划和实施新的或变更的服务(条款5) - 解决流程(条款8) - 控制流程(条款9) - 发布流程(条款10)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作 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 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相 关方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 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 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施、分级 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原则进行 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 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使工程变更能完全符合客户要求及生产需求,有效控制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开发生产等工程变更的风险,且使公司各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正确的变更信息,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 2 范围 公司产品的开发、制造、检测等过程相关变更以及原材料供应商变化的相关变更,包括客户要求的工程变更及公司内部的工程变更。 3. 权责 3.1 相关部门: 3.1.1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单>(即ECR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3.1.2参加<工程变更申请单>评审; 3.1.3实施与落实<工程变更通知单>(即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fication)相关配合支持工作; 3.2 质量安全部: 3.2.1 审核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并确认是否受理变更。 3.2.2核发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通知单》及修订相关技术文件; 3.2.3确定工程变更相关物料及产品的处理方式。 3.2.4负责跟踪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实施过程; 3.2.5负责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及<工程变更通知单>编号与台帐管理,相关文件发行、回收、作废。 3.3生产部: 3.3.1 审核有关制程条件(包括设备、设施、工装、夹具、工艺等,下同)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并确认是否受理变更。 3.3.2核发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通知单》; 3.3.3依照<工程变更通知单>修改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调校生产设备及工装夹具设备等。 3.3.4负责跟踪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实施过程; 3.3.5负责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及<工程变更通知单>编号与台帐管理,相关文件发行、回收、作废。 3.4 质量安全部: 3.4.1负责对产品相关的工程变更后的产品性能检验测试。 3.4.2负责有关原材料供应商变化的工程变更效果的验证; 3.5 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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