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第1.0.4条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活动的场所。

第2.0.2条业务区divison f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第2.0.3条殡仪区div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第2.0.4条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第2.0.5条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第2.0.6条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第2.0.7条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第2.0.8条祭悼场所place for mourning

殡仪馆内祭悼逝者的场所。

第2.0.9条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第3章选址

第3.0.1条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3.0.2条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第3.0.3条殡仪馆应选在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第3.0.4条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第4章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第4.1.1条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等。

第4.1.2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殡仪区为中心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3.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4.骨灰寄存区内宜设置祭悼场所。

5.行政办公用房朝向良好。

6.有改扩建余地和绿化用地,绿化率不应小于35%。

7.有集中处理垃圾的场地。

8.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室外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第4.1.3条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第4.1.4条停车场设计除宜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做好交通组织。

2.在停车场出入最方便的地段,应设残疾人的停车车位并设醒目的“无障碍标志”。

3.内部车辆应单独设置停车场。

第4.1.5条殡仪馆入口附近宜设馆前广场。

4.2 室外环境设计

第4.2.1条室外环境设计应包括公共活动场地、道路和绿化等设计。

第4.2.2条室外环境设计宜根据用地的自然条件,结合各功能区的特点,对景观、植物配置及山石水面等作出综合设计。

第4.2.3条道路设计应根据建筑布局和周围环境条件,选择方便、安全的方案,并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第4.2.4条各功能区均应设置醒目标志。

第5章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第5.1.1条殡仪馆建筑设计应根据规模和功能,配置业务、殡仪、火化、骨灰寄存、办公和辅助用房。

第5.1.2条各类用房应按殡仪流程布局,做到功能明确、流程便捷。

第5.1.3条有供暖和中央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

第5.1.4条

各用房采光标准表5.1.4

第5.1.5条殡仪馆内各用房应有自然通风,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各用房地面面积的1/20。第5.1.6条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和骨灰寄存用房等宜分别设置竖向通风道及与其配套的排风装置。

5.2 业务区用房

第5.2.1条业务区用房通常由业务、丧葬用品销售、挽联书写和洗手间等房间组成。

第5.2.2条业务厅宜设置咨询处、业务洽谈处、收款处和休息处,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业务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0m2

2.业务厅内各业务洽谈处或业务洽谈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m2。

3.休息处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

4.为办公自动化预留条件。

5.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5.2.3条丧葬用品销售处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

5.3 殡仪区用房

第5.3.1条殡仪区用房应根据殡仪馆的使用要求和丧葬习俗设置,并宜包括悼念厅、音响室、休息室、遗体接收间、遗体处置用房、更衣室、殡仪车库和洗手间等。

第5.3.2条悼念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悼念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2m2

2.悼念厅的出入口应设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

3.悼念厅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第5.3.3条音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

第5.3.4条遗体接收间的最小边长不应小于4.0m,其入口处应设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和雨棚。

第5.3.5条遗体运送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0m。

第5.3.6条遗体处置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功能用房内应设通风口。

2.各功能用房的门宽度不应小于1.4m,且不应设门槛。

3.各功能用房宜设准备间。

4.冷藏室应根据冷藏设备的规格、冷藏量和操作空间进行设计。

5.消毒室、防腐室和整容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宜小于18m2

6.防腐室、整容室与冷藏室宜设内门相通

第5.3.7条殡仪馆如需单独设置解剖室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

第5.3.8条汽车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有关规定,殡仪车库与其他车库应分开设置。

5.4 火化区用房

第5.4.1条火化区用房应包括遗体停放间、火化间、火化工休息室、更衣室、配电室、风机室、工具室、骨灰整理室、取灰室和洗手间等。

第5.4.2条火化间的平面布置应按火化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分前后厅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

1.前厅净宽不宜小于8.0m。

2.后厅净宽不宜小于7.0m。

3.火化机与侧墙净距不宜小于1.5m。

4.火化间净高不应低于7.0m。

5.烟道应按照火化设备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6.烟囱的断面内壁应保证排烟通畅,并应防止产生阻滞、涡流、串烟、漏气和倒灌现象。

第5.4.3条风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火化设备要求确定。

第5.4.4条遗体停放间使用面积应按每具遗体占地2.5m2确定。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5.4.5条骨灰整理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m2。

5.5 骨灰寄存区用房

第5.5.1条骨灰寄存区用房应包括骨灰寄存用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和洗手间等。

第5.5.2条骨灰寄存用房应根据骨灰寄存容量、骨灰寄存架的材质及排列方式等确定。

第5.5.3条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第5.5.4条骨灰寄存室的净高不宜低于3.3m。

第5.5.5条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应设在骨灰寄存区的入口处,并为自动化办公提供条件。

第5.5.6条骨灰寄存用房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第6章防护

6.1 卫生防护

第6.1.1条殡仪区中的遗体停放、消毒、防腐、整容、解剖和更衣等用房均应进行卫生防护。第6.1.2条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与其他建筑之间应设卫生防护带,防护带内宜绿化。

第6.1.3条消毒室、防腐室、整容室和解剖室应单独为工作人员设自动消毒装置。

第6.1.4条遗体消毒、防腐、整容、解剖各用房内的洗池和操作台应阻燃、耐腐蚀、易冲洗。第6.1.5条火化间的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GB13801)中有关规定。

第6.1.6条火化机的引风机和鼓风机等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应设消声减振装置,风机室的四壁和顶棚应作吸声处理。

第6.1.7条火化区内应设置集中处理火化间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第6.1.8条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的内墙面、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洗。

第6.1.9条

各用房内最大允许噪声级(dB) 表6.1.9

第6.1.10条悼念厅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为: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第6.1.11条业务厅及馆内走廊的顶棚应作吸声处理。顶棚的吸声系数宜为0.3~0.4。

第6.1.12条火化间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GB13801)的有关规定。

6.2 骨灰寄存防护

第6.2.1条骨灰寄存防护应包括外围结构防水、隔热,室内温度控制,骨灰盒防潮、防直射光照、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

第6.2.2条骨灰寄存室内应防止地面返潮。

第6.2.3条骨灰寄存室地面应坚实耐磨,墙面和顶棚应表面光洁。其窗扇应采取防尘和密闭措施。第6.2.4条骨灰寄存室地面应坚实耐磨,墙面和顶棚应表面光洁其窗扇应采取防尘和密闭措施。第6.2.5条骨灰寄存区中的祭悼场所应设封闭的废弃物堆放装置。

第7章防火设计

7.1 一般规定

第7.1.1条殡仪馆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7.1.2条殡仪馆建筑的防火分区应依据建筑功能合理划分。

第7.1.3条悼念用房应设消防水龙、水喉等设施。

第7.1.4条殡仪馆内建筑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规定。

第7.1.5条殡仪区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应按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设置,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最大距离不宜超过20.0m。

第7.1.6条悼念厅楼梯和走道的疏散总宽度应分别按每百人不少于0.65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8m。

第7.1.7条悼念厅的疏散内门和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和踏步。

第7.1.8条室外应设消火栓灭火系统。

第7.1.9条殡仪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7.2 骨灰寄存区

第7.2.1条骨灰寄存用房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的储存物品类型丙类第2项划分。

第7.2.2条骨灰寄存用房不得采用水灭火设施,应按规模在明显位置设气体或干粉灭火设施,并设火灾探测器。

第7.2.3条骨灰寄存用房的防火分区隔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为单层时不应大于800m2;当建筑高度在24.0m以下时,每层不应大于500m2 ;当建筑高度大于24.0m时,每层不应大于300m2。第7.2.4条骨灰寄存室与毗邻的其他用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第7.2.5条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出口应直通室外。

第7.2.6条骨灰寄存用房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骨灰寄存室防火门应向外开启,其净宽不应小于1.4m,且不应设置门槛。

第7.2.7条骨灰寄存室内通道不应设置踏步。

第7.2.8条骨灰寄存楼垂直连通的条形窗不应跨越上下防火隔层,水平连通的带形窗不应跨越相邻防火分区。

第7.2.9条骨灰寄存室内的寄存架应采用阻燃材料。

第7.2.10条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第7.2.11条骨灰寄存用房与祭悼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5.0m。

7.3 火化区

第7.3.1条火化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丁类设防的规定。

第7.3.2条火化间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第7.3.3条油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7.3.4条火化间内储油箱与火化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第7.3.5条采用燃气式火化设备的火化间在建筑物外应设置气源紧急切断阀。

第8章建筑设备

8.1 一般规定

第8.1.1条管网系统的总平面设计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第8.1.2条殡仪馆内各用房的建筑设备应选低噪声、节能、节水型并应进行整体综合设计。管线宜集中隐蔽、暗设。

8.2 给水、排水

第8.2.1条殡仪馆建筑应设给水、排水及消防给水系统。

第8.2.2条

生活用水量表8.2.2

第8.2.3条殡仪馆建筑给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第8.2.4条遗体处置用房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第8.2.5条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的洗涤池均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

第8.2.6条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应采用防腐蚀排水管道,排水管内径不应小于75mm。上述用房内均应设置地漏。

第8.2.7条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等的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GBJ48)的规定。

第8.2.8条殡仪馆绿地应设洒水栓。

8.3 采暖、通风、空调

第8.3.1条采暖地区殡仪馆的建筑供暖宜利用当地城镇集中供热系统。因条件限制无法利用城镇集中供热时,应采用单独的供暖系统。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和行政办公区宜设置可单独调控的供暖系统。

第8.3.2条骨灰寄存用房不应设采暖装置。

第8.3.3条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表8.3.3

第8.3.4条

换气次数表8.3.4

第8.3.5条火化机烟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殡仪馆最大风频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

2.应符合火化设备要求。

3.烟囱应留有烟道污染物排放测试孔,孔径尺寸和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GB13801)的有关规定。

第8.3.6条殡仪馆各区用房可根据需要,按不同功能分系统设置空调,而不同功能区的空调可按需集中设置。

第8.3.7条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当采用空调时,应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排风应经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第8.3.8条空调房间的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宜为25~26℃,相对湿度宜为60%~65%。

第8.3.9条骨灰寄存室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8.4 电气、照明

第8.4.1条殡仪馆电气负荷不宜低于二级。当无条件二路供电时,其殡仪区用房和火化间应设备用电源。

第8.4.2条殡仪馆内应按不同用电场所划分回路。

第8.4.3条悼念厅应配置告别棺专用局部定向照明。

第8.4.4条业务办公台、收款台以及骨灰整理室、遗体处置用房的操作台应设局部照明设备,其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x。

第8.4.5条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紧急疏散照明,其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重要地段宜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8.4.6条消防控制室、空调机房,殡仪区、火化区和骨灰寄存区用房等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第8.4.7条

各用房照度标准表8.4.7

第8.4.8条殡仪馆应设有防雷保护设施。骨灰寄存用房应为二类防雷建筑。

第8.4.9条业务厅、悼念厅和骨灰寄存室应根据需要分别设置广播音响设施。

第8.4.10条殡仪馆内应配备通讯设施。

第8.4.11条骨灰寄存室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金属管或采用护套为阻燃材料的铜芯电缆配线,并单独设置回路控制开关。

第8.4.12条殡仪馆内宜对计算机系统、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综合布线,暗管敷设。

第8.4.13条骨灰寄存用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第8.4.14条殡仪馆宜设置自动监控系统。

殡仪馆建筑设计

殡仪馆建筑设计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 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 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 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 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 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 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 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2.0.8 祭悼场所 place for mourning 殡仪馆内祭悼逝者的场所。 2.0.9 殡仪车 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3 选址 3.0.1 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0.3 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3.0.4 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1.1 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部分:术语 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 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4、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最新整理殡仪馆应急预案.docx

最新整理殡仪馆应急预案 殡仪馆应急预案 根据“201x年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x]]211号)和《xx市民政市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南民政发[201x]26号)精神,为了应对每年的清明节祭祀高峰,进一步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的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预防和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置清明节祭祀活动中突发的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入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事发地治安稳定,保证清明节祭祀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殡仪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县殡仪馆的基本情况 (一)县殡仪馆占地面积37亩,建有骨灰寄存楼1栋,存放骨灰盒(坛)近5000个。 (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清明节又成为我国法定公民假日,清明节期间群众到殡仪馆举行祭祀活动的人流、车流会逐年增多。 二、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几种情况 (一)交通堵塞 随着我县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车。清明节期间,出动私车到殡仪馆进行祭祀活动的车次也相应增加。到时,将会出现车流人流混杂的现象,在殡仪馆路段,极易引发交通堵塞。

(二)拥挤踩踏 由于参加祭祀活动的人数较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办理祭拜手续和领取骨灰祭拜时,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 (三)突发疾病 由于清明节期间的气候反常以及进行祭祀活动时,祭拜人员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蜡烛等,造成祭祀处的空气状况恶化,再加上情绪波动大,易引发一些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以及部分身体状况不佳的人员身体不适。 (四)群众斗殴 由于参加祭祀活动的人数众多,有很多人是举家、甚至是家族集体祭祀,容易因一些小误会(如发生口角、拥挤、摩擦、争占祭拜台、燃放炮竹时炸伤旁人等),升级为群众性的斗殴事件。 (五)群体性上访 一些群众在动员及接送其亲人遗体火化时,由于当时在动员火化、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上有异议,趁着这次清明节祭祀活动,有目的性地进行群体上访、纠纷。 三、应急处理措施 (一)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安排 由县政府成立清明节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节前召开专门的工作调度协调会,负责协调安排民政、公安、卫生、工商、城管、信访等相关部门参与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祭祀活动保障工作,并根据各职能进行分工协作,保证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顺利进行。 (二)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祭祀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

建筑专业常用规范图集

设计图集 1.关于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天津、内蒙古新版图集 1)网上有河南电子版图集 2)各省市图集内容完全一致,仅图集编号前缀不同 3)前缀:河北、山西、天津、内蒙—12J,河南—12YJ,山东—L13J 2.住宅厨卫烟气道尽量选择地方标准图集 1)国标《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 2)河北《住宅厨房卫生间ZDA防火型排气道》J10J123 3)河北《住宅厨房、卫生间组合变压式耐火排烟气道》J13J133 4)辽宁《厨房、卫生间自动调压排风道》2009J802-1 5)山东《住宅厨卫组合变压式耐火排烟气道》L12J118 6)安徽《住宅防火型烟气集中排放系统》2005J112 7)湖南《住宅防火型排气道》2010J906 8)天津《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09SJ116 9)江苏《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J19-2009 10)北京《导流式、防火型住宅厨卫排气道》09BJZ28 11)北京《变截面、防火型住宅厨卫排气道》10BJZ41 12)北京《防火型、变截面住宅厨卫排气道》10BJZ8 3.近期通用图集 国标 1)《防火门窗》12J609

2)《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 3)《坡屋面建筑构造(一)》09J202-1 4)《地下建筑防水构造》10J301 5)《室外工程》12J003 6)《住宅建筑构造》11J930 7)《楼梯、栏杆、拦板》06J403-1 02J401 《钢梯》8). 9)《无障碍设计》12J926 10)《建筑玻璃应用构造》11J508 11)《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 12)《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 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自保温》10ZJ106 14)《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吸声构造》11CJ30 15)《中小学校场地与用房》11J934-2 1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图示》11J934-1 17)《住宅设计规范图示》13J815 北京 1)《楼板隔声和电梯井道、机房隔声》88JZ22 2)《建筑外保温(节能75%)》13BJJ2-12 3)《A级不燃材料外墙外保温》12BJ2-11 11BJZ58

修建XX殡仪馆可行性报告

关于修建XX殡仪馆的可行性 报告 各有关部门领导: 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殡葬设施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市的殡葬改革。市、区两级人X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提案和议案,要求尽快修建一座现代化的殡仪馆,满足市民办丧事的需要。为了更好地落实人民代表的提案,实践江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为邵阳人民办点实事,拟在XX区修建一座适应现代殡葬服务需要的殡仪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形势需要 我市三区内有非农业人口35万多。按自然死亡率6‰计算。每年就约有200人死亡,市内三区包括农业人口死亡为4100多人。每天有6—10人死亡,每具停放2天,按立体方式计算,每天就有8—10具遗体在办丧事。还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早在70年代修建的火化场及悼念场所已经不能使用,89年在市内修建的一座三厅殡仪馆,由于占地太小。实际上每天无法甲时承接三起丧事,市区群众办丧事难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区乱搭栅治丧的现象无法控制。根据各级人X找,表的提案,市政府在2000年元月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新殡仪馆的建设问题。市委、常委[2000]第四次会议纪要要求:“……采取招商引资、集资等多种形式,尽快在市郊选址筹建新的殡仪馆。兴建

和购置必要的殡葬设施、设备,完善殡仪服务,以净化市区环境,促进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可见,我市新建殡仪馆是殡葬改革的迫切需要。 二、服务宗旨 修建新殡仪馆的君姑完全是本着民政工作是“上为国家分优、下为民众解愁的宗旨,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次的服务方向,全心全意为丧户服务,使邵阳人民满意。 三、新馆选址 经邀请市规划局的负责同志参观了杭少青岛等旅游卫生城市。经多次实地考察,广泛征求规划专家及市民的意见:并由规划部门请示了罗市长同意,拟建在市郊城南乡神滩村的长家岭的荒山上,这里位于宝庆路和敏州路的交汇处、交通便利、四周无 居民区,是建设殡仪馆的理想之地。 四、设计方案 依据国家二级殡仪馆的设计要求,并按照IS01400:1996国际环保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临街面X门按现代化的造型艺术设计,别具一格。悼念厅的设计是古典艺术和现化建筑相结合的结晶,解剖、停尸、装殓用的工作室全部设计为地下室,即不失雅观,又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第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彩图附后)。 五、投资规模 总体规划约占地60亩,投资约800万元。 第一期工程:

关于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关于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贯彻xx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县政府“推进三城四化,建设美丽汝城”的号召,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汝城殡仪综合服务实力,县民政局殡管办人员到周边县市殡仪馆及我县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调研内容 调研对象为金斗山殡仪馆及周边县市殡仪馆的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在考察学习过程中,采用与具体员工沟通了解结合日常观察的方式对仪职工文化程度、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情况、殡仪工工作环境状况、殡仪服务工作中采取的防护措施、殡仪场所消毒设施配备情况等殡仪作业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整理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二、调研结果 (一)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据统计,我国从事殡葬工作的7万多名职工中,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所占比例不到1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从本次调研的结果看,金斗山殡仪馆职工本科以上占10%,中专至大专学历占调查人数60%,无专业学历者占30%。殡仪职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二)专业传染疾病防控培训缺失 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殡仪职工获取传染病预防知识的途

径主要是网络、电视、报纸和广播,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20%和10%。说明大部分殡仪职工获得传染病知识途径主要是电视新闻媒体,而对传染疾病防控知识进行的专业培训几乎没有。 (三)掌握防控疾病专业知识有限 关于殡仪职工对传染病的认识。调查结果表明,认为鼠疫、霍乱是传染病的占99%;认为肝炎、痢疾是传染病的占95%;认为艾滋病、肺结核是传染病的占89%;认为高血压和肺炎是传染病的占65%;认为狂犬病、流感是传染病的占10%。 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对主要几种传染病有所了解,但对狂犬病和流感却了解甚少。 (四)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不强 调查结果表明殡仪职工在接触遗体后,有80%的职工采用肥皂洗手、%的职工用洗手液洗手,90%的员工认为肥皂和洗手液消毒效果差不多;采用酒精消毒、碘伏消毒和其他消毒措施的分别占10%、2%、15%。该结果表明大部分殡仪职工在接触遗体后仅采用简单的肥皂和洗手液的方式洗手,并没有采取更为有效的消毒措施。甚至有个别职工完全没有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与设施,赤手接触遗体。 (五)殡仪馆消毒设施配备不完善 通过对殡仪场所消毒设施配备情况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措施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90%殡仪职工认为殡仪场所配备了消毒措施,认为没有采取措施的占4%,对

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2.9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3.5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及防火墙处时,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9.1.2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该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9.1.3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9.1.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9.2.3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生产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9.3.2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9.3.5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9.3.8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同乡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9.3.1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注: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黄桥殡仪馆安全责任书

泰兴市黄桥殡仪馆 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馆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民政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明确各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一、各班组负责人依法履行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管职责,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二、各班组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 三、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按单位班组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好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单位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各班组成员需全部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各班组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班组严格按照月安全例会的要求,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油料、锅炉、水电、设备、食品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重点环节必须做到专人专职全覆盖监督并做好台账记录。 六、全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演练活动,保证消防演练通过率达100%。

七、各班组需定期开展重点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自查自报。全力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八、各班组需积极参加的单位定期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相关人员按责到位,按时到位,有效处置各类突发险情,掌握救人救物和自救的基本技能。 九、全馆人员需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全馆人员守土有责,负责好本班组内资产、用水用电、车辆、设备安全等。 全馆工作人员(签字): 二O一四年三月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 JGJ124-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第1.0.4条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活动的场所。 第2.0.2条业务区divison f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第2.0.3条殡仪区div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第2.0.4条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第2.0.5条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第2.0.6条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第2.0.7条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第2.0.8条祭悼场所place for mourning 殡仪馆祭悼逝者的场所。 第2.0.9条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第3章选址 第3.0.1条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3.0.2条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第3.0.3条殡仪馆应选在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第3.0.4条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第4章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第4.1.1条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等。

殡仪馆建设项目施组

第一章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X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XXX街道XX。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9月20日。 质量要求:合格。 二、编制依据 1、XXX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2、本工程建设审批单位对方案的批复。 3、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的审批意见。 4、相关部门对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5、经批准的本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的设计文件、建设方的意见。 6、现行国家有关建设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 《民用建筑通则》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建筑制图标准》 本公司颁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用无缝钢管》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西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通用图》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甲方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2.0.8 祭悼场所plaec for mourning

殡仪馆祭悼逝者的场所。 2.0.9 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3 选址 3.0.1 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0.3 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3.0.4 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1.1 总平面布局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 4.1.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殡仪区为中心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3.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4.骨灰寄存区宜设置祭悼场所。 5.行政办公用房朝向良好。 6.有改扩建余地和绿化用地,绿化率不应小于35%。 7.有集中处理垃圾的场地 8.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室外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4.1.3 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4.1.4 停车场设计除宜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做好交通组织。

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及防火墙处时,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该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生产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同乡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殡仪馆安全工作通用要求 预研报告--0801模板

《殡仪馆安全工作通用要求》预研究报告 一、任务来源 《殡仪馆安全工作通用要求》为2010年民政部民政标准研究项目。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张洪昌,;主要合作单位是:。 二、现状分析 1、与国内外现状分析 我国殡葬行业与国外发达国家殡葬行业的发展相差较大,本项目的研究主要根据国情,针对目前现有的殡葬行业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 我国的殡葬行业相对我国其他行业是一个发展相对落后的行业。由于殡葬工作的特殊性,殡仪职工不仅面临着很多病源菌的威胁,还面临着社会众多的压力,尤其是心理压力。殡仪职工的心理压力相对其他行业职工的心理压力要更大,也往往容易为社会所忽视。正如《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1)》所示,殡仪职工普遍全年工作时间要比别的行业长很多,平日要经常值班,法定假日和清明节期间不能正常休息已成惯例。 项目研究工作组亲自到八宝山殡仪馆进行了调研,了解殡仪馆主要功能区的工作流程,以及殡仪职工现场工作

的状况。项目研究工作组也问询了全国的其他部分殡仪馆,了解到全国绝大多数殡仪馆的工作环境还是比较差。绝大多数殡仪职工长期工作在卫生保障措施不够强,工作环境不够好的殡葬场所环境下,其身心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伤害。比如说火化以及遗物祭品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烟尘和有毒害气体、遗体携带的各类传染病菌、殡仪馆室内空气中与殡葬用品用具上的致病菌污染等,都对殡仪职工身体健康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还有一文献报道,“微生物对殡仪职工的危害已造成很大伤害。报道最多的是有关接触尸体而受感染的是结核病和皮炎。殡仪职工可以证明这些感染的存在,约有14%人得到结核病,12.7%的人患有皮炎。” 通过对已公布的调查资料或研究报告的分析,了解到殡葬职业的危害因素主要有殡葬场所的污染,来自遗体、空气、微生物等的污染;生物性的侵害;社会心理的因素和工作环境等。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调研的报告《殡仪职工卫生防护现状调研报告》也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殡仪职工卫生保护的现状,了解到殡仪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安全卫生情况不容乐观,同时殡仪馆一定程度上缺失统一的安全工作通用要求。 所有这些已发生的问题应敲醒警钟,引起社会的高度

殡仪馆设计要求

殡仪馆设计要求 一、设计要求 2.1殡葬文化及殡葬形势分析 重礼仪,讲孝道,自古就有守孝三日之传统。推行殡葬改革后,仍传承亲朋好友均选择前往殡仪馆为死者作最后送别。城区居民去世后,均在殡仪馆举办丧事。据统计,2012年,市殡仪馆火化尸体2530具,在殡仪倌举办丧事400余起。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区不断拓展,城区人口不断增加,预计至2020年,全市纳入火化区人口预计将达70万人,按6‰的死亡率,到殡仪馆火化将达30 00-3500具。城区人口将达20万人,按现有比例推算,城区在殡仪馆举办丧事将达500- 600起。每起丧事在殡仪馆将停留2.5天左右,参加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随行车辆少则10台,多则几十台,具有车流、人流较大的特点。 2.2设计理念 1)庄严肃穆,尊重殡葬习俗 整体设计要呈现大方、庄重、典雅、和谐、安详的效果。 2)以人为本,融入殡葬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借助文化长廊、灯箱、雕刻、书画等形式,凸显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精神和共创和谐的美好愿景。 3、功能齐全,展现时代特征打破传统观念,通过空间序列的组织、体量和尺度的控制以及造形和意境的建构,使各功能区明显分开,创造一种宁静、松弛的氛围,让生者与死者在宁静的环境中作最后的告别。 4、园林环境,具有观赏价值

回归自然,多设草坪、树木、亭榭、荷塘,使其成为环境优美、生机盎然的景观。 5、适度超前,确保持续发展 超前而不奢华,先进与实用并举,同时考虑社会的发展和殡葬事业的新需求,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力求做到可操作性和应变性。 6、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现状地形地貌,依山就势,尽量降低土方施工成本。 2.3规划布局 根据功能分为综合服务区、吊唁区、火化区、公墓区及其他配套工程。公墓区占地108.6亩,馆区占地90亩,区域内应设大小两个出口。公墓区与馆区设透视栅栏,各分区联系方便,互木干扰,规划布局紧凑,交通便捷,公墓区停车场与馆区停车场能形成大循环,可综合利用。车辆和人员分流有序,绿化率不小于35%。总建筑面积10812平方米。 1)综合服务区含馆前广场(兼做外部停车场)49000平方米:办公楼长300米,宽20米,占地600平方米,设计为二层,一层为殡仪服务大厅,高6米,内设殡仪业务洽谈处、丧葬用品制作及销售;二层为办公室和休息值班室,高4米。餐厅招待所占地长49.7米,宽20米,共994平方米,设计为二层,一层餐厅,内设操作间120平方米,大厅面积874平方米(含两个包间);二层招待所,内设标间19套,套间1套,单间2套,晒台150平方米。设立能容纳400个车位的生态停车场。 2)吊唁区,为馆区主建筑,每栋长50米,宽24米,设有三种规格,共十个悼念厅,其中高档厅2个,每栋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中档厅6个,每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普通厅2个,每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房屋底座高1米,走廊边为云彩柱,5级台阶、花台,走廊两头为无障碍通道。各悼念厅内分设接待室、

殡仪馆工作职责

殡仪馆工作职责 殡仪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在市殡葬管理所的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 (4)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5)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 (6)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7)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物资进出库管理。 (9)负责完成市殡葬管理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殡仪馆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省、市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做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业务培训,保障干部职工的政治民主 权力; 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丧葬案件; 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丧户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服务; 为丧户提供召开追悼会有关服务; 为丧户提供骨灰盒等其它丧葬用品的供应服务。 篇三:明光市殡仪馆工作职责 1、担负全市境内的遗体接运、火化任务。

2、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 3、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四:嘉定区殡仪馆工作职责 嘉定区殡仪馆是企业化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嘉定区民政局,受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嘉定区殡葬管理所业务指导和管理。主要工作职能: 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 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 开展帮困济丧和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 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篇五:东营市第二殡仪馆工作职责 1、负责遗体火化,提供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及丧葬品服务。 2、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 3、负责烈士陵园建筑物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爱国主义传统教育,搞好教育基地建设。 工作总结格式(范本)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一)基本情况。 1. 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全国建筑设计周期规定(2016版)课案

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版)

前言 《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是在原建设部2002年批准试行的《全国统一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的基础上,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等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综合考虑民用建筑近十余年来的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按正常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法定作息工作时间以及科学合理的设计阶段、设计组织和设计条件,以全国设计单位的基本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先进水平为依据,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大量资料实测分析后修编而成。 在本定额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一、总说明 二、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1.办公、商业建筑 01-1办公建筑 01-2商业建筑 01-3城市综合体 01-4旅游、游乐配套建筑 01-5酒店建筑(五星级及以上) 01-6酒店建筑(五星级以下) 2.交通建筑 02-1综合交通枢纽. 02-2航空港 02-3码头客运站 02-4火车站(含高铁站、动车站) 02-5长途汽车站 3.医疗建筑 03-1门诊楼 03-2病房楼 03-3医技楼. 03-4疗养及养老院(200床以上) 03-5其他医疗建筑 4.教育建筑 04-1大专院校(含高职)教学楼 04-2中学教学楼 04-3小学教学楼 04-4幼儿园教学楼 5.文娱、博览建筑 05-1剧院

05-2电影院 05-3图书馆 05-4博物馆 05-5美术馆. 05-6档案馆 05-7群众艺术馆. 05-8会展中心. 6.体育建筑 06-1体育场 06-2体育馆(含游泳馆、网球馆、训练馆等) 7.居住建筑 07-1别墅类. 07-2多层住宅(7层以下) 07-3高层住宅(7层-18层) 07-4高层住宅(19层-100米) 07-5超高层住宅(100米以上) 07-6酒店式公寓 8.车库建筑 08-1车库(独立式). 9.其它建筑 09-1监狱 09-2殡仪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2.0.8 祭悼场所plaec for mourning

殡仪馆内祭悼逝者的场所。 2.0.9 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3 选址 3.0.1 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0.3 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3.0.4 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1.1 总平面布局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 4.1.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殡仪区为中心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3.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4.骨灰寄存区内宜设置祭悼场所。 5.行政办公用房朝向良好。 6.有改扩建余地和绿化用地,绿化率不应小于35%。 7.有集中处理垃圾的场地 8.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室外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4.1.3 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4.1.4 停车场设计除宜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做好交通组织。

火葬场殡仪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完整版)

火葬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 殡仪馆火葬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整编汇总》 单位名称:某殡仪馆 2019年 X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5) 第1章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 (6) 1.1 编制目的 (6) 1.2 编制依据 (6) 1.2.1 相关法规及规定 (6) 1.2.2 部门规章 (7) 1.2.3 地方法规及文件 (9) 1.2.4 标准和规范 (10) 1.3 基本要求 (12) 1.3.1 健全机构 (12) 1.3.2 完善制度 (12) 1.3.3 组织培训 (13) 1.3.4 落实责任 (13) 1.4 术语及定义 (13) 1.4.1 风险评价 (13) 1.4.2 危险源 (13) 1.4.3 危害 (13) 1.4.4 危险有害因素 (13) 1.4.5 危害因素辨识 (14) 1.4.6 风险 (14) 1.4.7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14) 1.4.8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14) 1.4.9 风险评估 (14) 1.5 危害因素辨识 (14) 1.5.1 辨识范围 (14) 1.5.2 辨识内容 (15) 1.5.3 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及后果 (15) 1.6 风险识别、评价及控制流程 (15) 第2章风险识别措施 (17) 2.1 殡仪馆危险源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7) 2.2 殡仪馆安全危险源辨识与危险控制清单 (19) 第3章风险评估体系 (36) 3.1 殡仪馆风险源识别依据 (36) 3.2 殡仪馆风险评价办法 (37) 3.3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38) 3.3.1 作业活动的划分 (39) 3.3.2 作业危害分析步骤 (39) 3.3.3 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42) 3.4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53) 3.4.1 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 (54) 3.4.2 安全检查表编制分析要求 (54)

高淳殡仪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高淳殡仪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馆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切实做好我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全体职工,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计划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我馆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一是对用电、用油、用汽、机械设备、车辆状况、消防设施器材等设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更换。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堂饮食安全。我馆周围是山区禁林,丧户燃放爆竹和焚烧纸钱极易引发火灾,为消除火灾隐患,馆设专人负责劝阻丧户燃放爆竹,对丧户焚烧物品设专人看护,更换了火化间、办公室、礼厅及食堂消防器材,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程,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带班、值班制度》。实行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如:《安全生产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二、强化管理,落实到位 我馆是服务窗口,人流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切实加

强对我馆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一是馆成立了以馆长汤继春同志为组长的9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做好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为抓好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认真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气氛,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全面排查各种不安全因素,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馆所有建筑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消防设施、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做到了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查找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 三、今后打算 下一步我馆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市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有关精神,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淳殡仪馆 201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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