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

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及相关制度

为认真贯彻卫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切实做好二〇一五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①加强党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定,提高防腐拒变能力,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和部分药商伺机活动的现象,教育广大党员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使每位党员干部过好廉政这一关,经受住来自各方面的考验和诱惑,做端正党风、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的模范。

③加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医德医风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10月份进行一次针对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考核,考查今年的医德医风学习情况,年底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2、坚持廉政制度建设。

①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②坚持民主集中制,医院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后,递交职大会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大宗物品实行招标采购“阳光”操作。

3、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①坚持例行会议和党课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上一次党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②坚持党员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根据县委、县纪委的总体要求,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使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带头、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4、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今年在全院职工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张基山

成员:谭政黄兆瑞王秀梅张峰魏凌雁满文霞

2、张基山全面负责医院的廉政建设工作。

①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卫计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为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3、党支部委员王秀梅(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王秀梅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5、王秀梅负责廉政工作督查.医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事关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并将进一步影响医院发展大局,因此,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科室实际,创造性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6、办公室负责资料整理和日常工作事宜。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

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由医院党务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正反面典型座谈讨论,明确任务和要求,增强防腐倡廉的自觉性。

3、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

4、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均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无故不得随意请假,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5、集中学习培训时,医院党办将安排考勤,半年通报一次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6、医院党支部将在年终对全年廉政教育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予以公示。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全体党员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支部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从根本上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每位党员应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3、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以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

4、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总结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6、在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先进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认真开好党员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端正党风,做到廉洁从政。

8、严厉杜绝收授“红包”、授受宴请、索要财物等行业不正当行为,净化医疗风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原则。

2、检查考核的内容

①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②执行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③各科室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⑤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的情况;⑥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检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并根据考核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

4、考核由医院办公室在医院班子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和考核标准,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

5、实行群众评议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召开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6、对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追究责任和整改意见和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

①党支部书记(由院主管党务工作领导)同志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②医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主管的科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责任追究对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

3、责任追究的内容

①对市委、卫计局、街道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

②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③对本系统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④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⑤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⑥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⑦有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收授“红包”、授受宴请,分解收费项目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组织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或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不问不管等情形之一者,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上报组织处理。

3、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以上的处理情况的有关资料和手续装入该干部廉政档案。

4、医院考核办公室在进行考核和监督中,对认为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干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责成考核办公室进一步核实。需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经院领导班子报区委或区纪检委同意后实施。

服务承诺制度

为给患者创造温馨、舒适的医疗环境,使患者在医疗中感到便利、舒适、满意、放心,医院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监督。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凭证上岗。

2、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融洽医患关系。

3、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不论患者贵贱贫富,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一心赴救。绝不允许对患者“生、项、硬、推”,“吃、拿、卡、要”。

4、全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讲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抵制任何形式的提成回扣行为。拒绝任何患者以任何理由所送的红包。

5、坚持“五明白、五知道”医疗服务,所患疾病,应做检查,如何治疗,病情转归,权利义务,治疗费用,都要及时告诉患者家属。

6,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药费收比例,做到用药安全,减轻患者不必要负担。

7、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一日清单”,主要收费项日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解决“三长一短”问题。

8、一般检验检查项目,急诊2小时内出报告;平诊,病房检查项目12小时内出报告;特检科:当场出报告。

9、广泛开展为患者“送爱心,送温暖,送信息,送知识”活动,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科普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0、建立医疗服务缺陷和医德医风问题有奖投诉制度。如患者家属举报我院有收红包、拿回扣、吃请现象,一经查证属实,我院将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1、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销人员和我院工作人员有行贿、受贿行为,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患者的治疗时间,医院对放检验、特检、急诊等科室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特检科当场发出报告。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门诊患者就诊时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急诊出车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对接急症通知10分钟不到的医师,随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为保证患者的权益不受侵犯,自觉维护病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 、谈话告知的目的: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知道看病时应遵守的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该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

3 、谈话告知内容包括:入院时谈话、特殊治疗及特殊检查有创性诊疗前谈话、贵重药品谈话、重危病人谈话、手术前谈话、麻醉前谈话、各种会诊后谈话、临床新技术谈话、新疗法应用谈话、临床教学示教谈话等。

4 、各种谈话均有详细记录,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由专人进行保管。

5、病人住院期间实行“医药费用每日清单制”,由当班护士将清单送至病人床头,对病人不理解的地方进行详细的解释,确保做到“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

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项项争先,年年进位”活动的开展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提出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广大群众监督。

1、认真学习《党章》、《为人民服务》、“站在新起点,建设新平原,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素质,按照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先进性党员标准,结合“五个好”党员活动的内容,认真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在政治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十二次党代会上董绍辉书记提出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承必诺、言必信,树立党员新形象。

2、党员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人服务”的思想,对病人要有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坚持用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在医疗活动中视病人如亲人,要充分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到廉洁自律,以“诚信服务公约”和“全国医院自律公约”为基本准则,要求每一名党员必须向社会及病人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不接受病人及家属的宴请,不私自收费,不私自进购药品,无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不推诿病人,不开与病人病情不相符的检查及药品,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3、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利,做党员和群众的表率,要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开展经常性党务活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纪律教育、全员素质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热心为患者服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关心群众生活,主动为贫困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个人口碑。

4、临床一线党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病人服务的实践中去。结合总院提出的“规范、创新、和谐、优质、高效”的工作重

点,积极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讲科学,求真务实谋发展”,做到对病人诊病查病细心,与患者沟通交谈耐心,技术操作及开展各类手术要精心,对病人的服务态度要热心,要通过争当“模范党员岗”、“优秀护士”、“技术标兵”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员形象,推广“六个一”、“四规范”温馨服务展示医院的风采,为构建和谐医院做出表率。

5、行管后勤党员要为临床一线提供优势、快捷、高效的后勤保障和全程的医疗服务,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坚持“下收、下送、下修”,确保医疗、医技、护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且带头履行节约、勤俭办院,杜绝各环节的跑、冒、滴、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6、要求党员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提高党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不做违纪的事,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得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年内无刑事案件、无渎职腐败,无重大安全隐患和事件,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行政效能投诉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制度。

1、投诉途径与渠道

①医院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医院设立意见箱,各科室设立意见薄。

②建立行政总值班制度,由院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③办公室综合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2 、投诉内容

①涉及服务态度的,如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

②分解收费项目,变相多收费或乱收费的;

③有故意刁难,索要“红包”,接受宴请等行为的;

④医疗或护理质量差,对病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的;

⑥其他涉及病人切身利益的不正当行为的;

3、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3)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4)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4 、投诉处理

①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

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②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③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

④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⑤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科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1、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坚持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制度,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各科室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门诊值班医师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及上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作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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