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在合理用药中作用

处方点评在合理用药中作用
处方点评在合理用药中作用

浅谈处方点评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摘要】目的本文主要对处方进行点评,并具体分析其在合理用药中产生的作用和意义。方法调查选择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中,每月随机选取一天的门诊药房的处方,总共8500张,从中进行筛选出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并进行比较分析;另外抽查在当天住院的病历6份,总共72份,并筛选其中的不合理用药的病历,进行归类统计。结果经过分析显示不合理用药处方以及病历总共257例,占据全部调查中的3%。在调查中显示不合理用药发生率比较高的问题是抗菌药物的不合理的用法用量,用药过度以及超标的使用。结论处方点评可以有效提高合格率,减少了医疗风险,对合理用药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关键词】处方点评;合理用药;作用

对于《处方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治疗机构要严格制定处方评价制度,认真填写处方评价表,及时对其进行监督以及检测,在登记的同时及时通报并干预不合理的处方。筛选出被点评的处方要在每一年的医院药讯中集中公示并进行点评,在此基础上对不合理严重的处方要进行一定的行政或者经济处罚。现将调查中被点评处方中出现的问题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调查选择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中,每月随机选取一天的门诊药房的处方,总共8500张,占据整院阶段性处方的2.5%,其中被点评的处方有218例,占据调查的2.56%;在每月调查每天6

处方点评指南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5%。 二、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5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5%。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人员,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及反馈。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培训,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

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完成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由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未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十一、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十二、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者予以解聘。 1.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2.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3.不按规定认真查验申购药品的入库、出库,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没有及时报告的。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临床合理用药持续质量改进(处方点评)

指导临床正确用药持续质量改进项目资料 项目名称:提高门急诊处方的合格率 实施部门:临床药学室 实施时间:2017年1-6月 XX医院药剂科

提高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持续质量改进PDCA 循环示意图 P (Plan ) 针对1-6月份的《医院抽取处方量的5%进行检查,对不合理情况展开干预。 C (Check ) 临床药师加大对不合理处方的监控,检查干预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拦截及干预。 A (Act ) 门急诊处方不合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逐步规范门急诊处方质量。 D (Do ) 临床药师对不合理处方归类分析,同时制作PPT 进行宣教。

XX医院质量持续改进记录单

一、项目:提高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二、改进前现状调研 1.数据收集 抽查2017年1月门急诊处方1096张,合理处方397张,占36.22%。不合理处方699张,占63.78%,其中不规范处方637张,占总处方数58.12%;用药不适宜处方60张,占总处方数5.47%;重复不合理处方2张,占总处方数0.18%。具体不合理处方情况如下表: 表1 2017年1月抽查的1096张处方中不合理处方发生率统计 2.结果分析 处方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为处方前记内容不规范,绝大多数只写“XX市”,部分写“1”,不填具体地址也没有联系电话、诊断不全(处方中临床诊断为“体检”的现象比较普遍)或诊断与用药不符、单张处方用药超过5种以及时间依赖性药物用法不适宜等;此外极少部分是由于医生疏忽或责任心不强,出现签名不规范、使用商品名开具处方、个别医师处方用药时间过长的现象。 3.结论

抽查2017年1月门急诊处方1096张,不合格率达63.78%,而且也出现相同的处方相同的错误发生在同一个医生身上,我们也会对此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不合格处方率。 三、解析(鱼骨图) 四、对策拟定 1.制定《XX医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细则》、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并在院内网上发布,加强医护人员对处方点评相关知识的学习; 2.通过开展合理用药讲座、现场点评、专题报道等形式增加医师和药师培训的机会; 3.负责审方的药师认真学习《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细则》,提高相关知识水平; 4.每个月按处方量的5%抽取处方进行点评,对点评结果归纳总结及时反馈临床医生,发布在院内网、医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院周会上通报。 五、采取措施后,处方合格率明显升高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合理处方现象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抽查 2017年6月1300张门急诊处方,评价结果如下表: 表2 2017年6月抽查的1300张处方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等级医院验收标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院于2008年始对门急诊处方和归档病历医嘱进行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分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了由医院药学部门组成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和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具体工作由临床药学室开展,临床药学室药师由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中高级药师专职担任,由于未参加正规的临床药师培训,知识的获得主要通过查阅资料、上网学习以及平时工作的积累,点评的依据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严格按照处方点评的规范进行抽样、点评分析。临床药学室先对不合理用药处方、住院医嘱进行初选,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汇总,每季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议上交由处方点评专家组进行点评,临床药学室将专家点评的结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汇总不合理处方,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并在药讯上刊登,并要求各科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意见反馈临床药学室,以便杜绝类似不合理用药现象及临床药学室处方点评及不合理用药分析水平的提高,同进将处方点评结果报行风办,判定为超常处方的医院将根据管理方案进行处罚通报。 根据制定的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实施情况,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点评原则,三年来医院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分析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到临床药学实际工作中,以理论为基础,结合实际中遇到的不合

理用药情况,不断整改督查。处方书写规范明显提高,用药不适宜现象及超常处方明显减少,处方点评前住院医嘱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大于90%,三联抗菌药物联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极普遍,几乎达50%,门急诊处方中普遍存在三线、三联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使用率大于50%,现在住院医嘱中三联、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小于10%,抗菌药物使用率70%左右,门急诊处方己无三联使用抗菌药物, 三线己停用。抗菌药物使用率己低于30%,其它活血药、营养支持药联用、滥用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总之点评前大于50%的药占比也降至40%左右。 基层医院由于临床药师的缺乏和自身专业水平的不足,对于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分析点评仍不能突破,某些常规治疗的定式,某些不合理用药现象仍不能有效改观,因此定期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药学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才能切实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意识和知识水平,才能提高处方调配人员的处方适宜性审核水平,使不合理用药现象控制在病人用药前,达到处方点评及不合理用药分析的真正目的,让药学服务的目的、病人效益最大化得到真正的体现。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临床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精心整理闻喜博雅医院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精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药品使用 1、设有由院领导、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中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为主。 2、医院药剂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名,占本院卫技人员总数比例未达标,包括主管药师1名,药士1名;药剂科负责人为主管药师职称。大学专科学历。 3、我院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药剂科管理相关制度。

4、医院成立了ADR领导小组,设有ADR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5、医务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参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山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中标目录购进招标药品。本院所需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采购,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安 落实到临床实际工作中。每月对抗菌药物用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临床各科抗菌药物使用前10名医师予以排名公示,对使用数量和金额前10名的抗菌药物和专科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教育。 四、特殊药品使用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完善了特殊药品

采购、储存、保管和使用制度。 2、建立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使用及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3、严格实行“五专”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验收记录完整规范,具有安全的储存防护措施,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建立了进出专用帐册,专用处方进行专册 1 2 3 4 前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有明显下降,临床用药日趋合理,但部分指标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让我院的临床用药使用更规范、更合理。 二0一四年九月十四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 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 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 1.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 3.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溶媒选择不适宜; 5.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 心,重庆出版社) 4.《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 5.药品说明书 【点评标准】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给药途径不适宜; 4.用法、用量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6.重复给药;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适应症不适宜;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 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 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 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 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

处方点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 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处方点评工作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

医疗治疗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一)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在业务科组织下,成立由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院感染、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附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二)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 处方点评工作组(见附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 能力; 3、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 二、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 (一)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率 1、抽样方法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份在院病历,在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点评。 2、抽样率 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病房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少于在院病人总数的1%,且每月点评在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10份。 (二)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临床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修改版

用药不适宜处方(一)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1、硝酸甘油片:口服。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硝酸甘油片舌下给药吸收迅速完全,生物利用度为80%,而口服因肝脏首过效应,在肝内被有机硝酸酯还原酶降解,生物利用度仅为8%。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0%。舌下给药2-3分钟起效,5分钟达最大效应。 2、化痰片雾化吸入: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化痰片(羧甲司坦片):羧甲司坦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在热水中略溶,在水中极微溶。(略溶:1g:30—100ml,极微溶:1g:1000~10000ml)本品溶解度太小,不可能溶于20ml雾化液中;其次片剂的不溶性辅料如MCC、淀粉、L-HPC等不溶物可沉积于肺部,随雾化液到达患者的肺部,可能造成器官损害。 3、患儿肌肉注射安定注射液: 某2岁癫痫患者,医师处方为其开具安定注射液,肌肉注射。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该药含有苯甲醇,可引起臀肌挛缩症。出生30天—5岁,静注为宜。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甲钴胺注射液(弥可保)静滴: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甲钴胺注射液性质不稳定,见光易分解,要求现取现用,且使用过程中避光,不能采用静脉滴注的给药方法,只能肌肉注射或者静脉注射。临床曾有将其溶于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将导致药物在输液过程中大量分解,起不到治疗作用。 5、卡孕栓舌下含服或直肠给药: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该药正确用法为阴道置入。不同腔道,PH环境不同,卡孕栓专门针对阴道粘膜PH环境设计,从而有效释放药物。改变给药途径,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 (二)联合用药不适宜: 配伍禁忌 1、多巴胺注射液+速尿注射液: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两药合用,利尿作用增强,但二者配伍后产生理化配伍禁忌,药液呈现黑棕色(盐酸多巴胺是一种酸性物质,分子中带有2个酚羟基,易被氧化为醌类,形成黑色聚合物,在碱性条件下更为明显。呋塞米呈碱性,与多巴胺配伍后溶液呈碱性,使多巴胺氧化成黑色聚合物)。如确需联用,分瓶滴入,或者二药之间间隔一组液体。 2、丹参酮磺酸钠+依替米星注射液: 某科室:两组液体: A组:依替米星+生理盐水250ml B组:丹参酮磺酸钠+丰海能 出现问题:在B组开始输液20ml左右后,输液管路中有橙红色结晶析出。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丹参酮磺酸钠药品说明书中提示该药与硫酸依替米星之间有配伍禁忌。两药不宜同瓶配制,如需联用,输液过程中应有适宜液体过渡。 相互作用 1、头孢曲松与钙剂并用: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国家药监局2007年2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头孢曲松钠说明书中警示语和注意事项的通知(急件)》,通知中要求,头孢曲松不能加入哈特曼氏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本品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 2、地高辛与钙盐注射液: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地高辛与抗心律失常药、钙盐注射剂、可卡因、泮库溴胺、萝芙木碱、琥珀胆碱或拟肾上腺素类药同用时,可因作用相加而导致心律失常。.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自查报告 卫生厅医管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精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和价格,相关工作人员在我院领导的带领下,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院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开展处方和医嘱点评,认真做好处方点评总结。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各科室的配合下,我院认真执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成立了我院处方点评专家组,专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同时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抽查100张门诊处方和30份住院病历,对抽出的处方病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规定和参数指标的点评,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和药典等有关书籍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处方和病历医嘱要在全院进行通报,使各科室的医师在科室主任的带领下进行自查自纠的学习。 通过坚持不懈对每月的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总结、通报批评等措施,我院主要存在的“临床诊断不全”、“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最近两个月的处方合格率由原来的78%提高到现在的95%。

二、药事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到位。 1、设有由院领导、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2、医院药剂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名,占本院卫技人员总数比例未达标,包括副主任药师2名,主管药师9名,药师6名,药士5名;药剂科负责人为副主任药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现有临床药师1名(未达标)。 3、我院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药剂管理相关制度。 4、医院成立了ADR领导小组,设有ADR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5、医务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参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山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中标目录购进招标药品。本院所需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采购,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三、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尽量做到合理、有效、经济、适当。 1、制定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及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2、制定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或实施细则》,并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监测,采取了干预措施。 3、认真落实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医师用药情况通报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工作。 4、从严监管临床用药,执行设定的临床用药“红线”(科室药占比),不违规,不突破,促进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措施及考评机制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医生和药剂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2、我院对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 ①药品的采购必须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②我院《药品目录》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3、对于国家和黑龙江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4、对于临床科室新引进药品,按照新药审批程序执行。若是引进的新品种为《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可以优先考虑。 5、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6、各临床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黑龙江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7、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职能部门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检查,定期通报各临床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情况。 8、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点评的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

临床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闻喜博雅医院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精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和价格,我们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开展处方和医嘱点评,认真做好处方点评总结。 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我院成立了处方点评专家组,专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同时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定期对门诊及病区医嘱进行点评并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抽查100张门诊处方和30份住院病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规定和参数指标的点评,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和药典等有关书籍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处方和病历医嘱要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 通过坚持不懈对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总结、通报批评等措施,我院主要存在的“临床诊断不全”、“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最近几个月的处方合格率比去年同期有了明显的提高。全院基本不存在不合理处方现象。 二、药事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到位。 1、设有由院领导、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中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为主。

2、医院药剂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名,占本院卫技人员总数比例未达标,包括主管药师1名,药士1名;药剂科负责人为主管药师职称。大学专科学历。 3、我院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药剂科管理相关制度。 4、医院成立了ADR领导小组,设有ADR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5、医务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参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山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中标目录购进招标药品。本院所需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采购,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三、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尽量做到合理、有效、经济、适宜。 1、制定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合理用药实施办法及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2、制定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或实施细则》,并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监测,采取了干预措施。 3、认真落实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医师用药情况通报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工作。 4、从严监管临床用药,执行设定的临床用药“红线”(科室药占比),不违规,不突破,促进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面,我院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

基本药物的点评表

点评表1 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 注:有(或是)=1,无(或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F: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数K: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处方总数 B:用药品种总数G:单张处方用药品种数L: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C/B*100% C:处方中基本药物总品种数H: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M: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E/D*100% D:处方总金额I:单张处方用药金额N: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F/处方总数*100% E: 处方中基本药物金额J: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金额O: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E/C

点评表2 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注: 1. 是=1,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合理基本药物处方数; B: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 C: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D: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B/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2. 不合理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2-1:适应证不适宜的; 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2-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2-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2-6:重复给药的; 2-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处方点评与合理用药

处方点评与合理用药 摘要:我院应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抽查门诊4600份处方,对其中约2.5%进行点评,对医生常见不合理用药习惯提出药师建议,对好的用药方案点评、推广,对近来出现不良反应多的药物其用药注意事项和药物不良反应点评,提醒医生注意。点评处方反馈到医务科,对医生用药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医院门诊用药。 关键词:门诊处方;处方点评;合理用药 1 资料来源 2007年4月份起,我院应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开始对门诊处方进行抽查点评,点评其中典型处方。至11月共计抽查处方4600份,点评120张处方。 2 结果 所点评的处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用法用量不适宜35张(占29.2%);书写不规范28张(占23.3%);选药不适宜16张(占13.3%);诊断与用药不符15张(占12.5%)无诊断13张(占10.8%);推荐合理给药方案5张(占4.2%);重复给药4张(占3.3%);提醒医生药物不良反应和给药注意事项4张(占3.3%)。由于《处方管理办法》于2007年5月新出台,因此在处方点评早期为规范医生书写,点评部分书写不规范非常典型的处方。 3 讨论 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点评中出现下列几种情况:用量过大,给药间隔不适宜,药物溶媒选择不当,抗生素用药疗程不适宜,联合用药过多。 例如:有4例患者均为75岁以上老年患者,其中2例为肺炎、1例为肾绞痛、1例无诊断。均使用4g头孢唑肟钠针,1次/d静脉滴注,其中3例用250mL 葡萄糖做溶媒,1例以100mL,0.9%为溶酶。头孢唑肟成人常用量为1次1~2g,2~3次/d,严重感染者1次3~4g,4例患者均为高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应酌情减小剂量,并且头孢菌素类药物时间依赖型抗生素,1次/d给药难以保证药物疗效,此外以100mL液体为溶媒,药物浓度过高,容易导致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师建议小剂量多次给药。 例如:周某,男,35岁,诊断:牙根炎。用药:司帕沙星片,口服3次/d,1片/次,司帕沙星片为奎诺酮类抗生素,t1/2=16h,成人常用量为1次/d,1次1~3片,医嘱用法显然不适宜。 例如:陈某,男,3岁,诊断:支气管肺炎,用药:静脉滴注中性磷霉素2.5、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word版本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然而,在中药注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20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17位、20位。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2001年11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治疗、合并用药、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 4. 临床不合理使用。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 3.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 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7. 加强用药监护。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分析小结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 点评分析小结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沿河县人民医院上半年临床用药情况与处方点 评分析 2016年(1-6月份)临床药学室每月随机抽查住院病历30份、门(急)诊处方100张,病历共180份,处方共600张。对我院住院医嘱、门(急)诊处方每月进行点评与用药分析。旨在加强学习交流,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院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门诊西药房用药处方不合理情况分析 (从随机抽查的600张门诊处方中抽取不合理用药处方80张处方进行分析) 1.临床诊断模糊不清或书写不全处方35张,所占比例 % 。例如:①门诊 号:244623 诊断健康查体;②门诊号:244840 诊断:妇科检查。 2.适应症不适应或遴选药品不适宜处方26张,所占比例 % 。例如:门诊号: 344649 诊断:腹痛,处方:654-2片,西咪替丁片,双黄连颗粒。双黄连颗粒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选择药物不合理。 3.超说明书用药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①门诊号:5130417,诊断:妊 娠状态,处方:益母草膏。益母草膏说明书载明禁用于怀孕妇女。属超说明书用药。②门诊号:532310,诊断:妊娠状态,处方:柏栀祛湿洗液。柏栀祛湿洗液说明书载明禁忌症:月经期、妊娠期禁用,属超说明书用药。 4.开具药品数量超相关规定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门诊号:138467临 床诊断:妇科检查处方:缩宫素、利多卡因、丙泊酚、补中益气颗粒、康妇灵胶囊、左氧氟沙星胶囊。《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开具西药、中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 指南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处方点评工作表

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界首市邴集乡卫生院 点评人:填表日期: 序号 处方 日期 (年 月日) 年龄 (岁) 诊断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注射剂 (0/1) 国家 基本 药物 品种 数 药品 通用 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存在问 题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 A=C=E=G=I=K=O=总 计 平 B=L=P=均 %D=F=H=J=

注: 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 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 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 2.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