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征求意见稿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S 52/ XXXXX—XXXX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苕粉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 贵州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产品分类 (1)

5 要求 (2)

6检验方法 (3)

7检验规则 (4)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海达、李荣华、汪国龙、黄朝友、许锡娟、罗艳、张飞、谢锋、李占彬、周红、杨昌彪、舒海霞、安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苕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苕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生产的苕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分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23374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8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番薯

管状花目旋花科番薯属番薯族植物,别名白薯、地瓜、红苕等

3.2 苕粉

以新鲜番薯为主要原料,经和浆(打糊)、成型(漏粉)、冷却、干燥、包装制成的非即食干粉条。

4 产品分类

产品按外形可分为圆条形、方条形(含长方条形)

5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5.1.1 番薯

番薯应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病虫害,无异味,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5.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5 食品添加剂

5.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于洁净的白色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按食用方法煮熟后品尝其滋味、口感。

6.2理化指标

6.2.1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淀粉

GB 5009.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灰分

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6铝

按GB/T 2337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7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8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9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0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6.3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或规定的方法测定。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

7.2抽样

应从同一批次样品随机抽取2kg的样品作为检验样品。

7.3出厂检验

出厂检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淀粉、净含量。

7.4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有改变时;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

7.5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签、标志

8.1.1产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8.1.2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2包装

8.2.1产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内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

8.2.2净含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3运输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物混装混运。

8.3.3散装销售产品的运输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8.4贮存

8.4.1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

8.4.2产品贮存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处贮存。

8.4.3湿粉条需冷藏(0℃~4℃)或冷冻(-18℃以下)贮存,堆放高度应以提取方便为宜。

DB31 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南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也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总部对其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未注释的术语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的用语含义相同。 3.1易腐食品 在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3.2餐用具 餐具、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 4总体管理要求 4.1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应以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确保所供应食品的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为宗旨。 4.2餐饮服务单位应将确保食品安全作为本单位的重要政策,并向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表明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 4.3餐饮服务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目标。食品安全目标: ——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应经过适宜性、可行性的评估; ——应经过与本单位各部门的沟通; ——是否达到应可进行评估。 4.4餐饮服务单位应使全体食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确定管理目标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 4.5餐饮服务单位应确保管理中可获得各种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资源。 5管理职责

贵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贵州米豆腐是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深受消费者青睐,目前省内大多数是以小作坊模式进行生产制作,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鲜见有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因此在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米豆腐此类食品时常常没有标准可依,制约了米豆腐的生产经营发展,为了保证这一类地方特色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需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地方标准。 为完善贵州地方特色食品米豆腐的生产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批准立项而开展《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该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加工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增强我贵州米豆腐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任务来源 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5〕94号)要求,经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成立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编制小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由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铜仁市碧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标准编制小组。 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许锡娟、罗艳、安莎、李雪、孙海达、申鹰、李雨鑫、汪国龙、付志会、黄坤宁、谭波、周红、黄烈斌。 本标准的编制历时两年。 2015年6月~8月编制小组首先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人员分工,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及主要技术内容等,并对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8月~12月编制小组前往贵阳、铜仁等地的米豆腐生产作坊及流通经营市场等进行摸底调查。 2016年1月~12月编制小组查询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对比分析实际样品检测数据,结合米豆腐生产消费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讨论稿)。 2017年1月~7月,编制组召开专题会广泛征求了同行和专家的意见,对本标准的不完全确定、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7年8月提交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2、标准中涉及的重要指标均根据谷类制品及大米制品相关的《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参照现行地方标准《DB52/T 449-2013 贵州米粉(米皮)》,结合实际样品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米豆腐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贵州省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测试 含答案

市(区县) 姓名 单位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 贵州省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测试 含答案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9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3、本卷共三大题型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请在指定位置作答。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1、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E 、以上都是 2、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以下关于标签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B.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D.标签应该突出表明功效 3、食品( )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A.企业 B.生产者 C.生产经营者 D.从业者 4、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下列哪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签字)的购物凭证:( )。 A 、证照齐全 B 、方便临近 C 、有卫生许可证 D 、有营业执照 5、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 )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A.食品生产企业 B.特殊食品的生产企业 C.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D.食品生产经营者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并索取( )。 A 、每笔购物清单 B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 、消毒合格凭证 D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行政处罚由(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违法行为人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违法后果发生地 D.受侵害人所在地 8、在无适当保存条件下,存放时间超过(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经充分加热。 A.1 B.2 C.3 D.4 9、《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 )规定。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以上都不是 10、(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数据 11、大多数细菌都能在( )范围内快速生长繁殖,因此这个温区被称为“危险温度带”。 A 、0℃~15℃ B 、10℃~60℃ C 、-15℃~0℃ D 、60℃~100℃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 )部门制定、公布。 A.国务院质检部门 B.农业部 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D.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贵州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山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酿酒葡萄种植标准》 一、任务来源、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迅速,国民对葡萄酒的消费量日益增加,葡萄酒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入世后对葡萄酒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截止目前为止,本省还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来指导酿酒葡萄的种植生产,为了规范山西产区酿酒葡萄生产,推进酿酒葡萄栽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栽培,生产出优质的葡萄原料,特制订本标准,以指导本省酿酒葡萄生产。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其他省外标准的制定发布情况 在酿酒葡萄方面的国家标准分别有三个方面的标准:理化检验有2003年修订发布的GB/T 8302~8314等13项单项检验方法标准(其中1项标准已有2008年修订版)、感官审评有GB/T 14487-2008《茶叶感官审评术语》和GB/T 23776-2009《茶叶感官审评方法》2项标准、检验条件有GB/T 18797-200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标准。行业标准只有感官审评方面2项标准:NY/T 787-2004《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和SB/T 10157-1992《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关于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独立的地方标准未见发布,只是在浙江省的DB33/T 627-2007 《茶叶生产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标准中提出了检验设备(施)要求,而未对检验人员和检验管理进行规定。另外,国家“食

品生产许可”制度对茶叶检验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总体上看,目前国内还未制定关于综合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标准。本标准旨在对茶叶企业检验的设施条件、人员要求和检验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的基本要求,以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三、主要工作过程、主要成员、参加成员 (一)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05月30日,山西省戎子酒庄有限公司召开《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方案论证会,确定编制原则、编制框架、内容和拟制定、修订的标准,并进行分工,确定戎子酒庄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工作,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主要成员 四、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及内容的说明 (一)、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共分为8章: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备案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解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 第三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 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第五条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 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六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具体程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汉语拼音字母“DBS”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号。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示例: DBS××/×××-×××× 代号顺序号年代号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20日内报卫生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报送文件; (二)标准文本; (三)编制说明。 第九条卫生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

第十条卫生部定期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情况,指导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结果等情况,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标准复审,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废止。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公布后20日内重新报送卫生部备案。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废止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废止后20日内向卫生部报送有关废止标准的文件。 第十四条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异议时,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批准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属科技成果,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一、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制定的意义: 食用冰是炎炎夏日的最佳“搭配品”,加入各种饮品、制作成冰沙、生食保鲜等,受到大多数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的喜爱,需求量更是日益增多。随着央视曝光“冰块脏过马桶水”报道,很多地方陆续爆出食用冰卫生安全隐患[1]、[2]、[3]。从我省2014年抽检情况看,食用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属于高风险食品。 随着餐饮监管的加强,国家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对于餐饮企业使用的大量自制食用冰的监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缺乏餐饮业食用冰的相关标准(虽然目前有《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里面有食用冰的相关规定,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标秘发(2013)180号文“关于商请明确《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适用范围的复函”中说明此标准不适用于餐饮业制作的冷冻产品),导致检验机构无法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仲裁检验,政府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处罚。而对餐饮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卫生标准,不利于进行食品安全生产的指导,不利于解决或控制食用冰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没有适合餐饮业食用冰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为加强贵州省内餐饮服务食用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用冰加工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抵御食用冰安全风险的能力,保障消费者餐桌饮食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二、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写的原则

规程的编写原则是注重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加工和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规程注意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 三、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主要内容提出的依据 1、定义 通过2010年至2014年承担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企业食用冰的抽检工作经验,参照《SB-T10017-2008冷冻饮品食用冰》,确定了食用冰的概念。 2、适用范围 根据贵州省餐饮企业食用冰的制作与销售情况确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3、环境设施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必须具备的相关硬件设施要求。 5、人员要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人员要求之规定。 6、操作规范 编制操作规范的内容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doc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 篇一:县工商局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1 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 ——县工商局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XX年5月24日 各位代表: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先后于XX 年出台执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局就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情况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颁布施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强化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防控能力,实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承担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集

中开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尤其是抓好县局机关分管食品流通监管机构人员、基层工商所一线执法骨干的培训,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 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XX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履职尽责。 (一)多措并举,尽职尽责,日常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1、依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创新监管机制,探索监管模式。XX年,经过县工商局与全县56家食品批发商多次酝酿,并积极与县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成立了**县副食百货行业协会。(当时聘请马哲宇副县长为名誉会长。成立之日,县四大家领导、县纪委、检察院相关领导到会举行了授牌仪式,马县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工商局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依托,实施食品流通领域可溯源监管机制:各食品批发商把自己所经营的食品,按照不同类别凭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到协会备案,经协会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共同把关合格后,发给登记有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

附件1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用参比制剂的选择和确定。 一、术语 仿制药是指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参比制剂是指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对象,如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参比制剂应为处方工艺合理、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药品。 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是指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二、选择原则 (一)参比制剂首选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的进口原研药品应与其原产国上市药品一致。若原研企业能证明其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地产化药品也可作为参比制剂使

用。 (二)若原研药品未在国内上市或有证据证明原研药品不符合参比制剂的条件,也可以选用在国内上市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作为参比制剂,其产品应与被列为参比制剂国家的上市药品一致。 (三)若原研药品和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均未在国内上市,可选择在欧盟、美国、日本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药品。 三、提出和推荐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上述原则,自行选择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参比制剂备案表见附1。 (二)行业协会可按照上述原则,组织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选择意见,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推荐。参比制剂推荐表见附2。 (三)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其产品如可满足参比制剂的条件,可主动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申报作为参比制剂。参比制剂申报表见附3。 四、备案和审核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任务要求和拟评价品种的情况,开展先期研究,拟定参比制剂,报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在60个工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标准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体系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省质监局决定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十大标准体系,2014年10月省政府批文(黔府函[2014]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贵州辣椒技术标准体系》就是十大标准体系其中之一。2015年5月省卫计委同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黔卫计办函[2015]94号),立项标准名称:贵州辣椒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辣椒制品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是立项计划完成的7个辣椒制品系列标准的其中之一。 辣椒干为贵州具有特色的辣椒制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目前有一个国标GB 10465-1989《辣椒干》、一个行标NY 5229-2004《无公害食品辣椒干》、三个地标: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267-2005《干辣椒》、重庆市地方标准DBS 50 008-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978-2014《贵州辣椒干》。 国标GB 10465是1989年发布的,至今已有27年,该标准设置的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等检测指标要求,已不适应辣椒种植品种的发展变化,并且这些指标并非食品安全指标,完全没有必要限制贵州辣椒干品种百花齐放、多元化的发展。而我省2014年

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DB52/T 978,也有这些指标限制,日常检测中,企业送检的干辣椒水分、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经常发现不合格,给辣椒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把关造成很大困惑。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贵州“辣椒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94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同承担,在原DB52/T 978-2014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更加简化、适用,标准的操作性更强,并且确保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标准编制工作中,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本次共收集19个批次的干辣椒数据,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经过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起草小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6年3月完成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制定标准的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2、标准中所涉及的卫生等重要指标均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省和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制度落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为抓手的“1234”工作思路,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州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模式 1.继续完善指导、监督和激励机制,指导基层实施食品流通监管,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2.继续完善食品流通考核评价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监局)要强办案,一定要把执法办案做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局食品流通监管考核评价,查办案件是第一项指标,所占分值为20分,直接关系到整体工作质效)。进一步推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3.结合省局即将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规范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9个县市区要各自创建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放心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规范化市场各3个。 4.积极创造条件,构建全州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掌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5.指导各地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条件的许可审核,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档案。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法定期限开展许可。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销售类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实施销售类食品小摊贩的监管。要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许可档案,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提供社会公众查询,省州局将适时组织食品销售许可案卷评查。 6.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指导各地落实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备案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 7.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指导各地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8.指导各地督促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通报制度。 9.认真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指导基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量,切实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监管中的作用。 三、坚持重典治乱,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0.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管。以白酒、食用油、肉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小作坊 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生产者。食品小作坊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7人,除办公、仓储、晒场等非生产加工场所外,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2.2 GB 14881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基本要求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应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4 加工场所 4.1 选址及周围环境 4.1.1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畜禽类动物圈养场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4.1.2生活区应与生产加工区分隔,加工区域内无散养动物。 4.1.3加工场所外环境应整洁、卫生,道路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无积水。 4.2 设计和布局 4.2.1加工场所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便于放置设备、原料及产品,并满足清洗消毒、人员操作及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 4.2.2 加工场所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合理布局,上下工序衔接合理,根据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措施。 4.2.3 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的原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宜进行有效分隔。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标准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体系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省质监局决定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十大标准体系,2014年10月省政府批文(黔府函[2014]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贵州辣椒技术标准体系》就是十大标准体系其中之一。2015年5月省卫计委同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黔卫计办函[2015]94号),立项标准名称:贵州辣椒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辣椒制品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是立项计划完成的7个辣椒制品系列标准的其中之一。 辣椒面作为贵州具有特色的熟制辣椒制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目前有一个国标GB/T23183-2009《辣椒粉》,但标准中的辣椒粉是指非即食性粉末,不适用于贵州特色即食性辣椒面、煳辣椒面和风味辣椒面。而现行有效的贵州地方标准DB52/458-2004《辣椒粉质量安全标准》,由于制定时间至今有12年

了,已不能适应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等),该标准具体存在问题如下: (1)没有涵盖贵州煳辣椒面这类产品; (2)水分限定偏低; (3)菌落总数限制过严; (4)大肠菌群、致病菌指标的设置不符合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5)该标准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限量指标。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地方标准使用及辣椒面生产企业的生产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贵州辣椒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94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乡下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大方县琼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绿色畜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生活,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质监部门作为承担全州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责任重大。在贵州省委开展“十破十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履职尽责,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手段,保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一直思考、重视的问题。现就我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州现有各类食品生产单位共计648家,其中获证企业117家,小作坊531家。近年来,我州各级质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震撼各种违法行为;加大食品监督抽查频次;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水平。目前我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虽然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并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总体上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但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仍然不高,食品安全风险依然

存在,为我们质监的监管工作带了挑战。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运用食品动态监管网,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 为实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基本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网络模式下的动态监管,贵州省质监局建立了食品动态监管网。食品动态监管网的运行,一方面促进了各级质监部门监管工作的规范,提高了监管效能,系统的推广运用也为贵州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另一方面,系统对监管企业基础信息、检验信息和生产信息的填报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企业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产品流向等关键控制点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极大地促进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州各县市质监局要认识到监管工作信息化的重要性,保证企业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通过动态监管网的企业分级和巡查频次管理,开展现场巡查,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倡网格化监管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协助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础档案;在食品生产加

贵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一、工作简况 1.1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突出抓好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2013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611万亩,其中绿茶种植面积已居于全国第一位,综合产值达86亿元。近期,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我省茶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品牌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又制定了《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16年,全省建成茶园面积700万亩以上,其中投产茶园500万亩,形成加工企业3000家以上,茶叶年产量27万吨,茶产业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茶叶质量安全是保障我省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保障项目及工作内容。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投入质检体系的建设分别建立了省、地、县的三级检测体系。这些检测机构今后将面临大量的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采用合理、合法、高效的检测方法将是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技术,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需求。 而在茶叶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方面,我国现行的标准主要有:《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3376-2009、《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3205-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3204-2008等方法。但是上述方法要求配置的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大型仪器设配,仪器设配价格昂贵、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没有适用于液相、气相等普及性较高的设备的检测方法。目前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仅配备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常规检测仪器,无法使用上述国标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而GB 5009系列的方法又仅仅适用于单农残的检测无法满足现阶段多残留快速检测的检测工作需要,使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在选择检测方法时出现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 为了满足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检测需求,急需一种符合我省实际检测能力的检测方法。在此背景下由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持,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参与制定《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地方标准。 通过研究制定《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地方标准,提高全省茶叶质量安全的监测能力。同时也为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选用合理、合法、高效的检测方法,提升检测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提供了一个科学、合理的选择。通过本标准制定将逐步改善我省在茶叶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储备不足、标准零散落后和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茶叶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水平。具体体现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权益、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提高我省茶叶的市场竞争力。 1.2任务来源 承担单位: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协同机构: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1.3主要工作过程 项目主持单位组织专家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并负责编制起草工作,确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编制组成立后,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J52-xx-2009 喀斯特(KST)地区灌木护坡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Karst area slope with shrubs 2009-xx-xx发布 2009-xx-xx实施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我省卡斯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积极推广边坡绿化新技术,推进卡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9]386号《关于下达<喀斯特(KST)地区灌木护坡施工技术规范>编制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5章,主要内容包括灌木护坡材料、施工与养护、验收与维护等。 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践,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料积累,以便今后为规范的修订提供依据。对本规范的意见或建议请寄交贵阳市遵义路48号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处(邮编:550002,Email:zqch@https://www.360docs.net/doc/f08398876.html,)。 本规范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协编单位:贵州科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边坡生态防护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陈宗强周宏文高国富王勇漆贵荣田勇晁建强陈人福

目次 1 总则 ...................................................................... 2 术语 ...................................................................... 3 材料 ...................................................................... 3.1 一般规定 ............................................................. 3.2 护坡构件 ............................................................. 3.3 人工土壤 ............................................................. 3.4 育苗基质 ............................................................. 4 施工与养护 ................................................................ 4.1 一般规定 .............................................................. 4.2 坡面处理 ............................................................. 4.3 护坡构件布置 ......................................................... 4.4 人工土壤与育苗基质喷植 ............................................... 4.5 养护 ................................................................. 5 验收与维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验收 ................................................................. 5.3 维护 ................................................................. 附录A ..................................................................... 条文说明 ....................................................................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2、标准中的项目根据《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国家有关要求,参照现有其他省份地方标准,结合历史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二)确定制标主要技术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为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11/505-2007代用茶卫生要求(北京市)、DBJ440100/T36-2009代用茶卫生要求(广州市)、NY/T2140-2012绿色食品

DBS5100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

DBS51 00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89-2006; 与DB 51/T389-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要紧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点标准火锅底料”; ——修改了酸价指标、微生物限量要求; ——取消了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总酸指标; ——增加了过氧化值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DB 51/T389-2006的历次公布情形为: ——DB51/T389-2003。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 火锅底料 1范畴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关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3.1.2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3.1.3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3.1.4 香辛料应符合GB/T 12729.1和GB/T 15691及有关规定。3.1.5 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3.1.6 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的规定。3.1.7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1.8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3.1.9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观看其外观、色泽、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按照食用方法品尝其味道。 味道、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味道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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