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概论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概论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

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特征:

? 1.必须是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的行为。

?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经营者。

?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既包括违反了各种具体的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的原则性规定。)

? 4.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损害性。

二、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我国1993年9月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特征:

未规定反垄断

采用列举+概括的立法形式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行为

?概念

?经营者采取仿冒或冒用等虚假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范围:

?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的;

?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起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在经营活动中,向交易相对方的有关人员提供报酬,以引诱他们在交易中做出有利于行贿者的决定,达成促成交易,挤掉竞争者的目的。

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

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和自愿的行为

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

形式多样

帐外回扣

2005年某公司为促销,发布广告称:“各机关团体凡在本店购买商品的,给总价款百分之五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并且该公司对给付的回扣、佣金,在账面上皆有明确的记载。关于该公司给付回扣、佣金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 变相行贿行为

B 排挤经营者的行为

C 正当的促销行为

D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是指经营者通过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或可能使人产生模糊判断的广告及其他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

手段

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

类型

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宣传

虚假宣传的内容

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产地等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征:秘密实用保密

(六)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在销售产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七)违法的有奖销售行为

?附带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表现形式有: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九)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投标者的窜通投标:1.一致抬高标价;2.一致压低标价; 3.轮流中标

?投标者与招标者窜通

私下开启投标文件

招标者对不同投标者实施差别待

低价中标,额外补偿

泄漏标底

(十)强迫交易行为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特殊的地位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十一)限制竞争行为

该条规制的对象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主要包括:

1.地区封锁: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强制经营行为: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未明确列举,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案例:甲、乙均为网络信息服务公司,甲公司于1999年开办了“金融网”,并制作了外汇币种走势图。乙公司也开设了“财经网”,2001年,乙公司在

其开设的财经网上,越过金融网的主页,直接对外汇币种走势图设置了链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链接行为足以造成访问者的误认,从而吸引访问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不倒翁”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1)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2)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因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乙厂生产的“醉翁”牌酒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颜色均与甲厂的“不倒翁”特有外观及包装相同,且“不倒翁”酒已经在西南农村根深蒂固。在偏远的农村,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较低,人们往往只从表面现象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所以“醉翁”酒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厂生产的白酒一直知名度不高,为打开销路,该厂在2000年6月18日举办了“G牌”白酒新闻发布会。省内有关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对“G牌”和另两种著名品牌白酒进行品尝评级,还请了市公证处在现场监督审查。事后,该厂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G牌”白酒名列第一。但事实是该评比人员并无评比并授予名次的资格,参评的产品之采样也无合法监督程序,评委中很多人是该厂经销商和关系单位人员,该厂又为其提供了价格昂贵的纪念品。 问题: 1.该厂的行为构成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厂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厂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内容解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内容解读 第十一条[禁止低价倾销行为]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禁止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法条解读】诋毁商誉行为的要点: ?1.诋毁对象是“是存在着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同行”。如果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可以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应注意的是,对比性广告通常以同行业所有其他经营者为竞争对手而进行贬低宣传,此时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4.主观心态为故意,不能是过失。 【真题演练】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1-74)BD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BD 第十五条[禁止串通投标行为]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广告中不为《广告法》所禁止的商业宣传 是()。 A.“××酒,启瓶醉八方,香溢飘千里” B.“××酒,行销全国,中国最优” C.“××酒,消除紧张和焦虑,健康佳酿” D.“××药酒,治愈风湿病,疗效100%” 2.下列行为中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A.在公开招标中为取得中标机会,向发标单位给予财物 B.被勒索不得已向交易对方赠送财物 C.被胁迫情况下给予交易对方财物 D.为晋升而收买有关人员 3.《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制止( )。 A.暴利行为 B.不正当竞争行为 C.垄断行为 D.欺诈行为 4.甲在担任某厂技术员期间将其保管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好朋友乙使用,并接受乙给的好处5000元。甲的行为( )。 A.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B.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C.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 D.不构成违法 5.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属于( )。 A.欺骗性交易行为 B.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C.虚假宣传行为 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6.甲厂生产的“甲天下”注册商标矿泉水很畅销,乙厂将自己的矿泉水上印制了“甲天下”的商标,且图案色彩与甲厂产品相同,乙厂的行为是( )。 A.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 B.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C.在商品上伪造名优标志 D.伪造产品产地 7.某市百货商场在送出的邮寄广告上用大字注明:“凡在本商场购买一台微波炉给付5%的回扣;购买5至20台给付10%的回扣;购买20至100台给付12%的回扣;购买100台以上给付15%的回扣”。有人见到广告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该商场所给回扣在账上都有明确的记载。该商场给付回扣的行为( )。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正当竞争行为 C.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D.行贿行为 8.下列哪些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A.某商场在春末低价销售冬季皮衣 B.某水产部门以低于成本价10%的价格销售对虾 C.某商店疯狂降价销售年初积累的挂历 D.某电器公司为促销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VCD机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学习目标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重点掌握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及表现。 3.自觉抵制现实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教学时间:4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 现代意义上的竞争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为了经济利益进行的相互斗争。 主体:两个以上经营者,行业相同或相似。 目的:争取交易机会,争夺市场。 竞争的基本作用::给经营者以动力和压力,结果则是优胜劣汰。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产物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竞争才会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范,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 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将部分限制竞争的行为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 三、我国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 2。不正当行为是违法行为。 3.它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经营者采用假冒或仿冒商品识别性标志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为排挤同行业竞争对手,达到商业成交目的以财物或其他手段向他人行贿或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回扣。 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案例分析)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及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综合练习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是()。 A国内贸易部B技术监督局C工商行政管理局D物价局 1.C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A3000 B5000 C7000 D10000 2.B 3.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的搭售行为是侵害了购买者的()权。 A自主选择B知悉真情C维护尊严D依法求偿 3.A 4.商业秘密的两大特征是()。 A新颖性和保密性B商业性和秘密性C创造性和专有性D实用性和专有性 4.B 5.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 A回扣B让利C折扣D佣金 5.A 6.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B公用企业C专卖企业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6.D 7.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 A采用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B虚假宣传行为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D诋毁商誉行为 7.A 8.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的金额不得超过()元。 A3000 B5000 C10000 D50000

8.B 9.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出示检查证件B应出示检查证件 C可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出示检查证件 9.B 10.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A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 10.C 11.《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指()。 A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B某些经济组织C公民个人D各种法人 11.A 二、多项选择题: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E诚实信用原则 1.ACDE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经营者可以是()。 A从事生产的法人B从事销售的个人C从事营利性服务的个人 D从事商品服务的个人E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 2.ABCDE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加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A以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B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行为C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行为D降价排挤行为E通谋投标行为 3.DE 4.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主要表现有()。

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某一实力雄厚的B企业将电话机产品投放A市。A市电话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B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电话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B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A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B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 问题 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1、属于不正当竞争 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问题: (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 (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1)不成立。 (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 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

(完整word版)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附答案) 发表日期:2010-10-18 21:49:42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1】 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 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和“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2002年,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自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和外省市销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2002年以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 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元;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是注册商标。被告商品的名称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

论述反不正当竞争法

论述反不正当竞争法 【摘要】对不正当竞争存在不同的概念,而我国国内的学者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尽管国内外立法和学者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理解有所不同,但是根本上都将其界定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行为。 【关键词】竞争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 什么事是竞争?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经济的产生,也导致竞争的发展。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形式。竞争是市场活动的核心,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竞争不仅激活了市场,也推动了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竞争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其消极的一面表现为竞争将会引致排斥、限制竞争的垄断产生,竞争将会诱发经营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竞争优势。 一.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个文明的社会,其对实施市场法律负有最终责任,不能对社会底层人民撒手不管。 (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三)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从维护竞争者到维护竞争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而现实中新涌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一定就能纳入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例如一些地方立法把诸如返本销售、零首付列入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危害市场秩序:(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八条 (一)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二)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 (一)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试题含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试 题含答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2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布,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4、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计45分) 1、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答:(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经营者实施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答:(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在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存在哪些行为 答:(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三、论述题:(30分) 请结合本岗位,谈谈你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后的认识,在今后将如何开展工作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学习目标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重点掌握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及表现。 3.自觉抵制现实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教学时间: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 现代意义上的竞争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为了经济利益进行的相互斗争。主体:两个以上经营者,行业相同或相似。 目的:争取交易机会,争夺市场。 竞争的基本作用::给经营者以动力和压力,结果则是优胜劣汰。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竞争才会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范,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 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将部分限制竞争的行为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 三、我国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 。不正当行为是违法行为。 .它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经营者采用假冒或仿冒商品识别性标志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

第九章 定语从句的翻译(课堂讲练)

第九章定语从句的翻译(课堂讲练) 本章教学目标:掌握定语从句基本的翻译技巧并灵活运用。 课堂讲练: 定语从句(ATTRIBUTIVE CLAUSE)有限制性定语从句(RESTRICTIVE)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NON- RESTRICTIVE)区分,就意义讲,限制性定语从句与先行词(ANTECEDENT)的关系密不可分,用于限定先行词,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则用于补充说明、描述或解释先行词。只将定语从句简单翻译成“的”,显然无法解决全部汉译问题。可供选择的翻译方法有:一、前置法(将定语从句直接翻译翻译为汉语句子中的前置定语,也称为顺译方法) 例1、1)、The Credit Agreement made between and by Party A and Party C shall come into force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Collateral Management between and by Party A and Party B is executed . 参考译文:甲丙双方签订的信贷协议在甲乙双方的质押物管理协议签署之日生效。 2)、Individual rights and freedom are assured in the Constitution and are listed in the first 10 amendments called the “Bill of Rights”, which were added in 1791. 参考译文:个人权利和自由在宪法中得到保障,并在1791年载入增添的(或载入1791年增添的)最初10项修正案,统称为“人权法案“。 3)、Any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obtained by the Joint Venture or a Party may be disclosed only to the designated employees of the Joint Venture or that Party whose duties so requir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Contract. 参考译文:合营企业或一方获得的任何专有信息,只能披露给合营企业或该方指定的雇员,为合同执行, 其职责要求其知悉这些信息(或:只能披露给为合同执行其职责要求其知晓这些信息的合营企业或该方指定雇员)。 小结:不论限制性定语从句还是非限制性定语从句都可使用前置法,采取前置法的标准是定语从句本身结构较为简单,在中心词前面加上定语从句不会导致修饰语过分冗长,以致于不符合汉语阅读习惯。 4)、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btained in entry into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kept by Parties hereto in a safe place with access only to such Parties’ employees or agents who need to know said information for the purposes hereof and have irrevocably undertaken in writing that they will keep said information confidential. (思考:该句能否使用前置方法翻译?) 参考译文:合同方应将在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机密信息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接触到此类信息的人,仅限于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知悉该信息,并且已经书面保证对该信息保密的合同方的雇员或代理人(---的地方,仅有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知悉该信息,并且已经书面保证对该信息保密的合同方雇员或代理人能够知悉)。 二、后置法(即把定语从句放在先行词之后,作为并列分句翻译出来,根据句子情况,重复或省略关系代词或关系副词) 例2、1)、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make an inspection of the delivered goods under this Contract, which shall be completed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the aforesaid goods. 参考译文:买方有权检查交付的合同货物,该检查应在收到货物的15天内完成(也可以是:买方有权并应在收到货物的15天内完成对合同货物的检查)。 2)、Neither party hereto shall assign this Agreement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the other party’s prior written consent, which shall not be unreasonably withheld by the other Party.. 参考译文: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除非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对此,该另一方不得无理拒绝同意。 3)、The licensee shall give the Licensor in writing full particulars of any use or proposed use by

【 经济法(第四版)-王晓明-题库与试卷】10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试题

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奖销售行为最高奖励不得超过( D ) A、3000元 B、5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2、下列各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是( B ) A、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 B、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C、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D、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3、某工厂为开发一新产品收集了大量技术情报,请指出该厂下列行为不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 ) 。 A、出高价向竞争对手的关键技术人员获取 B、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经反向研究而取得 C、假扮成客户向竞争对手套取 D、使用以盗窃手段获取情报者披露的商业秘密 4、甲制药厂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 1

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这种药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B ) A、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药品,而不能赔偿损失 B、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D、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提取溶液样品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 5、某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2%作为折扣费退还给他们,并办理完整的财务手续。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B ) A、该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该交易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C、该交易所的行为构成行贿 D、该交易所的行为既构成行贿又构成不正当竞争 6、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C)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2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是。 A.生产者 B.经营者 C.消费者 D.国家机关 2.《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的奖金额不得超过。 A.3000元 B.5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3.在我国,收受和给付折扣是一种。 A.正当竞争行为 B.违法行为 C.违背商业道德行为 D.违背国际惯例行为 4.某商场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产生矛盾,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事例的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 A.甲侵犯了乙的企业名称权 B.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C.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D.甲没有通过宣传媒介说乙厂的产品质量不好,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5.甲酒厂生产的“九月红”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后来,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九月红”几乎一样,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两种商品装潢虽然外观近似,但常喝“九月红”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B.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C.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D.“九月红”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其外观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犯商标权或专利权 6.某白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标签上印有“获1910年柏林国际白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事实上,该厂的白酒产品自1998年才开始投放市场,也从未得过任何奖项。请问,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厂捏造乙厂偷工减料,但只告诉了乙厂的几家客户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007年10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例,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诉程某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历经两审司法程序,终于维权成功。 趵突泉公司是山东省著名的白酒生产企业,其主导产品为趵突泉特酿系列白酒。2001年4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趵突泉公司注册并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趵突泉商标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6年4月29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三家单位共同授予趵突泉公司趵突泉特酿产品“中国白酒工业十大区域优势品牌”荣誉称号等。 趵突泉公司生产、销售的34度精品趵突泉特酿,其包装盒为长方体,四面主色调为上黄下暗红色,上装饰方框横线内印有祥云图案,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中间方框内印有趵突泉三个字,上部有趵突泉图文组合商标,下部暗红色图案中隐有趵突泉凉亭实景图;左视图上部印有“趵突泉特酿”五个字,并以红黄两色区别,下部暗红色图案中印有虎头图案。趵突泉公司的上述包装装潢自1995年起用于34度精品趵突泉牌趵突泉特酿。趵突泉公司生产、销售的34度趵突泉特酿,其包装盒采用两色设计,上部金黄色下为暗褐色,两色在图案下部有交叉,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上部有“中国山东”字样,趵突泉图文组合商标位于中国与山东之间,中部为一扇形图案,以暗褐色为背景,“趵突泉”三字金色凸印于上,下部有一凉亭图案。趵突泉公司的上述包装装潢自2004年起用于趵突泉牌趵突泉特酿。 2006年7月28日,趵突泉公司分别购得程某生产的34度精品趵特源特酿白酒和34度精品趵特白酒各一瓶。程某生产销售的34度精品趵特源特酿白酒所使用的包装装潢有如下特点:包装盒为长方体,四面主色调为上黄下暗红色,上装饰方框横线内印有祥云图案,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中间菱形方框内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正当竞争法对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保护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补充。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 一、引 言 “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起源于19世纪50年代的法国1,当时是将其作为法国民法典一般条款的新的侵权责任类型,即仿冒行为、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和其他滥用经济自由的行为,开始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concurrencedeloyale)2。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于1993年,而知识产权法则是1986年颁布的,这两项法律都是新兴的、重要的法律制度,二者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0条之2第1款便规定:“本联盟成员国必须对各该国国民保证予以取缔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3,此规定阐明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做用。有人将这两者的关系表述为“传统知识产权法的三项制度——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好比是浮在海面上的三座冰山,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托着这三座冰山的海水”4。 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颁布较晚,但是对知识产权法起到了补充作用。与具体知识产权相比,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利较为不明确、专有性较弱,只是一种消极权利。正是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普遍性和对象的不明确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更容易催生新的有具体保护对象和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普遍适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漏洞,而知识产权法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阐述和升华。这两项法律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叠关系,主要是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与知识 1 郑成思:《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载自《法学》1997 年第6 期。 2 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年5 月版。 3韦之:《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载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 年第6 期。 4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3 月第1 版。

2019年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12页word

专题九反不正当竞争法 【教学分析】 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和概况 2、掌握四种假冒仿冒行为 二、能力目标 1、能够辨别不正当竞争行为 2、能够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角度,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引起的法律事务 3、能够运用所学民事诉讼程序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代表作为经营者的原告或被告,完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诉讼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1、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2、难点:如何判别某种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教学设计】 以案例讲授为主,引导学生理解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讨论,使学生参与到教学中,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以课外实训为辅,使学生能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教学内容】 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咱们理解了目前在咱们国家存在的市场主体——企业,现在这有这样一个厂家,大家来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事? 案例导入 某洗衣粉生产厂家,同时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肆宣传,并在

广告中声称:“本厂利用新的生产技术和新的生产设备研发生产了新一代洗衣粉,去污力强,无污染,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其他普通的洗衣粉含有大量的磷等化学成分,使用过多会导致老年痴呆。” 启发学生思考 问题一:如何看待该厂的做法? 学生讨论 [该厂明显是诋毁其他洗衣粉生产厂家,作为消费者可能因为该厂的这则广告而不去选择其他品牌的洗衣粉,专选该厂家生产的。那么,同行(生产其他品牌的洗衣粉厂家)的洗衣粉销售会不会受到影响?答案是肯定的。] 问题二:再想想,如果这个厂家并没有采用新的生产技术,他的洗衣粉实质上和同类产品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作为同行业竞争者或者是购买该厂洗衣粉的你,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受欺骗。 学生讨论 综上所述,这个洗衣粉生产厂家的目的在哪? [是不是相比其它厂家销售的更多一些,赚的的钱多一些?] 【结论】作为一个“商人”,不论是从事生产、销售还是服务等领域,进入市场,参与市场,根本目的是不是追求自身财产价值的增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润最大化?但是,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讲,经营者是唯一的吗?很明显不是。要达到目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竞争就形成了,好的竞争手段使得商家获得了市场,赚取了利润,差的手段当然造成了销售额下降,最终被市场所淘汰。这是市场的自然法则,如果没有竞争,市场就犹如一潭死水。但是,竞争能不能像上述的洗衣粉生产厂家呢?运用类似的手段进行竞争,会不会损害相关人员的利益?比方说上述洗衣粉厂家的同行业竞争者。那么,放任自流的话,整个市场会不会发生

经济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1.竞争理论 1)概念:竞争是指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商品的经营者,有时也包括消费者)为争夺有利的 生产条件、销售条件或交换条件,从而为自己获取尽可能大的利益,而与其他市场主体所进行的竞争。 3)现代竞争法是以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和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标志的。 反垄断法:美国1890年《谢尔曼法》、德国1923年《卡特尔条例》 2.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欺诈、 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一般性条款的概括界定。 (二)列举式的补充界定。 (三)概括性的界定和列举式的补充界定相结合的方法。(我国) ★总则部分规定了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概括性的界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分则部分规定了7中不正当竞争行为:A:仿冒混淆行为;B:虚假广告行为;C:商业贿赂行为;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E:不当有奖销售行为;F:不正当低价销售;G:禁止诋毁商誉。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行为主体的经营性。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行为判断的不确定性;以是否违反商业道德作为标准来概括不正当竞争行为最为准确。 (三)危害后果的社会性。 3.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国家对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违反商业道德、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规制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了解) a)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政府对经营者竞争行为的干预; b)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c)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具有与其他法律的竞合性; d)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具有社会性。 4.混淆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 (一)法条规定: 1)第5条A: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B: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 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 知名商品;C: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D:在商品上伪 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概述 1)概念: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 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与他人的商品、营业标志相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表现形式 a)仿冒他人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 b)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c)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三 案例摘要:某经销公司所在地的夏季气候十分炎热,凉席的销路一向很好。2006年春,该公司购买了一批井冈山产的凉席,准备在夏季卖出。但该年夏季气候反常,比往年夏季气温低许多,这样就造成该公司的凉席销路不好,在仓库内积压。为了销售积压的凉席,收回资金,该公司经理决定用奖励的方法来促销凉席,即将购买凉席的价款的10%给予购买者。恰在此时,有一企业招待所的采购员李某来

到该公司购买凉席100张,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李某所买凉席货款的10%称该公司给李某的奖励;对于这部分“奖励”,双方均不入财务账。在李某买走凉席后,该经销公司又用同一种方法推销其积压的凉席,库存凉席很快便销售一空。但该地的工商部门闻讯前来调查,认为某经销公司的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没收了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点评:本案涉及到帐外回扣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问题。第一、该经销公司的“奖励”行为实际是一

种帐外回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所谓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并不是所有的回扣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可见,只有在帐外暗中回扣的行为,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本案中某经销公司给购买凉席者的“奖励”,采

用的是暗中商议,所得“奖励”并不入账,实际上是一种帐外回扣,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该经销公司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该经销公司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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