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文本

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文本
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 2 -第三章总体布局 ........................................................... - 2 -第四章“城市四线”的控制 ................................................. - 7 -第五章指标控制体系 ....................................................... - 8 -第六章工程与专项规划 ..................................................... - 8 -第七章市容、环卫规划控制 ................................................. - 9 -第八章防灾减灾规划 ....................................................... - 9 -第九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 - 10 -附表1 规划用地平衡表..................................................... - 11 -附表2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意图,顺利实施《瑞安江南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规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1日);

《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标准。

2、相关规划

《温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05年10月);

《温州市十一五铁路公路规划》;

《温州市道路物流发展规划》;

《瑞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01-2020);

《瑞安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

《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瑞安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瑞安江南物流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暨一期运营实施方案》(2010年5月);

《瑞安市城市交通规划》(2005年);

《瑞安市城市防洪规划》;

《飞云江流域水利规划》;

《瑞安市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5月);

《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交通专项规划》(报批稿);

《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城市设计》(报批稿);

《瑞安市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2009年9月);

《瑞安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2001-2020);

《瑞安市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年4月编制;

《瑞安市市域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年4月编制;

《瑞安市城市管线综合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年7月编制;

《瑞安市综合通信管道专项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年8月编制;

《瑞安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年7月编制;

规划区内其他已批项目。

第三条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原则

2、自然生态原则

3、高效发展原则

4、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规划目标

将瑞安江南物流园区建设成为物流设施集中、物流企业集聚、物流信息汇集、物流市场活跃的现代物流园区。

第五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温福铁路,南至西太山,西至火车站路,北至飞云江。规划总用地面积446.14公顷。

第六条规划严肃性

规划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应符合本规划,并严格执行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线加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规以及其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七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文本、图则、说明、图集四部分组成。经批准后,文本与图则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八条解释权属

本规划自批准后生效,由瑞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合法性

文本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第十条本规划区的建设用地以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综合交通用地、居住建设为主,如需变更本规划区内用地性质则须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建设用地的适建性应符合《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规划图文中出现的“RC”、“C1C2”、“C2W”、“M2W”、“C/R”为自定义用地,其中“RC”、“C1C2”、“C2W”、“M2W”为混合用地;“C/R”为兼容用地。混合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建筑容量指标;兼容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用地按性质分类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混合用地和兼容用地的用地界线划分、用地性质的确定及用地比例的分配应在土地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论证中明确,不再履行控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

本规划区内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第十三条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相符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和核准,应符合《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第十四条建设控制

1、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应符合《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以及浙江省关于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

2、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控制应按照《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图则执行;此外,住宅、小学和幼儿园等必须满足《浙江省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标准及技术规程汇编》的要求。

第十五条

以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线及地块内的支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做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三章总体布局

第十六条规划定位

打造成为立足瑞安、服务温州、辐射浙南闽北区域,集铁路专线、基础物流、商品集散、保税仓储、物流商务、物流社区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园区。

第十七条规划结构

“一核心二圈层七区块”

一核心:指物流中心区,为物流园区生产服务中心,主要包括物流大厦、物流企业总部、信息服务中心、产品展销中心等项目。

二圈层:即外圈层和内圈层,指物流主导功能区和辅助功能区。

七区块:指以各功能区特点,分为铁路专线区、物流商贸区、2个物流集散区、2个物流社区、滨江提升区共七个功能区。

第十八条规划规模

1、用地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46.14公顷(4.4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425.02公顷,水域及其它用地21.12公顷。

2、人口规模:总人口4.5万人,其中居住人口1.5万人。

第十八条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以各村农居安置用地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为主。用地面积为30.4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16%。

(1)住宅用地(R(安))

农居安置以原地改造、适当集中为主。用地面积约为24.24公顷。

(2)公共服务设施(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小学、幼儿园及社区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32公顷。

小学:保留原云周小学。建设用地面积1.53公顷,规模26班。

幼儿园:新建幼儿园一所,位于支纬一路以东,次经三路以南。规模12班,用地面积为0.42公顷。

社区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布于物流园区南北两侧,用地面积为1.37公顷。

2、商住用地(RC)

商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次纬二路西侧,麻车塘河南侧;为高旺村返回地用地,用地面积约4.12公顷,本规划暂定商业与居住用地比例为3:7。

3、公共设施用地(C)

规划区内公共设施用地以商业金融业用地为主,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为辅。为增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控制的弹性,公共设施用地采用用地分类标准中的中类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和商业/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126.7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9.82%。

(1)商办混合用地(C1C2)

为物流中心区用地,用地面积6.42公顷。

(2)非市属办公用地(C12)

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0.43公顷。

(3)商业金融业用地(C2)

主要为专业市场区、市场零售区用地,用地面积52.35公顷。

(4)商业/居住用地(C/R)

基本为旧村用地或返回地用地,用地面积为66.29公顷。该类用地为兼容性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本规划从商业用地方向进行引导,若选择为居住用地则需在该类用地中划分居住配套设施用地,以满足居住生活配套要求。

4、物流用地(W)

主要为物流集散区用地,用地面积56.28公顷。考虑到仓储用地的规划控制弹性,本规划将其结合商业功能设置,用地性质规划为商业仓储混合用地(C2W)和工业仓储混合用地(M2W)。

5、对外交通用地(T)

对外交通用地为铁路用地及其货运站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2.38公顷。

铁路用地:为温福铁路用地,自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区。用地面积约11.18公顷。

货运站场用地:即分布在温福铁路西侧,新56省道南侧及北侧的两个货运站场,用地面积约51.2公顷。

6、道路广场用地(S)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93.7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05%,其中包括道路用地面积81.90公顷,社会停车场库用地2.97公顷,广场用地8.87公顷。

7、绿地(G)

规划绿地面积为53.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53%,人均绿地面积11.8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31.47公顷,生产防护绿地21.78公顷。

公共绿地中公园主要分布在物流中心区周围与飞云江沿岸,用地面积为14.70公顷;街头绿地主要为河流沿岸绿化控制带,用地面积为16.77公顷。

防护绿地主要分布在温福铁路两侧及红线宽度60米的交通性干道两侧,用地面积为21.78公顷。

8、市政设施用地(U)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面积为2.20公顷,主要包括变电所、加油站、公交首末站、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布置在规划用地范围之外,用地面积为0.51公顷。

(1)变电所:110KV,布置于河流以南,规划六路以东,用地面积0.78公顷。

(2)垃圾转运站:布置于规划范围之外,位于西太山山麓,火车站路以南,用地面积0.51公顷。

(3)加油站:布置于新56省道与火车站路交叉口处,用地面积0.53公顷。

(4)公交首末站:布置于规划范围北端,次纬四路西侧,用地面积0.45公顷。

(5)消防站:布置于规划范围北端,位于公交首末站北侧,用地面积0.44公顷。

9、水域和其他用地(E)

主要为河流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1.12公顷。

第十九条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组织

园区对外交通主要依托温福铁路、新56省道、甬台温高速公路、龙丽温(绕西)高速和沈海高速接线。

温福铁路:位于园区东首,北起温州南站,南至福州站,全长298公里。

新56省道:东西向横穿园区内部,东向贯穿瑞安市,西向连接文成县,近期承当对外交通功能,火车站路以东路段远期将主要承当城市生活快速联系通道。

甬台温高速公路:位于园区东侧,从瑞安南出口通过瑞南大道可直接到达物流园区。

龙丽温(绕西)高速和沈海高速接线:位于园区南侧,远期通过规划七路可直接到达物流园区。

2、内部交通组织

(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网系统主要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系统构成。

快速路:为新56省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近期承当对外交通货运功能,火车站路以东路段远期逐步取消货运功能,作为城市生活快速联系通道。

主干路:主要由瑞南大道、火车站路和主经一路组成。其中瑞南大道和火车站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主经一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

次干路:主要由次纬二路、次纬四路、次纬五路、次经一路、次经二路、次经三路、沿江大道和规划七路。道路红线宽度24~36米。

支路:主要由支经十一路、支经十二路、支经十五路、支经十六路、支纬一路、支纬二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和规划八路组成。道路红线宽度15~32米。

(2)道路网规划指标

主干路、次干路道路网密度满足要求,支路网密度相对偏低,可以在物流园区地块单元内部增设辅道解决。

道路网规划指标一览表

(3)货运交通

货运交通主要包括温福铁路货运专线与站场、货运干道、货运集散道路和禁止货车通行道路四个方面的内容。

温福铁路货运专线与站场:物流园区货物运输主要依托温福铁路及其两个货运站场进行物流集疏运。

货运干道:为火车站路、瑞南大道、新56省道(火车站路以西)。

货运集散道路:为主经一路、次经一路、次经二路、支纬二路、次纬二路、次纬四路、支经十六路(支纬二路以东)、规划六路、规划七路和规划八路。

禁止货车通行道路:为新56省道(火车站路以东)、沿江大道、次经三路、次纬五路、支经十一路、支经十六路和支纬一路。

(4)步行系统

步行系统分为商业步行系统和游憩步行系统,并由步行连接通道连接各个步行系统及景观节点。

(5)交叉口

区内主要交通性干道为机非分行道路,采用四块板形式,机动车道双向4车道以上,主要交叉口宜作渠化处理。区内生活性主干道与次干道均为机非混行道路,采用一块板或二块板形式,机动车道双向2—4车道。

(6)静态交通

①社会停车场:除货运站场及大型商业、仓储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外,规划3处社会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2.97公顷。

②附属停车设施:本区住宅和常用公共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按《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其余工程设施停车配建指标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执行。

(7)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①公交首末站

结合客源设置综合换乘枢纽站一处,位于温福铁路火车站处,集长途客运、火车站、公交首末站、轨道交通站等功能于一体。园区内部在次纬四路以西设置一处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0.45

公顷。

②公交线网

物流园区内的主干路、次干路和部分重要支路通行公交车。通行公交的道路包括新56省道、瑞南大道、火车站路、次纬二路、次纬四路、次纬五路等。

③公交站点设置

江南物流园区内的公交站点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出口道处,为港湾式公交站,规划站点间距500~600米,服务半径300米,园区规划站点的设置将达公交覆盖率100%的水平。

④轨道交通线路规划

园区内轨道交通线路呈“T”形。轨道交通南北线沿江南大道至新56省道,到达瑞安火车站。轨道交通东西线沿现状56省道延伸,穿过园区继续向西。

⑤轨道交通站点设置

江南物流园区的轨道交通站点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处,与地面公交站点结合设置。轨道交通站点的规划间距为1公里左右,直接服务半径为1000米。

第二十条绿地系统规划

(1)绿地规划

绿地包括公园、街头绿地和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以小区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为主。

绿地规划以公园为重点,滨水、街头、防护绿地为线状纽带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生态绿地网络。

(2)绿地率控制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率必须满足表右表要求,同时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右表中居住建筑控制指标仅针对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没有规定的居住组团规模以下的住宅地块开发建设;公共活动广场和集散广场的绿地率是指集中成片绿地占广场总用地的比重。第二十一条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利用地段内的自然环境条件,形成“一核一廊、两面多点”的景观系统。以物流中心区位景观核心,通过南面西太山和北面飞云江的景观渗透,形成南北贯穿物流园区的景观廊道,同时充分利用沿河绿化带的设置,在整体上形成丰富的绿化景观体系。

第二十二条河道规划

河道整理原则上以《瑞安市域总体规划》和《瑞安市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同时参照《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城市设计》(报批稿)对规划范围内的河道进行适当调整,充分发挥河道的功能多样性。一方面确保河道相互贯通、尽量避免减少水面面积,发挥其排洪排涝等水利功能;另一方面是考虑城市景观、生态等需求,使城市充满灵性与情感。

1、具体河道填挖及河道控制要求如下表:

2、航道:规划范围保留2条9级航道,桥底最小标高5.67米,桥面标高6.73米。详见河道水系规划图。

绿地率控制一览表

注:净高为正常水位下的水面到桥梁底部高度。

第四章“城市四线”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红线

红线分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指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用地红线指建筑基地的边界线,建筑红线指建筑地基墙面的控制线。道路红线、用地红线、的划定在分图图则中予以确定,并标注定位坐标;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按照《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蓝线

1、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城市蓝线的划定:以规划河道驳坎岸线为城市蓝线。蓝线是河湖水面控制的主要依据,规划河岸应得到保护和修缮。

3、蓄洪、泄洪河道及设施应严格保护。河堤驳坎、修筑埠头、码头、填塞盲河、构筑物等缩小水体的建设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4、规划根据《瑞安市防洪规划》中的河道控制要求和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结合物流园区的用地结构和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对规划区域内的河道水系进行整治,划定控制范围并提出控制要求和保护指施。

第二十五条绿线

1、绿线是指各类绿地的范围控制线,绿地的界线由图则明确。在周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时,各绿地可在满足本规划定量的基础上,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统一的规划建设。

2、城市内河两岸开辟开放性绿化带,沿河绿带宽度按《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率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4、在城市绿地绿线范围内,不得占用绿地进行非法建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挡河、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予以严格控制。

第二十六条黄线

1、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区内主要指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公交停靠站、加油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变电所、货运站场等项目。

2、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3、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五章指标控制体系

第二十七条主要指标控制

地块控制指标体系遵循刚性与弹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物流、产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强制性指标的规划控制。

1、物流仓储区容积率1.5~2.5,建筑密度40%~50%;绿地率15%~20%;仓储区域配套办公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每个仓储开发单元必须按0.4~0.6车位/1000㎡建筑面积配建停车设施;其他独立管理用房和配套设施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建。

2、产品展销、市场用地以及物流相关产业区域容积率1.5~2.5,建筑密度30%~45%,绿地率15%~20%。

3、商业办公区域容积率1.5~2.5,建筑密度30%~40%,绿地率25%~30%。

4、居住用地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22%~28%,绿地率25%~30%。

第二十八条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区新建建筑的建筑高度控制按功能分别控制如下:

1、物流中心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为75米至100米,标志性建筑控制为100米;

2、物流社区住宅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50米至80米;

3、市场区和仓储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24米至55米。

第六章工程与专项规划

第二十九条平面定位

规划采用瑞安城市坐标系,对规划范围内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进行定位,详见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第三十条竖向规划

1、道路竖向

道路竖向设计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按国家道路纵坡设计规范,道路纵坡宜控制在0.2%至2.5%之间(机非混行道路,坡度为2.5%时坡长不长于150米)。

2、地块竖向

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

3、管线竖向综合

工程管线的竖向位置应采用城市统一的高程系统。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中规定的管道间最小净距要求。

4、航道净高

9级航道上的桥面标高应不小于6.73米(航道净高2.5~3.0米)。

第三十一条各类工程管线一般应沿道路敷设,工程管线的走向、布置应满足各专业规划要求。第三十二条给水由瑞安市江南水厂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根据道路网布局布置给水管线,给水干管,分配管以路网形式形成环状,以保证供水安全。雨水排放靠近河道,地块雨水由雨水管收集后直接排向河道;不临近河道的地块由各地块内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城市道路雨水管,然后就近排向河道。污水以重力自流最终排向污水干管为原则布置,由新56省道污水干管收集后,再从西向东排入飞云1#污水提升泵站。

第三十三条根据瑞安市电力设施规划,规划布置1座110KV规划变电所作为本规划供电电源,在规划变电所未建成之前暂由110KV江南变供电。10KV配电站采用环网供电,采用电缆方式敷设,根据用电负荷计算及用地划分,道路网布局,合理设置10KV开关站。根据瑞安市电力设施规划,在火车站路、江南大道布置220KV高压线,在火车站路、新56省道、瑞南大道布置110KV 高压线。10KV电力线沿主次干道布置,10KV及以下线路以地埋形式敷设。架空线路借助道路绿化带。

第三十四条电信、网通、有线等采用同沟异井布置。通信线路布置在主次干道下,管道一律

采用地埋。

第三十五条规划考虑远期天然气供气,管网成环。近期采用石油液化气供气。燃气管道主要布置在规划的主次干道上,以路网形式形成环状管网,以保证供气安全可靠。

第三十六条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与道路同步进行,不能同步建设的管线应预留管位。

第七章市容、环卫规划控制

第三十七条规划区内有关的标志、公告、广告招牌的位置和尺寸大小须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设置。坚决拆除沿街违章建筑,严格管理街上小摊小贩,改善街道环境。规范集贸市场管理,落实卫生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划区内的生活垃圾应严格按照规划设置的垃圾站收集转运,统一处理。

第三十九条规划区内设置的垃圾站的位置、规模应严格按照图则执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侵占。若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应由政府统一协调,在规划范围内另选位置,用地规模不变。

第四十条规划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短期、局部的利益。第四十一条垃圾收集方式

生活垃圾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按焚烧、填埋、综合处理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生产垃圾由企业单位自行处理和统一收运处理相结合,逐步实现变废为宝、节药资源和避免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协同城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利用。

第四十二条环卫设施

1、垃圾中转站:在规划范围外,即火车站路南侧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为0.51公顷。垃圾转运方式以集装箱机械吊装为主,操作应全封闭。

2、垃圾箱(桶):商业街设置间距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3、公共厕所:主要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街道以750-1000米为宜。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城市公厕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座。一座公厕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

第四十三条水环境目标应达到三类,对规划区內各项用地的污水治理应达到:排污管网未建成前,污水仍然排入內河的项目必须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污管网建成后,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项目可以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大气环境治理

大气环境应达到二级标准,各类用地大气排放标准为:二类居住用地应达到二级标准;公建及市政等用地应达到二级标准;工业、仓储、货运码头等用地应达到二级标准。因此大气环境治理措施为:调整布局,搬迁污染严重的工厂,沿河布置大片的公共绿化用地和防护绿化带。第四十五条声环境治理

声环境治理应分清道路功能,严禁机动车驶入居住区,重点污染源与居住区之间应有绿化带隔离,严格控制气喇叭的使用。声环境标准应达到下表规定:

第八章防灾减灾规划

第四十六条消防规划

1、消防站

规划按照责任区面积为4-7km2,接警5分钟内可达到责任区边缘的设置要求在次纬四路以西设消防站一处,用地面积0.44公顷。

2、消防栓设置

声环境标准一览表

室外消防栓的间距不大于120米,服务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防给水采用低压制,给水管网应环状布置,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s,流量不小于15L/s。主要公共设施附近需要单独设置消火栓。

3、消防标准

居住区、建筑单位及其它工程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灾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规范。

第四十七条人防规划

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修订版)》及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结合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要求同时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四十八条防洪排涝

1、根据《瑞安市城市防洪规划》和《飞云江流域水利规划》,结合《瑞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该区域自身防洪特点,确定本区块的防洪标准如下:挡飞云江洪水、海潮标准定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定为20年一遇;铁路线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本区块位于瑞平平原,内河常水位为2.7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警戒水位2.94米,飞云街道内河20年一遇的水位为3.6米,50年一遇的水位为3.71米,本区块用地控制在3.9米以上即可满足防洪排涝要求,但鉴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现状地坪标高为4.0~4.4之间,且规划区内已实施道路标高为4.2-4.4之间,故规划区地坪标高平均值取4.4米。

3、由于潮水位较高,瑞安站50年一遇高潮位为5.16米,高于地面标高,因此,内河排江口需设闸,并设排涝站。

4、沿飞云江修建防洪堤工程,防洪堤的设计与建造应与滨江公园设计相协调。

第四十九条抗震规划

为贯彻执行地震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或防御地震时城市工程建设的破坏,要加强对新建工程(含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保障人民的安全。

1、根据《中国地震基本烈度区划图》的划分,瑞安市地处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

2、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瑞安市所有新建工程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3、新建工程的抗震设计,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防。

4、各级抗震防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抗震问题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五十条工程选址、用地布局及各地块开发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

第五十一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其设计条件应符合本控规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必须向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第五十三条在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依照《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控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第五十四条因建设条件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控规的,依照《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组织编制机关应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第五十五条区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依照《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本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第五十六条区内的建设工程,依照《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五十七条凡在区内的各项违法建设、违章行为,依照《规划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九条的规定及瑞安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1 规划用地平衡表

附表2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备注:本规划暂定商住用地(RC)比例为3:7,分别以3:7的比例计入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附表2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开发东站片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地位,促进伍家岗区和谐发展,顺利实施宜昌市总体规划和伍家岗分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宜昌市伍家岗分区规划》、《宜昌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适用于宜昌市东站片区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规划范围为西至宜黄高速公路,南至柏临河,东至花溪路,北以宜万铁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27平方公里。 第五条宜昌市东站片区开发策略 1、完善城市结构、协调整体发展、明确片区性质,合理进行片区用地布局。 2、强化片区的交通枢纽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快捷、多层次的交通体系。 3、营造片区特色,加强绿地系统规划,塑造城市景观特色,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对片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强化基础设施的配套,满足宜昌市建设现代化城市和分区副中心的要求。 5、充分挖掘宜昌城市历史与人文内涵,继承城市文化精华,体现地方特色,同时兼容并蓄,融合现代文明,与时俱进,创造都市生活新文化,引领城市文化的新潮流。 6、采用“刚性”和“柔性”结合的空间规划结构,体现市场经济下土地开发的适应性弹性原则,更确实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六条规划建设目标 将东站片区建设成为宜昌市的城市交通枢纽和区级副中心,承担宜昌市东部金融、商贸、交通枢纽等功能,打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综合型、生态化的中心商务区,建设城市副中心,形成宜昌市东部门户的标志性形象地区。 第七条规划区性质 宜昌市交通枢纽和城市综合居住片区之一,是以城市交通运输及其配套设施、商贸和居住为主的城市片区。 第八条规划区规模 规划提出控制东站片区人口密度,适当提高该区人口总量的原则。 规划总用地727.25公顷,其中城市可建设用地660.71公顷。严格控制该地区的人口密度和总量,人口净密度控制在90人/公顷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9万以内。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应在宜昌市总体规划和宜昌市伍家岗分区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满足规划科学、手段超前、成果实用、实施灵活的要求。具体贯彻以下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宜昌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立足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现实要求,在尊重总体规划的原则基础上,科学发展,合理规划。 2、以人为本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控规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2) 第三章整体控制 (3) 第四章街区控制 (4) 第五章附则 (7) 第六章名词解释............................................................................................................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落实三大公共设施及规划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范围指以滨湖核心沿湖片区为依托,由上海路-杭州路-衡山路-云谷路-湖南路-珠江路-环湖北路形成的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 第三条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和城市道路及工程管网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本与图纸及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控制体系规划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体系和要素控制体系 1、指标控制体系 指标控制通过量化指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规划指标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环境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等构成。 2、地块控制要素 要素控制是对地块三大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1)配套设施 地块配套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配置,一方面落实上位规划所提出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完备规划地块自身的配套设施。包括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位置和建设控制要求; 2)公共开放空间 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规划根据地块的区位环境特点,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围合类型、用地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 3)建筑形态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 13 - 第十二章附则 ....................................... - 13 - ....................................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4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1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本文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第一章总则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 2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各项基础设施,管理。)(下称“本规划”。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公用设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施等,完善片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的服务功能。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 4、优化路网结构、强化片区的交通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工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物流园区规划设计方案-精品

大连港物流园区规划设计 方案 大连港鸟瞰图 大连港 团队负责人:崔林林 小组成员:李霞、倪贺、杨亚、蔡鹏、崔林林

简介: 大连港是中国大连的港口,建于清末1898年,是一个天然不冻的良港,亦是中国南北水陆交通运输枢纽和重要国际贸易港口之一。在国际贸易和国内物资交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大连现有7个专业装卸作业区,共48个泊位,最大水深为17.5米。大连港口水域310多平方公里,陆地面积为4.7平方公里,仓库40座,面积27,000平方米,货场86,000平方米。自开港以来,几经扩建改造,容纳船只通过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已成为大规模、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口。目前,大连港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港口建立了业务往来。其港口吞吐量迅速增长,由1980年的3200多万吨,到2008年的2.5亿多吨。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外实践证明,现代物流业发展已成为提升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综合经济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物流服务水平和物流成本已经成为投资环境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此,国家各有关部门及省市对物流业的发展高度重视,许多省市地区依据自有的区位条件和交通条件将物流业列为支柱产业或优先发展产业。处在辽宁最南端的大

连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础上,也迎来了发展机遇。加快发展了物流园区这一建设。 一、大连港物流园区物流现状: 置身于东北亚经济圈内,大连港是东北腹地走向东南沿海和国际市场的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其良好的自身优势,旺盛的航运市场需求和东北地区的未来发展前景,促使大连港有条件、有能力、有必要加快发展,为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大连港物流产业发展现状: 大连港自1899年建港以来,先后建成了大连湾港、大窑港湾、鲇鱼湾油港、大连湾渔港、和尚岛煤

物流园区策划

物流园区策划 物流策划 什么是物流策划, 物流是一门新兴的朝阳产业,策划也是新兴行业,至于物流策划更是新上加新,填补了策划业的一项空白。 物流策划是物流和策划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一门新兴综合交叉的学科,国内外对物流策划还都还在探索之中。 中国物流策划第一人—李芏巍先生给物流策划下的定义是:针对涉及物流的事物,在考虑现有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分析和研究,激发创意,制定出具体实施计划方案的思维及创意实施、以求最佳效果的创造性策划活动。 物流策划是一个过程,它是为实现某一目标,在对现实和潜在资源充分把握的基础上,将各种最优资源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为决策者提供最佳方案,创造出最佳效益。 李芏巍先生对这个职业所做出如下的定义:从事物流行业的市场调研、方案策划、投资管理、产品营销和项目运营等工作。它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项:(1)物流项目的市场调研和咨询策划;(2)整合设计、建设、营销、广告、服务等资源,制定策划方案;(3)物流项目的产品营销工作;(4)物流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李芏巍先生给物流策划人有一个正确的定位:物流策划人与物流界朋友,同业、同根、同心、同行,心脉相连~携手共建~真正每一个项目的策划大师是这个项目的投资决策人,物流策划人既是这个项目的“军师”,还是带投资决策人一直游泳到对岸的“教练”、并将他扶上岸的“救生员”,达到为项目实体注入活力和为这个特定的项目系统成功地延伸或至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能力。 物流策划的作用

由于目前中国物流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比较多得问题需要解决,于是物流策划业也随之诞生。 物流策划的出现,是时代的产物,是物流事业发展的必然,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物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保障,是策划业健康发展的趋势。 一是投资的物流项目越来越多,行业也会越来越细分, 二是人才紧缺,国内物流人才的需求缺口达到了600万, 80%的企业急需策划人员,但95%求贤若渴的企业招聘不到优秀的策划人才,具有物流与策划的专业知识人才更是寥寥无几。 三是企业自己培养的策划人才需要漫长的过程和大量的费用,较短时间难以做到。 四是企业不可能吸引一些高智力实用型人才,只能借用“外脑”,一则成本低,二则风 险小。 五是大多数物流项目的投资商认为,做一千个方案不如有一个成功案例,专业的物流策 划机构不仅具有专业知识和诚信的原则,关键是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 的实践经验,引导物流项目企业少走弯路。 基于此,投资商便会选择外部支持,这也是物流策划机构生存的基础。物流策划机构的 出现,对物流行业来说如虎添翼,投资商可以通过物流策划机构获得信息,提高竞争力,最 主要是减少错误产生,规避风险,物流策划业为目前困乱的物流市场指点迷津,使中国物流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2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5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8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8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9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13 -第十二章附则............................................................................................ - 13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3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 14 -

物流园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项目背景 一、发展条件与基础 1、区位条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青龙)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北部,燕山山脉东麓。县域北部和东北部与辽宁省相临,西北部是承德市的宽城满族自治县,西部与唐山市的迁西县和迁安市交界,南部是卢龙县和抚宁县。县域面积3510平方公里。青龙县地处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中,区位优势明显,地域广阔。基础设施条件日臻完善。县内有国、省干线5条,县级公路8条,全县通车里程达2310公里,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县城距北京市250公里,距天津市265公里,距唐山145公里,秦皇岛港120公里,曹妃甸港130公里,距京哈高速公路70公里,交通便捷。2009年,纵跨东西的承秦高速公路启动建设。 首先,青龙县是河北省北部地区与冀东沿海区域联系的重要通道之一。河北省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北部地区未来发展呈现逐步渗透和融合的态势,随着承秦高速公路的建设,这一通道的地位与作用将更加明显,青龙县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将会更加突出。 其次,青龙县是沿海开放城市秦皇岛后方的农副产品供应地之一。青龙县因其独有的山地特色必将与秦皇岛市的发展形成多种互动往来,成为秦皇岛市服务京津,在环渤海经济圈和首都经济区乃至沿海开放地区参与经济互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青龙县是市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利用秦皇岛海陆空多方面便捷的对外交通,联系沿海各省区以及东亚地区,借此拉进青龙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联系。 第四,青龙县具有多方向的经济互动性。由于位于长城以北,与关外区域以及东北地区有一定的经济往来,青龙自古就是东北、内蒙入关的重要通道和货物集散地,素有“填不满的干沟”之称。同时与承德、唐山、北京和辽宁省也存在一定的交通联系,这也是秦皇岛其他县区不具有的区位特点。

控规文本案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长春市莲花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对旅游区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建规字333号文发布)、《长春市莲花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1-202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吉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暂行规定(试行)》、国家相关规范及长春市市政府、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第三条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是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中心服务区东北组团,用地西侧、南侧滨雾开河支流,东至山区,北至度假区边界,与长吉告诉相望,面积558公顷。规划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说明书、图则三部分构成。文本与分图图则为法定文件,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老城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等技术规定。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六条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中类为主,部分划分至小类,其中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部分市政设施用地划分采用配建设施图例表示。根据实际建设和管理需要,新增商业服务用地。 第七条以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线及地块内的小区道路可根据时间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做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用地内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地块指标控制图中提出的控制性指标要求。 改建、扩建和新建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八条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九条土地使用兼容性管制 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应符合吉林省、长春市有关技术规定另行确定和管理。在有关技术规定尚未制定的情况下,用地兼容性应符合“规划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览表”中要求。 为有利管理,规划用地的兼容性划分为3种类型。其一,通常允许兼容的用地性质,即一般不经特定审批程序即可调整的用地性质;其二,经允许兼容的用地性质,即一般需要特定审批程序方可获得许可调整的用地性质。对于该栏兼容性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基于整体发展需要不予批准;其三,不允许兼容的用地性质,表中明确列入的不兼容用地性质,以及表中没有列出的兼容规定性质,原则上均按照不允许兼容进行规划控制。 第十条土地混合使用管制 各类非居住类用地(包括公益性配套设施和工业仓储等生产设施)中不得进行成套住宅的建设。确须建单身宿舍的特殊大型企业,单身宿舍建筑面积占企业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具体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居住用地内各类公建建设规模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十一条建筑类型适建性规定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不发生转变时,规划允许各地块在实施过程中对建设用地的建(构)筑物用途作不同程度的调整和限制,但必须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符合“规划用地适建要求一览表的有关规定,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十二条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符合分图图则中规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若因计算口径原因,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第十三条用地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开发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1、对细分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 2、对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文本和说明书内容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 1、总则(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 (1)规划背景、目标 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规划目标,一般是就规划地区与周边环境的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与未来变动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城市土地资源、空间环境面临重大调整,城市开发需求与规划管理应对等情况予以说明,突出在新形势下进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明确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原则 简要说明与规划区相关联并编制生效使用的上级规划规划,各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和技术规定,这些都是规划内容条款制定必须或应当遵照参考的依据;规划原则是对规划内容编制具体行为在规划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价值取向上的明确和界定。 (3)规划的范围、概况 简要说明规划区自然地理边界;说明规划区区位条件,现状用地的地形地藐,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文本、图则之间的关系、各自作用、适用范围、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与图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实现规划控制的意图,单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字性控制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图形化控制都不能达到理性的效果,所以,一般应当将两者结合使用。此外,文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那些方面使用,也要说明,即说明文本的适用范围。同时,规划文本、图则的法律地位、强制性条款指标内容设置也要明确说明。 (5)主管单位、解释权 规划文本的技术性和概括性较强,所以需要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谁来对各种问题的协调进行处理和解释,明确规划实施主管单位和规划解释主体的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在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期内的人口控制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的分布、规模。

城关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文知识讲解

新郑市城关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小组成员:张俊杰5 魏娟朋8 张鑫鑫2 指导老师:郭芳华 王昭娜 2015年6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落实《城关乡镇总体规划》(2009-2030)的意图,为城关乡镇的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使城关乡镇的建设能够协调有序,适应当前小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居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新郑市城市总体规划》 6、《新郑城市规划条例》 7、《新郑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 9、《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成果办法》 13、各种相关设计规范 第四条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第五条规划目标

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中心城镇。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及规划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第八条功能定位 依托城关乡镇所富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农业和旅游业为发展导向的新型生态城镇。 第九条用地规模 总规划用地为6.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000人。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条规划结构 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形成了一横三纵的景观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用地规划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37.90%,人均38.43平方米。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0.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63%,人均4.67平方米。 保持现有中学用地规模。在各个居住片区集中布置小学幼儿园,0.12平方公里 3、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1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91%,人均5.04平方米。 4、绿化用地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文本 1总则 (1) 2目标与定位 (2) 3用地性质 (3) 4开发强度 (3) 5配套设施 (4) 6道路交通 (6) 7开发控制单元 (8) 8城市设计 (13) 9地下空间 (16) 10地名 (17) 11其他规定 (18) 附:图表

1总则 1.1本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滨海大道、深湾一路、 深湾五路、白石三道、白石路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117.40公顷。 1.2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其它相 关专项规划。 1.3制定本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高标准建设原则、土地集约利用原 则、总量控制原则、绿色低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1.4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 定。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 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 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草案)(以下简称《深标》2013版本) 确定。 1.6本片区地处深圳湾滨海地区,周边汇聚了深港西部通道口岸、轨道2、 9、11号线、深圳湾公园、红树林保护区、华侨城内湖湿地、华侨城 主题景区、大沙河及沙河高尔夫等城市功能要素的组合,以其得天独 厚的资源禀赋成为环深圳湾地区(深圳一侧)未来最有效和价值最高 的土地。所有土地开发和用地建设必须符合高标准建设要求;应开展 城市设计、详细蓝图等下一层次规划后,方可进行土地出让、用地开 发与建设。 1.7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 行。

黑龙江齐齐哈尔综合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发展规划前期策划

齐齐哈尔综合物流产业园区 发展规划 哈尔滨工业大学物流工程研究所 2009年8月

目录 一、概述................................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现代物流与齐齐哈尔物流发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规划背景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规划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规划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发展环境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区位交通环境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经济环境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齐齐哈尔物流市场环境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商贸市场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政策环境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建设发展SWOT分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优势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劣势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机遇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挑战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齐齐哈尔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齐齐哈尔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发展定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齐齐哈尔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 1、编制目的: 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3、使用要求 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 第一章成果要求 (1)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 一、总则 (3)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 三、土地利用性质 (3) 四、土地开发强度 (5) 五、道路交通 (6) 六、市政设施 (8)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

八、绿地系统 (13) 九、历史文化保护 (13) 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 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 一、AUTOCAD图层 (15) 二、图示符号 (19) 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第一章成果要求 一、现状分析阶段 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臵图 2.2 用地现状图

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规模与布局 (3) 第三章土地利用控制 (5)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6)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7)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 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则 (9) 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十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0) 第十一章附则 (11) 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 (12) 附表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14) 附表三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5) 附表四:各类用地使用性质适建性规定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和xx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适应xx县城镇和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优化利用和合理配置城镇空间资源,指导园区合理高效的发展建设,特编制《xx县xxxx工业园(xx-xx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实施);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 2006.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七号、2010.1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 (二)xx地方法规、文件 《xx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 《xx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云政发[2004]号);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其他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xx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县“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xx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5)》;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三条规划理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构筑xx-xx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 (二)立足大经济区域,分析xx-xx工业区在xx县以及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科学确定其职能和发展规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工业园区规划服从于上位总体规划。 (三)注重工业园区的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从有利于生态发展的角度出发,构成有现代xx的工业园区风貌。 (四)规划体现市场运作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强调规划管理的规范化,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工业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四条规划原则 (一) 因地制宜与生态优先原则 规划在深入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统筹考虑地形、地貌、水系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山水的自然肌理特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以体现规划区的山水文化品质,融山、水、城、林为一体。 (二) 整体协调原则 从整体性出发,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的相关要求,合理衔接周边区域的土地使用情况,创造功能配套、环境协调、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本规划表现了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空间结构的具体要求,深化和落实了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合理划分地块,确定通过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为综合开发和相关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三)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 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为刚性控制指标,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为弹性控制指标,规划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 遵循价值规律,适应市场变化需求,规划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用以适应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的形势。 (四) 以人为本的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