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艺术

康德论艺术
康德论艺术

康德(1724—1804),德国最著名的理论家之一,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基者。他的美学与文艺理论著作《判断力批判》在欧洲美学与文艺理论史上影响深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关于艺术美,康德没有在《判断力批判》中列专章论述,只在“审美判断力的分析论”中涉及到,但这决不意味着他不重视艺术美,而只是再次证明他的注意力只在于哲学体系的完整,而不在于美学与艺术规律的探讨。事实上,他是非常重视艺术美的,因为他把理想美归结为依存美,而在依存美中又主要是艺术美。

康德对于文艺的本质的论述集中于将文艺看成“自由的游戏”,成为欧洲文艺理论史上长期发生影响的“游戏说”的滥觞。康德的“游戏说”并非像有些人所曲解的那样是将文艺看成无意义的儿童

嬉戏,而是将文艺界定为不受任何外在束缚的“自由的愉快”。因而,康德的“游戏说”实质上就是一种“自由说”。他说:“诗人说他只是用观念的游戏来使人消遣时光,而结局却于人们的悟性提供了那么多的东西,好像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这悟性的事。感性和悟性虽然相互不能缺少,它们的结合却不能没有相互间的强制和损害,两种认识机能的结合与谐和必须好像是无意地、自由自在相会合着的,否则那就不是美的艺术。”(1)他还说:“没有这自由就没有美的艺术,甚至于不可能有对于它正确评判的鉴赏。”(2)

康德“游戏说”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他对审美本质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众所周知,康德所生活的18世纪的欧洲,在哲学领域中形而上学的机械论仍然占据着统治的地位,表现在美学与文艺理论上就形成了互相对立的经验派与理性派。经验派将美与艺术的本质归结为感性快感,而理性派则将美与艺术的本质归结为先天的理性。康德不满于经验派与理性派将审美束缚于感性快感或理性概念的局限性。他说:“人们能够首先把鉴赏的原理安放在这里面,即鉴赏时时是按照着经验的规定根据,也就只是后天的通过感官所付予的,或者人们可以承认:鉴赏是由于先验的根基来下判断的。前者将是鉴赏批判里的经验主义,后者是唯理主义。按照前者我们的愉快的对象将不能从舒适,按照后者——假使那判断是建基于规定的概念的话——将不能和善区别开来。这样一来,一切的美将从世界里否定掉,而只剩下一特殊的名词来代替它,指谓着前面所称的两种愉快的某一种混合物。”(3)康德打破经验派和理性派的桎梏,独创地将审美的本质归结为情感判断。所谓情感判断就是主体因不受对象的感性存在和理性概念的束缚而获得自由所引起的一种情感愉悦,是主体的一种解放。他说:“于是我们能够一般地说:不管是自然美或是艺术美,美的事物就是那在单纯的评判中(不是在官能感觉里,也未曾通过概念)而令人愉快满意的。”(4)康德认为,这种审美的情感愉快的根据是凭借着一种特有的先验原理,即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又叫自由的合目的性。它既同对象的存在无直接关系,又同对象的概念无直接关系,而是主观上的各种心理功能的自由的协调一致。总之,由于对于对象

的“无利害”、“不凭借概念”的自由的鉴赏而唤起主体各种心理功能的自由的协调,从而引起主体的合目的的愉快,这整个的审美过程都同“自由”密切相关。

康德对于这种以“自由”为特性的审美愉快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既涉及对象的形象又涉及主体的合目的性的愉快,因而成为客体与主体、感性与理性、真与善之间的一种过渡和桥梁。他说:“判断力以其自然的合目的性的概念在自然诸概念和自由概念之间提供媒介的概念,它使纯粹理论的过渡到纯粹实践的,从按照前者的规律性过渡到按照后者的最后目的成为可能。”(5)这就说明,康德给予“自由的”审美以多么高的地位,将其确定为由真到善、自然到人、感性的人到理性的人的必由之途。当然,这是指整个审美来说的,但作为包含着理性的艺术美,则能更好地承担起这种桥梁和过渡的作用。因此,康德在“导论”的最后部分,在列表说明由自然到自由的过渡时就明确地以艺术代替审美作为真与善的中介。

康德“游戏说”的提出不仅有其追求真善美统一和批判地继承经验派和理性派的美学根据,而且,在政治思想方面,也是他受到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影响的结果。因为,在这一理论中,特别地强调了人及其价值,强调了理性与自由。

现在,需要进一步探讨康德为艺术界定的“自由的游戏”的具体含义。根据康德的论述,我们认为其具体含义就是通过形象对于理性的不受任何障碍的自由的观照(直观)。康德在论述审美直接使人愉快

时解释道:审美的愉快对于理性“只是在反味着的直观里,不像道德在概念里”(6)。正因为如此,所以艺术美作为“自由的游戏”决不是无意义的嬉戏,而是包含着某种理性观念,具有某种价值。康德认为,这是艺术同自然、艺术美同自然美的最重要的区别,也是通过“自由”而产生的产品的重要特性。他说,“正当地说来,人们只能把通过自由而产生的成品,这就是通过一意图,把他的诸行为筑基于理性之上,唤做艺术”(7)。在他看来,只有这种以理性观念为基础的艺术创作活动才真正是创造性的,是有目的的“制作”。但自然却与此相反,只是一种无目的、无意识的本能性的“动作”。从成品来说,自然物是有果无因(目的)的“效果”,而艺术品则是有果有因(目的)的“作品”。他举例说,蜜蜂的蜂巢尽管很规则,但却只不过是蜜蜂的无目的的本能所产生的“效果”。而沼泽地里发掘出来的远古人作为工具的削正的木头,看似粗糙,但却是包含着理性观念的艺术作品。另外,康德还通过论述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区别,进一步阐明了艺术美包含着理性观念的特征。他认为,自然美只是事物本身美,而艺术美则是对事物所作的美的形象描绘,应该将事物自身的性质与对事物的美的形象描绘区别开来。因为,在美的形象描绘中已经包含了文艺家的理性观念,对事物作了某种程度的改造。由此,他认为艺术显出它的优越性的地方就在于可以把自然中本来是丑的或不愉快的事物描

写得美。例如,复仇、疾病、战争的毁坏等等坏事都可以作为文艺的题材,运用理性观念改造加工,变自然丑为艺术美。康德认为,正因为艺术美必须包含着理性观念,所以自然只有在像似艺术时才美。这

就是说,作为自然美必须在自然中见出艺术的自由,看出它的合规律性好像是在某种理性观念指导之下经过人工创造时,才显得美。

但是,艺术美包含着某种理性观念只是“游戏说”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康德认为艺术美是一种对于理性的自由的观照(直观)。这种“自由的观照”就是要求艺术做到使其理性目的显不出任何痕迹,虽有理性但却看不到任何理性,虽是趋向于某种理性概念但却觉察不到任何概念,显露在人们面前的只是同生活本来的面目一样的形象。这一关于自由的观照的观点是其“游戏说”的精髓之所在,贯串于他的艺术理论的始终。他是从两个方面来论述文艺的这种自由观照的特征的。首先是通过艺术创作与手工艺劳动的比较,认为艺术创作不同于手工艺劳动,在内容上不受对象的存在束缚。他说:“艺术也和手工艺区别着。前者唤做自由的,后者也能唤做雇佣的艺术。前者人看做好像只是游戏,这就是一种工作,它是对自身愉快的,能够合目的地成功。后者作为劳动,即作为对于自己是困苦而不愉快的,只是由于它的结果(例如工资)吸引着,因而能够是被逼迫负担的。”(8)这就是说,他认为手工艺劳动是被迫的,本身是痛苦的。原因在于主体被劳动报酬所束缚,而劳动报酬是由对象的数量来计算的,因而也可以说在手工艺劳动中主体被对象的存在所束缚,所以是不自由的。而艺术创作却好像是游戏,因为它本身是愉快的。主体在艺术创作中是自由的,不受束缚的,心情舒展,犹如在游戏中一般。当然,康德在这里泛用“劳动”的概念是片面的。因为,痛苦的强制的劳动只是剥削社会中“异化”了的劳动,而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中作为人的第一

需要的劳动。同时,完全将艺术与劳动对立起来,也就在实际上割裂了艺术与实践的关系。但康德在这里强调的重点是艺术不像劳动那样有明显的外在目的,它是不受对象存在束缚的、自由的。他还通过艺术与科学的比较,认为艺术创作不同于科学之处是在形式上不受对象的概念束缚。当然,康德在论述艺术与科学的区别时,将科学单纯地归结为知(死的书本知识),而将艺术归结为能(技能),这本身并不科学。但他在批判关于“美的科学”的概念时,倒是抓住了艺术与科学在思维形式上的区别,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游戏说”的含义。康德指出,“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也没有美的科学,只有美的艺术。因为关于美的科学,在它里面就须科学地,这就是通过证明来指出,某一物是否可以被认为美。那么,对于美的判断将不是鉴赏判断,如果它隶属于科学的话。至于一个科学,若作为科学而被认为是美的话,它将是一个怪物”(9)。这就告诉我们,艺术作为审美的鉴赏判断,是以形象为形式的思维,而科学作为证明,则是以概念为形式的思维;在科学的判断中,主体受到概念的束缚,是有限制的。但在艺术创作的鉴赏判断中,主体不受对象的概念的束缚,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性表现在形象不是蕴含一个概念内容,而是可以蕴含无限丰富的内容。

综合上述主体在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都不受对象束缚的自由性的特点,康德认为艺术的这种“自由的游戏”的本质特征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或曰自由的合目的性。他说:“所以美的艺术作品里的合目的性,尽管它也是有意图的,却须像似无意图的。这就是说,美的

艺术须被看做是自然,尽管人们知道它是艺术。”(10)这就说明,艺术的这种“自由的游戏”的本质特征,实质上就是合目的性与无目的性、有意图性与无意图性、艺术与自然的统一。虽有目的却看不到目的,虽含意图却不显露意图,虽是艺术却似自然。这的确是抓住了艺术寓思想于形象的根本特征。

还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康德还从生理学的角度探讨了“游戏说”的理论,认为艺术的自由和谐必将引起身体的自由放松,从而促进人体的健康。他说:“所以人们可以,我想,承认伊比鸠的说法:一切的愉快,即使是通过那些唤醒审美诸观念的概念所催起来的,仍是动物性的,即肉体的感觉。”(11)他进一步将其过程归结为,由精神的自由放松(想象力的自由驰骋)导致肉体的自由放松,推动内脏和横膈膜的和谐活动,并进而加强精神上的自由愉快。他形象地举了一个谐谑的例子:一个印第安人在一个英国人的筵席上看见一个啤酒坛子打开时,有许多泡沫喷出,于是惊呼不已。主人问他有何可惊之处,这个印第安人说,我并不是惊讶那些泡沫怎样出来的,而是惊讶它们当初是怎样被搞进去的;于是人们听后大笑不已。康德认为,在这种谐谑中人们产生愉悦的原因不在于知性获得了什么知识,而是在于由紧张的期待到虚无,从而引起精神的放松(自由)和肉体的放松(自由)。正是通过这样的精神和肉体放松的“自由游戏”,才产生了情感愉悦。这就说明,康德尽管认为艺术是一种包含着某种理性观念的超越生理快感的愉悦之情,但并不否认艺术美包含着生理快感的因

素,并正确地将身体的自由放松也包含在自由的游戏的含义之内。这是十分切合艺术创作实际的、极有价值的见解。

审美观念是康德关于艺术美的中心概念,接近于当代文艺理论中“典型”的概念。所谓“观念”即德文字“Idee”,意指某种包含着丰富内容的不确定的理性概念。朱光潜先生借用中国古典美学中“意象”的概念翻译之。根据康德的论述,所谓审美观念即指某种包含了无限理性内容的现实的形象。康德说:“人们能够称呼想象力的这一类表象做观念;这一部分因为它们对于某些超越于经验界限之上的东西至少向往着,并且这样企图接近到理性诸概念(即智的诸观念)的表述,这会给予这些观念一客观现实性的外观。”(12)当然,审美观念只不过是从创作的角度为艺术典型所界定的概念,而从欣赏的角度,康德则将其称之为审美理想。这个概念被黑格尔在《美学》中所接受。而“理想”(Ideal)本身则“意味着一个符合观念的个体的表象”(13)。朱光潜先生更明确地将其翻译为“把个别事物作为适合于表现某一观念的形象显现”(14)。而所谓“形象显现”就是理性与形象之间不经过概念的自由的统一。这就更充分地显示出这一概念同黑格尔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定义之间的渊源关系。一般地来说,理性观念尽管无比丰富,但还需借助于概念来表达,但审美观念却不经过概念,仅借助于一个表象将无比丰富的理性观念直接显现出来。

因此,康德认为,审美观念“生起许多思想而没有任何一特定的思想,即一个概念能和它相切合,因此没有语言能够完全企及它,把它表达出来”(1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认为,审美观念是理性观念的“对立物”。

康德认为审美观念具有巨大的作用,标志着艺术美所达到的高度,使艺术形象具有‘精神”和“灵魂”,而“精神(灵魂)在审美的意义里就是那心意付予对象以生命的原理”(16)。这里所谓“生命”就是艺术形象的艺术魅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他进一步论证道,有些艺术形象,表面上看也符合美的规律,找不出什么毛病,但却没有精神,不具备艺术的魅力,就好像一个妇女,尽管俊俏、健谈、规矩,但却缺乏内在的吸引人的力量。而这种内在的吸引人的力量就正是审美观念所特有的。那么,审美观念的这种内在的吸引人的力量,或艺术魅力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根据康德的论述,就是由理性与形象、主体与客体的不经过概念的自由的统一中产生的。因为,理性本身是具有巨大的力量的,它存在于主体的心灵之中,经过这样一种与感性客体的形象的自由的统一,就能产生巨大的、震撼人心的、潜移默化的效果。

康德还进一步对审美观念的性质作了论述,认为它是经过理性观念改造的“另一自然”。他说:“想象力(作为生产的认识机能)是强有力地从真的自然所提供给它的素材里创造一个像似另一自然来。”(17)朱光潜先生更明确地翻译为“第二自然”(18)。这个“另一自然”所依据的是现实自然所提供的素材,其外在形式是保持现实自然的本来面目,看上去似乎同自然一样是无目的、无理性的,而其实质却是

经过了理性的改造,充满着理性的内容,因而是“优越于自然的东西”(19),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揭示了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关系,说明自然美是艺术美的根据,艺术美不脱离现实自然的外在形式,但艺术美中渗透着理性内容,同自然相比更为“优越”。这就说明,虽然在康德的总的美学体系中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但在审美观念的理论中却对其形式主义的弊病有所补救,并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理性派过分重视艺术美、感性派过分重视自然美的偏颇。

不仅如此,康德还进一步探讨了“另一自然”的产生过程。他认为,这个过程就是给以理性观念一个客观现实性的外观,也就是使理性观念具体化,使其通过直观的形象显现出来。而这种具体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于极乐世界、地狱世界、永恒界、创世等抽象的概念,应使其具有感性外观。另一种是对于死、忌妒、恶德、爱、荣誉等现实的思想,应使其超出现实,达到理性的高度,“在完全性里来具体化”(20)。这就反对了自然主义倾向,强调了理性在审美观念创造中的作用,表现了康德受到启蒙主义影响的进步倾向。

康德对于审美观念的寓无限于有限的重要特征也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在一个表象中,思想(这本属于概念)大大多于“所能把握和明白理解的”(21)。这里所说的“思想”是指表象(形象)本身所包含的理性内容,而“所能把握和明白理解的”则指读者或观众在鉴赏中所能把握和明白理解的思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形象大于思想”、“言有尽而意无穷”、“意在言外”、“咫尺之图写千里之景”、“以一当十”等等。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之一是审美观念作

为无限的理性内容与有限的感性形象的自由的统一,实际上就是寓无限于有限。原因之二是在艺术创作中经过了艺术提炼的过程。这就是运用想象力的自由驰骋,在可能表达某种理性内容的杂多的形式中选出一个能够最完满地显现理性观念的形式,从而使人们可从这一个形式联想到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无限深广的理性内容。正如康德所说:“通过它使想象力自由活动,并在一给予了的概念的界限内,在可能的与此相协和的诸形式的无限多样性之下,提供那一形式,这形式把表现这概念和一种思想丰富性结合着,对于这思想的丰富性是没有语言的表达能够全部切合的因而提升自己达到诸理念。”(22)当然,康德在这里所说的“提供”(即选出),并未真正地揭示艺术提炼的内在本质,而这一任务将由黑格尔来承担。原因之三是,从鉴赏的角度看,由于审美观念是具体的、感性的个别形象,这就给人以充分自由地发挥想象力和给形象以补充的余地。因为,如果面对概念,主体的想象力就受到其局限,没有发挥驰骋的可能,而只有面对着形象,想象力才是自由的、有受束缚的,才有可能浮想联翩,主体通过自己的想象补充形象间的空白,最后引导到无限广阔的理性领域。

康德对审美的探讨从总的方面来说就是侧重于心理的分析。这是其论美的基本特点。他对艺术美的论述也不例外,最后也归结到心理功能的分析。他认为,艺术美的心理功能是一种创造的想象力。这种

创造的想象力是多种心理功能的综合,包括着想象力、知性力,理性力(精神)和鉴赏力。他说:“所以美的艺术需要想象力、悟性、精神和鉴赏力。”(23)这四种心理功能在艺术创作中处于一种合目的自由的协调状态。文艺作为一种“自由的游戏”,就是根源于这种创作过程中各种心理功能的合目的的自由协调。也正是由这种自由的协调才使主体产生了美的愉悦之情。他说,艺术创作就是“把心意诸力合目的地推入跃动之中,这就是推入那样一种自由活动,这活动由自身持续着,并加强着心意诸力”(24)。

当然,在这四种心理功能中最核心的还是鉴赏力,康德在论述艺术创作需要四种心理功能中,特别加注指出“前三种机能通过第四种才获致它们的结合”(25)。这就说明,创造的想象力中的想象力、知性力、理性力的自由协调必须以审美的情感判断为中介。它们都统一于情感判断,最后的目的也是为了产生审美的情感判断,离开了审美的情感判断的中介,创造的想象力将不复存在。

但是,比较起来,想象力又是最活跃的因素。因为,作为创造的想象力始终是以直观形态的感性表象为其心理活动的基本元素的。只是在想象力的生气勃勃的活动中才把知性与理性的功能带进了艺术

创作的复杂的心理活动之中,正如康德所说,“在这场合,想象力是创造性的,并且把知性诸观念(理性)的机能带进了运动”(26)。而且,艺术创作中合目的的审美愉快也主要是由想象力的自由活动唤起的。康德指出,“这主观合目的性是建基于想象力在自由中的活动”(27)。他认为,艺术创作中想象力具体表现为象征、类比手法的运用。因为,

艺术创作中对于理性观念是无法用一个概念来表达的,那就只好借助于一个直观的形象来加以类比和象征。康德将这种类比、象征称作是审美对象的状形词(Attribute)。它可以使想象力活跃起来,通过类似表象的联想,表达出某种理性概念,最后创造出审美观念。这种方法是远远地超出借助于文字的、通过逻辑概念对理性的表达的。正如康德所说,“这些东西给予想象力机缘,扩张自己于一群类似的表象之上,使人思想富裕,超过文字对于一个概念所能表达出的,并且给予了一个审美的观念,代替那逻辑的表达。它服务于理性的观念,本质上为了使心意生气勃勃,替它展开诸类似的表象的无穷领域的眺望”(28)。他举例说,朱匹特的鹫鸟和它爪子里的闪电就是这威严赫赫的天帝的状形标志。因为,通过鹫鸟及其爪上的闪电这样的直观的感性表象,可以象征类比另一感性表象天帝朱匹特,这是想象力的特殊作用,比借助于语言和逻辑概念要丰富得多。在语言和逻辑概念里是什么就是什么,但具体的表象却可以使人引起丰富的联想。例如,通过鹫鸟及其爪上的闪电不仅可使人想到天帝的赫赫威严,还可以使人想到他的残忍凶暴及其它……。这就可将人引导到无限丰富的理性观念的领域。

不过,知性力在创造的想象力之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康德认为,在一切审美判断中都是判断先于快感。这是审美愉快与生理快感的根本区别。正因为如此,知性才是创造的想象力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这样,就使创造的想象力的成果——审美观念成为有意义和有内在逻辑的精神产品。他指出:“对于审美观念的丰富和独创性不是那样必

要的,而想象力在它的自由活动里适合着悟性的规律性却是必要的。因前者的一切富饶在它的规律的自由中只能产生无意义的东西,而判断力与此相反,它是那机能,把它们适应于悟性。”(29)正因为知性是创造的想象力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所以就使艺术创作必然包含着认知的性质。但这却又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是一种不凭借概念而只是凭借形象的认知,这就使这种认知带有直观的无意识的性质。看似通过形象的直接领悟,实际是一种形象的感染、情感的启迪,但其中却又包含着某种认识和内在的逻辑。只是,这种认识不是概念所表达的认识,这种逻辑不是外在形式逻辑,而是一种形象所唤起的认识和内在情感逻辑。因为,在创造的想象中,想象力与知性力之间,是知性力服务于想象力,而不是想象力服务于知性力,想象力是为主的、充分自由的,始终处于主动的活跃的状态。正是在想象力的自由的生气勃勃的活动当中,自然而然地“暗合”了某种知性规律,但又不经过任何概念因而是语言难以表达的。这倒同中国古代文论中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情形有些相似。康德也讲过一段类似的话,他说“想象力(作为先验诸直观的机能)通过一个给定的表象,无意识地和悟性(作为概念机能)协合一致,并且由此唤醒愉快的情绪”(30)。

在创造的想象力中理性力占据着突出的地位。它决定了创造的想象力的性质,使艺术具有了无限丰富深广的内涵,具有了深刻的伦理道德的价值,也使创造的想象力与复现的想象力划清了界限。复现的想象力是对形式美的鉴赏中所凭借的想象力,是想象力与知性力的自

由协调,运用的是经验的联想律,只把自然物的外形复现出来,使其同原物类同。例如,用红云比喻盛开的红梅,用伞盖比喻亭亭青松等。这完全是一种刻板的“再现”,对现实的纯然相同的“摹仿”,有如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主义创作方法。康德认为,创造的想象力完全与此不同。它是想象力与理性力的自由协调,是根据更高的理性原则去进行联想、类比,将经验所提供给我们的印象加以改造。这就不仅是借助于经验材料的再现,而且是经过主观改造、打上了主观理性印记的表现,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

康德认为,只有天才才具备创造的想象力,因此,“美的艺术必然地要作为天才的艺术来考察”(31)。这就必然地由艺术创作问题过渡到天才问题。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关于天才的理论始终笼罩着神秘主义的迷雾。从柏拉图开始,许多理论家都把天才归之于“灵感”、“神启”。但康德却与此相反,认为天才是文艺家独具的创造能力,是一种先天的心灵秉赋。它就是创造的想象力,是与生俱来的,同人的生理因素一样是身体结构的一部分,属于“自然”的范畴。其原因在于审美不是凭借概念判断,而是凭借主体的某种合目的性的情感判断,而这种情感即来自自然生成的心理功能。他说:“因美必须不按照概念来评定,而是按照想象力和概念机能相一致时的合目的性的情调来评定的。因此,不是法规和训示,而只是那在主体里的自然(本

性),不能被把握在法规或概念之下。”(32)关于天才的“自然”属性,他还以审美观念的“传授”加以说明。他认为,审美观念的得以“传授”完全基于师生之间在心灵上被大自然装配了类似的比例。他说:“一个艺术家的诸观念激动了他的学徒的类似的观念,假使大自然给他的心灵能力装配了一个类似的比例。”(33)但前苏联的阿斯穆斯在《康德论艺术中的天才》一文中,将此处的“自然”解释为“理性所认识的世界”(34)。这是不符合康德的原意的。

不仅如此,康德还进一步认为,通过天才,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因为,在他看来,艺术必须具备某种普遍可传达的规则性,但这种规则性不能来自客观的概念,所以是一种不凭借概念的不明确的规则。这种不明确的规则性就只能来自天才所独具的主体的创造想象力的

心理功能。而康德认为,这种心理功能是属于“自然”范畴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康德才断言,“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35)。

关于天才的特征,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第四十六节和第四十九节中分别归纳为四个规定性。前者侧重于无目的的独创性,后者侧重于合目的的典范性。因此,归结起来就是两者的统一。正如康德所说,“天才就是:一个主体在他的认识诸机能的自由运用里表现着他的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36)。这就告诉我们,他认为天才是以主体的创造的想象力的心理功能为根据的独创性与典范性的统一。首先,天才具备某种无目的的独创性。这是天才的第一特性和构成天才品质的本质部分。这种独创性就意味着,天才所创造出来的作品是独一无二的,不符合任何客观规则的,同摹仿完全对立的,具有一种

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性。这样,艺术天才的这种独创性就将它和科学家的才能区别了开来。康德认为,艺术天才的独创性具有一种不能明确传达的特征,不能对自己的创作过程进行描述证明,不能提供明确的规范传达给别人,因而常常造成人亡艺绝,只好让新的天才去重新受之于天。而科学家却可规定自己的创作道路,让别人追随学习。他举例说,大科学家牛顿就可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别人,但古希腊诗人荷马和德国诗人魏兰却无法为后人提供学习的规范。从不同的产生途径来说,天才是先天具备的,在诞生时由守护神指导而产生的,但科学知识却靠后天学习。从成果来说,天才的产品也不同于科学,天才的作品只是作为导引的工具性范例来唤醒、启发、引导另一天才;但科学成果却可以作为范本让人摹仿。其次,天才具有着合目的的典范性,但这只是艺术的典范性,而不是科学的典范性。它只存在于具体的艺术形象之中,而不存在于概念与法规之中,是一种无明确规则的规则。康德认为,这种典范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对于天才的陶冶和训练,就好像是驯马与悍马的区别。因此,如果缺乏典范性就不成其为艺术作品,而只是偶然性的自然事物。

关于艺术的分类,康德认为可用借以表现的物质手段加以区分,具体地说来可类比于语言的表现手段,从文字、表情和音调三个方面区分。他说:“所以我们如果要把美的艺术来分类,我们所能为此选

择的最便利的原理,至少就试验来说,莫过于把艺术类比人类在语言里所使用的那种表现方式,以便人们自己尽可能圆满地相互传达它们的诸感觉,不仅是传达他们的概念而已。这种表现建立于文字、表情和音调(发音、姿态、抑扬)。”(37)这里所谓文字是说话所使用的文字,用于艺术即指语言文学;所谓表情是说话时的姿态、形体动作,用于艺术即指造型艺术;所谓音调是说话时抑扬顿挫的语调,用于艺术即指感觉的艺术。

关于语言艺术,康德认为可分为雄辩术和诗的艺术两种,“雄辩术是悟性的事作为想象力的自由活动来进行;诗的艺术是想象力的自由活动作为悟性的事来进行”(38)。这就是说,在他看来演说家为了取悦于听众,在使用雄辩术时,有意把严肃的理解力的事情作为自由的感性的游戏来进行,使得听众乐而不倦;诗人则与此相反,是在一种自由的感性想象力的游戏中寄寓着深刻的理解与目的。对于造型艺术,他认为是“诸观念在感性直观里的表现”(39)。这就是,观念不必通过文字,而是直接在感性直观中表现出来。具体可分为感性的真实形体的艺术和感性的假象的艺术。前者为雕塑,因为是立体的,所以诉诸视觉和触觉;后者为绘画,因为是平面的,所以仅仅诉诸于视觉。绘画又可分为对于自然的美的描绘和对于自然产物的美的安排,前者为绘画本身,后者为园林艺术,即是对自然风景用绘画的意境加以安排、布置。他认为感觉的自由活动的艺术所涉及的是“对于感觉所隶属的感官的不同程度的情调(紧张)间的比例,这就是说那调子的准确把握”(40)。也就是,在他看来,这种艺术是感官对于外界刺激

的不同程度的准确把握,这里又可分为通过听觉和视觉对外界刺激的把握,即音乐和色彩的艺术两种。但由于光的摇曳不定,难以把握,因而通过视觉的色彩的艺术就不包括在内。所以,这种感觉的自由活动的艺术只有一种音乐。

随着艺术的发展,单一的艺术种类已不可能,而必然出现各种艺术种类相互结合的趋势。康德看到了这一点。他指出,戏剧是雄辩的和绘画的表现方式的结合;歌唱则是诗和音乐的结合;歌剧是歌唱和戏剧的结合;至于舞蹈,则是音乐和形象的游戏的结合。

对于各艺术种类审美价值的比较,康德认为有两种不同类型的艺术:“第一种从诸感觉达到不规定的诸观念;第二种却从规定的诸观念达到诸感觉”(41)。第一种即指语言艺术、造型艺术等,是一种具有持久性的艺术。第二种即指音乐,“只是流转着的印象”(42)。对于这两种艺术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评价。他说:“如果人们把诸艺术的价值按照着它们对人们的心情所提供的修养来评量,并且把人们认识过程里必须结合起来的诸机能的扩张作为评量标准,那么音乐就将在诸美术中居最低的位置。”(43)这也就是说,他认为,从道德和认识的标准看,诗的价值最高,造型艺术次之,音乐的位置最低,雄辩术因为使道德原则和人的心术受了损害,所以是“应被放弃的”。但如果“按照它们的舒适性来评价,音乐大概会占据最高位”(44)。

《判断力批判》是一部包含着丰富内容的美学与文艺理论著作。长时期以来一直为后代理论家和文艺家所重视。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充满感情地说:“后来我得到了一本《判断力批判》,而我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刻都应归功于它”(45)。它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与影响。

首先,《判断力批判》奠定了感性与理性统一的文艺研究的道路。在欧洲文艺理论史上,长期以来存在着感性派与理性派、摹仿论与灵感论、再现说与表现说的尖锐对立,它们各自或从感性因素出发,或从理性因素出发,而有其片面性。这反映了欧洲形而上学机械论对文艺研究的影响。康德则打破形而上学的桎梏,独辟蹊径,首次以感性与理性统一的方法研究文艺,为文艺界定了理性内容与感性形象自由的统一的深刻涵义,这就既包含了客观的感性因素,又包含了主观的理性因素,较为符合文艺的实际。更重要的是他开始将文艺现象作为感性与理性统一的整体来研究,包含着辩证法的合理内涵,从而为整个欧洲近代文艺理论史,别是德国近代文艺理论史指明了正确的途径。黑格尔在《美学》中运用的辩证的研究方法,就同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而且,正因为《判断力批判》在方法上有所突破,所以能够深刻地揭示文艺内在的感性与理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无意图性与有意图性等等矛盾现象,康德将其称之为互相对立而又带有某种合理性的“二律背反”。对于这样的“二律背

康德论人的自由

康德论人的自由 摘要:康德是著名德意志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将经验转化为知识的理性(即“范畴”)是人与生俱来的,没有先天的范畴我们就无法理解世界。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自由概念不仅是理解康德哲学的钥匙而且是理解其全部哲学的关键所在。本文从自由的提出、先验自由、实践的自由、自由感四个方面论述了康德的自由思想。 关键字:自由;康德;自由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追求自由,享受自由,自由究竟是什么,很难有统一完整的定义。对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个人体质、欲望、财富、世界观价值观及理想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因素和内在因素。从意识形态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康德的自由观是伦理学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他律伦理学的种种包围中打开了一个缺口, 首次将自由意志的规律确立为人自身的规律。 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自由之所以居于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是因为它是“开启崇高的实践原理的钥匙”它是纯粹的、甚至思辨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的“拱心石”。 一、自由观的提出: 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很早就已经开始关注人的自由意志问题了。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是天生的, 德行不能传授, 只能教一些关于善的知识, 教会人们学会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辨善恶。智者派认为人并不是天生就具有尊敬和正义这些美德。苏格拉底和智者派都想给自由意志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 自由意志要么自发地行善, 要么自发地作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之初, 性本善”和“人之初, 性本恶”的争论。他们为后来的思想家提供了规定自由意志的两条道路, 即感性和理性。 近代以来, 哲学家们对自由意志又进行了规定: 自由意志作为自由, 并不在于它能为所欲为、不受限制与约束,而在于认识自由意志自身内部的规律问题。经验论者认为自由就是对自由意志的自然欲望的满足, 而唯理论者则认为自由就是一直遵从理性的指导而行动。这一切都为康德的自由理论准备了思想资料。 康德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把“我”作为实体而否定人的自由的观点。康德设立

关于崇高理论

事实上,康德的崇高模式体现了欧洲人认识崇高体验的大致轨迹。这一轨迹具有19世纪浪漫文学中表现崇高的特征。譬如英国浪漫诗人华滋华斯在《序诗》里就曾写道:诗人的成长要“同时得到美和恐惧的孕育”,“在那给人印象深深的恐惧里,/在那愉悦和幸福的重复中”去学习。7诗人在《序诗》中用亦此亦彼、又相互矛盾的两可方法去寻觅自然中的崇高,并把它视为自己的“使命”。8然而我们注意到,直至《序诗》末尾诗人最终所获得的却是“人的心智如何变得/比大地还要美丽一千倍/大地也因他的寓居而变得更加神圣”。9因此济慈称他的崇高为“个人主义的崇高”,算是对华滋华斯崇高体验的中肯之言,尽管济慈本人从未阅读过《序诗》。10华滋华斯诗中的自然显然缺乏济慈主张“诗人个性”中所应有的“消极感受力”,因为后者反对无处不在的诗人意图,诗人天赋就是“消极的感受力”,诗人没有“自我”(identity)。11华滋华斯的矛盾体验也见于爱默生的《自然》一诗:我们应该“跨越平庸”,去感受“欢乐直到恐惧的边缘”,直到“所有卑微的自我情感消弭。我变成一个透明的球体,我化为虚无”。同样,诗人的自我萎顿毕竟是短暂的,因为他接着写道:“我看到一切;永恒的存在似电流贯注全身;我成为上帝身上的微粒”。12最终谦卑的自我羽化登仙,个体实现对自然世界的支配——“自然浑然成了中介,它成就了自我,却受到人的支配,如驴子温顺地驮着拯救者。它把它的王国托付与人,人把它当作工具役使并铸成实用的东西”。13爱默生原本谴责视自然为“他性”的人类,殊不知这种谴责却落在他自己头上。因此,巴巴拉·帕克指出,《论自然》“读起来像《圣经》的‘启示录’,人是‘站在废墟中的神’,自然是异化的意识,这意识因为他不断涌现出的创造力未能生效而凝结成各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形式。只是自然却预示着人将会重新获得被他抛弃了的神秘力量,并随着‘精神的注入’,世界的创伤将会愈合,‘人对自然世界王国的驾驭’将给他‘比上帝还要巨大的权力。”14 所举三例,都把崇高体验描述为主体由收缩到张扬的瞬间变化过程。如果使用维斯凯的三分法,我们可以把其中第三阶段即主体或理性回应阶段与生态批评联系起来。康德指出,自然“在和理性的观念相比较时,将被估量为小。”15然而面临的问题是,在假设一种生态学上的崇高时,若把主体张扬这个阶段给予取消,其理由是否足够充分?因为,如果这种体验在“超越”瞬间的临近之前就“出轨”的话,那么在主体身上就不会出现顿悟和愉悦的升华感。可见,剥夺了崇高感,就会使这种启示性体验有“葡萄被水”之虞,从而丧失它的光彩,甚至会从根本上取消“崇高”这一术语的合法性。

康德的德性理论

康德的德性理论 康德伦理学长期以来被称为义务论。由于作为其重要内容的德性理论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康德伦理学也就常常被当代德性伦理学家作为批评的对象。这主要与其相关的著作长期受到忽视有关。人们对康德道德思想的理解大都根据《道德形而上学基础》而来,加之一般理解康德的学说主要是三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与《实践理性批判》,就成了人们最为熟悉的康德伦理学著作。康德的另一部重要伦理学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在我国直到2007年才出版了李秋零、张荣从德文译出的完整中译本,中文世界的研究薄弱自不必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语言上占尽优势的西方学术界,也只是在最近才陆续出现了对康德德性理论较多的重视。康德的德性理论要解决什么问题?在他的伦理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与他的其他道德探讨关系如何?本文试图在学术界研究的基础上对之做一个梳理。 德性论:人的道德 康德的德性理论专门探讨人的道德,为人的道德而立论。在康德看来,有理性的存在,在尘世,就是人类,他也称之为“有限的理性存在”,“我们在尘世的有理性存在者中间只知道一个类,亦即人类”(An7:329);非尘世的,则包括全善全知全能的存在体。“对有限的神圣存在者(他们就连被引诱去违背义务也根本不可能)而言,没有德性论,而是只有道德论”(6:383)。这种“伦理学”,只处理“人对人的道德关系”,是“相互的人类义务”(6:491),包括人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德性义务,这不是一般的理性存在者的道德要求,仅是人的道德要求。要深入地理解一般理性存在者的道德与人的道德的关系,需要搞清几部著作的关系。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发表于1785年。在前言中,康德说:“我决意日后提供一部《道德形而上学》,现在我让这部《基础》先发表。”可见他的目标是《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只是打前站,搞定根基,定位于找到、建立适用于一般“理性存在”的最高道德原则,为未来的道德形而上学提供一种根基性的预先探讨,这是一个纯粹的、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清除了一切与“人”性相关的东西。这是非常纯粹的根基性理论,是为将来聚焦于“人”的道德研究提供依据和根基。“回溯到形而上学的根本原理,以便使义务概念排除一切经验性(任何情感)的东西,而成为行为的动机。我们形成什么样的概念才能够形成强大的力量以征服孳生恶的那些偏好呢?这是思辨的事情,只有少数人知道如何处理。作为哲学家,必须去寻找这个义务概念的最初根基,否则在德性论中就根本不能指望可靠性、纯粹性。”(6:376)这个最高的实践原则统领着后面的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为它奠定基础,所以构成了“探究根本”的工作。 《实践理性批判》则又是一个意外的产品。它以《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为前提条件”,其任务是“只应当完备地指出一般实践理性的可能性、范围和界限,而不与人的自然本性发生特殊的关系”,它致力于展开《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自由理念。《实践理性批判》发表于1788年,康德是突然想到要写作的。康德伦理学研究家L.Beck和A.Wood指出,康德本来没有计划要写第二批判,它本也没有自己单独的位置,甚至在1787年4月,康德完成了《纯粹理性批判》修订之时,他仍然说要提供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根本没有提及这年夏天他倾力写作的《实践理性批判》,第二批判是为了反击、澄清误解而撰,是处理实践理性与纯粹思辨理性之间的连贯性、内在依赖性、相互支撑性。用康德自己的话说,这部书仍属于“仅是预备性的练习”(die nur V ortibung,the only preliminary prac—tice,Pr 5:161,李秋零译本漏译了该书在《结论》前的这一自然段,请阅邓晓芒译本第219页)。 上面这两部著作,对人的道德而言,都是在从事理论前提的工作。Beck和Wood都用

试论康德:游戏与人性完满的实现

试论康德:游戏与人性完满的实现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格分裂和异化的背景下,席勒探寻如何才能塑造完整的人并真正获得自由。通过对康德理论的批判继承,席勒提出了自己的游戏说:即美的状态对道德状态有强大的影响,是精神发展的不同阶段中的最高阶段。他看到自然是审美游戏的源泉,而游戏冲动使人获得审美情趣和自由。游戏冲动需要外观,只有想象力活动与自由的形式相统一,使具体感性对象彰显出人的自由精神,才出现审美游戏,完成对美的追求。 标签:游戏冲动;自由;审美;外观 一、引言 席勒对古希腊时代——一个人性和谐素朴的黄金时代充满向往,古希腊的人性是完整的,社会是和谐的。古希腊人的亲近自然和自由存在,在现时代是不存在的。这种参照对比引发他对现实的不满和批判,促使他寻找和捍卫自然,以及对自由游戏的人性的探求。 席勒反对启蒙运动时期理性统治社会的观点,认为这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专制统治。起初,他是赞同法国大革命的,密切关注着民主的发展。于他而言,对人权和公民权的解释和保障尤其是一大进步。当几年后政治极端运动大规模兴起时,席勒转而对其进行抵制,预见了雅各宾派蔑视自由和人权的动荡统治。席勒对当时的现状痛心疾首,于是把市民悲剧作为重要的表达形式,从早期戏剧到《阴谋与爱情》,激情和感伤是对人性释放的表达和市民自我意识提升的呼唤;在《唐·卡洛斯》等作品和《美育书简》、《论朴素诗与感伤诗》等文学理论著作中注入了人的审美教育的概念,并把理智和情感相结合。席勒不仅是具有强大语言表现力和画面感的戏剧作家,而且是当之无愧的时代的批判性见证者和预言家。他阐明了完善的理智、人性和自由的理想,着意于通过美育塑造人,希望达到审美教育前提下依附于开化的人的社会的改观。这都促使席勒迈向了游戏说。席勒指出:“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1] 二、对康德理论的批判继承 席勒没有把康德看作敌对者,而是他的同盟者。没有康德哲学,就无从谈起自由的主体——美的自我。席勒深受康德哲学的影响,也把康德的美学批判性地看作典范。席勒继承了康德的艺术的本质是自由的这样观点。审美具有无利害性,摒弃诸多具有实用价值的对象及不易拒绝的物质诱惑,以此保证审美对象的自由纯粹性。但是,他认为康德的严肃主义是有所欠缺的,并在美学和伦理学是持有较多与康德不同的观点。在理性和感性因素的相互影响这一点上,当康德看到其中的诸多责任,席勒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美德。席勒没有自我限制于康德的见解——美学象征地表达道德观念。他主张,美的愉悦高于感性舒适感的和道德善行的愉悦,因为只有美的愉悦与物质兴趣不相关,是纯粹的自由的欢乐。这个主张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高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摘要]“自我意识”概念萌发于普罗泰戈拉经笛卡尔至康德手中形成一个本体论概念。这个思想和理论至今仍然影响并规定着当代主体哲学的发展。本文回顾了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介绍了笛卡儿、莱布尼茨和休谟在为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寻找基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康德对笛卡尔的“我思”和莱布尼兹的“统觉”的批判、继承,阐述了康德“自我意识”的含义,并且分析了这一概念在康德认识论中的功能,最后分析了这一思想对近代西方哲学的影响及其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自我意识;统觉;我思 我们知道,形而上学在近代受到了休谟怀疑论的严重挑战,特别是他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动摇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在知识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效果。康德则坚信我们的确拥有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然而,他面临的难题是要说明:我们为什么会有普遍必然的知识。为了理解康德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分析,我们必须把握其《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自我意识”概念。这一概念说明了直观所予的感性杂多如何被知性的统觉本源综合统一性统摄于“我思”的表象之下而形成客观有效的知识的过程。因此,只有真正领会这一概念的内涵,才能更好的理解康德的“知性纯粹概念的先验演绎”乃至康德之后西方哲学的发展。 一、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 黑格尔曾说:“今生,现世,科学与艺术,凡是满足我们精神生活,使精神生活有价值、有光辉的东西,我们知道都是从希腊直接或间接传来的”1作为“自我意识”的发端,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7页。

首先应当追溯到古希腊早期智者派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 普罗泰戈拉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他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2这句话虽包含有相对主义倾向,然而人的问题首先被凸显出来,他认为知识在于人的感觉,于是他把感觉看成知识的来源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命题的出现,表明了古希腊哲学对象的转移,从研究本原,探索自然,转向探索社会和研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标志着“自我意识”的萌芽,然而“自我意识”学说的提出应当主要归功于苏格拉底。 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的人。他根据德尔菲神庙的铭句“认识你自己”,要求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3在这里心灵中的原则虽然只是“神谕”,还不具有近代认识论的含义,但这一立场实为康德的“自我意识”开启了先声。 西方哲学发展到中世纪,基督教占据了统治地位,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人类的“自我”之光在上帝中黯然失色了。直至近代,弗兰西斯.培根在批判经院哲学和发扬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时为新时期的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围绕这一问题,近代欧洲开启了一场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论争。康德“自我意识”是在以上两派的争论陷入困境的条件下形成的,并且继承了笛卡尔、莱布尼茨关于“自我”的学说。 二、康德对笛卡尔、莱布尼茨的批判及其“自我意识”的含义 我们知道,尽管“自我意识”是康德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石,甚至康德自认为“统觉原理是人类知识整个范围的最高原理”,但是“我思”和“统觉”这两个如此重要的概念却并不是由康德首先提出。 首先是康德对笛卡尔“我思”的批判和继承。笛卡尔生活在新旧知识交替的时代,他为了证明新兴的自然科学的合法合理性,对现有的一切知识采取了普遍怀疑的策略。这些知识包括周围世界、我的身体和数学观念。笛卡尔认为,思想可以怀疑思想之外的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因为思想自身是思想的活动,当思想在怀疑时,思想可以怀疑思想的一切对象和内容,但却不能怀疑“我在怀疑”,否则的话怀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4页。 3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2

义务论 辞典释义

义务论deontology 字体[大][中][小]源于希腊语deon(应该有的)和logos(学说),即关于应当的学说。亦译“道义学”、“本务论”、“道义论”或“非结果论”。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指人的行为必须遵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与“目的论”、“功利主义”相对。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神圣性以及履行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以及人们的道德动机和义务心在道德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判断人们行为的道德与否,不必看行为的结果,只要看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则,动机是否善良,是否出于义务心等等。在西方,神诫论是一种典型的义务论。认为人只要信奉上帝或神,服从上帝或神颁布的一系列道德命令,其行为就是正义的。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是一种典型的规则义务论。他反对功利主义的义务观,认为人必须为尽义务而尽义务,而不能考虑任何利益、快乐、成功等外在因素;只有出于善良意志即义务心,对道德规则即绝对命令无条件遵守的行为,才是真正道德的行为。黑格尔曾批判康德的义务论,认为“伦理学中的义务论,如果是指一种客观学说,就不应包括在道德主观性的空洞原则中,因为这个原则不规定任何东西”(《法哲学原理》)。他把义务与现存的关系以及人们的思想、目的、感觉和福利联系起来,并认为“一种内在的、彻底的义务论不外是由于自由的理念而是必然的、因此是现实的那些关系在它们全部范围内即在国家中的发展”(同上)。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义务论又被分为行为义务论和规则义务论。直觉主义学派的英国普里查德、罗斯被认为是现代西方伦理学义务论的主要代表。在中国,儒家伦理思想具有显明的义务论倾向。强调人的行为必须绝对遵从封建礼教伦常的道德规定。孔子把“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作为伦理思想的总纲,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孟子不但把义和利绝对对立(在价值观上),而且反对言利,“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梁惠王上》)。以后董仲舒进一步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到宋明,发展为销利归义,主张“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与不当为”(《二程遗书》卷十七)。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与利益关系的观点,任何道德义务规定,目的都在于调节一定利益关系,实现一定的利益。义务论把义务与利益割裂甚至对立起来,必然流为空洞的、虚伪的道德说教。从广义说,则泛指研究义务、责任的伦理学理论和学说。如J.边沁撰写的《义务论》,即论述他的整个道德伦理学说体系。 字数:1021 知识来源:朱贻庭主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第12页. 源于希腊语deon(应该有的)和logos(学说),即关于应当的学说。亦译“道义学”、“本务论”、“道义论”或“非结果论”。在西方现代伦理学中,指人的行为必须遵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与“目的论”、“功利主义”相对。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神圣性以及履行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以及人们的道德动机和义务心在道德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判断人们行为的道德与否,不必看行为的结果,只要看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则,动机是否善良,是否出于义务心等等。在西方,神诫论是一种典型的义务论。认为人只要信奉上帝或神,服从上帝或神颁布的一系列道德命令,其行为就是正义的。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是一种典型的规则义务论。他反对功利主义的义务观,认为人必须为尽义务而尽义务,而不能考虑任何利益、快乐、成功等外在因素;只有出于善良意志即义务心,对道德规则即绝对命令无条件遵守的行为,才是真正道德的行为。黑格尔曾批判康德的义务论,认为“伦理

浅议康德的艺术天才观

浅议康德的艺术天才观 11-汉本-丁小龙-32 艺术天才理论是康德美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判断力批判》一文中,在对纯粹审美判断进行演绎时,康德提出了“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继而对天才进行了论述。康德讨论的天才是指某些人具有的某种与生俱来的特殊才能,这种才能为艺术制定法规,使艺术得以现实地产生。 一、天才是自然的禀赋 康德在判断何为美的艺术时指出,“自然是美的,如果它看上去同时像是艺术;而艺术只有当我们意识到它是艺术而在我们看来它却又像是自然时,才能被称为美的。”在康德看来,我们能意识到它是艺术,因为它包含了某种人的确定的创作意图。但是如果它是美的艺术,就该是显不出有意为之的迹象,显不出为了美而人为地创造,而是自然而成的,也即像自然那样。在这里,自然美和艺术美是统一的。 然而艺术舶确要依据某种规则才能成为它之所以能被命名为艺术的那个东西。一幅画,有色彩,有形象,有大小远近的安排,要把色彩、线条、光线等组合起来成为一幅作品,需要规则,需要来实现人在其中的主观目的性。而真正的艺术,每个因素是不能单独拆开分析的,它们组织在一起是浑然一体的,像自然那样。艺术不能为本身制定产生出作品的规则。那么,这个规则到哪里找,这个规则是怎样在艺术中隐身的呢?康德的回答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统一,使自然能够为艺术提供这个艺术品创作需要的规则。而自然却不能在艺术中自我现身,如果它想转为艺术本身,变成人们能领略的对象,自然就需要一个中介,一个通道,这就是艺术天才。 因此,“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禀赋)。”这种才能是自然赐予的,天生具有的,学而不得的,属于自然的禀赋。自然是经由天才给艺术提供规则的。因为艺术创作需要一个先行的规则,而除了自然,无处可寻,如果没有天才这种才能,自然为艺术确立规则的使命不会成为现实的、可感的。 二、天才具有独创性 康德论述天才具有四个特性。独创性是其第一特性。 在天才创作出艺术作品之前,即自然作用于天才为艺术制定规则之前,此种艺术还不存在这样的规则。或还不能被批评家发现。正因有了这种天然的禀赋,自然借助于天才而提供这个新的规则。这个艺术规则不同于科学上的规则。不是学习他规则的结果,而是产生出新的确定规则的原因。艺术家用天才来产生这个规则,批评家根据艺术家的创作作品利用审美判断来提出这个规则,来丰富艺术创作的理论。这种独创性,就是单独的、唯一的、无前例的创作。这是天才要去完成的事业,正因为这种才能能够发展和创造艺术创作的新规则,才称为天才。

浅析康德哲学中的物自体概念(最新)

摘要:物自体是康德哲学中最为基础以及最为重要的概念。康德认为由人的主体所建造出来的科学仅仅存在于现象界,而不能深入到对象自身的本体。对象自身的本体被康德称之为“自在之物”,即物自体。这一概念的提出调和了独断论和怀疑论,是康德所有概念的基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独断论怀疑论物自体 一、物自体概念提出的背景 《纯粹理性批判》的问世,调和了当时两大哲学流派大陆唯理论和英国经验论的对立,是康德进行创作的首要原因。何为唯理论,就是注重理性思维去思考,那么经验论就是注重实践经验到的事物。但是当时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走向了两个极端,唯理论表现为以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为首的独断论,经验论表现为以休谟为首的怀疑论。独断论就是在没有任何经验作为根据的条件下,单凭逻辑思维的推论断言在我们的主体之外存在着某些终极客体的知识。而康德在早期主张唯理论,大量吸收了莱布尼茨思想中的能动性因素。 提到了休谟就不得不提到笛卡尔。笛卡尔被认为是近代哲学真正的鼻祖,因为近代哲学从笛卡尔那里由先前的本体论研究转移到认识论,人们能否由表象通达到实在。笛卡尔要寻求的是整个哲学的根基,他发现那些本体论哲学家所认识到的本体众说纷纭,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他要寻找作为哲学根基的“不可怀疑性”,答案就是“我思”。笛卡尔将“自我”确立为哲学的主题,确立了近代哲学的基点。当我在思考的时候只有一件事是不用怀疑的,那就是我在思考。一旦我们意识到了,就已经处在意识当中了。 在欧洲中世纪的自然科学领域《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理性充当了上帝的位置,理性是用机械论的方式解释世界,这种理性主要体现为数理的因果模式。休谟建立在习惯联想基础上的怀疑论引起的恐慌可想而知。康德的形而上学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人为自然立法”,另一个是“人为自己立法”。因为要为“自然立法”,这是关于现象界的机械的存在论,是经验范围内的形而上学。因为要为“自己立法”,所以建构了物自体概念,是作为自由意志的物自体的存在论,是超验的形而上学。因此康德发言:“我们要悬置这些知识,以便给信仰留下地盘”。 二、哥白尼式革命 牛顿物理学对康德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的序言中就能看出来。康德列举伽利略、托里拆利、施塔尔等人的例子,着重讨论了在经验性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然科学,用来说明科学、哲學、形而上学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依照理性自己放进自然中去的东西,到自然中去寻找(而不是替自然虚构出)它单由自己本来会一无所知、而是必须从自然中学到的东西”。 ①14,BXIV由此得知,自然科学是依照主体的理性运用经验在自然中不断总结和寻找,这就是科学所走的道路。

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

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 康德美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我们曾以美论、崇高论、艺术论加以概括,下面我们换一个角度,试从范畴论、体系论、方法论和心理美学四个方面加以概括。 1、范畴论 范畴是美学理论的基本元素或基础,西方美学的基本范畴是“美在和谐”,但在不同时代、不同理论家之中,其内涵不断丰富发展,从而构筑其不同的范畴体系。康德美学也有其特有的范畴体系,其范畴体系的内涵特点决定了它在美学史上的地位,即决定了它作为德国古典美学奠基者的地位。 首先是“美”。康德提出著名的“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的著名命题,实际是对感性派(无目的)和理性派(合目的)的综合,既突破了传统的感性派的“摹仿说”,也突破了理性派的“灵感说”,成为感性和理性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新时代的开端。而且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涉及到特殊的主观心理状态,情感领域,这更具有开创的意义。这—点被席勒注意到,在《美育书简》中提出情感教育问题。但却被黑格尔所忽视,在其庞大而严密的辨证的美学体系中,只剩下概念的逻辑发展,而相对忽略了蓬勃激动的情感,这正是其缺陷所在。康德的局限在于否定了美的客观性,当然也否定了自然美的存在。 其次是“崇高”。康德把崇高的过程描述为对象压倒主体,主体又借助理性压倒对象,因而崇高感最终是一种理性的伟大胜利,是道德的象征,其根源不在对象,而在人自身的理性精神。康德对崇高的论述也是有历史意义的。西方最早提出崇高概念的是古罗马时代的朗吉努斯,他的《论崇高》一书曾经论及自然界的崇高对象,但主要论述的是文采风格的崇高,修辞的宏伟等等,基本局限在修辞学范围之内。18世纪英国的经验论者博克最早从美学的角度对崇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优美的对象偏重于小巧、光滑、娇弱;而崇高的对象则巨大、阴暗、孤寂,美以快感为基础,崇高以痛感为基础。博克的论述极富启发性,但仍多局限于经验论的感觉的范围,只有康德的崇高论才在前贤论述的基础上,第一次赋予崇高以深刻的哲学内容,使之成为系统的理论,包括崇高的对象,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崇高的心理过程,崇高的根源等等。康德在崇高论中实际上也将丑带入美的领域,大大地拓展了美与审美的范围。因为,崇高的对象作为“无形式”带有巨大的可怖的特点,已不是什么对称、和谐、合比例的优美,而是属于丑的范围。但只有人类在特定的鉴赏的角度上,这种丑才能由痛感成为快感、而进入美的领域,这比亚里士多德从认识论的角度解释由痛感到快感要深刻而高明得多了。 关于艺术,历史上曾有过表现、再现等等的争论,可是康德独辟蹊径,提出“审美观念”的概念。所谓“审美观念”就是“它生起许多思想而没有任何一特定的思想,即一个概念能和它相切合,因此没有语言能够完全企及它,把它表达出来”(11)也就是说,在有限的表象中包含了无限的理性内容,不涉及任何概念,但却包含无尽的理性精神。这样的艺术观也是对形而上学的突破,对辩证的艺术哲学的开拓。 关于“天才”。康德关于“天才”的理论,实际上涉及的是创作论和作家论。“狂飙突进”运

论康德的人性思想-文档资料

论康德的人性思想 伦理学是关乎人与人性的。康德伦理学更是如此,因为他比他的前人更能彰举人的自由与尊严,更能凸显人性。如果说,康德哲学是以思考人 为核心和目的的话,如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提到的四个问题( 我能认识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期待什 么?人是什么?) ,那么,康德的伦理学就试图回答第二问题。然而这个问题却是与人性论密切相关的,忽视了人性论的研究,不仅不能理解“我应当做什么”这一问题所触及的理论内涵和意义,同样也无法深刻理解伦理学。而目前国内对康德人性思想的研究存在着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对康德的人性思想作了中国式的理解,仅仅集中在人性是善还是恶的讨论。其实西方对人性的理解是多维度的,不仅仅局限在善恶问题上。二是仅仅从人与动物对比的维度理解康德的人性思想。其实康德是在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维度中来理解人和人性的。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对康德人性思想的正确理解,从而影响对康德整体的伦理思想的完整的把握。正是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去梳理、挖掘康德的人性思想,以期有利于对康德伦理思想的正确而全面的把握。 、兽性与神性之间:人性的定位 西方文化传统源于两希文明。古希腊文化倾向于把人的理性作为人的本性,认识到理性与感性、灵与肉的冲突是人性的一个

内在的属性。这实际上从人与动物的比较中来审视人。作为希伯 莱文明的最重要的体现的基督教则强调要在神与人的关系中来 审视和界定人。 所以西方文化倾向于在人与兽、 人与神的双重关 系中来界定和解释人,前者体现出人的优越,后者体现了人的有 限性。成长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康德难免不受其影响。 只不过在 康德审视人的视野中,上帝不再是人格性或具有位格性的神, 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意义上的存在,是哲学家思想中的为了道 德目的所作的一种设定,仅仅充当道德的守护神的角色。 人置于兽与神之间,并从人与兽、人与神的双重关系维度去界定 人及人性,这不仅可以全面地、整体地认识人性,而且也为其伦 理学确定了基调:存在于兽与神之间的人在道德上的整体旨趣就 是克服或逃离兽性,趋向神性。这在康德的至善论思想中得到最 充分的体现。 就人与动物相比较而言,人具有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将二者区 别开来,且这种区别是先验的和确定的,从这种意义上而言,人 区别则不是先验的。虽然动物不可能具有道德而成为人, 但人有 可能缺乏德性而沦为动物。因为在康德看来,人若没有德性,则 与动物无异;而人具有感性本性倾向于使人的意志听命于感性偏 好和本能冲动,而不是道德法则,因而导致人的无德性。人若与 动物一样行为,就会丧失了成为人的自由和自主, 也丧失人格的 尊严。这是康德所无法容忍的,所以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有 关道德动机那一章中反复申言道德动机的纯洁性, 强调道德动机 不能来自感性冲动和主观偏好的驱使, 只能出自对道德法则的敬 重;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则强调“德性的首要要求就是对自己 本身的控制”。这显然是指控制意志不受感性的支配, 而让其受 道 德法则的规定。从这里可以看出康德的良苦用心。 就人与神相比较而言,人是有限的。在康德看来,这种有限 性表现为人不为纯粹的理性存在者, 即人除了是理性的存在者之 外,还是感性的存在者,从而使得人对道德法则的遵守具有偶然 性。人的这种有限性,显然是与纯粹的理性存在者一一神相比较 而言的。虽然康德并不很明显地处处将人与神对照, 但在对人及 人性的界定中,神作为隐性的参照一直存在于康德的潜意识中。 康德把 与动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从道德意义上而言,这种

康德美学的崇高观及其局限

康德美学的崇高观及其局限 康德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他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上占有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影响深远。《判断力批判》是他整个哲学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他的三大批判中,第一部《纯粹理性批判》是专门研究人的心理功能中的知的功能,推求人类知识在什么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第二部《实践理性批判》是专门研究人的心理功能中的意志的功能,研究人凭什么最高原则去指导道德行为;第三部《判断力批判》专门研究人的心理功能中的情感的功能,寻求人心在什么条件之下才感觉事物美(美学)和完善的(目的论)。这三大批判合在一起就组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判断力批判》“意图是要使这部批判在较早写成的两大批判之中起桥梁作用,使判断力在知解力与理性之中起桥梁作用,情感(快感和不快感)在认识与实践活动(道德活动)之中起桥梁作用,审美活动在自然界的必然与精神界的自由之间起桥梁作用”(1)判断力是一种将特殊归摄到一般之中的思维机能。它可以分为审美判断力与目的论判断力两种。“因为前一种判断力被理解为通过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对形式的合目的性(另称之为主观合目的性)作评判的能力,后一种判断力则被理解为通过知性和理性对自然的实在的合目的性(客观合目的性)作评判的能力。”(2)康德将这种快与不快的情感也分成两种:其一为美;其二即崇高。从而对于崇高的分析与对于美的分析一道构成了康德美学的核心部分。崇高在康德美学中几乎有着与美同等重要的地位。 一.崇高的理论渊源 在西方美学史中,崇高这一概念最初是古罗马时代的朗吉努斯在《论崇高的风格》一书中提出的。他主要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把崇高说成是一种修辞上的巧妙和宏伟。到了十八世纪,崇高的概念才渐渐引起人的注意。真正把崇高与美并列起来,将它们同时当作美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畴的,则是英国的伯克。伯克在1756年出版的《论崇高与美》一书中,把人的情欲分成两种:一是自我保存的情欲,一是社交的情欲。社交的情欲源于爱,是一种纯粹的快感,产生美;自我保存的情欲则根源于恐惧,人在痛苦或危险的事物面前感到恐惧产生痛感,但它们又并不威胁人的安全,人在克服了痛感之后产生一种快感,于是产生崇高。它是和人的自豪感与胜利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伯克具体分析了崇高和美的感性特质的不同:崇高的情感表征是痛苦、恐惧的,而美的则是愉快的。崇高的主要感性表征是巨大的、粗糙的、直线的、隐喻朦胧的和坚固、敦实的;而美的主要感性表征则是细小的、光滑的、弯曲的、明晰的、轻巧和娇弱的。(3)伯克的看法直接影响到康德。但伯克作为一个经验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者,他的崇高理论主要是采取了一种心理学乃至于生理学的方法,对大量的现象进行经验的归纳与分析。这种纯经验的研究方法在康德的先验哲学看来是必要的,但又是远远不够的。康德则采取了其惯用的先验批判的方式。 二.崇高与美的比较 (一)崇高与美的一致性。在康德看来,崇高与美都属于审美判断的范围,所以它们有许多共同的地方。康德按他的哲学模式把美与崇高的一致性简要地总括为四个方面:就量来说,两者都是普遍有效的;就质来说,都是无厉害感的;就关系来说,都是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就模态来说,都是必然的。在展开讨论时,康德又涉及到了如下一些一致性。首先,两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判定某物为美是一种情感活动,是与快感及不快感相联系的。事物的审美表象能够引起情感上的愉快,崇高的情形也是这样。其次,对崇高的判断也是与感官和认识判断有原则区别的。最后,崇高的判断是单称判断,但它同美的判断一样,也要求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因此这两种判断都是单一的、但却预示着对每个主体都普遍有效的判断,尽管它们只是对愉快的情感、而不是对任何对象的知识提出要求。”(4)康德更着重的是崇高和美的差异。 (二)崇高和美的差异。美与崇高虽有如上的一致性,同属审美范围,但崇高却是与美有别的另一重要范畴,它有一系列的独特性质。第一,就对象来说,美只涉及对象的形式,

公开课康德的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笔记

康德在人类文明史及哲学史取得崇高地位的原因:不是来自于其异乎寻常的思维能力,而是来自其身后拨打的人性;康德把至善看做是纯粹理性的最终目的。康德哲学的分类:世界哲学和学院哲学。人类普遍问题和专业问题。哲学的问题: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对自己人生的承诺和定位)?即“人是什么?”关心人的问题,而不是哲学的技术智力问题。康德一生:亚里士多德:他出生,他工作,他死了。康德《自然通史和天体理论》。本科毕业凭《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直接进大学教书,德国哲学史上两个:康德,尼采。死于老年痴呆症。知识来源:知性和感性。感性给我们的是直观的杂多,一个不确定的经验的领域,除了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形式外,实际上缺乏进一步的规定,本身不能构成知识,而只能成为知识的材料,人类只有通过理性的范畴把感性杂多的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则综合在一起形成判断,那才叫知识。连接直观杂多的规则,就是范畴,不是来自于经验,而是来自于知性。主体或者我思把知性的先验范畴应用于感性的材料,按规则综合成为知识。旧的知识论:知识是我们主观与客观的事物符合。康德认识论:真理不是主观符合客观,而是我们的知识和判断必须符合我们的认识条件,而认识条件必须符合感性的先天形式,时间和空间以及知性的先验范畴及其运用规则。知识的两面:感性杂多与先验知性范畴。问题:不同质的先验范畴如何运用于感性直观。想象力:感性与知性之间的一种中介性的能力,沟通感性与知性,同时具有感性与知性的特性。想象力是如何使先验范畴运用于感性杂多的?用它所产生的图式。想象力是图式的承载者。图式:产生图像的规则或者程序,图像把一个范畴图示化,使其可运用于现象之上。“想象力为一个概念取得它的形象的某种普遍的处理方式的表象,我把它叫做这个概念的图式。”一方面具有普遍性,类似概念,另一方面,又是特殊的,类似图形。想象力根据图式自动产生图像,而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认为图像是感官层面各种过程的结果,又是人理智抽象的基础。客体必须符合心灵,而不是相反,亚里士多德主义则相反。用图式的方法,根据某个概念,把各个表象综合在一个图像当中,图式使我们把现象的杂多带到了一起,散殊的杂多结合成一个图像,可以把概念用于现象。想象力,把日常生活中不可能的事物连接在一起。知性,感性,想象力——人的先天能力。黑格尔:我们对一个人的质疑和反驳,必须从接受它的前提开始,提出的质疑和反驳才是有效的。十二范畴:量(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关系((依存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偶然),原因性与从属性(原因和结果),协同性(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作用)),模态类(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非有,必然性-偶然性)。时间是范畴运用于现象的必要条件,我们所有的外感官和内感官的现象都在时间之中,时间是一切现象的共同特征。“图式无非是按照规则的先天时间规定而已”。时间是一切表象联结的形式条件。表象只有联结在一起才能形成判断,而时间就是联结表象的形式条件。时间的先验规定是想象力的产物,在感性和执行两边都有根基,与范畴是同质的,因为是普遍的先天的;与表象同质,因为时间包含在一切经验杂多的形式中。范畴在现象上的应用,借助于现象的时间规定而成为可能,后

论崇高

论崇高 崇高作为一个特定的美的范畴,它具有与优美不同的本质特征。美学中所讲的崇高,是一种庄严的美、刚劲的美、雄浑的美,与伟大、壮美的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 1、崇高的本质及其在社会生活与自然界中的体现。崇高感的特点,它作为一种庄严的美和雄浑的美,与优美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崇高与优美一样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的感性显现,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就在于优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中的和谐统一;崇高则体现了这种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中的矛盾冲突的统一。壮美是以力量气势见胜的,属于阳刚美、动态美;优美则以静态的气韵见长,属于阴柔美、静态美。这主要从形态上看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如自然界中的暴风骤雨,崇山峻岭等,都给人以崇高感;而春光明媚,山清水秀却给人以优美感。前者是以力量、气势见胜,后者以神采、气韵见胜,而且优美的事物都具有较强的形式美。它常表现为光滑、清秀、匀称,如长沙的岳麓山,虽然有高有低,但却郁郁葱葱,柔媚清秀,呈现出大自然的秀美。而崇高的事物往往不拘泥于形式美,它常常表现出凹凸不平,不匀称,甚至在形式上有时还表现出几分怪、几分丑。如湖南张家界,石峰挺拔,怪石淋漓,峭壁高耸,显得险峻而又奇特,这就呈现出大自然的壮美。除了在形态上优美与崇高有着明显的区别以外,在美感方面崇高感与优美感也是有着区别的。 优美感侧重于平静和谐的愉悦,得到的是赏心悦目的快乐,即在感受优美的时候,我们的精神是通体愉快的,我们的心境是单纯一致的,我们的感情是松弛舒畅的。而崇高感却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感反映。如在奇峰突兀的悬崖峭壁之间,我们看到百尺飞瀑散发着雷霆般的声响奔腾而下的时候,我们会感到紧张兴奋,有意无意地会感到自己的渺小,觉得对象不可低挡,不敢贸然地接受它。这就是康德所说的“刹时的抗拒”。但这种惊惧的态度只维持一瞬间,我们立刻会发现它让人敬仰、钦佩。因而当我们惊魂刚定时,欣喜会伴随而来,这时就是崇高事物所带来的崇高感。可见崇高感是一种复杂的审美感受,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顺受的愉快,而是有惊奇的恐惧的心理因素的加入,中间又会有转折过程。朱光潜在谈到崇高感时曾指出:对象以巨大的体积或雄伟的气魄突然向我们压来,我们首先感到的是势不可挡,因而惊惧,紧接着自卑感就激起自尊感,要把自己提到雄伟的高度而鼓舞、振奋,感到愉快。所以崇高感由一个不愉快转到极高愉快的过程。一个人多受崇高事物的鼓舞,消除鄙俗气,在人格上有所提高。至于优美感是对娇弱对象的同情和宠爱,自始至终都是愉快的。以上是优美与崇高在形态上和美感上的区别。 在美学史上,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优美和崇高的区别,在我国先秦美学思想上,把崇高、壮美称之为“大”,如孔子用“大”来概括尧舜的功业,这“大”就是伟大、崇高的意思,他把美的形态分为美、大、圣、神四个等级。他指出:“充实之为美,充足而又光辉为大,大而化之为圣,圣而不可知之为神。”这四个等级逐一递升,但都属于美,以美为基础。他所说的“大”,一般指比美在程度上和范围上更为鲜明、广泛、强烈,是一种辉煌壮观的美,相当于西方所说的崇高美。后来庄子也对美和大作了区别。他认为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他所追求的不应只是有限的事物,应当是无限的事物。他认为,一般所说的美只局限于狭小的范围内,是有限的。而“大”则体现了天地之道,是无限的。庄子把无限美称之为大或大美,实际上他所指的也是一种壮美或崇高美。从以上可见,中国美学从一开始就对优美、崇高美的不同本质有所认识了。在西方最早提出崇高美这个范畴的,是古罗马时期的郎加纳斯,他认为凡是崇高的事物总是使人惊心动魄,其境来之情的奇特的东西,如自然界中的江河大海,火山爆发等。而最早把崇高和美区别开来并加以比较研究的是英国经验派哲学家杨格,他说:“崇高的对象在他们的体积方面是巨大的,而美的对象则比较小。”美必须是平滑、光亮的,伟大的东西则是凹凸不平,奔放不羁的。美必须避开直线条,然而又必须缓慢的偏离直线;而伟大的东西则在许多情况下,

康德论艺术与自然、科学、手工艺的区别

康德论艺术与自然、科学、手工艺的区别 (1)艺术被区别于自然,像动作被区别于行为或作用一般一样,而成品,或前者(艺术)所产生的结果,作为作品被区别于后者的结果,即效果(effect)。 正当地说来,人们只能把通过自由而产生的成品,这就是通过意图,把他的诸行为筑基于理性之上,唤做艺术。因为,虽然人们爱把蜜蜂的成品(合规则地造成的蜂窝)称作艺术作品,这只是由于后者对前者的类似;只要人一思考,蜜蜂的劳动不是筑基于真正的理性的思虑,人们就会说,那是她的(本能的)天性的成品,作为艺术只能意味着是一创造者的作品。 当人们探查沼泽时见到一块被削正的木头,像通常会有的情形,这时人们不会说它是自然的成品,而是艺术的。产生这一物的原因是自己设想过一个目的,这物的形式当归原于这一目的。固然人们也在一切事物上见到艺术,只要这事物的构造是这样的:即在它的实现之前必须先在它的因里面先行一个表象(甚至于在蜜蜂那里),而正无须真正预想过它的结果;但人们根本上所称为艺术作品的,总是理解为人的一个创造物,以便把它和自然作用的结果区别开来。 (2)艺术作为人们的技巧也和科学区分。技能区别于知识,作为实践的和理论的机能,作为技术和理论(像几何学中的测量术一样)区别开来。因此在下列的场合不叫做艺术,即:人能够做,只要人知晓什么是应该做的,因此充分地知晓这欲求的结果。只是那人们尽管是已经全部地知晓了,却还未具备技巧立刻来从事,在这范围内才隶属于艺术。坎伯尔(Camper)曾描写得很仔细,最好的鞋子应该是怎样做的,但他却肯定地做不出一只来。 (3)艺术也和手工艺有区别。前者唤做自由的,后者只能唤做雇用的艺术。前者人看着好像只是游戏,这就是一种工作,它是对自身愉快的,能够合目的地成功。后者作为劳动,即作为对于自己是困苦而不愉快的,只是由于它的结果(例如工资)吸引着,因而能够是被逼迫负担的。至于在行会的级表上是否钟表匠被认为是艺术家,而与此相反,铁匠作为手工艺匠工,这需要和我们现在所探取的观点不同的另一评判观点,即是作为这一事业或那一事业基础的才能的比例。现在有一些教育家认为促进自由艺术最好的途径就是把它从一切的强制中解放出来,并且把它从劳动转化为单纯的游戏。 ——康德:《判断力批判》,《西方文论选》上,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561—5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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