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取样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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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取样管理程序

受控号:

文件内容: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2)

3职责 (2)

4定义 (2)

5程序 (2)

6引用文件 (6)

7记录与附录 (6)

8变更记载 (7)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清单:

质量管理部

1 目的

建立取样管理程序,规定原辅料、包装材料及中间体、成品的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合理性、科学性。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料、包括工艺用水的取样,不适用于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环境监测相关的取样。

3 职责

3.1 QC主任:负责本程序的实施;

3.2 取样员:负责物料的取样;

3.3 委托取样员:负责生产环节产品的取样;

3.4 QA监控员:负责物料进厂、物料取样的监控。

4 定义

4.1 授权的取样员:经质量管理部门培训,熟悉取样方案、取样流程、掌握取样技术,对物料安全知识、职业卫生要求有一定了解,并考核合格,确认有取样资质的QC人员。

4.2 委托取样员:经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合格,被授权具有取样资质的非QC 取样员,包括:QA现场监控员、车间操作人员。

5 程序

5.1 取样前准备工作

5.1.1 取样人员要求

5.1.1.1 取样人员必须是经质量管理部授权的取样员或委托取样员。

5.1.1.2 取样人员进入取样室取样,必须遵守取样室有关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取样手套。有毒样品取样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

5.1.2 取样工具

5.1.2.1 QC取样员收到请验单后,根据请验样品信息,准备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取样瓶、取样试管、取样袋)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笔、取样标签、消毒棉球等)。

5.1.2.2 选择的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应适宜,方便样品装入、倒出、存储、并便于携带。取样工具应处于已清洁状态,并在使用前消毒,一般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消毒。

5.1.2.3 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产品取样的工具,均应121℃湿热灭菌30分钟,烘干后,在经验证的有效期限内使用。(器具灭菌后使用期限为3天??)

5.1.2.4 固体物料一般用药勺取样,大块的固体中药材也可用镊子、铗子或铲子取样。盛装于取样瓶、取样试管或取样袋中。

5.1.2.5 液体物料取样用移液管、烧杯、勺子等取样。粘度大的液体物料也可用玻璃棒

蘸取。盛装于取样瓶中,流浸膏状物料也可盛装于取样袋中。

5.1.2.6 制剂、代包装产品无特殊取样工具,直接取样。

5.1.2.7 工艺用水的取样,直接在经酒精棉球擦拭消毒的水点处取样,盛装于取瓶或取样试管中。

5.1.3 取样件数及取样数量确定

5.1.3.1 取样件数确定

依据请验单上填写的物料总件数计算取样件数,填写取样证。(N为物料总件数,若计算所得取样件数不是整数值,取比计算值大的第一位整数为取样件数。)

●中药材的取样

N<100,取样5件;

N为100~1000,按5%取样;

N>1000,1000以内按5%取样,超过部份按1%取样;

N<5,逐件取样;

贵重药材均逐件取样。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的取样

N≤3时,逐件取样;

4≤N≤300时,取样件数为N+1;

N>300时,取样件数为N/2 +1。

●成品的取样:包装过程中随机取样,贵重药品为2倍检验量,特殊情况除外。每个全检量至少有3个最小包装。

●特殊情况取样:加大留样、稳定性试验按《留样管理程序》、《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规定取样,其它情况取样根据实际需要抽取。

5.1.3.2 取样数量确定各品种具体取样数量见样品取样数量表。

●包装件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取样数量可适当增大,每一包件取样量为: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

●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供试品。

●外包装材料:纸箱一般不作留样,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小盒、说明书、中盒附于每批检验记录中留一个;托盘随成品留样。

●内包装材料(口服液瓶、安瓿、铝塑组合盖等):取样数量按GB2828执行。

5.2 取样环境确认及样品信息确认

5.2.1 取样环境确认

5.2.1.1 取样操作应在取样间内进行,取样间的洁净级别应等同于产品生产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取样操作。

5.2.1.2 物料取样间建议设置在仓储区,在物料接收时完成取样。需要在生产线完成的取样(如中间过程控制的样品),可在生产区取样。成品或带包装产品的取样在生产外包间取样。取样员进入取样间取样参照《取样室的使用和清洁规程》执行。车间取样参照《生产区域管理规程》执行。

5.2.1.3 QC取样员或委托取样员到指定地点取样,首先检查所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否则拒绝取样,待环境符合要求后再按规定取样。

5.2.2 样品信息确认

5.2.2.1 核对请验单信息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样品信息(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来源、代表量)标记清楚、完整;状态标记正确,位于黄色待验区。

5.2.2.2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QC主任批准后方可抽样。

5.3 取样

5.3.1 取样原则

5.3.1.1 按随机取样原则取样,包装材料采用均匀间隔抽样。

5.3.1.2 不同种类物料同时取样,按照包装材料、辅料、原料药的顺序进行取样,并在每次取样完成后进行取样间的清洁。

5.3.1.3 取不同种类的物料必须更换套袖。从不同的物料包装取样必须更换一次性塑料手套。

5.3.1.4 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物料包装以防物料的交叉污染。

5.3.1.5 在取样开始和结束时检查取样工具的数量,以避免将取样工具遗留在物料中。

5.3.2 取样方法

5.3.2.1 中药材取样方法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药材用药勺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底部、中间、表层、外围、里面,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包件大的从10cm以下取样。样品放在适宜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进厂编号等)。个体大的固体

药材用镊子、铗子或铲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放在塑料袋内,封口,作好标记。

5.3.2.2 液体取样方法

用移液管或其它适宜取样器从混匀后的液体中抽取,放在玻璃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5.3.2.3 原料药、辅料、内包材取样方法

开启取样间空调净化30min,将包件、取样工具脱外包,或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后,经传递窗传入,开启紫外灯杀菌30min,取样员进入取样间,将带取样包件及取样工具转移到取样操作台,从取样操作台正面在包件的不同部位(底部、中间、表层、外围、里面,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取样,放在准备好的取样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5.3.2.4 外包装材料取样方法

带上取样工具到外包材仓库取样。由于外包装材料堆放的无规则性,根据计算所得取样件数采用随机抽样。先用剪刀将外包装剪开,在箱内上、中、下随机抽样,将样品放在干净的盛装器中。作好标记。

5.3.2.5 中间体取样方法

委托取样员在制剂车间或提取车间中间站、相关工序取样,并做好标记。

5.3.2.6 中间产品、成品取样方法

●小容量注射液灭菌后委托QA现场监控员按灭菌柜次,并在冷点取样交QC做无菌检验,成品在QA监控下由车间外包装工序班组长按包装前、中、后期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量做理化指标检测及留样,并做好标记。

●固体制剂在产品内包装过程的前、中、后由QA现场监控员取样交QC做微生物,检验。成品取样由QA现场监控员按外包装前、中、后期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量交QC做理化全检及留样,并作好标记。

●口服溶液剂在产品灭菌后由QA现场监控员按灭菌柜次取样混合后交QC做成品微生物检验。在QA监控下由车间外包装工序班组长按包装前、中、后期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量做理化指标检测及留样,并作好标记。

5.3.2.7 工艺用水取样方法

●采取纯化水(注射用水)样时,先用酒精灯将水龙头烧灼灭菌或用消毒酒精棉球朝一个方向擦拭3遍。

●将水龙头完全打开,放水5—10分钟,以排除管道内积存的死水。

●用酒精消毒棉球擦拭手和手指甲缝,擦拭洁净无菌瓶外壁。

●打开盖(注意:瓶塞不要碰着手掌和任何物品)以瓶口对准管中水流,使水直接落入瓶内(注意瓶内水面与塞底部应留有一段空隙,以便在检验时可充分振摇,混匀水样)接够检验3倍量后,移开瓶口,立即盖紧瓶塞,关上水龙头。

●在同一个水源、同一个时间采取几个水样时,用作细菌学检验的水样应先采取,以免采样点被污染。

5.3.3 取样后剩余部分的处置和标示

5.3.3.1 取样结束后,对于桶装物料,将多层塑料袋用捆扎带扎紧,将桶盖封好后贴上取样人员签字及日期的取样标签。对于袋装物料,需将取样口用专门封口贴贴好,贴上有取样人员签字及日期的取样标签。

5.3.3.2 将处置好的包间退回原库,填写取样记录。

5.3.3.3 取好的样品及取样工具带回质量部QC,样品交样品管理员,按请验单确认样品信息无误,填写样品交接单。将取样工具清洗、干燥后,贮存在指定地点。

5.3.4 注意事项

5.3.4.1 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应贴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

5.3.4.2 检验样品、留样样品、用于稳定性考察的样品取样时,分开包装。

5.3.4.3 原辅料药取样应迅速,样品和被拆包件应尽快密封,以防止吸潮或氧化变质。对易燃易爆品应远离火源。

5.3.4.4 取样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信息错误、物料外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取样,将观察到的不符合现象记录在取样记录中,通知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 引用文件

7 记录与附录

取样证、取样记录、取样标签

附表1 取样管理流程图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文件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编写人: 日期:审核人: 日期:批准人:日期:

1.目的: 对检测报告的容、格式、编制、修改、签发、存档等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和客观而有效的检测报告。 2.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管理。 3.权责: 3.1…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汇总、分析和检测报告的编制。 3.2…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 3.3…批准检测报告的签发。 3.4…负责检测报告盖章、发放、副本(或拷贝)存档。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对完成的每一次或每一系列检测项目要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检测报告, 在为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但有关信息可从本检测中心随时调用。 5.2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容 5.2.1检测报告由封面、检测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及检验、审核、批准人签名等 组成。报告的格式、容应满足客户或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所进行 的各种检测类型,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并且提供足够的信息, 这些信息通常是以下要求的容: 5.2.1.1标题:检测报告; 5.2.1.2本检测中心的名称和地址; 5.2.1.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在报告上编制编号和页码、以确保能够识别 证书的唯一性和完整性,并打印“以下空白”作为报告的结束语; 5.2.1.4客户的名称或地址:标明委托方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5.2.1.5所用方法的标识:给出检测所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5.2.1.6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标识; 5.2.1.7日期:检测日期、有效日期,有必要时,给出抽样日期或委托/接收日 期; 5.2.1.8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的说明; 5.2.1.9检测结果: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给出结果(适用时,带有法定测量单 位); 5.2.1.10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职务、签字或等效标识;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编写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日期: 1.目的: 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修改、签发、存档等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为客户

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和客观而有效的检测报告。 2.范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管理。 3.权责: 3.1…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汇总、分析和检测报告的编制。 3.2…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 3.3…批准检测报告的签发。 3.4…负责检测报告盖章、发放、副本(或拷贝)存档。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对完成的每一次或每一系列检测项目要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检测报告, 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但有关信息可从本检测中心随时调用。 5.2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5.2.1检测报告由封面、检测内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及检验、审核、批准人签名 等组成。报告的格式、内容应满足客户或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所 进行的各种检测类型,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并且提供足够的 信息,这些信息通常是以下要求的内容: 5.2.1.1标题:检测报告; 5.2.1.2本检测中心的名称和地址; 5.2.1.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在报告上编制编号和页码、以确保能够识别 证书的唯一性和完整性,并打印“以下空白”作为报告的结束语; 5.2.1.4客户的名称或地址:标明委托方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5.2.1.5所用方法的标识:给出检测所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5.2.1.6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标识; 5.2.1.7日期:检测日期、有效日期,有必要时,给出抽样日期或委托/接收日 期; 5.2.1.8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的说明; 5.2.1.9检测结果: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给出结果(适用时,带有法定测量单 位); 5.2.1.10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标识; 5.2.1.11需要时应注明检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及不得部分复印报告的 声明。 5.2.2当需要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信息: 5.2.2.1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检测条件的说明,如环境 条件; 5.2.2.2根据检测方法中规定的技术要求给出符合或不符合的声明;

抽样检验控制程序

目录 1.管理目的 (3) 2. 管理范围 (3) 3. 管理职责 (3) 4. 术语定义 (3) 5. 作业细则 (3) 5.1. 抽检方案: (3) 5.2. 抽取时间: (3) 5.3. 二次或多次抽样 (3) 5.4.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3) 5.5. IQC抽样检验标准: (4) 5.6. OQC抽样检验标准: (4) 5.7. 单次基本抽样检验方法 (4) 5.8. 正常单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准项目 (4) 5.9. 特殊抽样方法 (4) 5.10. AQL一般/特殊检验水准项目及缺陷定义 (4) 6. 相关文件 (4) 7、相关附表(如下): (5)

1.管理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AQL抽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 标准之要求。 2. 管理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 管理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 术语定义 4.1. AQL:(Acceptance Quality Limit)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 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 CR:(Critical)致命缺陷。 4.3. 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 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 作业细则 5.1. 抽检方案: 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12)及抽样表。 5.2. 抽取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批量生产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样本量字母表抽选样本。 5.3. 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4.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4.1. 检验的开始 除非品质部另有规定,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4.2. 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4.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 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4.3. 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1) 5.4.3.1. 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 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 5.4.3.2. 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4.3.3. 正常到放宽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转移到放宽检验 5.4.3.3.1. 连续至少15批检验合格; 5.4.3.3.2. 生产稳定; 5.4.3.3.3. 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5.4.3.4. 放宽到正常 当正在执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恢复正常检验 5.4.3.4.1. 一个批未被接收; 5.4.3.4.2. 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抽样管理程序52965

抽样管理程序52965

抽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必须对抽样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抽样计划的制定、样品的抽取过程。 3 程序 3.1 抽样计划的制定 3.1.1质量负责人根据公司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抽样方案和计划。 3.1.2质量负责人按照年度计划和中烟质量管理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抽样工作。 3.1.3质量负责人适时组织编制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包括抽样对象、数量、抽样依据、抽样目的、抽样人员、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3.2 抽样方法的确定 3.2.1抽样方法一般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方法,也可以采用经过实验室验证的方法。 3.2.2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包含抽样时,应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法和计划)。 3.2.3若已规定的抽样方法时,其抽样方法经确认后按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如无规定的应按相应产品工艺标准或方法中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 3.2.4 当抽样涉及到无规定的方法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符合科学性,并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制订,制订的抽样方法应按《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进行评审和确认,并经客户同意。 3.3 下达抽样任务 3.3.1样品管理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方案下达抽样清单,通知抽样人员进行抽样,抽样人员根据清单内容,填写抽样相关的资料,准备已盖章的抽样单、封样单、文件复印件等。 3.3.2抽样人员应具备足够能力,应明确抽样程序和要求,掌握抽样方法,抽样工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

3.3.3对非日常性抽样或抽样有特殊要求的,必要时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抽样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3.4 抽样的实施 3.4.1 抽样人员接到抽样通知后,应熟悉和了解抽样的方法和具体要求,并携带有关资料进行抽样。 3.4.2 抽样人员在现场抽样时应严格按抽样方法和程序进行,应保证所抽取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3.4.3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逐项如实、详细、清晰地填写抽样记录。 3.4.4若被检单位对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需详细记录具体情况。 3.4.5抽样后,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都应在抽样记录上签名认可,集团外部抽样还应加盖公章,抽样单一式二份,抽样单原件由抽样单位留存,复印件由被抽样单位留存,作为抽取样品的凭证。 3.4.6 抽样后,应对样品加帖封样标签,封条粘贴应牢固,粘贴位置应符合要求,封样标签上应有二名以上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封样日期。 3.4.7抽样人员应对样品妥善保管,盛放样品的容皿和包装要牢固,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挤压,要轻拿轻放,不应损坏包装,对样品状态的完整性负责。 3.4.8 对于邮寄的抽检样品,盛放样品的容皿和包装应牢固,要根据样品运输时的要求,在包装上标注明显的警示标志。 3.4.9抽样人员应将抽样单原件与样品一道同时送达,样品管理员及时核对抽样信息与样品的一致性,双方应当面核对或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沟通,明确样品数量、规格,如样品数量或规格与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及时予以说明解释。 3.5样品的接收按《样品管理程序》执行。

抽样管理程序

抽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抽样环节的工作,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法定管理机构和客户委托进行抽样。 3. 定义 3.1 抽样:是抽取物质、材料或产品的一部分,作为其整体的代表性样品来进行检测的一种规定程序。 3.2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 4. 职责 4.1 抽样方案的制定:检测组长 4.2 抽样工作的组织:检测组长 4.3 抽样方案的批准:各检测部门(道路工程部、结构工程部、地下工程部)负责人 5. 工作程序 5.1 抽样方案的制定 5.1.1 根据受检产品的标准规定的方法或国家、行业管理规定,由检测组长进行抽样方案的编制,报检测部门负责人批准。 5.1.2 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有效合同,结合相应的评定验收标准进行抽样方案的编制,报检测部门负责人批准。 5.1.3 按照客户指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如客户的要求与规定抽样方案要求有偏离时,应在《委托单》或检测合同上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抽样资料,并记入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中。 5.2 抽样的实施

5.2.1 按照批准的抽样方案,检测人员(按委托检测程序时应实行盲样管理)到检测现场采用批准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 5.2.2 当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5.2.3 随机抽样可以通过查随机数表,掷骰子方法抽取样本。 5.2.4 样本确定后,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取样,填写样品标识签贴在样品上,并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 5.2.5 抽样人员不能少于2人,一人取样,一人核对,并对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5.3 抽样的记录 5.3.1 由抽样人员填写《抽样记录表》,记录内容应包含: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数量、取样地点或部位及位置分布简图、取样人、校对人等。 5.3.2 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保护样品的完整性。样品送达后取样人应连同《抽样记录表》移交给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即按规定办理手续。详见《样品管理程序》。 6. 相关文件 6.1 《样品管理程序》 7. 相关记录 7.1 《抽样记录表》

抽样管理程序

抽样管理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抽样管理程序1 目的 为确保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必须对抽样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抽样计划的制定、样品的抽取过程。 3 程序 抽样计划的制定 3.1.1质量负责人根据公司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抽样方案和计划。质量负责人按照年度计划和中烟质量管理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抽样工作。 质量负责人适时组织编制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包括抽样对象、数量、抽样依据、抽样目的、抽样人员、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抽样方法的确定 抽样方法一般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方法,也可以采用经过实验室验证的方法。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包含抽样时,应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法和计划)。 若已规定的抽样方法时,其抽样方法经确认后按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如无规定的应按相应产品工艺标准或方法中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 当抽样涉及到无规定的方法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符合科学性,并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制订,制订的抽样方法应按《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进行评审和确认,并经客户同意。 下达抽样任务 样品管理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方案下达抽样清单,通知抽样人员进行抽样,抽样人员根据清单内容,填写抽样相关的资料,准备已盖章的抽样单、封样单、文件复印件等。 3.3.2抽样人员应具备足够能力,应明确抽样程序和要求,掌握抽样方法,抽样工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

3.3.3对非日常性抽样或抽样有特殊要求的,必要时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抽样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抽样的实施 3.4.1 抽样人员接到抽样通知后,应熟悉和了解抽样的方法和具体要求,并携带有关资料进行抽样。 3.4.2 抽样人员在现场抽样时应严格按抽样方法和程序进行,应保证所抽取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3.4.3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逐项如实、详细、清晰地填写抽样记录。 3.4.4若被检单位对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需详细记录具体情况。 3.4.5抽样后,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都应在抽样记录上签名认可,集团外部抽样还应加盖公章,抽样单一式二份,抽样单原件由抽样单位留存,复印件由被抽样单位留存,作为抽取样品的凭证。 3.4.6 抽样后,应对样品加帖封样标签,封条粘贴应牢固,粘贴位置应符合要求,封样标签上应有二名以上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封样日期。 3.4.7抽样人员应对样品妥善保管,盛放样品的容皿和包装要牢固,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挤压,要轻拿轻放,不应损坏包装,对样品状态的完整性负责。 3.4.8 对于邮寄的抽检样品,盛放样品的容皿和包装应牢固,要根据样品运输时的要求,在包装上标注明显的警示标志。 抽样人员应将抽样单原件与样品一道同时送达,样品管理员及时核对抽样信息与样品的一致性,双方应当面核对或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沟通,明确样品数量、规格,如样品数量或规格与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及时予以说明解释。 样品的接收按《样品管理程序》执行。

取样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一个标准取样流程,做好各种检验的取样,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并保证分析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分析检验结果正确。 2.适用范围 2.1原材料: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用水。 2.2半成品:生产过程中,未形成成品之前的一切产物。 2.3成品:包装检验时及完成后的产品。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验样品的取样。 4. 内容 4.1人员 取样人员应熟悉物料取样方法经上岗培训,取样操作、卫生等应符合取样操作规程。 4.2取样工具 依据物料性质,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选择相应的取样工具(如:固体物料,可使用不锈钢勺子;液体物料可使用玻璃取样管等)和样品容器、辅助工具(如标签、取样袋等)。 4.3物料或产品 取样前核对物料或产品状态标识,物料应贴待验标识。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无破损、无污染、密闭、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应相符,内容含物料名称、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等。 4.4方法 制定相应物料的取样方法。方法应包含不同物料(液体物料、固体物料、包装材料等)的取样量、取样工具等内容,建立物料、半成品、成品抽样方法。 4.5取样量

物料取样件数确定,可按以下抽样计算公式取样,取样量应确保满足质量全检量和留检量需求。 4.5.1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半成品批(包装单位:桶、锅等)取样:设总件数为X, 1)当X≤3时,N=X每件取样。 2)当3300时,N=X开方/2+1,随机取样。 其中,X为请验数,N为取样件数。当N不是整数时,小数位无论是多少,均进1。 4.5.2包材抽样:包材检验一般抽取样本量为来货数量的10%,判定不合格的比例为超过抽取样本量的3%。特殊情况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5.3成品取样 1)包装在线检验取样:包装检验人员不定时到充填包装车间流水线上按抽样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同时按产品批号进行抽样及留样,成品抽样以过程中段为准,以便作微生物检测或观察用。 2)车间包装结束后,车间开具请验单,质量保证员人员收到单后,进成品仓库待检区检查。应遵循平均随机取样,应考虑产品堆放处在上、中、下、左、右各方位决定实际各部位的抽样件数。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化验量。 4.6抽样环境 取样环境条件应符合物料要求,如对有微生物要求的物料,需在相应洁净区取样,对温度有要求的物料,需在相应温度区间取样。有微生物取样注意下面要求: 1)取样前应做好消毒工作检验员应戴好口罩、医用手套,并对手套、取样工具及原料外包装用75°消毒酒精喷雾或擦拭消毒. 2)取样时要在规定的洁净场所进行,产格按照洁净区的要求进行清洁,穿上洁净工作服后方可取样,取样完毕后重新包装好放回仓库货位处。 4.7取样频率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过程,明确检验检测工作的流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固定的及非固定设施场所的检验检测过程的控制: 2.1 确定检验检测业务类别。 2.2 检验检测业务受理、任务分发。 2.3 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2.4 数据控制。 2.5 编制、审核和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2.6 发送报告和事后处理。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中技术运作管理工作。 3.2质量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工作。 3.3经营科负责本中心检验检测市场开拓及客户回访工作,同客户签订检验检测合同并组织合同的评审。 3.4综合科负责办理委托检验检测协议书的签订、检验检测业务的受理及分发、待检和流转期间的样品管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5检测六科(结构检测科)负责主体结构检验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6检测二科(地基基础检测科)负责地基基础检验检测业务实施、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等工作。 3.7检测三科(建筑机械检测科)负责施工机械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8检验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检验检测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 3.9检验检测人员按要求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0审核员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及报告的审核,对所审核的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1授权签字人负责签发授权领域的检验检测报告;对报告结论准确性负责。 3.12监督员负责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中的人员监督和能力监控及风险控制等质量保证工作。 3.13总工办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的管理工作。

抽样检测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降低抽样检测的误判率,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等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抽样方案的批准,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 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组织抽样及样品的管理。 3.3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提出抽样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3.4 抽样人员的职责 负责实施抽样,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4 工作程序 4.1 下列情况应进行抽样检测 4.1.1 委托进行批量生产产品仲裁检测的 4.1.2 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规定须抽样的; 4.1.3 产品标准、检测方法要求抽样的; 4.1.4 客户要求抽样的。

4.2 抽样依据 4.2.1 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依据标准或方法的规定:没有标准或方法规定的,则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计划; 4.2.2 委托检测或客户要求抽样的一般执行GB/T 2828 ,计数抽样检测程序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 )检索的逐批检测抽样计划或GB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也可根据与客商的约定。 4.3.1 抽样方案由相关检测室制定。 4.3.2 抽样方案的内容: 4.3.2.1 抽样依据; 4.3.2.2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4.3.2.3 不合格品的分类; 4.3.2.4 质量水平; 4.3.2.5 检测等级; 4.3.2.6 抽样时问、地点及人员; 4.3.2.7 抽样风险评价; 4.3.2.8 抽样检测的费用; 4.3.3 抽检样品及其母体要求 4.3.3.1 是成批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 4.3.3.2 出厂时间等符合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 4.3.3.3 有出厂检测合格证; 4.3.3.4 由于运输、保管不善造成的外观有明显缺陷的样品,应做详细记录。 4.3.4 抽样方案的批准 抽样方案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后实施。

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检测活动所使用的方法进行控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检测活动各个环节(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的方法的选用、制定和确认。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国家标准、方法、规程、规范的及时查新和本公司在用方法的更新工作,保证各场所使用的为现行有效版本。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自制方法进行有效性评审,并批准。 4程序 4.1 标准方法的选用 4.1.1 综合办公室负责检索最新标准及技术规范,并按《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确保检测人员所用文件是最新有效版本。 4.1.2 检测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在接收到检测业务受理表通知后,对照技术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标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 4.1.3 本公司车辆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部门或地方颁布的标准和规范,或者参照采用这些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方法,或者尽可能选择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上公布的方法,及仪器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如技术说明书等)。并且,这些方法若能涵盖所需开展检测的足够信息,则本公司不再重新制定检验检测方法。若是需开展的检测项目的技术指标多,需从多项技术规范中,选用不同种类标准方法组合成新的方法时,则需制定检测方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后使用。 4.1.4 若客户指定检测方法时,业务受理人员应对该方法进行审核,并按《评审客户合同程序》的规定进行确认。 4.2 自制检测方法 本公司原则上不使用自制方法和非标准方法,若确需使用自制方法和非标准方法,首先必须征得客户的同意,并经签字确认。 4.2.1自制方法的验证

使用自制方法开展首次检测后,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结果进行验证,并记录。 4.2.2自制方法的确定 自制方法经试评审及验证后,由技术负责人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并批准后交质量负责人按《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发放到相应部门实施。 4.3数据控制 检测工作所测的数据,由检测人员按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核验人员进行检查。当利用计算机自动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运算时,则按《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处理。 5支持性文件 《质量手册》:4.5.14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5.18样品处置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检测报告的管理,保证检测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及时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及归档。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报告格式的评审及批准使用。 3.2 授权签字人批准授权范围内报告的发放。 3.3 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检测报告。 3.4 报告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报告的内容与原始记录,工程信息的一致性。 3.5 检测项目检测人员负责检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或检测报告的编写。 4 工作流程 4.1 检测报告的格式 4.1.1 检测部门应根据项目内容制订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内容,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检测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 ①标题:东莞市建康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XX(项目)检验报告; ②报告编号(报告多页时应有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③委托单位、工程名称; ④检测日期、报告发放日期; ⑤检测依据的标准(如无标准依据,须明确所用方法及协议情况); ⑥抽样时,应注明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依据、抽样方法、抽样人员等。 ⑦对检测方法的任何偏离、增加或减少以及其他任何与特定的检测有关的信息,如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及编号 ⑧对估算的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说明(当不确定度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或当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时,或当不确定度对满足国家标准某规范极限有影响时); ⑨试测数据、导出结果和依据相应标准所作出的结果评定(必要时,应辅以图表、照片表示); ⑩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的签名 ○11盖本公司“检测报告专用章”和“CMA”章; ○12“部分复制检验报告需经本公司书面批准(完整复制除外)”的声明; ○13公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2报告的编制 4.2.1检测工作完成后,电脑自动采集数据或检测人员记录原始数据。4.2.2报告编写人确认原始数据符合要求后,在检测管理系统中输入检测数据,形成报告。 4.3 报告的审核 4.3.1报告的审核由指定的审核人员进行,主要审核内容有: ①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与正确性; ②检测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以及所用参数的合理性; ③检测结论是否正确;

抽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抽样环节的工作,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法定管理机构和客户委托进行抽样。 3. 定义 3.1 抽样:是抽取物质、材料或产品的一部分,作为其整体的代表性样品来进行检测的一种规定程序。 3.2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 4. 职责 4.1 抽样方案的制定:检测组长 4.2 抽样工作的组织:检测组长 4.3 抽样方案的批准:各检测部门(道路工程部、结构工程部、地下工程部)负责人 5. 工作程序 5.1 抽样方案的制定 5.1.1 根据受检产品的标准规定的方法或国家、行业管理规定,由检测组长进行抽样方案的编制,报检测部门负责人批准。 5.1.2 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有效合同,结合相应的评定验收标准进行抽样方案的编制,报检测部门负责人批准。 5.1.3 按照客户指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如客户的要求与规定抽样方案要求有偏离时,应在《委托单》或检测合同上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抽样资料,并记入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中。 5.2 抽样的实施 5.2.1 按照批准的抽样方案,检测人员(按委托检测程序时应实行盲样管理)到检测现场采用批准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

5.2.2 当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5.2.3 随机抽样可以通过查随机数表,掷骰子方法抽取样本。 5.2.4 样本确定后,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取样,填写样品标识签贴在样品上,并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 5.2.5 抽样人员不能少于2人,一人取样,一人核对,并对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5.3 抽样的记录 5.3.1 由抽样人员填写《抽样记录表》,记录内容应包含: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数量、取样地点或部位及位置分布简图、取样人、校对人等。 5.3.2 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保护样品的完整性。样品送达后取样人应连同《抽样记录表》移交给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即按规定办理手续。详见《样品管理程序》。 6. 相关文件 6.1 《样品管理程序》 7. 相关记录 7.1 《抽样记录表》

抽样取证的程序

抽样取证的要领 (一)概念 抽样取证是指办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证据或者提取物证,依据科学的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定量的物品作为证据的管理活动。 (二)抽样取证的一般要求 1、办案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应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场; 3、抽样的方法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应遵循一定的科学方法或者随机抽取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封样方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样品的代表数量应该准确、具体,所代表的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封样要科学、严谨。 4、当场制作笔录。抽样笔录应当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在场人、办案人签章。实施现场检查的,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抽样取证的程序 1、抽样的启动。在接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或者日常检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可以抽样取证,否则,不得随意进行。 2、抽样的实施。抽样的方法、步骤、数量、工具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国标”中对抽样有具体规定的,须符合该规定),样品通常不少于一式两份。 3、封样。抽取的样品应使用专用封签当场封样,并有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签字盖章。 4、备份。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由承检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人处保管。 5、送检。可由承检单位办理,也可由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共同送检。 6、告知。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检测人。 7、异议。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8、复检。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及时通知承检单位和复检申请人。 9、费用承担。 (1)样品费用。检测所需检验用样品,按被检测人进货价格购买。检测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被检测人同意,可以由被检测人无偿提供。 (2)检测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不合格的,由被检测人承担。复检结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承检单位承担。 10、样品处理。无偿提供的样品,检测合格的,退回被检测人;检测不合格的,由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抽样取证的对象不应仅仅局限于产品质量,也可以是产品标识、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等,其道理是相通的。

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批量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得到有效控制。2.依据: 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2828、一般检测水平II。 3.适用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所有外购、外协件及自制件的抽样检测控制。 4.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监督考核。 4.2采购部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的抽样检测。 4.3制件车间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5.程序: 5.1样本的抽取: 质管部检验人员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当检验批由若干层组成时,则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若检验的产品较笨重或属于易碎品,则采购部、车间应安排人员配合质管部人员进行样本的抽取,必要时协助验收。 5.2样本的数量: 依据工艺处制定的《采购物资分类标准》,对关键件、重要件、

一般件的样本量规定如下: e e 5.3样本的检验与处理: 依据外购、外协和自制件图样及检验细则,逐个对样本进行检验,并分别累计不合格品总数,若检验结果中,不合格品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质量合格,予以接收。 5.4抽检的严格度 5.4.1根据检验情况计算出每批的抽检合格率。 5.4.2正常检验:按照上述程序采用标准型抽样检验。 5.4.3加严检验: 根据每批的抽检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两批产品抽检合格率低 于90%时,则进行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要求: 正常检验时的样本量增加30%,即新的样本=原样本量* (1+30%),而合格判定数不变;加严检验后,若连续三批产 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时,则转为正常检验。 5.4.4放宽检验: 根据每批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三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抽样管理程序

抽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必须对抽样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抽样计划的制定、样品的抽取过程。 3 程序 3.1 抽样计划的制定 3.1.1质量负责人根据公司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抽样方案和计划。 3.1.2质量负责人按照年度计划和中烟质量管理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抽样工作。 3.1.3质量负责人适时组织编制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包括抽样对象、数量、抽样依据、抽样目的、抽样人员、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3.2 抽样方法的确定 3.2.1抽样方法一般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方法,也可以采用经过实验室验证的方法。 3.2.2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包含抽样时,应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法和计划)。 3.2.3若已规定的抽样方法时,其抽样方法经确认后按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如无规定的应按相应产品工艺标准或方法中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

3.2.4 当抽样涉及到无规定的方法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符合科学性,并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制订,制订的抽样方法应按《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进行评审和确认,并经客户同意。 3.3 下达抽样任务 3.3.1样品管理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方案下达抽样清单,通知抽样人员进行抽样,抽样人员根据清单内容,填写抽样相关的资料,准备已盖章的抽样单、封样单、文件复印件等。 3.3.2抽样人员应具备足够能力,应明确抽样程序和要求,掌握抽样方法,抽样工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 3.3.3对非日常性抽样或抽样有特殊要求的,必要时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抽样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3.4 抽样的实施 3.4.1 抽样人员接到抽样通知后,应熟悉和了解抽样的方法和具体要求,并携带有关资料进行抽样。 3.4.2 抽样人员在现场抽样时应严格按抽样方法和程序进行,应保证所抽取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3.4.3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逐项如实、详细、清晰地填写抽样记录。 3.4.4若被检单位对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需详细记录具体情况。 3.4.5抽样后,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都应在抽样记录上签名认

实验室抽样管理程序

实验室抽样管理程序 如果实验室执行本程序规定的以下抽样方法,则修改后执行本程序; 如果实验室不执行本程序规定的抽样方法,则本程序内容只写抽样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具体专业的抽样方案写成作业指导书; 如果实验室的抽样活动要依据接受的具体抽样检验任务来确定,则本程序只写抽样的组织管理以及抽样计划的制定方法和要求。 本程序应当结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尽量描述本实验室涉及和使用的抽样方法。 为降低抽样检验带来的风险,实验室应当尽量使用国家或行业已经发布的抽样方法,当无方法可采用时,实验室应使用统计技术和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当实验室的检验活动不涉及或包含抽样检验的,质量体系可不包含抽样检验的要求。 1.0目的:为保证抽样检验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降低抽样检验的误判率,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抽样方法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抽样纪律。 3.0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根据检验计划的要求提出抽样方法; 3.1.2组织抽样人员实施抽样。 3.2抽样人员: 3.2.1参加抽样活动,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3.3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 4.1抽样方案的制定与批准 4.1.1为减少抽样工作带来的风险,实验室应当首先使用或参考使用公开的抽样标准和方法:

(1) 以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标准时可执行GB/T14162-19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2) 以不合格率为质量指标,且产品总体大于250时,可执行GB/T14437-1993《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3) 以不合格数为质量控制标准,产品总体量在10≤N≤250之间的,可执行GB/T15482-1995《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4) 以监督总体的某个特性的平均值为质量指标时,可执行GB/T14900-1994《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连续生产的产品可执行GB2828-1987《逐批检定计数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或执行GB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4.1.2当上述抽样方法不适应时,实验室也可采用以下计量抽样和计数抽样两种抽样方案检验。当计量抽样和计数抽样两种方案不适合时,应由技术主管参照《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另行组织制定抽样方案,必要时应纳入合同评审活动,对其所制定的抽样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应考虑以下要求: (1) 抽样依据; (2)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3) 不合格品的分类; (4) 产品质量水平; (5) 检验等级; (6)抽样时间、地点和人员; (7)抽样风险评价; (8)抽样检验的费用; (9)其他因素。 4.1.3技术主管应根据检验任务类型和样品基数大小选择适宜的抽样方案。 4.1.4简单抽样法的应用 4.1.4.1简单抽样适用于待检产品批量较少且抽取样本也少的检验活动。 4.1.4.2简单抽样可将待检批样品逐一编号后,按照所要抽取的样本数量做编号组合,然后按照组合后的编号抽取样本。 4.1.5系统抽样法的应用 4.1. 5.1系统抽样适用于待检产品批量较大且抽取样本也大的检验活动。

《抽样管理和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抽样管理和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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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0 2012.6.18 李志敏秦睿秦睿 REV/M.S. 版次/修改状态 IMPLEMD DATE 生效日期 COMPILER 编写 CHKDBY 审核 APPRODBY 批准 MODIFI- CATION 修改 APPRODBY 批准GANSU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文件编号:GDK/SYS-2012/B28-5.7/8 抽样管理和检测/校准 物品(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 目的 保证检测/校准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过程进行控制。对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以及其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物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 范围 适用于专业部门检测/校准的抽样工作;适用于检测/校准业务范围内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其识别等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主管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2 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审批。 3.3 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制定抽样计划,检测/校准人员进行抽样的实施。各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物品在进入实验室后的贮存、流转和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4 各专业部门样品(被检测/校准物品)收发员负责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记录物品的参数、状态,做好物品的标识以及物品在收发室与实验室间的流转和贮存中的质量控制。 3.5 监督员负责对样品收发员及检测/校准人员处置管理样品的程序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抽(采)样的管理 4.1.1当客户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抽样时或者对标准和方法有要求时,相关专业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 4.1.2 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编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名词术语或定义; (4) 职责; (5) 抽样过程程序(流程图加文字说明); (6) 抽样依据的标准或方法清单;

抽样管理程序52965

抽样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必须对抽样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抽样计划的制定、样品的抽取过程。 3程序 3.1抽样计划的制定 3.1.1质量负责人根据公司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抽样方案和计划。 3.1.2质量负责人按照年度计划和中烟质量管理相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抽样工作。 3.1.3质量负责人适时组织编制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包括抽样对象、数量、抽样依据、抽样目的、抽样人员、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3.2抽样方法的确定 3.2.1抽样方法一般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方法,也可以采用经过实验室验证的方法。 3.2.2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包含抽样时,应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法和计划)。 3.2.3若已规定的抽样方法时,其抽样方法经确认后按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如无规定的应按相应产品工艺标准或方法中规定的抽样方法执行。 3.2.4当抽样涉及到无规定的方法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符合科学性,并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制订,制订的抽样方法应按《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进行评

审和确认,并经客户同意。 3.3下达抽样任务 331样品管理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方案下达抽样清单,通知抽样人员进行抽样,抽样人员根据清单内容,填写抽样相关的资料,准备已盖章的抽样单、封样单、文件复印件等。 3.3.2抽样人员应具备足够能力,应明确抽样程序和要求,掌握抽样方法,抽样工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 3.3.3对非日常性抽样或抽样有特殊要求的,必要时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抽样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3.4抽样的实施 3.4.1抽样人员接到抽样通知后,应熟悉和了解抽样的方法和具体要求,并携带有关资料进行抽样 3.4.2抽样人员在现场抽样时应严格按抽样方法和程序进行,应保证所抽取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3.4.3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逐项如实、详细、清晰地填写抽样记录。 3.4.4若被检单位对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需详细记录具体情况。 3.4.5抽样后,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都应在抽样记录上签名认可,集团外部抽样还应加盖公章,抽样单一式二份,抽样单原件由抽样单位留存,复印件由被抽样单位留存,作为抽取样品的凭证。 3.4.6抽样后,应对样品加帖封样标签,封条粘贴应牢固,粘贴位置应符合要求,封样标签上应有二名以上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封样日期。 3.4.7抽样人员应对样品妥善保管,盛放样品的容皿和包装要牢固,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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