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

武地铁〔2012〕348 号

关于印发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

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公司各部门:

根据《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确保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公司组织对《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原《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474号)、原《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1号)、原《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2号)、原《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武地铁【2012】71号)作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地铁集团印发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通知

地铁集团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120份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

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强化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依据

(一)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二)公司与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土建(含风水电)施工单位、装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安全预警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三)公司发布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月度现场考评》、《工程质量管理缺陷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试行)》(武地铁建【2011】6号)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处罚规定》(武地铁建【2011】7号)。

(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二、考评围

公司轨道交通勘察设计、建设、土地综合开发、市政、代建、设备安装、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工程项目均纳入考评围。各条线综合一起评分,对已开工至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考评,因故停工6个月以上的项目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

三、考评方式

由建设事业总部或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以下简称两总部)、质量安全部、总工办、纪监审计室、合约法规部等有关部门现场考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综合评分排序。对勘察、设计、土建(含风水电)施工、装饰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安全预警、设备及安装、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分别进行考评。

四、考核评分

考评依据合同和公司相关文件,分别编制《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地铁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地铁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以计分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评定

考核评分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参建单位为对象。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

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5—75分(含75分)为良好,75-65分(含65分)为合格,低于65分的为不合格。

六、奖罚实施

公司在每次考评结束后,将对全体参建单位通报考评结果,并将通报发至各单位的总部或上级部门。公司还将考评结果在地铁集团公司上进行公示,同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奖励

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连续二次取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将获得地铁集团颁发的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证书,其在下年度的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免检和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取得一次“优秀”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在下年度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免检。

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取得一次“良好”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在下年度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加分。

(二)处罚

根据考评结果,在一年中考核有“不合格”等级的单位,

纳入公司工程项目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影响期1年,在下年度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若下年度无同类招标项目,则影响期顺延。

七、附则

该《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正式行文,执行之日起,原《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武地铁〔2011〕381号)、原《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474号)、原《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1号)、原《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2号)、原《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武地铁【2012】71号)废止。

附件:

1、《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2、《地铁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3、《地铁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4、《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

5、《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

6、《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

7、《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

8、《地铁集团招标代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试行)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XXXX大道工程 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的诚信机制,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和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下发的《XXXX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结合XXXX大道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对参建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是指在建设期内针对土建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等所进行的定期履约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XXXX大道工程的土建施 工企业(简称“施工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公司履约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监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1、组长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指导 各部门规范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2、副组长直接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各项工作,审查指导制定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范围、方式、方法及检查组人员,监督各部门严格履行检查职责。组织季度履约综合检查结果汇总工作,审核履约检查通报。 3、对参建的施工企业,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履约评价年度综合汇总,按时上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建立单位履约履约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履约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安全质量监察部,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完善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履约评价管理日常工作。 2、制定季度综合检查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汇总检查资料。 3、建立履约评价管理台账,归档保管履约评价的书面及电子影像资料。牵头核查处理施工企业申诉和投诉举报。 4、对当期检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安排相关主管部门跟踪落实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武汉劳动合同范本(社保局版本)

劳动合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地点)(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双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地铁集团合同模板履约考评管理办法

武地铁〔2012〕348 号 关于印发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治理方法 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公司各部门: 依照《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为加快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确保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公司组织对《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治理方法》(武地铁〔2011〕381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治理方法》(武地铁〔2011〕381号)、原《工程造价操纵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474号)、原《武汉地铁设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1号)、原《武汉地铁勘察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试行)》(武地铁【2011】552号)、原《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武地铁【2012】71号)作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地铁集团印发合同履约考评治理方法通知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120份 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治理方法 为加快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参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强化项目实施有效的治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治理水平,依据《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评依据 (一)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二)公司与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土建(含风水电)施工单位、装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安全预警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2020新版武汉市劳动合同范本(1)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7057 2020新版武汉市劳动合同范

2020新版武汉市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关于转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

关于转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办)中心: 现将《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余公资〔 2017〕8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管理, 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小额工程市场秩序, 根据《关于批转<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 2012〕281号)、《关于印发 <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 理办法 >的通知》(余建〔 2014〕27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 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 1 -

附件:《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 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17年6月28日- 2 -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 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 履约管理,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小额工程市场秩序,根据《关于批转 <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2〕 281 号)、《关于印发 <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 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 >的通知》(余建〔 2014〕 27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等招标项目的合同主体(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实施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四)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五)其它合同履约情况。 第三条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履约评价采取扣分制,满分为 100 分,其中 90(含)— 100 分为优秀, 80(含)—89 分为合格,70(含)— 79 分为基本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承包商承接 的项目被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1 次(含)或基本合格 2 次(含)以上的,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名录资格 3 个月。 - 3 -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成地铁发〔2013〕255号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 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及下属单位,中铁成投公司,全线各参建单位: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已于2013年7月10日经公司安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31日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 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管理“三个一”理念,落实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个必须”要求,完善成都地铁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加强参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地铁建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以下简称“信誉考评”),是指地铁公司根据对各参建企业项目日常检查的情况和项目合同履行的行为和效果,定期进行的考评。 第三条信誉考评以标段为考评单位,每季度为一个考评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所有建设项目(含投融资项目和运营公司负责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评程序 第五条考评工作分工。 (一)地铁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对各自管理的参建单位进行履约综合考评,并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每季度全线综合信誉考评得分汇总表。

(二)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安部”)依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安全专项考评,并负责信誉考评结果的相关通报工作。 第六条考评过程及要求。 (一)综合考评 1.建设公司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承包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3号)、《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监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0号)等制度,自行制定综合考评的考评细则及评分细则,采用日常专项检查考评和季度综合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所管理参建企业项目开展综合考评。 2.运营公司根据其相关管理制度,自行制定综合考评的考评细则及评分细则,采用日常专项检查考评和季度综合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所管理参建企业项目开展信誉考评。 3.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建设公司、运营公司应统计形成当季的《综合考评得分汇总表》(汇总表样见附件1(考评以项目标段为单位,每个项目得分满分为100分)。 (二)专项考评 1.质安部依据当季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和地铁建设工程安全专家所开展的专项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对全线各参建企业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质量安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标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住所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武汉从事采购员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1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2012 年 5 月1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0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

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1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0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 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第一次合同履约检查情况通报

德兴至上饶高速公路第一次合同履约 检查情况通报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检查德上高速公路项目各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 场以来各项工程施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文件要求及其在相关问题方面的承诺,项目办于10月28日至29日对全线15家路基合同段及RA、RB监理合同段进行了第一次履约检查。本次检查由项目办副主任及总工按分管范围带队,分A、B段二组同步交叉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到位,驻地建设,安全、宣传廉政建设,试验室建设,机械设备进场及梁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五个方面的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自9月初德上高速公路施工招标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全线施工单位认真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迅速展开驻地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加紧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抢抓时机全面展开路基清表、修建施工便道等实质性施工。全线参建人员士气高昂,精心组织,施工现场和驻地呈现出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工程建设氛围,为后续迅速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施工单位尤其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试验室建设及测试仪器到位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作为进场履约和展示

自身形象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总体履约情况较好。但是,部分承包人主要进场人员普遍更换、人员资质及资历明显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机械设备到位率偏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人员到位情况 从本次人员到位履约检查情况来看,A2、A5、A6、A7、RA、B2合同段承包人人员履约情况较好。 (一)RA、RB总监办总监及各合同段项目经理、总工持证情况基本符合要求。 (二)主要技术人员到位情况(含承包人更换后人员):大部分承包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基本到位,A2、A5、A6、A7、RA、B2等合同段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进场情况较好,主要人员到位率高于70%。但A3、A4、A8、B4、RB合同段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率低于40%,A4、A6、A8、B3、B5、B6合同段试验检测负责人未到位。 (三)主要技术人员持证情况:全线施工单位已进场技术人员资质与投标承诺有一定的差距,实际到位人员平均持证率53%,各合同段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资质与合同基本相符,但部分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资质不符合或低于投标承诺,A1、A3、B4、B5合同段主要技术人员持证率(即现场检查持有真实有效的证件的人员比例)较低,不到20%。 (四)试验检测人员持证情况:全线施工单位试验检测负责人基本都持证到位,资质符合投标承诺,但其他试验人员持证情况不理想,平均持证率仅为19%。其中A2、A5、

(完整版)武汉市新版劳动合同-改版

劳动合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 编号

1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日起至年月自年月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日起。年月、无固定期限:自2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 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元)或按公司相关规定 执行。 (三)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3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 (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武汉地铁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两方案高清原图

武汉规划部门公布2013-2049版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两个初步方案,2013年8月28日两套方案亮相市民之家。 (这是最新版,内含两幅高清原图,下载另存桌面即可) 《武汉2049年远景战略发展规划》 【初步方案一】 【初步方案二】

轨道线网方案一技术指标表 线路名称起点止点线路长度(km)基本网 1号线径河汉口北40 2号线金银潭佛祖岭37 3号线文岭三金潭32 4号线新汉阳火车站武汉火车站36 5号线青山郑店46 6号线体育中心吴家山45 7号线前川、机场纸坊85 8号线盘龙城大桥新区43 机场线金银潭天河机场20

9号线磨山左岭39 10号线常福阳逻78 11号线蔡甸葛店70 12号线武汉火车站武汉火车站57 13号线金银潭左岭56 14号线走马岭后湖43 15号线武汉火车站阳逻北29 16号线径河龙泉山68 17号线径河豹澥57 18号线阳逻邾城26 19号线阳逻双柳16 20号线青菱金口22 21号线国博中心纱帽36 合计981 为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助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市开始第三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规划到2049年,建成“一环串三镇,十射联新城”的轨道交通。昨日,两套方案在市民之家亮相,广征民意。 ■ 深远意义 助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 第三次修编规划到2049年 近年来,武汉经济社会迅猛发展,轨道交通建设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为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武汉要求进一步强化主城区城市功能,实施“三镇三城”发展战略,全面构建“1+6”城市发展新格局,着力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在此背景下,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交委、地铁集团等部门,开展了第三轮《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

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2)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3)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1~18、20~21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对于按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 6.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

武汉2019版劳动合同

编号: 武汉市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使用说明 一、本文本供全日制用工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填写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合同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合同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八、签订劳动合同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单方涂改;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劳动合同。 九、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该工作任务之日止。完成该工作任务的界定标准为:。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担任职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二)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合同类别:土建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满足现场管理工作的要求;统一履约行为,提高履约管理水平,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实体检查与行为监督并重、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行的原则,对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轨道交通土建招投标市场活动中,实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与发包承包交易市场“两场”联动、闭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 第二章履约评价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履约评价工作由合同管理总部和项目管理单位共同负责具体实施。综合履约评价结果由合同管理总部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后发布。如上述结果要在招标环节应用需按程序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五条合同管理总部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二)负责汇总分析各项目管理单位的履约评价得分,出具综合履约评价结果; (三)负责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招标领导小组汇报结果; (四)负责将综合履约评价结果公布通报; (五)负责将综合履约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向土建施工单位宣传和贯彻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按时组织对各土建施工单位的履约评价工作;按时将结果上报合同管理总部; 第三章履约评价内容及周期 第七条项目管理单位以本中心现行的履约评价办法为基础,对安全生产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风险监控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环保管理、工程费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总包管理共九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履约评价。 遇有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之时,项目管理单位应将检查结果折算至当次履约评价得分之中,折算方法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检查结果自行确定。

武汉市新版劳动合同.pdf

劳动合同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单位和劳动者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

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制。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 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家、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验收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1、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装备科科长、申购者、采购者(小组成员)组成。2、工程材料、信息化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信息技术室主任、监察人员、财务人员、基建办主任、信息技术人员、工程管理员(小组成员)组成。当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工作,但不属于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范围的除外。验收小组成员应为单数。 二、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小组成立后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履约验收前掌握该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及政府采购合同内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验收前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程序与要求 1、验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验收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进行履约验收。 2、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复杂的采购项目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需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相应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需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验收应以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成员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实地审查验收。根据标的所示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

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与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附件3)

附件一 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采集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守法、履约、获奖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诚信状况做出评价,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对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评价、公示、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市场主体包括: (一)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供应企业、建筑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供应企业、工程担保企业等; (二)在本市执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三)其他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颁布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认定及投诉的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 各区(含光明、坪山新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依照诚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检测管理、造价管理、工程交易、建设科技等机构,根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采集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或掌握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照诚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第二章信用信息分类 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履约评价信息:(一)良好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本市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表彰或认可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二)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受到建设行政或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认定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三)履约评价信息是指合同当事人相互间就对方履行与本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情况的评价信息。

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11-08T14:51:04.71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作者:周宏音[导读] 摘要: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逐渐在增多,合同的管理成为了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地铁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了多个建设单位的利益,多方主体都有各自的立场,因此项目合同的问题逐渐显现,利益主体的纠纷以及工程问题的显现,这就需要对地铁项目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能够平衡地铁项目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也能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工程的经 济利润,促进地铁项目的发展。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010 摘要: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逐渐在增多,合同的管理成为了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地铁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了多个建设单位的利益,多方主体都有各自的立场,因此项目合同的问题逐渐显现,利益主体的纠纷以及工程问题的显现,这就需要对地铁项目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能够平衡地铁项目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也能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工程的经济利润,促进地铁项目的发展。本文对我国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地铁;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地铁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是地铁项目的重要工作,合同对建筑双方有着约束作用,尤其是建筑工程涉及的利益主体多,需要合同来规范双方的义务与权力,地铁工程的合同在内容上明确规定了建设方合作的细则,有利于促进地铁工程的开展。然而,现阶段的地铁项目的合同管理问题较大,阻碍了地铁项目的顺利开展,导致地铁项目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和建筑工期都受到影响。因此,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管理内容,需要对合同管理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合同管理的问题。 1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涉及内容多,合同管理内容包括了合同的订立管理,合同的履行管理以及合同的变更管理,这三大管理内容构成了合同的管理。现阶段,目前我国地铁项目合同管理问题较多。 1.1 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地铁项目逐渐成为了城市的重要建设项目之一,承包地铁项目的承包商竞争激烈,承包企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地铁项目的利润较高,不少承包商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对承包合同的关注较少,为了获得对地铁项目的承包,承包商尽可能地满足建设方,在签合同的随意较强,不正规的合同内容,这种随意签合同带来较大的合同风险,给合同管理带来较大的阻碍,地铁项目建设合同的风险容易引起建设各个主体的合同纠纷,一些利益纠纷事件制约了地铁项目建设进展,需要合同管理来解决纠纷问题。 1.2 合同签订不规范 地铁项目是个比较复杂的项目,因此需要签订项目才能规范项目建设行为。而项目的合同类型、条款多样,这就容易导致合同出现不规范的问题,如词错误、前后矛盾、语义不通等等,这就导致合同的履行出现了问题。此外,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随意签订的情况不在少数,缺乏完善合同签订管理制度,这也是由于对合同签订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对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准备,法律意识薄弱,不能清除地认清合同中错误,不能清清楚楚地列请违约责任。 1.3 合同管理混乱 地铁项目合同文件管理混乱,这是常见的合同管理问题,项目涉及的合同种类多,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分类,无效的、多余的、重复合同和条款、文件等没能够筛选出来,合同文件出现混乱的现象,缺乏合同管理秩序,这就给项目的推荐和合同的履行带来较大的困难,也不能为项目建设开展提供合同依据。同时,缺乏合同的发放记录管理,当出现利益纠纷的时候未能快速找到合同依据。最后,合同文件存档不及时,这样很容易造成合同材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1.4 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程度高工作。合同的审理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而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性法律人才,对合同一些条款缺乏有效的审核,合同的不规范内容无法实行监督和履行,再加上缺乏专业的合同内容管理,项目建设中各个阶段进行管理与监督严重缺位。若地铁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无法用专业的手段进行合同的管理。由此可见,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对合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2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2.1 建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专业的和独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中的合同管理是项目机构的重要内容。首先,在合同签订时,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规范性进行审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用专业化的法律知识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签订合同,重大合同签订时咨询律师意见。其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对关键条款进行风险提示。再次,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进行跟踪控制,及时纠偏。 2.2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制度保障,是一切合同管理行为的指南和基础。因此,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内容和各部门职责,建立全面、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来推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结合地铁企业的运营情况,制定出合同的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的标准、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支付流程等等。此外,还需要将合同审批、签订以及管理等流程与细节予以明确,运用合理、规范的制度来确保各个单位的合同行为规范。而且合同管理人员需将有关管理体制进行明确,并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确保其切实根据制度来知识。如若地铁工程项目合同人员出现变化情况下,需要做好交接工作,详细的将各个合同进行交底说明,保证合同管理的系统性与科学性。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性 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成效与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息息相关,加强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专业化培养,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合同管理条例,合同审查技能等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另外,要增强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敏感度,对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款及时察觉,提出修改方案,及时止损,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4 制定并推行合同标准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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