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影响

摘要

20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银行也纷纷涌人中国,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提高开放程度,金融的风险累积也越来越大,而这些都要求着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前不久,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笔者借此契机浅谈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收存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强化对存款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2008 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对此,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已经作了长时间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存款保险;商业银行;影响

目录

1国内外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 0

1.1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0

1.2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1)

1.3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1)

1.3.1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有良好的法律基础 (1)

1.3.2存款保险制度应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 (1)

1.3.3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的救助应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 (2)

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 (2)

2.1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

2.1.1我国储蓄率特征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

2.1.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减轻政府或央行在商业银行倒闭中承担的风险 2

2.1.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2)

2.1.4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3)

2.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意义 (3)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影响分析 (4)

3.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 (4)

3.1.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4)

3.1.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4)

3.1.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 (4)

3.1.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4)

3.2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5)

3.2.1存款保险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 (5)

3.2.2鼓励银行铤而走险 (5)

4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影响 (5)

4.1负债业务首当其冲 (5)

4.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最为深远的影响 (6)

4.3缴纳存款保险费对商业银行财务成本的影响应该有限 (6)

4.4银行利润受影响但有利长远 (7)

5建议 (7)

5.1提升资本实力 (7)

5.2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7)

5.3提升主动负债管理能力 (7)

5.4提升多元化的经营能力 (7)

5.5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7)

参考文献 (8)

致谢 (10)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影响

1国内外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

1.1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在19世纪末,美国国会开始讨论存款保险的话题,美国有14个州在1829年到1917年间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30年代,美国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其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和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2000年,全球已经有67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4年全球共有74个经济体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着手建立或改善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全球多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在法律上或者监管中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74年到2003年,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增长了6倍多,其已成为专家们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金融结构改革建议的一个主要特点,而且国家层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而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

国家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1.2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2012年1月初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之后均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称,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同月,一份题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报告提交至决策层。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4年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中国已全面展开的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在2014年择机推出可能性很大。3月11日,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很可能在2014年或2015年放开;而其一个重要前提是建立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金融防护网的存款保险制度。2014年11月27日,人民银行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2015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11月3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1.3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1.3.1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有良好的法律基础

回顾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均专门通过了存款保险相关法律。如美国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50年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还根据经济条件的变化进行调整。如1991年通过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金融危机之后即2010年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从法律上确定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地位和相关职能。日本的存款保险制度也具有完备的法律基础,如1971年通过的《存款保险法》和《农水产业合作社储蓄保险法》等。

1.3.2存款保险制度应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

存款保险制度应随着一国制度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且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危机时期,可以适当扩展保险范围、限额以及存款保险机构的功能。面对金融危机造成的信心危机,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直接提高赔付限额以稳定民众信心。其中,美国在2010年将存款保险限额从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台湾地区在2009-2011

年间提供全额存款保险。2009年3月欧盟制定的《存款保证计划指令修正案》提出2009年7月后存款保险限额增加到5万欧元,2011年后增加到10万欧元。

1.3.3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的救助应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

据FDIC统计,90%以上的银行救助是失败的,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不应当直接寻求财政援助,这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美国在金融危机期间共有300多家银行倒闭,FDIC根据问题银行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了直接赔付、财务援助、收购与承接等方式妥善解决了问题,以市场化手段来实现成本最小化。FDIC在对因迪美银行的处置上就果断采取过渡性银行。因迪美银行大约有10亿美元存款不在保险范围内,对此FDIC提出已参加存款保险的每个账户最高可以得到十万美元,没有参加保险的账户也可以提取5万美元存款,降低了整个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

2.1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1.1我国储蓄率特征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的储蓄率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具有高储蓄率特征,尤其是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较明显。根据资金流量表测算,2000年我国居民储蓄率为31.1%,2005年我国居民储蓄率为35.4%,2009年我国居民储蓄率达到40.4%,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3年到8月份,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连续3个月突破43万亿元,位于历史最高位,成为全球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居民储蓄率已超过50%,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从近年的数据看,我国的居民储蓄率呈上升态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可以对存款人的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

2.1.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减轻政府或央行在商业银行倒闭中承担的风险

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倒闭银行的债务由存款保险机构来支付,可减轻政府和央行的压力,使央行的货币政策少受干扰。使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压力得到缓解,从而有利于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1.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一国金融安全网的组成机构通常包括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中南非已于2012年开始筹建存款保险机构。在我国,央行在金融

安全网中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金融安全网中发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目前还缺乏制度化的、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安全网,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2.1.4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2年6月央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放松至基准利率的1.1倍,标志着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存款方面,绝大多数银行按照1.1倍的浮动上限向存款人支付利息,否则存款客户可能流失到其他利率更高的银行。2013年7月,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除个人住房贷款外,目前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定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化很大程度上是存款利率的市场化。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我国银行业利润空间将被大幅压缩,部分管理不善的银行可能将面临破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为顺利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必备的存款保险制度。

2.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意义

为了应对大萧条,美国于1933年首个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伴随着经济、金融日益自由化,金融风险上升,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引入了此项制度,至今已有超过1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存款保险体系也是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我国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至少存在两方面意义。一是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保障各项金融改革措施平稳推进。存款保险制度运用兼并、重组、破产清偿等多种方式最大化问题金融机构的价值,最大限度保护了一般存款人利益,帮助问题金融机构迅速、有序地退出市场,从而有效防止了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诱发的连锁反应。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未来市场风险将进一步加大,银行业盈利能力很可能进入下降通道。同时,随着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未来还将有更多的民营银行参与竞争,将出现更多的风险点。为了最小化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盈利不佳的银行退出市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我国亟需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二是通过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促进更多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市场化经营主体。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情形下,商业银行信用因与政府信用相绑定,一旦出现问题,基本都由国家兜底。基于此种心理,多数商业银行风险经营的责任意识淡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将政府信用从银行身上松绑,出现问题的参保银行都将接受市场化规则的处置,进而迫使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真正树立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责任。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影响分析

3.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

3.1.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的频频破产等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金融问题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系统性的金融风波,但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产品逐渐增多,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纷纷成立,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身风险在逐渐增加。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

3.1.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

3.1.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3.1.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存款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心要的情况下,执行赔偿的职责,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为了保障整金融体系的稳定。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

账目。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3.2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3.2.1存款保险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只顾投资理财,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为其做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为了节省运行成本,显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3.2.2鼓励银行铤而走险

存款保险制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因为银行知道,一旦遇到麻烦,存款保险机构会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又没被关闭时,所有者便用存款保险机构的钱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风险由承保人承担。这样那些资金实力弱、风险程度高的金融机构会得到实际的好处,而经营稳健的银行会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从而给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并增大了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这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本来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4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影响

4.1负债业务首当其冲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最明显的影响将是负债业务。存款机构倒闭后储户的存款能否得到全额保障,这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根本无需考虑,因为有国家托底。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存款人势必重新评估自己存款的安全。在保险限额之内的小额个人储蓄客户由于能得到全额保障可能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超过限额的大额个人储蓄和企业存款将是各家银行关注的重点,客户可能选择分散存款,或者集中选择资质较好的大银行。一旦存户选择"用脚投票",重新选择实力强、风险小的大型银行作为存款行,各类中小银行由于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存款流失将尤为严重。因此,在负债业务这一块,中小银行将面临严峻考验,而大型银行基本无需担心。在当前严

格的贷存比监管下,一些银行还是遵循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一旦存款大量流失,加上没有建立起主动负债管理的有效模式,资产业务规模将立即萎缩,经营难以为继。

4.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最为深远的影响

将是树立市场化经营的意识被纳入存款保险体系后,资本充足率、风险等级、费率等级都将成为大众选择银行时的关注点。不管是出于社会效应考虑,还是为了降低财务成本,商业银行都会在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上做出努力。由于没有政府托底,一旦经营不善将由存款保险机构按市场化程序处置,这也迫使银行更加重视对自身业务的风险监控。

4.3缴纳存款保险费对商业银行财务成本的影响应该有限

根据一些研究机构的估测,即使是资本实力较弱和风险评级结果排名靠后的银行,缴纳保费对利润的影响一般也低于5个百分点。从海外商业银行经验来看,也少有银行将缴纳存款保险费看成不小的财务负担。专家对此表示,保费金额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的影响会很小。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在银行体系运行比较平稳时期建立的,估计起步时的费率不必太高,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逐年收取,逐步积累存款保险基金。假设一开始的平均存款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二。同时以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其利率是百分之三,那么金融机构缴纳的保费尚不足其利息支出的百分之一。再比如,与存款利率调整动辄影响资金成本0.25个百分点相比,存款保险费的影响是十分微小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对于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较好的上市银行,其费率还会更低一些。经过近几年改革,银行资产质量、资本实力、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存款保险的成本能够承受。从利润来看,假设存款保险费率平均为万分之二,考虑到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在1%左右,简单换算可以知道,存款保险费占利润的比例要低于2%。从利润增速来看,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会影响金融机构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但从次年开始这种效应将由于基数因素被消化。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团队报告称,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厘定宜就低不就高,可参考0.05%的国际平均水平。按照香港的经验,国有和股份制两类银行的费率可能分别为万分之五和万分之八左右。为减少对银行利润的冲击,存款保险费可以分摊到5年甚至7年内分批征而不是一次性征足。目前,内资银行总存款额在105万亿元左右,若按照0.05%的费率对所有存款征收,则一年的存款保险基金收入不超过6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的基金池若要达到受保存款总额的0.3%的标准,仍需较长时间的积累。

4.4银行利润受影响但有利长远

在存款保险制度即将推出消息的刺激下,A股市场银行板块整体飙涨,多家银行股强势涨停。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从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将改变其"政府隐性担保、存款无风险"的固有意识,使其更加关注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选择较为安全的金融机构存入资金。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强化其风险意识,促使其理性揽存、理性经营。从银行业的市场格局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增强存款人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民营银行的信心,为其创造公平适宜的外部环境。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将打破商业银行难以破产退出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使其真正成为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5建议

5.1提升资本实力

商业银行应积极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拓宽外部融资渠道,合理选择附属债券等工具,增强内生资本补充能力,加强经济资本管理,优化资本结构。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争取适用较低的保险费率,以此巩固存款客户对自身的信心。

5.2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评级较低不仅会影响所适用保险费率等级,而且会动摇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商业银行应对照风险评级标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提升风险评级,在获得良好风险评级的同时,向市场昭示自身的品牌和信誉。

5.3提升主动负债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要在巩固现有负债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提升多元化的主动负债管理能力。在管理好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期限匹配的前提下,合理拓展同业业务、发行债券和票据,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减小对传统存款业务的依赖。

5.4提升多元化的经营能力

商业银行要大力发展财富管理、财务咨询、投资银行等低资本消耗业务,通过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缓解因传统存贷款业务的或有影响对整体盈利能力产生的冲击。

5.5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通过提升服务品质,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服务,增加客户对自己的依赖感和粘度,随之带动存款业务和其他一系列增值业务。香港地区实施

存款保障计划后,不少中小商业银行正是通过全面贴心的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并由此衍生出各种增值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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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对于这次毕业论文的撰写,最需要感谢的是王长江老师。他在整个过程中都给予了我充分的帮助与支持。王长江老师不仅耐心地为我指出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对论文的改进提出宝贵的建议,而且还在我遇到困难时尽心地进行指点与解答。在此借论文完成之际,表示由衷的感谢与敬意。

黄建伟

2016年4月2日

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

浅析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和影响 一、存款保险制度基本介绍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标准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自身发生危机时(如兑付风险、破产等),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 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主要是以下四点: 1.存款保险主体之间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有偿性指投保银行需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互助性指存款保险是由众多投保银行互助共济实现。 2.时期的有限性。存款保险只对在保险有效期间倒闭银行存款给予赔偿,而未参加存款保险,或已终止保险关系的银行的存款一般不受保护。 3.结果的损益性。存款保险是保险机构向存款人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一旦投保银行倒闭,存款人要向保险人索赔,其结果可能与向该投保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差距很大。 4.机构的垄断性。存款保险机构的经营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通过存款保护建立一种保障机制,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一般具有垄断性。 (二)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 1、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在目前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史最具代表性。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就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为已投保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保护,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并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美国通过的最重要的金融改革立法。 2、美国存款保险的保费征收和退还 按多德弗兰克法规定,存款保险准备金率由原定的1.15%提高到1.35%,并取消了原定 1.5%的上限。同时也取消了在准备金率高于 1.35%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必须向银行派发红利的要求。 在保费的征收方面,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不再依据银行的国内存款总量,而是依据银行的总负债(总资产-有形权益资本)来收取。这利于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从2007年开始,银行的保费按季缴纳。 美国实行差额保险费率。在1991年以前,美国的银行保费是按照固定费率收取的,目前采用的是根据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风险越低费率越低,可减少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和经营良好银行的保险费用负担。 fdic实行净保费返还制度,将保险费收入按照约定比例返还参保银行。fdic目前为大多数存款账户提供10万美元全额保险,部分退休账户达到25万美元,超出限额的按比例赔付。 3、其它国家情况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班级:金融六班 学号:2015520805 姓名:郭俊龙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的行业竞争愈发强烈,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日俱增,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尤为重要。在2015年5月1日政府正式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对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国产生的影响的研究是极有必要的。 关键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中国是要存款保险制度。国有银行是由国家投资主办的,由于没有明确地建立对经营不善的银行投入国家资金的最后援助等制度,所以国家扶持的对象倾向于国有银行,这种情况增加了存款人对国有银行的信心。国有银行依靠国家力量,这种体制可以导致存款人宁愿从其他商业银行里提款而增加国有银行存款额的现象。这样一来民间商业银行和国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就显得缺乏

平等的地位。根据中国入世时的承诺,金融业方面也必须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是笔者认为,现在中国采用的制度对外资银行来说透明度不高并且平等竞争的地位也没有保障。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增加,中国没有制定存款保险制度而由国家来扶持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金融安全网体系是缺乏公平竞争因素的,会受到国际上的批评。 正如中国银行的高利润广受大众批评,为此中国的金融改革一方面启动了利率市场化,即由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另一方面放开了民营资本筹办银行的步伐,以引入竞争避免垄断。但这些改革会引入一些新问题,就是激进的银行会一旦破产,储户的存款面临损失问题。过去,中国的储户存款由政府隐性担保,绝无兑付之忧。但这种兜底机制鼓励了风控不严的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加入后,由财政资金替民营资本兜底更不合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这种机制奖优罚劣,在储户利益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由中小型银行和民营银行风险自担,更符合市场化改革的规则。 那么综上所述,以及近些年来中国金融发展的报道,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银行方面有以下的影响: 一、主要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强、经营水平提升,为筹集存款保险 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占据70%储蓄存款份额的4家国有商业银 行,以及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近年来的经营中不断得到各 方支持,竞争力水平提升,经营能力提高,不良贷款率和不良 贷款余额呈下降趋势,资本充足率上升,如中行资本充足率达

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

第六章商业银行 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一、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商业银行的基本理论(产生、发展、作用、类型、组织)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经营管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创新、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与信用货币创造 二、若干重要概念的识记 ?货币兑换商(Money dealer):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铸币及货币金属的鉴定、兑换、保管和汇兑等业务的行业。?负债业务(liability business):商业银行吸收资金并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主要由存款、借入款、占用款、自有资本组成。 资产业务(assets business):商业银行运用资金并形成资产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取收益的重要方式,主要由现金、贷款、投资、固定资产组成。 ?贷款证券化(loan securitisation):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商业银行以贷款为抵押发行证券筹资的创新业务,可使贷款资产转变成可转让证券。 ?中间业务(middleman business):凡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而是利用银行人材、技术、设备等优势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 business):指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些业务当时并不直接引起资产负债表的金额变动,但能够改变当期损益及营运资本,从而提高银行收益率。 ?表外业务主要有各种担保性业务、贷款或投资承诺、外汇与证券的衍生性买卖,如期权买卖、货币或利率互换等。 ?“6C”原则(principles of 6C ):商业银行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与盈利,在对放款对象进行审查时所采用的信用分析方法。这种审查主要从品德(Character)、才能(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6个方面展开,由于每个方面的英文字母均以“C”打头,故称作6“C”原则。 ?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金融业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业组织结构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原始存款(primary deposit):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现金存款以及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或再贷款而形成的存款。 ?派生存款(derivative deposit):由商业银行的贷款等业务而衍生出来的存款,也是在原始存款基础上扩大的那部分存款。 存款派生倍数(derivative multiplier of deposit):以总存款为分子,以原始存款为分母的比值,表明在原始存款基础上扩张出多少倍的派生存款,也是衡量商业银行创造派生存款能力的指标。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legal deposit-reserve ratio)——在法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下,商业银行存款中必须缴存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 现金漏损(loss of cashes):客户将存款从银行以现金方式提取走。 提现率(withdrawal rate):客户提取的现金与存款总额的比率。 超额准备金率(excess reserves rate)——商业银行总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部分的准备金称作超额准备金,其与总存款之比称作超额准备金率。 三、需要重点把握和理解的几个问题 ●(二)如何理解现代商业银行的职能作用与地位? 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法定能够接受活期存款和具有创造派生存款能力的机构,其地位比较特殊。 ●商业银行的作用主要通过其信用中介、支付中介、转化资金、信用创造、金融服务等职能的发挥来实现。 ●商业银行的地位: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国民经济的中枢;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导体. (三)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有哪几种类型?其利弊如何? 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的主要类型有:单一银行制;总分行制;控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等. 各种组织类型各有利弊,各国按各自的不同情况在不同时期做出不同选择. (四)如何看待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及变化 现代商业银行主要有职能分工和全能型两种经营模式. 职能分工和全能型两种经营模式各有利弊.

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

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增强我国金融业抵御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发展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保驾护航。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

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立法形式为社会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在条例中明确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确保可靠的资金来源,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条例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护存款人权益。 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对金融风险而言,事前防范比事后处置更重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确定其差别费率,可以促进金融运行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和内控管理,促进其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加强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措施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审慎监管有利于促进银行稳健合规经营。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通过明确的存款保障制度安排,稳定市场和存款人信心,是对我国金融安全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安全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范文1 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该摘要由财秘智能技术提供 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体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关键一环。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保护存款人权益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依托存款保险制度,人民 上述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 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 增强中小银行信用和竞争力 报告称,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推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银行主要业务分类和简介

1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2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本章通过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对银行的主要业务进行介绍。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 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类,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本章对银行负债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存款业务。 资产是银行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商业 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投资和现金资产三大类。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也是最主要的资 金运用。本章对银行资产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贷款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 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本章包括负债、资产、中间业务三节内容。 3.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 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 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外汇存款和机构外汇存款。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 利弊分析 1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兴起及其传播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 1933 年经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当前,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 M.)对美国存 2

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①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 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1)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 的信心;(2)建立专业化机构,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理有问题银行,节约处理成本;(3)事先进行基金积累,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理银行;(4)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 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着手建立或改进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 3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3.推出存款保险的发展背景: 一、2003 年,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困境,我国开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改革,为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扫清了障碍。 二.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将会不断收窄,现有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将受到冲击,经营风险将明显加大。因此,需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三.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型金融机构迅速发展。根据银监会统计,2012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47家,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型金融机构。只有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有效保护众多中小金融机构。 四.我国巨量的存款余额。2012 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7 万亿元,使得以财政救助和无限责任的隐性存款保险机制难以为继,需要建立以有效责任和多方分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存款保证保险制由隐性到显现的转变: 1、中国的存款保证保险从隐性到显性 随着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中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显性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存款保险“从无到有”不同,我国存款保险“由暗转明”一个发发展途径:一直以来,我国事实上执行着一种“零费率”、“全额偿付”的隐性保障机制。 我们称之为隐性的存款保险。所谓的隐性存款保险,是指国家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当银行破产时,政府往往会以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为代价,对存款人的全部存款给予事实上的全额保护。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多存在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国家体系中。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的存款保险: 显性的存款保险就是银行缴纳保费的形式,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在银行经营出现时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赔偿明确各方的责任。事先进行基金积累,用以赔偿存款人和处置银行 增强银行的体系市场约束、明确倒闭银行各方责任。 存款准备金制度vs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很多人可能会将我国的银行存款保险与现有的银行存款准备金混淆。因为两者看起来都是需要银行拿钱出来,都有稳定银行业经营的作用。但是两者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存款准备金是为了应对存款人日常的提现需求和金融机构间的结算需求而存入中央银行的资金是银行的负债。(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保证保险则是银行出现经营偿付问题时由保险公司保障存款人利益,相应的保费则是银行的经营的成本支出。(两者的缴纳功能会有一定的重叠性。对于银行来说最大的而区别就是存款准备金还是属于银行的资金,而存款保险保费则是经营的成本支出,都会对银行的经营进行一定的约束) 2、存款保证保险的主客体 投保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益人;银行投保直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保障内容: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强制实施规定:

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

关于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思考内容提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金融安全网三大防线之一,实践证明其对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民众信心、安定社会有重要作用。存款保险制度运行了70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国际经验,有必要进行总结,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可借鉴之策。我国银行体系的特有结构、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特点、农村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建设以及金融业互相交叉的风险现状,都表明我国急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适合中国实际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最理想的,我国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符合国际经验的存款保险新模式。 关键词存款保险;金融风险;模式思考 继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关闭了140家银行后,2010年1月美国又有4家银行破产①。当然倒闭的大多是中小型银行,但目前仍有超过500家银行名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问题银行之列②。此次金融危机显示的新特点以及造成全球性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值得我们深思。然而更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就是要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常规制度体系,而存款保险制度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其国际经验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一种储户保障制度,在银行经营失败事件发生时,保证银行储户得到至少规定部分的存款利益③。存款保险制度包括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它们都是应对金融动荡、银行破产的有效措施。该制度的实质就是运用保险机理,通过筹集保险基金,应对破产银行的支付危机,保障存款者的基本权益。存款保险制度至今

已有70多年的历史,并在发展中完善充实,从而显示其蓬勃的生命力。尤其是经历了本次金融危机,学术界对经济发展周期有了高度的一致认识,并且认为,只要经济发展周期规律仍然存在,金融业特有的运营机制没有改变,则金融风险乃至经济危机就不可避免,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就必然能起到稳定金融秩序、安定社会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影响

摘要 20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银行也纷纷涌人中国,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提高开放程度,金融的风险累积也越来越大,而这些都要求着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前不久,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笔者借此契机浅谈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收存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强化对存款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2008 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对此,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已经作了长时间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存款保险;商业银行;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创新 社会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商业银行改革现有的存款经营思想和政策,采用新的存款吸收技术,拓展新的存款市场,以更丰富、更灵活的方式吸引存款,否则不仅会面临资金和客户的流失,更会影响到效益和信誉。在新的经济金融形式下,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除了在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调整外,进行业务创新及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理性而又现实的选择。个人金融业务是指以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它包括储蓄、银行卡、消费信贷、个人小额抵押贷款、个人理财、代理业务等。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及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个人金融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占据重要地位,并且是其收益的重要来源。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传统的以银行帐户为中心,等客上门,为客户服务的经营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为了适应个人金融业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转变经营观念,制定发展策略,促进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势在必行。本人现就根据所学知识谈谈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及其发展方向。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体制创新国外商业银行是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发展起来的,其个人金融业务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且,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银行业人士所认同。从储蓄业务到个人金融业务,不是一个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主动进行的体制创新;是借鉴国际上现代商业银行成功发展经验,也是做好我国已加入WTO 的国际化竞争的重要举措;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经营管理中的具体贯彻。这是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发展史上的重大体制创新,具有深远意义。(一)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金融的加快发展,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九五”时期,国家连续实施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特别是连续在2002 年以前的7 次下调存款利率,连续五年增加国债,开征储蓄利息税,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加快证券、基金保险市场发展措施的出台,对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也推动了银行个人金融产品的服务手段、营销方式的创新,促进了个人金融业务市场竞争和发展。另一方面,面临着我国加入WTO,国外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方面的先进经营理念的分层次组合将对国内银行个人客户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与挑战。此外,当前技术发展正呈现出日益加速的过程,各行都在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软件,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先进的虚拟银行手段扩展了银行的服务空间。(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现代银行业务发展的大趋势当前,国际上一些合并后的大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普遍占到了利润总额的30%—70%,个人金融业务已成为银行最重要的利润增长领域之一。许多世界性的大银行非常重视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如花旗银行,就以个人金融业务为经营主体,在其全部的收入中,有48%来自全球的私人客户。从2001 年开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金融“脱媒”现象日益突出,对银行传统业务影响较大,许多传统银行业务市场发展放慢,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银行业要在竞争中求发展就必须在个人金融业务领域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三)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提高银行整体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创利潜力已被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普遍看好,成为银行间新一轮竞争的焦点。如果哪一家银行在激烈的个人金融业务竞争中落伍,哪家银行的优质客户资源就会被瓜分,这将影响到银行今后整体竞争实力,甚至影响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二、创新营销理念,重视和强调市场营销,是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客观需求(一)营销的现实意义:现实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小银行无论是基础类产品还是新开发的代理和理财类产品都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如近年来银行开发的有代表性的代理类产品在各家银行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意义和对策研究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意义和对策研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动脉,金融安全一直是经济实现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核心前提,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制度之一,对维护存款人权益、监督商业行业运营、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简要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内涵,继而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进行了论述,进而针对目前我国金融体系风险控制的现状,对未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提供方向建议。 标签:存款保险制度;金融风险;金融改革;对策研究 1前言 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世界有许多国家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过探索、尝试、创新,比较出色的是美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他们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起了先驱性的作用。2014年,对于中国金融界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必将是载入中国金融发展史册的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要深化金融改革的战略目标,其中就包含了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和尝试步骤,这也是我国开放利率的重要制度前提。本文基于我国现行金融运行的风险现状,探讨我国马上将要确立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对策,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 2.1降低金融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 现代金融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多元性,随着其发展程度的不断提升,金融风险日趋增大,更加可怕的是,金融体系就想人的血管,各金融机构直接血脉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一个金融机构发生金融风险,其他相关机构会迅速被波及,进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存款保险制度通过组织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形成一个综合性的保险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将按协议缴纳存款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出现破产风险后,存款保险制度能建立保护屏障,防止金融风险的大幅扩散,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2.2确立基本赔付,更好的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坦白的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受益人是存款的消费者,以为一旦消费者所在银行加入了存款保险制度,便确立了基本赔付协议,这给消费者的存款安全上了一道锁,防止存款性金融机构一旦发生危机,自身存款血本无归的情况出现,这对个人的存款安全、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的繁荣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突出的意义。 2.3注重事前预防,提高金融监管的综合水平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 一、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安排,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 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 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缺陷之一就是市场主体不完善:政府筹资具有超经济强制性质; 央行独立性不强,调控乏力;国有商业银行尚未真正商业化;而市场主体不完善的重要诱因 之一就是我国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政府一直实行的都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面非常广,大小金融机构都无存款损失之虞。银行就不必注重 逆向选择的甄别与道德风险的控制,国有企业也不用担心贷款的最终偿还,居民也不用监 督他们银行存款的安全,所以在这种制度下,银行、企业与居民的“道德风险”问题将比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更为严重。 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 济大萧条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美国联邦存款存款保险制度也成为了现代金融体系中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为 深远的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并在随后的数十年中不断完善和探索,积极适应金融创新、经济形势的变化,在保障存款人经济利益、维护商业银行金融体系稳定以及金融监管检查 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初步探索阶段:加强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1995年我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试点和准备工作。1997年底,人民银行组织成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着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从存款保险制度诞生到1993年的近60年间,全世界共有48个国 家相继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1994年5月,欧盟制定了《欧盟存款保险计划指导原则》加速了欧盟成员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规范。从1994年到2020年的10年间,全世界又 有42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逐渐加速的趋势。截止目前,全世界已有超过110个 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从美国1933年设立首个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已有超过110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部分原因在于银行业危机对存款保险的促进。存款保险制度通过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多数国家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之间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其有利于金融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入。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银行业危机促使存款保险制度大规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法规、中央银行最后借款人制度一起构成了国际上公认的金融安全网。美国1933年通过立法,成为第一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此后存款保险制度逐渐得到国际认可,并得到大规模发展。截至2011年3月,世界上共有111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1960年之前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1961年印度成为第二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而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国际认可并大规模建立则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与世界银行业危机次数相关性较强。80年代各国银行所统计的严重系统性银行危机达到45次,90年代全球爆发了63次严重的银行危机。与此对应,1990年只有34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0年达到71个国家,增长209%。进入21世纪,陆续有32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数目占这些国家数的44.1%。 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护航。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间经营差异扩大,银行业风险上升。通过建立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挤兑风险,促进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稳定。从各国经验看,部分国家均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而有利于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入。 存款保险制度通过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存款保险的基本作用在于预防银行挤兑和保护小存款人利益。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存款保险体系的作用有所演变,可分为:保护大多数小额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大全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大全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大全 最通用的分类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1、贷款(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贷款,是一种资本贷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透支贷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贷款: 消费者贷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3)保证书担保贷款: 保证书担保贷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贷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情况及意义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情况及意义 一、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又被称为“存款保护”,或者“存款保证”,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从而尽量防止银行倒闭、保护存款者特别是小额存款者的利益。现在一般将存款保险制度分为两类: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形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政府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其要保护的金融机构的机构的设置做出规定。顾名思义,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相比起显性就缺少法律规定这样的成文的安排,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信用的政府口头保证。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现代的存款保险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美国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中濒临崩溃的银行,其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和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于2012年1月的第四次全国金融会议上提出,我们国家需要抓紧研究存款保险制度,选择恰当的时间出台此政策并组织实施。2012年

7月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称,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同月,一份题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报告提交至决策层。时至2013年央行表明即将出台存款保证制度。2015年5月1日中国《存款条例》正式执行,实行限额赔偿,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我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 在正式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隐形存款保险制度。因为我国的银行以国有企业为主,国家对金融行业具有保护政策,银行破产较少,改革动力不足利率市场化较为缓慢。而且我国是一个高储蓄的国家,在金融监管的秩序尚不完善的情况之下,国家的信用以及财政实力对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我国的财政实力毕竟有限,金融改革带来的问题也在日益凸显,这已经不是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所能解决的了。所以,就迫切地需要出台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走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 四、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 1、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得银行脱离了以前政府对其的隐形保护,营造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市

...2020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存款保险制度最新消息,存款保险制度...

...2020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存款保险制度最 新消息,存款保险制度... 前几天刚刚曝出互联网金融规范政策出台的消息,近日央行又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预计将要在5月1日实行,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广泛地社会关注. 从1993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到2015年总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的表态:“今年要出台存款保险制度.”经过22年的社会发展,业内千呼万唤的存款制度出台消息,总算得到了落实,有不少行业人士都表示互联网金融众多网贷平台经过多年的曲折发展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此次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也一时间为网贷平台指明了新的方向.推动了网贷平台的发展. 的确,近几年来网贷平台的不稳定性以及投资者们的怨声载道让不少人都开始对网贷平台的发展产生质疑,尤其是自2014年爆出的行业内跑路,诈骗等事件,更使得投资者们对平台发展的质疑变得越来越强烈,而此次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稳固了投资们对网贷平台的信心,同时又减轻了央行的负担,无论是对于投资者而言还是站在整个互联网市场发展而言都有着重大意义. 而p2p作为一种民间借贷平台近几年来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也不断地进行创新和改变,p2g模式就是一个创新体现,与p2p不同的是p2f模式的网贷平台主要服务于政府直接投资、政府回购,政府的信用就成为了投资者投资项目的主要支撑力量,相比较p2p而言,p2g 模式的网贷平台安全性更高.在风险把控上也拥有自己专业的团队,因为融资人都是一些正规的银行和证券公司所以无论是从信用角度还是安全性上都有较高的认可.像国内知名p2g首创平台大拇哥网贷平台采取的就是这一模式. 所以在新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尽管众多行业人士都认为此次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会带来银行之间强烈的竞争,但是从整个互联网金融环境角度来看还是带来了更多的有利的影响,尤其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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