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行业众筹策划方案_服装行业合伙人机制运营方案

服装行业员工众筹运营策划方案

目录

第1章总则

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1.2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2章直营服装店面事业计划与合伙人计划2.1职级与股权最高额度

2.2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2.3新开直营服装店面合伙人

2.4内部合伙人

第3章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3.1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3.2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3.3购股权额度确定

3.4合伙资产价值及分红核算

3.5认购权行使

3.6合伙利润分红

第4章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4.1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5章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5.1内部合伙人退出

5.2公司战略撤店(转让)

5.3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

第6章内部合伙人转让机制6.1内部合伙人转让

6.2当店员工股权激励

第7章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

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新发展直营服装店面的单店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实现本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同发展,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2.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循序渐进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谁出资、谁受益,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5)目前只涉及新开直营服装店面作为合伙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2章直营服装店面事业计划与合伙人计划

2.1职级与股权最高额度

第四条企业连锁发展人才储备是第一要素,优秀员工是实现公司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直营服装店面、职能部门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

级数

职位名称

股权最高额度职能部门直营服装店面

T1 总经理总经理200万

T2 副总经理运营总监100万

T3 总监区域经理60万

T4 经理店长40万

T5 主管副店长/星级导购/运营助理20万

T6 员工店员10万

第五条针对服装行业人才需求量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公司“飞速发展、畅享成果,共创未来”。

2.2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六条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公司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2015年2016年2017年长期激励方式分红权参与权分红权、参与权、投资权合伙经营权合伙人人数50人100 200

能力结构1、公司政策执行分解能力;2、门店经营数据分析能力;

3、门店人员管理能力;

4、门店资产管理能力;

5、门店发展管控能力

激励对象员工店长区域经理运营负责人、职能部门人员持股方式出资合伙

2.3新开直营服装店面合伙人

第七条接受本合伙人制度,在新开服装店面开业1个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按协议出资;

2)参与运作,并支持该服装店面发展;

3)除特殊原因1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2.4内部合伙人

第八条内部合伙人指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公司不接受公司之外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三章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3.1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第九条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2)职级T6级以上(含T6级),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条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公司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一条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3.2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如下:

1)公司公布新开服装店面项目拓展计划书;

2)符合条件的意向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合伙申请,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

3)合伙资格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管理层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股权额度(若员工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经管理层会议确认,可提出特殊申请加大股权额度);

4)财务部门根据新开服装店面所需金额及申请认购总金额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

5)合伙人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6)公司发放员工持股收款收据,并签订服装店面股权认购书;

7)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3.3购股权额度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合伙人单店入股额最低为5万元,合伙人可多服装店面入股,购股权总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参见本制度第四条);

第十四条T5级别以上(含T5级)人员具有长春市内新开服装店面合伙资格,T6级别人员只享有长春外埠服装店面合伙资格;

第十五条意向合伙金额超出新开服装店面实际所需金额,将考察申请合伙人级别、工龄、企业贡献度、已投服装店面情况,由公司管理层会议根据股权比例确定购股额度。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总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回购,其中:

1)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其增加购股权额度,可申请下次投入新开服装店面;

2)合伙人降职后,对于已经认购的股权不做削减,但不得再次增加认购。

3.4新开服装店面资产价值及分红核算

第十七条对于新开服装店面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以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只包含服装店面货品及现金流),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知识产权、团队、获利能力等。内部合伙人认购股权时,只享有核算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服装店面开业后有形资产原则上不予增加,若因服装店面发展需要增资扩股,需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服装店面开业后,为激励当店员工、实现共同发展,公司将在不扩大服装店面有形资产的前提下,转让部分公司股权予以当店员工,不影响其他合伙人利益。

3.5认购权行使

第二十条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服装店面开业前一个月内,根据新开服装店面所需资金及申请认购总金额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在截至日期之前未到账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第二十一条若合伙人申请资金已到账,但新开服装店面所需资金已满额,经当事人同意,申请资金可暂时保留在公司账户,将以年利率12%给予利息,享有下次新开服装店面入股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提出认购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公司管理层会议进行综合考核,对申请人资质进行评估,确定申请人新开服装店面入股额度。

3.6新开服装店面利润分红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新开服装店面业绩达成,除去正常运营周转资金外,将在每年“店周年”后1个月内,对上年度服装店面利润进行分红,按股权比例分配。

第二十四条为达到“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及公司扶持为补充的经营方式,如新开服装店面年度盈利未达到总投资额的12%,分红时公司将按照个人投资的12%予以扶持并奖励给合伙人(出现股权回购情况,参阅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依据本文件第三十六条执行)。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服装店面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除外,风险共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拒的外力包含两种,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海啸、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

封锁、政府禁令等;

第四章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4.1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如下;

1)与服装店面有关重大投资、增资扩股、战略撤店(转让)、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知情权

2)就该服装店面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查阅服装店面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4)优先申请调岗到该服装店面

5)合伙人会议中拟定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七条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2名“账目审核员”代行合伙人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的权利,“账目审核员”由合伙人担任。

第二十八条经公司财务部门安排,在每年红利分配之前,账目审核员进行一次账目审核。若因其他特殊情况账目审核员要求查阅服装店面财务运营情况,需经过总经理特殊批准。

第二十九条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服装店面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3)接受制度约束,根据公司战略需要的职务或服装店面调整

4)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五章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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