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doc

附件9

西安市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医疗机构编码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等级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印制

年月日

西安市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医疗保险(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医疗保障)工作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参保职工、居民、离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38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41号)《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6〕6号)《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3号)《西安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市劳社字〔2002〕74号)和《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市人社发〔2016〕93号)等相关规

定。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医疗服务项目(序号处打“√”)

1.城镇职工门诊;

2.城镇居民门诊;

3.大学生门诊;

4.职工工伤医疗;

5.离休人员医疗保障;

6.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门诊;

7.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

8.城镇职工普通住院,定额元;()专科住院,定

额元;

9.城镇居民普通住院,定额元;()专科住院,定

额元;

10.城镇职工、居民住院费用按项目结算,第项;

1 重症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

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疾病)

2 流行性出血热

3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11.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检查(治疗),第项;

1 CT

2 SPECT

3 心脏彩色B超

4 核磁共振(MRI)

5 电子胃镜

6 宫腔镜

7 结肠镜8 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9 动态心电图10 高压氧舱

11 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12 体外冲击波碎石

13 64层及以上螺旋CT冠脉成像

12.城镇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第项;

1 门诊白内障日间手术(限城镇职工)

2 恶性肿瘤门诊化疗

3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

4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

5 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干扰素治疗

6 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7 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

13.城镇职工、居民单病种住院,第项。

序号单病种名称限额结算标准(元)

1 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

1个支架35000,

每增加一个支架增加20000

2 冠状动脉搭桥术50000

3 安装(更换)心脏起搏器26000/单腔,45000/双腔

4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35000/单侧,63000/双侧

5 人工膝关节置换术40000/单侧,72000/双侧

6 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50000

7 脊柱内固定系统手术40000/1套,72000/2套

8 脑血管病变介入治疗50000

9 心脏射频消融术25000

10 胸部肿瘤手术治疗32000

11 脑出血手术治疗25000

12 恶性肿瘤(含颅内良性肿瘤)手术治疗25000

13 重度烧伤治疗20000

14 肾移植治疗50000

15 肝移植治疗150000

16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35000

17 急(慢)性白血病及再生障碍性贫血35000

18 股骨粗隆间骨折切复内固定术17000

19 胫骨平台骨折切复内固定术19000

20 主动脉支架置入术90000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2.按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协议管理,以年度考核、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投诉调查、委托第三方监管等多种方式对乙方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有权对乙方诊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核查,并要求

乙方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全部诊疗材料、帐目清单及相关数据;

4.向乙方宣传、解读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配套文件;

5.对乙方专职从事医疗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向乙方结算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7.依据本协议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乙方

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8.协助乙方处理有关医疗保险其它事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执行和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在显要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

标牌,设立医保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设置意见箱、公布医保

有关政策规定、就医流程,公示诊疗项目、药品收费价格,并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及信息查询;

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明确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药品、医疗器械、耗材进销存台帐,做好医疗保险有关文件、材料、数据的保存工作;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6.严格执行《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和《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等有关规定;

7.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保证参保人、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居民医保本、离休医保本)一致,城镇职工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8.准确、客观地提供工伤职工医疗期、旧伤复发、康复及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建议,如实出具诊断证明、病历和有关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

9.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工伤认定调查工作;

10.配合甲方对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查询和审核,并提供所需的审核材料;

11.对从事医疗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出入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不得诱导参保人员住院或以控制医疗费用为由故意导致参保人员二次返院治疗;不得推诿参保人员住院治疗。

第六条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不得重复收费或乱收费。

第七条乙方接诊时应建立参保人员就诊登记备案制度,对参保人员进行登记,自登记备案之日起乙方对参保人员的诊疗服务应严格执行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第八条乙方在办理参保人员转诊时,应严格审批,按分级诊疗要求办理,属本级别医院诊疗能力范围内的不得转诊。市外转诊只有三级甲等医院有审批权,在办理时需填写《转诊审批表》,并报甲方核准备案。

第九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伤病关联或专科特殊医疗依赖的,须由乙方出具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认,在甲方备案后到乙方就医治疗,医疗费用由甲方在规定范围内支付。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因非工伤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在工伤费用中列支。

第十条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需进行康复性治疗的,乙方应

在《工伤职工出院治疗意见》提出康复建议,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认,并经甲方核准后,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认,并到甲方备案后,到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医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其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乙方应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在诊疗期间所做的各项检查和诊疗项目,超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应告知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填写《超医疗(工伤)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

第十四条乙方对参保人员特殊检查(治疗)项目进行审批时,应严格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控制特殊检查结果阳性率。参保人员在其它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五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新开展的经卫计、物价部门批准的特殊诊疗项目,必须报甲方核准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按照要求达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不得对参保人员随意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如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医生提出,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填写《超医疗(工伤)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在门诊药房购药或持本院处方外购药品、白蛋白、新鲜全血及成份血的费用,乙方应纳入到本次住院费用中结算。

第十八条工伤职工在门诊就医过程中,乙方应对工伤职工用药进行审核,并在其双联处方和门诊病历上加盖乙方审核专用章。

第十九条乙方使用经卫计、物价部门审批的本院生产的院内制剂,需报甲方审批备案后,可列入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乙方对参保职工使用院内制剂时,所使用制剂与《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相符时,按甲类药品结算;如与甲类药品不符时,按乙类药品结算。

第二十条报销范围内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药品,乙方应根据病情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为参保人员使用价格较低的药品,不得因商品名不同而让参保人员自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指定部门及专人负责医疗保险信息

管理,明确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设置信息管理权限,甲方根据需要对乙方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具备规范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并与甲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规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传输参保人员就医信息

和费用申报信息,确保传输的参保人员就诊、结算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得人为篡改作假;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医疗费用纳入申报结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建立医生(护理)工作站,保留医嘱(护理)工作记录的可追溯性。参保人员入院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上传入院信息,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挂帐结算。因乙方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乙方须负责补挂帐结算。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应用于医疗保险服务及管理的信息系

统履行信息数据备份工作。监控信息备份不少于一个月,HIS

系统信息备份不少于两年,进销存信息(库房管理)备份不少于两年,财务系统信息备份不少于两年。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与医疗保险服务及管理

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对于不配合开展信息建设的行为,

甲方可终止服务协议。

第二十七条在甲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乙方应当配合提

供监控、HIS系统、进销存系统(库房管理)、财务系统等应用

于医疗保险服务及管理的系统信息,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保密

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应及

时通知对方,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就医结算。

第六章费用结算

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费用结算标准如下表:项目名称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支付比例

职工居民职工居民

门诊

特殊

检查(治疗)CT

70% / 30% / SPECT

心脏彩色B超

核磁共振(MRI)

电子胃镜

宫腔镜

结肠镜

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

查(TCD)

动态心电图

高压氧舱

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

体外冲击波碎石

64层及以上螺旋CT冠脉

50% / 50% / 成像

门诊白内障日间手术80% / 20%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70% 60% 30% 40% 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干扰素治疗70% 60% 30% 40%

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门诊

70% 60% 30% 40% 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Ⅷ等进行

70% 60% 30% 40% 替代疗法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90% 60% 10% 40%

1.城镇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乙方应建立健全审

批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种操作规范的通知》(市社保发〔2016〕43号)审批管理。

2.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治疗使用乙类药品应先行支付5%后,

其余费用按照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

3.城镇职工门诊白内障日间手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的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含人工晶体费用)为4500元,二级及以

下医院按限额标准的80%结算。

第三十条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结算

1.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结算

参保职工就医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用西安市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或现金支付。

2.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结算

(1)门诊统筹费用实行半年预拨,总额控制、结余退回、超支弥补、年终决算的方式。每年2月和7月按照签约人数,

以每人40元的标准拨付乙方,第二年元月对上年度费用进行决

算。

(2)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累计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5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3)因病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转诊后15日内到乙方进行报销,乙方按照50%予以报销,每诊次最高报销100元。未经乙方同意转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年终结算如上年度乙方实际发生医疗费用高于签约人员年门诊统筹费用总额的,按照签约人员全年实际的门诊统筹费用进行结算,超支费用待甲方审定后弥补:①超支费用未超过当年门诊统筹基金预算结余的,对合理超支部分全额予以补偿。

②超支费用大于当年门诊统筹基金预算结余的,补偿金额不得超过预算结余,对超支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

3.大学生普通门诊结算

(1)门诊统筹费用实行全年预拨、总额控制、年终决算、变更签约、结余退回的方式。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筹集门诊统筹基金,乙方不得将预算标准分解给个人。甲方将门诊统筹基金的90%预拨给乙方包干使用,剩余的10%留作质量保证金。

(2)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3)因病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转诊后15日内到乙方进行报销,未经乙方同意转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各高校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应与选定的乙方,根据当年

门诊统筹基金的结余情况,针对一个待遇享受期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学生制定二次补助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进行补助。

(5)在一个医保年度结束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年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年度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门诊统筹基金如有结余,应对本医保年度内符合门诊统筹二次补助标准的大学生进行补助。经二次补助后,当年门诊统筹基金仍有结余,将结余部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统一管理。

第三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

1.参保职工、居民住院费用实行弹性定额、单病种和按项目结算,乙方不得分解住院定额。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29号)规定执行。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单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在5万元以上部分,暂不纳入住院平均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核算范围。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按照《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市卫计发〔2016〕449号)规定执行。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4.住院费用(含门诊紧急抢救)的起付标准如下表:

医院级别

城镇职工(元)城镇居民

(元)第一次住院第二次住院第三次住院

三级特定950 800 550 500 三级800 550 350 500 二级500 300 150 400 一级300 200 100 150 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200 100 50 150

5.城镇职工、居民本次住院总费用减去个人自付和基本医疗按比例自付的费用,未达到本级别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的,不能计为一个平均住院定额,其费用由个人负担。

6.城镇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上转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7.城镇居民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恶性肿瘤、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及眼科患者,住院无需转诊,可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产生的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8.单病种结算时,设置不同的限额,其中二级医院按限额的80%结算。

9.恶性肿瘤患者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该院住院平均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2倍以上(不含已纳入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限额结算的病种),按两个定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10.对转出科室发生的阶段性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平均定额标准的130%时,按两个定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一个收取。

11.乙方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达不到平均定额标准总额90%(含门诊紧急抢救)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90%至100%的部分,70%留乙方,30%归甲方;100%至115%的部分,由乙方负担20%,甲方负担80%;115%至130%的部分,由乙方负担40%,甲方负担60%;超过130%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三十二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

城镇职工就医期间,门诊和住院费用总额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按项目限额结算,低于项目限额结算标准按实际费用结算,高于项目限额结算标准按限额结算。结算标准如下表:

项目名称限额结算标准

(元)

备注

剖宫产(包含产前检查费用)6000 住院(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阴式产(包含产前检查费用)4000 住院(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一项孕产期并发症2000 住院

两项及两项以上孕产期并发症3000 住院

3个月以下终止妊娠350 门诊、住院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1000 门诊、住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皮下埋植)

300 门诊、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嵌顿1000 门诊、住院绝育手术1000 门诊、住院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仅含绝育术后的

1500 门诊、住院复通)

异位妊娠保守治疗4000 住院

异位妊娠手术治疗6000 住院注:26项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

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

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

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

染综合症、产褥中暑、产褥期精神异常。

第三十三条城镇居民生育费用结算标准为:正常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

用报销;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标准报销。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1.工伤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

院令第375号)《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3号)和《西安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市人社发

〔2010〕246号)相关规定。

2.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

准》和《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内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所在单位

或个人垫付,待认定工伤后到甲方报销;认定工伤后仍需治疗

或属旧伤复发的,由甲方通知乙方实行挂帐管理。

4.工伤职工入住普通病房的床位费支付标准为50元/日,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支付,高于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因伤情需要入住监护病房的,其床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监护病房标准结算。在暑期、供暖期住院的空调费、取暖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1.离休人员就医按照《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和《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费用实报实销。

2.《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和《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外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者实报实销;其他离休人员(包括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劳人险发〔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原本人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按85%的比例予以报销。

3.住院床位费享受地、师级以上待遇的(含地、师级)离休人员按80元/日支付;享受县、团级待遇及其他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60元/日支付。实际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支付。

第三十六条乙方每月用于挂帐的各种审批表、明细表、结算表书写应真实、准确,并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报送甲方。

第三十七条甲方每月预留乙方统筹基金支付总额的医疗保险5%、生育保险5%、工伤保险10%、离休保障10%作为医疗

服务质量保证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甲方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向乙方返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

第七章监督管理、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及本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奖惩,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挂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三十九条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批评、限期整改、扣除或追回违约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暂停部分服务项目1至6个月、行业内通报、取消部分服务项目、终止服务协议、媒体公告、提请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违约费用2至5倍处罚等处理。

第四十条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作出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

1.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

2.未及时、准确、完整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的;

3.未落实参保患者知情权,未向参保患者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出院病情证明等资料的;

4.未及时查处参保人员投诉和社会监督反映问题的。

第四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在第四十条处理的基础上对乙方作出扣除或追回违约费用等处理,并扣除年度10%-20%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

1.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乙方未进行挂帐结算的;

2.未核实患者信息,造成冒名顶替的;

3.不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以各种理由推诿病人或诱导住院,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的;

4.采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5.发生重复收取、分解收取、超标准收取或者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

6.违反因病施治原则,违反用药规定,开大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第四十二条乙方发生本协议第四十一条中行为,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或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在第四十一条处理的基础上对乙方作出暂停部分服务项目1至6个月、行业内通报、提请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违约费用2至5倍处罚等处理,并扣除年度30%-50%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

1.串通参保人员冒名顶替,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临床用药、检查和治疗与疾病诊断、病历及处方内容或数据不符的;

代缴保险协议

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协议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为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的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 月需缴费元,乙方的公积金每月需缴费元,合计每月需缴 纳元(大写:)。乙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的 代缴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元(大写:)给甲方, 由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乙方缴纳周期为一个季度,以此类推)。如期 间上海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需对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加以调整,则 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再另行计算费用,多退少补,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 标准。 二、乙方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 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的人生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 工伤待遇。 四、乙方应按期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如因乙方漏缴保险及公积金费用而 导致乙方保险未能正常连续缴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保险代理合同简单范本-最新范文

保险代理合同简单范本 我们想要代理保险的话我们就需要签合同了,那么你知道这类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保险代理合同简单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保险代理合同简单1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达保险代理合同样本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

保险代理合同书

保险代理合同书 ()××代字第____号 委托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受托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保险代理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甲 方(投保人) ( 个人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 职业: 编号 号: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保险代理人) (个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 联 系方式: (单位)名 称: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 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 ?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 2 ?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 ?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__________________ 地域范围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 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 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 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个人委托公司代缴社保协议书

个人委托公司代缴社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和公积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 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 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 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 五险缴费基数为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 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五、在甲方为乙

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 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 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七、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 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 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 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 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范本正 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

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被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三、代理业务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2、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3、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4、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四、责任范围 1、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

甲方(被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三、代理业务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2、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以内;以内。 3、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4、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四、责任范围 1、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财产保险代理合同范本详细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财产保险代理合同范本详细版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财产保险代理合同范本详细版 编号: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代理地域范文 2、代理业务范围:(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2)代理收取保险

费;(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

代缴社保协议书范本

代缴社保协议书范本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养老保险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 2、乙方按照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月3号前把费用转入甲方的银行卡或给予男方现金从年月开始; 3、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 无误; 4、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 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5、在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社保无论 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 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6、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 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7、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协商原则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5天前友好通 知乙方若因此引起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日期: 代缴社保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代缴社保单位): 乙方(个人): 丙方(实际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确:甲、乙之间无劳动关系乙、丙之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现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会保险”)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 1、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期月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2、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保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以第一条为准)

个人社会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个人社会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生育)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事项 1、社会保险的申报; 2、社会保险基数的核定; 3、社会保险的转出与转入手续; 4、社会保险补缴的报批手续; 5、新参保人员的医保存折及社保卡领取、发放; 6、医疗报销费用的审核、录入、申报、报销; 7、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申报、报销另收500元; 8、每年的社保基数核定。 9、甲方委托的社会保险服务方面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用及付费方式 1、社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二 社保缴费为城镇户口—元,农村户口元 2、付费方式为:甲方须在参保的当天缴纳当年服务费和参保人社会保险金(最少一个月的)。以后每月应在20日前缴纳当月社保金,即可现金也可直接划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并且将票据传真给乙方或以有效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在每月25日后向甲方提供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三个月后提供医保存折及社会保障卡(新参保)。 4、 法人名字: 法人卡号: 开户银行: 三、甲方的责任 1、应按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北京 市的规定,每年4月核定一次,核定后甲方须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应按乙方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本人的缴费基数和参保资料(如照片、身份证复印 件、个人信息等)。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因资料虚假至使本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由参保人自行 负责。 3、负责收集需要报销的医保单据、凭证、材料等(如参保人医疗保险报销的处方和收据等); 4、明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相对稳定,若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使双方能 够及时沟通;若因甲方联系方式发生改变,乙方不能及时联系而发生缴费中断,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为其提供及时、周 到的服务; 2、根据甲方提供的参保信息资料,负责输机、录入、报盘及时为甲方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 3、依据甲方提供的有关医疗报销单据、生育保险材料,及时到有关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4、协助甲方核查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信息; 5、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通报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方面的信息。 五、代理期限

2019年保险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专业版

保险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 ________ 年____ 月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______ 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 市(地区、州、盟)________ 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V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

[标准合同]保险代理合同书(20201209095206)

保险代理合同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尖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 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 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合同及相尖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 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尖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 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尖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

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 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月艮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 ?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尖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保险兼业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被代理人(甲方): 住址: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人(乙方): 住址: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为了促进双方保险业务发展,保证保险代理行为的公平、合法,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同全部条款及解释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应将合法资质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二条代理权限范围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保险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 (三)甲方委托乙方在业务范围内代理如下险种: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双方约定的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险种)。 第三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下列地域范围内开展代理活动: (乙方只能在其主营业场所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另设网点,且地域范围不得超过甲乙双方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诋毁、排斥乙方,以及损坏乙方声誉的行为;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商业秘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签发保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随时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投保单、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6、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支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7、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人委托公司代缴社保协议书

个人委托公司代缴社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和公积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 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 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 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 五险缴费基数为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 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五、在甲方为乙 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 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

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七、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 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 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 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 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保险代理合同书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73440 保险代理合同书模板(标 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保险代理合同书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以内;______以内; ______以内;______以内; ______以内;______以内; ______以内;______以内; ______以内;______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

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 机构负责人: 地址: 乙方: 单位负责人: 地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 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 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 车险 ; (二) 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代理期限

(完整)代缴五险一金协议-副本

五险一金代缴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个人原因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甲方,由甲方代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友好自由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只为乙方代理五险一金缴纳事宜,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乙方不得凭借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甲方主张相关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五险一金用相关费用(包括企业负担部分与个人缴纳款)由乙方全部承担,缴费明细参考附注确定,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相应所需资料。 第三条乙方应当每季度月初(即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将下期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以现金的形式(或汇款)支付甲方,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的收据及月度缴费明细给乙方,如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议,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 公司账户: 收款人: 收款银行: 账号: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缴五险一金费用后,应当及时办理代缴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需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代缴事宜,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单方原因需终止由甲方为其代理缴纳五险一金,需每月5日之前告知甲方,甲方及时终止缴纳五险一金。 第五条乙方不在甲方工作,不受甲方管理,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以甲方的名义发生任何行为。乙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发生不涉及五险一金的事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有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代理保证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保险代理保证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保险代理保证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保险代理合同书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20055 保险代理合同书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保险代理合同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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