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工作总结: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大政治判断,意味着我国自2012年十八大以来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进入新时代,解决新矛盾、完成新任务,关键在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因此,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实现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总目标,必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把党的制度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之策,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在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阐明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方向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放在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注重抓好着力点,处理好一般和重点、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稳固深入推进。

一方面,为抓紧建立和完善主干性、支撑性党内法规制度,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在实践基础上,理念先导,制度先行,中央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导向和基本原则。“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此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力度明显增强。

另一方面,在党内法规制定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破解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面对长时期存在的系统性、协调性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不够齐全,配套法规制度跟不上,无法形成上下紧密衔接的制度合力,有的制度冲突重复、叠床架屋,有的制度老化严重,明显滞后于实践等问题,为使每一部党内法规都紧扣主题、精准定位、突出重点,强调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要求,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从重点治标走向重点治本,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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