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教学时间:2012/12/12 班级:2012国际商务2

课题: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教学目的和要求:

知识与技能:识记违法行为的含义及类别,了解一般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过程与方法:能够辨别民事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学习运用对比的方法理解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关系。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到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防微杜渐,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

教学重点:违法行为的含义;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

教学方法:案例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导入: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新课: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

1.含义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分类:

3.一般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联系(学生看书归纳)

教师表格呈现:

三、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1.教师利用多媒体呈现案例,学生合作探究突破难点。

2.分小组,明确分工与合作。

课堂小结:学生先自我评价:我的收获

课堂练习:(巩固)

作业布置:《课业手册》P23 反复记号与重点检索

板书设计:

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

1.含义

2.分类

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民法(平等主体)

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表格略)

三、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课后评析: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2007-05-17 20:08 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 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如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这两名职工的行为虽然同属于盗窃,但由于前一职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盗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而后一名职工的行为则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盗窃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综上可见,违法并非犯罪,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不同。 民事侵权行为和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有什么区别 所谓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基本上是一个假问题。 例如,人们经常讨论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认为存在区分二者的标准。

可是,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关系,如同男人与人的关系、汽车与财物的关系。 二者之间不是界限问题,基本上是特别与普通的关系问题。 既然一个人是男人,就必然是人;既然是汽车,就一定是财物。 也就是说民事侵权可以说是一般侵权行为,而刑事犯罪是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013-10-30 1,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以及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行为。 2,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过去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99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个缀学的中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中,由于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

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的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校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考点16】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们的所作所为,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违法行为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把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即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区别如下: 含义 例举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共同点 民事违法行为 违反民事法律法 规的行为 欠债不还;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 较轻 民事责任(道歉、赔偿) 都是违法行为,都有危害性,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行政违法行 为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闯红灯行为;吸毒行为;乱建房屋等行为。 较轻 行政责任(警告、罚款、拘留) 刑事违法行 为(犯罪行 为) 违反刑法的行为 两抢行为;贩毒等行为。 严重 刑事责任(刑罚处罚) 强自我防范意识。 1. 什么是犯罪行 为? 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又叫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2. 犯罪的三 大特征: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或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或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或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 3.犯罪应受到 刑罚处罚 (1) 刑法,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 强制方法。注: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刑罚。刑法规定刑罚,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制 裁手段。 (3)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 种。)主刑对一个罪犯只能用其中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用,可以用一种或多种) 4.一般违法与 犯罪的区别 区别:①违反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了刑法,一般违法触犯刑法以外的法律);②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③处罚机关不同(犯罪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一般违法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相同点:都是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5. 一般违法道理: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 比 较 内 容 名 称

(完整版)2018年中考政治复习专题训练: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中考复习训练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四组图,正确反映违法与犯罪关系的是( ) A. B. C. D. 2.高中生王某曾因偷同学的小额钱物被学校处分,但他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最终因持刀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一案例说明() A. 王某持刀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 B. 王某持刀抢劫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C. 一般违法行为必然发展为犯罪 D. 王某偷同学的小额钱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3.某犯罪分子回忆自己走上犯罪的经历时说:从上幼儿园偷铅笔、橡皮开始得到家长默认后,长大偷手表、自行车,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抢银行被抓。他的经历告诉我们() A. 祸患积于微 B. 不良诱惑不可怕 C. 公德决定着私德 D. 有的人天生就是窃贼 4.五名无业人员在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散布世界末日来临的谣言,制造了社会恐慌。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他们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五名无业人员的行为( ) A. 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B. 应受到刑罚处罚 C.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D.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5.中学生李某从小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发展到偷同学的钱包,被学校和家长批评教育。但他仍不悔改,与社会青年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因与社会上的“哥儿们”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青少年要重视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②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③违法一定会发展成犯罪 ④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 A. ③④ B. ①② C. ①③ D. ②④ 6.社会生活中违法的表现各式各样,下面属于刑事违法行为的有() ①拾得他人遗失的钱物不还②持刀拦路抢劫 ③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带人④用炸药在水库炸鱼无意把别人炸成重伤 A. ②④ B. ③④ C. ①② D. ①③

一般违法与犯罪教案

行为规范) 二、讲解中考地位,出示课题 三、出示复习目标、考标依据 四、梳理核心考点 (一)违法行为的含义: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列举生活中哪些行为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哪些行为是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触犯的法律类别: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1)列举生活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分别是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行为。 (2)学生观察三幅漫画,区分三种情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然后把学生引入到所要复习的法律知识。 告诉学生此部分知识在中考中所占比例(8-14分),引起学生的重视。 教师带领学生梳理核心知识点: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一般违法的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犯罪的特征、刑罚处罚的方式、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启示等。 三幅漫画通过具体的情景事例让学生学会区别民事违法

2、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 (1)一般违法是指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2)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标准是什么?(是看这种行为是否同时具有犯罪的三个特征) 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的特征) ②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4)刑罚处罚的方式: 主刑: ①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②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③有期徒刑 ④无期徒刑 ⑤死刑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捡、偷、抢性质的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让学生明白从捡到抢会有个演变的过程。 讲解刑罚处罚方式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教案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及其特征,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能力目标:能够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违法和犯罪行为,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危害性。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 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教学方式:案例分析、表格比较 四、教学用具:多媒体 五、教学课时:1课时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新闻会客厅:2009年4月18日凌晨1点,当温州市的杨女士参加完聚会,独自走在一条小巷子时,两个黑影突然从背后向她袭来,一把锋利的尖刀也架到了她的脖子上。歹徒抢走了她装有5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手提包。某市由此破获了一个由10多名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不到14岁。记者采访了这帮抢劫团伙的“老大”林林。我们来听听他的成长故事。 (二)讲授新课: 林林的采访记录一: 刚进初一时,已满14岁的我还是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学生,可过了两个月,我发现上课的内容越来越难,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也就对学习有点厌烦了,上课开始不怎么听讲,要么和别人讲话,要么睡觉,作业也经常不做,还经常在校内与其他同学打架,进学生处就变成习以为常的事了。 师:同学们,小林在校的这些行为都是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生:…… 师:他的这些行为都是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和违法行为是不一样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了一定的纪律,而违法行为是违反了有关法律,相对于违纪行为来说要严重。 林林的采访记录二: 我开始频繁的进出网吧玩游戏、聊天,去迪厅开包房。家里给的钱根本不够花,就去偷同学的或向小同学要钱。被老师批评了,也被送进拘留所教育了下就没事了。后来自己的注意力也越来越被学校墙外灯红酒绿的世界所吸引,从而越发厌恶上学,索性辍学不读书了。

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8.2第一课时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教材学生分析:知道法律特征,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生分不清违法和犯罪,认识不到法律既有情又无情,对法律感兴趣,有了解,想知道生活中一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教学目标了解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知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思想上树立避免违法犯罪的观念。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教学方法小组讨论法、活动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复习: 上一单元我们了解到当今社会处处有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对我们的权利具有保护作用。 导入:三国刘备告诉他的孩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现实生活中有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和他们的道德法制观念有关。怎么才能不铸呢?(认真学法,自觉遵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板书)第八单元法不可违 (一)民意小调查: 如果你在路上捡到别人遗失的一件比较贵重的东西,你通常会采取哪一种做法? A.将它占为己有B.寻找失主归还或上交C.置之不理 同学们纷纷举手作出表决。 教师提问: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不归还,是一种什么行为?(学生发言) 小结: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不但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探究园:P74“情景研讨――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吗?” 思考:为什么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 有关法律规定: (投影)《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分析:黄海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绝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失主,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黄海同学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三)案例分析: (投影)赶去参加中考的小明骑车至考场附近的十字路口时,看见红灯亮了,此时绿灯方向正好没有车辆和行人通过。他想:中考事关重大,即使现在闯红灯也不会妨碍交通,于是他继续向前骑。 问:小明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学生回答) 小结:小明骑车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他做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所以,小明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四)引入违法行为的概念 (板书)1、什么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违法行为就是――(提问学生) 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P76,划线)

第七课违法与犯罪练习题

第七课违法与犯罪练习题 班级姓名 一、单项选择 1、下列刑罚中,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的是() ①管制、死刑②剥夺政治权利、无期徒刑 ③拘役、有期徒刑④有期徒刑、罚金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②③ 2、近日,个别“精日“分子拿民族伤痕开玩笑,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上海男子孟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警方于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该男子的行为是() ①行政违法行为②犯罪行为 ③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④损害国家利益 A.①③B.①④C.②④D.②③ 3、“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等言语的古训所揭示的道理是() A.必须依法制裁犯罪分子 B.一般违法与犯罪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 C.小错不改,就会铸成大错 D.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不一定违法 4、有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有人因欠朋友的债不还遭起诉,有人因持刀抢劫受处罚。 根据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可将他们的行为分为() A.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C.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D.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 5、14岁的小科为了弄钱去上网,和网友小刚商量出了合伙偷走堂哥的出租车,以此向堂 哥要钱的鬼点子。一天晚上,小科等3人在偷车时被堂哥发现,民警和30名的哥合力追击,将被盗车截住。目前,小科和网友小刚因涉嫌盗窃被刑拘。这告诉我们() ①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同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网吧是这些同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③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④要做到知法懂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自觉性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规定的这一犯罪概念,是对我国现实生活中各种形式的犯罪所作的高度概括,是犯罪的实质定义和形式定义的统一,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罪与非罪界限的基本依据。根据这个概念,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三个特征: (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实际造成的损害或可能造成的损害。刑法第13条揭示了社会危害性的主要表现:即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正确理解社会危害性,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危害性的基础 社会危害性是建立在人的危害行为基础上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是指思想。根据犯罪概念,犯罪只能是行为,没有人的行为,也就不会产生犯罪问题。思想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思维活动,在没有外化为行为时,是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惩罚思想,无疑是不要任何客观凭据,便可陷人于罪,这是专制主义和法西斯刑罚的特征,我国刑法中没有任何思想可以构成犯罪的规定。 2.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形式 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即犯罪对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可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实际破坏,也可表现为对社会关系的实际威胁。绝大部分犯罪,都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实际的危害,但也有一些犯罪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完成,从而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但行为已经威胁到社会关系的稳定,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行为对社会关系的危害既可以通过有形的物质性的损害方式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对社会造成的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政治、社会心理的影响反映出来,只是无形的精神上、心理上的社会危害较为隐蔽。 3.社会危害性的程度 社会危害性并不是犯罪所独有的特征,社会上的各种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蔑视社会的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这也就是说对社会危害性有量的要求。刑法第13条“但书”也指出: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这就是说某一行为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也不构成犯罪。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是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重要界限。 4.决定社会危害程度的因素 分析社会危害性程度,应全面分析案情,考虑各种影响社会危害程度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 (1)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行为侵害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由于不同的社会关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汇编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考点16】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们的所作所为,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违法行为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把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即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任何违法行为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单项选择题 1.【2019江苏泰州】近年来,仍有一些人“不拘小节”,如:高铁“霸座”,侮辱、殴打公 交车驾驶人员等,上述事件中相关人员已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以上事件警醒我们( A ) ①个人行为应当遵守社会公共规则 ②社会进步必然要求牺牲个人自由 ③不良行为有可能演变为一般违法甚至犯罪 ④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2.【2019四川自贡市】无数事实表明,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行为到犯 罪行为,往往只有一步之遥,防微杜渐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下列说法与“防微杜渐”蕴含道理一致的是( D) A.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B.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C.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D.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 A.违反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面对冲突,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 C.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犯罪,要防微杜渐 D.遇到问题,要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4. 【2019福建】杜某因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300元罚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异同点是什么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异同点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不同点:一般违法行为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依法受到刑罚以外的法律处罚;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 (2)相同点:一般违法和犯罪都触犯了法律,都会给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可能演化成犯罪。 考点梳理 违法与犯罪 考点名称:违法与犯罪 ? 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 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

刑法: 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的特点是: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违法的分类: 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中学生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中学生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法制教育的重点,因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特别是处在初高中阶段的中学生,更是帮助和教育的重点。在这一阶段的中学生,是违法犯罪的多发人群。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杀人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只需十四周岁就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因此,作为中学生,必须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打人、骂人等不良行为中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拿我县检察院近5年办案的情况来看,有311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成为罪犯,有的甚至被判了无期徒刑。他们中有的年仅14周岁,有的16周岁,有的17周岁,有的是在校学生,有的辍学流荡社会。他们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归纳起来,除了社会、家庭、学校的因素以外,主要是自身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不知法、不懂法,当然谈不上守法,更谈不上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习惯成自然,从小养成的一些不良行为,未及时矫正,随着年龄的增大,人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于是不良行为发展成违法犯罪便成自然;二是不能区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殊不知,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只有一步之差,稍不注意,一般违法行为就会转化为犯罪。因此,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所在。本文就中学生普遍存在的主要不良行为,浅说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一、毁坏他人名誉、人格尊严的行为 公民的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个人名誉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的名誉、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名誉即名声,是指公民的才干、道德、信义、作风等方面的社会综合评价。人格尊严是公民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自我评价,是人们应有的基本社会地位。 名誉直接关系着社会对公民个人的信赖程度,关系着公民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取得问题。因此,除《民法通则》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公民名誉权往往伤害公民人格尊严,甚至使受害人精神受损,由此带来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如无端怀疑某人盗窃财物,便对其非法搜身,同时侵害了该公民名誉权及人格尊严。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较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但若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犯罪。如:某中学高三男生王某,现年17岁,他想找高一女生李某耍朋友,遭到李某的拒绝。王某心不甘,多次当着李某班上同学的面,编造李某是“破鞋”“卖淫女”等进行诽谤,并在校内贴“小字报”进行散布,损毁李某的名誉。李某终因不堪忍受,跳河自杀。后王某因犯诽谤罪被判刑三年,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在日常生活中,中学生之间互相辱骂,甚至编造事实讥讽此事,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犯罪。上面的例子中,王某骂人的行为在民法上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而表现在《刑法》上就可能涉嫌侮辱罪或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用暴力或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冶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类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理,如有的同学经常挂在嘴边的“你龟儿子,你***”等不堪入耳的话,这些发展下去即可能发展为侮辱罪。上例中男生王某的行为属于诽谤行为,导致李某自杀,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构成诽谤罪,又因为侮辱罪和诽谤罪的追诉年龄为16周岁,本案中王某已满16周岁,当然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二、私拆他人信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私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是指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情节轻微,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但若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妨害通讯自由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不经法定程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就转化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下面这一事例可以说明。 某校初三男生赵某,16岁,是班长,按照班主任老师的要求,对全班同学的私人信件一一开拆审查,以此对发现有早恋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同学进行教育。2003年6月的一天,赵某收到班上同学孙某(女,14岁)的一封信,打开一看,是另一中学生给孙某写的求爱信。赵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立即把

违纪违法、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违纪、违法、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违纪、违法和犯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着区别。 违纪主要是指违反某一个群体内部制定的纪律的行为,如学校纪律、企事业社会团体纪律、党纪、军纪等。 违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这里法律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法令等一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犯罪是专指违反我国刑法之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4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者的区别: 主要在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三者相比,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大,违纪最小,违法位于中间。违纪只是违反了群体内部规定,危害性最轻;违法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和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没有触犯到刑事法律;严重的违法行为特指触犯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属于犯罪范畴。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第一,严重的危害社会性。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刑事违法性即行为必须是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第三,应受刑罚处罚性,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我国《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标准。 犯罪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 三者联系: 三者均违反了相应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总之,违纪、违法和犯罪三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而一般违法行为又是从违纪行为开始的。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错误思想,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建设,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青少年。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三种违法行为 不同点 违反的法律 社会危害性 法律后果 实例 民事违法行为 民法 相对轻微 (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责任 捡到他人手机据为己有 婚姻财产分割 欠债不按时归还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法 相对轻微 (一般违法行为) 受行政制裁 (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破坏铁路网 殴打他人 刑事违法行为 刑法 最严重(犯罪行为) 刑事处罚 杀人、抢劫、 殴打他人致残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吸毒 三种违法行为相同点:1.都有社会危害性 2.都是违法行为 3.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同点 含义 社会危害 触犯法律 处罚方法 联系 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触犯了 刑法以外的法律。 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1.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 1.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2. 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 3. 一般违法行为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虽然是一种强制性制裁,但它只有行政后果,不能剥夺受罚人的自由 1. 二者都是违法行为,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 2. 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 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犯罪。 犯罪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 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严重违法 触犯了刑律(刑法及有关犯罪的法律) 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一般违法与犯罪教案

《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关系》 师:同学们,通过对前面知识的学习,我们知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可把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两类,那么,二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就是我们本节课要共同学习的问题。 下面请同学们听一个囚犯的内心独白。 课件:自主感悟 师: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用自己的语言把所看所想表达出来。 播放:《我要做个好孩子》 课件:告诉大家 师:看来同学们对今天的知识有了初步的认识,下面让我们进行深一步的探讨。 课件:合作探究 师:合作探究的第一阶段为小组学习,我们一起看看小组学习的要求。 课件:小组学习 师:下面我们再一起明确我们今天的任务 课件:我们的任务 学生自学讨论(5分钟) 师:通过刚才的小组学习与交流,请同学们说一说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 (学生回答:一定答出联系与区别的详细内容) 师:为了更好的掌握二者的关系,请同学们设计一张表格。注意只

设计出大体轮廓即可。 (学生上黑板设计。教师帮助完成) 师:在刚才的小组学习中同学们还有哪些问题没解决,请提出来让我们共同探讨。 课件:共同探讨 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 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探讨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主人翁叫小波,为了给小波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父母把他送到城里读初中。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小波是怎么做的呢? 录像1:违规违纪 问:录像中小波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行为?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危害? 师:其实小波的父母也是这样教育他的,可面对老师的教育和父母的劝说,小波根本听不进去,反而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享乐和挥霍需要金钱,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小波走上了一条更为危险的道路。 录像2:敲诈勒索 问:此时小波的行为已经发展到了什么地步?请同学们设想一下小波此后可能会走向何方呢? 提示:要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设想。用意在于一般违法不一定发展为犯罪。 师:是的,从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希望看到小波改过自新,悬崖勒马。但可悲的是小波并没有迷途知返,反而胆量越来越大,后终因触

一般违法行为

教学时间:2012/12/12 班级:2012国际商务2 课题: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教学目的和要求: 知识与技能:识记违法行为的含义及类别,了解一般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过程与方法:能够辨别民事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学习运用对比的方法理解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关系。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到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防微杜渐,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 教学重点:违法行为的含义;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 教学方法:案例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导入: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新课: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 1.含义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分类: 3.一般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联系(学生看书归纳) 教师表格呈现: 三、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1.教师利用多媒体呈现案例,学生合作探究突破难点。 2.分小组,明确分工与合作。 课堂小结:学生先自我评价:我的收获 课堂练习:(巩固) 作业布置:《课业手册》P23 反复记号与重点检索

板书设计: 第六单元一般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 1.含义 2.分类 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民法(平等主体) 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表格略) 三、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课后评析:

一般违法与犯罪有何区别

一般违法与犯罪有何区别?怎样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初中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指出,“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在内容标准中指出,“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体会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这些共同说明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以及青少年提高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必要性。 一般违法和犯罪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犯罪是违法行为的一种,但是犯罪又具有本身的特点,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性的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应该成为每个公民必备的素质,遵纪守法和违法犯罪是不同意识产生的结果。青少年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青少年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其次,遵守日常行为规范,这是遵纪守法的基础;最后,要防微杜渐。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提倡依法办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青少年明确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并帮助青少年提高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可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后果,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增强,有利于我国社会法治进程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立,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教师在讲授本部分内容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切忌空洞的说教,应以鲜活的案例作为支撑。教师可以用“以案说法”的方式,选择典型案例,在讲解案例的基础上,使学生理解违法行为的含义。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让学生列举一些案例,同时指导学生判断此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在讲授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也可以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第二、切忌片面理解违法行为的含义。本课的目的在于通过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而使学生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只有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含义,才能做到远离。对于违法行为,很多人会想到法律禁止的行为,但是,违法行为应该还包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行为。教师应注重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违法行为。 第三、切忌脱离学生实际生活。本课的核心是使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必要的观念,使学生从内心接受遵纪守法的思想,另一方面帮助学生达成行为的落实。尤其是在行为的落实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主要以学生不断扩展的生活为基础,让学生在体验中生成。 【案例1】尖刀扎到了自己身上 1、教师布置:学生自读课本,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含义,对二者进行区分。 2、教师提问学生并对学生认识模糊的地方加以纠正、讲解 3、教师出示案例: 某中学学生丁某,读初一时经常旷课逃学,在家玩电脑,屡教不改。初二,家长的严厉控制下,他无法在家玩电脑,为了去网吧上网,花完了零花钱就偷别人的手机和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去卖,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初三上学期他在网上结交了一些网上损友,一起在社会上滋事生非。一天,为了网友的“哥们义气”他参与打群架,在斗殴中用利器把对手刺成重伤,丁某受到刑罚处罚。 (1)指出上述案件中,丁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丁某从违纪到一般违法发展到犯罪的过程,说明了什么问题? 4、学生回答以上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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