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法的司法适用的意义及问题对策

浅谈行政法的司法适用的意义及问题对策
浅谈行政法的司法适用的意义及问题对策

浅谈行政法的司法适用的意义及问题对策

行政法的司法适用将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有据可依,从而使公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的行政法的实践性较差,从而既造成了法律资源的浪费的同时,也无法展现出行政法的司法价值。作为行政法治建设的载体,行政法能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正常的作用,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所以,在法的可诉性属性的要求下,行政司法适用问题值得人们关注。但就目前来看,我国行政法在司法适用方面存在着难以保证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和司法的权威性等问题。

行政法原则是司法的重要依据,具有弥补成文法局限、填补法律规范漏洞的功能。司法如果能很好地适用行政法原则,这对于行政法治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行政法原则作为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应能在司法中得到适用,但行政法原则究竟如何在司法中加以适用,则是一个理论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问题。行政法原则有的表现为法律条文,有的却没有;有的在行政法的法源之中有所体现,有的则没有;有的具有宪法位阶,有的则只有法律位阶。不同表现形式的行政法原则,不同效力层次的行政法原则,在司法适用上也会遵循着不同的规则,采取不同的司法技术。违反了这些规则和技术,就可能与司法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相矛盾。我国法院有很多判决都适用了行政法原则,但却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以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为例,来解释行政法原则的司法适用规则和技术。

一、行政法司法适用的内涵

从某种角度来讲,行政法司法适用指的就是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将行政法律资源用于司法实践,从而使法院依据行政法律规范审理案件的活动。所以,从行政法司法适用的内涵可以看出,行政法的司法适用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体现。而所谓的行政诉讼,其实就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发生行政纠纷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判断,并做出裁判的执法活动。就现阶段而言,行政法的司法适用具有显著的特征,既以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为前提、以行政法律规范为载体、具有特殊的主体、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和具有一定专门性这五个特征。

二、加强行政法的司法适用的意义

1.为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作为权利制衡的重要措施,行政法司法适用为行政执法提供了保障。一方面,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完成权利的博弈。但是,由于行政法司法适用的存在,法院具有了绝对的审理裁决权,所以不会受到其他机关的干扰。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行政机关会更加重视行政执法的规范

性。所以,行政法司法适用将对行政秩序起到客观维护的作用,并进行相关行政单位的依法行政的监督。

2.为相对人利益提供保护

作为行政相对人,想要进行自己权益的维护,就需要在受到行政主体实施侵犯时寻求法院的力量来获得帮助。而随着行政矛盾的逐渐增多,法院就需要通过行政法司法适用来进行这些问题的解决,从而为相对人利益提供保护。此外,在群体性事件中,行政法司法适用将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从而进行社会矛盾的化解,进而维持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行政法在司法适用上存在的问题

1.难以满足行政相对人的诉讼需求

就目前来看,国内的行政法显然难以满足行政相对人的诉讼需求。一方面,就实际情况而言,国内的行政诉讼法为行政诉讼人的起诉资格设置了较高的要求,从而导致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有限。在《行政

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指出行政相对人只有在维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过程中才能受到司法的保护。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行政公益诉讼由于与行政相对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便无法被立案。另一方面,作为较为昂贵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行政诉讼具有成本过高的问题。而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诉讼的积极性将被减低,进而使行政诉讼权不能被充分行使。

2.缺乏有效的行政法立法技术

想要进行法律的实施,还需要具有良好的法律。而想要进行良好的法律的确立,就要具有较好的立法技术。而所谓的立法技术,其实就是法律创造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验、知识、规则、方法和技巧的总和。但是就目前来看,有效的行政立法技术的缺失,导致了行政法律的操作性不强。一方面,在党政不分的情况下,我国的行政法是在党政机关的指导下完成的,所以不具有科学的立法基础理论。另一方面,我国的行政法规只对行为模式进行了规定,却没有明确法律后果,从而导致了法律规范的适用性不强。再者,我国的行政法规中具有很多模糊性的问题,从而导致了行政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四、解决行政法司法适用问题的措施

1.保证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力

为了解决行政法的司法适用问题,政府应该保证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力。一方面,政府应该放宽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资格,从而满足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需求。具体来说,就是只要行政诉讼人与诉讼主体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可以提出诉讼。另一方面,政府应该进行受案范围的扩大,从而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提出行政诉讼的途径。从实践角度来看,受案范围越宽,行政法的实践性将会越强。所以,政府不仅要突破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司法保护的局限性,还要使包括规章在内的抽象行政行为被纳入到受案范围,从而保证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

2.提高行政法的可操作性

为了加强行政法司法适用,政府应该提高行政法的可操作性。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行政法立法的专业性。具体来说,就是使行政法细化出许多法律部门,比如海关、卫生等部门。而这样一来,相关行政法的制定就会有相关专家的参与,从而提高行政法律的技术性和业务性。另一方面,要重视起行政立法中的民意表达,从而使行政法律规范与社会实践相对接。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立法的过程中,进行广泛的民意的收集,从而充分考虑公民的现实需求,进而增强行政法的适用性。

总之,加强行政法的司法适用,可以为行政执法提供保障的同时,为实现宪政目标提供路径,从而为相对人的利益提供保护。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寻找解决行政法司法适用问题的办法,从而加强行政法的司法适用。

作者:代家隆来源:大东方2015年10期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p7 2、行政法学与行政法的区别: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及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 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归属不同: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P25 3、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系指贯穿于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 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P43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首要原则(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行为受到法律拘束) 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称比例原则或帝王原则(由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与正当原则构成)P54 4、行政主体的权利(包括那些机关可以构成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一般以 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载体,但它又不限于行政机关,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同样享有行政主体的地位。P64制定规范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合同权。10行政裁决权。11 行政复议权。12行政委托权。13行政处分与追偿权。14行政执行权 5、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行政复议是以声请行为 P502-509 6、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 人出示执法身份证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P303 7、行政给付行为有哪些:行政保障制度(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 会救济金、福利金;发放给灾民的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灾民而支出的费用和物资等)行政助长制度(行政奖励、国家科研项目资助、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对农业的财政资助、对中小企业的贴息贷款、对特定行业的补贴、产品的出口退税等)P215-216 8、行政奖励的形式:(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 (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6)晋级;(7)晋职 9、行政决定的种类:行政命令、确认、许可、给付、征收、征用、处罚、 裁决、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P195

2012-2019法考行政法主观题汇总

2012-2019法考行政法主观题汇总 2012年 【案情】 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 1.市政府共实施了多少个具体行政行为?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起诉期限?请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主张?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料,应如何判决?

浅析司法制度改革

浅析司法制度改革 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以来,在不断地探索与总结中前进。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应当在依法治国的框架内,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满足中国人民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制度改革的主体 (一)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司法改革的领导力量,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是在党的推进下不断完善和发展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按照司法公正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二)全国人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国家根本问题

的一方面,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司法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的制定与实施都应当得到其同意,同时其对司法制度改革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全国人大是司法制度改革最重要的主体。 (三)各级司法机关。司法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最终需要由各级司法机关来具体实施,这些改革的具体措施实施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制度改革的成败。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司法制度改革的任务主要由各级司法机关完成。各级司法机关在具体实施司法制度改革时能对一些具体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反馈,根据司法实践的不同需要提出更为合理的改革措施。 二、司法制度改革的客体 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观点司法制度仅指审判制度,而我国由于采取的是议行合一制,我国有着特殊的检察制度,所以我国的司法制度除了审判制度外还包括检察制度。 (一)审判制度。审判制度始终是司法制度的核心,从国家法律法

浅谈行政法的平衡理论问题

浅谈行政法的平衡理论问题 罗豪才平衡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研究平衡论,是为了解决中国行政法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 平衡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阐述,是在我与袁曙宏、李文栋合作的一篇文章中。这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上,题为《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经过近二十年的研究,平衡论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框架和比较丰富的内容体系。 到现在为止,平衡论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学术成果,发表了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了十余部著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被收录编辑为《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已经出版了三辑。除此之外,代表性的著作还有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宋功德:《行政法的均衡之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 当然,平衡论是一个开放的体系,目前还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仍然处于讨论和发展当中。 一平衡论提出的背景 (一)社会背景 平衡论最重要的背景是中国社会转型和公共治理的兴起。 1、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

在“文革”之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社会开始转型,包括行政法学在内的中国现代法学开始复兴。这次转型为中国行政法探索自己的道路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新中国成立初期,借鉴苏联的经验,我国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和企业缺乏自主权,形成了高度垄断的管理主义模式。这一时期的行政法理论主要援引苏联的学说,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管理、政府管制。在这种观念下,行政法制往往成为管理相对人的工具,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畅通表达和有力维护。 与此相反,行政法是否应该严格控制行政权呢?1984到1985年间,我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研究司法审查制度。在与一些学者的交流过程中,我意识到,美国行政法以控制行政权为目标,这种模式可能符合美国国情,但未必适合中国。美国著名的行政法学者盖尔霍恩(Walter Gellhorn)教授也指出,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更具有指导意义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1984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走自己的路”,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我们从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出发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理论和制度。 2、国家管理的衰落与公共治理的兴起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是家长式的管理者,是唯一合法的管理主体,以秩序为导向,采取封闭式、单向度的管理方式。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能力不足、效果不佳,正当性也存在疑问。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既可能是管理者,也可能是服务者、监督者、辅助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社会、市场在具体事项上的能力和需求做出情境化的判断。 与政府角色变迁相关的是公共治理的兴起,公共治理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式治理,治理的方式和手段是多元的,治理是既有输入也有输出的双向过程,是一个开放的动态过程,具有广泛公众参与的特点。

电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3(机考客观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 单选题(共10题,共20分) 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2. 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C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3.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 )。 B 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4. 以下说法不属于行政程序合法内容的是( )。 C 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情合理 5.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 ),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B 行政职权 6. 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应当是( )。 A 既可以是事前监督,也可以是事后监督 7. 在我国,最高的行政立法主体是( )。 C 国务院 8. 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前提是( )。 D 行政法律事实 9. 以下法律规范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B 国务院部门规章 10.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 )。 D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11. 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 )。 A 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12. 我国从国务院到省、县、乡等各级人民政府,就是一种( )。 C 层次制 13.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14.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 B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15. 属于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是( ) C 升职 16. 行政许可公开原则不包括( )。 A 公开国家秘密 17.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依据是( )。 C 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 18.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19.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20. 为了防止火灾蔓延,行政机关将处于下风向的房屋拆除的行为属于( )。 B 即时强制 21.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行政监察是一种不经常性的、间接的监督形式 22. 下列属于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 C 强制扣留 23. 行政法是调整( )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A 行政权 24. 在当场处罚程序中,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为( )。 B 20元以下 25. 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6.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27.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28.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行政监察是一种不经常性的、间接的监督形式 多选题(共10题,共40分) 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B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C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 为 D 行政许可是一种不要式行政 行为 参考答案:B,C ;考生答案:B,C,D ;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0 2. 公民甲因违法赌博,被某市公安局 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处以拘留七天 的处罚,本案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公民甲 C 某区公安分局 3.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在于( )。 A 性质不同 B 产生依据不同 C 行为后果不同 D 法律地位不同 参考答案:A,B,C,D ;考生答案:A,B,C,D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4 4.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 )。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司法机关 C 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 督机关 D 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 织 参考答案:A,B,C,D ;考生答案:A,B,C,D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4 5. 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权利有( )。 A 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 B 单方面变更合同权 C 单方面解除合同权 D 制裁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生答案:A,B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0 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 B 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 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 别的行政指导 C 个别的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所进行的行政指导 D 普遍的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所进行的行政指导 参考答案:A,B ;考生答案:A,B,D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0 7. 关于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B 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 C 行政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D 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调整转为行政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C,D ;考生答案:B,C,D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4 8.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B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C 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D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参考答案:A,B,D ;考生答案:A,B,D ;试题分数:4;考生得分:4 9.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体现在( )。 A 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B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法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的罚款; 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 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 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 的利益; 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3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1 年内累计超过30天; 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 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 1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7.简述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 1)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2)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3)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8.简述行政许可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2)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2018年浅谈司法体制改革-范文word版 (2页)

2018年浅谈司法体制改革-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浅谈司法体制改革 课件 6 浅谈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不断向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大部制”内设机构融合不够 改革调整后新设置的内设机构在机构职能、人员配置等方面融合度不够。 比如,新设立的检务保障部,整合了原办公室、技术科、法警大队等部门,这 些职能各自独立,融合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形成 工作合力。新的“大部制”内设机构,其负责人一般由院领导兼任,有些院 领导大部制的理念、沉下去的意识未能及时树立,对于很多内设机构负责人来说,一方面要承担行政管理、队伍管理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还要履行员额检 察官司法办案的职责,统筹协调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有不小的难度。部分原科 室部门负责人对从中层干部变为普通检察官思想准备不充分,思想上未能与内 设机构改革的实际相融合。有些检察院改革后对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 的性质、功能和召集程序有模糊认识,对司法办案产生一定消极影响。 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措施单一 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保护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是确保依法独立 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实施检察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情 况下,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显得更加重要。根据调研的情况,检察机关普遍 能够认识到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的重要性,但更多关注的重点、采取的措施 比较单一,更多地侧重于经济方面的保障,对检察人员的政治待遇、独立办案、人身保护等关注得不够。与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策还不尽完善,员额检察官等级对应行政职级的相关待遇没有落实。即便是在经济待遇方面, 也存在保障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基层检察院绩效奖金没有完全兑现。 三、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不够稳定 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员额检察官的比例减少到三分之一左右, 一方面,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足,办案压力较大;另一 方面,由于身份的变化、职级的限制、待遇的不同,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 队伍不太稳定,这给各级检察机关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很多原来的检察员、助 理检察员或是转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是转任为检察辅助人员,失去了检察官 的身份。转岗到司法行政岗位的原检察官,承担着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但待遇 上受到一定的影响,行政职级上升空间又有限。转任为检察辅助人员的原检察 官从过去独立办案到目前只能从事辅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职业 前景的期望,经济待遇也有所下降。此外,检察机关行政附属编制人员目前还

浅谈《秋菊打官司》中关于行政法的有关问题

浅谈《秋菊打官司》中关于行政法的有关问题“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背景是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电影上映后,在我国社会上尤其是在法学届上欣起过一阵讨论的热潮。电影主要讲的是秋菊的丈夫因与村长发生口角而被村长踢了一下,秋菊在村长家讨要说法,村长不肯认错,于是秋菊便到乡派出所告状,后来乡派出所作出了赔偿的调解,但村长赔偿时不肯认错而且态度傲慢。于是秋菊又申诉到了县公安局,结果县公安局的处理不变。秋菊继续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也只是裁决增加了赔偿的金额并没有要求村长道歉。最后秋菊在市公安局局长的建议下请律师打起了官司。律师就市公安局的裁决提起了行政诉讼,结果败诉而归,秋菊不服又上诉到了市中级法院。最后,在诉讼期间公安局重新进行了调查,经过对秋菊丈夫伤势的鉴定后,认为伤害已达到了轻微伤,于是公安局对村长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但此时的秋菊早已因村长在她难产时的帮忙而原谅他。 该影片中涉及到的行政法领域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中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采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复议的肯定范围作了详细的正面规定。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

行政法重点整理

行政法重点整理 1.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行政关系的特征:a.行政行为的主体一方为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行为的发生必须要有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 c.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 . 行政行为的性质:第一,行政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第二,行政关系是一种权力服从性质的关系。 2.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3条扩展 含义) 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力的控制 行政法是规范承担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 行使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律。 行政法的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和建立符合人民利益和意志 的行为法律程序 3.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与行政法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宪法包 含着更多行政法规范和重要的行政法原则。 宪法包括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是: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3.关于行政管理活动基本 原则的规范。4.关于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 个人劳动者在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的规范。 法律: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的规范性文件整 体上具有行政法的性质,有的规范性文件部分具有行政法的性质。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 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一、依法行政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指法律处于优越于行政活动的地位。一切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 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1宪法意义上的保留:是指在国家法律体系内,一些重大的事项只能由国家人 民代表机关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规定,而不能由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代 为规定。 2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保留: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保留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实施 的除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外的其他行政活动。他包括 以下内容。第一,任何行政职权的存在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任何行政职权 的行使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第二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统一

行政法复习资料(选择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A.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B.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C.刑事法律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2.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A.君主 B.政党 C.宪法和法律 D.法院 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 A.权利义务关系 B.监督行政关系 C.法律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4.我国行政法的制定法渊源不包括()? A.宪法 B.判例 C.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D.法律 5.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B.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6.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XX市公安局以拍卖的方式向车主发放有效期为4年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牌照,但是半年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发布通告收回拍照,对车主未进行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B.XX市政府的规章规定市民必须以竞拍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牌照 C.XX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XX市煤气总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调查取证后,作出罚款十万的处罚决定,但是没有告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D.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制度违反了法律保留的要求 7.依法行政原则的核心内容是? A.信赖保护 B.行政合理性 C.行政合法性 D.行政灵活性 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A.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作出 C.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D.法律优先 9.下列不属于行政公开具体要求的是 A.行政信息公开 B.行政行为内容公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就是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也可以就是————及——。 2.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3·——就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法律术语。 4.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与直接磋商等方式。 5.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6.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与——。 7.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就是行政——或行政——· 8.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救济与——救济。 9.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就是——,一类就是——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L行政委托 2.即时强制 3.行政监督 4.行政不当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就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 ( )。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D.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巴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n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就是通过( )加以实现的。 丸时效制度 B.代理制度 C听证制度n咨询制度 3.行政诉讼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就是( )。 A‘尽可能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U.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C.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地位 D.既借鉴她国经验,又考虑自身实际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 )。 丸民间团体救济U.行政机关救济 C民政救济 D.司法机关救济 5.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司法制度改革浅谈

司法制度改革浅谈 司法改革的议题近年来在社会上有着浓烈的探讨氛围,理想主义者坚持摒弃现有国情,而一味的从技术角度出发,倡导向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理想图景”前进,大声鼓噪,大力引进相关的司法理念和制度,而当这一切遭遇现实的阻力,甚至是梦想破灭时便变得悲天悯人,这种情绪恰恰会从意识层面成为司法改革的阻力,所以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当努力探索一条现有法律秩序下的改革路径,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途径有三条,第一,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地位从低到高的变革;第二,任职资格从大众化向专业化变革;第三,司法职能从工具化向功能化变革。 一、何为司法制度改革 司法制度改革是一个政治学的范畴,近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司法机关内部,特别是法院系统内部的相关改革,从根本上无法解决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多只是在相关制度和业务上的优化改革,所以,司法改革必须从整个国家的政治模式出发进行思考和设计。 二、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地位从低到高的变革 共产党执政,多党协商是现有的中国国情,所以,在现有的政治

制度框架内对司法改革的探讨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行为,才是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超出国情进行探讨设计将是徒劳无功,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在整个国家司法机器、或者按传统所称“政法机关”的权力配置中,政法各部门在党内的权力配置始终是一个关键问题。要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公正,让中国法院成为不为一时一地形势所左右的只忠实于法律的护法机构,必须要将法院在党内的地位提升。在现阶段,提高司法机构的党内地位,至少可以加重法制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作用。要实现依法治国,真正实现司法权在国家框架中的作用,就目前而言,比较直接就能够解决问题的,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即首席大法官的地位和实际权力,必须高于最高警察首长的地位。在法律实务中,法院担负最后的调节社会关系的终局权力,又负有行政审判审查所有行政机关包括公安机关行政行为、并作出最终有确定力的判决的权力,在诉讼环节上有协调检察院、公安、律师的权力。在一个国家的司法体制上,汇集各种司法力量,兼取诉、辩各方观点,从而作出最终判决的,具有终极性的,是法院。这就是“无罪推定”、“罪刑法定”、“未经审判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的法律原则的真谛。全人类莫不如此。 三、任职资格从大众化向专业化变革

浅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指导作用

【摘要】分析国内学术界的一些理论观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法律规范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都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体现着法的根本价值和我国宪政制度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规范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指导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能的根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长期过程中形成的,体现着行政法基本价值理念,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界定 首先,行政法基本原则应体现法治精神,即行政行为应体现合法性。我国已建立起包括行政组织人员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救济法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国务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基本法,一批部门性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以及治安、工商、质量、金融、药品、食品卫生等具体执法领域的部门行政法。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是宪法的实施法,是动态的宪法又称“小宪法”。行政法实践着宪政制度的各项基本原则,其中“法治”原则是核心。因此,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当然应该体现宪政制度的“法治”的基本精神,简单地概括即是要保障公民个体自由和个体权利,实现公民各项权利的法治化。所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其自身部门法的基本特征。归纳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必须与宪法基本原则区分开来,但又必须与其保持一种母子法的关系。坚持强化行政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一切行政行为都在合法性原则框架内进行,对于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实现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 其次,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反映法的基本价值。法的基本价值有很多种,不同的学者作了不同的概括,但合理、公平、自由作为法的基本价值已被当今学术理论界普遍肯定。所有法律部门都应体现法的价值理念,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行政法也应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精神,但我们不能否定法的价值在法律体系中应有其特定的价值排位,也就是说哪项价值更具有根本性。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政府积极参加社会事务的管理,通过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如果我们的国家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很多矛盾和社会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解决,社会的稳定就得不到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更没有保障。另一方面,也值得我们注意,政府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使得公权与私权经常接触,出现权利和权力冲突的现实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很有可能出现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为借口越过楚河汉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通过各种方式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加以限制是非常必要的。“行政法的最初目的就是要保证政府权力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助推法治政府的建设,以保护公民权的实现。”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合理性原则应是行政法的重要价值原则,即通过对政府行政权力的限制以及使公民权利在受侵犯后能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得以维护,实现合理的法的价值目标。 行政法从近代诞生开始就是一种以权利为本位的法,而不是权力本位的法。到今天,它依然以权利为本位,只是这种作为“本位”的权利内容发生了变化,即由“自由权本位”发展到“福利权本位”——政府只能从尽量不干预公民权利发展到为权利提供服务。我们显然不能从政府这一职能变化中得出结论说行政法的本位已经确实发展为了行政权利本位。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作用 当今我国社会行政事务复杂多变,无论立法者多么高明,也不可能事先预见今后所有的问题,无论法条制定得多么精细都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而通过立法者事后补充立法漏洞或者修改法律去平衡个案中的不公由于过于迟钝而显得不切实际。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的法律解

行政法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三)依法行政的作用与意义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宪政原则与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发展的基本方向。这一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现代国家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改革的巩固与完善,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国家民主或是行政管理民主,其实质都在于要使公共权力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意志。在现代国家,人民利益与意志的直接与集中体现形式就是各种法律规范。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保持行政法律规范的规范性与约束力,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进行。这就从根本上确保了行政管理活动民主化的实现。与此同时,现代行政法律规范还规定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行政管理过程的途径、方式与权利保障手段,这也构成行政管理民主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推动力量。 2.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经济形态。它要求政府作为公正的裁判,制定与维护社会普遍遵从的、以法律规范形式体现出来的各种“游戏规则”,如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第三者权威仲裁等。同时,它也要求在所有游戏规则的运行过程中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更为基本的法制规则。①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就离不开“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国家政府,要求政府作为市场法律秩序的建立者与维护者,确保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但是,为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能得以实现,又要求政府行为具有公正性。对于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并且地位日渐突出的行政系统而言,实现依法行政、公平行政,也就成为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障。 3.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总是相对抽象的、原则性的,法律的适用也经常是模糊的、有争议的。事实上,作为执法机关的行政系统因而也就拥有了自由裁量的巨大空间,也就拥有了权力不断扩充的极大可能性。正因为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如何控制迅速扩张的公共行政权力,就成为各国政府与社会面临的一个基本宪政问题。迄今为止,实行行政权力法制化,促成依法行政,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至少是必不可少的途径选择。 4.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最新行政法学练习题库附答案

行政法学练习题库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的核心是( A ) A行政权B 行政组织c行政机关c行政人 2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的总和称之为( B ) A行政法规B行政法C 行政规章D行政法律 3我国行政法渊源中具有最高效力等级的是( D )。 A.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中共中央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D.宪法 4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B ) A行政法律关系B行政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 行政救济关系 5行政法以规范国家的(C )为其内容。 A立法活动B审判活动C行政管理活动D检察活动 6 2003年5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属于(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规章 7 按隶属关系对内部相对人实施管理的行政主体称为( A ) A内部行政主体B外部行政主体C本行政主体D派出行政主体 8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经其他组织授予的管理主体是( B ) A授权行政主体B职权行政主体C单独行政主体D共同行政主体 9《中国银行章程》规定,“根据国家授权,发行外币债券”。据此,中国银行从事上述活动时是( C ) A职权行政主体B内部行政主体C授权行政主体D派出行政主体 10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A ) A国务院B全国人大C全国人大常委D省级政府

11《国务院组织法》是(A )。 A.法律B.部委规章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 12根据我国宪法,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的主体是(B )。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部委 C. 国务院 D. 全国人大 13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是( C ) A. 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B. 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 C. 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D.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14行使立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B ) A最高人民法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 15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须出于正当动机,符合正当目的,这一要求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哪种特性(A) A 正当性 B 强制性 C 情理性 D 平衡性 16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理解不正确的是( C ) A行政职权由法设定B行政行为违法无效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D 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 17关于行政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行政主体主要是组织,也包括个人B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 C、任何情况下行政主体也就是行为主体 D、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主体 18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D )。 A. 只有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B. 行政主体还包括执行公务的国家公务员 C. 只要是行政机关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D. 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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