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一、目得:规范生产记录得管理要求,便于准确提供该产品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得情况。

二、范围: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纳入批生产记录归档管理得记录及其她记录得管理。

三、职责:1、车间主任、QA负责本规程得监督与检查。

2、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按本规程正确实施。

四、内容:

本规程所指生产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以及纳入批记录得其她生产辅助记录。

除上述记录外,生产过程中得其她诸如记录、卡、帐、薄等可参照本规程管理。

1 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得编制:

1、1 编制基本要求

1.1.1 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得工艺规程得相关内容制定。批生产记录与

批包装记录应当一并连贯设计,统一编码,统一文件编号,作为该批产品生产全过程得记录。记录得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

1.1.2 批生产记录得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得名称、规格与批号。

1.1.3批包装记录得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得名称、规格、批号、包装形式。

1.1.4 记录应当留有填写数据得足够得空格。

1.1.5 编制格式应该符合《文件管理规程》( )有关要求。

1、2批生产记录设计包括得主要内容:

1、2、1产品名称、规格、批号;

1、2、2 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始、结束得日期与时间;

1、2、3每一生产工序得负责人签名;

1、2、4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得签名;必要时,应当有操作(如称量、投料)复核人员得签名;

1.2.5 每一原辅料得批号以及实际称量得数量(包括投入得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得批号及数量);

1、2、6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得编号;

1、2、7 中间控制结果得记录以及操作人员得签名;

1、2、8 不同生产工序所得产量及必要时得物料平衡计算;

1.2.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得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得偏差情况得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1、3批包装记录设计包括得主要内容:

1.3.1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形式、批号、生产日期与有效期至;

1、3、2包装操作日期与时间;

1、3、3 包装操作负责人签名;

1、3、4包装工序得操作人员签名;

1、3、5每一包装材料得名称、批号与实际使用得数量;

1、3、6根据工艺规程所进行得检查记录,包括中间控制结果;

1、3、7 包装操作得详细情况,包括所用设备得编号;

1.3.8 所用印制包装材料得实样,并印有批号、有效期至及其她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

得印制包装材料可采用印有上述内容得复制品;

1.3.9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得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得偏差情况得详细说明或调查报

告,并经签字批准。

1.3.10 所有印制包装材料与待包装产品得名称、编码,以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得数量、

实际产量以及物料平衡检查。

2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得审核与批准:原版空白得批生产记录应当经生产管理负责人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3 批生产记录得发放:

3、1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只能依照现行得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复制。

原版文件复制时,不得产生任何差错;复制得文件应当清晰可辨;

3、2固体制剂生产车间依据批生产指令在生产前每批次产品领取一份复制得空白批生产记录,

领取时在记录发放登记表上给予登记并由领取人签名。委托提取批生产记录依据委托计划生产批次数给予发放,由领取人在记录发放登记表上给予登记并签名。

3、3 车间在生产前,车间主任在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签注批号等信息后,作为工序生产操作指令交岗位操作人员执行。

4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得填写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

注姓名与日期。

4、2操作人对记录得每项内容都应当如实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活动

可以追溯。

4、3 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

4、4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晰、易读。填写记录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

笔,图表得填写可选用红色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于擦除或不宜长期保存得填写工具。

4、5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与任意涂改。如需更改,用一横线划掉原有信息,在该信息

旁填写修改后得信息内容,修改人签注姓名与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得理由。记录如需重新眷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眷写记录得附件保存。

4、6称量数据结果要求按照计量器具得有效位数如实填写。

4、7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填写并签名。对有复核要求得生产操作项目,复核人应进行复核操作,并在复核人栏签名。

4、8物料平衡计算时应保持输入数据单位得统一,计算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用“四舍六入,

五考虑”原则舍弃过多得数字。

4、9 各工序批生产阶段结束后,将填写完整得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附带第7条纳入批记

录得相应操作记录,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整齐,交车间主任进行审核。

5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得整理审核:

5、1批生产记录提取部分与制剂生产部分分别整理。

5、2 岗位生产结束后,24小时之内各工序生产记录交给车间主任。

5、3 各工序得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进行整理并审核。

5、4待本批成品入库结束后把批生产记录完整得交给质量保障部。

6 批生产记录得审核

6、1 批生产记录由质量管理保障部进行审核。

6、2 批生产记录在质量保障部装订归档,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7 纳入批生产记录得记录:以下操作记录及文件作为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组成部分。7、1配料称量记录、原辅料进出站记录、配料进出站记录、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进出中间站记录、包材进出中间站记录、各工序所填写得请验单。

7、2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得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得偏差情况得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7、3清场清洁记录:各工序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正本、副本。

7、4各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中间产品取样证、中间产品合格证、待包产品检验报告单、待

包装产品取样证、待包装产品合格证、批包装质量控制记录、成品外观及包装情况抽检记录、批成品检验报告单、成品合格证。

7、5纳入批生产记录得7、1、7、2项有关记录,其填写参照本规程第4条有关规定执行。7、6上述记录按照其形成得时间先后顺序附入相应批次工序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中。8其她记录

8、1其她记录就是指生产过程中执行相关规程所产生得记录。它们虽不归纳入批生产记录,

但作为后续评价生产系统稳定性也就是十分重要得。

8、2 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日志)、模具使用记录、紫外线灯使用记录、消毒剂配制领用记录、

工作服、工作鞋清洗记录、地漏清洁消毒记录、容器具清洁记录、清洁工具得清洁记录、手消毒记录、温湿度记录、各工序生产区清洁记录、各工序设备清洁记录、物料登记台账、货位卡等。这类记录至少半年由车间主任指定人员收集、汇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保存一年,物料登记台账、货位卡等物料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8、3批号登记台账年底由车间主任指定人员收集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归档,至少保存至药品有

效期后一年。

9生产记录得修订、撤销、销毁等按《文件管理规程》( )执行。

10 变更历史

11 培训

11、1 培训对象:车间所有员工。

11、2培训时间:1小时。

检验记录书写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目的:建立检验记录书写规程,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 2、范围:本公司产品、原料、辅料检验记录。 3、责任人:QC检验员。 4、正文: 4.1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4.2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4.2.1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或装订成册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4.2.2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逐一查对检品的品名、批号、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4.2.3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卫生部颁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国家药品标准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和标准编号。凡按本公司GMP文件检验者,应列出文件编号。 4.2.4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4.2.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 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4.2.5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使用前的处理。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管理,使生产记录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某批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适用范围: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责任: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人、QA质监员、质保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 1.批生产记录定义: 1.1批生产记录是为一个批次的产品生产所有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它记录了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过程,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具有以下作用: 1.1.1为质量保证部进行批次质量审计,确定是否放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以便质量保 证部门做出正确判断; 1.1.2提供对有缺陷的产品或用户投拆产品进行调查与追溯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处 理决定,确认是否应该迅速召回产品; 1.1.3用于对产品的回顾性评价。它以批记录为依据,以数理统计为手段,可以发现潜在的质 量问题以及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的不完善处,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信息和依据; 1.1.4用于回顾性验证,提供设备与工艺管理改进的信息。 2.技术依据: 2.1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2.2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 2.3相关药品法规要求。 3.批生产记录的制定: 3.1批生产记录由工艺员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质保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批生产记录的 制定、审核、批准、修改、收回、保存等,应遵循《GMP文件的制定、审批、颁发管理规

定》要求; 3.2批生产记录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修改: 3.2.1生产工艺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 3.2.2质量标准和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 3.2.3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变更时; 3.2.4新批生产记录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旧批生产记录,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 行的批生产记录。 4.批生产记录主要内容: 4.1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等; 4.2指令基本内容:批号、计划产量、生产操作方法、质量要求、作业顺序、SOP编号、生产 工序、设备及其编号等; 4.3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生产加工数量、操作人与复核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 炮制过程记录、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清场记录、原辅料编号及成品检验报告等; 5.批生产记录的填写、复核与审核: 5.1填写生产记录按《记录的填写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 5.2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5.2.1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5.2.2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5.2.3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5.2.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5.2.5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做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 字。 5.3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并签字,车间质管员审核并签字; 5.4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车间质管员及时将批生产记录汇总,交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5.5车间质管员将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批生产记录,于当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的第二天下

生产过程复核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复核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复核制度,降低人为差错。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全过程的复核。 职责:操作人、复核人、现场质保员人员负责实施本规程。内容: 复核应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由直接操作者以外的人独立复核,内容如下: 1.领料复核:应检查包装完好、标识齐全,并核对所领物料品名、编码、规格、批号、数量、供应商、效期、物料质量状况(合格证、检验报告书)等,必要时双方称量(计数)复核确认数量。 2.称量复核:凡生产过程中所有称量操作都要复核,包括被称量物料的品名、编码、规格、批号、数量等;计量衡器称量范围,是否有校验合格证,是否在效期内;衡器校正、置零;称量好的物料及其重量,复核其皮重、毛重、净重、剩余物料净重等。 3.计算复核:所有计算复核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包括批生产指令工艺处方及投料量计算,粒重计算,原辅料、印刷包装材料用量的复核;各岗位收率、物料平衡计算的复核。 4.交接复核:双方交接应复核标签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 5.投料复核:各工序投料前,对原辅料、中间品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状况等逐一复核。 6.操作复核:对铝塑包装机、喷码机及标签、包装盒、大箱等打印、喷印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等信息要复核确认;对生产使用的各类模具的使用、收回要复核确认;关键操作及设备关键参数设置要复核确认。 7.清洁复核:生产前对生产操作现场及设备、用具、仪器是否清洁且在效期内复核。 8.生产记录复核:为保证生产记录正确性,必须对每批记录进行复核。包括是否符合记录填写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上下工序的批号、规格、数量是否保持一致、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等。 9.清场复核:清场结束后,由现场质保员按清场标准复核确认是否合格。 10.入库复核:产品入库应复核品名、批号、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 11.复核制度是避免人为差错的切实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复核过程中发现差错,应及时报告现场质保员,找出原因,否则不得继续生产。

GMP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空白记录印制 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3.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 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

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记录填写 5.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5.5 日期的填写应包括年月日,其标准格式为 XXXX 年XX月XX日,如:2010 08月18 日,不得少写、简写。 5.6 产品和物料的名称应按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规定的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写、别称、习用名与地方名称。 5.7 数据的修约应按照GB/T 8170 的规定进行,即“4舍6入5留双”;数值有效位数的保留应与标准一致,如马来酸氯苯那敏的含量标准规定为“按干燥品计算,含 C16H19ClN2C4H4O4 不得少于98.5%。”,则最后填写的数据应填写为“99.1%”,如果填写为“99%”或者“99.13%”则均为不规范。 5.8 表格的填写应规范,当无内容时,相应的空格用左下至右上斜线的划掉;内容与上项相同时,不得使用“…”或“同上”表示。 5.9 出现操作失误、数据偏差或其他生产异常时,应在“备注”栏、“偏差说明”栏或者记录的最后等适宜的地方说明真实情况。 5.10 填写完的记录应干净、整洁,无污迹和涂改痕迹。 5.11 记录的填写每一页不能出现多于3处涂改或错误,超过3处需重新誊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6.记录归档 6.1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各工序负责人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当班整理好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车间QA 审核,QA 审核合格后的记录交车间批生产记录汇总

生产批次号的管理规程

标签及生产批号的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产品标签及生产批号管理规程,规范、指导产品的分批,对加工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确保产品在有要求可追溯场合中实现可追溯性的目的。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对标识和生产批号的控制盒管理活动: 一、产品标签操作内容 1.原料标识 采购部在收获原料时,应同时确认原料的标识、批号并做记录,原料到厂后,应将此标识传递给原料检验人员,由原料检验人员依据接到的标识填写标识牌,并将标识牌挂于明显能看到的原料处,不同标识的原料不得混放,标识牌上应注明检验状态。 2、生产加工 初加工在对原料处理前,应当由当班生产管理人员与品质管理人员首先对原料标识进行确认并记录。 包装车间在包装产品时,应依据标识进行包装,不得将常规大米和绿色大米产品混合包装,每一标识的包装原料在包装时,对应的成品包装袋上都要有相应的标记号与之相对应,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标识的控制管理,确保标识正确无误,品质管理人员要对标识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成品标识可以实现追溯的目的,要记录成品标识情况,以便实现可追溯性。 3、绿色标识管理 绿色标识要到正规的机构购买,具有防伪标志,一品一码,绿色标识专人管理,做好使用记录。建立绿色标识使用记录,记录中涵盖绿色标识购买日期、购买数量、标识的规格、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规格、剩余数量、经手人等信息 二、生产批号: 1、生产批号的用途 1.1、绿色产品的每一生产批次都要制定批号。 1.2根据批号、时间,应能查明该批绿色产品的原料收获时间及批记录,可追溯该批绿色食品的生产历史。 1.3批号应明显标于批记录的每一部分,以及绿色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物上。 2、分批的原则 在规定的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绿色产品为一批,以一组数字作为识别标记。 2.2生产批号的编制方法 绿色水稻:采用收获日期+基地号,绿色大米:采用加工日期+班次 返工批号:因故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一个代号“R”以示区别。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1.目的:制订公司检验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基本方法和原则。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原始记录(包括取样记录、检验台帐等)。 3.职责:QC及QC主管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内容: 4.1 填写要求 4.1.1 检验原始记录需用钢笔或圆珠笔(碳素)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1.2 原始数据应在检测的同时记录,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应直接记入相应栏目内,所有仪器输出的数据、图表、图谱应注明品名、批号/编号、项目、日期并签名,附于记录中。 4.1.3 检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台帐;检验记录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 4.1.4 记录出现错记时,在错误处划一条单线,不得涂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更正后签名,注明日期。 4.2 记录复核 4.2.1 检验原始记录完成后交第二人复核,复核内容为:操作是否执行中国药典标准或经批准的书面规程;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记录完整正确;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计算公式、计算值均正确;检验人签名准确等。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签名。 4.2.2 复核人对记录内容的审核负全责。 4.2.3 检验原始记录由检验人员保管,检验完成并经第二人复核后,与检验报告单一起交QC 室主任审查。 4.3 记录保管与归档 4.3.1 每种物料/产品的检验记录分类存放,在归档前由QC 自身管理,不得遗失。若检验记录遗失,需调查丢失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该批物料重检后发放报告单。 4.3.2 检验记录应分品种定期归档保存,归档时间如下: 4.3.2.1 成品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2包装材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3水质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4环境监控及卫生监控记录每月归档; 4.3.2.5原辅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6成品取样记录及检验台帐每月归档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2007-6-16 0:00:00 中国兽药114网信风浏览:2001 公司GMP管理文件 题目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编码: SMP-SC-0160-00 共7页 制定 审核 批准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办公室 颁发数量 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 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质量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 一、目的:制定生产过程重要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各个生产环节质量得到严格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技术部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 三、责任者:生产技术部经理、QA检查员。

四、正文: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必须对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1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 2.1纯化水、注射用水:澄明度必须符合标准 2.2 安瓿的洗涤及干燥灭菌:在准备室脱去外包装送入粗洗室粗洗,后送入精洗室洗涤,外壁应冲洗,内壁至少用纯化水洗两次,最后经过0.45μm滤膜滤过的澄明度合格的注射用水洗净,干燥、灭菌、冷却,灭菌后的安瓿应立即使用或清洁存放贮存不得超过2天,洗涤后的瓶子应进行清洁度及澄明度检查。 1.3称量:称量前应核对原辅料品名、批号、生产厂家、规格,应与检验报告单相符。调换原辅料供应商时应有小样试验合格单或已经过验证的报告;称量时必须有复核人,操作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1.4 配制:配制罐必须标明配制液的品名、规格、批号和配制量,投料时必须有人复核及做记录。 1.5 粗滤及精滤:药液经含量、PH值检验合格后方可精滤,盛装容器应封闭,标明药液的品种、规格、批号。药液配制至灭菌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 1.6 灌封:灌装管道、针头使用前用注射用水洗净并煮沸灭菌,直接与药液接 触的惰性气体、压缩空气,使用前净化处理,其纯度及所含微粒量应符合规定,灌装量按有关规定灌装。及时抽取少量半成品检查澄明度、装量、封口等质量状况,半成品盛器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日期、灌封机号及顺序号,操作者姓名。 1.7灭菌:双扉式灭菌柜,产品灭菌前,要核对品名、批号、数量,按规定的灭菌标准操作程序操作,灭菌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密切注意温度、压力、时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灭菌后进行检漏,检漏的真空度在-8kpa。 1.8 灯检:检查员视力在0.9以上,视力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后的半成品要注明检查者的姓名,由专人抽查。不合格品及时分类记录,标明品名、规格、代号、批号,置于盛器内移交专人处理。 1.9印字包装:操作前应校对半成品的名称、规格、批号及数量是否与领用的包装材料一致。印字、包装、装箱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品名、规格、批号,包装结束后统计好包装材料的实用数、损坏及剩余数与领用数做物料平衡检查,结束后送待检区待检,检验合格后入库。 2 口服液

板蓝根颗粒提取批生产记录

板蓝根颗粒 提取批生产记录 、 指令单号: 产品批号: 药材用量:共 1 味,总计 252 Kg 浸膏数量: Kg 操作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汇总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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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批生产指令 指令依据板蓝根颗粒浸膏工艺规程 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药材总量制剂总量浸膏数量产品批号TQ001板蓝根颗粒浸膏252 kg万袋 药材用量 名称物料代码批生产处方量名称物料代码批生产处方量板蓝根YJ004252kg 备注:生产处方量为饮片或净料量,领料量按药材领用量=处方投料量÷炮制得率计。 设备多功能提取罐、提取液储罐、双效节能浓缩器、浓缩液储罐、醇沉罐、球形真空减压浓缩器 提取方法 将称量好的板蓝根净药材投入到多功能提取罐中,要求每罐煎煮两次,第一次加入8倍量水,浸泡30分钟,煎煮2小时(药液沸腾开始计时),煎液滤过注入储罐,再加入6倍量水,煎煮1小时,煎液滤过注入提取液储罐。 操作要求1.生产过程符合“板蓝根颗粒浸膏工艺规程”要求; 2.按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上述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收膏在D级洁净区进行。 5.各区按相应生产区的清洁规程进行清洁。 6.按上述各设备的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清洁或消毒。 7.所有工序的物料交接必须进行复核复秤。 8.各工序按“交接班管理规程”进行交接班。 9.按“清场管理规程”要求进行转换品种或批号的清场。

提取工艺参数1、提取:将称量好的板蓝根净药材投入到多功能提取罐中,要求每罐煎煮两次,第一次加入8倍量水,浸泡30分钟,煎煮2小时(药液沸腾开始计时),煎液滤过注入储罐,再加入6倍量水,煎煮1小时,煎液滤过注入提取液储罐。 2、浓缩:煎液全部浓缩至相对密度为(50℃测),注入浓缩液储罐中。 3、醇沉:加入乙醇,使含醇量达到60%,搅拌30分钟,室温静置48小时使沉淀。 4、收膏:将药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50℃测)的浸膏。 下达人下达时间年月日QA复核人批准人接收人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三、职责 实验检测人员 四、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准确、真实、及时。 1.2.检验记录书写要求: 1.2.1 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1.2.2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字迹清楚,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划去后的字应可辨认,书写正确信息后签注姓名和日期。 1.2.3有判定依据、无漏项。检查记录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1.2.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1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 1.2.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1.2.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1.2.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1.2.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1.2.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1.2.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1.2.8.检验日期; 第 1 页共2页

1.2.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2.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质量控制部部长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统一编写。 第 1 页共2页

生产批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规程

生产批生产日期及有效 期管理规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一套规范性地对医疗器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审查的管理,以便于追溯和审查医疗器械的生产历史。 2. 范围:适应于本公司所有品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返工批号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及审查。 3. 责任:生产部、质检部对实施本规范负责。 4. 内容: 4.1 批号管理: 4.1.1 批号定义:一定生产周期内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所制得的质量均一的一组医疗器械为一个批量。一个批量,编为一个批号,批号的划分一定要具有质量的代表性,并可根据批号查明该批医疗器械的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可进行质量追踪。 4.1.2 生产批号的编制由八位数组成。 4.1.2.1 正常批号:年—月—流水号,实例20140805表示2014年8月第5批生产的产品批号。 4.1.2.2 灭菌批,如果一个生产批的量要多次灭菌完成,灭菌批在生产记录中表明。使用生产批号,后面加-0×; 4.1.2.3 如果多个生产批,一次灭菌,生产批批号保持不变,在其后面加上灭菌批,有效期对应灭菌日期。 4.1.2.4 返工批号:年—月—流水号,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1”以示区别。

4.1.2.5 产品批号由生产部统一给定,每给定一个批号均要记录在案,其他任何人不得给定批号或更改批号。 4.1.2.6 批号登记记录本必须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效期的保存三年。 4.2 批量的确定 4.2.2 灭菌批量的确定:以灭菌一次为一个灭菌批量。 4.3 生产日期:本厂生产的各种产品均以配料日期为其生产日期。 4.3.1 书写方式以全称。如:2014年08月05日。 4.4 有效期的编制 4.4.1 产品有效期按产品标准规定或审批注册的有效期制定期限。 4.4.2 有效期编制到日,并与生产日期对应到日。 4.4.1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使用:生产车间需严格按以上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编制方法及书写方式运作,其各种生产记录需如实正确地书写。例如: 批号: 生产日期:2014年08月05日 有效期至:2016年08月04日 4.4.2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审查:生产技术部、质量保证部负责对车间医疗器械生产所标示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监督审查。 4.5 每个产品仅对应一个产品批号,是该产品的唯一标示,批号是产品追溯性的重要信息,防止混淆和错用。

批记录管理制度

批记录管理规定 CJ/QTGD31-2015 目的:规定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填写、流转、整理、归档。以规范批生产记录的流转过程,追溯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相关的情况,避免操作的随 意性而影响产品质量,从而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所有产品的批记录。 责任人:操作员、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QA、QC、质量保证部部长。 规程: 1.原则: 1.1 批记录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设计编写,应能体现产品特点。 1.2 批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溯性。通过记录,可以了解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情况。 1.3 每一个批记录只能对应一种产品。 1.3 批记录的填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书写工整 2.批生产记录的组成部分 注塑粉碎参料记录、注塑监控记录、模具验收记录、首检记录、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清洗记录、清场记录、成品清拣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成品检测记录、小批号记录。 3. 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下达 3.1 生产部、质检部根据《生产工艺规程》、《长江盖业管理规定》制定科学的详细的批生产记录。 3.2 产品批号编制原则是:产品生产的年、月和生产订单号,例如1210145,12为2012年,10为10月,145为生产号。 3.3 生产过程中批记录都必须填写好记录人,质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对批生产记录审核后并本人签字,不得出现代签。

3.4生产部经理根据生产总监批准的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作业指令,同时下发批生产记录,填写批号,批量,根据生产工艺规程中的物料消耗定额标准,确定各物料领用量等。 4.批记录填写 4.1原始记录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4.2产品的质量由质检员根据内控质量标准检测,设备检测(如开启力,撕拉力)的打印数据直接粘贴并记录测试人和打印日期;其它检测项目也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并质检部长审核签字。 4.3 必须按操作顺序和时间依次填写,不得提前或拖后记录,且应保证记录及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4.4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且须保证字迹清晰、书写端正。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记录,确需修改时,修改人应将错误内容直线划去后在上方重写,并签字和日期。 4.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有空项。确有空时,应在空格内划斜线表示;内容与前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 //”或“同上”表示。 4.6品名不得简写。 4.7与其它岗位、包装或仓库有关内容的原始记录,应保证其一致性、连贯性。 4.8操作人、记录人、审核人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9 填写日期一律按年/月/日,如7月1日或7/1,不得写成1/7等其它形式。填写的时间统一填写格式,白天填写07:00-19:00,晚上填写19:00-07:00。 5.批记录的流转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目的:为按要求管理记录,特制定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范围:药品生产过程中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传递、填写、审核、批准。 职责:生产部部长、质量部部长、生产主管、技术员、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QA 质监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 1.生产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1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真实反映,由配料→制造→成品入库各工序生产记录组成,其内容包括待生产药品的名称、编码、规格、批号、批配方、各工序操作指令和关键工艺参数、物料消耗定额、各类记录(清场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复核记录、物料发放或接收记录、物料平衡记录、异常情况调查或处理记录等)。 1.2 生产原始记录: 生产原始记录是某工序生产岗位操作的详细记录,是生产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的基础资料,其内容包括某批药品在工序生产的时间、操作内容、操作工艺参数记录、操作人员、物料发放或接收数额等。 2.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程序: 2.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药品《工艺规程》的一部分,由生产部制定 随《工艺规程》审核、批准。 2.2 生产原始记录属岗位操作记录,由车间主任和技术员根据各工序操作 要点、工艺参数等内容设计、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生产部部长批准。 3.生产记录的管理: 3.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包涵药品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属“受控文件”,应加强管理。 3.2 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属岗位通用生产记录资料,空白原始记录由生产部保管,随药品批生产记录下发各岗位。 3.3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生产主管按生产计划将产品批号填入待生产药品的批生产记录中,发放给车间进行生产。

批记录管理规程

批记录管理规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5 内容 生产记录 5.1.1 编制生产记录的要求: 5.1.1.1 每批药品均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5.1.1.2 批生产记录应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标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生产批号。 5.1.1.3 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应经过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并签注姓名和日期。批生产记录的复制和发放均应按照批准的书面程序进行控制并记录,每批药品的生产只能发放一份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的复制件。

5.1.1.4 生产开始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生产无关的物料,设备处于已清洁及待用状态。检查情况应有记录。 5.1.1.5 在生产过程中,每项操作进行时应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由生产操作负责人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5.1.2 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5.1.2.1 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 5.1.2.2 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5.1.2.3 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签字; 5.1.2.4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5.1.2.5 每一原辅料的批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 5.1.2.6 所有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5.1.2.7 中间控制和所得的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 5.1.2.8 不同生产工序的产量及必要的物料平衡计算; 5.1.2.9 特殊问题的记录,包括对偏离生产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5.1.3 生产记录的填写: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车间管理人员汇总、车间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 5.1.4 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管理规程,确保记录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适用范围:所有原始检验记录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检验记录属报告的依据,是检验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产品质量特性、状况的真实反映,检验记录必须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1、检验记录样稿设计 依据药典标准和行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检验记录的内容,设计记录样稿,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2、检验记录印刷 2.1、印刷记录,先填写印刷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附上检验记录样稿,交采购贸易部,由采购贸易部指定印刷厂印刷。 2.2、印刷厂返回样稿后,核对无误后,可按要求数量印刷。 3、印刷后的记录应有专人清点、验收、保存、发放。领取时登记数量、时间、签名。 4、检验记录内容 4.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和来源。 4.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4.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4.5、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4.6、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4.7、检验日期。 4.8、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4.9、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5、填写记录要求 5.1、用钢笔蓝黑色墨水填写,以正楷字为标准,字迹清晰,色调一致。 5.2、内容真实,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不得随意擦抹涂改,不得撕毁。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并将正确值写在其旁边,改动人应签名或盖章,注明改动日期。 5.3、按检验周期规定,及时填写好记录,并出具报告书、存档。 6、记录管理 6.1、检验记录由专人核对、整理,并根据原始记录做台帐、归档备查。应存放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的环境中。 6.2、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检验记录保留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3、所用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doc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1.目的:规范制订批生产记录的设计或编制、填写、整理汇编等内容。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者: 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QA人员。 4.内容 4.1批生产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班组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每批产品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组织生产车间的工人或工艺员,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统一为16开纸)。 4.4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员负责,根据《辅料GMP》规范,原始记录内容,以及原辅料和产品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设计好的批生产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生产科科长审定、签字,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付印。 4.6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生产科存档。 4.7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技术员审核并签字。

4.8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品名不得简写。 4.13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原始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续性。 4.14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或7/1。 4.16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桶号必须一致、正确。对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7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由生产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限的,其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18检查:车间主任和车间技术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周至

批生产记录填写规程

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为生产,技术,质量分析提供依据。 2 范围:批生产、中间体检验记录 3 责任: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工、QA监督员 4 内容: 4.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逐项认真填写,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复核,QA监督员检查审核,三者均须签字。 4.2 批生产记录于批产品在生产结束后,由各班组长及时汇总填写,在汇总过程中注意本工序物料平衡计算。 4.3 生产记录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4.3.1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数据完整,记录内容必须是实际操作过程的反映,应于操作过程中及时填写,不得事前填写或事后追记。 4.3.2 字迹工整、清晰,尽量楷书,不得草写,填写记录使用炭素笔或钢笔。 4.3.3 按记录表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确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内容同上项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3.4 品名应采用本厂“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正名(中文名)不得简写或用俗名、别名。例“益母草颗粒”不得写成“益母草冲剂”。 4.3.5 填写记录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用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如“千克”不

批生产记录填写规程共 2 页第 2 页 得写成“公斤”。 4.3.6 签名应填写全名,不能只写姓或名,更不得写成代号。 4.3.7 填写日期一律采用横写,不得简写,如“2012年4月1日”不得写成“1/4”。 4.3.8 记录表应保持整洁,不能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须更改时应用划线法划去原内容,并保持原划去的内容清晰可辩,在其旁重新写上要更正的内容,由改正人签名,并注明改正日期。记录更正不得使用涂改浸液或修正液。 4.3.9 批记录由质保部负责,按批号归档,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doc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检验有关的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 内容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80583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工艺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相关定义 生产工艺是产品生产方法的指南,是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设计与制造、设备采购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保证优质、高效、低耗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第3条责任部门 生产工艺管理工作由生产部工艺室(工艺部)具体负责。 第4条生产工艺管理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1、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2、以完善工艺手段,使工艺过程更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3、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制造成本的原则。 第2章工艺文件的编制、执行 第5条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复制,必须依照“先制定完善工艺,贯彻工艺,然后再投产”的原则。 第6条生产部工艺室(工艺部)根据原料的性质、新品种的试验、工艺设计和生产部产量平衡后的情况,提出各项工艺规程的初步意见,送交总裁助理批准。 第7条最终形成的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第8条工艺规程必须在投产前送交车间、车间主任,工艺品必须详细复核,发现与实际不符或由于某些条件限制暂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及时与生产部主管协商解决。 第9条车间主任复核工艺规程后,应在工艺通知单上签字,并且严格执行该项规程,并及时下达给有关生产人员。 第10条各车间、各道工序必须严格施行工艺,按工艺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工艺要求,应及时向车间、生产主管反映,检查、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第11条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与实物不符必须进行工艺调整时,应及时向生产主管反映,并研究解决方案,而不能随意更改和调整工艺。 第12条调整好的工艺须经生产主管签字,总裁助理批准后,才能作为正式生产依据,对旧工艺必须收回存档,并注明变更原因。 第13条下达至车间的已经确定的工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发的工艺资料,如有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后由生产部工艺室(工艺部)补发,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对工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任意

-医疗器械生产批记录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批记录管理规定 1.范围和目的 1.1目的 为规范生产过程中生产批记录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和保管,特制订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产品的生产批记录。 1.3发放范围 所有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则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附件2)(2015年9月25日发布实施) 3.组织和职责 3.1主责部门 本规则的主责部门为生技部,其职责为: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负责按照本规定实施生产批记录管理。 3.2相关部门 其它部门负责配合生技部实施生产批记录的管理。 4.步骤和方法 4.1生产批记录的编制原则 1)生产批记录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能体现产品的特点。 2)生产批记录需具有产品质量的可跟踪性,通过批生产记录能了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情况。 3)生产批记录按产品生产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编制。 4)生产批记录由生技部制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使用。 5)生产批记录设计时应有足够的填写空间,但尽量无空格。 4.2生产批记录的编制要求

1)反映生产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岗位操作法或SOP 名称等。 2)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卫生管理及清场管理结果。 3)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步骤。如: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 4)反映原辅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原材料编号、原材料检测结果等。 5)反映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及其采取的特殊措施情况。 6)反映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反映出物料平衡情况。 8)反映出操作人员、复核人员、检查人员及审批人员信息。 4.3批生产记录内容包括 1)生产计划表; 2)生产筹备会议记录; 3)领料单; 4)批生产工艺记录、分割包装记录、返工记录(如有); 5)各检验报告单(半成品、成品); 6)生产交接单; 7)批清场记录(按工序); 8)批审核放行单。 4.4批生产记录填写要求 1)任何记录表格中不得填写与本表格要求无关的内容。 2)内容需真实,记录及时,按工艺要求记录,不得提前填写,不得写回忆录。 3)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更改。 4.5批生产记录的修订 1)生产批记录根据工艺规程、生产条件及标准操作规程的变动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2)生产批记录的修订程序与其制定程序相同。 3)生产批记录一经修订、执行,其以前批生产记录即时作废,不得再度使用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 4.6批生产记录的发放 1)生产批记录批准后,原件由办公室存档。生技部保留一份复印件作为基准样张。 2)生技部在制订生产计划的同时,做好批记录发放,注明所有记录的名称、编码、页数、份数等。 4.7批生产记录的整理与保管 1)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后,批记录由现场操作人员填写好交由生技部经理批准,由生技部经理负责收集所有该批次的批生产记录,对照《批生产记录明细表》逐一划定,生技部经理初审合格后交质量部经理审核,质量部经理对批记录进行全面审核,做出该批次产品放行与否的判断。 2)所有工序已完成的完整的批生产记录由办公室存档。 3)产品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至该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生产批记录借阅范围为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生技部和质量部,其它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借阅、调用,若需借阅须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8批记录的销毁 生产批记录是企业产品重要机密文件,因此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销毁,由管理者代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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